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道路交通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道路交通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道路交通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涉及范围等,划分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四级。

道路交通事故是如何分级的

(一)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I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较大道路交通事故(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较严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一般道路交通事故(Ⅳ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道路交通事故:

1、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的;

2、运载危险品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3、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不稳定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一定危害和损失的;

4、其它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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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的事故分类

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分类,目的在于分析、研究、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同时也便于统计和从各个角度寻找对策。根据分析的角度、方法不同,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也不同。通常,道路交通事故分类方法主要有以下5种:

按责任分

1.机动车事故

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和畜力车等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在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的事

故中,如果非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由于非机动车相对为交通强者,而行人则属于交通弱者,应视为非机动车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方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按后果分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

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

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

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按原因分

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客观原因是指引发交通事故的车辆、环境和道路方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对于客观原因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因此在事故分

析中往往忽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

按对象分

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指车辆之间发生刮擦、碰撞等而引起的事故。碰撞可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和转弯碰撞等;刮擦可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的交通事故

指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事故,包括机动车闯入人行道及行人横穿道路时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中,碰撞和碾压常导致行人重伤、致残或死亡;刮擦相对前两者后果一般比较轻,但有时也会造成严重后果。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在我国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

4.车辆自身事故

指机动车没有发生碰撞、刮擦情况下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事故。

5.车辆对固定物的事故

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的固定物相撞的事故。其中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工程结构物、护栏、路肩上的灯杆、交通标志等。

按地点分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一般是指哪一级道路。在我国,公路可分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和四级公路共五个等级;城市道路可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另外,还可按在道路交叉口和路段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来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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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认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机关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面有人力、有经验,由公安机关现场处理纠纷,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方便群众和降低诉讼成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1、借道避让原则 各行其道要求交通参与者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行其道。为了合理利用交通资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交通参与者可以借用非其专用的道路通行。当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除外,如高速公路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交通参与者实施借道通行时,有可能与被借道路本车道的参与者产生冲突点,为保证安全,必须明确谁有义务主动防止冲突的发生。借道避让原则在调整交通行为和交通事故认定中仍应起到规范性作用。 2、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特殊原则。既然确定了借道避让原则,对此类事故的认定思路已经有一定的概念,即借道通行者应较本道通行者承担更多的安全义务。但此原则存在特殊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人行横道是保护行人横过道路的通行区域,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负有避让行人的义务。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机动车道时,虽属借道通行,但在此情况,机动车有避让行人的义务,同时行人也有确保安全的义务。这是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路段横过道路的特殊通行规定,也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人为本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充分表现出重点保护弱者的特点,这是新法的重大突破。在新法施行前,路权原则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理论依据,认定行人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段横过道路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以机动车在机动车道相对行人有先行权这一指导思想来划分事故责任由于行人横过道路时存在没有主动避让机动车的过错,认定此类事故责任时往往先确定行人侵犯机动车的路权,再看机动车有无违章行为,如果机动车存在与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再根据违章在事故中的

交通事故绘图系统说明

浦喆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 统 PZ-008

目录 概述 (2) 1.配置 (2) 2.优势 (2) 2.1软件 (2) 2.2软件 (3) 3.功能 (4) 3.1四种定位方式 (4) 3.1.1直角定位 (4) 3.1.2三角定位 (5) 3.1.3综合定位 (5) 3.1.4极轴定位 (6) 3.2打印功能 (6) 3.3分层锁定功能 (7) 3.4蓝牙功能(选配) (8) 3.5笔录功能 (9) 3.6其他功能 (12) 4.参数 (13) 5.绘图相关资质 (14)

