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合同法
民法商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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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案例一、合同法案例。
李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租期为一年,租金为每月2000元。
然而,在租赁期内,张某未按时支付租金,且擅自将房屋转租给他人。
李某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张某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侵权法案例。
小明在超市购买了一瓶饮料,在打开后发现饮料中有异物,导致小明胃部不适。
小明向超市提出索赔要求,超市拒绝承担责任。
根据侵权法的规定,超市作为销售者,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因此超市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法案例。
某公司在进行股权转让时,未经过所有股东的同意,私自转让了部分股权给他人。
其他股东对此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股权转让行为。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未经过其他股东同意擅自转让股权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四、合伙企业法案例。
A、B、C三人合伙开设了一家餐厅,然而在经营过程中,C未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私自将餐厅的资金挪用于个人投资。
A、B对此提起诉讼,要求C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在经营合伙企业时应当遵守合伙协议的约定,未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擅自挪用资金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知识产权法案例。
某公司在未经过专利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生产销售了侵犯专利权的产品。
专利持有人对该公司提起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根据知识产权法的规定,未经过专利持有人授权擅自生产销售侵犯专利权的产品属于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
六、劳动法案例。
某公司在解雇员工时未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对公司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并赔偿损失。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解雇员工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未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例。
某电商平台销售了一批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并向电商平台提出退货要求,但电商平台未能及时处理。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https://img.taocdn.com/s3/m/3f5289fe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8d709d4.png)
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商法合同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 机遇。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逐渐缩小,国际条约和示范法的制定更加活跃,国际商法合 同法的发展呈现出更加统一和完善的趋势。同时,电子商务的兴起也对国际商法合同法
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数据保护、电子签名等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以快速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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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总结词
租赁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使用权但不 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详细描述
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物的使用、租金 、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条款,以确 保租赁物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承揽合同
总结词
承揽合同是一种提供专业服务的合同,如设计、建造、维修等。
详细描述
承揽合同规定了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价格、工期等条款,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和及时交付。
仲裁
仲裁程序
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 决。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争议 进行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遵守。
VS
仲裁的优势
仲裁具有快速、保密、灵活和成本效益高 等特点。仲裁结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承认和执行。
诉讼
诉讼程序
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法院根据法律 程序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02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 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自 主选择交易对象、交易条件和交易方 式的权利。
在实践中,合同自由原则也受到一些 限制,如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限制 等,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https://img.taocdn.com/s3/m/3f04fcb618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29.png)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合同法和民商法有啥不同?听我细细道来》嘿,朋友们!今天咱来唠唠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
