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导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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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为了帮助、指导新入职员工熟悉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不断提升专业岗位技能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保证各位导师在辅导期内实现对徒弟的有效、成功培养,特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管理制度。

一、目的

进一步强化培训的针对性及实操性,运用理论结合实践的教学模式,通过传、帮、带使员工在学习中得到成长,并推动形成一个人人钻研技术、学习业务的良好氛围。

二、导师制度的组织管理:

1、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是公司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力资源部负责新进管辅人员导师的统一管理。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共同负责导师的资格审核,在新进管辅人员辅导期间组织对导师工作表现的考核评定。

3、人力资源部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完成文档,并负责文档的整理存档工作。

4、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和不断完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对导师工作进行抽查,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制度的深化。

5、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实际情况,邀请优秀的新进管辅人员导师参加讨论、介绍经验。

6、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把推行导师制度当作激励骨干员工、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导师任职期间合理分配其工作,并进行指导、检查和日常管理。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了帮助新进管辅人员尽快熟悉工作业务、融入工作环境,需明确考核管理的相关责任人,以便新进管辅人员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责任人为: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导师、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新进管辅人员:

(1)了解公司的创业历程和发展战略,领会公司企业文化的真谛,认同并融入公司文化中,自觉实践企业的核心价值观念。

(2)认真学习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公司的业务运营流程,严格遵守执行。

(3)虚心接受导师指导与管理,主动与导师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及学习心得,多向导师及老员工请教,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4)积极参加新进管辅人员培训,认真学习培训资料。

(5)辅导期间每满一个月,新进管辅人员需填写月度总结并提交给导师和直接上级。

2、导师:

导师具体负责新进管辅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指导、业绩考核标准的拟定以及业绩评价等工作。其工作内容与考核设计如下:

(1)帮助新进管辅人员了解公司有关规定,引导新进管辅人员熟悉工作环境、部门/岗位业务流程以及相关工作关联人;

(2)以身作则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公司企业文化的引导,使新进管辅人员尽快融入公司;

(3)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工作方法、技能的指导提高其工作能力,解答遇到的问题;

(4)了解新进管辅人员思想动态,正确传达意见,恰当地进行沟通交流,建设良好的工作氛围;(5)推动新进管辅人员师带徒制的运作,提出改进的方法和建议;

(6)根据部门工作目标,与新进管辅人员共同制定工作计划;

(7)定期同新进管辅人员进行正式面谈(每月至少一次),根据新进管辅人员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和表现,,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

(8)对新进管辅人员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工作业绩部分负责;

(9)对新进管辅人员综合素质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的评估部分负责;有权做出新进管辅人员在辅导期不适合岗位的建议,对员工最终录用具有一定否决权。

3、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是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新进管辅人员指导人的确定与考核、新进管辅人员业绩考核标准的确定、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评价反馈等工作,必要时配合人力资源部与新进管辅人员进行试用考核面谈。其具体工作内容、与考核设计如下:

(1)部门负责人指导导师确认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考核工作计划,参与新进管辅人员入职面谈,了解新进管辅人员试用期间的思想状态、工作状态,及时总结成绩与不足,并给予适时的鼓励或指导。在新进管辅人员试用转正时,还要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新进管辅人员。

(2)新进管辅人员在用工部门的考核及培养管理情况,将作为部门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参考数据。

(3)指导结束后,部门负责人通过与导师和新进管辅人员的面谈,了解导师对新进管辅人员的指导情况,对导师的工作进行考评。

(4)部门负责人从不同方面对导师的指导内容进行考察,考核评价作为指导人绩效考核的参考指标。

(5)人力资源部可结合对新进管辅人员的问卷调查及跟踪培养面谈资料,了解部门负责人在新进管辅人员指导及管理方面的情况。

4、人力资源部相关责任人

(1)人力资源部培训主管负责组织执行新进管辅人员的试用考核、培养追踪工作,协调、监督用人部门对新进管辅人员的试用考核、管理工作。

(2)监督用人部门与新进管辅人员签订试用期工作目标与计划,及时提醒用人部门反馈试用考核资料,协调用人部门和新进管辅人员进行考核结果反馈面谈。

(3)负责处理员工针对考核的投诉,调查考核的公平、合理与否,并给出处理结果,对于导师与新员就考核结果有争议提请仲裁,由人力资源部调查了解后给出仲裁结果。

四、适用范围:

除保洁、门卫以外的所有新进管辅人员,操作工人参照《新进管辅人员入职培训管理规定》和《一线员工技能评定办法》执行。

五、辅导期限:

新进管辅人员入司当日起至试用期结束。

六、导师任职资格

为保证指导效果,一个导师最多同时指导3人为宜,导师应是部门负责人、副职、储备干部或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品行兼优、精通岗位业务、工作技能的骨干员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员工,有资格担任导师:

1、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自觉体现在日常工作和言行中。

2、熟悉招聘岗位职务说明书,了解应聘岗位应具备的技能、经验等方面要求。

3、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B”以上(含B),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4、为人正直公正、热情,责任心强,有较强的计划、组织、管理、沟通能力。

5、有能力对新进管辅人员进行工作的指导、帮助、督促、检查,制定合理的培养计划、安排相应的工作任务。

七、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制定

1、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按时间分阶段制定,有三个要素:培养目标、培养措施和时间安排。

2、导师在新进管辅人员入职一周内,制订《新进管辅人员培养计划总表》(见附件三),并提交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结合计划总表及部门内部工作任务、新进管辅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导师需按月制定《新进管辅人员月度培养计划表》及《新进管辅人员月度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总结》,并于每月5日前提交直接上级及人力资源部。新进管辅人员因导师工作变动,或出差超过一个月等,导师及时通知部门负责人更换新的导师,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新导师应在一周内确定是否有必要对原辅导计划进行调整。新进管辅人员辅导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a.文化/业务学习;

b.指定学习资料和文档;

c.定期沟通,了解员工任职状态,做好思想引导;

d.及时阅读新进管辅人员提交的培训辅导期总结,进行技术交流和指导;

岗位方面结合部门和项目需要以及新进管辅人员本身特点来制定,确保辅导期的各项活动能使新进管辅人员得到全面锻炼和培养;结合项目计划制定培养计划,主要在工作方法上加以指导。

导师制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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