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市内户口迁移办理办法
珠海户口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性别:(性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住址:(住址)鉴于:1. 我(委托人)因工作、学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办理珠海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但由于本人时间安排紧凑,无法亲自前往相关部门办理。
2. 受托人(姓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在我(委托人)的信任下,能够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3. 我(委托人)愿意授权受托人(姓名)代表我(委托人)办理珠海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现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委托书如下:一、授权事项:1. 受托人(姓名)有权代表我(委托人)向珠海市户籍管理部门提交户口迁移申请及相关材料。
2. 受托人(姓名)有权代表我(委托人)参加珠海市户籍管理部门的审核、调查等环节。
3. 受托人(姓名)有权代表我(委托人)领取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件。
4. 受托人(姓名)有权代表我(委托人)签署与户口迁移相关的各类文件。
二、授权范围:1. 受托人(姓名)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相关政策,不得有任何违法行为。
2. 受托人(姓名)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应按照我(委托人)的意愿和要求行事,确保办理手续的顺利进行。
三、授权期限: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户口迁移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费用承担:1. 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通讯费、材料费等,由我(委托人)承担。
2. 受托人在办理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产生的费用,由受托人自行承担。
五、保密条款:受托人(姓名)在办理户口迁移过程中,对所了解的与我(委托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六、解除委托:1. 在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期间,如我(委托人)认为受托人(姓名)无法胜任委托事项,有权解除本委托书。
2. 受托人(姓名)在办理过程中如有严重失职、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我(委托人)利益的行为,我(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委托书。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2.12•【字号】珠府〔2018〕11号•【施行日期】2018.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8〕1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公安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2月12日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本市人口均衡发展,规范户口迁移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户口由市外迁入本市和户口在本市范围内迁移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市建立户口准入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由市公安、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人口计划生育、财政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成。
制定专项入户政策或者特殊人员引进措施的,应当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公安机关是本市户口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户口迁移进行核准和办理有关手续。
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户口迁移工作。
横琴新区和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履行区政府的职责。
第五条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
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以及本市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等无法落户前款地址的,可以落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
第六条户口迁移应当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到公安机关办理。
本人不能亲自前往的,可以书面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代为办理。
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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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最新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全文最新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全文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规定》已经201X年4月21日七届5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X年6月1日起施行。
市长钟世坚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人口管理,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户口由市外迁入本市和在本市范围内迁移户口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安机关是户口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户口迁移进行审批和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章市外人口迁入第四条下列因工作关系转入本市的人员准予迁入户口,户口迁入本市后,户口应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一)经本市组织、人事、劳动(或其授权部门)批准招调的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标准的干部、工人。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安置在本市的复员、退伍军人和转业干部。
(三)归国后到本市工作的留学生。
(四)符合本市人才引进标准的大中专院校和部属、省属技校毕业生。
第五条本市常住户口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准予迁入户口:(一)结婚满五年的配偶。
(二)户口在外地且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父亲或母亲落户的。
(三)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以上且身边无子女照顾生活的父母亲,要求随具有本市户口的子女落户的。
第六条符合随军条件、经部队师以上政治机关批准随军的驻珠部队现役军人家属,准予迁入。
随军家属属于在职干部、工人的,必须办妥工作调动后方准予入户。
第七条在本市工作的非本市常住户口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准予迁入户口:(一)取得市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的。
(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和固定住所。
(五)最近在本市连续暂住满五年以上且在本市连续缴纳满五年的社会保险金。
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手续办事指南
