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全套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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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资料》PPT课件_OK
6、GB/T19001---GB/T19003(质量保证模式) 质量保证模 式是为了满足供需双方考虑产品特性、保证能力等多种因素 的需求后选择的用以签订合同的质量保证要求。这些要求不 是企业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和内容,只是针对某项产品生产 过程质量管理的要求,通过实施这些工作,用户(需方)相 信生产企业可以持续稳定地生产质量满足合同规定的产品。 质量保证模式有不同水平的三个标准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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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 根据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凡新建、 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 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的监督。
20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 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铁路、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为监督站)为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好这五大因素,是保证建 设工程质量的关键。
5
3、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体系
• 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 的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 的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建立起了对建设工程 质量进行管理的体系,它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
17
9.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 理
9.3.1 建设工程主体的监督管理制度 9.3.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9.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9.3.4 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及奖励制度 9.3.5 企业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9.3.6 建材使用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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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 根据建设部发布《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凡新建、 扩建、改建的工业、交通和民用、市政公用工程(含实施 监理的工程)及构配件生产,均应接受建设工程质量监督 机构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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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为建设部,在 地方为各级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铁路、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 工作。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为监督站)为建设 工程质量监督的实施机构。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严格控制好这五大因素,是保证建 设工程质量的关键。
5
3、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体系
• 建设工程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命 的安全。因此,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 的问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建立起了对建设工程 质量进行管理的体系,它包括纵向管理和横向管理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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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 理
9.3.1 建设工程主体的监督管理制度 9.3.2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9.3.3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9.3.4 建设工程质量验评及奖励制度 9.3.5 企业质量体系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9.3.6 建材使用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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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法规(全套)课件
规划实施
规定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城乡规划 的实施,包括规划许可、规划监督 等。
规划修改
明确了城乡规划的修改条件和程序, 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建筑法规范
01
02
03
建筑许可
规定建筑活动必须取得相 应的建筑许可,包括施工 许可和开工报告等。
建筑工程质量
要求建筑工程必须符合国 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标 准和规定。
绿色建筑法规
为了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完善绿色建筑法规。这包括对绿色建筑的 设计、施工、运行等方面的规定,以及对绿色建筑材料和技术的要求等。
建设法规与信息化的结合
信息化技术的应用
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建设法规需 要与信息化技术相结合,以提高管理 效率和透明度。这包括利用信息技术 进行建设项目的监管、信息公示以及 公众参与等方面的工作。
研究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因补偿标 准、安置方式等产生的纠纷,讨 论政府和被征收方各自的权利和 义务。
建筑质量案例分析
建筑材料质量问题
分析因建筑材料不合格导致的工程质 量问题,探讨如何加强建筑材料监管 和责任追溯。
施工过程监管问题
研究因施工过程监管不力导致的建筑 质量问题,提出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的 建议。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
为了简化审批和备案流程,需要推广 电子化审批和备案方式。这包括利用 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等技术手段,实现 建设项目的在线申报、审批和备案等 功能。
感谢您的观看ຫໍສະໝຸດ THANKS03监督内容
检查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建设法 规要求,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
04
监督结果处理
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 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04
建设法规的案例分析
建设法规ppt课件
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 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争议,特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的法律 制度。
• 1、行政诉讼的特点 • (1)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相对人 • (3)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4)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 2、建设法律制度中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 (1)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机关作
xx市人民检察院对事故依法调查,对林xx等 13人分别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等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提公诉。
第一章
建设法律概论
本章主要内容
• 1、建设法律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2、建设法律关系 • 3、建设法律构成 • 4、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建设法律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律的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互之间在建 设行政管路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统称。
•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 它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 1、自然消灭 • 2、协议消灭 • 3、违约消灭
第三节
建设法律构成
一、建设行政法律
• 建设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
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 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 业的法律规范。
原则
• 5、建设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二节
