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高级中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包含多个方面的综合评估,该评估要考虑一个学生的知识水平、技能水平、道德素质、身心健康等方面。
下面,我将从这几个角度出发,为大家详细介绍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细则。
一、知识水平评价高级中学学生必须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深入了解所学的学科,了解学科中的基础知识、重点和难点。
在评价学生的知识水平时,我们不仅考虑学生掌握的知识点数量,还要关注学生所掌握知识点之间的联系。
同时,我们也重视学生对不同知识点的理解程度和运用能力,包括学生的思维逻辑、分析能力、总结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技能水平评价高级中学学生不仅需要掌握学科知识,还需要具备相关技能。
这些技能包括诸如语言表达、计算能力、分析思维、信息查找、组织协调以及社交能力等。
在技能水平评价中,我们会考虑学生在不同方面的表现,包括学生的表达能力是否流畅自如、数字和逻辑推理能力是否突出、学生的思辨能力是否出众、学生的信息收集和处理能力是否熟练以及学生的个人自信心和领导力是否发挥得好等等。
三、道德素质评价高级中学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知识和技能,还需要具备高尚的道德素质。
我们在评价学生的道德素质时,会考虑学生的品德、思想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等方面。
同时,我们也将重视学生的守信用、团结和谐、独立自强、公正正义等方面的表现。
四、身心健康评价身心健康是高级中学学生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在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时,我们除了关注学生的体育锻炼、体能健康等方面,还会注意到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应的帮助。
同时,我们也会注意到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是否有良好的作息习惯、饮食习惯、个人卫生习惯等方面。
在总体评价中,我们将对学生进行一项基本评价,以确定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是否达到高级中学学生的标准。
我们还将考虑学生的发展潜力和能力,以及学生未来发展所需的支持和帮助。
最后,我们会制定一个适合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计划,以便学生在个人发展过程中得到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4篇)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了解中学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水平,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是指对中学毕业生涵盖认知、能力、情感、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综合测评。
其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价中学生的素质水平,促进中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条测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水平、学科兴趣与发展、综合素养、体育健康以及社会实践等方面。
具体测评项目根据不同学段的学生情况而定。
第四条测评结果将作为中学毕业生升学就业、年级晋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应当科学、公正、公平。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与管理。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测评实施计划,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条测评工作应当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监督测评工作。
工作小组应当有明确的职责,成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测评管理机制,确保测评工作的公正、公平。
学校应当保证测评工作的保密性,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第三章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第九条综合素质测评项目根据学生所在学段的要求确定,灵活多样,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学业水平:主要包括学科考试、学业绩效、学习态度等方面内容。
(二)学科兴趣与发展: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科研究、学科成果等方面内容。
(三)综合素养:主要包括创新能力、表达能力、合作能力、社交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体育健康:主要包括体育课成绩、体育比赛成绩、身体健康等方面内容。
(五)社会实践: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活动、实习经历等方面内容。
第十条测评项目的评价标准应当明确、具体,与综合素质目标相对应。
评价标准应当公开,便于学生、家长和教师了解。
第十一条学校可以参考教育部相关文件中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结合学校实际进行测评项目与评价标准的制定。
第四章测评方式与流程第十二条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多元化的方式进行,包括考试、考查、评价等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1. 背景综合素质评价是一种对学生综合能力和素质进行评估的方法,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发展潜力。
本细则旨在规范和指导综合素质评价的执行过程,确保评价的公正、客观和科学性。
2. 评价标准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学科和教育目标来确定。
评价标准应包括学科知识掌握、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责任意识等综合素质要素。
3. 评价方法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应多样化,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表现评价、作业评价、考试评价、实践项目评价、小组讨论评价等。
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目的和被评价学生的特点进行选择,以充分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4. 评价程序综合素质评价应定期进行,具体评价时间和频次应根据学年计划和课程安排确定。
评价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确定评价标准和方法- 收集评价材料(包括学生作品和表现)- 综合分析评价材料- 反馈评价结果给学生和家长- 调整教学策略和课程内容5. 评价结果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向学生和家长进行及时反馈,以便他们了解学生的发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评价结果可以采用等级制、百分制或文字评语等形式进行呈现。
6. 审核与公示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应经过审核并公示,以确保评价的公正和透明。
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公示应有专门的机构负责,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7. 评价改进综合素质评价是一个不断改进的过程,应根据评价的实际效果和反馈意见进行调整和改进。
评价改进应重视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需求,以提高评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8. 风险和纠纷处理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风险和纠纷,如评价不公正、评价结果不准确等。
对于这些问题,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进行处理,并采取公正、客观和合理的方式解决争议。
以上为综合素质评价执行细则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
2024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
