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0117
索引号:FJ00116-0209-2018-00016 发文机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号:闽建科[2018]4号发文日期:2018-01-17关于印发《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的通知2018-01-23 15:51 字号: 大中小阅读:4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1月17日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二○二○年月前言由于现行防火规范相关条文规定不够明确,为了解决各地在实际工程中遇到的困难,统一全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审查的技术要求,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省建科院施工图审查有限公司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并借鉴兄弟省先进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工程防火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本技术规定主要内容包括:1、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2、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3、安全疏散;4、建筑构造;5、灭火救援设施;6、消防给水;7、防烟、排烟;8、消防电气。
这些内容在新的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出台后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由于编制时间较紧、工作量大、水平有限,本技术规定难免存在问题与疏漏,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反映。
目录前言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 (5)二、建筑布局与防火分区 (7)三、安全疏散 (10)四、建筑构造 (15)五、灭火救援设施 (16)六、消防给水 (19)七、防烟、排烟 (30)八、消防电气 (35)附:主要参考规范、标准、文件一、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1.平屋面建筑高度计算时,屋面面层可算至靠外墙处的屋面最低点;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面面层应算至屋面的建筑完成面(包含面层、保温层、找坡层、保护层等屋面构造厚度),住宅建筑屋面面层可算至屋面的结构板面。
【条文说明】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附录A 建筑屋面为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计算至屋面面层。
但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 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 的部分,均可不计入建筑高度,而且住宅建筑高度21m、27m、33m、54m 等都是以每层层高3.00m 为模数进行计算。
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若干问题技术规定
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若干问题技术规定(报批稿)一岩土工程勘察1 勘察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对岩性差异显著或基岩面起伏大和桩端持力层为软、硬岩互层的场地,勘探点间距应不大于12m。
当基岩中存在断裂、破碎带时,勘探点间距尚应适当加密。
2 江河一级、二级阶地应加强静力触探勘察工作,勘探孔数量除满足现行规范的规定外,每单栋建筑静力触探孔数量不应少于4个。
地层分布复杂时,应增加静力触探孔数。
3应采用普通取土器、薄壁取土器等原状取土器钻取原状土样,不应在岩芯管中留取原状土试样。
对砂土、碎(卵)石土及破碎岩宜采用双层岩芯管钻进、取芯。
4 加强填土、红粘土及残积土等特殊性岩土的勘察工作:(1)人工填土勘察应通过搜集资料与调查,查明填土的堆填年限以及填土的性质与填筑方式,根据填土的物质组成划分填土的类型,当工程需要时应采用钻探与原位测试方法,查明填土的均匀性及密实程度,并评价对工程的影响。
(2)当采用天然地基或复合地基时,对红粘土、残积土层应增加土工试验及原位测试的数量,查明其分布范围、厚度及状态,勘探孔(包括取土钻孔和原位测试孔)的间距为6m~12m。
单栋建筑物每层土的原状土试样或原位测试数据不应少于6件(组)。
静力触探试验与动力触探试验应连续贯入,标准贯入试验的间距应为1m~2m;工程需要时应进行地基静载荷试验,确定土层的承载力及变形计算参数。
5土工试验及其成果除满足常规物理力学试验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高层建筑及其它有需要的工程应根据规范要求进行高压固结试验,满足地基变形的计算要求。
(2)采用水泥土搅拌桩时,对淤泥或淤泥质土应测定有机质含量及PH值,当有机质含量大于5%、塑性指数大于25或PH值小于4时,应通过试验确定采用水泥土搅拌桩的可行性。
(3)采取岩样进行试验的钻孔直径,硬质岩不应小于75㎜,软质岩不应小于91㎜。
所采取的岩样应保证试样的代表性与完整性,软质岩岩样应进行密封。
单轴抗压强度试验应分别测定天然和饱和状态下的单轴抗压强度。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 2018 年2 月 1 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 年 01 月- 3 -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 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 ] :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 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 100mm 的混凝土反口。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 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厦建总〔2014〕26号