你要问我为啥要聊这个呀,那是因为好多人对这俩概念有点傻傻分不清楚呢,我就来用接地气的方式给大伙说道说道。
咱先说合同法,这合同法呀,就好像是商业世界里的“规则手册”。
比如说啊,你和你的好哥们儿约好了一起去做生意,你们谈好了各种条件,啥时候交货呀,给多少钱呀,这就是一个合同。
合同法呢,就是专门管这些约定的,它确保大家都能遵守约定,不能耍赖皮。
要是有一方违反了合同,那另一方就可以依据合同法去讨说法。
就好比说,你和朋友约好了一起去摆摊卖烤串,你负责准备食材,他负责烤。
结果到了那天,他突然说不来了,这时候合同法就起作用了。
你可以找他说理,甚至没准还能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呢,因为他违反了你们的合同约定呀!那民商法又是啥呢?民商法呀,那范围可就更广了,就像是一个超级大的“法律百宝箱”。
它管的可不光是合同那点事儿,还包括什么财产呀、人身权利呀、侵权责任呀等等好多方面。
举个例子哈,假如你有一天走在路上,被一个冒失鬼骑车给撞了,受伤了。
这时候,民商法就跳出来说话了:嘿,这个人得负责赔偿你的医药费、误工费啥的。
民商法就是这么牛,它能保护你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权益。
这么说吧,合同法就像是民商法这个大百宝箱里的一个小格子,专门管合同那摊事儿。
而民商法呢,是一整个大箱子,里面啥都有,合同法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再比如说,合同法是个专注的“卫士”,专门守护合同的世界。
而民商法呢,则像个全能的“大侠”,哪里需要它,它就出现在哪里。
要是把法律比作一个江湖,那合同法就是一个门派,而民商法就是整个江湖的盟主。
所以呀,大家可别再把合同法和民商法给搞混啦!它们各有各的作用,各有各的管辖范围。
咱在生活中打交道、做生意的时候,可要搞清楚这些规则,不然稀里糊涂的可就容易吃亏咯!希望我这么一说,大伙对这俩概念能有更清楚的认识,以后在法律的世界里也能游刃有余啦!哈哈!。
国际商法 第二章 合同法
![国际商法 第二章 合同法](https://img.taocdn.com/s3/m/773c4e326c175f0e7cd137d0.png)
2、合同特征 1)双方的法律行为 2)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 3)目的是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 4)合法行为
3、合同分类(注意分类标准)
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1.诺成合同 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 赠与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借用合同、 保管合同
2、当事人须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1)自然人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法人的行为能力: 3、合同必须合意且真实 1)错误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国法、美国法 2)诈欺 :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3)胁迫:中国法、法国法、德国法、英 美法 4)不正当影响:英美法系
4、5、6、
4、合同必须合法 1)中国法2)大陆法3)英美法 5、合同要有对价或约因 1)英美法的对价2)法国法中的约因 6、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 1)法国法2)德国法3)英美法 4)中国法律关于合同形式的规定 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有关合 同形式的规定
评注:不是,它是属于政府订价的合同, 也就是说只要他打上无客牌,它就是一 种要约,它的价格是政府订好的。它是 一个要约行为。要约邀请不用承担责任, 是希望对方提出条件与自己订合同。而 要约是自己提出条件。
3)要约的拘束力 4)要约的消灭 承诺: 1)承诺的定义 2)承诺的有效要件 3)承诺生效的时间 投邮主义(英美法系) 到达主义(大陆法系) 4)承诺的撤回
(三)合同的履行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及原则
1)合同的履行的概念 2)合同的履行的原则 A.全面履行的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2、违约的形式及其法律后果
1)违约的概念及其必备条件 A.概念 B.有效要件:行为人有过错;不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 务的行为;财产上的损害事实;行为与结果间的因果 关系 2)违约的形式 A.英国法: 违反条件、违反担保 B.美国法:重大违约、轻微违约 其他形式---提前违约、履行不可能 C.大陆法:德国:给付不能、给付迟延 D.中国法: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履行迟延、不能履行、 预期违约 E.公约:根本违约、非根本违约、提前违约 例:圣诞节前签定的火鸡买卖合同与普通肉鸡买卖合同
国际商法合同法考试题
![国际商法合同法考试题](https://img.taocdn.com/s3/m/f6c3b758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02dae05.png)
选择题:在国际商法合同法中,以下哪项原则不是合同成立的基本要求?A. 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一致(正确答案)B.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C. 合同内容必须合法D. 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下列哪项不属于国际商法合同法中的违约行为?A. 延迟履行B. 完全不履行C. 履行不符合约定D. 合同条款的合法变更(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效力,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一旦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无论其内容是否合法B.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生效(正确答案)C. 合同只要经过公证即具有法律效力D. 口头合同一律无效根据国际商法,以下哪项不是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A. 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B.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C.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正确答案)D.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风险转移的规则,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的风险一律由买方承担B. 货物在交付之前毁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正确答案)C. 货物在装运港装船后风险即由买方承担D. 货物风险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转移给买方下列哪项不是国际商法中合同无效的原因?A. 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B.