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合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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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XXX消防工程施工

工程名称: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XXXXXXX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在甲乙双方自愿以及完全清楚、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东莞市有关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施工合同。

1.定义

1.1.甲方:

乙方:

1.2.监理单位:

1.3.本工程:消防工程

1.4.本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

1.5.合同价款: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

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6.图纸:由甲方提供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7.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

电子邮件)。

1.8.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

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

2.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

2.1.构成合同的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

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

1)合同履行中,甲方乙方有关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

2)本工程合同;

3)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4)图纸和(或)样板;

2.2.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2.1.本合同文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

2.2.2.本工程施工及验收依据的规范和国家标准:国家、地方及行业规范、标准。2.2.

3.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甲方向乙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

2.2.4.双方各自购买自己所需的标准、规范。

2.3.图纸

2.3.1.甲方于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套(含做竣工图所用图纸四套)。并要求乙方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甲方、监理有关人员查阅。

2.3.2.如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乙方应于开工之前向甲方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所需的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甲方在整个工期内应向乙方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甲方进行提示。

2.3.3.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2.3.4.乙方负责设计或完善的,以上图纸条款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3.5.乙方保证只将图纸用于本合同履行,乙方不得将图纸的任何部分泄漏给其它无关的第三方。

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3.1.工程概况:

3.2 工程名称:

3.3 工程地点:

3.4 工程内容:本工程范围为XXXXXXX消防工程,具体包括: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及通风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含设计)、应急照明集中智能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控制室设备系统、防火卷帘及与消防系统相关的楼板、墙洞、暗装箱体洞口的预留、复核、封堵、配合土建单位进行跟踪及与其他施工单位交界点配合等(不包含消防及土建施工图审图、控制柜的电源线、防火门安装、各类风机、水泵、水箱基础施工以及消防配合二次装修工程量);负责整个消防系统深化设计工作,按照施工图纸、国家相关法规与规范、规程完成消防系统的安装、调试、报建、验收、资料编制整理等一切与消防有关的工作。具体施工内容及特征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5 乙方充分理解并承诺负责承包项目的消防工程的总承包管理、负责对本工程内

与消防验收有关部分的施工(含设备、材料)进行协调并提出施工要求、负责根据国家和当地主管单位的要求对设计(包括设计院的设计图纸)进行审查、负责本项目范围内东莞市消防局要求的所有报批验收(包括建筑防火及消防设施),不再额外收取本条承包范围内有关的任何费用(甲方另分包除外)。

4.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

4.1 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含税。

4.1.1.合同价款中包验收所需费用,结算不作任何调整。

4.2.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依据:

4.2.1.合同价款是按图总价包干。如发生变更、签证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4.2.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对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并充分理解,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总价已按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施工措施、管理、利润、税金,总包配合费(工程总价的2%含水电费)等完成工程的一切费用,保证单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乙方负责。

4.2.3.如图纸没发生变化,无论清单内容是否有遗漏、工程量是否有误差,总价将不

会调整。

4.2.4.如果图纸中没有或不详细的,而清单中有说明的,则以清单为准,视为总价已

考虑该部分内容。

4.2.

5.以上两点互为补充,实际施工范围如与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有变化,则按变更

处理。

4.2.6.新增项目中有适用清单价格的单价按投标文件的单价下浮作为新增项目的单价

1*100%-(定标价/投标价)*100%= 下浮率%作为新增项目的单价。

4.2.7.以上合同总价已综合考虑了图纸必要的优化、施工、验收合格等所有为完成该

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另外计算费用,且总承包人不得籍此向业主提出额外的费用和工期的补偿。

4.2.8.本工程合同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会因人工、设备、材料变化而调整。

4.2.9.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

内,由乙方向税收等部门缴纳。

4.3.合同价款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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