《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厦建总〔2014〕26号厦门市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若干技术措施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二0一四年八月目录1 总则 (4)2 地基基础工程变形过大的防治技术措施 (5)2.1 一般规定 (5)2.2 天然地基 (7)2.3 桩基 (7)2.4 建筑回填 (11)3 地下室裂缝和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12)3.1 一般规定 (12)3.2 地下室顶板 (17)3.3 地下室外墙 (19)3.4 地下室底板 (21)3.5 地下室防水工程 (22)4 墙体裂缝和外墙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23)4.1 一般规定 (23)4.2 现浇钢筋混凝土墙 (29)4.3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墙 (31)5 钢筋混凝土现浇楼、屋面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 (36)5.1 一般规定 (36)5.2 厕浴间、厨房、阳台楼板 (44)5.3 现浇屋面板 (46)6 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51)6.1 一般规定 (51)6.2 楼地面 (52)6.3 墙体 (53)6.4 管道穿越处 (53)7 钢筋混凝土现浇屋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55)7.1 一般规定 (55)7.2 卷材防水屋面 (58)7.3 涂膜防水屋面 (59)8 外门窗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 (60)8.1 设计要求 (60)8.2 施工要求 (61)8.3 材料要求 (64)9 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偏差防治的技术措施 (66)9.1 设计要求 (66)9.2 施工要求 (66)9.3 检测要求 (69)10 住宅工程室内装饰装修质量通病防治若干技术措施 (71)10.1 一般规定 (71)10.2 防水工程若干技术要求 (72)10.3 抹灰工程若干技术要求 (72)10.4 吊顶工程若干技术要求 (73)10.5 墙面铺装工程若干技术要求 (75)10.6 地面铺装工程若干技术要求 (76)10.7 木作工程 (76)11 外立面装修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77)11.1 外立面 (77)11.2 阳台、露台、外走廊栏杆(板) (83)11.3 建筑幕墙后置埋件的安全隐患 (85)12 给排水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90)12.1 一般规定 (90)12.2 给水、排水管道渗漏 (92)12.3 排水系统防臭、排水管道堵塞或排水不畅 (94)12.4 管道安装通病 (97)12.5 给排水系统噪声 (99)12.6 消防隐患 (101)12.7 给水设备安装不到位 (102)13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103)13.1 一般规定 (103)13.2 防雷装置 (104)13.3 桥架接地 (105)13.4 电气线路连接 (106)13.5 配电箱安装 (107)13.6 开关、插座安装 (108)13.7 照明灯具安装 (109)13.8 电气线路配管 (112)14 通风与空调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的技术措施 (115)14.1 一般规定 (115)14.2 通风与防排烟系统 (115)14.3 空调系统 (118)1 总则为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减少或消除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技术措施。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
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1. 引言宁波市住宅工程配电技术规定旨在规范住宅工程中的电力配电系统设计、施工和验收,保障住宅工程的安全可靠运行。
本规定适用于宁波市范围内的住宅工程。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以保障用户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前提,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安全规范要求。
设计应考虑火灾安全、漏电保护、过载保护、过电压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措施。
2.2 可靠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保障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以确保用户正常用电需求的满足。
2.3 经济性原则住宅工程配电系统的设计应合理选用设备和材料,尽可能节约能源,降低用户用电成本。
3. 设计要求3.1 配电负荷计算根据住宅工程的使用功能和设计标准,合理计算配电负荷。
计算时应考虑住宅内主要用电设备的功率、数量、同时使用率等因素。
3.2 主干线和分支线设计主干线和分支线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主干线的截面积、材料和保护措施应能满足负荷需求和安全要求。
分支线的设计应合理布置,确保各个分支线的负荷平衡。
3.3 配电箱设计住宅工程配电箱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配电箱应设在易于管理和维护的位置,便于用户用电设备的接入和故障排除。
3.4 电气设备选用住宅工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设备的质量和性能应可靠,并具有过载保护、漏电保护和过电压保护等功能。
3.5 接地系统设计住宅工程的电力接地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接地电阻应满足安全要求,确保可靠接地。
4. 施工要求4.1 施工现场管理住宅工程配电施工过程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现场应做好安全管理和现场整洁工作,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4.2 电缆敷设电缆的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
电缆的敷设路径应清晰,并保持适当的弯曲半径和间距,以防止电缆损坏或发生故障。
4.3 接线和接头处理住宅工程配电线路的接线和接头处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
【行业文件资料】[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业⽂件】[闽建科〔2018〕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程设计若⼲技术规定福建省住宅⼯程设计若⼲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经济、绿⾊、美观”建筑⽅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作的若⼲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程质量安全提升⾏动⽅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程设计若⼲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2018年2⽉1⽇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图审查机构、施⼯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负责⼈、专业负责⼈和施⼯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单位及项⽬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建筑专业第⼀条⾼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少应设置⼀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于多台电梯中最⼤轿厢深度,且不应⼩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
