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应急救援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损失,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并应当指导其他与本单位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应当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相一致,依法制定、实施。
第四条对于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应急救援组织第五条本单位设立应急救援组织,组织负责人由单位领导担任。
应急救援组织的具体职责包括:1. 组织制定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2.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3.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4. 组织应急救援物资的采购、储备和管理;5. 组织应急救援设备的检修和维护;6. 组织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第六条应急救援组织设立办公室,办公室由专职人员组成,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问题,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八条应急救援组织应当与公安消防、卫生部门等相关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第九条应急预案是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的针对不同事故类型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十条应急预案包括:预案编撰的基本要求、预案的编写程序、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及分工、应急救援队伍的编组与使用、应急救援物资的调配和使用、应急通讯网络的建立与使用、人员疏散和安全固定点的设置、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等内容。
第十一条救援方案是针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措施,是应急预案的执行细则。
第十二条救援方案包括:现场救援流程、事故物质的分类和处理方法、伤员救治流程、人员疏散和安全撤离措施、协调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三条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修订,并将修订后的内容及时通知与培训相关人员。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应当在本单位进行应急演练时得到验证和完善。
第十三章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危险作业范围主要包括: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带电作业、大型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在禁火区内或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拆除工程、悬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水上水下作业以及符合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第二节危险作业的识别与预控管理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建立《危险作业清单》。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进展,对将要进行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编制并审核审批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和《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卡》。
《危险作业监护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具体做到“八个到位”:风险识别到位、作业申请审批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劳动保护到位、安全质量到位、现场监护到位、行使权利到位、清理现场到位;(二)监护人主要确认内容:人员准备、资料准备、现场准备、现场作业及其他方面。
第三节危险作业的资质与身体条件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作业人员从事危险作业:(一)经专项培训合格;属于特种作业的,应持证上岗;(二)应年满18岁,身体状况良好。
患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宜从事危险作业;(三)饮酒后、精神不振时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的危险作业监护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及施工经验,熟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二)应当经过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监护资格,并掌握监护职责和权限;(三)应当掌握被监护对象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和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方案,能够掌握危险作业的主要危险点,并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技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防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篇)
防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____年度防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减少坠落生产安全事故,提升企业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生产安全与员工健康,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范围涵盖企业内所有岗位及施工现场。
第三条本预案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
第四条预案内容涵盖事故应急组织、救援措施、协调制度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第五条企业应依据本预案要求,强化日常防范与应急演练,以提升应急处置效能。
第二章事故应急组织第六条企业须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明确各级机构职责与任务。
第七条划分救援队伍,组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并配备必要救援工具与装备。
第八条设立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救援行动的协调与指挥。
第九条指定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救援措施及时启动并有效执行。
第十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以检验救援组织的协同能力与行动效率。
第三章应急救援措施第十一条加强岗位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与自救能力。
第十二条制定详尽坠落事故防范措施,包括安全标识设置、安全设施维护等。
第十三条强化施工现场监管,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紧急疏散通道与应急避难点,保障员工在事故中的安全撤离。
第十五条实施事故报警与紧急救援措施,迅速控制事态发展。
第十六条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封控,防止事故扩大及二次伤害。
第十七条及时组织现场救援,全力抢救伤员并确保其安全。
第十八条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事故救援工作。
第四章协调制度第十九条与当地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确保事故信息及时通报与沟通。
第二十条与邻近企业建立联合应急救援机制,相互提供援助与支持。
第二十一条与医疗机构建立救治合作机制,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二十二条与媒体及社会组织建立信息发布与宣传合作机制,传播应急救援信息。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二十三条发生坠落事故后,立即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与责任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与纪律责任。
第十三章触电与触电的现场急救课件
对于电击烧伤的伤口,应保持清 洁、干燥,避免感染,必要时就
医治疗。
解除触电后的观察
在解除触电后,应继续观察受害者 的生命体征,如有异常及时就医。
预防再次触电
在触电事故发生后,应检查周围环 境,确保安全后再让受害者离开。 同时应采取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 发生。
03 触电的预防与安全教育
安全用电的常识
了解电流的传播方式
电流可以通过导电体(如金属、水等)传播,因此应避免接触裸 露的电线或电气设备。
掌握安全电压
了解安全电压(如36V以下)和危险电压(如超过50V)的概念, 避免使用高电压设备。
