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
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PPT课件
社保法第10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 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表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需要改革 改革应在社会保险法的框架下进行 改革应统筹考虑并体现特点 改革应积极稳妥地推进 中组部部长李源朝:进一步完善公务员法配套法规, 就今后10年配套法规作出规划,如公务员社会保险 制度要进行前瞻性制度设计和试点。
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进一步明确退休费用社会 统筹制度。省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 度改革决定的通知》(浙政〔1992〕13号。
199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
问题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制度。省政府发布了《关于改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的试行意见》(浙政〔1993〕227号。
亮点四:取消了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的规定
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起不到养老保障的作用, 也不能体现社会公平 。 可以交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新农保或城镇居 民社会养老保险。
亮点五:社保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 步实行全国统筹
社保法第64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 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十七届五中全会《十二五规划建议》:“十二五” 期间,基础养老金实行全国统筹。 社保法: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全国统筹。
待遇水平:1755元(2019年调160元)
一、社保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 新亮点和新提法
亮点一:确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框架
特点:覆盖全民、统筹城乡、老遗残一体化 我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年最专业社会保险法全文解
年最专业社会保险法全文解《社会保险法》是我国的一部专门规定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
该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目前已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支撑法律。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将对《社会保险法》做全文解读,包括其主要内容、适用范围、保险制度、缴费、统筹和治理等方面。
一、《社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1、立法目的《社会保险法》的立法目的是确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险体系,使所有劳动者都能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险,保障基本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方面的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
2、适用范围社会保险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外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的劳动关系,其中公民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社会保险是义务性的。
3、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五大社会保险制度,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是最重要的两个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
4、缴费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费标准、缴费基数和缴费方式等。
缴费标准是由国务院规定的,缴费基数是根据参保人的工资或收入确定的,缴费方式可以采用单位垫付或个人交纳的方式。
5、统筹和治理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统筹和治理机制。
社会保险的统筹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负责,主要是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管理和监督。
社会保险的治理是对社会保险制度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过程,包括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和社保数据的管理等。
二、《社会保险法》适用范围1、社会保险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境外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的劳动关系。
其中,公民的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社会保险是义务性的。
2、社会保险法适用于以下劳动关系:(1)在农村地区从事非农业自营个体经营或其他非农业就业的劳动者;(2)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从事各种形式就业的劳动者;(3)参加城市和农村居民社会保险的居民;(4)特定群体的劳动者,如离退休人员、残疾人、学生等。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
详解《社会保险法》的内容一、五险跟社保是不是一样法律常识:五险和社保是一样的。
因为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而社保指的也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所以它们只是不同的说法而已,实际上代表的意思都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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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会保险法》规定我国建立哪些社会保险制度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一。
《社会保险法》规定了什么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二。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哪些社会保险义务?用人单位是指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一是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
二是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三是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四是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三。
用人单位享有哪些社会保险权利?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一款、第七十四条第四款、第八十条一款,第八十三条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后,享有以下权利:一是有权免费查询、核对其缴费记录;二是有权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三是可以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社会保险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实行社会监督;四是对侵害自身权益和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事务的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还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探
会 效益的 多寡 为标准 的。社会保险是 公民享有 的一项 基本权 利 ,政府对社会保 险承担最 终的兜底 责任 。 十一 届全 国人大常委会 第十七次会议 于2 1年 1 月2 0 0 0 8日 下午经表 决,通过 了社会保 险法 , 自2 1 年7 1 0 1 月 日起施行 。 社会保险法 草案从2 0 年底提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进 行初次 审 07
一
、
社会保险及 《 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和意义