建设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 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
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 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1、行政诉讼的特点 • (1)行政诉讼的被告必须是国家行政机关 • (2)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相对人 • (3)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 (4)被告负有举证责任 • 2、建设法律制度中行政诉讼的适用范围 • (1)当事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机关作
xx市人民检察院对事故依法调查,对林xx等 13人分别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工程重大 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罪等向重庆市人民法院起提公诉。
第一章
建设法律概论
本章主要内容
• 1、建设法律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 2、建设法律关系 • 3、建设法律构成 • 4、建设法律责任
第一节
建设法律概念及基本原则
一、建设法律的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利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
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相互之间在建 设行政管路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统称。
• (三)建设法律关系的消灭
• 它是指建设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
关系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
• 1、自然消灭 • 2、协议消灭 • 3、违约消灭
第三节
建设法律构成
一、建设行政法律
• 建设行政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人
民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 建设管理机关从宏观上、全局上管理建设 业的法律规范。
原则
• 5、建设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二节
建设法律关系
一、建设法律关系的概念
• 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
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 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建设法规教程ppt课件
1998年3月开始实施《建筑法》;
3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4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5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和微观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指从宏观的产业政策,行业
12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 行政部门;
表现形式: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资 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13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
14
实施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21
案例分析
工程不按照建设程序办,还未动工就被索赔40万 甲方某通用机械厂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工程尽快发
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 就和乙方某集团第八分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拨付 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 上涨的影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准备作准备, 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 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 概算时,出现以下问题:
11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是《建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实施《建 筑法》的出发点;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 工程安全标准;
国家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研究,提高房屋建 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使用先 进技术、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 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3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一节 概述 一、建筑法的概念 二、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4
建筑法的立法目的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 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5
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和微观的监督管理; 宏观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指从宏观的产业政策,行业
12
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建筑许可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变更和终止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建筑活动的具体 行政部门;
表现形式:施工许可证,批准证件、资 质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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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建筑法
第二节 建筑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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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施工许可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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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工程不按照建设程序办,还未动工就被索赔40万 甲方某通用机械厂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工程尽快发
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 就和乙方某集团第八分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拨付 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 上涨的影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准备作准备, 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 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 概算时,出现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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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的基本原则
是《建筑法》的主旨和基本准则,是制定和实施《建 筑法》的出发点;
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 工程安全标准;
国家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研究,提高房屋建 筑设计水平,鼓励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提倡使用先 进技术、工艺、新型建筑材料和现代管理方式;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妨 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筑活动。
建设法规建筑法PPT课件
6.2004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18.04.2020
6
有关建筑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7.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8.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承包监管督理和及惩安罚全等和的质措量施管理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规则观的、行为微时有观发)生。 这是本法的最终目的。建筑市场一混是乱发、包监方督的管行理为薄不弱规、范建;筑
(二)维护建工要程筑解质决市量这场与些安秩问伞题序问首题先比要较通严过重立,法二三均来是是属解承中于决包介建,方方筑国的的业家行行的通为为不过不不健依规规康法范范行对;;为建,
差,如管道不畅、地面不平、墙面空鼓或者开裂等,
18.04.2020
危8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导致房屋倒塌事故,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第一节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18.04.2020
9
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还有从事建 筑活动的个人。 行为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 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第三章 建筑法
18.04.2020
1
教学目的:
