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收益权出售合同6篇
收益权出售合同6篇篇1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特定资产收益权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及目的鉴于甲方拥有特定资产,并有权处置其收益权,为筹集资金和实现收益最大化,甲方同意将其特定资产收益权出售给乙方。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益,规范双方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
1. 甲方将其拥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收益权”)出售给乙方,乙方支付相应对价。
2. 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该特定资产产生的利润、分红、租金等一切形式的收益。
3. 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收益权不存在权属纠纷、质押、冻结等情况,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三、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1. 交易对价:人民币______元。
2. 支付方式: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将全部交易对价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四、收益权转让事项1. 甲方应办理相关收益权转让手续,确保乙方获得收益权的合法所有权。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完成收益权转让的登记手续,并将相关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3. 甲方应保证乙方在行使收益权时,不受第三方追索、干涉或主张权利。
五、风险承担1. 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收益权不存在潜在风险,如因甲方隐瞒事实导致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2. 乙方在购买收益权后,应自行承担相关风险,甲方不承担乙方行使收益权过程中的风险。
六、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所出售的收益权合法、有效,并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关收益。
2. 乙方应按时支付交易对价,并合法行使收益权。
3. 甲乙双方应互相协助,共同办理收益权转让手续。
4. 甲乙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合同内容。
七、违约责任1. 甲方如未按约定办理收益权转让手续或隐瞒事实,导致乙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乙方如未按约定支付交易对价,应按未支付金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标准协议的性质认定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引言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是一种常见的金融交易合同,涉及资产转让和回购的相关条款。
本文旨在探讨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并分析其法律意义和相关法律规定。
什么是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是指一方(转让人)与另一方(受让人)之间就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进行转让和回购的协议。
其基本原理是转让人将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并在一定时间后回购该收益权。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一直是法律界和学术界争论的焦点。
有的人认为它是一种融资工具,而有些人则认为它属于担保性质的合同。
融资工具的性质支持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属于融资工具性质的观点认为,该协议是一种通过借贷资产收益权来获取资金的方式。
在这种观点下,转让人可以将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从而获得资金。
而在约定的回购期限结束后,转让人则可以用回购款项将资产收益权收回。
担保性质的观点另一种观点认为,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属于一种担保性质的合同。
在这种观点下,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的协议实质上是一种担保交易,转让人通过将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受让人来履行担保义务。
当转让人违约时,受让人可以通过资产收益权回购的方式来获得债权的清偿。
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规定并不明确。
在《合同法》中,并未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进行特别规定,而是根据其性质归属于合同约定的原则。
此外,相关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提出了一些要求和限制。
例如,要求资产转让方和受让方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要求交易的履行必须符合合规要求等。
总结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
不同的观点认为其性质可能是融资工具或担保性质的合同。
在法律上,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未得到明确的法律规定,而是根据其性质归属于合同约定的原则。
信托计划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模版
XX信托有限公司与【】之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合同编号:【】二〇X【】年目录第一条定义 (2)第二条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的确认 (4)第三条转让标的 (4)第四条转让价款总额及使用 (4)第五条转让价款的支付 (5)第六条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交割 (7)第七条文件资料的提交 (8)第八条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 (8)第九条回购价款的金额及其支付 (9)第十条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回购交割 (10)第十一条税费承担 (10)第十二条甲方的承诺和保证 (11)第十三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4)第十四条担保措施 (14)第十五条通知 (15)第十六条保密 (15)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6)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16)第十九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8)第二十条强制执行公证 (18)第二十一条合同生效、变更及解除 (19)第二十二条权利保留 (20)第二十三条其他事项 (20)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甲方:住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传真: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XX如甲方为自然人,请在此处列明甲方的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赴台证等,以及证件号码。
】乙方:XX信托有限公司住所:X邮政编码:X法定代表人:X传真:联系人:电话:电子邮件: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1、甲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本合同签署时,甲方合法享有【】项目(以下简称“特定资产”)的资产收益权(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
2、乙方系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信托公司。