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____副组长:____ 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德育工作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学生会主席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
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中学阶段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全面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提升,制定了中学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规范测评的具体内容、方法和程序,确保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学生的毕业评价提供参考依据。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1. 学业水平:包括学生的学科知识掌握情况、学科综合应用能力、学科学习方法和学习态度等方面的评价。
2. 体育健康:包括学生的体育成绩、身体素质、运动技能和参与体育活动的积极性等方面的评价。
3. 心理健康:包括学生的心理素质、情绪管理能力、人际关系和自我认知等方面的评价。
4. 社会实践:包括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情况、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评价。
5. 文化艺术:包括学生的文学、艺术和传统文化素养、文化审美能力等方面的评价。
三、综合素质测评方法1. 综合素质测评采取多元化评价方法,包括考试、测验、实践、观察、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
2. 学业水平采用笔试和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知识的掌握和灵活运用能力的考察。
3. 体育健康采用体育测试、体育成绩和体育课程表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的发展。
4. 心理健康采用心理测试、心理访谈和案例观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心理素质和情绪管理能力的培养。
5. 社会实践采用社会实践活动记录、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经历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在实践中的表现和体验。
6. 文化艺术采用文化艺术成绩、文化艺术作品和文化艺术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注重学生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的培养。
四、综合素质测评程序1. 综合素质测评由学校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包括学校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两个层面。
2. 学校内部评价由学校校内教师和行政人员组成的评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确保评价的客观公正和科学性。
3. 外部评价由教育部门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独立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基本要求: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及具体要求(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个人千分制考评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提高中学生的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推动教育教学的全面改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指对中学生自身发展情况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价,包括学科知识与技能、思维品质与创新精神、学习能力与工作方法、身心健康与品德修养等方面的评价。
第三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持科学公正、全面客观的原则,注重发现学生发展潜能,重视个体差异,充分体现个性化评价和因材施教的要求。
第四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一)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教育资源,促进其全面发展;(二)为学校提供发现和培养优秀学生的依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三)为家长提供了解学生发展状况的渠道,与学校共同关注学生成长;(四)为社会提供了解中学生素质状况的参考,为选拔人才提供依据。
第五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采取多种评价方式和方法,包括定期测试、课堂表现、作品展示、个人报告、综合测评等形式。
第六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综合运用于学校发展规划、教师评聘、学生升学就业等方面,多方共同参与评价结果的运用和反馈。
第七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与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多维度评价的格局。
第二章评价内容和要求第八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应涵盖以下方面:(一)学科知识与技能:对学科内容的掌握和理解,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思维品质与创新精神:包括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等。
(三)学习能力与工作方法:包括学习主动性与自主学习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信息获取与处理能力等。
(四)身心健康与品德修养:包括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表现、道德品行等。
第九条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具备以下特点:(一)系统性:评价要能体现学生在不同方面的素质状况,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情况。
(二)针对性:评价要结合学生的具体情况,注重个体差异,充分体现个性化评价和因材施教的要求。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3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板)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3篇(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模板)科学:考试试卷、试验操作、小制作。
品德与生活:考试试卷和社会调查。
音乐:歌曲演唱。
美术:作画、剪纸、手工制作等。
体育:以中学校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手册得分为依据。
四、评价结果与方法1、对同学综合素养实行等级评价,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合格四个等级。
2、综合素养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要充分体现同学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整个评价重视过程。
3、各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的过程中,要本着为全体同学全面进展服务的训练宗旨,扎实做好考核工作。
学期结束,学校要准时将评价结果告知同学及其家长。
一般高中同学综合素养评价实施方案3一步深化基础训练课程改革,全面推动前进素养训练,依据《基础训练课程改革纲要》和《训练部关于主动推动前进中学校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训练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同学全面和谐的进展,培育德、智、体、美等全面进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1、进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同学进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留意过程评价,关注同学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同学终身进展奠基。
2、全面性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训练方针,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同学的进展,突出同学基本素养的培育与形成,体现“学问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个维度的整合,促进同学素养的全面和谐进展。
