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坛新秀培养与考核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通过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旨在发掘、表彰和激励在小学教育领域有突出贡献和优秀表现的教师。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公认原则。
二、评选对象1. 推荐条件:任教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受到学生和家长认可和赞誉的。
2. 推荐资格:由任课教师、学生家长、行政人员及同行推荐。
三、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设立推荐对象:学校教务处根据评选要求,提出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
(2)邀请申报:向推荐对象发出申报邀请。
(3)申报材料:推荐对象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教育教学理念、工作业绩、获奖情况、教学成果等。
(4)初步审核:学校教务处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对象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2. 评选阶段:(1)专家评审:邀请教育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名单进行评审,分析评选对象的教学能力、教学成果和影响力。
(2)评审结果: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标准综合评定,确定评选对象,并公布结果。
(3)公示期:评选结果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申诉与答复: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在公示期内提出申诉,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评选委员会对申诉进行认真调查,并及时答复。
3. 颁奖阶段:(1)颁奖大会:评选结果透明化,举办庄重的颁奖仪式,以表彰获奖教师的努力和成果。
(2)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奖牌和奖金等奖励。
四、评选标准评选对象综合评定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教学能力:教学技能熟练,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够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
2. 教育教学质量:能够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
3. 教育教学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如获得各类教学竞赛奖项、编写出版教材等。
4. 教育教学影响力: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能为他人提供帮助和指导,具有强大的教育教学示范和辐射力。
五、权责分配1. 推荐者:负责推荐对象的推荐、申报,提供真实、准确的推荐材料。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的办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名阶段:学校可以根据教师的教学表现、教育理念、学生反馈等因素提名候选教师。
也可以开展教师自荐,让有意向的教师自愿报名参与评选。
2. 评选标准确定:确定评选的标准和指标,例如教学质量、师德师风、教育创新、教学成果等。
可以采用打分制,每个指标分配不同的权重。
3. 宣传选拔:学校可以组织宣传活动,将提名的教师的优点和表现向全校师生宣传,让师生了解并参与评选过程。
4. 评选选拔:学校可以组织评委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评优教师等组成,对提名教师进行综合评选。
可以采用面试、组织教学示范、教学观摩等多种方式进行评选选拔。
5. 公示结果:评选完成后,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可以接受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6. 表彰奖励:根据评选结果,学校可以对被评为小学教坛新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例如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教学资源支持等。
7. 经验交流:学校可以组织被评选的教师进行经验交流,分享教学心得和经验,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值得注意的是,在整个评选过程中,应保证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避免人为干扰和不公平现象的产生。
同时,评选结果应尊重和服从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文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表彰优秀的小学教师,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育实践能力,推动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
第三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包括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第四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实行组织者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从事小学教育工作满一年。
(二)爱岗敬业,有教育教学热情,且家访工作扎实。
(三)教学效果显著,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教育条件。
(四)在同行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第六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按年度评选,任何一个教师每年只能参加一次评选。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七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环节。
第八条初评阶段,组织者根据教师的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候选人资格。
第九条复评阶段,候选人需提交个人简介、教育思想、教学案例以及教学成果等材料,组织者将根据材料和实地考察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评审出终评候选人。
第十条终评阶段,评审委员会全面考察终评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进行终评,并最终评选出小学教坛新秀。
第十一条评选结果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布,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评审机构第十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审委员会为评选活动的最高评审机构,由教育主管部门和专业教育机构的代表组成。
第十三条评选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评选活动,制定评选标准和办法,负责评选程序的顺利进行,评审并产生评选结果。
第十四条评选委员会成员代表单位、专家和学者参与评选活动,保证评选活动的公平性和专业性。
第五章评选奖励第十五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的奖励分为三个层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第十六条评选奖励采取实物奖和荣誉证书相结合的方式。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评选活动的具体事宜和流程由评选委员会确定。