一、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的基本条件:(一)凡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纳入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身体健康、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含无违法收养子女,下同)记录的外来务工人员,均为积分制入户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满80分可申请入户本市(其中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者,必须同时具备在本市累计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10年以上的条件,年龄计算至申请入户之日),其结婚满五年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随迁人员必须无严重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生育记录。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当年入户计划指标和实际需要,调整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基准分值,并向社会公布。
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珠海市的计划指标数,由市发改局根据省当年下达本市计划指标情况,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
二、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须提供的材料,(一)、(二)项必须全部提供,(三)、(四)项根据个人情况提供,对相关辅证材料有异议的,经办机构可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单位验证证明:(一)《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请表》原件(申请落户用人单位集体户口的,在用人单位意见处写明“同意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并加盖公章);(二)申请入户人员的个人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符合随迁条件且已办理身份证的提供随迁人员身份证原件及正反两面复印件);2、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居住证(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主页及个人页,符合随迁条件的提供随迁人员户口薄主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4、计生的证明材料:①已复审的《珠海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原件(《审核表》可在镇(街)、村(居)办事窗口免费索取,或上珠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众网站: →网上办事指南→表格下载);②已婚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未成年子女的,提供符合随迁条件的未成年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无严重犯罪记录,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五年内,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证明材料:①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符合随迁条件的人员提供随迁人员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严重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本人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和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其中需证明是否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③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有无受过治安处罚的证明原件;6、在本省其他地市参保的人员,提供本人本省其他地市社保经办机构或地税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帐、单原件(重复参保的,不累积计分);7、珠海市三甲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招工体检);(三)个人素质方面提供的辅证:(按就高不就地的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以下文化程度无需提供;2、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或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省委省政府、本省其他地级以上市市委市政府、珠海市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的荣誉证书(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原件及复印件;(四)奖励加分方面提供的辅证:1、未婚者提供户籍地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2、申请人落户自有房产的提供个人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服务方面(近五年内有效,从申请入户之日计算前五年):①参加献血的提供本人捐献证明原件;②参加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提供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③慈善捐赠的提供捐赠证明原件,接收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4、卫生防疫方面:①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合格证的提供健康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子女自觉参加计划免疫的,提供本市卫生部门出具的防疫证明原件;③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的,提供《珠海市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手册》及《珠海市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若手册丢失的,前往初次建卡的医院,通过回查分娩病历及“珠海市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监测电子信息系统”,找到原始资料后由该医院出具相应证明;④婚前按有关规定参加婚检的,提供由婚检单位加盖公章及医生手写签名的《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证明遗失的,前往原婚检的医院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三、申请积分入户手续的程序:1、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申请人达到积分入户基准分值以上的,携带入户申请表连同相关辅证材料向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后打印申请表并携带相关辅证材料交至市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时间以经办机构打印受理回执时间为准;2、每年8月31日后将确定积分排名的名单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
珠海入户单位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珠海入户单位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嘿,想在珠海入户的小伙伴们呀,今天咱们就来好好唠唠珠海入户单位审核流程及注意事项呢!这可是很重要的事儿哇!**一、审核流程**1. 首先呢,你得把相关的材料准备好呀。
这材料包括你的身份证明啦,学历证明啦,还有工作证明之类的东西呢。
哎呀呀,可千万别小看这些材料,缺一个都可能会让审核不通过的哦!当你把这些材料都准备齐全之后呢,就可以提交给单位啦。
哇,这个时候心里是不是有点小紧张又有点小期待呢?2. 单位收到你的材料之后呀,就会开始初步审核啦。
他们会检查你的材料是否齐全呀,是否符合要求呢。
比如说,你的学历证明有没有造假呀?工作证明的格式对不对呀?这一步可是很关键的呢,如果单位在初步审核中发现了问题,就会通知你补充或者修改材料的哇。
哎呀,要是收到这样的通知可不要慌,赶紧按照要求去做就好啦。
3. 经过初步审核没问题之后呢,单位会把你的材料上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审核。
这个时候呀,就只能耐心等待啦。
你可能会想,这要等多久呢?一般来说呢,是有一个规定的审核时间的,但有时候也可能会因为各种情况而有所延迟。
不过不要太担心,只要你的材料是真实有效的,就不会有太大问题的呀!4. 最后呢,如果审核通过了,哇,那可真是太棒啦!你就离成功入户珠海又近了一步呢。
如果审核不通过,也不要灰心,要仔细看看是哪里出了问题,然后重新准备材料再提交审核就好啦。
**二、注意事项**1. 材料方面要特别注意哦!材料一定要真实有效呢。
哎呀呀,这可不能有一点含糊呀!一旦发现材料造假,那可就不是审核不通过这么简单的事儿了,可能还会有其他的处罚呢。
所以说呀,哪怕有些材料准备起来有点麻烦,也要老老实实去弄好呢。
2. 要注意审核的时间节点呢。