3、自主性原则。
同学是评价的主体,要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训练、自我调整的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既得到同学、老师、家长等的认同,又能促进同学不断完善自我。
4、动态生成性原则。
评价活动本身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训练过程本身具有生命性。
因此评价可依据同学年龄、年段特点,依据校本实际及学期训练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育与达成。
5、可操作性原则。
依据学校、班级实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方法力求迅速而灵敏简便易行,避开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老师将评价融入训练教学全过程,有利于同学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学习习惯,使评价具有较强的实效性、针对性及可操作性。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细则
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细则一、评价目的高中生学业水平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估学生在学业上的成就和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和个性化发展方案,促进学生全面素质的提高。
二、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学科成绩评价:通过对学生在各学科上的成绩进行评估,全面了解学生的学科研究情况和掌握程度。
2. 课外活动评价:评估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参与度、表现和成就,包括社团、实践项目等。
3. 综合素质评价: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研究态度、创新能力、合作精神等方面。
4. 研究能力评价:评估学生的研究能力,包括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自主研究能力等。
三、评价方法评价方法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种:1. 考试评价:通过统一的考试,评估学生在学科上的知识掌握程度。
2. 项目评价:通过小组项目、实验报告等方式,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合作能力。
3. 作业评价:通过作业的质量和完成情况,评估学生的研究态度和自主研究能力。
4. 综合评价:通过学生自评、教师评价和家长评价等多个角度,全面呈现学生的学业水平。
四、评价结果与反馈评价结果将以成绩单的形式通知学生和家长,同时提供详细的评价反馈,包括学生的优点和不足之处以及学业发展的建议。
学校将组织个别谈话,为学生提供针对性的学业指导和发展方案。
五、评价周期和频次学业评价将分为学期评价和年度评价两个层次,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科成绩评价,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评价周期的设置旨在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发展情况,为学生提供持续的学业指导。
六、评价结果的应用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评价结果,提供个性化的研究辅导和发展方案。
评价结果还将作为学生升学、就业等重要环节的参考依据,有针对性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七、评价的公正性与保密性学校将确保评价过程公正、客观,并保护学生的评价信息。
评价结果将仅用于学业指导和发展方案的制定,不对外公开。
八、评价实施的责任分工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负责学业评价的实施。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_规章制度_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为了搞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公正、公平、客观地评价每一位同学、本着易于操作的原则,特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要求:一、道德品质: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积极参与各种爱国主义、弘扬民族精神的各种集体活动;●有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捐助的表现;热心帮助他人或集体;能服从集体决定①有升旗迟到、旷到②在队列里说话,不守纪律的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④未穿校服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⑧旷课、逃课的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⑨有考试作弊行为的⑩有抽烟行为的此两项中符合其中一项评价为不合格。
二、公民素养: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民族团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①有上课(出操)迟到、旷课②上课说话,不守纪律的③仪容仪表检查不合格④未穿校服⑤不服从班主任工作安排的⑥语言侮辱、取笑其他同学(或老师)的⑦有抄作业,不交作业的以上行为有1-2项符合规定的,此项评价为基本合格,3项以上符合的为不合格。
①有违犯民族团结的言行的评价为不合格②破坏公共财物的评价为不合格③利用手机观看黄色视频的评价为不合格④仪容仪表检查(一学期两次不合格) 评价为不合格⑤未穿校服的(一学期两次) 评价为不合格三、学习能力:以学生学习考试成绩(期中、期末、模块考试)为准并参照学科竞赛成绩合理分配等级。
此项评价为a等必须具备:●获校级以上特优生、三好学生荣誉●学习考试成绩至少在班级名列前茅,学科竞赛成绩突出,●必须完成研究性学习相关学习任务。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是指评估学生在各个方面的素质表现,包括学术能力、品德素养、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
1. 学术能力方面:
- 学业成绩:包括各个学科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等。
- 学习能力:包括学习方法、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等。
- 学术竞赛成绩:包括参与科技创新竞赛、学术奥赛等的成绩。
2. 品德素养方面:
- 自律能力:包括遵守纪律、规矩,守时守信等。
- 社交能力:包括与他人的关系处理、团队合作能力等。
- 诚实守信:对待学习、考试等方面的诚信表现。
3. 实践能力方面:
- 社会实践:包括参与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等。
- 实践技能:包括体育运动、艺术表演、手工制作等实践技能的表现。
4. 创新意识方面:
- 科学研究:包括参与科学研究项目、撰写科研论文等。
- 创新项目:包括参与创业项目、创意设计等。
以上只是一些可能的评价指标,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细则和权重分配。
学校可以结
合自身的发展目标和教育理念,制定适合自己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同时,对于
评价结果的使用,也需要学校设计合理的奖励机制和辅导措施,帮助学生在综合素质上的提升。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前言本细则旨在规范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以全面、客观、公正地衡量学生在学术、品德、能力等方面的发展。
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帮助学生有效提升自身素质,并为学生的学业规划和未来发展提供参考。
2. 评价指标高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2.1 学术能力评价指标- 学科知识掌握程度- 研究方法和能力- 学术挑战和创新性- 学术论文和项目成果2.2 品德评价指标- 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和正直品质- 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参与- 友善和互助精神2.3 能力评价指标- 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创造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团队协作和领导能力- 研究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3. 评价流程3.1 数据收集评价数据以多种方式进行收集,包括考试成绩、日常作业和实践项目成果、学科竞赛成绩、社会实践经历等。
3.2 评价方法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使用标准化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定性评价主要基于教师评语和学校评估报告。
