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
建设法规概述
3、基本原则:
①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
②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③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④诚实守信原则
⑤不得扰乱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订立合同的方式:【要约】+【承诺】
5、合同的效力:合同成立≠合同生效
2、民事法律关系客体→【财务】+【行为】+【非物质性智力成果】
(主体和客体均是法律关系应具备的基本要素)
3、法律事实
(1)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客观事实。
(2)法律事实=行为+事件
行为:主题依据其意志事实的行为(订立合同、交纳管理费);
事件:不依主体意志而发生的客观事实(如:自然灾害、法律变更)
建设工程的承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次要部分或少数部分委托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转包或违法分包
因转包或违法分包影响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建设工程招标与投标(需要自己将这节通读一遍)
1、遵循的原则:①公开原则 ②公平原则 ③公正原则 ④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需“淘汰并通知”;通过的,“获得招标文件”。
(3)施工招标编制标底的,其编制过程和表弟必须保密。若泄漏,属违法、违规。(一个工程一个标底)
3、投标
(1)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2)联合体共同投标:必须指定牵头人。
(2)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报告建设单位改正
第九章建设法规
第一节 概 述
二、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原则 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反映在建设法规立法中,就是 要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设法规立法确立的建设 市场体系具有统一性和开放性。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设法规立法确立以间接 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建设法规主要运用行政手 段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调整。 4)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要求建设法规立法本身具有完 备性。
第二节 建设法规的体系构成
(2)建设行政法规 建设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依据宪法 和法律制定并颁布的,属于建设部门主管业务范围内 的,用以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国务院总 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建设部门规章 建设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根据国务 院规定的职权范围,独立或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根 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并 颁布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规章,属于建设部制 定的由建设部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监理工 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
三、工程建设法规的实施
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体、公民实现建 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 守法三个方面
1.建设行政执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被授权或 被委托的单位,依法对各项建设活动和建设行为检 查监督,并对违法行为执行行政处罚的行为。包括 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节 概 述
(2)建设行政检查 指建设行政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是 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的强制性了解。 (3)建设行政处罚 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权力机 关对相对人实行惩戒或制裁的行为。包括财产、行为 和惩戒处罚三种
第三节 相关建设法律法规简介
二、主要相关建设法规简介 (一)建筑法 1.第1章 2.第2章 1)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申领程序、工程范围、审 批权限以及施工许可证与开工报告之间的关系。 2)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和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时间规 定。 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时间和延期的规定。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
建筑行业法律法规
①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②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③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法规
建设法规一,建设法规概论▲建设法规的定义和调整对象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是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它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建设法规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建设法规调整的三种社会关系中,对于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主要用行政手段加以调整;对于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则采用行政、经济、民事各种手段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调整;对于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则主要采用民事手段加以调整。
▲建设法规体系的概念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包括地方性建设法规和建设规章。
建设法规体系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法规体系的构成所谓法规体系的构成,就是指法规体系采取的结构形式。
建设法规体系是由很多不同层次的法规组成的,它的结构形式一般有:宝塔形和梯形两种。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有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规、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建设法规立法的基本原则:1,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体系。
2,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确立建设市场体系的统一性和开放性。
3,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确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体系。
4,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本身具有完备性。
▲建设法规系统内各层次的关系建设法规系统内部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对低层次的法规、规章具有制约性和指导性。
▲建设法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1,建设行政执法2,建设行政司法3,专门机关司法4,建设法规的遵守二,工程建设程序法规▲工程建设的概念:工程建设是指土木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等工程项目的兴建、扩建和改建,是形成固定资产的基本生产过程及其与之相关联的其他建设工作的总称。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1. 依法治国原则:建设法规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违背国家法律的底线。