认识电气设备的标识
了解电气设备上标注的“小心触电”、“禁止触摸”等标识的含义 ,提高安全意识。
针对不同的触电情况,如单相触电、 两相触电、跨步电压触电等,应采取 相应的急救措施。
对未来安全用电的展望与建议
加强安全用电宣传教育
推广智能用电技术
提高公众对安全用电的认识和意识,普及 安全用电知识,减少触电事故的发生。
利用智能用电技术,如智能断路器、智能 插座等,实现用电设备的远程监控和管理 ,降低触电风险。
触电原理
电流通过人体时,会对身体造成伤害 。电流的大小、持续时间、通过人体 的路径等都会影响伤害程度。
触电危害
造成组织损伤、器官功能障碍,甚至 死亡。
触电的预防措施
定期检查电器设备, 确保其安全可靠。
遵循安全操作规程, 避免在可能发生触电 的环境中工作。
使用绝缘材料,避免 人体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带电体直接接 触。
第十三章触电与触电 的现场急救课件
目录
CONTENTS
• 触电的基本知识 • 触电的现场急救 • 触电的预防与安全教育 • 触电事故案例分析 • 总结与展望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6年第88号法令),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参建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各施工承包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规法令和本规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保障相应应急资源投入,做好各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抗灾减损工作。
第四条各监理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并对所监理的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监理单位依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第五条管理处对管段内各监理单位、施工承包人的应急体系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对违反本规定的有权采取必要的干预、惩处措施。
第六条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不按本规定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单位、个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干预、惩处措施。
第三章应急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完善、应急预案演练等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当事故发生后,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在组织抢险救援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救援,严密防范衍生、次生的二次灾害事故。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煤矿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制度
关于印发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制度的通知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明确各单位和个人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特制定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等9项应急管理制度,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1. 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2. 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煤矿应急演练制度煤矿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煤矿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煤矿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O一七年八月八日附件1:XXX煤矿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强化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预警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事故的发生,结合XXX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制度;第二章各单位事故监测职责第二条带班矿领导、跟班机关人员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巡视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监督检查当班各岗位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情况;第三条跟班队干、班组长严格落实跟班职责及岗位职责,不间断巡视检查管辖区域内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盯防;第四条安检员每班不间断巡视检查矿井各类隐患,监测各类事故,加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点人员盯防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隐患和事故;第五条瓦斯检查员按规定巡视监测矿井瓦斯、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气浓度情况及风速、温度、积尘情况,加强综采回风上隅角、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前、盲巷等重要地点巡视监测力度;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区队、外委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职责,落实好管辖范围内、作业区域内的危险源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监测工作,做好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和监测工作;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征兆时都有义务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第三章事故预警行动第八条事故预警按分级启动条件划分为区队级、专业级和矿井级三类;一对于波及范围小,无人身伤亡、未造成较大损失,基层区队能够自行消除的突发事件,启动区队级预警;二对于波及范围较大,无人员伤亡但造成较大财产损失,基层区队通过本队力量不能予以解决的突发事件,启动专业级预警;三对于波及范围大,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启动矿井级预警;第九条事故预警的条件可能或已经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立即发布预警信息;一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灾害事故;二发现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征兆;三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采掘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四矿井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不能保证正常通风;五发生明火,现场火势不能控制;出现自然发火征兆;六采掘作业时,发现有透水征兆,或涌水量出现突增等异常情况;井筒出现突水、出砂,可能威胁矿井安全;七采掘等作业场所出现大面积冒顶征兆,当场难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落;八发现冲击地压征兆;九供电系统发生故障,不能保证矿井通风、排水等设备运行;十气象部门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恶劣天气强风、暴雨、暴雪、冰冻等和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十一监测监控系统、顶板离层监测系统、束管监测系统监测到异常情况;十二矿井水文、断层、地质构造异常预报、重要巷道贯通以及现场人员汇报的有关安全生产异常的信息;十三其它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的事故;第十条有达到预警条件的情况时,现场人员要立即汇报调度室,汇报的内容包括出现事故征兆的地点、发现事故征兆的简要经过、预警区域内作业情况、人员分布情况等;第十一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在收到或发现上述预警条件的信息时,应当立即汇报值班矿领导、分管矿领导,经批准后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通知全矿或相关部门、区队、区域、岗点进入预警期;预警发布要明确险情性质、影响范围及影响时间,并根据新进情况及时做好续报;第十二条生产隐患预警由分管业务部门发布,紧急预警信息由调度室直接发布;第十三条预警信息发布要准确、及时、客观、全面,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健康,维护公司财产,确保生产;第十四条调度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充分利用通知单、调度通讯、无线通讯、语音广播、手机短信、网络通讯等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