3.3 评价报告学校将根据评价结果生成学生个体评价报告和班级、年级整体评价报告。
同时,学校要向学生和家长进行结果反馈和辅导指导,帮助学生理解评价结果并提供个性化发展建议。
4. 评价效果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激发学生的研究动力,帮助其全面发展。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并有助于学生的学业规划和个人发展目标的制定。
5. 评价的公正性和可信度为了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可信度,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评价机制,并确保评价过程的科学性和透明性。
评价者应接受相关培训,并按照评价准则进行评价,避免任意评判和个人偏见的影响。
6. 综合素质评价的改进学校将定期评估和改进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和反馈意见,对评价细则和流程进行优化和完善,以更好地满足学生和社会的需求。
7. 结语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是学生发展的重要参考和指导工具。
学生、教师和家长共同努力,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潜能的充分发挥。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1
嵩县实验中学高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与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相适应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机制,与新高考、高招政策接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德育工作。
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我校特制定该细则,望各年级、各班遵照执行。
对班级常规考核实行“两线平行”同时考核:一条线是由政教处组织的学校大值周考核,考核成绩占60%,第二条线是由年级组组织的小值日考核,考核成绩占40%,相互补充,共同管理。
扣分细则:一、文明行为,仪容、仪表。
(违纪者每人次扣1分)1、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留长指甲。
2、男女生佩戴首饰,穿奇装异服。
3、乱丢乱吐,说脏话等不文明现象。
4、在走廊、楼梯、教室追逐打闹,高声喧哗现象。
二、早操、课间操、集会。
(班级集体违纪扣5分,学生个人违纪每人扣1分)1、集会期间集合速度慢,两操到操人数不齐,口号不响亮、步伐不整齐,早操无励志口号或声音不响亮者;2、集会期间秩序乱,有交头接耳,看书刊杂志,在集会场所乱扔果皮纸屑等。
三、正课、自习。
(班级集体违纪扣5分,学生个人违纪每人扣1分)1、教室内有说话,抬头、扭头,走动等违纪现象。
2、正课、自习课有睡觉,看课外书等现象。
3、迟到、早退现象。
4、旷课、旷操每人次扣3分四、宿舍(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现一次扣2分1、不按照指定的宿舍、寝室、床号入住2、离开宿舍不及时锁门。
3、离开宿舍未关电、水龙头4、随便向走廊、楼梯、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扔塑料袋等、随地吐痰、泼脏水。
5、私自将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床铺上下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6、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回宿舍。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现一次扣3分1、私自带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进入宿舍。
2、私自带异性学生进入宿舍。
3、熄灯后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4、在宿舍私接电源,使用各种电器、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然后进行汇总,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50%,教师评价权重为40%。
(完整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完整版)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1. 引言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对学生在学业、体育、艺术、实践等方面综合能力的评价和指导体系。
本文档旨在明确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细则,确保评价的公正、准确和科学性。
2. 评价指标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中包含以下主要评价指标:2.1 学业成绩学业成绩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将根据学生在各门学科上的研究成绩、考试成绩和学科竞赛成绩进行评价。
学科成绩将按照不同学科的难度和重要性进行权重分配。
2.2 体育锻炼体育锻炼是学生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将根据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情况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校内外体育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比赛等。
2.3 艺术修养艺术修养是培养学生审美能力和创造力的重要途径,将根据学生在音乐、绘画、舞蹈、戏剧等艺术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艺术课程、参加艺术展览、参与学校艺术团体等。
2.4 实践能力实践能力是学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将根据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科学实验、社团活动等进行评价。
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参与科学实验竞赛、参加学校社团等。
3. 评价标准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将根据不同指标设定相应的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1 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学业成绩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科的教学目标和课程要求制定,包括学业成绩的百分制评价和成绩等级评价。
3.2 体育锻炼评价标准体育锻炼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频率和成绩来衡量。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3.3 艺术修养评价标准艺术修养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在艺术方面的表现和成就来评价,包括作品的质量、参与艺术活动的积极性等。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3.4 实践能力评价标准实践能力评价标准将根据学生在实践活动中的表现、创新能力和影响力来评价。
评价标准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待提高四个等级。
4. 评价过程高级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将采取多元化、综合性的评价方式,包括课堂表现评价、综合考评、实践活动考评等。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计分细则.doc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一、综合素质评价的依据和要求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按照《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导意见》(新教基[2008]33号)实施。
在评价方式上采取前五学期分别按等级评价赋分 ,最后对五个学期六个维度的赋分分别相加的办法。
整个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均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呈现。