[条⽂说明]:为实现在宅⾼龄⽼⼈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墙⾯整体防⽔,满⾜《建筑外墙防⽔⼯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平构件(空调板、⾃由排⽔的⾬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度不⼩于100mm的混凝⼟反⼝。
济南市住宅建筑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06.01)
济南市住宅建筑设计管理技术规定(11.06.0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济南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要求】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适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六条【用地性质分类】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七条【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其规划成果合理确定。
第八条【用地范围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范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九条【用地强制性指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按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因城乡规划调整、重大项目实施以及公共利益需要等原因确需变更强制性规划指标的,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2013-8-5出版稿
修编后的《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CJS01-2013,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 责管理,杭州市电力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杭州 市电力局运维检修部 (地址:杭州市建国中路 219 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51221610 电子邮 箱:jiangjian0072003@)。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Technique Criterion For Distribution Design OF Residential Project
CJS01-2013
2013-7-16 发布
2013-8-10 实施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住宅工程户内外配电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住户电表配置随Βιβλιοθήκη 单户建筑面积增加其户内用电同时率的下降户均最大负荷及电表配置一般可按表3住宅建筑面积负荷及电表配置表住户建筑总面积m电表容量a住户进线方式单相三相建筑面积的超出部分每平米按照5计算单相1单相三相开闭所开闭所尺寸要求一般为6开闭所宜为独立建筑或设置在沿道路建筑内地上一层有独立进出通道进出线方便并满足环保消防等要求
3.1 一般规定 .........................................................................5 3.2 负荷分级 .........................................................................5 3.3 配电方式 .........................................................................6 3.4 负荷计算 .........................................................................6 4 住宅户外配电工程 ..................................................................... 8 4.1 开闭所 ........................................................................... 8 4.2 小区公用变电所 ................................................................... 9 4.3 中压配电网 ......................................................................11 4.4 低压配电网 ......................................................................11 4.5 竖井布线 ........................................................................ 12 4.6 表箱表计 ........................................................................ 12 4.7 路灯 ............................................................................ 13 4.8 防雷和接地 ......................................................................13 5 住宅户内配电工程 .................................................................... 15 5.1 配电工程 ........................................................................ 15 5.2 导线截面 ........................................................................ 15 5.3 配电箱和分路保护 ................................................................ 15 5.4 住户插座设置 .................................................................... 15 5.5 照明 ............................................................................ 15 6 接地及电气安全 ...................................................................... 17 附录 A 架空配电线路污秽分级标准 ......................................................18 附录 B 线路间及与其它物体之间的距离 ..................................................19 附录 C 线路限额电流表 ................................................................22 附 1:修编说明.......................................................................... 27 附 2:本规定用词说明 ...................................................................28 附图 1~8.............................................................................. 29