概述 品牌:浦喆 IPAD交通事故现场绘图仪关键解决了交警在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时速度慢、效率低、信息易遗漏等问题,系统以简捷、轻便、易操作、一次性成比例图等近乎完善的人性化设计,深受广大交警的青睐,并且将在全国范围内等到了广泛的应用。同时又可作为当地交通事故信息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为案卷的制作、整理、统计等提供事故现场信息。 1.配置 ●激光测距仪;(徕卡) ●惠普200便携式打印机; ●事故绘图箱; ●IPAD平板电脑; ●充电器;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绘图软件。 2.优势 2.1软件 1、采用IPad平板电脑,性能更稳定,操作更流畅; 2、软件随机安装,省去安装时的设置烦恼。甚至可一键完成重新安装或升级到软件的最新版本(该功能需要网络支持); 3、IPad平板电脑体积轻而薄,便于携带。大体上略小于一本杂志。 4、Multi-Touch多点触控,让您的操作更加精准和直观,便于学习;

5、IPad平板电脑高分辨率的9.7英寸LED背光显示屏,画面鲜明锐利,亮度随环境光线自动调整,即使在阳光下也能清晰可辨,视角宽达 178°,并且横竖皆宜; 6、IPad平板电脑电池使用时间长达10小时,能够满足高强度的工作需要; 7、航空标准铝包箱,防尘防水防震; 8、惠普200便携式打印机,内置WIFI模块,连接更方便;打印速度快,打印效果好; 9、徕卡品牌激光测距仪,测量精度高。 2.2软件 1、能满足交警各类绘制需求,软件设计更科学; 2、软件功能模块设计、拖拽即可; 3、能够满足全国各地区道路环境;如市区道路、郊县道路、山区道路、高速公路; 4、分层锁定,避免使用者操作失误; 5、软件可自动生成比例图和笔录; 6、自动生成路口、自动标注道路,绘图更精准; 7、四种定位方式,满足各地使用要求; 8、采用公安部最新标准现场勘察笔录; 9、采用画路与拖路两种并存操作方式,方便民警使用。

2017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2017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如下: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照《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各方当事入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责任。] 认定书责任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责任、同等责任 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赔偿比例划分: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入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机动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一90%的损害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一70%的损害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一50%的损害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一30%的损害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具体内容请以我国法律、法规为准

图解交通事故的各种责任划分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实例”详尽图解 追尾、变线、倒车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示例二:变更车道时,需让更换车道上直行车先行,确认旁边无车或无车逼近时再进行变更。如图所示,蓝车显然没有按照规定的方法变更车道,事故责任方在蓝车。 示例三:在正常行驶道路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前车倒车刮碰到后车的情况,过错与责任显然全在

前车。如图所示,白车在正常前行,蓝车此时进行倒车导致事故发生(白车被追尾),全责方是蓝车。溜车、调头 示例四:开手动车型的人多少有出现过溜车的情况,但在正常道路上行驶或路边临时停车位出现溜车,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显然为溜车的一方。

示例五: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即压虚线、压实线、横停在道路上等)已属违法,若此时再出现交通事故,责任当然由违法方承担。如图所示,蓝车无故停在机动车道上并压着虚线,致使后方白车与之擦碰,最后由蓝车承担所有责任。 示例六: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和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掉头车应让正常前行车先行。如图所示,蓝车

无视规定,掉头时与前行的白车发生刮碰,责任方自然全部落在蓝车身上。 逆行、转弯 示例七:任何机动车驾驶员都应知道逆向行驶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如图所示,蓝车在逆向机动车道上行驶,后与白车发生刮碰事故,该情况的所有责任由蓝车承担。

示例八:所有机动车驾驶员选择驾驶方向时应提前做好准备,正常情况下在接近路口时已驶入需转向的车道上,并按照箭头指示方向行驶。如图所示,蓝车可能无意错失进入转向车道的机会,或者本身有意在直行道上转弯,最后导致与正常行驶的白车发生刮碰,事故发生后所有责任则由蓝车承担。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运输一般行车事故的处理办法 铁路行车工作中凡事故性质及损害后果不够重大、大事故及险性事故的均为一般行车事故。 一、行车一般事故的范围 一般事故分为A类、B类。 (一)A类一般事故 1.调车冲突。 2.调车脱轨。 3.挤道岔。 4.错办或未及时办理信号招致列车停车。 5.错误办理行车凭证发车或耽误列车。 6.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或防护信号。 7.列车分离。 8.施工、检修、清扫设备耽误列车。 9.行车值班、值乘人员违反劳动纪律、作业纪律耽误列车。 10.列车发生火灾或爆炸。 11.滥用紧急制动阀耽误列车。 12.擅自发车、开车、停车,错办通过或在区间乘降所错误通过。 13.列车拉铁鞋开车。

