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管理制度(新)

高危管理制度(新)
高危管理制度(新)

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村级保健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职责

(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

1.村级保健员摸底提供辖区内信息,一旦发现有怀孕妇女立即进行登记和宣教,并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孕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负责首次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如发现有妊娠期合并症或妊娠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确诊。对不能确诊的应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以免贻误病情。

3.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对孕妇进行高危筛查时,严格按照《高危孕产妇评分标准》进行高危评分,发现高危孕妇,填写高危孕妇管理登记本(附件1)和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卡(附件2),并在母子保健手册上做高危标记(在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上做标记)。

(二)高危孕妇报告管理

1.对综合评分小于30分并且无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进行建档管理,并于1个月内报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2.对综合评分≥30分或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嘱其到旗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复诊,并在7日内将高危孕产妇管理的信息报告本辖区妇幼保健机构。

3.对流动人口的高危孕产妇信息1个月内报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相互联系,交换信息。

(三)高危孕妇随访管理

乡镇卫生院负责对综合评分小于30分并且无单项评分≥15分的孕妇进行管理和随访。

(四)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

1.乡镇卫生院筛查出的综合评分≥30分或有单项≥15分的孕妇,应立即转旗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进行产前检查及高危评分。

2.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有内科会诊意见。

(五)住院高危孕产妇管理

1.综合评分≤20分的孕妇,视情况可在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2.综合评分≥20分、≤30分的孕妇,要求在县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

3.综合评分≥30分或单项评分≥15分的高危孕妇应转到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六)高危孕产妇结案管理

1.乡镇卫生院保健人员对其进行产后访视,根据高危情况确定访视次数,并督促其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接受产后42天健康检查。

2.凡发生死亡的孕产妇,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卡将作为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

二、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职责

(一)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

高危孕妇筛查及登记管理同乡镇卫生院。

(二)高危孕妇报告管理

1. 各旗县妇幼保健机构每月定期去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收取高危孕产妇信息。并将信息于1个月内反馈给乡镇卫生院。由乡级进行追踪管理。

2.对于流动人口的高危孕产妇,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之间相互联系,交换信息。

(三)高危孕妇随访管理

1.负责对综合评分≥30分或有单项评分≥15分的高危孕妇进行管理和随访。

2.急危重孕产妇转诊后,要追踪、随访转诊病人的诊断、治疗、结局等情况并进行登记。

(四)高危孕产妇转会诊管理

1.对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的高危孕妇,须转至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诊治,并且要有内科会诊意见。

2.县级保健机构每月对各乡镇卫生院筛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复筛。对急危重孕产妇随时出诊,并协助转院治疗。

(五)住院高危孕产妇管理

1.综合评分≥30分或单项评分≥15分的高危孕妇应转到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诊治和住院分娩。

2.对报危重的孕产妇,院主管领导应亲自组织全院进行抢救。必要时,本辖区卫生行政主管领导应及时有效地组织本旗县区专家组进行会诊、抢救,或请相关上级医院会诊或转诊。

(六)高危孕产妇结案管理

旗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收集辖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高危孕产妇的分娩信息,将产妇的分娩信息整理好,并转发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产后访视。

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职责

1.妇产科门诊负责动态高危因素的筛查工作,并填写高危孕妇管理登记本(附件1),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病案管理。

2.对筛查出的高危孕产妇进行定期追访和预约检查。

3.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转诊上来的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工作。建立孕产妇急诊急救绿色通道。

4.对不能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到现场进行抢救。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 一.药品仓库、各调剂点对注射用氯化钾、磷化钾及浓度高于0.9%氯化钠、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等高危药品应单独(橱、架)存放(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 二.存放高危药品的橱、架上应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高危药品橱(架)”字样。 三.各高危药品在橱架上应定位放置,每个药品位有醒目的黄地、黑字的药物品名、规格表示。 四.接到高危药品处方后,应认真审核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等与临床诊断是否相符,当确定无误后,方可到高危药品橱前取药。取药时,根据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取药。 五.取药后,再次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方可交与发药人员。 六.发药人员审核处方上药品的规格及数量与所取药品是否相符。无误后,认真书写药品的用法与用量,并对药品的不良反应及用药注意事项等向患者交代清楚后,将药品发给患者。 七.当发现高危药品的用法用量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应提高警惕,查找原因,及时报告。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修订)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黄底黑字的警示牌以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药品调配、发药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药学人员定期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危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A级高危药品:A级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措施: 1.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 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3.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4.A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5.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措施: 1.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2.护理人员执行B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意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3.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 嘱医生须加签字。 4.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措施: 1.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2.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准操作规程