3、现甲方拟将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作为“【】信托计划”(以下称“信托”或“本信托”)项下的受托人,拟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以信托项下募集的信托资金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
4、乙方受让特定资产收益权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并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回购价款。
现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平等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第一条合同双方甲方(全称):_________(下称“甲方”)乙方(全称):_________(下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基础上,就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的收益权转让与回购达成一致,特此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合同标的1. 本合同涉及的标的是甲方拥有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项目的收益权,具体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2. 甲方同意将上述收益权转让给乙方,而乙方则同意接受。
第三条转让及回购的具体条款1. 收益权转让- 甲方同意以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将收益权转让给乙方。
- 乙方需在签署合约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
-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法律文件交给乙方。
2. 收益权回购- 在收益权转让后的_______个月内,甲方有权以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回购该收益权。
- 若甲方决定行使回购权,乙方需在收到通知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返还相关法律文件。
第四条工作/产品质量1. 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收益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任何权利争议或法律问题。
2. 乙方在使用该收益权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确保使用的合法性。
第五条合同期限1.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直到甲方行使回购权或双方协商一致终止为止。
2. 合同期满后,若双方无异议,合同将自动延续,除非有书面通知终止。
第六条付款方式1.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乙方需在签署合同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款。
3. 甲方在收到款项后要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转让收益权;- 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料,确保收益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转让款;- 合法合理地使用收益权,不得转让或抵押。
(完整版)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合同编号:转让方: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月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转让方(回购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幼林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邮政编码:330038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鉴于: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批准并有效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信托计划”)。
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转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本信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1.1转让标的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享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
1.2本条第1.1款所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收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本身所产生的收入;(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未来新增建筑物所产生的收入;(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而获得任何赔偿、补偿等;(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及特定资产的派生权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
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某项资产的收益权,并希望将其转让给乙方,同时保留回购的权利,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收益权的转让及回购事宜达成如下合同:第一条定义1.1 收益权:指甲方对某项资产所产生的收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2 转让:指甲方将收益权转移给乙方的行为。
1.3 回购:指甲方在约定条件下,将已转让的收益权重新购买回的行为。
第二条转让标的2.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某项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乙方。
2.2 该项资产的详细情况如下:[具体描述资产的性质、数量、价值等]。
第三条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3.1 双方同意,收益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具体金额]。
3.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日期]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价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四条转让的效力4.1 自乙方支付转让价款之日起,甲方对收益权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至乙方。
4.2 乙方自转让之日起享有该收益权所产生的全部收益。
第五条回购条款5.1 甲方有权在[具体时间或条件]内,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回购已转让的收益权。
5.2 回购价格为[具体金额或计算方式]。
5.3 甲方行使回购权时,应提前[具体时间]书面通知乙方。
第六条违约责任6.1 如乙方未能按时支付转让价款,应按照未支付金额的[具体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 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回购收益权,应按照未回购收益权价值的[具体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解决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024版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与回购协议样本