浙江省教坛新秀考核方式
浙江省教坛新秀考核方式
1.学术能力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设计、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评价。
评委可通过观摩教学、听取学生评价、查阅教案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2.专业素养考核:考察新秀教师的专业知识储备和学科背景,评估其是否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相关教育背景。
这可以通过面试、学术论文、教育经历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3.教育理念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观念是否符合现代教育发展趋势。
评委可以通过面试、教育观察、教学设计等方式来了解教师的教育理念。
4.教学实践考核:通过观摩教学、听取学生评价等方式评估新秀教师的实际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评委会对教师的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学生互动等进行综合评估。
5.个人素质考核:评估新秀教师的综合素质,包括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教师职业道德等方面的评价。
这可以通过面试、个人陈述、教育背景调查等方式来进行评估。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
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与三中教学常规制度一、三中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管理考核办法(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二)评选条件1、教坛新秀(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2)教龄在 3 年以内,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发展潜力。
(3)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在教学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2、教学能手(1)具有 5 年以上教龄,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显著。
(2)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
(3)在教学研究和改革方面有一定的成果,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学科带头人(1)具有 8 年以上教龄,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深厚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教学成绩突出。
(3)主持或参与过市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有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三)评选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填写相应的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课堂教学考核组织评委对候选人进行课堂教学考核,评价教学水平和效果。
4、综合评审结合教学业绩、教育科研成果、师德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
5、公示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四)管理与考核1、职责与任务(1)教坛新秀要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学反思或教育案例。
(2)教学能手要承担公开课、示范课任务,指导青年教师成长,每学年至少参与一项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
(3)学科带头人要引领学科教学研究和改革,组织学科教研活动,每两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2、考核方式(1)建立成长档案,记录教师的发展历程和业绩成果。
(2)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
XXXX职业技术学院教坛新秀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为给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搭建发展平台,促进青年教师自我培养,自我发展,提高教学能力,脱颖而出。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教坛新秀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教坛新秀的评选对象为学院在编在岗教师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在岗教师,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教坛新秀每年评选一次,评选院级教坛新秀2名,自治区级教坛新秀按教育厅分配给我院的推荐名额评选。
(二)为保证教坛新秀在各学科上的均衡分布,从本文件下发年份起,连续三年没有公共基础课教师入选区、院教坛新秀,则在第四年从2个院级名额中划出1个名额,只在公共基础课教师中评选。
三、评选流程和要求(一)申请。
个人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通知向所在系部(行政兼课教师直接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往届院级教坛新秀可申报自治区级教坛新秀。
已获自治区级教坛新秀的不再参加评选。
(二)初审。
各系部按照学院规定的要求和推荐名额组织初评和推荐,并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教务处。
学院按同等比例单独为行政兼课教师分配推荐名额。
教务处负责行政兼课人员的初评和推荐。
初审要求为:1.审核材料的真实性,不真实的不得推荐。
2.先按区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符合区级条件的申请人不足本部门推荐名额时,按院级评审条件推荐,仍不足推荐名额时留空。
往届院级教坛新秀申报区级教坛新秀的,经过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直接上报,不占各部门推荐名额。
3.按教务处要求填写推荐表。
4.教务处应对系部的推荐工作进行督导,确保推荐人员优中选优,在教学方面获得自治区一等奖的教师应优先推荐。
(三)复审。
教务处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评审名额以及年度发文公布的评选要求,开展复审,复审要求如下:1.对部门推荐名额进行核对,超名额推荐的,要求其重新推荐。
5.审核参评人材料真实性,达不到评选条件的退回。
发现参评人提供虚假材料,交学院师德管理部门处理,参评人连续三届不得申请参评教坛新秀及其他教学质量工程项目。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确定评选目的和宗旨:评选的目的是发现和表彰小学教育界的新秀,激励他们在教育教学方面的努力和创新,进而推动小学教育的发展。
2.确定评选标准:根据小学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可以包括以下方面的评估:教学成果、教育研究成果、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创新能力等。
3.征集候选人名单:可以通过学校、教育局、教育专业机构等途径征集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为小学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有突出的表现和成绩。