每个步骤都是有时间限制的哇,你不能拖拖拉拉的,不然错过了时间,又得重新开始啦。
比如说,单位要求你在某个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你就得按时完成呀,不然就会影响整个入户的进程呢。
3. 跟单位的沟通也很重要呀。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2日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人才引进工作,畅通引进渠道,规范引进管理,根据《珠海经济特区人才开发促进条例》等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市外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等,并依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等事项。
第三条人才引进采用直接核准方式。
第四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核准条件、统一信息管理。
第五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引进综合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编制发布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业务办理指南,并与各区(经济功能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公安部门负责人才入户核准等工作。
科技、教育、民政、卫计、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第二章人才引进条件第六条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珠海办理人才引进落户指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珠海办理⼈才引进落户指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员)对于珠海办理⼈才引进落户指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员)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珠海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员办理⼈才引进落户指南⼀、对象和条件:不符合珠海⼈才引进其它核引标准,但确属企业急需的业务⾻⼲⼈员。
业务⾻⼲引进主体为企业。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个体⼯商户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单位不适⽤。
业务⾻⼲引进主要⾯向本市⾼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型⾻⼲企业、市或区重点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微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器)在孵企业。
企业在本市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
引进的业务⾻⼲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较⾼的业务⽔平或技能⽔平,在企业发展中起主要作⽤或中坚作⽤。
1.⾝体健康;2.未参加国家禁⽌的组织及其活动,⽆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3、具有普通⾼等教育全⽇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员(简称:全⽇制本科以上学历⼈员男<50、⼥<45)4、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员;具有专业技术类国家职业资格,且可(⽐照)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员。
温馨提⽰:5、有落户需求的,必须⽆违法⽣育(含⽆违法收养⼦⼥)记录。
⼆、办理材料1.《珠海市企业引进业务⾻⼲申请表》(⼀式两份,⽹上预审通过后可⾃动⽣成打印,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2.认定为⾼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中型⾻⼲企业,或纳⼊市、区重点培育企业⽬录的,提供相应辅证材料(不属于或未纳⼊的免提供;已在系统名单范围内的免提供)。
3.⾝份证;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者提供结婚证、离异者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未婚者免提供);5.珠海市三级医院出具办理引进前6个⽉内的体检报告(按⼊职体检标准,以⽹上提交时间为计算截⽌点);6.学历证书、技能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与技能⽔平或业务⽔平有关的辅证材料;7.属劳务派遣机构引进的⼈员(指⾮劳务派遣⼈员),应提供双⽅签订的书⾯劳动合同;8.本市现居住地街道(镇)⼈⼝计⽣⾏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育法律法规”规定的《珠海市计划⽣育证明》(个⼈申请时如实申报,领取《珠海市⼈才引进核准证明》时落户⼈员需提供该证明材料);9.根据经办机构审核⼯作要求提供的其它辅证材料。
珠海金湾入户流程详解及注意事项
珠海金湾入户流程详解及注意事项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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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
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流程户口迁移是指个人或家庭由一个地区迁移到另一个地区,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将户口转移至目标地。
本文将详细介绍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并给出相应的注意事项,以帮助您顺利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一、准备材料在办理户口迁移前,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 迁移目标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4. 迁移目标地的租房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 迁移目标地的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 迁移目标地的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个人情况而定)请务必准备好以上材料,并将其复印件与原件分开保存,以备办理过程中使用。
二、办理流程1. 前往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明首先,您需要前往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向工作人员申请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提交完整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核实您的信息,并填写相关表格。
在此过程中,您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确保办理顺利。
2. 办理迁移目标地的居住证完成原户口所在地的迁移证明后,您需要前往目标地的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请携带所需的材料,包括迁移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等,以便工作人员核实您的身份信息。
根据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缴纳相应的费用。
3. 完成迁移手续在获得居住证后,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最后的户口迁移手续。
提交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并填写户籍登记表格。
工作人员会核实您的信息,并告知您后续的办理情况。
4. 领取新户口本完成上述手续后,您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新的户口本。
请将新的户口本妥善保管,并在需要时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三、注意事项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2. 准备好所有所需的材料,并保存好复印件。
3. 注意不同地区的政策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了解目标地的具体要求,确保能够顺利办理。
4. 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比如未成年人、外籍人士等,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了解具体办理流程及要求。
广东省户口迁移流程是怎样的?
