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案例集课件分解
国际法课件35教学幻灯片22页PPT
1、合法而稳定的权力在使用得当时很 少遇到 抵抗。 ——塞 ·约翰 逊 2、权力会使人渐渐失去温厚善良的美 德。— —伯克
3、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力总是令人反感 ;权力 不易确 定之处 始终存 在着危 险。— —塞·约翰逊 4、权力会奴化一切。——塔西佗
5、虽然权力是一头固执的熊,可是金 子可以 拉着它 的鼻子 走。— —莎士 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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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要使整个人生都过得舒适、愉快,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必须具备一种能应付逆境的态度。——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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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只有把抱怨环境的心情,化为上进的力量,才是成功的保证。——罗曼·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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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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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勇猛、大胆和坚定的决心能够抵得上武器的精良。——达·芬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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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意志是一个强壮的盲人,倚靠在明眼的跛子肩上。——叔本华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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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案例》PPT课件
到5%。4月30日,被申请人传真给申请人,称已与有关
部门签订了“办证协议”,且已付相应款项,预计在5月
5日可拿到许可证、开出信用证,恳请延长开证期限。时
至5月11日被申请人仍未开出信用证,申请人依约正式向
被申请人提出索赔,要求被申请人于6月30日之前支付
3%的罚金。双方经面谈协商也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
国际经济法案例
主讲教师:王祥修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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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 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 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 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 得知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 筑上A发出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
证期间开出信用证。之后,为促使被申请人尽快解决 信用证的问题,申请人提议修改合同的支付条款,修 改内容为:申请人支付10%定金,条款中的罚金从原 合同规定的3%提高到5%。被申请人不同意这项修改, 2故021未/3/8在申请人的提议上签字。4月22日,被申请人作出 6
让步,函告申请变更原定开证期,同意将罚金从3%提高
过传真和电话要求B公司交货,B公司则回称市场上没有
货源,难以交货。同时又提出,如果按原合同价格交货,
公司没有足够的资金备货,希望能将货物单价提高到
USD7/KG CIF HONG KONG,否则就无货可交。A公司回电
表202示1/3/8,B公司按合同规定交付货物是其应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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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因此不同意变更合同的价格条款,并指出如
6月交2万公斤,付款条件为信用证支付方式。合同签订
后,A公司便根据该合同的内容与国内的C公司签订了一
国际法课课件
国际法课课件contents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国际法上的国家责任•国际法上的个人责任•国际法上的国际组织•国际法上的外交关系与领事关系目录01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与作用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是指在国际关系中,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
国际法的作用国际法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包括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等。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联系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联系。
区别国际法与国内法在调整对象、法律渊源、实施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国际法主要调整国家之间的关系,而国内法主要调整国家内部的关系;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而国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内立法和司法判例;国际法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自身的力量,而国内法的实施则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