2. 全面性原则:建设法规要全面覆盖相关领域,确保法规体系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3. 适用性原则:建设法规应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能够适用于实际情况,并为相关主体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4. 公正和公平原则:建设法规应当保障公正和公平的原则,防止法规对特定利益群体或个人的歧视性约束或不公平待遇。
5. 切实可行原则:建设法规要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不能过于理想化或过于苛求,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和技术发展的现实情况。
6. 风险和安全原则:建设法规要考虑到风险和安全因素,确保建设活动的安全可靠,并减少可能产生的风险。
7. 参与和民主原则:建设法规制定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加强社会各界的参与和监督,确保法规的公正性和民主性。
8. 可持续发展原则:建设法规应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平衡好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生态环境的关系,推动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9. 创新和灵活性原则:建设法规应具备创新和灵活性,随时应对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变化,并能及时调整和完善法规内容。
10. 合理和合法原则:建设法规要符合合理和合法的要求,不能违背基本的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实用版)
目录
1.建设法规的定义与作用
2.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
3.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
4.建设法规中的设计工作原则
5.总结
正文
建设法规是指在建设过程中,为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所制定的法律法规。
建设法规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包括:
1.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这意味着在建设过程中,应当保证工程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同时确保施工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2.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程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制定的安全标准,以保障工程安全。
3.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了建设过程中各方主体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建设活动的合法性。
建设法规的立法原则主要包括:
1.预见性原则:建设法规应当具有预见性,预见和防范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以便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2.稳定性原则:建设法规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修改,以保证建设活动的顺利进行。
3.精细化原则:建设法规应当详细、具体,便于操作和执行。
建设法规中的设计工作原则包括:
1.建筑体型及立面应反映建筑个性特征。
2.应善于利用结构、材料和施工。
3.满足城市规划及环境要求。
4.建筑体型与立面应与一定的经济条件相适应。
5.建筑体型与立面应符合建筑美学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法规2024年
建设工程施工法规2024年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行为,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合规、诚信、公平的原则,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应当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共同维护建设工程施工秩序。
二、建设单位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并按照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合理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进行工程招投标活动,并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合同。
三、施工单位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施工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控制工程成本,确保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四、监理单位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监理活动。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监理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对施工单位的不合格行为提出整改要求。
五、设计单位第十八条设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在其资质等级范围内开展设计活动。
第十九条设计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建设单位要求进行设计,确保工程质量。
建设法规主要内容
建设法规主要内容建设法规主要内容建设法规是指为了保障国家的建设事业顺利进行,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出台的规定性文件。
建设法规包括建筑、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多个领域的法规,是保证城市建设规范和合法的重要基础。
建设法规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法、城镇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
一、建筑法建筑法是我国城市建设中最重要的法规之一。
建筑法通过规定建筑的质量、安全和节能等标准,保障了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和工业建筑等各类建筑物的施工和使用安全。
建筑法规定建筑设计和施工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且要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管,确保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要求。
二、城镇规划法城镇规划法是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的基本法规。
城镇规划法规定,各级政府应该对城市的布局、规模、性质、结构、功能以及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进行综合规划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城镇规划法中强调了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管,要求在规划期间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确保城市规划的合法性和公众参与性。
三、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是关于土地利用和管理的法规。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把土地作为国家资源,实行土地管理视为国家利益的重要部分。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了土地的用途和规划管理要求,保障了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市土地的公共用途的保障。
同时,土地管理法也规定了大面积土地的利用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城乡规划手续的获取等规定,确保了土地利用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四、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是关于房屋拆迁和征收程序的法规。
房屋拆迁与征收条例规定,对于建筑物存在的违建、超面积和建筑老化严重的房屋,政府可以依法拆除或征收。