第十五条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职责,立即采取相应,做好管辖范围内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或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害;第十六条预警事态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后,经值班矿领导或分管矿领导批准后,调度室或业务部门根据预警发布的范围下达预警解除通知;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七条针对紧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灾难的严重程度,将应急救援响应分为三级:一Ⅲ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轻伤,因灾害撤离本队当班作业人员的事故;二Ⅱ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重伤或5人以下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下的事故;三Ⅰ级响应:可能导致1人含以上死亡或5人以上中毒,因灾害撤离50人以上的一般事故;第五章责任追究及奖惩第十八条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征兆或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对在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2:XXX煤矿应急值守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值守责任,确保发生突发后能够快速、有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将损失及伤害程度降到最低,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综合应急,制定本;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年任何时期;第二章应急值守人员及职责第三条矿领导、机关中层和科员严格按照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做好带班、值班工作;带班领导负责当班现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值班领导是当天全矿应急值守总指挥,负责24小时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机关中层和科员配合带班领导或值班领导工作;全矿停产放假期间,可不安排领导带班;第四条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机电设备部、通风部、信息部、基建部每天必须至少安排1人值班,负责配合值班领导处理业务范围内的各类问题和突发事故;第五条综采队、连采队、机电队、运转队、洗煤厂、通风队、车队严格按照区队队干值班、带班制度落实好值班、带班工作,除每班安排带班队干外,每天必须安排地面值班队干,负责组织处理本队出现的各类事故;第六条救护中队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证1名指战员和1个救护小队在矿战备值班,以便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地进行抢险救援;第七条物资库必须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提供应急物资;车队必须保证时刻留有1名司机、1台防爆人车和1台防爆工程车备用,以便及时运送应急物资、人员;第八条所有矿应急值守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第九条各单位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有危及职工生命的重大隐患报告时,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或安排相关的单位及时处理,并及时向调度室和带班矿领导汇报;第十条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值班矿领导或调度室通知后,立即带齐工具和物资赶赴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安排人员对处理方法、过程、进度和结果及时汇报矿调度室;第三章应急值守纪律第十一条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离开矿区,必须保证手机时刻处于开机状态,否则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因此造成严重后果者,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因事、因病不能值班时,必须自行调换或向本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单位负责安排其它具备值班资格的人员顶替,否则视为擅离职守,按相关制度进行处罚;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的解释权归矿应急管理办公室;附件3:XXX煤矿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建立快速反应、运行有序的信息处置工作机制,根据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矿生产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凡在我矿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的报告与处理工作,适用于本制度;第三条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和完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信息的处置应当遵循快速高效、协同配合、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五条事故信息报告范围包括已经发生的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较大涉险事故的信息;较大涉险事故是指:一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二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三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四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五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六其他较大涉险事故;第二章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与报告第六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处置凡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现场人员应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并积极展开自救互救行动;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时,要记录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范围、伤亡情况、有无灾害扩大的可能等,立即通知救护中队赶赴现场抢险救援,立即汇报带班矿领导、值班矿领导、矿长及其它分管领导,通知安全环保部,按程序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召请其它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实施抢险救灾工作;如果事故较大,预计我矿自身难以控制,应立即汇报XXXXX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启动上一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事故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在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后,由矿长或值班矿领导针对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及时向XXXXX集团公司和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汇报;一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榆阳区煤炭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榆林分局;二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第一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三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第八条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应急救援情况;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使用电话快报,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名称、地址、性质;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三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第九条事故具体情况暂时不清楚的,先报事故概况,随后补报事故全面情况;对事故性质暂时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按规定及时续报;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续报工作直