18.04.2020
6
有关建筑法的法律、法规、规章主要有
7.2007年4月9日国务院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调查处理条例》
8.2009年10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改的《房屋建 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9.2007年11月22日建设部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 理办法》
承包监管督理和及惩安罚全等和的质措量施管理
一些扰乱市场秩序、违反市场哪个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宏规则观的、行为微时有观发)生。 这是本法的最终目的。建筑市场一混是乱发、包监方督的管行理为薄不弱规、范建;筑
(二)维护建工要程筑解质决市量这场与些安秩问伞题序问首题先比要较通严过重立,法二三均来是是属解承中于决包介建,方方筑国的的业家行行的通为为不过不不健依规规康法范范行对;;为建,
差,如管道不畅、地面不平、墙面空鼓或者开裂等,
18.04.2020
危8及建筑工程的安全,甚至导致房屋倒塌事故,造 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第一节定的建筑活动的
范围作了限定,即适用《建筑法》的建筑活动的范围 是“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钱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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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
时间上: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空间上: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 主体上:单位、个人(注册师)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管理机关,还有从事建 筑活动的个人。 行为上: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拆除、装饰装修, 以及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等。
第三章 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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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目的:
建设法规(全套725页PPT课件)
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 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法规的总称。
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调整对象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
(4)许可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
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特级企 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30层以下、单跨跨度36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的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 资质 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 施工单 位和建筑构件厂是否严格执行技术 标准,并 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等。
(7)计划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工程建设进行计划调节。 计划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令性计划,一
种 是指导性计划。
指令性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性。当事 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要承 担法律责任。指令性计划本身就是行政管理。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1.1.1.3 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作为调整建设活动中管理和协作所 发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具备一般法 律基 本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 征。 1. 行政隶属性 2. 经济性 3. 政策规的主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 律的主要特征。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受害民 工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 鉴定,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已有数十人死亡。 2000年10月,受害者陆续向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要求法院 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死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 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人民币2.0886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群体 “矽肺病”工伤赔偿案
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
调整对象 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
建设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法律地位
(4)许可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允许特别的主体在法律允 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的权利。
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特级企 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一级企业可承担40层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 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30层以下、单跨跨度36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三级企业可承担14层以下、单跨跨度24m以下的房 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的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 资质 等级和营业范围,监督勘察、设计、 施工单 位和建筑构件厂是否严格执行技术 标准,并 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等。
(7)计划
国家通过建设法规,对工程建设进行计划调节。 计划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指令性计划,一
种 是指导性计划。
指令性计划具有法律约束力,具有强制性。当事 人必须严格执行,违反指令性计划的行为,要承 担法律责任。指令性计划本身就是行政管理。
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 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1.1.1.3 建设法规的特征
建设法规作为调整建设活动中管理和协作所 发 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除具备一般法 律基 本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法律的特 征。 1. 行政隶属性 2. 经济性 3. 政策规的主要特征,也是区别于其他法 律的主要特征。
2000年9月,经浙江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鉴定,这批受害民 工有196人被确诊患上“矽肺病”。同年11月,经有关劳动部门 鉴定,已分别构成二至七级伤残。已有数十人死亡。 2000年10月,受害者陆续向法院起诉,诉案多达39起。要求法院 判令被告人支付他们因工致残和死亡的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 葬费、工亡补助金等总计人民币2.0886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群体 “矽肺病”工伤赔偿案
建设工程法规综合课件(ppt 241页)
实施阶段
勘察 施工图设计
可以照图施工,表达建筑物的外形、内部空间、结构体系 、设备组成等
审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准备 施工 生产准备
21
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
实施阶段
施工许可证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开工条件进行审查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30万元 or 300平米
法源
法律渊源——法律的创 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
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27个省会 5个经济特区 18个其他城市(唐山、 大同、包头、大连、鞍 山、抚顺、吉林、齐齐 哈尔、青岛、无锡、淮 南、洛阳、宁波、淄博 、邯郸、本溪、苏州、 徐州)
宪法 法律 国际条约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两层以下 ▪ 军用房屋建筑
由建设单位办理
22
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
实施阶段
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 (一)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
证体系 ▪ 具体指标 ▪ 业务范围:二级——25万平米以下 ▪ 审批权限:一级-建设部,二级-建设厅…
代建单位
▪ 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 给使用单位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 目前没有国家层面的资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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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场准入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的执业资质