14.漏发、错发、漏传、错传命令耽误列车。 15.错误操纵及使用行车设备耽误列车。 16.使用轻型车辆、小车及施工机械耽误列车。 17.其他(经铁路局、分局决定算事故的列入本项)。 (二)B类一般事故 1.机车故障耽误列车。 2.车辆故障耽误列车。(1)车辆燃轴;(2)其他配件。 3.线路、桥梁、隧道设备不良耽误列车。 4.水害、塌方、落石耽误列车。 5.动车、重型轨道车故障耽误列车。 6.信号、通信设备故障耽误列车。(1)信号设备;(2)通信设备。 7.供电、给水设备故障耽误列车。(1)牵引供电设备; (2)信号供电设备;(3)给水设备。 二、一般行车事故的认定 1.“耽误列车” (1)列车在区间内停车; (2)通过列车在站内停车; (3)列车在始发站或停车站晚开; (4)列车超过图定的停车或调度员指定的时间,包括早到没有早开,晚点列车增晚; (5)列车停运、合并、保留。

道路交通事故演练方案

龙潭镇道路交通事故演练方案 为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治理年”、“本质安全年”活动,认真落实六月宣传月的各项措施,提高龙潭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和运输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应急抢险能力,确保在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时,能按应急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应急抢险工作,将各种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现根据有关要求特拟定本演练方案。 一、演练内容 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交通事故火灾扑救及危化品槽车泄漏处置。 二、情景设置 2011年5月19日15时,某客运公司一辆营运客车载客6人从涪陵驶向龙潭镇经龙潭镇扇尖坝路段时,与一辆龙潭方向驶来的盐酸槽车相撞,导致客车起火,车上2名乘客被困,盐酸槽车发生泄漏,情况危急! 三、演练时间、地点、参加单位及人员(5月19日14:00进入场地) (一)演练时间:2011年5月19日15时。 (二)演练地点:龙潭镇扇尖坝路段 (三)参加演练单位及人员:镇安监办5人、镇应急办5人、派出所5人;镇义务消防队6人、镇建环所4人、镇

卫生院6人;龙潭汽车运输公司员工5人;镇党政办4人。 特邀镇有关单位领导观摩指导。 四、演练器材配备(5月19日14:00进入场地,演练开始前按指定地点依序停放) (一)事故车两辆(由运输公司准备);受伤乘客演员2名。 (二)烟雾设备(由镇安监办准备)。 (三)4公斤以上灭火器6支(由镇安监办准备)。 (四)消防车1辆(由镇应急办),工作车1辆。 (五)标语1 条(由镇党政办准备) (六)救护车1辆(镇卫生院准备,工作车1辆) (七)警车(派出所准备) 五、演练组织指挥及人员分工 1、演习领导小组 组长:万勇(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张均龙(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刘基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职责:负责演习现场全面工作,组织指挥各工作组完成各自范围内工作任务;组织领导演习的各项工作,进行灾情设定、准备演习器材,联系协调社会联动单位。 2、现场协调、设置组 组长:周键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高速路部分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规范 (高速公路部分) 1 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要求 一般要求 事故勘查警员接警后,出车前须穿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服,检查车内反光锥形交通路标、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备是否齐全。 停车前应开启警灯、警报器、危险报警闪光灯或车载显示屏。 车辆应停放在交通事故发生处上游50m以外或能见到事故发生处的相对安全位置,人员下车前应穿着防护服,仔细观察,确保安全后下车。放置警示标志时应有专人负责现场观察,提示现场人员和过往车辆注意安全。 夜间、雨雪、雾霾天气等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应使用主动发光式警示标志。 警示标志发光面、反光面应面向上游方向。 现场道路具备通行条件或者短暂处置后能够恢复交通的交通事故现 场安全防护作业要求 设置临时通行车道