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C. 当事人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D.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下列哪项表述是错误的?A.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B.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可以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发生C.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D.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决定(正确答案)下列哪项不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A. 交付货物B. 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C. 保证货物无瑕疵D. 承担货物运输途中的所有风险(正确答案)在国际商法中,关于合同的履行,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A. 合同履行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不得有任何变更B. 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随意更改合同内容C. 合同履行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正确答案)D. 合同履行完毕后,当事人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中级职称-商法基础知识笔记
![中级职称-商法基础知识笔记](https://img.taocdn.com/s3/m/b09d23adb9f67c1cfad6195f312b3169a451eaea.png)
中级职称-商法基础知识笔记
商法基础知识是商业和经济领域从业者应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中级职称考试中的重要考点。
本文将从商法基本概念、商业合同、公司法等方面进行简要介绍。
一、商法基本概念
商法是指涉及商业活动的法律规则的总称。
商法的任务是规范
商业活动和保护经济交易的安全有序进行。
商法包括商法基本原则、商法基本制度、商法基本范畴等方面的内容。
二、商业合同
商业合同是商业交易的最基本形式,是商事主体进行经济活动
和交易的重要依据和工具。
商业合同应当具备合法性、实质内容公平、签订形式严格等特征。
三、公司法
公司法是商业领域中涉及公司的组织行为和经营活动的法律规范。
公司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公司的设立和组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改制和解散、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方面。
商法的基本概念、商业合同和公司法是商业和经济领域从业者应当掌握的基本法律知识。
掌握这些知识不仅有助于从业者的实际工作,同时也是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必备知识点,需要深入学习和理解。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ec0e882bf705cc17542709b6.png)
事人可据此理由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的合同
精品课件
关于合同的撤销
❖ 我国《合同法》规定,欺诈、胁迫、乘人之 危、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都可以导致合同被 撤销
❖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的,撤销权丧失。
精品课件
案例: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 同还是无效合同
精品课件
一、合同的含义和特征
❖ 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为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 系而达成的协议。
精品课件
特征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当事人在合同关系中 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合同的成立必须要 双方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的
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买卖合同 租赁合同
承包合同
要物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 必须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赠与合同 保管合同
民间借贷合同
精品课件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精品课件
温故而知新
❖ 外贸跟单员的跟单工作流程包括:
接单
( 合 同 )
跟进生产 出货跟踪 制单结汇
询盘 发盘 还盘 接受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
![国际商法第四章公司法](https://img.taocdn.com/s3/m/2fda5c065a8102d276a22ff4.png)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生效 合同特殊的书面形式: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32条)
2、以确认书方式成立合同(《合同法》
第3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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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甲公司与一香港公司就购买一批文化用具进行磋商,
甲公司传真中言明如达成协议则以最终售货确认书为准。 香港公司在接到甲公司的最后一份传真时认为双方已就该 笔买卖的价格、期限等主要问题达成一致,遂于2007年12 月20日向甲公司开出信用证,但甲公司以信用证上注明的 价格条件不能接受为由拒绝发货。依照法律,下列有关该 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合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以发生、变更 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达成的协议。
合同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协议。 2.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3.合同是各方当事人明确表示相互权利和义务 关系的协议。 4.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思考4-1
迈克尔即将去读大学。他的邻居、农场主约翰 与迈克尔签订了一个协议,每年资助迈克尔2000美 元的学费,直到迈克尔读完大学为止,作为对迈克 尔的一种奖励,因为以前迈克尔经常无偿地帮助他 做许多农活。你认为,该协议签订后,在迈克尔与 约翰之间,是否形成了一个合同?