⼴东省户⼝迁移流程是怎样的?⼴东省户⼝迁移流程是⾸先需要到户⼝迁出地办理户⼝迁出的证明之后就是需要携带的⼈的⾝份证件,还有就是这个证明以及结婚证和其他的有效申请材料,到迁⼊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科来办理。
⼀、⼴东省流程是什么?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迁移⼿续的,应持居民户⼝簿、居民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1、婚迁,持合法的()证;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3、出国(境)注销户⼝,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通知单;4、回国(⼊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事部门核准的录⽤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的证明;5、公民⼊伍注销户⼝,持⼊伍通知书;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的证明;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的证明;8、⼤中专学⽣⼊学户⼝迁移,持⼊学通知书;9、⼤中专学⽣分配落户,持派遣证;10、录⽤公务员、招收职⼯迁移户⼝,持录⽤(招收)证明及《调动⼈员情况登记表》;11、公务员、职⼯调动、辞退等户⼝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员情况登记表》;12、落户,持公证书或《收养证》;13、迁移户⼝,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14、离⼈员户⼝迁移,持离(退)休证;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年龄等有关的户⼝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龄、年龄证明;16、需要凭户⼝准迁证⽅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准迁证;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的户⼝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件。
⼆、跨省户⼝迁移流程是什么?被批准来市随配偶⼊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户⼈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迁出⼿续,领取《》,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迁移证》、⾝份证及本市配偶户⼝簿到派出所办理⼊户⼿续。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市内迁移)办事指南
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市内迁移)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编号:030大项编码NH07A097 小项编码新事项事项名称户口迁移二级事项名称市内迁移三级事项名称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迁移颁发的证件名称无颁发的证件有效期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审批;法律效力:在市内进行户籍迁移。
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起施行)。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6]21号)。
审批条件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以父母在市内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包括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同意分配或安排居住的房屋)或租赁政府产权房屋、经房管部门同意入户且父母户内无其他成年子女为条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投靠父母迁移,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
申请资料[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人、被投靠人、随迁人、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
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入户地址房产证件(产权须为被投靠人或其配偶,产权属被投靠人配偶的,提供结婚证)。
属单位房产的,同时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
[5]属租赁政府所有权房屋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同意入户证明。
[6]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7]子女随迁的,提供出生证或收养证、父母的结婚证。
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父母离婚的未成年人户口跟随抚养权属方(或经抚养权属方同意可跟随另一方,由抚养权属方现场签署同意声明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迁移。
非婚生育的现场签署非婚生育说明。
[8]以上需审核证明材料(其中[1][2][3]为必选项,[4][5]选其一,[6][7]为如有则必选项),证明收原件,证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珠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8〕11号
珠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珠府〔2018〕11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为更好地实施《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珠府〔2018〕11号文)(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范业务办理条件、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分为家庭户和集体户。
我市户口应登记在合法房屋内,其中非住宅用房不予登记家庭户。
家庭户的户主一般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担任。
二、户口已登记在社区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人才公共户或者学历人才公共户的,原则上不允许在不同居(村)委会集体户间、不同人才公共户间、不同学历人才公共户间进行户口迁移。
三、户口已登记在家庭户的本市户籍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以投靠类理由将户口迁移至本市集体户内。
四、《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所称自有房产,是指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单独或共同拥有且取得了我市房屋产权登记证书的住宅。
多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业主的家庭户迁入,且办理时需全部业主持身份证及房地产权证书到派出所当场签订“同意其中一个业主落户该住宅”的协议书(不能当场签订的,需提供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协议书)。