在交通事故现场有通行条件的,应设置临时通行车道。在临时通行车道起始端应设置限速标志。 设置警戒区 应在事故现场周围使用警戒带或符合GA/T 415 反光锥形交通路标等设备,设置隔离警戒区域,警戒区内禁止无关车辆及人员进入。 设置预警区 为防止高速行驶的车辆闯入警戒区,应在警戒区上游一定距离设置预警标志,设定限速行驶的预警区。 警戒区设置 在警戒区前端从左侧(或右侧)护栏处至事故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沿约45 °斜线,每隔~2m放置1个锥形交通路标至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占用车道外侧车道分隔标线上应从来车方向起,每间隔10m~20m放置一个锥形交通路标,参见附录A中图~图。 在交通事故现场锥形交通路标上由前至后,设置车辆闯入报警设备。在警戒区前段,锥形交通路标后2m~3m处,面向来车方向,设置警示标志,对临时通行车道限速。 警戒区设置见表1。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目录 1、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2、机动车驾驶人的配备与管理 3、机动车辆的管理 4、车辆装卸、运输 5、大型设备的运输及搬运 6、安全教育和安全例会管理 7、道路交通事故的报告与处理 8、交通安全奖惩 9、相关和支持性文件

1. 交通安全组织机构 1.1 项目部成立相应的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项目部安全监察科门指定专人(兼)任交通安全管理员。 2.机动车驾驶人的配备与管理 2.1 各有车部门需增配机动车驾驶人,应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配置机动车驾驶人。 2.2 机械化专业公司负责对驾驶人(含随租赁车辆配置的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3 无机动车驾驶证的厂内机动车驾驶人员须经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培训、考试合格,发给厂内驾驶特种作业操作证,方能驾驶厂内机动车辆。 3. 机动车辆的管理 3.1 项目部因工作需要租赁外部车辆时,须向机械化专业公司提出申请,机械化专业公司报相关领导审批后,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租赁。车辆租赁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相当规模的租赁公司,所租车辆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不得超过15万公里。租赁车辆除参加了机动车强制保险,车辆商业保险额还须达到50万元。3.2 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定期对机动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保持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3.3 机动车驾驶人必须认真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车况良好,并填写机械例行保养作业记录卡。 3.4 公务用车统一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下达出车任务,由小车班(车队)签发出车任务单。项目部未设小车班(车队)的,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车辆管理工作。 3.5 工程运输货车统一由机械化专业公司车队调度,用车部门填写“汽车运输任务单”,车队根据情况合理安排车辆。其他专业部门配置的用于工器具运输的小型货车由责任部门负责调度。 3.6 车辆驾驶人不得将车辆交与非职业驾驶人驾驶,车辆调度部门不得指派非职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划分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 (四) 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公安机关并不是对每—个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故都能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出于种种主、客观因素的制约,经公安机关调查不能确定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则对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认定其负交通事故责任。

对于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适用必须严格加以限制。首先对于应当适用推之责任的案件,不能适用不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其次,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尽一切可能收集证据,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确认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只有当确实不能确认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时,才能不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五)交通事故责任推定。 交通事故责任推定,是公安机关在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对当求人应负何种交通事故责任的推定行为。 责任推定的前提不是基于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前的违法行为,而是基于满足《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的行为与条件,即逃逸行为,故意破坏现场,伪造现场、毁灭证据行为,以及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行为。但是并不是凡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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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2b13556200.html,/Content-2845.htm免费发布法律问题咨询请点击https://www.360docs.net/doc/2b13556200.html,/tiwen.htm 律师在线解答云法律网拥有万名专业律师3-5分钟快速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六)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七)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八)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并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五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第十条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据