在拆迁和征收过程中,应该遵循合法程序,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进行公开和透明的拆迁和征收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法规。
《建设法规教案》
《建设法规教案》word版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述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建设法规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2. 让学生掌握建设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3. 让学生了解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二、教学内容1. 建设法规的定义和性质2. 建设法规的作用3. 建设法规的基本内容4. 建设法规的主要条款5. 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建设法规的定义、性质、作用、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四、教学准备1. 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料。
2. 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五、教学步骤1. 引入新课:通过提问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建设法规的概念和作用。
2. 讲解建设法规的定义、性质和作用。
3. 讲解建设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主要条款。
4. 分析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5.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
6. 布置作业:让学生结合教材和案例,总结建设法规的基本内容和作用。
第二章: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一、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建设法规的制定机构和程序。
2. 让学生掌握建设法规的实施方法和手段。
3. 让学生了解建设法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二、教学内容1. 建设法规的制定机构2. 建设法规的制定程序3. 建设法规的实施方法4. 建设法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建设法规的制定机构和程序、实施方法及监督和检查机制。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成功案例和存在的问题。
四、教学准备1. 教案、教材、课件等教学资料。
2. 电脑、投影仪等教学设备。
五、教学步骤1. 引入新课:通过提问方式引导学生思考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
2. 讲解建设法规的制定机构和程序。
3. 讲解建设法规的实施方法。
4. 讲解建设法规的监督和检查机制。
5. 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
6. 布置作业:让学生结合教材和案例,分析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成功案例和存在的问题。
建筑法规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互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2、建设法规:也称,建设法律,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3、合同:法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4、建设活动: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活动,同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
5、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其有关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6、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调关系:是一种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横向协作关系。
一般应当以合同的形式确定。
7、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这是指因从事建设活动中而产生的国家、单位法人、公民相互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8、责权利相一致:是对建设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或责任在建设立法上提出的一项基本要求。
9、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0、建设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定的法律关系是以一定的法律规范为前提的,是一定的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的结果.11、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也就是建设活动的参与者。
12、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
13、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实和事实。
14、行政行为:是指由国家授权的政府及其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对建设业的管理权而发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15、立法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通过规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废止建设法律规范性文件的活动.16、司法行为:是指国家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能活动。
建设法规
1.建设法规概论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答: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3、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都有哪些?答: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答:建设法规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体、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
2、工程建筑程序法规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答: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投资意向→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决策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报建→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终结阶段(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
建设法规体系五个层次
建设法规体系五个层次
建设法规体系可以分为以下五个层次:
1. 宪法层面: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对其他法律具有最高的约束力。
2. 法律层面:法律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民法、刑法、劳动法等各个领域的法律。
3. 行政法规层面:行政法规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4. 地方性法规层面:地方性法规是由地方立法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处理本地区的特殊问题。
5. 部门规章层面:部门规章是由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用于具体规定特定部门的管理事项。
建设法规名词解释
建设法规名词解释
1. 建设:建设是指按照计划、设计,进行工程、设施、设备等的建设、改造、扩展等活动的总称,也包括各种配套工程和设施的建设。
2. 法规:法规是指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能够规范和约束人们行为的司法规定,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3. 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是指从工程固定资产启动规划、设计、招标采购、施工、监管、验收、竣工验收、移交至开展运营和维护的全过程。