勘察 施工图设计
可以照图施工,表达建筑物的外形、内部空间、结构体系 、设备组成等
审查: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施工准备 施工 生产准备
21
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
实施阶段
施工许可证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是否符合开工条件进行审查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
▪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办法》,30万元 or 300平米
法源
法律渊源——法律的创 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
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
27个省会 5个经济特区 18个其他城市(唐山、 大同、包头、大连、鞍 山、抚顺、吉林、齐齐 哈尔、青岛、无锡、淮 南、洛阳、宁波、淄博 、邯郸、本溪、苏州、 徐州)
宪法 法律 国际条约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 ▪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农民自建两层以下 ▪ 军用房屋建筑
由建设单位办理
22
工程建设程序法律制度
实施阶段
施工许可证 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
▪ (一)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 (二)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三)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
证体系 ▪ 具体指标 ▪ 业务范围:二级——25万平米以下 ▪ 审批权限:一级-建设部,二级-建设厅…
代建单位
▪ 接受政府委托,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竣工验收后移交 给使用单位的专业化项目管理单位。
▪ 目前没有国家层面的资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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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市场准入制度
工程建设单位的执业资质
2024版建筑法规建筑法ppt课件
02 建筑法的主要内容
CHAPTER
建筑许可制度
01
02
03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包括申请条件、审批程序、 许可证的有效期等。
从业资格制度
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 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 条件。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确保建筑工程符合城乡规 划要求,保障社会公共利 益。
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制度
审查决定
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 作出是否追究法律责任的决定。
执行处理
对决定追究法律责任的案件,依法执 行处理措施,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救济途径
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 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救济 途径。
04 建筑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
CHAPTER
建筑法实施中的主要问题
法律体系尚不完善
案例讨论与启示
讨论违法建筑案例的启示。通过讨论可以认识到,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严格执法是防止和减少违法建筑 的关键。同时,也需要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共同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讨论工程安全事故案例的启示。此案例告诉我们,建筑施工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 高度重视。施工企业应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加快立法进程
制定和完善与建筑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标准,构建完善的建 筑法规体系。
提高立法质量
加强立法调研和论证,确保建筑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 性。
推进地方立法
鼓励和支持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性建筑法规,促进区 域协调发展。
加强建筑法实施与监管的对策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建筑法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体系PPT课件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 体系PPT课件
目 录
•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述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与法律责任
0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 述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 负责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 理。
。
法律法规层级关系
01
02
03
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触。
特别法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 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 法。
新法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事项 新旧法规定不一致时,适 用新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要性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建 设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相 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依法承 担刑事责任。
06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目 录
•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述 •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承发包与施工许可制度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 建设工程纠纷解决途径与法律责任
01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概 述
法律法规体系构成
验收程序
工程完工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验收。首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 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组织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提 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质量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质量事故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规 定的程序进行报告和处理。对于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 负责处理;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由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 理。
。
法律法规层级关系
01
02
03
上位法与下位法
上位法效力高于下位法, 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 触。
特别法与一般法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特别 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一般 法。
新法与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同一事项 新旧法规定不一致时,适 用新法。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重要性
规范建设市场行为
通过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明确建 设市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市场 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违法行为处罚措施
行政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政府监管部门可依法给予警告、罚款 、责令停产停业等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生产安全事故,相 关责任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依法承 担刑事责任。
06
建设工程环境保护与 节能减排法律制度
建筑法法律制度ppt课件
➢工程监理的主体:监理单位(相应资质)
➢建设工程监理的客体: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力求实现业主的三 大目标(非保证)
《建设法规》课件
13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第三节 建设工程监理
西南W科U技T大P学
❖一、建筑工程监理制度概述
❖监理单位与业主的关系: 委托 被委托 ——(公开招标选择) 授权 被授权 需求 供给(技术服务)
《建设法规》课件
5
西南W科U技T大P学
建筑法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领取人:建设单位 ❖领取时间:开工前 ❖领取条件:8个
西南W科U技T大P学
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是违章建筑吗?