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结束;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十条事故责任分析一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间接责任者;直接责任:凡是导致事故发生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直接责任;间接责任:产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的间接原因的人员责任属间接责任;二事故责任人员一般分为四类责任: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直接责任者主要是指因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一般责任者属于间接责任,主要是指各级管理人员、矿级领导;其中领导责任又分为:主要领导者、重要领导责任者、一般领导责任者;第十一条事故责任追究及处罚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做出具体的处罚决定;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三条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真实情况和资料的部室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处理;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下达后由安全环保部按标准进行落实;第十五条对于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跟踪落实;第十六条相关单位联系电话XXX煤矿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地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经营中潜在的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第三条应急管理原则一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三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四科学实用第二章应急保障管理第四条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做好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同时根据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对突发事故时的人力、物力、财力、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第五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全矿安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做好职工入井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确保所有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对应急救援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第六条各区队和外委施工单位是职工培训教育的主体,应充分利用班前会、班后会或其它时间对工人进行安全常识、岗位危险源、事故预防、减灾灭灾、自救互救和创伤急救等培训教育,教育职工发现事故后应及时汇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行动;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定期组织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七条财务部严格按照XXX煤矿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制度,做好应急救援经费保障工作,保证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及时到位;第八条通风队负责井下消防物资、自救器的管理工作,救护中队负责应急救援装备、器材、救护车、地面消防物资和“三防”物资等的管理工作,其它各区队负责管辖区域内急救药品的管理工作,保证应急物资及时补充和更新,及时供应;第九条企管部负责每年与就近的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救护协议;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第一时间出动公司医务人员,同时立即与签订医疗救护协议的医院取得联系,请求救援;第十条办公室每天至少安排1名值班司机和车辆,车队必须保证时刻备用1名司机、1台防爆人车和1台防爆工程车,以便及时运送应急物资、人员;一旦发生紧急事故,矿内所有司机、车辆都必须服从应急救灾指挥办公室调派,所有司机、车辆都必须优先用于应急救援,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第十一条生产技术部按要求建立井下永久避难硐室和临时避难硐室,信息部、机电队、通风队按职责进行安装相应系统、设施,按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和食品等;第十二条信息部加强矿井通讯联络系统、人员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语音广播系统等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运行正常;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以便及时处理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问题;第三章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三条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和瞒报突发事故或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它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丧失应急救援的最佳时机,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罚款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对在突发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附件5:XXX煤矿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88号,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第三条应急预案应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综合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专项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指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第六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三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附件信息准确;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第九条综合应急预案由通风部负责编制、修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通风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修订;各部门负责编制、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的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第十一条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第十二条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应当相互衔接,并与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急预案、陕西省榆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第三章应急预案的评审、公布和备案第十三条由通风部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对我矿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经评审后,由矿长签署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所有部门、区队和外委施工单位;第十五条我矿应急预案公布后,由通风部负责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第四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十六条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矿年度应急救援培训计划,各部门、区队按计划自行组织培训,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督;第十七条各部门、区队是应急救援培训的主体,部门主任、区队队长是本单位应急救援培训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应加强本单位人员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24•【字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施行日期】2021.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9日省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干杰2021年2月24日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规划,保障资金投入,统筹应急资源,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监督管理职责。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组织体系,科学编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事故发生后依法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