国家主权原则国家主权原则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强调国家在国际关系中的独立地位和主权权利,包括领土完整、政治独立、经济自主等。
平等互利原则是国际法中的另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在国际关系中平等相待、互利共赢,尊重彼此的主权和权益,促进国际合作与发展。
和平共处原则是国际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强调国家之间应该和平相处、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通过和平手段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
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它要求各国尊重和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平等互利原则和平共处原则尊重人权和基本自由原则国际法的基本原则02国际法的主体与客体国家作为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组织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前者如联合国,后者如国际红十字会。
它们在国际法上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
争端解决机构如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等,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
国家领土外交关系海洋权益国际经贸关系01020304国家的领土完整和边界不可侵犯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课件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案情摘要
• 我国甲公司向国外出售一批农产品C—514,于7月 17日向国外乙公司发盘:C—514农产品300吨,即 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美元, CIF鹿特丹,7月25日前答复有效。国外乙公司于7月 22日复电:接受贵方7月17日电,C—514农产品300 吨,即期装船,不可撤消即期信用证付款,每吨900 美元,CIF鹿特丹,除通常的装运单据之外,要求提 供产地证、植物检疫证明书、适合海洋运输的良好 包装。我国甲公司于7月25日复电如下:贵方22日电, 十分抱歉,由于国际市场价格发生变化,收到贵方 收到电报以前,我方已另行售出。双方就合同是否 成立发生争议。
法律分析
• 在CIF术语中,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 买方承担。本案中,卖方并无违约事实,并按照合 同的规定提交了单据,买方应向卖方付款。货物在 运输途中遇险不能到达目的港造成的货物风险属于 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应该由买方承担。同时 买方可以根据卖方提供的保险单向保险公司索赔。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 试问:(1)荷兰阿斯楚德公司1月25日发出的要约能否被撤 销,荷兰阿斯楚德公司的辩称是否成立。(2)荷兰阿斯楚德 公司与韩国朴氏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有效的买卖合同。
国际经济法案例分析
法律分析
• (1)荷兰阿斯楚德公司1月25日发出的要约是 不可撤销的,故荷兰阿斯楚德公司的辩称不成 立。(2)荷兰阿斯楚德公司与韩国朴氏公司之 日发传真:你方12月13日传真木 材1500立方米,同意延至12月20日。马来西亚利亚公 司12月19日回传真:样品收到。你方12月14日传真我 方接受1500立方米,CIF某港USD800/立方米,不可 能撤销即期信用延支付,立即装船。要求提供产地证 书,提供适合海洋运输的包装。韩国朴氏公司12月25 日发传真:你方12月19日传真悉,木材已售出,顺致 良好的问候。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27日回传真:知 你方木材已售出,我方不能接受。你方12月14日回传 真已将实盘延长至12月20日,我方于12月19日发传真 承诺。我方坚持双方已达成合同。假如你方欲调高价 格,我方可再次与我方的客户商量,但不能保证有结 果。韩国朴氏公司12月29日发传真:你方12月27日回 传真不能接受,你我之间并未订立合同。考虑到过去 良好的合作关系,我方可努力争取新的货源,但非我 方的义务。马来西亚利亚公司12月31日回传真:鉴于 你方不愿履行合同,我方将在法院起诉,按目前国际 市场上的价格与USD800/立方米的差价向你索赔。
国际法案例分析—帕尔马斯岛ppt课件
美国认为,西班牙以发现取 得该岛的主权,主权一经取得, 根据国际法就不会失去,而不 在乎有没有实际行使主权。因 此,该岛以《巴黎和约》通过 割让转移给了美国。美国以西 班牙权利继承者的身份,取得 了该岛的主权。
荷兰认为,西班牙发现该岛 的事实尚没有足够证据,也没有 任何取得主权的形式。即使西班 牙在某个时候对该岛有过权利, 该权利早已消失。荷兰自17世纪 以来就在该岛行使主权,在《巴 黎和约》签订时,该岛是荷属东 印度的一部分。
领土主权的 认定:是否 有持续有效 的占领?
领土主权的认定以 “有效占领”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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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发生 时领土主 权是否持 续存在
领土主权的 认定:是否 有持续有效
的占领
所谓持续,是就 整个历史时期来 说的,中间可以
间断。
所谓有效占领就 是能对在该地区 上的该国及该国 国民的权利给以 最低限度保护的
那种占领。
了该岛的主权属于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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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决领土争端
如何解决领土争端
一“通过双方谈判,签订边界条约”(简单 、 易行、合理、有效)
争端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签订边界条约的方 式,来解决国家间领土争端。
通过谈判解决领土争端问题的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于