36
(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要求订立合同的当 事人所发出的要约和承诺的意思表示一致。
怎么来判断是否达成了意思表示一致? 法律从复杂的合同订立过程中抽取两个典 型的阶段,来确定合同是否成立的标准: 要约、承诺。
(二)合同有对价或约因
1.对价
对价,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一方当事人所得到
的某种权利、利益、利润或好处而付出的具有法 律价值的代价。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https://img.taocdn.com/s3/m/eff4d541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8d52d53.png)
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例子之我见》嘿,大家好呀!今天咱就来唠唠合同法和民商法的那些事儿,用些接地气的例子让大家瞅瞅它们到底有啥区别。
咱先说合同法哈,它就像是专门管买卖、租赁这些具体交易行为的“小管家”。
比如说,我去菜市场买菜,我和卖菜大妈讲好价、称好重、付了钱,这其实就相当于我们之间有了一个小小的合同关系。
要是大妈收了钱,不给我菜,那她可就违约咯,我就能依据合同法找她理论去。
民商法呢,就像是一个更大的“家长”,它管的事儿可多了去了,合同法只是它的一部分。
来个例子哈,假如我在大妈那买完菜正美滋滋地往家走,突然被一辆飞驰而过的自行车给撞了。
这时候,民商法就出来“主持公道”啦,它不仅要管我和卖菜大妈的合同问题,还要处理我被撞这事儿,看看骑车的人要不要对我负责、赔我医药费啥的。
再给大家说个更生动的例子。
我租了间房子,和房东签了合同,这就是合同法管的。
但要是这房子突然因为隔壁施工弄出个大裂缝,这就涉及到民商法了。
我不仅可以根据合同法找房东解决房子的问题,还可能依据民商法找隔壁施工的人赔偿我精神损失呢,毕竟好好的房子变得不安全了,我多心慌呀!合同法注重的是具体的交易规则和双方约定,就像那个买菜的例子,它只管我们交易的合理公正。
而民商法呢,更全面、更宽泛,它好比是一张大网,把我们生活中的各种法律关系都兜在了里面。
有时候,我就觉得合同法像个精确的量尺,专门量合同里的各种事儿;民商法呢就像个大大的箩筐,啥都能装进去。
你要问我哪个更重要?嘿,这可难说了,它们就像人的两只手,缺了哪个都不行呀!在咱日常生活中,合同法和民商法就像两个默默守护我们的“法律天使”。
咱可得知道它们的区别和作用,这样才能在遇到问题的时候知道该找哪个“天使”帮忙。
万一搞混了,可就像找错了医生,病可治不好咯。
所以呀,大家都好好了解了解,别到时候两眼一抹黑,让自己吃亏呀!哈哈,希望我今天说的这些能让大家对合同法和民商法的区别有个更深刻的认识。
民商法经典书籍
![民商法经典书籍](https://img.taocdn.com/s3/m/f67f6fd5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ba.png)
民商法经典书籍以民商法经典书籍为题,以下是我列举的十本书籍:1.《民法总则》《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的基础性法律,对个人权利、财产权、契约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它是学习和研究民商法的必备读物。
2.《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民商法中的重要法律,对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等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它是商业交易必备的参考法律。
3.《公司法》《公司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公司组建、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法律。
它对公司的设立、股东权益、董事会职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4.《商标法》《商标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商标注册、保护、使用等方面的重要法律。
它对商标的注册条件、权利保护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商标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5.《著作权法》《著作权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法律。
它对著作权的取得、保护、维权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
6.《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反垄断行为的重要法律。
它对垄断行为的禁止、反垄断调查、处罚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7.《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法律。
它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欺诈行为的禁止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8.《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它对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解雇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保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9.《物权法》《物权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物权的重要法律。
它对不动产、动产的权利、担保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物权交易具有重要作用。
10.《债权法》《债权法》是我国民商法中涉及债权的重要法律。
它对债权的取得、转让、履行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对债权关系的约束具有重要意义。
这些书籍涵盖了民商法中的重要领域,对于学习和研究民商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无论是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还是从实际经营的角度,这些经典书籍都是必不可少的指南。
主观题商法考试范围
![主观题商法考试范围](https://img.taocdn.com/s3/m/6108b69a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d33ba06.png)
主观题商法考试范围
商法主观题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法:考查公司的设立、组织形式、资本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治理等内容,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等文件的制定和效力。
2.合同法:考查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包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抗辩权、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等。
3.担保法:考查担保的种类、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担保方式的具体规定和实际应用。