高中阶段的前五个学期 ,由学校组织教师、学生和家长根据《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目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1) ,每学期以行政班为单位运用《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2)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综合素质评价 ,并将评价结果汇总后填入《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3) ,然后进行汇总 ,由学校负责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高三第一学期结束后 ,在前五个学期评价的基础上 ,按有求填写《自治区、兵团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修习汇总表》(新教基[2008]33号文件附表4) ,并将汇总结果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然后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上传至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具体报送要求另文下发)。
二、评价的内容及方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包括公民素养、道德品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维度。
评价时采取以学校为单位对学生进行“等级评定、分级赋分”的方法。
具体内容见下表:非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暂不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三、汇总方式每学期确定评定等级后 ,需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无异议后将每人的评价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并上传到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 ,任何人都无权更改。
每年2月底前各地要将每位高三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计入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电子档案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操作流程每学期学生自评权重为10% ,学生互评权重为50% ,教师评价权重为40%。
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
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1. 背景随着教育的发展和改革,综合能力评价在高中阶段的教育中变得越来越重要。
高中生的研究成绩虽然重要,但仅仅依靠成绩评价是不全面的,无法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
因此,为了更好地评价高中生的综合能力,制定本实施细则。
2. 目的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全面评价高中生的综合能力,包括认知能力、创造能力、沟通能力、合作能力等方面。
3. 评价指标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指标如下:3.1 认知能力- 知识掌握与应用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分析与推理能力- 创新思维能力3.2 创造能力- 创意思维能力- 问题解决能力- 批判性思维能力- 自主研究能力3.3 沟通能力- 表达能力- 听取意见能力- 探究和交流能力- 信息获取能力3.4 合作能力- 团队合作能力- 交流与合作能力- 解决冲突能力- 领导与跟随能力4. 评价方法根据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指标,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综合考试- 项目展示- 小组讨论- 个人陈述- 研究档案评估5. 评价流程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流程如下:- 设定评价目标和指标- 定期组织综合考试- 安排项目展示和小组讨论- 考虑个人陈述和研究档案评估- 综合评价结果并制定个别辅导计划6. 综合评价报告根据高中生的综合能力评价,编写个别综合评价报告,包括详细评价内容和建议改进的方面。
7. 实施保障为了确保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的实施质量和公正性,需要以下保障措施:- 评价指标的公示和解释- 审核评价流程和方法- 培训评价人员- 完善评价管理制度8. 结束语高中生综合能力评价实施细则的制定,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能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通过有效的评价方法和流程,可以更准确地了解学生的能力和潜力,为学生未来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5篇)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
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通用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教育理念,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育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原则综合素质评价既应注意对学生、教师的统一要求,也要关注学生个体差异以及对发展的不同需求,为学生成长、教师和学校有个性、有特色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空间。
在实施评价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导向性原则。
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制度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发展潜能,实现自主管理;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观念和教育教学行为,帮助学生打磨成长的轨迹;有利于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实现德育为先、素质为重的过程性管理;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注重素质、提升能力、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
(二)发展性原则。
以促进学生素质提升和全面发展为宗旨,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既要看到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更要发现潜在的发展可能性。
要注重过程,关注学生个性差异,淡化终结性评价,重视形成性评价。
(三)多元性原则。
评价内容力求多元化,要从情感态度、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价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水平。
评价主体和方式务必多元化,要采用自评、互评、师评方式,注重表现性评价和真实性评价,实现多角度、多方式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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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为有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
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陶涛副组长:王爱杰张晓玲孙新民孙鑫组成人员:刘环环沈玉红王文英蒙根王丽莎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长:刘环环组成人员:王丽玲年级组长全体班主任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王文英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创新与发展、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七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
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道德品质方面。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2、公民素养方面。
3、交流与合作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
4、学习能力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著,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展评中获奖;(3)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科竞赛并获市级三等奖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有经常性旷课、违反课堂纪律、不交作业等行为;(2)未按规定参加研究性学习或研究性学习成绩不合格。