高危药品管理规定及标 准操作规程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着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由本院药学部、医务部、护理部联合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的分类,结合我院实际用药情况,由医务 处、护理部及药剂科共同制定《本院高危药品目录》、《管理制度》和《高危药品滴速要求及注意事项》,并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委员会通过后执行。 2、定期半年对高危药品目录进行更新,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 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3、医院信息系统药品信息备注栏中注明“高危”。 4、药库、各调剂部门、病区小药柜对高危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 他药品混合存放。高危药品存放架应设置专用标识(“高危药品”)提醒医务工作人员注意。 5、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药剂人员在调配高 危药品时,要严格审查处方,对不合格的处方,拒绝调配。调配和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发药时做到单独发放。护士领药时单独摆放。 6、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的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7、医生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 医生须加签字。 8、护理人员执行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高危药品在使用 时,护士严格执行给药的三查八对原则。

高危药品管理规范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使用不当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按照高危药品A、B、C等级分类法,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一、A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应有专用药柜或专区贮存,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二、B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三、C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有明显专用标识。 四、药库将高危药品标识维护在药品信息中,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五、护理人员执行A级高危药品医嘱时应注明高危,双人核对后给药。 六、A、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A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再次确认并双签字;B级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

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七、高危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八、高危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证安全有效。 十、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十一、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内部文件)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确保企业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工厂、车间各类危险作业。 2.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厂内动火作业:在作业区域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2.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设备检修作业:工厂、车间所有设备进行的检修,维护,保养等作业2.2.4临时用电作业:工厂、车间内进行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需要抽堵盲板的作业。 2.2.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 生产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 相关部门: 各生产工厂、车间;负责规定职责内的各项安全作业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作业中的安全工作。各工厂、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

作业安全实施。 4内容与要求 4.1各项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1.1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4.1.1.1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4.1.1.2安全作业许可证由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重时效性。 4.1.2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4.1.2.1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4.1.2.2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4.1.2.3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4.1.2.4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1.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4.1.3.1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4.1.3.2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4.1.3.3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4.1.3.4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4.1.3.5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4.1.4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4.2动火作业 4.2.1.1正在运转的生产设备以及盛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容器、管线与设备,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善预后,提高存活高危儿的生命质量。依据《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江苏省高危新生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徐州市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 一、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内容。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将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纳入妇幼卫生年度工作指标及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切实推进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进程。 二、建立健全高危儿筛查与管理网络,做到广覆盖,早筛查。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辖区内高危儿筛查网络,各妇幼保健机构指定专人负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

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附件六)要求履行职责,开展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 四、要成立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建立多学科联动机制,协调开展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地要依托当地妇幼保健机构及相关医疗机构,成立由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及康复科人员构成的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辖区内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工作。 五、强化高危儿早期筛查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对高危儿相关知识的知晓率。 各有关医疗保健机构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加强高危孕产妇、高危儿潜在风险及早期干预的知识宣传,提升服务对象的保健意识、以及接受高危儿筛查筛查及管理的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减少不良反应,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ISMP)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危药品,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一旦用药错误,会给患者造成伤害,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编号 药品种类 (A级)(B级)(C级) 1 静脉用肾上腺素能 受体激动药 抗血栓药口服降糖药 2 高渗葡萄糖注射液 (≥20%) 硬膜外/鞘内注射药肌肉松弛剂 3 胰岛素(皮下/静脉) 放射造影剂(静脉腹膜和血液透析液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用) 4 硫酸镁注射液肠外营养药中药注射剂 5 浓氯化钾注射液静脉用异丙嗪 6 作注射、吸入、冲洗 用灭菌用水(≥100 ml) 注射用化疗药 7 硝普钠注射液静脉用催产素 8 吸入/静脉全身麻醉 药 静脉用中度镇静药 9 静脉用改变心肌力 药小儿口服用中度镇静药 10 静脉用抗心律失常 药阿片类镇痛药(注射 给药)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XX 市妇幼保健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高危药品引起的差错可能不常见,但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为促进该类药品临床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特参照《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和推荐目录》,制订医院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和办法如下: 一、高危药品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见图1: 图1.高危药品专用标识 该标识用于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可制成标贴粘贴在高危药品储存处,以提示医务人员正确处置高危药品。 二、高危药品采用“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见图2: A 级高危药品是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是使用频率高,一旦用药错误,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B 级和C 级高危药品危险程度相对较低,亦须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强管理 图2.高危药品“金字塔”式的分级管理模式图 三、高危药品分级管理措施 (一)A 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病区除抢救车上可存放贴有明显标识的高浓度氯化钾和氯化钠以外,其他区域一般不得存放上述药品。