4.证券法:考查证券的发行、上市、信息披露、监管等内容,包括股票、债券的发行和交易,证券市场的监管措施等。
5.知识产权法:考查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处理等内容,包括知识产权的申请、保护措施、侵权责任等。
6.反垄断法:考查反垄断法的基本原则、垄断行为的认定、反垄断执法等内容,包括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经营者集中审查等。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商法主观题还可能涉及商事诉讼、仲裁、破产等方面的内容。
具体考试范围以当年考试大纲为准。
三商法制度课程
![三商法制度课程](https://img.taocdn.com/s3/m/0e378e72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16.png)
三商法制度课程三商法制度课程是一门针对商法领域的专业课程,旨在向学生介绍和探讨商法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原则以及实践应用。
本文将对三商法制度课程进行讨论和探索。
三商法制度课程主要包括衡平法、合同法和公司法三个方面内容。
首先我们来讨论衡平法。
衡平法是指根据公平和正义原则来调整双方权益的法律规定。
在商业活动中,双方往往面临权益的不均衡情况,衡平法可以通过合理分配权利和义务,使交易双方达到公平交易。
通过学习衡平法,我们可以了解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如何保护双方权益,维护公平交易的目标。
接下来是合同法。
合同法是指约定双方权益和义务的法律规定。
商业活动中,合同是最常见的交易方式。
通过学习合同法,我们可以了解如何签订、履行和解决合同纠纷等内容。
合同是商务活动的基础,合同法的学习对于商务人士至关重要。
最后是公司法。
公司法是指调整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定。
在商业领域中,公司是最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通过学习公司法,我们可以了解如何成立、运营以及解散公司等内容。
同时,公司法还涉及到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治理等重要问题。
公司法的学习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控意识。
三商法制度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商法意识和实践能力。
商法是商业领域的重要法律基础,了解商法制度有助于学生在商业活动中合法合规地运营。
通过课程的学习,我们可以掌握商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了解商业交易中的权益保护和纠纷解决方式,培养法律风险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三商法制度课程还强调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
通过案例分析,学生可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案例相结合,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践应用是课程重点之一,学生可以通过参与模拟法庭、法律论坛等活动,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总之,三商法制度课程是一门旨在培养学生商法意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课程。
通过学习衡平法、合同法和公司法,学生可以了解商法制度的基本概念、法律原则以及实践应用。
课程主张案例分析和实践应用,培养学生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https://img.taocdn.com/s3/m/da18cd60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e.png)
加工合同规定了加工方和委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原材料或零部件的提供、加工过程、支付费 用等条款。在国际商法中,加工合同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 。
委托合同
总结词
委托合同是一种约定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处理事务的合同。
详细描述
委托合同规定了受托方和委托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事务的处理、费用支付、保密义务等条款。在国际商法 中,委托合同必须遵守相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以确保公平和透明。
提存
免除债务
因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或数量不足,当事 人将标的物提交给法定提存机关,合同关 系终止。
债权人放弃债权或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合同关系因债权债务消灭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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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 违约方需支付。
解除合同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非 违约方有权解 Nhomakorabea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
01
02
03
04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履行不能
因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债权人过错
债权人过错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违约方不承担责任。
免责条款
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违约 方不承担责任。
合同安全原则
合同安全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应当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商业 道德,保障交易安全和稳定。
合同安全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了解对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 等情况,避免因对方违约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合同安全原则要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行为或资信状况恶化 等情况,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利益。