2004年10月14日签署的关于中华人民 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国界东段的补充 协定。协定基于1991年中俄两国签署 的《中国和苏联关于国界东段的协 定》,明确了关于两国以来长期争议 的黑瞎子岛,珍宝岛以及阿巴该图州 渚地区的归属问题。
④在美西《巴黎和约》签订和生效时,或本争端发生时,该岛一直是荷兰的领土。西班牙无权把它所没有的权利 割让给美国,美国作为西班牙权利的继承国也无权以该和约的割让而取得该岛的主权。
国际法课件_国际争端法共17页
31、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 穿。(名 言网) 32、我不想听失意者的哭泣,抱怨者 的牢骚 ,这是 羊群中 的瘟疫 ,我不 能被它 传染。 我要尽 量避免 绝望, 辛勤耕 耘,忍 受苦楚 。我一 试再试 ,争取 每天的 成功, 避免以 失败收 常在别 人停滞 不前时 ,我继 续拼搏 。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洛克
Hale Waihona Puke 33、如果惧怕前面跌宕的山岩,生命 就永远 只能是 死水一 潭。 34、当你眼泪忍不住要流出来的时候 ,睁大 眼睛, 千万别 眨眼!你会看到 世界由 清晰变 模糊的 全过程 ,心会 在你泪 水落下 的那一 刻变得 清澈明 晰。盐 。注定 要融化 的,也 许是用 眼泪的 方式。
35、不要以为自己成功一次就可以了 ,也不 要以为 过去的 光荣可 以被永 远肯定 。
国际法课件第六章案例分析
案例一:美国某进出口A公司与德国B公司签订了进口一批汽车零部件的合同,依合同规定,美方A公司开出了以德国B公司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总金额为1000万美元,价格条件是FOB汉堡,由英国C公司承运,该批货物投保了一切险。
2007年1月货物装船后,B公司持提单在汉堡议付了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A公司发现,该批汽车零部件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立即请商检部门进行了检验,证实该批零部件确实有质量问题,与合同不符。
A公司于是持商检证明要求银行追回已付款项,否则将拒绝向银行付款。
请问:(1)银行能否拒绝A公司提出的追回已付款项的要求?为什么?(2)A公司是否有权拒绝向银行付款,为什么?(3)A公司可否向保险公司求偿?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责任?(4)货损责任应当由谁承担?案例二:中东某商人从西欧购买一项商品,买卖双方的约定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并明确分两批交货和分两批开立信用证。
第一张信用证开出后,已经顺利结汇。
第二张信用证开出后,买方因第一批货物有问题,向卖方索赔的事尚未了结,便通知银行停止使用其已开出的第二张不可撤销的信用证,但银行仍凭卖方第二批交货的正确单据付了款。
当银行通知买方对第二批交货付款赎单时,遭到买方拒绝,遂向法院起诉。
请问:你认为法院应该判定哪一方胜诉?并分析原因。
案例三:我某贸易有限公司以CIF大阪向日本出口一批货物。
4月20日由日本东京银行开来一份即期不可撤销信用证,信用证金额50000美元,装船期为5月份,证中还规定议付行为银行业中信誉较好的A银行。
我中行收到信用证后,于4月22日通知出口公司,4月底该公司获悉进口方因资金问题濒临倒闭。
问:在此情况下我方应如何处理?案例四:我国某公司向美国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某年8月份装船,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后国外来证将装船期改为不得晚于8月15日。
但8月15日前已无船去美。
我立即要求外商将船期延至9月15日前装运。
随后外商来电称:同意船期展延,有效期也顺延一个月。
国际法课件第17章-PPT课件
一、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和 种类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arbitration agreements) 是指双方当事人合意将 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将来可能发生的国际商事 争议交付仲裁解决的一种约定。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种: 1. 仲裁条款 2. 仲裁协议书 3. 其他表示提交仲裁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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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铁行渣华有限公司诉华兴海运(中国)托运有限公司 案
2019年5月,铁行渣华有限公司向华兴海运(中国)托运有限公司 托运10个集装箱的货物,装于“Guang Bin Ji 74”轮由香港运到 广东云浮六都,华兴海运(中国)托运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6日 在香港签发提单,提单号为74/9805LD02。该提单背面条款第2 条内容为Jurisdiction: All disputes arising under or in
Commerce) (5) 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ondon Court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LCIA) (6) 美国仲裁协会 (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 AAA) (7)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hina International Economic and Trade
第二节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
一、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概念和种类 二、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内容 三、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 四、 认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机构和 所依据的准据法 五、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六、 未签字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七、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与法院专属管辖的关 系 八、 仲裁条款自治理论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IETAC) (8)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hina Maritime Arbitration Commission, CMAC) (9)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HKIA13C)
