退休人员再就业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国务院关于退休、离职暂行办法》、《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兼职人员、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而是适用民法。因此,兼职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不再享受工伤、假期加班补偿、解除合同补偿金等相关待遇,不受最低工资、工作时间限制。一旦出现纠纷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否则只能通过向法院诉讼解决。但是,其劳务报酬的方式与标准可由双方共同协商,明确工作的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对于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用工单位可以给予补贴,也可以不予补贴,根据企业情况自己决定。兼职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