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和依 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 现在随着交通工具的使用率上升,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越来越多,发生了交通事故,最重要的就是责任的划分,那么对于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大家都清楚了吗?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为大家简单的说明一下。 一、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二、各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 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我国《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等一系列法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上,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进行了较为粗略的划分。具体内容如下: 1、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8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遵循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 第三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取得相应等级的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资格。 第二章管辖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第六条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 第三章报警和受理 第八条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三)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四)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五)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内容、要求及方法

交通事故现场照相的内容、要求及方法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地点及其相关的空间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是现场勘查的组成部分,是交警部门利用摄影的方法,对交通事故现场、车辆、人体及痕迹、物证等依法进行的记录活动,是固定、记录交通事故有关证据材料的重要手段。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照相可分为:方位照相、概览照相、局部照相、元素照相、细目照相、比对照相 一、方位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方位照相是指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地理位置及现场与周围环 境相互关系的专门照相。 1、方位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 a) 现场的地理位置、现场与周围环境的相互关系; b) 现场地理位置的固定标识物,包括标志牌、里程碑、灯杆、桥 梁以及医院、学校、商店等标志性建筑物; c) 现场周围环境,包括街道、隧道、桥梁、山体、悬崖、沟渠、 涵洞、河流、植被等; d) 现场周围交通设施,包括道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 线、交通监控设备等;

e) 现场道路的形态特征,包括路口、路段、车道数量、视距、坡度、曲度等。 2、方位照相的拍摄要求 a)、拍摄时取景范围应能反映出现场与现场地理位置标识物、周围环境、周围交通设施的相互关系和道路形态特征。 b)、现场位于路段,应沿道路走向相向拍摄,视角尽量涵盖现场所有车道,并反映是否弯道或坡道。 c)、现场位于路口,应沿道路走向从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方向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拍摄,视角覆盖整个路口范围。3、方位照相宜采用下列方法拍摄: a) 现场位于路段,纵向范围较大时,可将机位设置于道路中心线(轴线)上,采用直线连续拍摄法拍摄; b) 现场位于路口,可采用多向拍摄法或回转连续拍摄法拍摄; c ) 宜采用标准镜头拍摄,光圈不大于F8; d ) 有条件的,可将机位设置于较高地点,进行俯拍。 二、概览照相的拍摄内容、要求、方法 概览照相是指反映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全貌及道路交通事故元素 宏观相互关系的专门照相。 1、概览照相的拍摄内容如下: a)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全貌; b) 现场的道路交通事故元素。

2019年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2019年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我们都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要进行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在认定之后要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最后再进行交通事故赔偿,那么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下面就让小编为您最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释义)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释义 第一章总则 本章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道路交通事故的定义及其等级、主管机关及其职责等内容。总则各条的规定对于其余各章具有指导意义,凡其他各章的条文均不得违反总则所确定的一般原则,在运用具体条款时应当贯彻总则规定的基本精神。 为了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配套,必须制定的部门规章将陆续出台,各地方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也会逐渐增多。本《办法》的总则对于所有这些规定,都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释义] 本条是关于《办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立法目的,也可以称为立法宗旨。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社会主义大国,道路、车辆情况复杂,每年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不但数量多,而且给国家、集体和当事人造成的损失也大。正是基于这种现实情况,《办法》规定的立法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作需要,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为了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需要一部全国统一的行政法规,以便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办事。建国以来,有一些行政法规、规章对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做了规定,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也陆续制定了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但是都不太系统,有的已经无法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有些省、自治区则还没有这方面的法规、规章。为了统一、全面地规范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内容和程序,有必要制定本《办法》;二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即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哪些权利和应尽的义务,通过事故处理,保护当事人应当得到的合法权益,制止违法侵害;三是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的需要,即恰当地追究责任者应负的法律责任。通过事故处理,教育人们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通过对少数责任者的处罚,警戒和教育这些人及早改正错误,避免再次发生交通事故。 立法目的三个方面是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其中第一个是《办法》的总要求,后两个是达到这个总要求的两个方面。它要求公安交通管理人员和其他公民,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及其家属,全面理解其内容;不能片面地强调某一个方面而忽视其他方面。 立法目的的实现要通过法律条文的内容才能达到,更要通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实践才能达到。因此,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应当熟悉并掌握本《办法》的立法目的,并在工作中加以贯彻。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释义] 本条是关于道路交通事故定义的规定。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