社会 保 险是 一种 为丧 失 劳动 能力 、暂时 失去 劳动 岗位 或 因健 康原 因造成 损失 的人 口提 供收入或 补偿 的一种社会 和 经济 制度 。社会保 险计划 由政府 举办 ,强 制某一群体将其 收 入 的一部分作 为社 会保险税 ( )形成社 会保险基金 ,在满 费 足 一定条件 的情 况下 ,被保 险人可从基金 获得固定 的收入或 损 失的补偿 ,它是一种再分 配制度 ,它 的 目标是保证物 质及 劳动力的再生产 和社会 的稳 定 。社会保 险的主要项 目包括养 老 社会保 险、医疗 社会保 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 险、生育保 险等 。社会保 险是社会保 障制度 的一个 最重要 的组成 部分 , 不是 以经济效 益的高低来衡 量其好坏 ,而是 以其所提 供的社
《 社会保险法》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初探
王 芹
( 中山大学南方学 院 广 东 广州
507 ) 19 0
【 摘要】 会保 险是 国家强制实行 的社会保 障制度 ,由国家、用人 单位和 个人三者 共 同 负担 。社会 社 保 险具有 强制 性 、互 济性和 非盈利性 ,同时对 于稳 定社会 生活、再 分 配和促进 社会经 济 发展 发挥 着重 要 作 用 。 《 会保 险法》是 最 高国 家首次 就社 会保 险制度进行 立 法 ,具有 深远 的现 实意 义。本文主要 社 探 讨保 险 法 中基 本养老保 险制度 的 内容 ,深刻剖析各 项 条例 的含 义 ,发现新 内容 ,更好地应 用在今 后 的工作 中。 【 关键词】社会保 险法 基 本养老保 险 创新 [ 中图分类号 】D 2 .8 . [ 9 2 12 5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编号 】10 -5 4 (0 1 8 0 6 2 9 3 9 2 1 )0 —0 8 —0 0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
解读新《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的变化一、养老保险的四种模式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或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简单理解,如果职工在工作期间与企业一起按国家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当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从而解决退休以后的生活来源问题。
从世界各国推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实践看,可以把养老保险划分为四种模式:1.国家负担模式所谓国家负担模式,就是企业和职工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用人单位只需要给员工发工资即可,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就可以享受养老金。
使用这种模式的国家相对较少,典型案例是瑞典。
2.国家和企业负担模式有一些国家采用的是国家和企业负担模式,如苏联。
在这种模式中,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有费用由国家和企业来承担。
3.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有一些国家采用的是企业和个人负担模式,如新加坡。
在这种模式中,保险费用全部来自企业和职工,完全是以支定收,国家不支付费用。
4.企业、个人和国家负担模式第四种模式是企业、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强调缴费与退休待遇相关联,建立在严格的保险运行机制基础之上。
这种模式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目前实行的养老保险模式,典型案例是德国、美国、日本,我国的养老保险采用的也是这种模式。
二、养老保险为什么要统账结合1.统账结合思路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思路简称为“统账结合”,这是我国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定立的一种方法,一直沿用到今天,并且得到了新法的确认。
在统账结合的思路中,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0%)缴纳,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8%)缴纳,计入个人账户基金。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当期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实行现收现付。
个人账户基金用于职工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不得提前支取,计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浅析《社会保险法》给养老保险制度带来的改变
胡 锦 涛 总 书 记 在 十 七 大报 告 中 养 老 保 险 由 国家 、 企 业 和 个 人 共 同
指 出: “ 障 人 民基 本 生 活 , 达 到 负 担 筹 集 资 金 , 采 取 社 会 统 筹 和 个 确 规 定 “ 人 跨 统 筹 地 区 就 业 的 , 保 个
老 有 所 养 ,老 有 所 依 ” 。强 调 了养 人 账 户 相 结 合 的模 式 。缴 费基 数 以 其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随 本 人 转 移 , 老 保 险 的 重 要 性 。2 1 00年 1 0月 2 当 地 上 年 度 在 岗职 工平 均 工 资 为 标 缴 费年限累计计算 。个人达 到法定 8
日,国务 院常务会讨 论通过 了 《 社 准 ,企业 缴 费 比例为 2% 0 ,个 人缴 费 退 休年 龄时 ,基 本养 老金 分段 计算 、
会 保险法》草案,并定于 21 0 1年 7 比例 为 8 , 由用 人 单 位 代 扣 代 缴 。 %
统 一 支 付 。 ” 由于 各 统 筹 地 区 收 入
养 老保 障体 系 ,覆盖 范 围不 断扩大 , 社 会保 险基 金 和财 政 投 入 持续 增 长 , 七 项制 度作 了规 定 。 《 会保 险法 》 社
统 筹 层 次 、 待 遇 构 成 和 享 受 条 件 等 本 一致 ,2 1 年 基 本 实 现 城 镇 居 民 02
社 会 化 养 老 保 障 体 系 不 断 完 善 。 随 的颁 布 为 养 老 保 险 体 系 的构 建 奠 定 用 一 种 不 同的 制 度 模 式 ,使 全 民分 着 改 革 深 化 和 社 会 发 展 ,经 济 结 构 了法律 基础 。 别 投 保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过 去 按 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摘要:一、《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情况和意义二、《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医疗保险制度三、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四、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五、社会保险财政保障和基金管理六、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正文:【一、《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情况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规范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于2010年10月28日由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第35号主席令签署予以颁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社会保险法》确立的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医疗保险。
这一制度的确立,为全体国民提供了医疗保障,有利于实现全民健康覆盖。
【三、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主要涵盖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群体。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单位的所有职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为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以及政府补贴。
【四、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有利于保障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
【五、社会保险财政保障和基金管理】《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财政保障是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持和保障。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层次进行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1
学 习 《 社 会 保 险 法 》--养老保险
一、《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的亮点 政 府 财 政 对 养 老 保 险 承 担 的 责 任
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补贴的责任
承担制度转轨的成本 承担养老保险管理运行的成本
对养老保险基金承担兜底责任
学 习 《 社 会 保 险 法 》--养老保险
一、《社会保险法》养老保险的亮点 关于视同缴费年限
学 习 《 社 会 保 险 法 》--养老保险
1951年 2月 《劳保条例》实施,范围在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和合作经营的 工厂、矿山及其附属单位以及邮电、航运、铁路三个产业所属企业和附属单位实行。
我 国 扩 大 企 业 养 老 保 险 覆 盖 面 基 本 历 程