自考国际商法第二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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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涉外租赁合同B.国际海上运输合同C.涉外保险合同D.涉外信贷合同2.2.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出的(D)A.合意B.法律行为C.协议D.许诺2.3.《合同法》的内容有(A)A.违反合同的责任B.货物运输C.财产租赁D.仓储保管2.4·在大陆法国家,合同法的形成是以下列哪种形式出现的(B)A.判例法B.成文法C.不成文法D.普通法2.5.在英美法系各国都没有一套系统的、成文的合同法,但下列哪个国家除外(A)A.印度B.加拿大C.美国D.英国2.6.李明在报纸上刊登广告一则,许诺如有一人找到他所丢失的物品,将付给报酬若干英镑。
王朋见报后找到失物交还李明,合同成立,王朋的行为就属于(D)A.过去的对价B.未履行的对价C.约因D.已履行的对价2.7.规定关于改变现存合同的协议,即使没有对价也具有约束力的是(C)A.《法律重述》B.《美国统一产品责任法》C.《美国统一商法典》D.美国判例法2.8.下列哪个国家认为普通商业广告只要文字明确肯定,足以构成一项允诺,也可视为要约(A)A.英国B.法国C.德国D.日本2.9.下列哪个国家认为要约对要约人原则上无拘束力(D)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国、美国2.10.下列哪个国家在承诺生效问题上采用投邮和到达并用原则(C)A.法国B.德国C.日本D.英美国2.11.依照德国法,意思表示包括的内容有(D)A.当事人内在的意思B.仅包括表示这种意思的行动C.对方必须接受这种意思表示D.既包括当事人内在的意思,也包括表示该意思的行动2.12.按照英美的法例,未成年人所订立的有关什么的合同是有拘束力的(B)A.买卖合同B.必需品C.商业合同D.雇用合同2.13.近代资本主义各国的法律,在合同形式上,都采取(A)A.不要式原则B.书面形式原则C.签约原则D.要式原则2.14.下列关于合意不真实的表示哪项是错误的(D)A.法国法规定错误,错误只有在涉及合同标的物的本质时,才构成无效的原因 B.中国法规定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法院可以变更或撤销C.德国法规定错误、诈欺和胁迫所订立的合同都可撤销D.中国涉外经济合同法规定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可以撤销2.15.日本成年人的标准是(A)A.20岁B.21岁C.18岁D.22岁2.16.中国成年人标准是(D)A.20岁B.23岁C.21岁D.18岁2.17.依照英国的法律,下列合同中要求以书面形式作为合同有效成立要件的是(A)A.海上保险合同B.保证合同C.金钱借贷合同D.有关土地买卖合同2.18.下列法规中哪一部要求书面形式是合同生效的有效要件(A)A.《涉外经济合同法》B.《涉外经济合同法》C.《技术合同法》D.《民法通则》2.19.在解释合同中,英美法采取(D)A.意思说B.意定说C.法定说D.表示说2.20.在解释共同条件的含义时,德国法院采取(C)A.清晰条款原则B.意思原则C.含糊条款解释原则D.法定原则2.21.我国确定损害赔偿责任范围的一项基本原则是(D)A.现实损害原则B.利润C.违约一方可以不赔偿受损害一方因他的行为而引起的损失D.违反合同一方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其违约所受到的损失2.22.下列关于禁令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A)A.禁令是英美普通法所采用的方法B.禁令是英美衡平法院所采用的方法C.禁令必须符合公平合理原则D.禁令在涉及提供劳务的案件中也可以采用2.23.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哪个表述是正确的(C)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B.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C.德国认为是罚金D.法国认为是罚金2.24.要约必须在到达受要约人时才能生效,那么在要约人发出要约至该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这段时间内(C)A.要约人不能撤回其要约 B.须征得受要约人同意方能撤回其要约C.由于要约尚未生效,所以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或更改要约内容D.得视要约的性质决定是否撤销与更改2.25.合同消灭的主要原因是(D)A.违约B.更新C.抵销D.履行2.26.下列只有一种时效的国家是(C)A.法国B.德国C.英国D.日本2.27.根据英国1939年时效法,请求权中包括有人身伤害的请求权者,其时效期为(C)A.6年B.12年C.3年D.10年2.28.法国法原则上认为要约人在其要约被受要约人承诺以前可以撤销要约(B)A.但是法院判例认为,如要约人指定了承诺期限的,则要约人不可在期限届满前将要约撤销B.依法院判例,如规定了承诺期限的,在期限届满前可以撤销要约,但须负损害赔偿责任C.如未规定承诺期限,依常理应在一定期限内等待承诺的,要约人如不适当地撤销要约的,可不负损害赔偿之责 D.但是法院判例认为,如要约人指定了承诺期限的,则要约人可以在期限届满前将要约撤销2.29.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要约人有理由信赖该项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要约的信赖行事的,则(C)A.要约在原则上仍可以撤销B.经双方协商是可以撤销要约的C.此时,要约是不可以撤销的D.受要约人的信赖行事不受法律保护2.30.规定债权人只能在解除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二者间任择其一,而不能同时享有两种权利的国家是(C)A.法国B.美国C.德国D.中国2.31.要约撤销是一种——行为。
合同法属于商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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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属于商法吗
在法律范畴中,合同法被认为是商法的一部分。
商法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涉及商业交易、商业合同和商业活动。
合同法作为商法的一部分,主要规范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和变更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素、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合同的解释等。
这些内容都是商业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法律规定,对于商业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因此,合同法作为商法的一部分,对商业活动和商业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在商业交易和合同起草过程中,合同范本专家需要深入了解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所提供的合同范本符合法律要求,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国际商法的合同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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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的合同法案例国际商法案例:违约责任和索赔引言:合同法是国际商法中的核心主题,对于商务领域的交易活动至关重要。