4.评选委员会的组建:由教育专家、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评选委员会。
委员会应具有权威性和公正性,负责审核和评定候选人的申请材料。
5.评选过程:评选委员会根据候选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筛选,然后进行面试或实地考察,了解候选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创新情况,并评估其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能力和贡献。
6.公示和投票:评选结果应进行公示,公布候选人名单和评选过程,并邀请公众对候选人进行投票。
7.颁奖典礼:最后,可以在一个庄重的场合举行颁奖典礼,向评选出的小学教坛新秀颁发奖项、证书和奖金,同时表彰其他优秀候选人。
以上是一个基本的评选办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
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
专业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小学:
按照xx镇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开展“三名工程”骨干人才评选活动通知》的要求,现将我镇小学语文教学能手、教坛新秀专业考核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比内容
(一)专业水平测试:笔试
1. 时间:20xx年6月15日上午9:00—11:00(8:50前报到)
2. 地点:xx小学报告厅
3. 要求:闭卷测试,请自备钢笔(签字笔),勿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和通讯工具入场(草稿纸现场提供)。
(二)教学能力测试:说课教学录像
1. 上交时间:20xx年6月15日参加笔试报到时同时提交。
2. 要求:每名选手的说课教学录像时间不超过8分钟,其中要包含书写板书的镜头;说课结束后,教师朗读水平展示。
刻录成光盘,一式六份装在同一文件袋上交。
4.说课内容(在以下三个课题中任选一课)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
5.朗读内容(在以下三个片段中任选一个)
(1)部编版教材一年级下册19《棉花姑娘》第5自然段
(2)人教版教材三年级下册6《燕子专列》第3自然段
(3)人教版教材五年级下册18《将相和》第8自然段
二、评比办法
专业水平测试占总成绩的50%,说课占总成绩的50%(朗读占10%)合成每名参评选手最后得分,依据考核分数确定拟评人员名单。
附件:寮步镇第三届教学能手、教坛新秀参评人员名单
xx镇教育局 20xx年6月8日。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表彰基础教育领域的杰出人才,激发教师队伍的创新活力,搭建广大教师交流互动的平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评选对象第二条本评选活动面向小学任教教师队伍,包括小学任课教师、班主任以及其他在小学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内容第三条评选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学科带头人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四个方面。
第四章评选流程第四条评选流程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
第五章初审第五条初审由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小组由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研究机构、教师代表和专家组成。
评审小组成员由专家推荐,经过组织确认。
第六条初审内容包括评选对象的综合素质、所在学校教育教学情况等。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选要求,对初审材料进行评审,并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复审的对象。
第七章复审第七条复审环节由评选专家组成的复审小组进行,复审小组成员由专家推荐,经组织确认。
第八条复审环节主要对复审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评审小组将综合考虑复审对象的综合素质和成就,确定后续终审对象。
第九章终审第九条终审环节最终确定小学教坛新秀获奖名单。
终审由由专家组成的终审小组进行,终审小组成员由专家推荐,经组织确认。
第十条终审环节将对终审对象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公示和听证。
第十一章奖项设置第十一条评选结果将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级别。
第十二章奖励措施第十二条获奖者将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并享受相关的各种荣誉和权益。
第十三章公示和申诉第十三条终审名单经过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第十四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总结:本办法旨在评选和表彰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励教师队伍的创新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环节,并根据一定的评选标准,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获奖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享受各种荣誉和权益。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2篇)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一、引言评选小学教坛新秀是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活动。
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开、科学,特制定本工作细则,旨在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二、评选标准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教师的教学水平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学方法、课堂管理、教学资源的创新和运用等方面。
教学效果是评选中的核心指标,包括学生学习成绩、学业进步、学习兴趣的激发等方面。
2.教育教学科研能力:教师的科研能力是评选的重要依据,包括教师在教学中的教学改革实践、教育教学理论研究、教材编写等方面的成果和贡献。
3.工作态度和能力:教师的工作态度和能力是评选中必须考虑的因素,包括教师的教育观念、工作责任感、团队协作精神以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三、评选程序评选小学教坛新秀的程序如下:1.推荐阶段:(1)学校组织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组织面试等工作。
评选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务处主任、年级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2)学校广泛宣传评选活动,鼓励教师参与。
教师可自荐,也可由他人推荐。
(3)教师提交个人简历、教学观点、教育观念、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
材料要求真实、全面。
(4)评选工作小组审核材料,按照评选标准初步筛选出候选人。
(5)评选工作小组与候选人进行面试,并听取其他教师对候选人的评议。
(6)评选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结果和评议意见,确定最终的推荐人选。
2.公示阶段:(1)公示推荐人选名单,并公示候选人的相关材料。
(2)公示期间,接受公众对候选人的意见和建议,如有异议,需要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3.评审阶段:(1)评审专家组由学校邀请教育教学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2)评审专家组根据评选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提交评审报告。