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
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技术规范的要求,结合江苏省实际情况制定的,是指导和规范江苏省住宅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提高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水平,推动住宅建筑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
首先,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对住宅建筑的选址和布局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选址方面,要求住宅建筑应当选择地势较高、土地稳定、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地段。
在布局方面,要求住宅建筑的布局应当合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保证住宅的采光、通风和景观。
其次,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对住宅建筑的结构设计提出了详细规定。
在结构设计方面,要求住宅建筑的结构应当具有一定的抗震、抗风、抗冲击能力,保证住宅建筑的安全性。
同时,还要求结构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和舒适性,保证住宅建筑的稳定性和舒适性。
另外,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对住宅建筑的环境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环境设计方面,要求住宅建筑应当充分考虑周边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同时,还要求住宅建筑应当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推广节能环保技术,提高住宅建筑的环保水平。
最后,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对住宅建筑的装饰设计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装饰设计方面,要求住宅建筑的装饰应当符合当地的文化传统和建筑风格,保证住宅建筑的美观性和艺术性。
同时,还要求装饰设计应当充分考虑住宅建筑的使用功能和实用性,保证住宅建筑的实用性和舒适性。
总的来说,江苏住宅设计标准2011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标准,它对住宅建筑的选址和布局、结构设计、环境设计、装饰设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江苏省住宅建筑的设计和施工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我们在进行住宅建筑设计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该标准的要求进行,以保证住宅建筑的质量和安全,促进江苏省住宅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2018版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图1 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5 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40-60mm,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2)。
[条文说明]:(1)福建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2)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附录A,福建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800mm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0.3kN/m2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2 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内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内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2.0m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JGJ 298-2013)的相关规定。
【行业文件】[闽建科〔2018〕4 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
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规划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规划局:为控制我省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使我省住宅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提升我省城乡住宅设计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我厅组织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嘉博联合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福建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以下简称《技术规定》),现予以印发,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严格执行《技术规定》;若存在未执行《技术规定》相关条款的情况,将对设计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审查师记不良行为并予以通报;对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予以动态监管记分。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函告省厅科技与设计处。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01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2015]10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1.8m,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 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2005]50号)的技术要求。