●病区药房发放A级高危药品须使用高危药品专用袋,药品核发人、领用人须在专用领单上签字。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A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临床科室应在药剂科配合支持下根据各自用药特点,制定A 级高危药品使用标准浓度和调配操作规范;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A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医生开具A级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病人姓名、病历号、药品名称、药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5项内容,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避免给药途径和给药剂量的书写错误;字迹应清晰,电脑录入时应认真核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药房查询或拨打临床药师咨询电话,必要时须提醒护士注意)。 (二)B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药库、药房和病区小药柜等药品储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 ●药学及护理人员调配和使用静脉用B级高危药品时必须注明“高危”,有双人核对并签字。 ●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法定给药途径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出标准给药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B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三)C级高危药品管理措施 ●医生、护士和药师工作站在处置C级高危药品时应有明显的警示信息。 ●门诊药房药师在核发高危药品时应向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和可靠的用药信息,必要时需粘贴警示标识,保证患者安全用药;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四、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目录

高危药品(高浓度电解质)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管理制度 制订日期:2010-10 修订日期:2010-10 执行日期:2010-10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为促进该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不良反应,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起草部门:药剂科审核部门:药剂科审批人:

高危药品附录 1.10%KCL溶液 2.10%NaCl溶液 3.25%硫酸镁注射液 4.氯化钙注射液 5.胰岛素制剂 6.维库溴铵注射液 7.阿曲库铵注射液 8.琥珀胆碱注射液 9.环磷酰胺注射液 10.异环磷酰胺注射液 11.尼莫司汀注射液 12甲氨喋呤注射液 13.氟尿嘧啶注射液 14.替加氟注射液 15.替加氟尿嘧啶注射液 16.阿糖胞苷注射液 17.卡莫氟注射液 18.羟基脲注射液 19.吉西他滨注射液 20.卡培他滨注射液 21.放线菌素D注射液 22.丝裂霉素注射液 23.平阳霉素注射液 24.柔红霉素注射液 25.多柔比星注射液 26.表柔比星注射液 27.吡柔比星注射液28.羟基喜树碱注射液 29.长春新碱注射液 30.长春地辛注射液 31.长春瑞滨注射液 32.依托泊苷注射液 33.替尼泊苷注射液 34.紫杉醇注射液 35.多西他赛注射液 36.他莫昔芬注射液 37.来曲唑注射液 38.甲羟孕酮注射液 39.氟他胺注射液 40.曲普瑞林注射液 41.顺铂注射液 42.卡铂注射液 43.奥沙利铂注射液 44.亚砷酸注射液 45.亚叶酸钙注射液 46.肝素钠注射液 47.胺碘酮注射液 48.氨茶碱注射液 49.注射用重组人组织纤维蛋白溶酶原激活剂(爱通力) 50.地高辛注射液 51.亮菌甲素氯化钠注射液 52.利福平注射液 中药类目录 1.鱼腥草注射液 2. 清开灵注射液 3. 茵栀黄注射液 4.香丹注射液 5.肿节风注射液 6.参麦注射液 7.黄芪注射液 8.血塞通注射液 9.清开灵注射液 10.注射液双黄连 11.柴胡注射液12.丹参注射液 13.红花注射液 14.血必净注射液 15.复方风湿度宁注射液 16.苦参碱注射液 17.注射用灯盏花素 18.热毒宁注射液 19.穿心莲注射液 20.元秦止痛注射液 21.痛安注射液 22.鱼金注射液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编号:SM-ZD-70990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 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审批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规定所称危险作业项目,是指在安装、生产、工作中具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和各类事故的作业或任务。如检维修设备设施高处作业,易燃易爆场所动火、高压带电作业等。 1.3.各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高度重视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对危险作业项目实施“全员参与,全面受控”的安全管理,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4.不得将危险作业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样本