4.确定获奖人选:(1)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和评审报告,确定最终的获奖人选。
(2)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向获奖教师颁发相应奖励。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
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掘和培养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小学教坛新秀是指在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具有较大潜力和发展空间的教师。
第三条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是通过学校内部或跨学校举行的评选活动,借助专业评委对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进行评估,最终评选出一批优秀的小学教坛新秀。
第四条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活动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评选结果客观准确。
第二章推荐条件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小学教师可以参加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1.具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担任小学教师不得少于三年。
3.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的教学成果。
4.在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5.具备良好的教学评价和师德表现。
第六条推荐对象可以由学校教务处或者教研组提出,也可以由个人主动申请,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推荐名额。
第七条推荐对象必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个人简历、教学设计和作品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评选程序第八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应由学校建立相应的评选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1.公布推荐公告,明确评选流程和时间,征集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2.组织评选专家或评委,对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3.对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面试或展示评估。
4.综合评审,确定小学教坛新秀入选名单。
5.公示入选名单,征求公众意见。
6.最终确定小学教坛新秀名单,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四章评选标准第九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的主要评价指标包括:1.教学能力:教学设计、组织实施和教学效果等。
2.师德表现:师生关系、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等。
3.教学成果:教学成果和教学科研成果等。
4.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的探索和创新能力。
5.专业素养: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理论素养等。
第十条在评选过程中,评委应按照公正客观的原则进行评审,不得有任何非专业因素的干扰。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动小学教育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第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目的是发现、培养和奖励具备教学才能并取得显著教育教学成绩的小学教师,鼓励他们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持续创新和努力。
第三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充分尊重教师的意愿和参与度,确保评选结果的客观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四条参评教师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正式小学教师资格;(二)教学年限不超过5年;(三)在任教期间取得明显教育教学成绩;(四)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理念和创新意识;(五)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
第五条参评教师需经所在学校推荐,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成果、教学纪录、学生评价等。
第三章:评选流程第六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
第七条初评阶段:由学校组织,重点考察参评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成果,评选出初步入围名单。
第八条复评阶段:由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联合组织,通过面试、教学观摩等方式对初评名单中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进入终评阶段的教师。
第九条终评阶段: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团对终评阶段的教师进行评议和打分,并最终确定小学教坛新秀的名单。
第四章:评审标准第十条小学教坛新秀评审主要依据教师的教育教学成果和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成果:评价教师在教学中的创新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材编写等;(二)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方法,包括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等;(三)教育教学态度:评价教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热情和态度,包括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理念等。
第十一条评审标准应当具体明确,评分细则应当公示于评审活动开始前,确保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五章:评审机构第十二条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评审机构由教育管理部门和学校共同组成,其中包括评审团和评委会。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
**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培养、评选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设一支结构合理、品德优良、业务过硬、充满活力、适应21 世纪教育改革和发展需要的教师队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央、自治区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继续实施骨干教师培养工程,计划在我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培养、评选和奖励一批不同层次的具有先进水平的教育教学人才。
第一层次:具有自治区本学科先进水平,在全区教育界或同行中有较大影响,其中一部分在国内教育界有一定影响的教坛明星;第二层次:在我市乃至广西保持学科优势,在自治区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第三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中青年教学骨干;第四层次:在我市中小学各自的学科领域里有一定学术造诣、成绩较显著、起到较好示范带头作用的青年教学骨干。