2024版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与回购协议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出让与回购协议1.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1 股权1.1.2 股权收益权1.1.3 出让1.1.4 回购1.2 股权出让1.2.1 股权出让的条件1.2.2 股权出让的数量1.2.3 股权出让的价格1.3 股权收益权出让1.3.1 股权收益权出让的条件1.3.2 股权收益权出让的数量1.3.3 股权收益权出让的价格1.4 股权回购1.4.1 股权回购的条件1.4.2 股权回购的数量1.4.3 股权回购的价格1.5 股权出让与回购的支付方式1.5.1 支付方式1.5.2 支付时间1.5.3 支付地点1.6 股权出让与回购的交割1.6.1 交割时间1.6.2 交割地点1.6.3 交割方式1.7 股权出让与回购的违约责任 1.7.1 违约的情形1.7.2 违约的赔偿1.8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8.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1.8.2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 1.9 争议解决1.9.1 争议解决的方式1.9.2 争议解决的地点1.9.3 争议解决的时效1.10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 1.10.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0.2 合同的修改1.10.3 合同的解除1.11 保密条款1.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1.2 保密信息的披露1.11.3 保密信息的保护1.12 合同的适用法律1.12.1 适用法律的确定1.12.2 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1.13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1.13.1 合同的签署1.13.2 合同的备案1.14 附件1.14.1 附件的定义与范围1.14.2 附件的效力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股权指甲方持有的,依据中国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拥有所有权和收益权的全部或部分股份。
1.2 股权收益权指甲方依据其持有的股权,享有公司分配利润、红利的权利。
1.3 出让指甲方依法将其持有的股权或股权收益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
定向资产计划受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编号: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电话:传真:乙方:**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电话:传真:鉴于:1.XX证券公司(以下简称“XX证券”)发起设立了“XX证券-XX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管理计划”、“资产计划”、“本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根据甲方与XX证券公司(管理人)、XX银行(托管人)签署的编号为XX的《XX证券-XX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甲方以其合法拥有或其合法管理并有权处分的资金拥有本管理计划项下第期受益权。
2.甲方拟向乙方转让本管理计划项下第期受益权,乙方同意以自有资金受让该受益权,甲方同意于约定日无条件回购上述受益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拟向乙方转让其依据前述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享有的全部第期受益权(以下简称“标的受益权”或“受益权”),该受益权对应的委托资金为人民币(大写)(具体要素见附件清单)。
第二条甲方同意将标的受益权按照人民币(大写)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的转让价格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在[ ]年[ ]月[ ]日(以下简称转让日)将本协议项下标的受益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账户名:账号:开户行:大额支付号:乙方一次性支付受益权转让价款之日为受益权转让日。
自转让日起,乙方根据本协议和《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享有标的受益权对应的利益。
转让日前,标的受益权项下已经分配完毕的利益不属于乙方,但甲方在持有标的受益权期间享有的尚未分配收益属于乙方。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转让标的受益权,有权向乙方收取投资顾问费,投资顾问费费率为%,投资顾问费计算公式为:投资顾问费=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投资顾问费率。
乙方应在年月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投资顾问费。
甲方收取投资顾问费的指定账户如下:户名:账号:开户行:支付系统行号:第四条在乙方受让标的受益权的同时,甲方享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委托人权利全部转移给乙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或授权,甲方不得行使《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委托人的任何权利,不得与券商签署《定向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不得变更受益人或处分受益人的标的受益权,不得终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第五条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回购资产计划受益权:(1)证券公司根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宣布资产计划提前到期;(2)《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基础资产发生风险;(2)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陈述与保证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甲方义务和责任;(3)乙方有证据认为发生足以影响甲方履行购买证券公司资产计划受益权义务的情形;(4)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监管规定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持有证券公司资产计划受益权不符合规定;(5)其他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或情形。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范本文)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1. 引言本文旨在探讨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问题。
在金融市场中,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得到广泛应用。
了解该协议的性质对于参与该交易的各方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该协议的性质进行认定,并分析其特点和应注意的问题。
2.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概述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是一种通过转让资产收益权和回购协议进行资金流动的交易模式。
该协议的基本流程如下:1.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甲方将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乙方;2.乙方向甲方支付对应的转让价款;3.在协议约定的回购期限到期时,甲方将回购转让的资产收益权,并支付回购价款给乙方。
3.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3.1 金融工具的性质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是一种金融工具,其性质在法律上仍存在争议。
有学者认为该协议应归类为债权类金融工具,主要依据是其具备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关系。
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该协议应被视为买卖类金融工具,因为其涉及资产和资金的交换。