1953年,《劳保条例修正草案》扩大了实施范围,增加了矿场、交通事业单位的 基本建设单位和国营建筑公司。
学 习 《 社 会 保 险 法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与基本养老保险
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科
赵德昶
二0一一年五月
学 习 《 社 会 保 险 法 》--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关于养老保险的条款
第10条,明确了参保范围和公务员养老保险。 第11条,明确了制度模式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构成。 第12条,明确了缴费基数,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13条,明确了政府对视同缴费年限和补贴基金的责任。 第14条,明确了个人账户的支付、记账利率和余额继承。 第15条,明确了基本养老金构成和确定和主要因素。 第16条,明确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条件及有关问题处理办法。 第17条,明确了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 第18条,明确了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第19条,明确了跨统筹地区就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及待遇计发。 第20-21条,明确了建立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22条,明确了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第64条,明确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
对《社会保险法》中养老保险制度的理解与思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公 民参 加社 会保 险 和享受社 会保 养 老保 险制 度
享社会 发 展 成 果 , 进 社 会 和谐 十条 和第 二 十 二 条 规 定 : 促 国家 建 口老龄化 对我 国社会 保险 财务机
《 社会保 险法 》 全文 十 二章九 制 度 、 镇 居 民社 会 养 老 保 险制 城 本 养老 保 险 、 基本 医疗 保 险 、 工伤 度 。三 项养 老保 险制度 将覆 盖职
法律框 架 。
一
成 。第二 十 条 规 定 , 型农 村 社 新
( )确 立 “ 账 结 合 ” 基 会养 老保 险实 行 个 人 缴 费 、 体 二 统 的 集 本养 老保 险 的制度 模式 补助 和政 府补贴 相结合 。上 述条 “ 账结 合 ” 统 的制 度模 式 , 是 款 明确 了政 府 、 业 和 个 人 在 养 企 指基 本养 老保 险实 行社会 统筹 和 老保 险基 金 筹 集 中的 责 任 , 养 为
明我 国基 本养 老保 险制度 的基本
累制 , 能 够 实 现激 励 机 制 和统 它
法对 于规 范 社 会 保 险 关 系 , 护 维 险待 遇 的合 法 权 益 , 障公 民共 保
稳定 , 都具有 十分 重要 的意 义 。
( )建 立 全 民 覆 盖 的基 本 模 式是 “ 一 统账结 合 ” 的部分 基金积 《 会 保 险 法 》 十 条 、 二 筹互 济 的 有机 结 合 , 效应 对 人 社 第 第 有
( )明确 政 府 、 三 用人 单 位和
在世 界上 实行社 会保 险 的国
十八条 , 但 较 全 面 地 涵 盖 了基 度 和 新 型农 村 社 会 养 老 保 险 制 个人 三方 共担 的缴 费机制 不 保险 、 失业 保 险 和 生 育 保 险这 五 工 、 个体 工 商户 、 活 就 业 人 员 、 家 和地 区 中 , 灵 有半 数 以上 养 老 保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基本养老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一、基本养老金标准是如何确定的?《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二、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的具体标准是什么?1、离休干部死亡待遇。
根据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和豫人社养老〔2013〕44号、组通字〔2014〕33号文件规定,参保离休干部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丧葬补助费: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离休费确定。
2、退休(含退职、建国前老工人)死亡待遇。
根据豫劳社养老〔2007〕36号和豫人社养老〔2013〕44号文件规定,参保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1)丧葬补助费:按所在省辖市上年度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2)一次性抚恤金: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
三、企业养老金计发标准:参保人员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退休后按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用公式表示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U+Va)2N1%U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Va参保人员退休时计算基础养老金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N参保人员缴费年限。
人社部社会保险法对养老保险的规定有哪些
⼈社部社会保险法对养⽼保险的规定有哪些《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养⽼保险的规定是,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缴纳养⽼保险期限满15年,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享受养⽼保险待遇,如果参保⼈死亡养⽼保险,个⼈账户余额是可以继承的。
⼀、⼈社部对的规定有哪些?《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条职⼯应当参加基本养⽼保险,由⽤⼈单位和职⼯共同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由个⼈缴纳基本养⽼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作⼈员养⽼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条基本养⽼保险实⾏社会统筹与个⼈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保险基⾦由⽤⼈单位和个⼈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总额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
职⼯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资的⽐例缴纳基本养⽼保险费,记⼊个⼈账户。
⽆雇⼯的个体⼯商户、未在⽤⼈单位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全⽇制从业⼈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员参加基本养⽼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保险费,分别记⼊基本养⽼保险统筹基⾦和个⼈账户。
第⼗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参加基本养⽼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保险基⾦出现⽀付不⾜时,政府给予补贴。
第⼗四条个⼈账户不得提前⽀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死亡的,个⼈账户余额可以。
第⼗五条基本由统筹养⽼⾦和个⼈账户养⽼⾦组成。
基本养⽼⾦根据个⼈累计缴费年限、缴费⼯资、当地职⼯平均⼯资、个⼈账户⾦额、城镇⼈⼝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参加基本养⽼保险的个⼈,达到法定时累计缴费满⼗五年的,按⽉领取基本养⽼⾦。
参加基本养⽼保险的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五年的,可以缴费⾄满⼗五年,按⽉领取基本养⽼⾦;也可以转⼊新型农村社会养⽼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一部重要法律,目的是保障人民的基本社会保险权益。
下面将对该法进行解读,并列举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的范围和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基本保险制度。
这些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解决人民群众在老龄化、医疗费用高昂、就业市场波动等方面面临的风险和困难,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安全。
其次,该法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和条件进行了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鼓励全体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对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予以强制。
这一规定旨在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普及和公平性,使更多人能够享受到社会保险的福利。
此外,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社会保险的基金来源和管理。