第二章评选第三条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教坛新秀评选对象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重点是在普通中小学教学第一线工作的教师。
第四条全市共培养、评选教坛明星100 名、学科带头人1000 名、教学骨干5000 名、教坛新秀1000 名。
第五条教坛新秀评选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循教育规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高的工作积极性,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
曾荣获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先。
(三)教育思想端正。
树立新的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自觉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参与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
(四)具备较高的素质。
具有比较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胜任学科大循环教学。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模版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模版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小学教师是培养下一代人才的重要角色。
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发他们的教学潜能,我们特举办小学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本评选活动旨在鼓励教师创新教学方法、培养优秀教育素养,并为他们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才能的舞台。
二、评选目标1. 发现和鼓励优秀的小学教师,激励他们在教学中不断创新和进步。
2. 培养和推广优秀教育理念和方法,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3. 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动的平台,促进小学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分享经验。
三、评选范围本评选活动面向全国所有小学教师开放。
参选者应为小学教师,并具备相应的教学经验。
四、评选条件1. 拥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学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2. 教学成绩优秀,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发展水平较高。
3. 具备创新和实践能力,能够设计和实施富有个性和魅力的教学活动。
4. 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社会评价。
五、评选程序1. 报名阶段(1)参选者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表格,提供相关教学资料和证明材料,并缴纳一定费用作为报名费。
(2)评选委员会对参选者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参选者进入下一个阶段。
2. 初选阶段(1)参选者提交教学设计或教案,结合实际教学情境进行评选。
(2)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学设计或教案的质量、创新性和适用性进行评分,筛选出一批优秀的教师进入下一个阶段。
3. 决选阶段(1)参选者进行教学示范活动,包括教学课堂演示、专题讲座等。
(2)评选委员会根据教学示范活动的表现、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并结合学生和家长的反馈意见进行综合评定。
(3)评选出最终的小学教坛新秀。
六、评选标准1. 教学质量:参选者的教学成绩和学生的学习发展水平。
2. 教学创新:参选者在教学中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教育贡献:参选者对学校和社区的教育工作做出的贡献。
4. 教师形象:参选者的专业形象和教育道德。
七、评选奖励1. 授予“小学教坛新秀”荣誉称号。
教坛新秀评比办法
教坛新秀评比办法一、评选目的鼓励青年教师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塑造青年教师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青年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发挥青年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同时,为县、市级教坛新秀评比推荐、选拔人才,搭建舞台,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评选范围工作二年(含)以上,年龄30周岁以下的我校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比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教育思想端正,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实践能力强,教学素养好,教育教学成绩比较显著。
三、具体要求:(一)认真参加各级各类教研活动,积极投身于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善于优化教学过程,勇于探索教学方法的创新,课堂教学注重学生发展,教学业务水平得到同行认可。
近两年来,开设校级公开课2节(含)以上,或开设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至少1节。
(二)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近两年中,至少有一篇与学科对口的论文或案例获得校级论文评比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级论文评比三等奖及以上,或在县级以上刊物发表;主持或参与校级以上课题研究。
(三)所教学科的教学质量比较高,学生学业负担比较轻。
能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
近两学年中,所教学科的学生成绩合格率与优秀率在学校同年级中居中上游水平;所带学生在校、县及以上竞赛中成绩突出。
学生评价较好。
四、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校级教坛新秀评比领导小组,负责评比办法的制订、修改和对评比结果的审定。
名单如下: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
成员:学校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评审组,由教科室和教务处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教研组长和部分资深教师担任。
五、评选办法一、评选活动原则上为两学年举行一次,逢双学年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评选条件,填写报名表。
原则上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均须参加(已获得县级以上优青或教坛新秀的教师可不参加)。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2篇)