Safety issues are often overlooked and replaced by fluke, so you need to learn safety knowledge frequently to remind yourself of safety.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

202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实例图解导语:不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人人都懂,但在日常生活或者工作中却往往被忽视,被麻痹,侥幸心理代替,往往要等到确实发生了事故,造成了损失,才会回过头来警醒,所以需要经常学习安全知识来提醒自己注意安全。 眼下的中国,是汽车交通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国家之一。但这些事故大部分都只是小事故,它们被人关注的更多原因是在闹市区发生,通常会造成拥堵,影响被放大。为此,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只要是责任明晰的小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以立刻撤离现场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完成理赔程序。如果没有快速理赔中心,在确定责任方(双方无异议)及照相作证后,也可先将车辆停靠在无阻碍正常交通的路段,等待处理。 那么,怎么样的情形下责任是明晰的?我们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作了这篇交通事故全责判定图示说明,值得所有车友们了解学习。 示例一:如图中所示,蓝车与白车正同向行驶,但因蓝车与白车之间的距离太近,或者蓝车速度太快,导致在白车刹车制动后自身得不到充分的制动时间和距离,从而令事故发生。出现追尾事故,都为后车全责。

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统

沈阳德安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统交通事故现场绘图系统利用激光测距仪和手写笔记本电脑中安装的我公司自主开发的交通事故现场绘图软件快速完成整个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避免 因事故造成的长时间交通堵塞,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德安交通事故现场绘图软件》绘制的现场图符合GA41-92,GA11797-2005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安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绘制等标准. 《德安交通事故现场绘图软件》是为用户提供快速的绘制事故现场图的智能软件系统,交通 事故处理民警进入事故现场后,根据道路的基本情况从软件图库中调出相应的地物、道路、接触点、车辆、痕迹.....等等现场要素之后,系统便自动进行连线标注(标注的方法有两种客户自行选择即三角标注与直角标注).本软件道路的绘制非常方便,极其简单地托画各种弯路\不规则路\复杂路口,本软件绘制现场图精确,规范,快速,软件操作方便,民警可在十分钟学会,并可以在三分钟之内绘制出复杂现场的比例图,软件根据绘制的现场图一键生成交通事故现场勘察笔录,极其方便. 系统功能特点(软件具备直角定位和三角定位以及混合定位三种绘制方法) 1、系统运行于WINDOWS2000 XP等操作系统,绘图流程符合民警的传统绘图习惯,在软件设计上充分体现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顺序流程及交警的测量习惯,采用平板式手写笔记本电脑,无需交警有电脑基础,易学易用,经过简单的培训便可轻松上阵! 2、提供GB/T11797-20057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中的所有图形符号及以后发布最新标准的要求,能够自动生成现场案卷文书中的现场勘察笔录,且格式符合GA40-2004《交通事故 案卷文书》及以后发布的最新标准要求. 3、道路、路口可以预先保存。勘查笔录模版可以自定义。适用室外工作环境,军用手写12寸屏笔记本方便不会打字民警使用并可避免室外敲击键盘的麻烦,电脑屏幕亮度高,防雨,防尘,轻巧,便于民警现场携带、操作。带电时间长,无需频繁充电,并有车载充电装置。 4、采用手写笔绘制出各种形态道路(如:直路、岔路、弯路、各种复杂交叉路口,道路剖面图,不等宽路、不规则道路等). 5、可对整条道路进行参数设置,也可对分条道路进行参数设置(如:车道宽,车道数、单独道宽的设置等). 6、特殊道路的生成(如:高速公路、城乡县道路等)?道路的记忆功能(对所绘制过的现场图存储后,该现场图的道路会自动存储,便于以后直接调用)。 7、道路预先存储功能(可提前录入事故多发路段及复杂路段的模板). 8、软件内因包含全国各个地区对软件内部图符的需要,还应加入如:道路向导、交通现象、施工安全、禁令标志等常用图符。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图解