新生儿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有关的规章制度 新生儿科工作制度 1、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在院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住院医师应加强对新生儿的各项业务技术管理。 2、新生儿科的工作人员,每天查房一次,并及时处理新生儿的异常症状,做到轻症不转院。需复诊者应多次观察,需转院者由科主任确定。 3、加强检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到检查器材专用,如听诊器、体温计、测黄疸仪等。查房前后专业清洁洗手。 4、新生儿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把心放在新生儿科,认真细心观察每一位新生儿。做到科学观察,合理医疗。 5、新生儿科全体工作人员每周业务学习一次,讨论解决疑难病例。新生儿科管理制度 1、新生儿病房布局合理,做到洁污区域分开,功能流程合理。 2、新生儿病房室温保持在24~26℃,相对湿度为55-65%;保持空气清新,每日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空气循环消毒三次;每月做空气培养并做好记录。 3、新生儿病房一人一床,被单床单枕套按规定进行换洗,发现污渍及时更换,新生儿出院必须进行终末消毒处理后才能使用。 4、患儿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应做到一人一用一消毒。如:

雾化吸入器、面罩、体温计、浴巾等 5、奶瓶“一人一用一消毒”,配奶间用具专用,应用煮沸消毒或高压蒸汽灭菌。 6、新生儿所用衣物,面巾等必须经消毒后方可使用;用后物品应放入专用容器,防止交叉感染;使用后的一次性纸尿布放入专用污物桶加盖密封保存处理。 7、对新生儿沐浴室内的沐浴用品,沐浴池及地面进行消毒。 8、新生儿病房暖箱,蓝光箱每日清洁并更换湿化液,一人一用一消毒。同一患儿长期连续使用暖箱、蓝光箱应当每周更换并做好终末消毒处置。 9、对新生儿病房工作人员的手,物体表面做细菌监测;每年对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病原携带检查,阳性带菌者应调离新生儿室,阴转后方可回新生儿室工作。 10、新生儿病房的医务人员须更换好衣、帽、鞋、口罩,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鞋。非本室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新生儿室,家属应在规定时间进行探视。 11、医务人员应按要求做好手卫生,接触每一位新生儿前后均应洗手、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12、新生儿查对制度,做好新生儿腕带,床头标识,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13、观察新生儿的病情变化,并准确、及时、全面书写护理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特制定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或发生用药错误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死亡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细胞毒药物等。高危药品的危害在于因使用错误,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严重。 一、根据药品化学性质和临床实际使用情况,制定我院高 危药品目录,并定期修订。 二、高危药品实施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在使用各环节中给予 药师、护士、医师等相关人员警示提示. 三、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需有专门的存放区域或专用药盒放置,并有警示标识。 四、高危药品应实行专人管理。各药房、药库以及各病区、诊室需指定专人负责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管理。 五、临床医师开具高危药品处方时,应认真核对药品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等,严格按照说明书用法用量执行,严禁超说明书用药。 六、高危药品调剂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严格按照“四查十对”进行调剂。发药时向患者进行用药交待,保证患者安全用药。

七、高危药品静脉给药时应双人核对,给药过程中,应密切加强对患者的监护,注意高危药品的给药方式、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严格按要求控制,保障用药安全。 八、静脉用高危药品的配置,根据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制定的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进行调配或在有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配置。 九、应高度重视并密切关注高危药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加强安全性监测,一旦发生应立即对症处理,对其不良反应(事件)按照“可疑即报”的原则按要求程序上报,并在病历中有记录。 十、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部应每月对各工作室、诊室及护理单元的高危药品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分析总结、反馈并对照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八大高危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八八大大高高危危作作业业安安全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 第一节 用火作业的管理 第一条 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第二条 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 第四条 用火作业分级 用火作业分三级: 1. 特级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用火作业。 2. 一级用火,指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用火作业。 3. 二级用火,指在一级用火及特殊危险用火以外的用火作业。 4. 凡全厂、一个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隔离措施后的用火作业,可根据其火灾危险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用火管理。