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细则范本一、背景介绍市中小学教育是培养优秀人才的重要基石,为了发现和培养优秀的教师,提升教育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决定开展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
本工作细则旨在明确评选政策、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科学。
二、评选范围本次市中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的范围包括全市各类中小学的教师。
三、评选标准教师在评选中将按照以下标准来进行综合评价:1. 教学成果:评估教师在教学方面的成果和影响力,包括教学效果、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教育教学方法创新等。
2. 专业能力:综合评价教师的学科理论知识、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技能、学科学术研究成果等。
3. 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师在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贡献,包括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教学改进实践、教育教学经验分享等。
4. 师德师风:评估教师在工作纪律、教师职业操守和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表现。
四、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各中小学可以自愿推荐候选教师,推荐名额不设限制。
(2)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成果展示材料、推荐理由等。
2. 评审阶段:(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教育行政部门、专家学者和教育工作者组成。
(2)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教师的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和排名。
(3)评审结果根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评选出市中小学教坛新秀。
3. 公示阶段:评选结果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将公示在各中小学、教育局官方网站和媒体上,并接受社会监督。
五、评选结果的效用和保密1. 评选结果对获选教师具有荣誉和激励作用,可以作为教师晋升、职称评定和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的参考依据。
2. 评选结果将严格保密,未获选教师的个人信息和评审过程不得透露给外部个人和机构,以保证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六、奖励和表彰获得市中小学教坛新秀称号的教师将获得以下奖励和表彰:1. 颁发获奖证书和奖杯,证明其在教育事业中的突出贡献。
2. 享受一定额度的奖励经费,以资助其教育教学研究和个人发展。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
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泰州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选拔、培养、管理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在学科教学方面具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队伍,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是逐级晋升(首次除外)的三级梯次骨干教师,每2年评选一次。
第三条校教务处、教研处负责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和管理工作,按照“认真遴选,合理分布、悉心培养、严格评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教师培养规划,建立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培养培训和评价、激励机制。
第二章评选范围和对象第四条评选的范围和对象是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五条校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
2.必须满教学工作量和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
3.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学能手原则上为40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原则上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教师。
4.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学位的教师在评选时可以优先考虑。
5.学科带头人必须具有高级职称;教学能手必须具有中级职称并聘任3年以上。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2)违反考试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3)搞有偿家教或其他与本专业不相关的第二职业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教坛新秀应该具备的专业条件:1、按质按量完成课堂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科考试成绩在本校列同年级同类型班级前茅,教过本校一届毕业班及其以上,所教班级高考(或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优异。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模版
小学教坛新秀评选办法模版一、总则1.本办法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鼓励和表彰在小学教育教学中具有杰出贡献的教师,倡导课堂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本办法适用于全校范围内的小学教师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
3.评选结果为学校公示,并在校内通知赛程等详细信息。
二、评选依据1.教学成果:包括学生成绩、教学建设与科研成果等。
2.教学方法:包括课堂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创新等。
3.教学态度:包括师生关系、学生自主学习等。
三、评选程序1.拟评选人员的推荐:由全校教师进行自愿报名,并填写相关推荐材料。
同时,学校领导也可以提名个别教师参与评选。
2.初步筛选:由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初步筛选,根据报名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评估。
3.评估测试:被初步筛选出的教师将参与评估测试。
评估测试包括课堂观摩、教学案例分析等环节。
4.综合评议:由评选委员会对参与评估测试的教师进行综合评议,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获奖名单。
5.公示和表彰:评选结果将在学校进行公示,并在校内通知获奖教师。
同时,会举行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四、评选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1.评选委员会的组成:学校领导、学科教研组长、优秀教师代表等。
委员会由学校校长担任主任,其他成员由校长提名并学校教职员工投票选举产生。
2.评选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制定评选办法和程序,组织评选活动的具体操作。
(2)对报名教师的初步筛选进行评估和把关。
(3)组织评估测试的观摩和分析,并进行评议和综合评估。