根据法律规定,在社会保险制度中,个人、用人单位和国家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的支付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费、财政补贴和其他合法收入构成,统一管理和使用。
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社会保险基金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长期有效性。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还对社会保险的待遇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待遇应当与参保人的缴费年限、缴费额度和个人所在地区的物价水平相挂钩,合理确定。
社会保险待遇的支付应当及时、足额、准确。
这一规定有助于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行性,使参保人能够获得应有的保障。
相关参考内容:1.社会保险法全文: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立法机关网站,该网站上有社会保险法的完整内容。
2.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可以参考相关经济学和社会学研究的专业书籍或论文,了解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背景和过程。
3.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与国际比较的研究:可以查阅社会保险学和国际关系研究的相关文献,了解中国社会保险制度在国际比较中的特点和优劣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
社会保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保护劳动者权益、推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旨在确保劳动者和其家庭成员在失业、养老、医疗、工伤、生育等方面享有基本保障,并促进社会保障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包含了以下几个重要内容:
1. 保险范围: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的范围,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保险有助于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减轻由于意外事故或生活变故所带来的经济负担。
2. 缴费义务和金额:社会保险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义务和金额。
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个人缴费。
这有助于形成持续的社会保障基金,为劳动者提供持久的保障。
3. 保险待遇和权益:社会保险法明确了劳动者享受各项社会保险的具体待遇和权益。
例如,退休人员有权享受基本养老金,失业人员有权享受失业保险金,受伤劳动者有权享受工伤医疗和伤残津贴等。
这些待遇和权益的保障将有效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
4. 组织和管理:社会保险法还明确了社会保险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包括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等。
这些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的实施、管理和监督,确保社会保险制度能够顺利运行并为劳动者提供保障。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制定和实施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正确理解和遵守社会保险法的内容对于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享受社会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容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容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容简介》1. 社会保险法的重要性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和社会福利,进行的社会保障制度。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则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法律依据,对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总体框架《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首先明确了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其中包括了社会保险的类型、保险对象、保险费的缴纳等基本内容。
法律还对社会保险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形成了完整的法律体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内容简介3.1 基本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基本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缴费标准、缴费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了参保人的基本养老权益。
3.2 基本医疗保险法律对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医疗保险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规定,为参保人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了他们的医疗权益。
3.3 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还包括了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具体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在意外受伤或者失业时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 个人观点和理解社会保险法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其内容的制定和规范,对于调整和维护社会关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认真遵守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全面履行社会保险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5. 总结与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内容,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也应该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在文章中多次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保障”等关键词,深入探讨社会保险法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从而帮助读者更深入地理解这一重要法律的内容和意义。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法》虽然已将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到全体国民,但职业性养老保险,即与劳动关系相关联的职工养老保险,仍然是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主体内容。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因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对象主要包括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两个方面。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比较规范和稳定的劳动关系,所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要求,而灵活就业人员的劳动关系通常都是不规范和不稳定的,所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选择性的安排。
一、制度模式与基金筹集《社会保险法》第11条明确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 因此,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模式被称为“统账结合”模式,即分别设立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
根据现行政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筹资方式采取征费制,基本养老保险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缴费与劳动者个人缴费,企业缴费全部计入社会统筹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所谓“统筹基金”,就是在一定的范围内,统一筹划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每个统筹区各自负责本区域社会保险基金的平衡,结余主要归本统筹区支配和使用,缺口一般都需要本级政府和本级财政填补。