五、《实施办法》第五条所称落户本市自有房产,按以下两类申请理由分别处理:(一)以投靠类理由申请且符合户口迁移条件,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按规定分别处理完毕后再受理投靠申请;无下列情形的,直接受理投靠申请:1.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被投靠方,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自有房产的,应当在被投靠方迁移至自有房产处后再受理投靠方的投靠申请;2.户口登记在家庭户的被投靠方,其与该家庭户户主的关系不属于户主的“配偶,子女及子女的配偶,孙(外孙)子女及孙(外孙)子女的配偶,父母(岳父母),祖(外祖)父母”等关系之一,且被投靠方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有自有房产的,应当在被投靠方迁移至自有房产处后再受理投靠方的投靠申请。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补充通知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03.11.19•【字号】珠公治〔2003〕126号•【施行日期】2003.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补充通知珠公治[2003]126号各派出所:根据省公安厅户政处《转发公安部三局<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公〈户〉字[2003]182号)和《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新生户口迁移问题的紧急通知》(广公〈户〉字[2003]186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派出所要认真组织民警特别是窗口民警学习公安部30项、省公安厅23项便民利民措施,深刻领会公安部、省公安厅实施便民利民措施的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熟悉掌握其内容和办理程序和要求,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同时,支队已统一印发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宣传挂图和宣传单张,各单位要通过张贴宣传挂图和派发宣传单张等方式深入广泛宣传便民利民措施;要将办事须知摆放在窗口明显位置,便于群众取阅。
二、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七项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市局专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安部七项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珠公治[2003]95号),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落实。
为了全面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的精神,补充以下服务内容:(一)因特殊原因如父母出国(境)、失踪、死亡等造成小孩不能及时入户的,按照为小孩及时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小孩的实际抚养人处给予落户。
具体办理事项如下:1、办理程序:由申报人向派出所申报,经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核实后,书面提出调查意见(意见内容主要包括:小孩、小孩父母及现抚养人的基本情况、小孩出生未入户的情况说明),报所领导核准入户。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局有关科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珠海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规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促进充分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48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我市城镇劳动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及在我市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和失业登记,均适用本试行办法。
第三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本省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
第四条市、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具体负责所管理的本市工人身份的城乡劳动者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核发和就业、失业登记具体工作(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除外)。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市、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干部身份的本市城乡户籍劳动者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核发和就业、失业登记具体事务。
广东省户口迁移流程是怎么样的?
⼴东省户⼝迁移流程是怎么样的?⼴东省户⼝迁移流程是需要先到迁⼊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续,只要获得同意并办理了准迁⼊证就可以到现居住所地办理迁出⼿续;只要⾃⼰的户⼝迁移成功之后就可以享受到当地的待遇。
⼀、⼴东省流程是怎么样的?第⼀步:向迁⼊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第⼆步:迁⼊地派出所同意迁⼊第三步;向现户⼝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第四步:户⼝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第⼋步;持迁移证、去迁⼊地派出所⼊户⼆、夫妻投靠和迁移的规定有哪些?(⼀)⽗母、配偶、⼦⼥相互投靠申请迁⼊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准迁证》。
所需材料:1、申请⼈书⾯申请。
2、、居民⾝份证。
3、迁⼊⼈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5、申请⼈或迁⼊⼈稳定职业或稳定⽣活来源证明。
6、⽗母、配偶迁⼊的,出具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母⼦⼥关系证明。
8、《申请户⼝迁⼊落户表》⼀式两份。
(⼆)购房⼈员本⼈及直系亲属户⼝迁⼊落户对在我市购买,且房屋产权⼈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及直系亲属户⼝迁⼊落户。
申请迁⼊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准予迁⼊证明》。
所需材料:1、申请⼈书⾯申请。
2、申请⼈及随迁⼈居民⾝份证。
3、随迁配偶⼦⼥的,附结婚证。
4、迁⼊⼈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所在⼯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迁⼊落户表》⼀式两份。