在国际商法中,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违约责任和索赔。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国际商法案例,探讨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和索赔问题。
一、案例背景案例背景是两家跨国公司签订的一个产品供应合同。
供应商公司位于国家A,而买方公司位于国家B。
根据合同,供应商应提供特定数量和质量的产品给买方,以特定的价格。
然而,供应商未按照约定交付产品,导致买方无法按时生产,并造成严重损失。
二、违约责任根据国际商法的原则和规定,违约责任通常是由违约一方承担的。
在该案例中,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和标准提供产品,违反了合同的约定。
因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违约责任方面,买方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1.要求履行合同: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产品,以满足买方的生产需求。
这是保障买方权益的一种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困难,比如供应商可能无法及时提供产品。
2.要求赔偿:买方可以要求供应商赔偿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
这包括由于产品延迟交付而导致的生产停顿、损失的利润和其他相关费用等。
赔偿的计算通常根据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来确定,但受限于合同中的条款和国际商法的规定。
三、索赔权限在该案例中,买方可以向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提出索赔请求。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是解决国际商务争议的重要组织,它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保障各方的权益。
在仲裁程序中,仲裁庭将依据合同的约定、相关法律和国际商法的原则来决定违约责任和索赔金额。
四、判决结果在该案例中,仲裁庭可能判决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供应商赔偿买方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
赔偿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买方的实际损失、预期利润和相关费用等。
仲裁庭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在国际商法领域具有广泛的承认和执行力。
总结:国际商法中的合同法案例涉及违约责任和索赔问题。
德国商法典与我国合同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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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立法体例而言,在中国,民法与商法基本合而为一。
就商法而言,单独分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在德国,除了《民法典》(BGB)之外,还有《商法典》(HGB)。
中国和德国之间的贸易中,几乎全部的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受《联合国国际贸易销售公约》(CISG)调整和规范,或者在贸易术语项下受到国际惯例(如 INCOTERMS 2010)约束。
中国合同法应用的机会较好。
由于德国在国际贸易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和主导地位,有些中国客户被迫接受其格式条索款而适用德国法律,这种情况下,主要是适用HGB。
有意思的是,由于HGB对于合同双方的义务之规范更为合理和严谨,使得很多情况下,HGB的适用更有利于中国贸易方。
HGB中很多对于买卖双方的义务有十分细致的约束,如法定验货期限、索赔通知义务等,这些在中国合同法中是缺失的,对于中国客户相对来讲比较陌生,因而很可能意识不到问题所在或者自己的权利。
对于在中国设立的三资企业之间的业务,虽然可能是同一个国家的投资来源国,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适用中国合同法的,但是公司的外国领导层通常用本国法律思维去考虑问题,因而导致员工和律师无法理解或发生沟通困难。
如果选择了外国法律,则在中国进行诉讼或仲裁中,很可能因为外国法的举证困难而变成最终仍然适用中国法。
国际贸易一般选择国际仲裁作为争端解决方式,但是所有的律师都不喜欢国外的仲裁制度,因为费用和时间是无法想象的。
中国进行的国际仲裁也往往无法预见结果。
诉讼仍然是最公平和最节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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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点 (一)合同的概念 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2条) 合同一般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狭义的合同,仅指债权合同。
广义的合同,是指以发生民法上效果为 目的的一切合意,包括以发生物权变动 为目的的物权合同、以物权以外的权利 的变动为目的的准物权合同、以发生债 权债务为目的的债权合同、以发生身份 关系的变动为目的的身份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 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如使用借 贷合同。
区分的意义:
(1)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
(2)债务人所负注意义务的程度不同。 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只负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负抽象的轻过失责任。 第374条。 第406条第1款。 (3)主体资格要求不同。 (4)买卖规则的准用。 对有偿合同的调整如法律无特别规定时,参 照买卖合同的规定;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原则 上不负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第174条。第150条。第191条。
引出三项规则:
1、合同规定由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 的义务,原则上不及于第三人。
2、合同当事人无权为他人设定合同上的 义务。
3、合同的保全可看作合同相对性的 例外现象
(三)合同责任的相对性
是指合同责任只能在合同关系的当事 人之间发生,合同关系以外的人不负 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也不对其承担 违约责任。
(2 )要约的要件 ①必须是由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作出的 意思表示 ②必须具有订约的意图 ③要约必须向受要约人发出 ④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⑤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2、要约与要约邀约的区分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 表示。
(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