国际法课件优秀课件
2. 有关的几个问题
(1)武力的含义( force) ❒武装或军事力量
(2)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与使用武力或威胁 的关系 ❒强调
(3)适用范围 ❒国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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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的内容
❒使用威胁或武力构成违反国际法及联合国宪章之行 为,永远不应用为解决国际争端之方法。
❒侵略战争构成危害和平之罪行,在国际法须负责任。 ❒依联合国宗旨与原则,各国皆有义务避免从事侵略 战争之宣传。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他国现 有之国际疆界,或以此作为方法,解决国际争端,包括 领土争端及国际疆界问题在内。 ❒每一国亦有义务避免使用威胁或武力以侵犯国际界 线,诸如经由该国为当事一方或虽非当事一方亦必须尊 重之国际协定所确立或依此种协定确立之停火线。以上 所述不得解释为妨碍有关各方对此等界线在其特殊制度 下之地位及影响所持之立场,或解释为影响此等界线之 暂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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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皆有义务避免涉及使用武力报复行为。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对阐释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 与自决权原则时所指之民族采取剥夺其自决、自由及独 立权利之任何强制行动。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组织或鼓励组织非正规军或 武装团队,包括佣兵在内,侵入他国领土。
❒每一国皆有义务避免在他国发动、煽动、协助或 参加内争或恐怖活动,或默许在其本国境内从事以犯此 等行为为目的之有组织活动,但本项所称之行为以涉及 使用威胁或武力者为限。
(8)武装侵略 (9)战争罪行
(10)以武力强加的条约的规定无效
(11)对武力引起的情势的不予承认
(12)破坏和平和人道的罪行
(13)散布细菌以伤害或消灭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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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法公约第53条
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律(绝对法)抵触 之条约 条约在缔结时与一般国际法强制规 律抵触者无效。就适用本公约而言,一般国 际法强制规律指国家之国际社会全体接受并 公认为不许损抑且仅有以后具有同等性质之 一般国际法规律始得更改之规律。
国际经济法案例PPT参考课件
• (2)船务公司违反了依正本提单放货的法 定义务,应对由此给马江支行造成的损失承 担责任。因此,马江支行应起诉船务公司。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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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 美国甲公司拥有在中国成立的乙公司50%的 股权,乙公司又拥有在日本的丙公司20%的 股权。在某一纳税年度,甲公司在美国国内 所得为1000万美元,乙公司在中国的国内所 得为500万美元,丙公司在日本的所得为200 万美元,假设美国、中国、日本的该年度企 业所得税率分别为50%、30%、20%。中美、 中日之间根据协定可享受限额间接抵免的优 惠政策。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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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托运人为了结汇则出据了保函,以要求承运 人签发清洁提单。船长在接受了保函的情况下 签发了清洁提单。货轮于5月23日抵达北海港, 经北海外轮理货公司理货,发现了578包有雨 水污染,并确认货物有短少608包。
• 请问:(1)收货人是否应向承运人索赔,因 为其签发了清洁提单?
• (1000+252.67)×50%-77.67=548.665 (万美元)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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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 1999年4月,中国北海粮油公司与巴基斯坦 某公司签订了向中国进口 12000吨 (240000包)白糖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FR, 每吨单价为437美元。由中方向中国人民保 险公司北海分公司投保了水渍险。该批货 物由巴拿马籍某轮承运。在巴基斯坦某港 装货的过程中,船长先后向托运人发出书 面声明和抗议,指出货物堆放于码头无任 何遮盖物并发生了雨水的污染,宣布货物 为不清洁。
2021/3/10
授课: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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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乙公司支付美国甲公司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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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
在本案中,冶炼厂在本国境内的行为是获得本国 政府批准的,其行为不违反任何国际法规定,但由于 造成了损害性后果,所以不管其行为是否具有过错, 都要为其损害承担国际责任。 在本案的裁决中,仲裁庭援引了国际常设法院法 官伊格勒顿的话:“国家无论什么时候都有责任防止 在其管辖下的人的损害行为侵害别的国家”。仲裁庭 明确指出:“根据国际法和美国法律的原则,任何国 家都没有权利这样地利用或允许利用其领土,以致让 其烟雾在他国领土或对他国领土上的财产或生命造成 损害,如果已产生严重后果并已为确凿证据证实的 话”。该裁决为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造成损害性后果 的国际责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和判例依据。