5. 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情况下的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第五条“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 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填写用火等级、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用火手段)、安全措施、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六条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特级用火。 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 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5.“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5天;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3天,特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点,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 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高危儿追踪管理制度 一、对所有高危儿专册登记存档,并进行定期追访,记录诊断和干预结果。对曾在新生儿期进行急救的高危儿可以增加随访次数。 二、随访中给予全面体检、神经行为发育检查等。 三、对高危儿常规指导视听训练,触觉刺激(游泳、抚触),四肢操等早期家庭干预措施。针对随访婴儿利用耳声发射方法进行听力筛查,凡3次听力筛查异常者转上级医院,以确保出生后6个月内对听力筛查障碍患儿给予明确诊断并采取干预措施,避免对言语智能发育产生不良影响。 四、1岁内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神经运动发育检查或高危儿脑损伤筛查,及时发现运动发育迟缓或早期脑瘫健康训练指导。 五、做好高危儿保健的健康宣教工作,指导喂养、护理及防病知识,做好高危儿家庭监测的宣传工作,提高家庭自我监测能力。 六、如随访中发现有生长发育迟缓、智能发育迟缓、脑瘫言语障碍问题应及时经行干预治疗,对于不能治疗的患者转上级医院进行治疗。 七、高危儿管理程序 筛查→登记→管理→结案

附:高危(体弱)儿童管理对象: (一)高危胎儿:(孕期高危因素) 1、有脑瘫家族史、家族遗传、代谢病史。 2、高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35岁。低龄产妇:分娩时母亲年龄<16岁。 3、孕期子痫、外伤、晕厥。 4、孕期中、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5、孕期感染:发热、腹泻、病毒性感染及其他。 6、本次妊娠有先兆流产、保胎治疗等,母婴血型不合。 7、自然流产≥3次。妊娠次数≥4次。 8、孕期疾病:高血压、肝炎、肝内胆汁淤积症、糖尿病、中重度贫血及出血性疾病、甲状腺肿大、心脏病、癫痫、肾炎、结缔组织病、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 9、孕期接触有害理化因素:放射线、有毒化学物品、高压线、造纸厂、水污染及其他。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1]

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度 (2010年7月修订版) 高危药品(high-alert medications)是指当一个药物在使用错误时,有很高的机率对患者造成明显伤害或危险的药品。未促进该类药品的合理使用,减少患者伤害,参考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nstitute for Safe Medication Practices,ISMP)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护理工作实际及参照药学部的“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制定如下病区高危药品分级管理制定(“麻、精”药品除外)。 1、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吸入或全身麻醉药等列为二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附录一)。 2、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疗药品及部分高浓度电解质制剂等列为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具体品种见表1)。 3、由科室组织学习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提高护士对一级、二级管理高危药品使用的安全性。 4、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必须与其他药品分开存放,并有明显的“高危药”警示标识。一级管理的高浓度电解质高危药还另设醒目的提示警示标识。 5、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医嘱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确保双人核对,提高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的安全性。在执行一级管理高危药品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和药物不良反应,发生不良反应应立即暂停使用和报告医生,按医嘱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上报流程上报。 6、需皮试的高危药品管理同时参照我院药学部制定的《药物过敏性试验管理办法》。 7、无论是否未高危药品,如药品包装内配有专用溶媒、专用加药器或专用输液器等,都必须使用该药品包装内的专用产品。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1)

表1:一级管理高危药品目录及注意事项(2)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以及在本公司生产区域内作业的相关方单位与人员。 3、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指南》 《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 4、术语和定义 4.1危险作业:是指作业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具有较大风险和需采取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才能进行的作业活动。一般指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预热器清堵作业、篦冷机清大块作业、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交叉作业、高温作业。 4.2责任主体:是指对作业负有主要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 5、职责 5.1安全生产部的职责 5.1.1负责监督《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 5.1.2负责《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核、监督执行,并在签字前检查危险作业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是否与《危险作业审批表》内的安全防护措施相一致。签字确认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5.1.3对各级危险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三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2危险作业部门的职责