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 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 约邀约。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 的,视为要约。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 合意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 诺阶段 2、合同的特别成立要件 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依当事人特别 约定,合同成立应特别具备的条件。
二、要约与承诺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与要件 (1)要约的概念 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 的人称为受要约人、相对人或承诺人。 要约是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 关系为目的和宗旨 3、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二、合同的种类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 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 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区分意义:明确二者的制约关系。
(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以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要求一定的 形式为标准。
不要式合同是指对其成立法律没有要求采 取特定方式的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方式而 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法律对形式要件的规定是属于成立要件还 是生效要件,应依据法律规定的含义及合 同的性质来确定。
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效力、承诺适格,是 指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 诺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4、要约开始生效的时间
第16条采到达主义。
(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根据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 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仅一方当事人负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给付义 务的合同。
区分的意义:(略)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根据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是否以交付标的 物为条件
诺成合同是指仅依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一致即可认定合同成立的合同。
3、虽未由民法所确认但仍然由平等 的民事主体所订立的民事合同
4、合同法不调整下列关系
(1)政府依法维护经济社会秩序的 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管理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管理关系
(3)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 关系的协议
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与要件 (一)合同成立的概念 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 合意。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 1、合同的一般成立要件 指一切合同依法成立均必不可少的共同 要件。
四、合同法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一)合同法的概念是调整平等主体
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主要规范合同 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解除、保 全、违反合同的责任等问题,是民法的 重要组成部分。
(二)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合同法已确认的15类有名合同
2、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人格权法 等法律所确认的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专利权 或商标权转让合同、许可合同,著作 权使用合同,出版合同,肖像权许可 使用合同,名称权转让合同等。
此外,还有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束己合 同与涉他合同等合同分类。
三、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一)合同主体的相对性 是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 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 例外:“买卖不破租赁”规则。
(二) 合同内容的相对性
是指除法律、合同另有规定外,只有合同 当事人才能享有某个合同所规定的权利, 并承担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合同当事人以 外的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
如:仓储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 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 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效的合同。
如: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 同;质押合同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是指不需要其他合同的存在即 可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又称附属合同,是指以其他 合同的存在为其存在前提的合同。
(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 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
(4)根据交易习惯来区分 (5)其他情况
3、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效力,是指要约 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 束,不得随意撤销要约或对要约随 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