2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JGJ/T 235-2011)的相关要求。
3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100mm的混凝土反口。
4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1),企口高度不少于5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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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宅工程设计若干技术规定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月一建筑专业第一条高层住宅电梯设置应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高层住宅电梯设计管理的通知》(闽建设[]号)的规定。
第二条设电梯的住宅每单元至少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深度,且不应小于,候梯厅应设置设扶手。
[条文说明]:为实现在宅高龄老人或其他重症患者紧急送医的便利性,做出本条规定。
第三条外墙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外墙填充墙应严格执行《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闽建科[]号)的技术要求。
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的相关要求。
凸出于建筑外墙的水平构件(空调板、自由排水的雨披等)均应在与外墙交接处设高度不小于的混凝土反口。
迎水面外墙混凝土梁的下端应做企口型止水带(详见图),企口高度不少于。
图外墙混凝土梁下砌体节点做法迎水面外窗洞口四周应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浇筑成封闭式企口型止水带,企口高度宜为,若因窗框宽度较大等原因造成无法做成企口型的,外窗附框应与洞口现浇混凝土同时成型(详见图)。
[条文说明]:()省《非承重砌块墙体裂缝控制技术导则》详细规定了我省外墙常用非承重砌块的材料性能、设计施工技术要点,是防止外墙渗漏的基本保证,应严格执行。
()根据《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附录,省各地市年降雨量均为以上,且基本风压值均为及以上,台风暴雨中住宅建筑外墙出现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本条规定住宅外墙应进行墙面整体防水,具体做法满足《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的相关要求。
图外窗窗洞防渗漏做法第四条墙面、楼地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卫生间墙面防水层应沿其侧墙面设至距楼地面不小于处,以上至楼板底部分应设防潮层,与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满足《住宅室防水工程技术规》()的相关规定。
排气(烟)道预留洞口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加强筋,且洞口周边必须上翻不小于㎜高㎜宽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挡水带。
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穿楼板管道应预埋成品止水节(详见图)。
图卫生间、屋面成品止水节预埋示意图[条文说明]:()为满足住户采用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卫生间墙面防水性能的要求,做出本条规定,同时规定墙面防水层、防潮层及楼地面防水层应形成整体,避免水汽向相邻房间渗透。
()用水房间楼地面及屋面预留洞口周边应设与主体结构同时浇倒的钢筋混凝土挡水反口,避免水从洞口处流下。
第五条屋面防渗漏技术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住宅屋面防水等级应为Ⅰ级。
二道及二道以上防水材料组合使用时,应考虑不同防水材料的相容性,柔性防水材料与刚性保护层之间应设置隔离层。
屋面高低跨、上人孔、变形缝和出屋面管井等部位,沿墙与屋面板垂直交接处应设置混凝土反口,高出屋面构造面层的高度不低于㎜。
出屋面管道应预埋成品止水节(详见图)。
[条文说明]:本规定将各类住宅屋面防水等级均规定为Ⅰ级,要求采用两道防水设防,并提示防水材料间相容性及隔离层问题,具体做法满足《屋面工程技术规》()的相关要求。
第六条安全防护:住宅阳台、上人屋面、平台走廊及室外楼梯等处的防护栏板,不得使用固定在主体结构上并直接承受人体荷载的玻璃栏板(即插夹式悬臂玻璃栏板)和外挂式玻璃栏板。
设有立柱和扶手,栏板玻璃作为镶嵌面板安装在护栏系统中时,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其厚度应经结构计算确定,最小公称厚度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表的规定,并不小于㎜。
[条文说明]:本条依据《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规定了住宅室外玻璃防护栏板的类型,强调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并要求玻璃厚度同时满足结构计算、《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表、不小于㎜三个条件。
第七条防护栏杆应采用防攀爬的构造,其距楼地面~㎜围均不应设横杆及可攀爬花饰或构造。
[条文说明]:本条是对防护栏杆防攀爬的构造做出具体规定。
第八条应考虑栏杆扶手、墙体保温、墙面装修等对楼梯梯段、公共走廊、室走廊净宽的影响。
公共走廊的净宽不应小于。
第九条住宅消防栓暗埋时,消防栓背面应采取防火、隔声措施,且其性能不低于规中相应位置墙体耐火极限和隔声性能的要求。
二结构专业(一)地下室部分第十条地下室(包括±)水平构件(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取;地下室侧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取。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一条地下室顶板厚度不应小于(室)、(室外),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板厚)、Φ(板厚),间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二条承受水浮力的地下室底板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层地下室的底板厚度不应小于,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间距不应大于。
二层地下室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间距不应大于。
三层地下室底板的厚度不应小于,板底板面通长钢筋,直径不应小于Φ,间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三条地下室侧壁应符合以下要求:第一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第二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第三层地下室侧壁厚度不应小于。