5、实践与创新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技术领域所有模块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优秀;(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相关实践、创新类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3)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作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领域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2)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不合格。
6、运动与健康方面。
符合《细日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盛绩优秀;(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含集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4)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C等要求;(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年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7、审美与表现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艺类活动;(3)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以上六个方面除“公民道德素养”外,其他五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50%以内。
将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不合格或D应非常慎重,评为优秀或A要严格对照条件,这两方面的实证材料要经学校审核后填写在学年评价表中。
四、评价的组织与实施(一)评价组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教育教学部和年级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
各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价小组具体负班级评价工作。
评价小组的人数以5-7人为宜,其教师成员必须是任课教师(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
小组成员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一周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成员,则需要做相应调整。
(二)评价主体年级应遵循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评价中要将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教师评价等结合起来。
建议学生自评权重为10%、学生互评权重为40%、教师评价权重为50%。
(三)评价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
年级要结合实际情况运用好以下实证材料:1、班级日志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2、关键性作业、作品;3、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4、综合实践适动(包括社区服务)的有关记录和证明;5、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6、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特长鉴定、医学检查等证明;7、关键性评语;8、自我描述。
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教育教学部督促年级、各班级积累、整理实证材料。
年级和班主任要按照全省统一的格式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及时、准确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收集、整理实证材料。
要在日常教育过程中合理划分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本人等在收集、整理实证材料方面的职责,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评价过程班级开展评价的基本程序是组织培训——学生展示实证材料、自我陈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合成评价等级数据——填写综合性评语。
其中学生互评、教师评价在基础性发展目标上进行,学生自评在要素上进行。
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
评价时,如果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重大分歧,应提交年级和学校进行审定。
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与相关教师(不少于三人)共同研究写出。
(五)评价管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学生整个高中阶段。
从学生入学起,班主任每学年都要利用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软件开展评价工作,为每个学生填报《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表》,经学校和年级审核后上报到市教育局和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
学生高三毕业时,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数据中心对学生三个学年的评价数据进行合成,其中基础性发展目标等级按高一占3O%、高二占30%、高三占40%的比例合成,相关实证材料直接汇总,最终形成《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表》(附件3),并下发给学校、年级确认。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要纳入学籍档案。
从已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学生,必须提供综合素质评价证明材料,学校将根据两省评价内容和标准的差异对转入学生的评定结果进行适当转换。
从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的学生,必须提供公民道德素养等六个方面评价内容的实证材料,学校将根据评价内容和标准对其进行综合素质评定。
学生转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时,其综合素质评定记录随学籍档案将一并转出。
休学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相应顺延。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一)用于指导日常教育实践年级和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整理、分析各阶段评价的信息,及时、恰当地向学生、教师反馈,引导学生体验成功、正视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指导教师反思教育行为,深入了解学生的优势和不足,及时给予有针对性的指导,更好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用于教育质量监控教育教学部将定期整理、分析评价信息,诊断学生发展、教师教学和年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将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教师和年级评价结合起来,多渠道发挥它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导向作用。
(三)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之一,凡有一项或一项以上基础性发展目标三年总评为不合格或D者,不能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四),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评表将纳入招生档案,作为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五、制度保障。
为确保我校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学校将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培训制度、公示制度和监测制度。
(一)培训制度学校将对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能力,使其明确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和要求,以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