5.2.1部门是本部门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的责任主体。 5.2.2负责向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5.2.3负责危险作业各项安全措施的准备、实施工作。明确作业人员、许可范围、作业风险,指定人员申请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5.2.4明确人员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5.2.5部门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员确保落实二级以上危险作业监督检查。 5.3审批人员的职责 5.3.1审查《危险作业审批表》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5.3.2应赴危险作业现场,检查确认采取的安全措施符合所进行的危险作业要求后,方可批准危险作业。 5.3.3作业部门(车间)负责危险作业票填写以及报安全生产部审核备案。 5.3.4部门(车间)分管干部负责一级危险作业审批,部门(车间)负责人或部门分管安全干部负责二级危险作业审批;安全生产部负责人或分管安全员负责三级危险作业审批;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指定代理人负责对四级危险作业审批。 5.4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5.4.1经常巡检作业现场,及时制止和纠正违章“三违”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5.4.2危险作业监督检查人员设定在一般情况下,一级为班组长,二级为部门分管干部、部门安全员,三级为部门负责人或安全部安全员,四级为公司分管作业部门的领导和安全部负责人。 5.4.3安全部人员、危险作业属地部门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干部和安全员应当对各级危险作业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5.5危险作业现场负责人的职责 5.5.1对危险作业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严禁违章指挥。 5.5.2从人、物、环境、管理方面全面辨识评价安全风险,制定安全措施,在危险作业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并全部参与危险作业人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危险作业。 5.5.3在危险作业区域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高危儿筛查管理方案;

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实施方案高危儿是指在出生前、产时及出生后存在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的各种危险因素(包括生物、社会及环境危险因素),或在常规儿童保健检查时发现心理行为发育偏离正常轨迹(如某个能区的发育落后)的特殊儿童。大量研究结果表明高危儿各种发育障碍如脑瘫、学习困难、视听障碍等的发生率明显高于正常儿童。为降低高危儿的伤残发生率或减轻伤残程度,改 责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工作。各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均应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具体涉及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科等学科。 (二)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立高危儿干预专科门诊,按照《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见附件三)、《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附

件六),开展辖区内相应类别的高危新生儿、发育偏移儿童的管理工作。 三、明确职责,规范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 各相关人员在提供妇幼保健服务的同时,要按照《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各级人员职责》(见附件五)《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见附件四)、《高危儿分类分级管理规定》(见 依从性。力求做到对每一个高危儿都能够的做到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切实提升高危儿的生命质量,减少脑瘫和智力低下的发生。 四、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要求 高危新生儿漏筛率≤5%;高危新生儿转诊率≥95%;高危新生儿规范管理率≥80%。

附件一、市级高危儿筛查质量及安全管理小组及工作制度 二、高危儿筛查工作制度 三、高危儿筛查及管理常规 四、高危儿筛查及转诊流程 组 成 徐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保健科、新生儿科、产科、康复科)徐州市儿童医院(新生儿科、康复科、儿童保健科、营养科)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徐州市中心医院(新生儿科、产科)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妇女儿童医院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院高危药品临床应用, 减少不良反应, 尽可能避免医疗差错的发生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 参照美国药物安全使用协会( ISMP) 及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 同时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1.高危药品 1.1 高危药品定义 高危药品( High-alert medications) :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 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性药品及抗血凝制剂等。 1.2 高危药品分级( 高危药品目录见附录1) 2.1.1 A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最高级别, 是使用频率高, 一旦用药错误, 患者死亡风险最高的高危药品, 医疗单位必须重点管理和监护。 2 2020年4月19日

2.1.2 B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二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严重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A级低。 2.1.3 C级高危药品为高危药品管理的第三层, 包含的高危药品使用频率较高, 一旦用药错误, 会给患者造成伤害, 但给患者造成伤害的风险等级较B级低。 表1 高危药品分级 3 2020年4月19日

2.高危药品日常管理 2.1 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1 药剂科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4 2020年4月19日

2.1.1.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 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其中A级高危药品应专区贮存。 2.1.1.2 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 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提醒药学人员注意。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2.1.1.3 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 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 2.1.1.4 各调剂室需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 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 做到”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 确保药品质量。 2.1.2 护理部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2.1.2.1 护理单元原则上不存放高危药品( 抢救药品除外) 。如确实需要, 须单独贮存在固定的地方, 限量存放, 并定期核查备用情况。 2.1.2.2 高危药品存放设置统一黑色警示牌提示牌( 黑底黄字) 作为警示标志。其中A、B级高危药品应有明显专用标识。 5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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