综合上⾯所说的,户⼝迁移是可以被允许的⾏为,⼀般只要符合当地的条件就可以办理⼊户⼿续,但前提⼀定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这样才能确保⾃⼰迁户成功,不同的情表迁⼊所需要提交的材料也是完全不⼀样的。
珠海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指南(精选5篇)
珠海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指南〔精选5篇〕篇1:珠海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指南办理材料1、户口簿2、身份证3、个人申请报告4、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没有上述两证的,应提交经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缴纳五成以上房款的'购房发票) 办理流程1、提交办理所需材料到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部门申请2、公安机关审核材料3、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办理落户手续办理时限及地点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地点:房产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派出所)篇2:揭阳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和迁移指南,办理材料1、工作变动的必须有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证明;2、辞职的必须有原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3、单位转制的必须有转制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下岗证明;4、倒闭企业的必须有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的调查证明;5、集体户口单位同意承受证明。
办理流程1、到户口派出所办理迁出2、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提交办理材料3、公安局或派出所审核4、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办理时限及地点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办理地点:户口迁移所在地派出所篇3:珠海户口迁出指南,办理流程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直接到派出所窗口申请)2.受理(派出所窗口核查、收取申请材料。
)3.审批(派出所窗口当场审核办理)4.办结(派出所窗口当场办理《迁移证》、注销《户口本》)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工作日承诺期限:1工作日办理费用免费(不含丧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篇4:珠海户口迁移指南珠海户口迁移指南办理条件1、珠海市内户口迁移2、学校录取新生户口迁移办理材料珠海户口迁移的办理材料面向不同的迁移类型人员是不同的',详细的办理材料请查看下面的子文章,办理流程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材料,直接到派出所窗口申请)2.受理(派出所窗口核查、收取申请人材料。
)3.审批(派出所窗口受理后提交户政中心领导审批,户政中心审批完后派出所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4.办结(符合规定的派出所窗口签发新的户口本、申办居民身份证)办理地点珠海市户口迁移的办理地点请查看下面的子文章。
公安部户口迁移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公安部户⼝迁移⼿续需要哪些材料?公安部户⼝迁移⼿续需要的材料有迁⼊地颁发的准迁⼊证证明;再者就是本⼈的⾝份证件;以及还有户⼝本;只有所有的材料齐全那么现住所地就可以办理迁出的⼿续,这样才能办理成功。
⼀、公安部⼿续需要哪些材料?到派出所办,要带的资料:1、确认申领对象持有迁⼊地发给的《准予迁⼊证明》(收原件)、2、本⼈(验原件、收复印件)、3、户⼝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户⼝迁移证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持本⼈⾝份证,《准予迁⼊证明》(收原件)、本⼈⾝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户⼝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受理公安派出所户籍员审核材料,作出是否同意办理的决定。
3、办结派出所办结,现场打印《迁移证》,给予办证。
《中华⼈民共和国户⼝登记条例》第⼗条公民迁出本户⼝区,由本⼈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登记机关的准予迁⼊的证明,向常住地户⼝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市内迁⼊应如何办理?办理市内户⼝迁⼊,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迁⼊地派出所办理:(1)迁⼊⼈的居民户⼝簿、及市内户⼝迁移证;(2)迁⼊户的居民户⼝簿;(3)新⽴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明;(4)迁⼊⼈符合申领、换领居民⾝份证条件的,每⼈交本⼈正⾯免冠⼀⼨光纸⿊⽩⼤头照⽚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份证的,每⼈交照⽚⼀张;(5)因迁⼊的要持;(6)迁⼊农村地区的农业⼈⼝要有迁⼊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的证明;(7)迁⼊⾮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迁移⼿续。
综合上⾯所说的,户⼝办理迁移⼀定要先获得迁⼊地的认可,这样才能办理迁出的⼿续,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提交本⼈的⾝份证件,以及还有迁⼊地给的准迁⼊证,这样才能获得受理,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下,这样才能保障到⾃⼰的权益。
准迁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准迁证,全称为《准予迁入证明》,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准迁证是公安机关在公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迁移条件进行审核后,确认其可以迁移至新的居住地并办理户口登记的证明。
本文将详细阐述准迁证的法律规定,包括准迁证的适用范围、办理程序、法律效力以及法律责任等内容。
二、准迁证的适用范围准迁证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 家庭迁移: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间因家庭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2. 工作调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因工作调动、工作需要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3. 投资经商:投资者或经商者因投资、经商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4. 读书升学:学生因升学、转学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5. 离退休人员:退休人员因子女需要照顾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6. 其他特殊原因:因国家政策、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原因,需要迁移户口的。