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由养老保险管理机构在一定范围内统一征集、统一管理、统一调剂使用的养老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法》第64条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具体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依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来自于四个部分:一是用人单位为其职工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以下简称单位缴费);二是城镇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的一部分;三是政府公共财政补贴;四是结余资金产生的利息或运营收益。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部分
《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部分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社会保险法》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上,没有再列明哪些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而是采用按职工分类的办法进行概括和表述: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可能实行有别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养老制度,其他有工作的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也就是说,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雇工),均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之相对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职工)包括:与上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劳动者,但是,《社会保险法》对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允许其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
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目前规定的缴费比例是,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0%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的 8%缴费。
社会保险法解释义
社会保险法解释义社会保险法是一部旨在规范社会保险关系,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综合性法律。
该法于 1995 年颁布,并于 2018 年进行了修订。
社会保险法明确了社会保险的范围和体系,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管、社会保险待遇的领取和支付、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接续等内容。
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中的核心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达到养老目的,对公民退休后给予的物质帮助。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基本医疗保险则是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而制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大病救助等。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则是为保障职工在工作时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的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失业保险则是为保障公民失业后能够获得救助,重新就业而制定的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解读全文1. 背景介绍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社会保障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政府实施了多项社会保障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该法律于2010年7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建立全面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进行全面解读,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其内容和意义。
2. 保障对象和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第一节规定了社会保险的保障对象和范围。
该法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城镇和农村居民,包括城市职工、农民工、城镇居民以及其他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这一规定可以有效覆盖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力裙体,确保他们都能享受到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3. 社会保险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规定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多种社会保险制度。
这些制度不仅涵盖了劳动者的整个生命周期,也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活全方面保障的责任。
其中,养老保险作为最基本、最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之一,受到了特别的重视。
它为退休人员提供了一定的经济来源,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质量。
4. 参保费用和待遇参保费用和待遇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参保费用的缴纳、待遇的享受做出了详细规定。
根据该法案,参保人员应按照一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而待遇则应当合理充分地反映参保人员的实际需求。
这一规定旨在保证参保人员能够公平地享受社会保险制度带来的实惠。
5. 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是社会保险制度能够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做出了明确规定,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基金投资收益的使用等。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障了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作,为社会保险制度提供了可靠的财政支撑。
6. 个人评述作为一个普通劳动者,我深切感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我的保障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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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基本养老保险解读2010年10月28日,《社会保险法》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5号主席令予以颁布,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
这部法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使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全面进入法制化轨道,对于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保险法》确立了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基本框架,在5项社会保险制度中,养老保险作为覆盖面最广、建立时间最长、基金总量最大的一个险种,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社会保险法》中也用了最多的篇幅进行阐述。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和缴费义务人的规定。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目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覆盖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此外,2008年2月,国务院决定在山西、浙江、广东、上海、重庆5省市先期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总体思路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义务人(1)以职工身份参保的。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是国际上普遍的做法。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