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图解 以下为各种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图解,供广大驾驶员参考。 追撞前车尾部的, A车负全责 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A车负全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A车负全责 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A车负全责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A车负全责 进入环行路口的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 A车负全责 逆向行驶的,上图A车负全责

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上图A车负全责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A车负全责 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图中所示A车负全责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 标准

附件一: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标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形符号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图的图形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现场平面图等图纸的手工制图和计算机制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A17.4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信息代码第4部分:道路路面类型代码 GA17.5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信息代码第5部分:道路路面情况代码 GA24.4机动车登记信息代码第4部分:机动车类型代码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thesceneofroadtrafficaccident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地点及其相关的空间范围。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记录图theroughdrawingforthesceneofroadtrafficaccident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时,按标准图形符号绘制的记录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的图形记录。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平面图theichnographyforthesceneofroadtrafficaccident 按标准图形符号、比例绘制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情况的平面图形记录。 4 交通元素图形符号 3.1机动车图形符号 机动车图形符号见表1。

表1 机动车图形符号

3.2非机动车图形符号 非机动车图形符号见表2。 表2 非机动车图形符号 3.3人体图形符号 人体图形符号见表3。 表3 人体图形符号 3.4牲畜图形符号 牲畜图形符号见表4。 表4 牲畜图形符号

公安交通事故管理信息系统

前言 北京博瑞巨龙电脑技术有限公司研制开发的“公安交通事故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实现对交通事故信息的流程化信息处理、过程审批、办案辅助示警/督导、文书生成管理、网上信息共享(电子调卷)、信息综合查询、综合分析多样化表现等功能。它能够满足对事故处理的实时性要求,进一步提高事故处理效率、标准化,达到数据准确、完整、保密的要求,为各级领导的决策提供强有力的参考。

一、系统结构 部颁事故汇总统计系统 事故管理信息系统的系统结构主要由四个层次构成,即数据表现层、业务逻辑服务层、业务数据服务层、数据分析服务层。系统中业务处理功能、信息查询功能主要采用业界流行的三层结构,由数据表现层、业务逻辑服务层、业务数据服务层提供支持;系统中数据分析功能主要由数据表现层、业务逻辑服务层、数据分析服务层(专用的数据分析数据库或数据仓库系统)提供服务;客户端仅需要浏览器支持,无需安装本地程序。同时,该系统通过业务数据服务层直接向公安部交管局事故汇总统计系统(98版或2003版)及时提供数据更新。 二、系统功能 利用本系统可以实现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面处理功能。处理范围含盖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全过程,包括接报案立案、勘察取证、检验鉴定、责任认定、处罚、调解赔偿;同时系统支持事故处理过程中与法制有关的处理程序,包括重新认定、行政复议、处罚复核、以及与刑事办案权有关的处理过程;系统还针对大量采用快速处理、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支持信息采集,以及特定条件下转入一

般程序处理。 本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图: 具体功能如下: 1.事故流程管理 可以对事故处理环节、事故处理环节更替临界状态、事故处理环节次序关系进行定义及维护,并可预定义固定流程。 2.用户权限管理 可以利用警员卡进行用户注册,对用户基本信息、用户IP地址进行维护,对系统功能权限明细及用户角色(功能组)进行定义维护,同时具有授权管理功能(用户/角色/权限关系维护)、临时授权功能、取消临时授权功能、用户口令维护功能和系统连接加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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