4. 建设用地:建设用地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并登记,供从事各种建设活动使用的土地。
5. 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面积总和,包括使用面积和非使用面积,通常用于计算建筑物的建设成本、使用效率等。
6. 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是指施工单位申请工程施工时,按照规定提交审批申请,批准后发放的施工和建设的凭证。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在建设工程建造过程中,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审查,发放许可证让其开工建设。
8. 工程招标:工程招标是指为了达到公正、透明、竞争、效益
的目的,在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合同等方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竞争选择承包商和供应商,保证工程品质和工程价值。
9. 环评:环境影响评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是指在建设工程环节中,对工程建设或者改建等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环境评价、环境预测和环境管理的过程。
建筑类相关法律法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行政法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部门规章:《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的分类工程建设是实现固定资产再生产的一种经济活动。
由民用建筑和工业/工程两部分组成:1、民用建筑工程(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建筑工程的供水、供暖、供电、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以及列入建筑工程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导线敷设工程。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等附属工程。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石油、天然气钻井,以及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
2、工业工程(1)生产、动力、起重、运输、传动和医疗、实验等各种需要安装的机械设备的装配,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等装设工程以及附设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作。
14)我国常用的建设法规
14)我国常用的建设法规
我国常用的建设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等。
这些法规是在我国建设领域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法律文件,它们规
定了建设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方面面的内容,对于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我国城乡规划领域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内容,旨在促进城乡协
调发展、优化空间布局、保护环境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则是我国建筑领域的基本法律,主
要规定了建筑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法》也是建设领域的重要法规,它规定了国土资源的管理、利用和保护,包括土地利用、矿产
资源开发等内容,旨在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
除了上述法规外,还有一些相关的配套法规和规章制度,如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规划法实施条例》等,这
些法规共同构成了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律体系,为建设工程的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法律保障。
总的来说,这些法规在规范建设行为、保
障建设质量和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建设法规教案》
《建设法规教案》一、教学目标1. 了解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作用。
2. 掌握建设法规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3. 能够运用建设法规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4. 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教学内容1. 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建设法规的定义、特点、分类和作用。
2. 建设法规的主要内容:a. 工程招投标法规:招投标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
b. 工程建设法规:工程建设的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c. 工程监理法规:监理的职责、权限和义务。
d. 工程质量法规:工程质量的定义、要求、管理和监督。
e. 其他相关法规:如建筑市场监管、建筑材料管理、建筑工程验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三、教学方法1. 讲授法:讲解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作用,以及主要法规内容。
2. 案例分析法:分析实际案例,让学生了解建设法规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
3. 讨论法:组织学生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4. 实习实训:安排学生参观建设工地或相关部门,了解实际工作中的建设法规应用。
四、教学安排1. 第一课时: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作用。
2. 第二课时:工程招投标法规。
3. 第三课时:工程建设法规。
4. 第四课时:工程监理法规。
5. 第五课时:工程质量法规。
五、教学评价1. 平时成绩:考察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团队协作能力。
2. 考试成绩:通过笔试或口试等方式,测试学生对建设法规知识的掌握程度。
六、教学资源1. 教材:《建设法规教程》2. 课件: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作用,以及主要法规内容的PPT3. 案例资料:实际案例分析所需的文档和图片4. 法规文件:相关建设法规的文本资料5. 网络资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法律法规查询网站等七、教学环境1. 教室:宽敞明亮的教室,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2. 网络:教室需具备稳定的网络环境,以便查询相关法规和案例3. 教材:每人一本《建设法规教程》4. 课件:提前将PPT课件传至学生学习平台,方便学生预习和复习八、教学过程1. 课堂讲解:教师根据教案,运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讲解,引导学生了解建设法规的基本概念、性质和作用,以及主要法规内容。
论述对建设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论述对建设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建设法规是指政府发布的与建设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法律文件的总称。
建设法规对于推进城乡建设和提高建设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论述对建设法规的理解和认识。
1. 建设法规的作用和重要性建设法规对于建设活动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重要性。
首先,建设法规能够制定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确保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其次,建设法规能够制定建设标准,保证建设活动符合环保、安全、节能等要求,提高建设质量。
最后,建设法规还能够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2. 对建设法规的理解和认识建设法规是为了保障建设活动的有序进行,维护人民的权益和利益。
因此,我们应当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建设法规。