对尼加拉瓜进行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案 (Military and Paramilitary Activities in against Nicaragua)
1983 年底和 1984 年初,美国派人在尼加拉瓜一 些港口附近布雷,范围包括尼加拉瓜的内水和领 海。这种活动严重威胁了尼加拉瓜的安全和航行, 并造成了重大的事故和损失。尼加拉瓜于 1984年4 月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对美国政府指使美国军 人和拉美国家的国民在尼加拉瓜港口布雷、破坏 其石油设施和海军基地、侵犯其领空主权及在尼 组织和资助反政府集团等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提出 指控,请求国际法院判定美国的行动构成非法使 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干涉其内政和侵犯其主 权的行为,请求法院责令美国立即停止上述行动 并对尼加拉瓜及国民所受的损失给予赔偿。
光华寮案
原告对判决不服,于1977年10月又以“中华民国” 名 义向大阪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该法院受理了上诉并 于1982年4月14日撤销了原判,将本案发回京都地方法 法院重审。1986年2月4日,该法院重新作出判决,将光 华寮判归台湾。主要理由是:“中华民国政府”自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事实上排他地持续地支配和统治 台湾及其周围诸岛和该地区的人,在旧政府没有完全消 灭,仍有效地统治着该领土的一部分的情况下,旧政府 拥有的财产中,若位于新政府统治的地区由新政府继承。 旧政府在外国的财产不为新政府所继承。被告对此判决 不服向大阪高等法院提起上诉。1987年2月26日,大阪 高等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决定。之后上诉人于1987年5 月30日又向日本最高法院上诉,要求撤销大阪高等法院 的判决,重新作出公正裁判。
光华寮案
光华寮是坐落在日本京都市的一座5层楼房,1950 年中国驻日代表团用变卖侵华日军在中国大陆掠夺财 产的公款买下该寮产权,用作中国留日学生宿舍。 1961年,台湾驻日本使馆以“中华民国”名义在日本 进行了产权登记。1967年,台湾驻日大使以“中华民 国”名义向京都地方法院对居住在光华寮的中国大陆 留学生 8 人提起诉讼,要求他们迁出该寮。诉讼期间, 中日两国政府于 1972 年 9 月 29日实现邦交正常化。日 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惟一合法代表,同 时撤销了它对“中华民国”的承认。 1977年9月16日, 京都地方法院对光华察案作出了判决,确认光华寮是 中国国家财产;日本已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 国惟一合法政府,故前政府对国家财产的所有权和支 配权已转移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驳回原告的起诉。
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
(Trail Smelter Arbitration)
特雷尔冶炼厂是加拿大一家冶炼厂。该厂从1896 年开始冶炼锌和锡,由于提炼的矿物质含有硫磺,烟 雾喷入大气中成为二氧化硫。这些含有二氧化硫的大 气随着上升的气流南下,越过加美边境,在华盛顿州 造成严重污染,产生了巨大的损害。1931年,美、加 经过多次谈判,同意将问题提交给处理两国边界问题 的“国际联合委员会”解决,但该委员会也未能解决。 在委员会建议下,美加于1935年4月签订“特别协 议”,组织仲裁庭解决此争端。仲裁庭在1938年作出 裁决,由于美国对此提出异议,仲裁庭在1941年作出 最后裁决,裁定加拿大政府应对特雷尔冶炼厂的行为 负责。
湖广铁路债券案
为修建的湖广铁路 ,1909年,清政府与英、法、 德、美国签定了借款合同 。根据合同,四国银行于 1911年以清政府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 镑借款债券”(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 债券利息从1938年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未付。 1979 年11月,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人持有上述债券 ,向美国 阿拉巴玛州北区地方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提起诉讼 , 要求偿还所持有的债券本利1亿美元外加利息和诉讼费。 法庭受理,并于同年11月向中国发出传票,指名由外 交部长收。要求被告收到传票后的20天内提出答辩, 否则缺席判决。中国外交部拒绝接受传票将其退回。 法庭于1982年9月1日作出缺席裁判。判决中国赔 偿原告41313038美元,另加利息和诉讼费。 美国法院的实践是否正确?中国享有豁免权的根据 是什么?
国际法案例目录
1、对尼加拉瓜进行军事和准军事行动案 2、荷花号案(the lotus case) 3、光华寮案 4、湖广铁路债券案 5、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 6、核试验案 7、马尔维纳斯群岛之战 8、帕尔马斯岛仲裁案 9、 科孚海峡案(corfu channel case) 10、中国潜艇首次迫近日本近海;
国际法案例目录
11、北海大陆架案 13、苏联击落韩国客机案 国际法院对诺特包姆案的判决 15、德黑兰的美国外交和领事人员案 16、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中国驻南使馆案 17、庇护权案(the Asylum Case) 18、英伊石油公司案 19、卓长仁劫机案 20、张振海劫机案 21、洛克比空难案
荷花号案(the lotus case)
1926年8月2日,法国荷花号船与土耳其的一艘船 在公海上发生碰撞,导致土耳其船沉没, 8 人死亡。 法国荷花号第二天到达君土坦丁堡,土耳其君士坦丁 堡刑事法院依据其法律于 9 月 26 日对荷花号上负责人 的法国官员戴蒙上尉进行了刑事审讯,并判处拘役。 法国政府提出外交抗议,认为土耳其法院无权审讯, 因为碰撞发生在公海,荷花号船员应由船旗国审理。 土耳其法院认为,根据土耳其刑法,外国人在外国作 出侵害土耳其或其国民的罪行时,按土耳其法律该受 处罚,当此人在土耳其被捕时就要受土耳其法律惩罚。 1926年10月日,两国同意将争端递交国际常设法院解 决。国际常设法院判定土耳其的行为没有违背国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