7第十三章 危险作业管理规定
第十三章危险作业管理规定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人身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的危险作业范围主要包括: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带电作业、大型设备设施吊装作业、在禁火区内或忌火器物进行明火或易燃作业、拆除工程、悬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水上水下作业以及符合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第二节危险作业的识别与预控管理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全周期可能存在的危险作业进行识别,建立《危险作业清单》。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进展,对将要进行的危险作业提前进行预控管理,编制并审核审批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方案和《危险作业安全监护卡》。
《危险作业监护卡》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护人的主要职责,具体做到“八个到位”:风险识别到位、作业申请审批到位、安全措施到位、劳动保护到位、安全质量到位、现场监护到位、行使权利到位、清理现场到位;(二)监护人主要确认内容:人员准备、资料准备、现场准备、现场作业及其他方面。
第三节危险作业的资质与身体条件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选择具备以下条件的作业人员从事危险作业:(一)经专项培训合格;属于特种作业的,应持证上岗;(二)应年满18岁,身体状况良好。
患有作业禁忌症、生理缺陷的人员不宜从事危险作业;(三)饮酒后、精神不振时不得从事危险作业。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选择的危险作业监护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一定的技术素质及施工经验,熟知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要求;(二)应当经过专项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监护资格,并掌握监护职责和权限;(三)应当掌握被监护对象的作业内容、作业范围和危险作业安全专项方案,能够掌握危险作业的主要危险点,并具备一定的应急救援技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危险作业的,应在作业前与委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三篇)
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为了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以下应急救援管理基本规定。
一、总则应急救援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一定的程序和组织,迅速进行的救援行动。
应急救援工作是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重要设施的需要,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二、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1.设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2.设立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和协调工作。
3.设立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医疗队伍、警察队伍等。
三、应急救援的预案制定和演练1.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和行动流程。
2.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处置水平。
四、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1.应急救援队伍的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基本的救援技能。
2.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员工要进行基础应急知识的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1.各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要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包括救生器材、医疗物资、通信设备等。
2.对应急救援物资要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其完好可用。
六、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1.应急救援工作要依法进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2.对违反应急救援规定的行为,要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责。
七、应急救援的信息共享1.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的共享和传递。
2.不得隐瞒、篡改或传播虚假的应急救援信息。
八、应急救援的国际合作1.加强与国际救援组织的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突发事件。
2.参与国际救援行动,提供支持和帮助。
九、应急救援的宣传教育1.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知识水平。
2.组织应急救援知识竞赛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应对能力。
十、应急救援的监督和评估1.建立应急救援工作的监督机制,对突发事件的处置效果进行评估。
2.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为应急救援管理的基本规定,旨在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级政府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并加强监督,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现场应急管理制度
现场应急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做好医院现场应急工作,确保医院安全稳定运行,提高抗灾防灾本领,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负责机构医院应急管理委员会是本院现场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具体负责全院现场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引导。
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是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及实施本制度相关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医院应急管理委员会依据医院的具体情况,订立医院现场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祸害事故的分类、应急组织机构、预警与报告制度、人员疏散与救助、设备设施保障、不安全源掌控等。
第四条应急演练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依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定期组织现场应急演练,以验证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应急演练的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员疏散、伤员救助、不安全源处理等。
第五条现场应急响应一旦发生祸害事故,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依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刻启动现场应急响应。
响应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员疏散、救助伤员、掌控不安全源、保障医疗救治等。
第六条人员疏散与救助发生祸害事故时,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依据现场情况,组织人员有序疏散,并及时启动救助工作。
救助工作应依据患者病情和伤情的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第七条设备设施保障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确保医院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与维护,并订立相关保障方案,确保设备设施在祸害事故中的有效使用。
