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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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专业工程特点 (1)

1)工程概况 (2)

2)编制依据 (3)

2 监理工程流程 (4)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5)

4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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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专业工程特点

1)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济南恒大龙奥御苑首期14-19#楼、21、23、25、27#楼工程监理。

2项目位置:济南市历下区海尔全运村以南,锦屏家园以东。

3工程规模:平方米。

4计划工期:913日历天。

吊篮是悬挂机构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用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立于上下运行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按驱动方式分为手动,气动和电动三种型式。

1、吊篮高处作业特点

吊篮是高层建筑施工中普遍使用的脚手架型式,也是高层建筑进行维修保养的常用设

备。

吊篮主要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作业。

吊篮一般均在30 米以上的的高处施工作业使用均为特级高处作业,危险性比较严重

因此施工作业时,安全监理工作很重要。

吊篮主要由吊架、吊篮、支承设施、吊索及升降设备等组成。

在高层建筑设计时 应考虑吊篮在屋面的安装位置和增加的屋面荷载。

建筑物和构筑物在建造施工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建筑物楼面支承处安全

锚固环等设置和承受吊篮的全部重量。

2)编制依据

(1)《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57-1992

(3)《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GTJ08-2053-2008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6)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及设计变更

(7)省、市质监站、建管局的有关文件规定

(8)“施工组织设计”和各种技术交底及甲乙方合同中定的质量标准

2 监理工程流程

吊篮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分为,吊篮组装前,安装组装过程和操作

运行维护过程的监理控制

3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施工方案

1、必须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有产品合格证书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等有关资料,符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2、在施工吊篮安装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报审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经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方可用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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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吊篮的设计计算:

(1)吊篮及悬挑臂应进行强度、刚度和稳定性验算,抗倾覆系数比值≥2、提升机构按容许应力法计算,其安全系数:钢丝绳K=10,手板葫芦K ≥2 (按材料屈服强度值)。

(2)施工方案中必须对阳台及建筑物转角处等特殊部位的悬挑臂、吊篮设置予以详细说明,并绘制施工详图。

制作组装

1、吊篮配重臂与悬挑臂长度宜大于2:1,悬挑部分应该保证吊篮能沿建筑物垂直上下,并与建筑物外立面保持150-200mm的距,挑梁必须与建筑结构连接牢靠,采用压重时,应该确认配重的质量,并有固定措施,防止产生位移;

2、吊篮平台可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不允许使用钢管扣件连接方法组成。吊篮平台组装后,应经2倍的均布额定荷载试压(不少

于4h )确认,并标明允许载重量。吊篮平台的宽度~1m,长度不宜超过6m。

3、吊篮提升机应符合JG/T5033—93 《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的规定。当采用老型手板葫芦时,按照《HSS 钢丝绳手板葫芦》的规定,应将承载能力降为额定荷载的1/3。提升机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说明书,在投入使用前应逐台进行动作检验,并按批量做荷载试验。

安全装置

1、保险卡(闭锁装置)

手板葫芦应装设保险卡,防止吊篮平台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发生自动下滑事故。

2、安全锁

①吊篮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各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钢丝绳相同型号的保险绳(直径≥ ),每根保险绳上安装安全锁。

②安全锁应能使吊篮平台在下滑速度大于25m/min时动作,并在下滑距离100mm 以内停住。

3、行程限位器

当使用电动提升机时,应在吊篮台上下两个方向装上行程限位器,对其上下运行位置、距离进行限定。

4、制动器

电动提升机构一般应配两套独立的制动器,每套均可使带有额定荷载125%的吊篮平台停住。

5、保险措施

①吊篮升降必须使用独立保险绳,承重钢丝绳实际直径不得小于6mm,钢丝绳与悬挑梁连接应有防止钢丝绳受剪措施;

②钢丝绳应与吊篮平台连接应使用卡环,当使用吊钩时,应有防止钢丝绳脱出的保险措施;

③在吊篮内作业人员应配安全带,不应将安全带系挂在提升钢丝绳上,防止提升绳断开。

升降操作

1. 吊篮升降作业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专门负责,并相对固定,如

有人员变动必须重新培训熟悉作业环境。

2. 吊篮升降作业时,非升降操作人员不得停留在吊篮内;在吊篮

升降到位固定之前,其他作业人员不准进入吊篮内。

3. 单片吊篮升降(不多于两个吊点)时,可采用手动葫芦,两个

协调动作控制防止倾斜;当多片吊篮同时升降(吊点在两个以上)时,必须采用电动葫芦,并有控制同步升降的装置,使吊篮同步升降不发生过大变形(同步平差不应超过5cm )。

4. 吊篮在建筑物滑动时应设防护墙轮。升降过程中不得碰撞建筑

物,临近阳台、洞口等部位,可设专人推动吊篮,升降到位后吊篮必须与建筑物拉牢固定。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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