(4)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参与条件和奖励办法1.参与条件:全校小学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评选,无论是否公务员、专职教师或临时工。
2.奖励办法:(1)一等奖:获奖教师将被授予“小学教坛新秀”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5000元。
(2)二等奖:获奖教师将被授予“杰出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3000元。
(3)三等奖:获奖教师将被授予“优秀教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
教坛新秀培养与考核办法
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为加快培养我校骨干教师,鼓励和推动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县、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评比输送最佳候选人,经研究,特制订《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
一、领导小组组长:吴继军副组长:汪祝龚组员:季武修、李慧、刘亚平、陈桂江、王蓝图、单敏二、推荐原则为充分发挥评比推荐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考核细则A、教育教学技能30%教育话题阐说,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语言表达等能力。
B、民意测评10%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名,第1名10分;第2名得9.5分,依次类推。
C、任教资历10%1.教龄。
实际任教年限,每一年得0.5分(教龄以工资表上的统计为准)。
2.班主任龄。
每年得0.2分(含外校)。
3.分校龄。
实际分校年限,每一年得0.2分。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限,每一年得0.1分。
5.以上三项相加总分不超过10分。
D、质量考评50%(一)教学质量(30分)以2013、2014、2015学年的全校学科抽测成绩为依据。
每个学期以+3、+2、+1、-1、-2、-3六档分别附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学科未抽测、技能学科教师、新调入教师每学期以3.5分计算。
(二)教育实绩(20分)1.辅导学生(10分)(1)文化学科竞赛。
近三年来,参加各级文化学科现场竞赛,指导学生校级获三等奖每人次计0.2分,二等奖每人次计0.3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
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校级、县级、市、省、国家级计分值依次加倍;封顶为10分。
(2)学生技能竞赛。
近三年来,辅导学生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得1.5分,二等奖每人次得1分,三等奖每人次得0.5分;科技类减半计分。
团体竞赛获区一等奖(第一、二名)得4分,二等奖(第三、四名)得3分,三等奖(第五、六名)得2分;市、省、全国级加倍计分,同一竞赛靠高不靠低,不重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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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
为加快培养我校骨干教师,鼓励和推动广大教师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县、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评比输送最佳候选人,经研究,特制订《涟水县军民小学教坛新秀推荐考核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吴继军副组长:汪祝龚
组员:季武修、李慧、刘亚平、陈桂江、王蓝图、单敏
二、推荐原则
为充分发挥评比推荐的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考核细则
A、教育教学技能30%
教育话题阐说,考核教学理论运用、教学实践反思、语言表达等能力。
B、民意测评10%
由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对考核对象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得票多少排名,第1
名10分;第2名得9.5分,依次类推。
C、任教资历10%
1.教龄。
实际任教年限,每一年得0.5分(教龄以工资表上的统计为准)。
2.班主任龄。
每年得0.2分(含外校)。
3.分校龄。
实际分校年限,每一年得0.2分。
4.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年限,每一年得0.1分。
5.以上三项相加总分不超过10分。
D、质量考评50%
(一)教学质量(30分)
以2013、2014、2015学年的全校学科抽测成绩为依据。
每个学期以+3、+2、+1、-1、-2、-3六档分别附分6分、5分、4分、3分、2分、1分。
学科未抽测、技能学科教师、新调入教师每学期以3.5分计算。
(二)教育实绩(20分)
1.辅导学生(10分)
(1)文化学科竞赛。
近三年来,参加各级文化学科现场竞赛,指导学生校级获三等奖每人次计0.2分,二等奖每人次计0.3分,一等奖每人次计0.5分。
集体项目加倍计分。
校级、县级、市、省、国家级计分值依次加倍;封顶为10分。
(2)学生技能竞赛。
近三年来,辅导学生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县级一等奖每人次得1.5分,二等奖每人次得1分,三等奖每人次得
0.5分;科技类减半计分。
团体竞赛获区一等奖(第一、二名)得4分,二等奖(第
三、四名)得3分,三等奖(第五、六名)得2分;市、省、全国级加倍计分,同一竞赛靠高不靠低,不重复计分。
专职技能教师封顶为20分。
(3)以上(1)、(2)点如有多人指导,则平均分配得分。
2.教育荣誉(10分)
(1)任教以来,由军民小学评定的校级的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教科研先进个人、先进教研组长、中队辅导员等每次得1分。
(2)任教以来,年终基层先进(优秀级)每次得2分、教育局系统级先进个人每次得3分、县优秀班主任、中队辅导员每次得3分。
(3)市、省每上一个等级得分加倍。
以上荣誉累计最高得分为10分。
(三)教育科研(30分)【教学论文、教师业务竞赛成绩必须与申报学科相对口】
1.教学论文(20分)
任教以来,在县级及以上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2000字以上的教科研论文、或获得年会论文二三等奖的,每篇得1分,获县年会论文一等奖或县专题论文二三等奖每篇得2分,获县专题论文一等奖或县科研成果三等奖得每篇3分,获县教科研成果二等奖每篇得4分,获县教科研成果一等奖每篇得5分。
市以上均加倍得分,非第一作者、执笔者均以四分之一分值计分。
此项20分封顶。
2.教师业务(10分)
(1)任教来,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技能比赛得一等奖每次得3分,二等奖每次得2分、三等奖每次得1分(如只有名次的,第一、二名为一等奖,第三、四名为二等奖,第五六名为三等奖,优胜奖参照三等奖。
下同)。
上一档次得分加倍,同一竞赛以最高分计。
校级减半计。
(2)承担业务任务。
承担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作专题经验介绍或理论专题性发言等业务性任务,每次得分2分。
承担校、县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经验介绍或理论专题性发言等业务性任务,校级每次得0.5分,县级每次1分、市级每次得1.5分。
(3)以上两项合计10分封顶。
(四)教学常规(20分)
1.备课:本学年备课本按时上缴每学期5分,不缴0分;教案认真规范情况得分0—5分。
2.听课评课:本学年每听一节0.1分,每评一节0.1分,总分不超过3分;学校组织的公开课统计,应到的,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听课评课得分0—5分。
3.考勤:本学年以学期为单位,事假累计超过5天从第6天起,每天扣0.5分。
考勤得分0—5分。
以上三项累计20分封顶。
涟水县军民小学 201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