第八条不安全源掌控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对医院内存在的各类不安全源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掌控方案。
对于已经发生的不安全源,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隔离、清除或封堵,确保人员和资产的安全。
第九条信息报告与通讯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的信息报告与通讯机制,确保祸害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转达和反馈。
通讯设备应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以确保通讯畅通。
第十条岗位责任医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订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人员熟识应急工作流程,并能够及时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务。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的措施
目录第十三章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反抗风险的措施 (2)第一节风险 (2)一. 风险管理组织机构与风险管理 (2)二. 风险管理目标 (3)三. 风险识别 (3)四. 风险分析 (4)五. 风险决策 (5)六. 风险管理评价 (5)第二节反抗风险措施 (5)一. 风险分类 (5)二. 应急领导小组设置及职责分工 (6)三. 应急救援队伍 (6)四. 项目部应急救援职能机构的职责与分工 (7)五. 小组激活时间 (7)六. 联络方式公式 (7)七. 应急救援的经费保障 (7)第三节紧急情况处理措施、预案 (7)一.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及预案 (7)二.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8)三.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措施 (9)四. 发生物体打击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10)五. 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及预案 (11)六. 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及预案 (13)七. 发生中毒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13)八. 劳资纠纷事件应急措施及预案 (14)九.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措施及预案 (14)十. 恶劣天气应急措施及预案 (14)第十三章 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反抗风险的措施 为及时有效地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对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响,我方从工程 伊始,就建立以项目经理部领导班子为首、我方总部领导班子为辅、总部各部 门支持配合的施工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机 制,保证做到:统一指挥、职责明确、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果断,把事 故损失降低到最低。
第一节 风 险风险是某一危(wei )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风险管理始于项目投标 之时,我们必须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包括宏观的与微观的,才干确保我们工 程建设的各项目标与指标的实现。
风险管理的不少方法已广为人知并广泛地应用于实践之中。
特殊工程的分 包保证金和价款以及合同履行担保金是现行的几种不同的风险管理方式。
价款 和合同履行担保金为与难对付的分包商打交道时提供了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报警的受理与处理第三章自行协商第四章简易程序第五章现场安全防护第六章调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现场处置第三节现场勘查第四节询问和讯问第五节调取证据第六节辨认和模拟实验第七节检验、鉴定第七章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八章认定与复核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二节复核第九章处罚执行第十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一章结案第十二章执法监督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公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遵循事故处理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及时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事故预防对策研究。
第三条交通警察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规范用语。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实行分级负责、专人办案、领导审批制度。
对造成人员死亡或者其他疑难、复杂案件应当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正规化建设要求,配置必需的人员、装备和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工作,提高交通警察安全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加大安全防护投入,配备性能优良、操作简便的安全防护装备和设施,组织开展安全防护培训和实战演练。
第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队伍专业化建设和人才培养,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人才库,聘请专业人员组建专家组。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确保应急机制有力有序有效,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中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或事故(灾害)等紧急情况的预防和处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AQ/T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总经理职责:(一)负责签批公司应急救援预案;(二)负责组织成立应急指挥部,并按照预案开展救援;(三)应急救援物资的保障。
第五条调度中心职责:(一)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单位,相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二)负责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四)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六条安全环保部职责:(一)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并报送外协单位;(三)负责事故应急监督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职责:(一)负责成立本单位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队伍,并开展工作;(二)负责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和发布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负责本单位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的管理;(四)负责编制应急队伍训练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五)发生事故后,启动应急预案开展事故救援。
第三章管理内容和要求第八条应急救援应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靠科技,提高素质”的原则。
第九条应急机构设置(一)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总指挥,各单位第一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二)各单位应建立本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由单位第一负责人担任小组组长,各车间(科室)第一负责人为成员;(三)应急组织机构及人员应以文件形式发布,并及时更新。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制度模版一、概述安全生产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往往给企业和员工带来严重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应对安全生产事故,减少损失,保障员工安全,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报告处理流程。
二、应急救援1. 事故发生后,员工立即向责任人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现场情况采取适当的自救措施。