三、准迁证的办理程序1.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人是否符合迁移条件。
3. 审核通过的,公安机关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审核未通过的,公安机关应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的原因。
4. 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5. 迁入地公安机关在核实《准予迁入证明》后,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登记。
四、准迁证的法律效力1. 准迁证是公安机关对申请人迁移条件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2. 准迁证是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必要条件,迁入地公安机关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必须核实准迁证的真实性。
3. 准迁证有效期为一年,逾期失效。
在有效期内,申请人可凭准迁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准迁证的法律责任1. 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准迁证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导致准迁证违法出具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户口迁移办理回执流程
户口迁移办理回执流程一、什么是户口迁移办理回执。
户口迁移办理回执呀,就像是一个小凭证呢。
当你去办理户口迁移这个事儿的时候,相关部门受理了你的申请,就会给你这么个回执。
这个回执可重要啦,它就像一个小管家,告诉你这个事儿办到哪一步啦,接下来还需要做啥。
二、办理户口迁移时回执的产生。
你到了办理户口迁移的地方,像派出所之类的地方哈。
工作人员会先检查你带的各种材料,比如说身份证、房产证(如果是因为买房迁户口的话)或者是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要是这些材料都没问题呢,工作人员就会把你的信息录入系统。
这个时候,神奇的事情就发生啦,回执就出现啦。
它可能是一张小小的纸,上面有你的基本信息,还有一些关于你办理业务的编号之类的东西,就像是它的小身份证一样。
三、回执上都有啥内容。
回执上的内容可不少呢。
首先肯定有你的名字啦,这可是你的专属标识。
然后还有你办理户口迁移的类型,是市内迁移还是市外迁入之类的。
接着就是受理的日期,这个日期可重要啦,它能让你知道这个事儿啥时候开始办的。
还有一个很关键的东西,就是查询编号。
这个编号就像一个小密码一样,你可以用它去查询你户口迁移办理的进度。
有时候,回执上还会写一些温馨小提示呢,比如说大概多久可以办理完成,或者如果有问题应该联系谁之类的。
四、拿着回执该干啥。
拿到回执之后呢,你可不能把它丢一边不管啦。
你要好好保管它,就像保管自己心爱的小宝贝一样。
如果上面写了查询进度的方式,你可以时不时地去看看,看看你的户口迁移是不是在顺利进行。
如果到了回执上预计的办理完成时间,但是还没有消息,你就可以拿着回执去办理的地方问问情况啦。
而且啊,在整个户口迁移的过程中,这个回执可能还会在后续的一些环节用到呢,比如说领取新的户口本之类的。
五、回执弄丢了怎么办。
要是不小心把回执弄丢了,可别慌。
就像小朋友丢了心爱的玩具一样,虽然有点着急,但是有办法解决的。
你可以尽快去办理户口迁移的地方,跟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一般来说呢,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身份信息在系统里查到你的办理记录,然后会告诉你接下来该怎么做。
户口迁出证明
户口迁出证明(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
出登记(非行政许可事项)行为对象因各种原因申请迁出户口的公民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湖南省常住人口登记操作办法》收费情况户口迁移证:5元/证;户口簿:8元/册(含一个外壳、5页内芯及人像扫描费);集体户口簿:20元/册(含一个外壳、10页内芯);每增加或变更打印户口簿内芯每页2元。
收费依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22]63号)办理期限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办理条件因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大中专学生录娶毕业(肄业、转学)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迁出户口;因参军服兵役、出国或赴港(澳、台)定居、失踪等原因迁移,可以申请注销户口。
需提供的全部材料1、夫妻投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收养、干部或职工调动(录用)、家属随军、投资兴业、购房、人才引进等人员户口迁出: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
2、大、中专院校(含技工学校)录娶毕业、肄业、转学学生户口迁出:录取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学生凭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劳动部门出具的就业证、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肄业的学生凭肄业证明材料;转学的学生凭转学证明材料,以及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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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与珠海市住房委员会或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费记录、发票办理。
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迁入。购买二手转让房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五)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的,只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可申请随迁。其他亲属关系的户口不能随迁,由该户户主动员其迁往实际居住生活地后,才允许办理上述人员户口迁移手续。其他亲属关系人员没有立户条件或投靠直系亲属且户口不能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户口应迁往社区集体户内。
地址: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244号
联系电话:0756-8645318
交通指引:斗门区井岸镇朝南路244号
南溪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地址:香洲南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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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青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可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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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港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地址:吉大情侣南路416号;