具体来说,我们应该认识到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建设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不能够过于片面,或者只是为了政绩考核而制定。
其次,建设法规的实施需要加大信用监管,确保各方面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最后,建设法规的实施需要坚持创新和持续改进,满足不同环境和需求的建设活动。
3. 对建设法规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在实际的建设活动中,建设法规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具体来说,建设法规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建设法规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广泛的社会参与和公共意见的反馈,导致其实际效果不尽人意。
其次,建设法规受到制约和干扰的现象比较普遍,甚至可能会被利益集团操纵。
最后,建设法规在实施过程中一些监管部门的职责过于分散,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解决方案。
首先,要充分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加大对建设方案制定的支持和关注。
其次,要坚持公开、透明的法规制定流程,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公正性。
最后,建设法规的实施过程需要加大对监管体系的改进,建立有效的协同机制和全流程监管体系。
建设法规是最基本的建设活动规范,对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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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法规概论1、什么是建设法规?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哪些?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建设法规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建设活动中所发生行政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及其相关的民事关系。
2、何谓建设法规体系?我国建设法规体系是如何构成的?答:建设法规体系,是指把已经制定和需要制定的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和建设部门规章衔接起来,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的完整统一的框架结构。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采用的是梯形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建设法律、建设行政法规、建设部门规章、地方性建设法规、地方建设规章。
3、什么是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都有哪些?答:当前,我国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现阶段,我国建设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1)市场经济规律原则;(2)法制统一原则;(3)责权利相一致原则。
5、建设法规的实施包括哪几个方面?答:建设法规的实施,指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社会团体、公民实现建设法律规范的活动,包括建设法规的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
2 、工程建筑程序法规1、何谓工程建设程序?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哪几个阶段?答:工程建设程序是在认识工程建设客观规律基础上总结提出的,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各项工作都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
我国工程建设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工程建设前期阶段一决策分析(投资意向T市场研究与投资机会分析T工程建设前期T阶段-决策分析-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审批立项)、工程建设准备阶段(规划-征地-拆迁T报建T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勘察设计-设计文件审批-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生产准备)、工程验收与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终结阶段(生产运营-投资后评价)。
2、工程建设前期阶段包括哪几个环节?各环节的工作内容是什么?答:(1)投资意向:投资意向是投资主体发现社会存在合适的投资机会所产生的投资愿望。
它是工程建设活动的起点,也是工程建设得以进行的必备条件。
(2)投资机会分析:投资机会分析是投资主体对投资机会所进行的初步考察和分析,在认为机会合适、有良好的预后效益时,即可进行进一步的行动。
(3)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投资机会分析结果文字化后所形成的书面文件,以方便投资决策者分析、抉择。
(4)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室指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对拟建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等内容所进行的分析论证。
(5)审批立项:审批立项时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批准程序,审查通过后即予以立项,正式进入工程项目的建设准备阶段。
3、我国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是如何规定的?4、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分为哪几个环节?哪些环节是必须经过的?答:工程建设准备阶段包括规划、征地、拆迁、报建、工程承发包等主要环节。
5、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环节及内容是什么?答:(1)工程勘察设计:设计师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环节,设计文件时制定建设计划、组织工程施工和控制建设投资的依据。
它对实现投资者的意愿起关键作用。
(2)施工准备:施工准备包括施工单位在技术、物质方面的准备和建设单位取得开工许可两方面内容。
施工单位在接到施工图后,必须做好细致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熟悉、审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向下属单位进行计划、技术、质量、安全、经济责任的交底,下达施工任务书,准备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等活动。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是施工队伍具体地配置各种施工要素,将工程设计物化为建筑产品的过程,也是投入劳动量最大、所费时间较长的工作。
工程施工管理具体包括施工调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
(4)生产准备:生产准备是指工程施工临近结束时,为保证建设项目能及时投产使用所进行的准备活动。
6、什么是工程的竣工验收?其依据有哪些?答:工程项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标准全部建成,并按规定将工程内外全部清理完毕后称为竣工。
竣工验收的依据是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以及现行施工技术验收的规范和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等。
3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法规1、什么是执业资格制度?我国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哪几方面?答:所谓执业资格制度,就是对具有一定专业学历的技术人员,要求其参加相关考试以获取执业资格,在按规定进行注册后方可实际执业的管理制度的统称。
在现阶段,我国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单位执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并存的模式。
2、我国对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是如何划分的?他们的资质等级又是怎么划分的?答:根据我国现行法规,我国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分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监理企业和建筑业余业。