2. 紧急情况下,责任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并通知相关职责单位及时参与救援。
3. 救援人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全力进行伤员救护和现场隐患排查,确保现场安全。
4. 在事故救援过程中,按照预案和应急指挥部指令进行指挥协调,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5. 救援人员应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并根据指挥部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
三、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 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确定事故原因、责任分析和损失评估。
3. 调查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责任分析、损失评估、救援情况、救援人员表彰等。
4. 上级主管部门应将调查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相关信息。
四、处理程序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并将方案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批准后,责任人应立即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处分情况。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时,应做到公正、公开、严肃,不得包庇和违纪处理。
4. 若事故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应移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各方责任1. 责任人: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按照规定处理事故责任人。
2. 救援人员: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并向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3.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分析,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
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篇11、为避免起重机械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发生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公司领导和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部门。
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在救援过程中,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6、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市、镇各有关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应急救援的管理制度篇2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应急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快速反应”的原则,2、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
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9.02.1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已经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
总理李克强2019年2月17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国务院统一领导全国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有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指导、协调本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责任制,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应急准备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等地方人民政府派出机关,应当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
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一、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确保火灾事故现场的有序、安全、高效施救,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通过规范施救现场管理流程,提高火灾施救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灭火效率,保障施救人员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二、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火灾施救现场管理组织机构火灾施救现场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指挥部、救援队伍、各职责部门等,明确各职责部门的职责分工和协作关系,确保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救援队伍负责灭火救援工作,各职责部门负责提供支援和协助。
2.火灾施救现场应急预案火灾施救现场应急预案是火灾施救现场管理的核心内容,包括警报、报警、应急处置、灭火救援、人员疏散等各项措施和流程。
应急预案要针对不同类型的火灾灾情进行具体规定,确保火灾施救现场的快速、有效应对。
3.火灾施救现场安全保障火灾施救现场安全保障是保障火灾施救人员生命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制定火灾施救现场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全警示标识、隐患排查、安全防护装备、安全培训等,确保火灾施救现场的安全运行。
4.火灾施救现场通讯联络火灾施救现场通讯联络是保障火灾施救现场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的重要手段。
建立完善的通讯网络和应急通讯系统,确保各职责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实现指挥调度的快速响应。
5.火灾施救现场协作配合火灾施救现场协作配合是保障火灾施救工作高效进行的前提。
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各职责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和支援方式,实现多方协同配合,提高灭火救援效率。
6.火灾施救现场管理考核评估火灾施救现场管理考核评估是对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工作的及时反馈和持续改进。
定期开展火灾施救现场管理考核评估,对工作流程、协作配合、应急反应等方面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三、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制定火灾施救现场管理制度文件,确保各职责部门对制度内容有全面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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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应急救援现场安全管理应急人员赶到现场后首先要确定应急对策,即应急行动方案。
正确的应急行动对策,不仅能够使行动达到所预期的目的,保证应急行动的有效性,而且可以避免和减少应急人员的自身伤害。
无数事实表明,在营救过程中,应急救援人员的风险很大。
没有一个清晰、正确的行动方案,会使应急人员面临不必要的风险。
应急对策实际上是正确的评估和判断和决策的结果,而初始的评估来源于最初应急行动所经历的情况。
同时,事故救援过程中,也要考虑救援现场的安全管理。
1989年8月12日,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管道局胜利油田公司所属黄岛油库因雷击发生火灾,在扑救过程中,14名武警官兵牺牲,66人受伤,油库职工5人牺牲,12人受伤。
第一节现场评估与管理一、初始评估应急的第一步工作是对现场情况的初始评估。
初始评估应描述最初应急者在事件发生后几分钟里观察到的现场情况,包括应急范围和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以及是否需要持续援助。
特别是面临航空器紧张事件,往往伴随起火。
在紧随航空器发生事故或事件之后、或在救援的过程中的任何时候,都会有发生并需要灭火的可能性。
在一次能得救的航空器事故中,有效救援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所受的训练、设备的有效性和指定的救援与消防人员和设备能够投入的速度。
在火灾救援行动现场,应急人员必须先做出一些判断,如放置水带的位置,人员疏散时间和地点,必须根据有效的信息,快速做出决定。
在初始评估时,可采用LOCATE因素分析方法,它描述了在初始评价阶段需要考虑的问题。
应用LOCATE因素分析方法,应急者能够制定一个良好的应急行动对策。
另一种初始评估技术方法是DECIDE方法。
另外一个在应急初期需要重点考虑的是危险物泄露问题。
处理危险物质泄漏引发的事帮或事件的关键是确定事故物质。
没有确定物质之前,没法采取适当正确的行动。