《建设法规》课件
6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建设法规》课件
9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2 有关施工许可证的时间规定(续)
➢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 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规定做好建筑工 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 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 施工许可证。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建设法规》课件
7
土建学院工管教研室
西南W科U技T大P学
第二节 建筑工程许可
❖一、建筑工程许可制度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
➢ 限额以下工程(3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300平方 以下)
➢ 抢险救灾工程 ➢ 按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 ➢ 临时建筑 ➢ 军用房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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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原则 • (三)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 • (四)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 • (五)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1.2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1.2.1 概念 •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
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
• 建设法律除具备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 法律的特征。
– 行政隶属性:这是建设法律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法律必
然要采用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 调整建设法律关系。调整方式包括: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 确认、计划、撤销。
– 经济性:工程建设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又一重要特征。 – 政策性: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现了国家的工程建设政策。一方面是实
• 在国民经济中,工程建设业是一个重要的物质生 产部门,工程建设法的作用就是保护、巩固和发 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 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保障工程建设 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1.1.5 基本原则
• (一)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 (二)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
现国家工程建设政策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把国家工程建设政策规范化。
– 技术性:技术性是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大量的建
设法规是以技术规范形式出现的。如各种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 范、产品质量监测规范等。
1.1.4 作用
• 工程建设业是与社会进步、国家强盛、民族兴衰 紧密相连的一个行业。
工程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 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2.2 构成要素
•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 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 律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活动,受工程建设法律规
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 自然人:与公民个人法律地位一样,但比公民的范围广。 – 法人:两大类、四种具体类型 – 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 环境保护、节能及文物保护、标准化、风险防范等法律制度
• 第八章 工 教学手段:讲授为主、讨论为辅。每章内容将配以大量的 案例进行讲授和分析,帮助掌握基本内容。
• 课外作业:以阅读作业为主 • 考勤考核:
– 随机点名,一学期不少于3次,若3次均缺勤则不得参加期末考 试,考勤计入平时成绩;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一般分为:财、物、行为和 非物质财富。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即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案例1
• 2010年5月,家住浙江湖州市织里镇公园路9幢商住楼内的 沈春水等9位购房户,先后向湖州市消费者协会织里分会投 诉:他们于2006年5月向织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购的9间3 层楼商住房,存在挑梁、墙体裂缝,屋内漏水等严重质量 问题,要求退房或赔偿损失。
– 有事不来必须请假,提前告知老师; – 考核分为平时成绩(20%: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和期末成
绩(80%:闭卷考试)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 1.3工程建设法律体系 ■ 1.4工程建设相关制度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1.1 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建设法规
主讲
•前 言
•1、重要性和必要性 •2、教材与课外阅读 •3、内容及学时安排 •4、作业与考勤考核
1、重要性和必要性
• 建筑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 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必不可少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 规范、监督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农民工、人民群众等) – 规范建筑市场正常运转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 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 规的统称。 • 简言之,建设法律是调整建设活动或建设管理活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 调整对象
• 调整对象:即建设关系,也就是发生在建设管理 活动和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 中国建筑行业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技术、健全法 律制度,促进建筑健康发展
2、教材与课外阅读
• 何佰洲 建设法规教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 何佰洲 建设法规与案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 黄安永 建设法规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5 •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 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 工程建设协作关系: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工程 建设合同等;
–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如订立劳动合 同、规范劳动纪律等。
1.1.3 特征
法规及相关知识(2014一建考试教材) 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 2014