根据现行法规,我国各类工程建设从业单位资质等级的划分情况如下:(1)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一、二、三、四共 4 级;(2)工程总承包企业:分为一、二、三共 3 级;(3)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工程勘察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综合类、专业类、劳务类分别设置。
其综合类资质只设甲级一个级别;专业类资质原则上只设甲、乙两个级别,确有必要并在报建设部批准后方可设置丙级;劳务类资质不分级别。
(4)工程设计企业: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等级按综合类资质、行业类资质及专项资质分别设置。
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
行业资质设甲、乙、丙 3 个级别;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一般都设为甲、乙两级。
(5)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各类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的划分不尽相同,其中大多数划分为特、一、二、三共4级;港口与航道工程、冶炼工程、化工石油工程只划分为特、一、二共 3 级;而通信工程分为一、二、三共3级;机电安装工程则只分为一、二共 2 级。
(6)专业承包企业:分为一、二、三共 3 级;分为一、二两级;分为二、三两级及不分等级。
(7)劳务分包企业:除木工作业、砌筑作业、钢筋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部分分为一、二两级外,其他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混凝土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架线作业都不分等级。
(8)工程监理企业:每类工程监理企业都分为甲、乙、丙共 3 级。
3、各级勘察设计机构的业务范围是如何规定的?答:综合类企业可承担工程勘察所有专业的业务,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甲级企业可在本专业范围内承担工程勘察业务,其范围和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乙级企业可承担本专业范围内中、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其地区不受限制。
专业类丙级企业只可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域内承担本专业范围内小型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业务。
4、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我国承包工程的范围有哪些特殊限制?答: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管理,除应满足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在其承包工程的范围方面还有特别限制。
我国只允许其承包下列范围内的工程:a、全部由外国投资或赠款的工程;b、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根据贷款协议条款规定进行国际招标的工程;c、外方投资达到或超过50%勺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工程;d、外方投资未达50%,因技术困难,中国建筑业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由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承包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工程;e、中方投资的,因技术困难,中国建筑业企业不能独立完成,经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由中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的。
5、我国在建筑行业将实行哪几种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制度?现已实行的有哪些?答:建筑行业是从1992 年实行注册监理工程师制度的。
按计划将实行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风景园林师制度。
前七种制度的相应法规已制定颁行,并已正式实施,后者的法规正在制定之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则还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等注册工程师制度。
其中,与结构工程专业学生执业有关的主要是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制度。
6、什么是注册结构工程师?它分为几级?. 答:注册结构工程师是指取得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房屋结构、桥梁结构及塔架结构等工程设计及相关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我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结构工程师分为一、二两级。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的范围不受工程规模及工程复杂程度的限制,而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则要受一定限制,具体限制范围由建设部另行规定。
7、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资格如何取得?答:8、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注册条件有哪些?答:(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2)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完毕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满5年的;(3)因在结构工程设计或相关业务中犯有错误受到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满 2 年的;(4)受吊销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满5年的;(5)建设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注册的其他情形的。
9、什么项目经理?它的资质分为几级?项目经理的资质是如何认定的?答: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管理的项目负责人,也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按其施工管理资历和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四级共4级,具体资质标准建设部已作规定。
一级项目经理可承担一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所有的工程项目管理;二级项目经理只可承担二级及二级以下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三级项目经理只可承担三级及三级以下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四级项目经理只可承担四级资质建筑施工企业营业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管理。
10、何谓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怎样申请岗位合格证?其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答:所谓关键岗位,是指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事业单位中关系着工程质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生产安全和人民财产安全的重要岗位。
岗位合格证的申请:由申请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其单位将有关材料统一报送所对应的发证机关审查,在考核机构对申请人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岗位实习、工作经历及培训考试和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审查合格后,核发岗位合格证书。
该证书在全国同行业、同专业、同类型的建设企事业单位中有效。
4 城市及村镇建设规划法规1、何谓城市、城市规划及城市规划区?答:城市规划法规中所称的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城市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本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事先依法制定的用以确定城市的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城市土地的合理利用,城市的空间布局和城市设施的科学配置的综合部署和统一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