地下室侧壁的竖向钢筋(受力钢筋)应按二排布置,单排竖向通长钢筋不应小于Φ(侧壁厚)、Φ(侧壁厚)、Φ(侧壁厚),且单侧的通长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
地下室侧壁的水平分布钢筋应按二排布置,单排水平分布钢筋不应小于Φ(侧壁厚)、Φ (侧壁厚)、Φ (侧壁厚),且单侧分布钢筋配筋率不应小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四条地下室(地下室底板除外,其柱帽通过加厚来解决抗冲切)和上部结构采用无梁楼盖时,在满足抗弯和柱对柱帽的抗冲切承载力条件下(此时验算未设置抗剪型钢),还应在柱帽处设置附加抗冲切十字型抗剪型钢,抗剪型钢的尺寸按承担冲切力的确定,伸出柱边长度应满足抗冲切要求且不应小于。
[条文说明]:由于常有无梁楼盖在柱帽处发生冲切破坏的实例,提高无梁楼盖的抗冲切能力,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二)剪力墙部分第十五条高层建筑主要剪力墙底部最小厚度:房屋高度小于米不应小于;房屋高度米不应小于;房屋高度米不应小于;房屋高度米不应小于;房屋高度米以上不应小于;剪力墙厚度沿着高度方向宜逐段变小,每段墙厚级差不宜大于。
[条文说明]:根据高层建筑的高度,规定高层建筑主要剪力墙底部最小厚度。
第十六条剪力墙的最小厚度不应小于且不应小于层高(无支长度)的,剪力墙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十七条剪力墙的端部(有搁置与剪力墙长度方向垂直的梁处,且梁跨度大于米)应设置端柱或翼墙,并满足局部受压和梁的钢筋的锚固长度,其端部配筋除了满足计算要求外,还需满足框架柱的构造要求。
[条文说明]:提高短墙肢和剪力墙端柱的构造要求。
第十八条框架—剪力墙结构中剪力墙应上下贯通。
不应为满足底部剪力墙承受的地震倾覆力矩大于这一要求,仅在底部楼层增设剪力墙。
[条文说明]:剪力墙沿着高度方向不应终断。
第十九条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一、二、三级时均不应小于,四级时均不应小于,剪力墙的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的间距均不应大于,直径不应小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条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阴影部分的竖向钢筋除应满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计算要求和规配筋率要求外,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少于Φ、Φ、Φ和Φ,纵筋间距不应大于;底部加强部位属构造边缘构件时,也应满足以上要求。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一条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竖向钢筋除应满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计算要求和规最小配筋量要求外,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少于Φ、Φ、Φ和Φ,纵筋间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二条剪力墙约束边缘构件的箍筋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Φ、Φ、Φ和Φ。
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的箍筋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Φ、Φ、Φ和Φ;箍筋的肢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三条应复核高层建筑在风荷载和中震标准组合下竖向构件的受拉情况:风荷载和中震工况下竖向构件出现小偏心受拉时,应按抗震等级特一级构造。
剪力墙或框架柱出现受拉,当拉应力超过时,拉力应由型钢来承担,型钢()的拉应力不应大于。
剪力墙或框架柱受拉配制型钢后,纵向钢筋按受力要求和原有抗震等级的约束边缘构件配筋率取大值设置。
[条文说明]:规定高层建筑都要进行受拉竖向构件的复核,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三)框架柱部分第二十四条高层建筑框架柱的截面尺寸的边长(直径)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五条高层建筑框架柱底层的箍筋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Φ、Φ、Φ和Φ,箍筋的肢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六条框架柱二层以上的箍筋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Φ、Φ、Φ和Φ,箍筋的肢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七条框架柱应按双向偏心受力构件进行正截面承载力计算。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四)框架梁部分第二十八条框架梁净跨度超过,梁宽度应不小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二十九条框架梁梁面通长钢筋,应拉通支座面筋的根钢筋(两肢箍)或根钢筋(四肢箍)。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三十条梁宽大于等于时,应采用四肢箍。
框架梁箍筋一、二、三、四级时分别不应小于Φ、Φ、Φ和Φ。
第三十一条主悬挑梁根部的高度不应小于挑梁跨度的,箍筋不应小于Φ。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五)楼板结构部分第三十二条现浇楼板厚度不应小于,预制叠合楼板厚度不应小于(梁式悬挑结构的板除外),且须满足单向板厚度不小于跨度,双向板厚度不小于短跨的;[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三十三条板短跨≥时,板底受力钢筋和板面支座钢筋不应小于Φ;板短跨<时,板底受力钢筋和板面支座钢筋不应小于Φ。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三十四条悬挑板的跨度不应超过,超过时,悬挑跨度应采用梁式悬挑结构;悬挑板最小厚度,且厚度须满足悬挑跨度的,悬挑板的板面受力钢筋不应小于Φ。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第三十五条屋面板最小厚度不应小于,应布置双层双向通长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间距不应大于。
[条文说明]:提高现有规的低限。
三给排水专业第三十六条水表的设置及安装应利于抄表、维修操作,水表后的管线不得穿越其他住户的套。
当管道和设施安装在公共区域时,应保证公共区域净宽尺寸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不应影响住户的活动和出行。
[条文说明]:水表的设置与安装应安全可靠、便于读表、检修并减少扰民。
水表后的管线不得穿越其他住户的套是为了避免与本户无关的管道穿越,引起计费和维修纠纷。
当管道和设施安装在公共区域时,不得影响公共区域消防疏散、家具搬运、急救担架使用,消火栓箱安装位置还要考虑用户的起居及风俗习惯,嵌在墙体安装时,不应降低原墙体的防火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