联系电话:0756-8640487
交通指引:吉大情侣南路416号;
南屏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
三、所需材料
(以下有关证件由派出所审核原件后收取复印件):
(一)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在我市有固定住房的,户口必须迁到固定住房所在地,无固定住房的,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具备以下资料的,由派出所当场办理:
1、本人《户口簿》和迁入地户主《户口簿》;
2、市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或其授权部门招工、招干或调动工作证明;
(六)户口原在单位集体户现已失业或立户住宅已转让给他人,既不能入单位集体户,又无条件重新建立家庭户的人员,在我市农村有固定住房的,经居(村)委会同意后,可凭《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申请户口迁移,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当场办理。
(七)符合《珠海市社区居委会集体户管理办法》(珠公发[2003]329号)规定的,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到社区居委会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查实后,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联系电话:0756-8696705
交通指引:南屏镇南琴路2222号
湾仔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地址:湾仔镇桂园路29号
联系电话:0756-8646222
交通指引:湾仔镇桂园路29号
三灶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周末可预约服务。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地址:横琴镇宝中路1号
联系电话:0756-8841901
交通指引:横琴镇宝中路1号
金鼎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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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富柠街6号
联系电话:0756-8640946
交通指引: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富柠街6号
梅华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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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外伶仃伶宾路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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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指引:外伶仃伶宾路15号
洪湾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可预约服务。
地址:南屏镇南琴路2222号
市内户口迁移
时间:2014-4-16 9:19:45点击:
一、办理对象
群众
二、办理条件
(一)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在我市有固定住房的,户口必须迁到固定住房所在地,无固定住房的,户口迁至单位集体户。
(二)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聘、调动的干部、工人,户口原属于我市大中专院校招生迁入我市的,凭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介绍信》、《入户指标卡》或劳动部门的《招收合同制工作介绍信》(或《合同制工作流动介绍信》)、本人《毕业证书》、本人户口簿和单位《集体户口簿》到拟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并填写《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由派出所报送治安支队户政中心核准。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工作日
承诺期限:1工作日
七、办事窗口
白蕉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联系电话:0756-5506237
交通指引:白蕉镇同心中路143号
平沙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周末可预约服务。
入住市人民政府提供的廉租房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与珠海市住房委员会或珠海市公产房管理中心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缴费记录、发票办理。
多个业主合资购买一套商品住宅的,只允许一个家庭户迁入。购买二手转让房或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必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
(五)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的,只有户主、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关系的户口可申请随迁。其他亲属关系的户口不能随迁,由该户户主动员其迁往实际居住生活地后,才允许办理上述人员户口迁移手续。其他亲属关系人员没有立户条件或投靠直系亲属且户口不能迁入单位集体户的,户口应迁往社区集体户内。
地址:平沙镇新路118号
联系电话:0756-7758476
交通指引:平沙镇新路118号
拱北派出所: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星期三中午不休息)。
地址: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联系电话:0756-8644602
交通指引:香洲区拱北夏湾路108号
吉大派出所:
(六)户口原在单位集体户现已失业或立户住宅已转让给他人,既不能入单位集体户,又无条件重新建立家庭户的人员,在我市农村有固定住房的,经居(村)委会同意后,可凭《房地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申请户口迁移,派出所调查核实后可当场办理。
(七)符合《珠海市社区居委会集体户管理办法》(珠公发[2003]329号)规定的,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到社区居委会申请,经社区居委会和派出所查实后,由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原件/复印件:复印件
份数:1份
纸质/电子文件:纸质文件
需原件备查
四、表格下载
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空白).doc
市内户口迁移申请表(样表).doc
五、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到窗口申请)
2.预受理(无)
3.受理(窗口核查、收取申请材料)
4.审批(窗口当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