初始评估的事故应急指挥者要和操作人员交流,以确定所包含的物质,识别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原因。
这些都有助于应急人员减轻或控制事故。
必要时,请相关协同机构来处理。
危险物品的探测的方法由两个人组成小组在远离现场的逆风较高位置测定,并且保证不会接触危险物质。
另外就是要求两名应急人员到事故应急区域进行状况评估。
这种方法可能更危险些,应急人员要穿上防护服。
二、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在应急现场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建立现场工作区域。
在这个区域明确应急人员可以进行工作,这样有利于应急行动和有效控制设备进出,并且能统计进出事故现场的人员。
在确定工作区域时,主要根据事故的灾害、天气条件和位置,如要考虑风向、工作区域和人员位置要高于事故地点等。
工作区域要确保有足够的空间,开始时区域要大,必要时可以缩小。
危险品应急区域要设三类工作区,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安全区域。
危险品应急现场区域的划分三、应急救援行动的优先原则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是:(1)员工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2)防止事件或事故扩展优先;(3)环境优先。
四、救援工作中的健康与卫生在不同的应急事件救援过程中,起火、危险品等救援现场存在着各种窒息性气体、放射性物质、毒气,进入现场的救援人员如果不进行必要的防护就会发生。
中毒、窒息、灼伤,甚至危及生命,不但不能起到救援的作用,还会使事故扩大,因此进入事故现场的救援人员要佩好个体防护用品。
应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选用合适的防护用品。
防护用品的选用还必须注意选用经国家指定的防护用品质量监督部门监检,并获得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检查产品是否明确标有生产厂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
主要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消防头盔、防护靴、防护手套、安全带、防护眼镜、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1)防护帽:用于防止意外重物坠落或飞击损伤头部和防止有害物质污染等。
(2)防护服:主要用于防静电、防止化学污染物损伤皮肤或经皮肤进入体内、防止热辐射(防火阻燃)等作用。
从事易燃、易爆作业的工人,不宜穿着化纤织物的工作服;(3)应急救援人员制服应根据从事作业的不同,应选择不同的面色。
如:在应急救援时,总指挥应当戴橙色头盔,身穿橙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总指挥”的反射性字样;消防指挥官应当戴红色头盔,身穿红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消防指挥官”的反射性字样;公安指挥官应当戴兰色头盔,身穿兰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公安指挥官”的反射性字样;医疗指挥官应当戴白色头盔,身穿白色外衣,外衣前后印有“医疗指挥官”的反射性字样。
本款所指外衣可以是背心或者制服。
(4)其他防护用品。
防护眼睛和面部受电磁波辐射,粉尘、烟屑和化学溶液溅射等损伤。
分为:反射性防护镜片;吸收性防护镜片。
呼吸防护器:净化空气中有毒气体。
耳塞:轻噪音对耳的损害。
安全带:用于救护人员登高灭火、救人时的安全保护,也可勾配合使用,进行自救和救援。
辅助工具:应急照明装置;应急移动照明装置、扩音话筒。
其他工具有帐篷雨具等。
第二节救援现场的危险源识别危险源评价是编制预案的重要依据,所以危险源的辨识编制的基础工作。
通过搜集整理初步的信息,确定业的危险因素后,必须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价。
目的就是通过对系统的分析,界定出系统中的哪些王险源,其危险的性质、危害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的条件和触发因素重大危险源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后果的严重程度等。
1.危险源辨识分类在危险源辨识和评价之前,应对危险源进行分类的综述,逐项查找。
2.危险源辨识根据国家际准GBl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规定,重大危险定义为为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也就是说,危险源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空间、岗位、操作程序、设备及其位置。
危险源存在于确定的系统中,不同的系统范围,危险源的区域也不同。
例如:从全国范围来说:危险行业(如石油、火工、化工等),具体的一个企业就是一个危险源。
而从一个企业的角度来看,某个车间仓库可能就是危险源;从一个操作过程来说,某工序的一部分可能是危险源。
因此,分析危险源应按系统的不同层次来进行。
危险源的危险程度决定于三个要素: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
潜在危险性是指一旦触发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程度或损失大小,或者说危险源可能释放的能量强度或者危险物质的大小,危险源能量强度越大,潜在危险性越大。
因此,潜在的危险性是危险源的固有属性,决定着事故的规模和程度。
一定数量的危险物质或一定强度的能量,由于存在条件不同,其现实的危险性不同,被触发转换为事故的可能性大小也不相同。
存在条件是指危险源所处的物理、化学状态和约束条件状态。
在条件分析包括:存储条件(如堆放方式、盛装容器的坚固性、周围环境的障碍物、通风及其他物品情况),物理状态参数(如温度、压力),化学稳定性,设备状况(设备完好程度、设备缺陷、情况等),防护条件(如防护措施、故障处理措施、安全标志等)。
触发因素可分为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人为因素包括个人因素(如操作失误、不正确操作、粗心大意、漫不经心、心理因素等)和管理因素(如不正确管理、不正确的训练、指挥失误、判断决策失误、设计差错、错误安排等)。
自然因素是指引起危险源转化的各种自然条件及其变化。
如气候条件参数(气温、气压、湿度、风速)变化、雷电、雨雪、地震等。
触发因素虽然不属于危险源的固有属性,但它是危险源转化为事故或事件的外因。
而且每一类型的危险源都有相应的敏感触发因素。
一定的危险源总是与相应的触发因素相关联。
在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危险源转化为危险状态,继而转化为不安全事件甚至事故。
因此,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是危险源辨识的重要环节,在进行危险源评价时,应全面考虑这三项因素。
危险辨识是辨识出危险因素,即潜在和固有的危险性、触发条件、存在条件,危险性评价是对辨识的结果做出科学的分析,以确定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程度。
3.危险源的辨识原则和内容危险源的辨识原则: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在危险源辨识与评价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以上的原则,因为细小的遗漏也可能对导致重大事故因素的忽略,酿成灾难性的后果,使“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危险源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应急区域图:总图,包括应急分区(救援队伍、协同力量、伤员、指挥等)布置;有毒、有害、危险物品(或物质)分布;建筑物、构筑物分布;风向、安全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运输路线等。
·应急环境条件:周围环境;气象条件;抢险救灾的支持条件等。
·应急区域的危险源分布,包括: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程度、危险源的所属者或管理者等。
·救援过程:涉及人数、航空器上油量、危险品的毒性、腐蚀性、燃爆性、温度、速度、作业及控制条件、事故及失控状态。
·救援设备及材料情况:设备性能、设备本质安全化水平;设备的固有缺陷;所使用的材料种类、性质、危害;使用的能量类型及强度。
·作业环境情况:救援作业环境中地形,水域等环境因素。
·操作情况:操作过程中的危险;救援人员接触危险的频度等。
·应急中出现过的情况:过去曾经发生的救援过程中的事故及危害状况;应急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以及事故处理应急方法;相应的处理措施。
·安全防护:应急场所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管理措施。
4.危险辨识方法危险辨识就是找出可能引发事故导致不良后果的材料、系统、操作过程或事件类别的特征。
因此危险辨识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辨识可能发生的事件或事故后果;第二为识别可能引发事故的材料、系统、操作生程或事件类别特征的过程。
辨识后果可分为对人的伤害、对环境的破坏及财产损失三大类。
在此基础上可细分成各种具体的伤害或破坏类型。
可能的事件或事故确定后,可进一步辨识可能产生这些后果的材料、系统、过程。
在危险辨识的基础上,可确定需要进一步评价的危险因素。
辨识的方法主要有:·分析材料性质的方法;·分析操作工序和条件的方法;·相互作用矩阵分析法;·利用情景构建法;·利用安全评价和分析方法;·利用经验。
下面对以上方法进行简单介绍。
I.分析材料性质了解生产或使用的材料性质是危险辨识的基础。
危险源辨识中常用的材料性质应分析:急毒性、慢毒性、致癌性、诱变性、致畸性、反应性、暴露极限、生物退化性、水毒性、环境中的持续性、气味阈值、物理性质、自燃材料、稳定性、燃烧、爆炸性。
初始的危险辨识可通过简单比较材料性质来进行。
然后进行危险评价工作。
有关材料性质的数据可来源于供应商、制造商或行业协会、专业组织及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
火灾危险性按照GB-16~87《建筑设计防水规范》(97修订版)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