• 《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城乡规划 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相关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工程建设网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中国建设招标网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
3、内容及学时安排
•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4学时)
– 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相关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建筑法律制度(4学时)
– 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制度、工程监理
• 第三章 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七章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4学时)
1.2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1.2.1 概念 • 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一定社会关系而
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一种,是指由
• 建设法律除具备一般法律特征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 法律的特征。
– 行政隶属性:这是建设法律的主要特征。这一特征决定了建设法律必
然要采用直接体现行政权力活动的调整方法,即以行政指令为主的方法 调整建设法律关系。调整方式包括:授权、命令、禁止、许可、免除、 确认、计划、撤销。
– 经济性:工程建设法是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又一重要特征。 – 政策性: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体现了国家的工程建设政策。一方面是实
• 在国民经济中,工程建设业是一个重要的物质生 产部门,工程建设法的作用就是保护、巩固和发 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 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保障工程建设 也健康有序的发展。
1.1.5 基本原则
• (一)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 • (二)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
现国家工程建设政策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把国家工程建设政策规范化。
– 技术性:技术性是工程建设法律规范一个十分重要的特征。大量的建
设法规是以技术规范形式出现的。如各种技术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 范、产品质量监测规范等。
1.1.4 作用
• 工程建设业是与社会进步、国家强盛、民族兴衰 紧密相连的一个行业。
工程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在建设管理 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2.2 构成要素
•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 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 律关系。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建设活动,受工程建设法律规
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 – 自然人:与公民个人法律地位一样,但比公民的范围广。 – 法人:两大类、四种具体类型 – 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
– 环境保护、节能及文物保护、标准化、风险防范等法律制度
• 第八章 工 教学手段:讲授为主、讨论为辅。每章内容将配以大量的 案例进行讲授和分析,帮助掌握基本内容。
• 课外作业:以阅读作业为主 • 考勤考核:
– 随机点名,一学期不少于3次,若3次均缺勤则不得参加期末考 试,考勤计入平时成绩;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
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一般分为:财、物、行为和 非物质财富。
•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内容:即建设权利和建设义务。
案例1
• 2010年5月,家住浙江湖州市织里镇公园路9幢商住楼内的 沈春水等9位购房户,先后向湖州市消费者协会织里分会投 诉:他们于2006年5月向织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所购的9间3 层楼商住房,存在挑梁、墙体裂缝,屋内漏水等严重质量 问题,要求退房或赔偿损失。
– 有事不来必须请假,提前告知老师; – 考核分为平时成绩(20%:考勤+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和期末成
绩(80%:闭卷考试)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
■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 ■ 1.3工程建设法律体系 ■ 1.4工程建设相关制度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 1.1.1 概念 • 建设法律: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
建设法规
主讲
•前 言
•1、重要性和必要性 •2、教材与课外阅读 •3、内容及学时安排 •4、作业与考勤考核
1、重要性和必要性
• 建筑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 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法规必不可少
– 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 规范、监督和保障各方主体的权益(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农民工、人民群众等) – 规范建筑市场正常运转
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 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 规的统称。 • 简言之,建设法律是调整建设活动或建设管理活 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1.2 调整对象
• 调整对象:即建设关系,也就是发生在建设管理 活动和各种建设活动中的社会关系。
• 中国建筑行业必须加快立法进程、完善立法技术、健全法 律制度,促进建筑健康发展
2、教材与课外阅读
• 何佰洲 建设法规教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 何佰洲 建设法规与案例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 黄安永 建设法规 东南大学出版社 2005 •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 建设工程
– 工程建设管理关系:即国家机关正式授权的有关机构对 工程建设的组织、监督、协调等职能活动;
– 工程建设协作关系:即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平等主体之 间发生的往来、协作关系,如发包人和承包人签订工程 建设合同等;
– 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主体内部劳动关系:如订立劳动合 同、规范劳动纪律等。
1.1.3 特征
法规及相关知识(2014一建考试教材) 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 2014
• 《建筑法》、《招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城乡规划 法》、《物权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相关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工程建设网 中国建筑房地产律师网 中国建设招标网 中国房地产信息网 ……
3、内容及学时安排
• 第一章 工程建设法律基础(4学时)
– 法律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体系、相关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建筑法律制度(4学时)
– 施工许可、从业资格制度、工程监理
• 第三章 工程招投标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五章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4学时) • 第六章 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4学时) • 第七章 其他相关法律制度(4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