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律师、会计师、自由撰稿人、演员等自由职业者等等。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险目前,我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实行的是退休养老制度,由各机关单位各自负责,退休后,根据工作年限按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安排。
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和主要筹资渠道的规定。
1、制度模式。
(1)现收现付制,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保险费收入全部用于当期养老金的支付,以支定收,实现现收现付。
(2)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3)部分积累制,即现收现付制度和部分积累相结合,在现收现付基础上,建立个人账户,实行部分积累,我国目前采取该模式。
2、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的模式我国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基本养老统筹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时社会统筹部分养老金,统筹基金用于均衡用人单位的负担,实行现收现付,体现社会互助共济。
另一部分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入个人账户,用于负担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支付,体现个人责任。
3、筹资方式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组成,此外国家和统筹地区政府也给予一定的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解读】本条系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1)关于缴费基数,计算用人单位应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一般以年计算)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体部职工的劳动报酬的总额。
(2)关于缴费比例,根据国务院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具体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2、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1)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是本人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本人工资一般是指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2)缴费比例:目前,全国各地个人缴费比例统一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
3、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我省规定的是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解读】本条系关于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财政补贴责任的规定。
1、视同缴费年限期间,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连续工龄。
2、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负担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
但由于视同缴费期间,作为用人单位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并没有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个人也没有缴费,但职工退休时养老保险基金要支付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这部分费用属于转制成本应由政府承担。
3、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的政府责任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形成,但在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要承担补贴责任,这是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责任。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规定。
1、个人账户养老金不得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
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个人账户养老金从缴费到退休后支取长达数十年,通货膨胀的风险无法避免。
若个人账户养老金不能实现保值增值,通货膨胀会降低其购买力,造成个人账户资金的贬值。
本法规定,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既为个人账户保值增值规定了最低的记账利率,也为国务院随着实践发展完善政策留下调整空间。
3、免征利息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主要用于退休后养老,不同于普通储蓄,所以本法规定免征利息税,体现国家对社会保险事业的支持。
4、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五条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金构成及其确定依据的规定。
1、统筹养老金统筹养老金来自于由用人单位缴费和财政补贴等构成的社会统筹基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统筹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在岗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和本人退休年龄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解读】本条系关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规定。
1、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1)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累计最低缴费满十五年。
2、法定退休年龄(1)男职工退休年龄为年满60周岁,女干部为55周岁,女工人为50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因工致残,经医疗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满十五年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门槛”,但并不代表缴满十五年就可以不缴费,只要职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按规定缴费。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和病残津贴制度的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遗属抚恤制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指为了减轻职工家属因办丧事而增加的经济负担,给予一次性补助。
(2)遗属抚恤金,是指为了保证由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不因供养人死亡而断绝生活来源,给予的基本生活费用。
2、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制度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发放的基本生活费。
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第十八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解读】本条系关于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的规定。
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仅取决于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还取决于退休养老期间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
基本养老金标准应当随着经济发展逐步提高,让退休人员也能享受经济发展成果。
2、基本养老金调整参考的因素(1)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
基本养老保险是养老责任的代际转移,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目的,就是让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一样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因此,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情况是调整基本养老金标准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