3.2 国内法律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规定在中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法律法规。
然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该协议应被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民间借贷合同。
同时,根据《担保法》的规定,该协议也可以作为一种合法的担保方式。
3.3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特点1.灵活性:该协议的转让和回购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进行灵活约定。
2.高效性:该协议可以快速进行资金流动,提供快速的资金周转渠道。
3.风险管理:通过协议约定的回购条款,可以有效管理资产收益权的风险。
4.资本运作:该协议可以帮助投资者实现资本的最大价值,同时为项目方提供融资渠道。
3.4 应注意的问题1.风险评估:在转让资产收益权之前,应对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进行全面评估,以降低投资风险。
2.权益保障:各方应明确约定相关权益、义务和责任,并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规定。
2024版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与回购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2024版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与回购合同样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2024版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与回购合同样本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甲方(出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回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持有特定股权,愿意将其股权收益权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在约定条件下回购该股权收益权。
双方为明确各自权利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履行,特订立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签订。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特定股权:指甲方持有的,本合同附件一所列明的股权。
(2)股权收益权:指甲方因持有特定股权而享有的分红、转让、赠与、继承等权益。
(3)回购: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回购价款,购买甲方出让的股权收益权。
3.2 关键词解释(1)出让:指甲方将其持有的特定股权收益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转让给乙方。
(2)回购价款:指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购买特定股权收益权的款项。
(3)合同履行期限:指本合同约定的,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时间。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回购价款。
(2)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将特定股权收益权出让给乙方。
收益权转让回购协议
收益权转让回购协议1. 引言本协议由甲方(收益权持有方)与乙方(回购方)共同订立,旨在规范收益权的转让和回购事宜,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在签署协议之日起即生效。
2. 定义•收益权:指甲方拥有的某项权益所产生的回报或收益。
•转让方:指甲方将收益权转让给乙方的一方。
•受让方:指乙方从转让方处获得的收益权。
•回购方:指乙方在一定时间内有权要求转让方回购收益权的一方。
3. 转让条件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收益权以以下条件转让给乙方: - 转让价格:双方经协商一致后确定转让价格,交易款项应当在协议签署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 收益权描述:详细描述转让的收益权以及相关权益、收益的计算方式等。
- 转让手续:甲方应提供转让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保证其拥有合法的收益权。
- 税务责任:甲方应承担因转让所产生的任何税务责任。
4. 转让的权利和义务4.1 转让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方有权按照约定收取转让价格,并在收取后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回购收益权。
•转让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转让方应按时履行回购义务,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4.2 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有权按照约定获得转让方转让的收益权,并享有相应的收益权益。
•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按约定回购收益权。
•受让方应按时支付转让价格,并承担由未支付款项引起的违约责任。
5. 收益权回购5.1 回购条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以下条件回购收益权: - 回购价格:回购价格应按照初次转让价格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双方应在协议签署日前确定并约定。
- 回购时间:乙方有权在约定的回购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回购要求。
- 回购手续:甲方应提供回购所需的所有文件和证明材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回购价格。
5.2 回购限制•甲方应确保其有能力在约定时间内履行回购义务,否则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若回购价格在约定回购时间内未支付,甲方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信托计划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模版
信托计划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模版前言信托计划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模版(下称“合同模版”)是在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业机构的支持下编制的。
在上述机构的大力支持下,该合同模版旨在规范信托计划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的相关业务,弘扬信托、资管行业规范、透明、合法、安全的发展理念,促进行业健康和长远发展。
本合同模版可供当事人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参考、借鉴,具体合同条款内容应根据不同的业务需求进行调整、修改。
基本条款一、甲方本合同模版中,甲方是指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信托公司,或者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的信托计划受益人。
甲方应当具备相关的法律资格和丰富的经验作为承诺人,确保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供此次转让的相关资产收益权。
二、乙方本合同模板中的乙方可以是金融机构、企业、个人等法人、非法人主体。
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具有为甲方提供资金的能力和资金来源。
乙方须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晓甲方所转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的相关信息、风险提示、适当性评估等内容。
三、特定资产收益权本合同模板中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是指信托计划的特定资产产生的收益权。
该特定资产是经过相关机构充分审核和评估,经过特定融资方式进行融资,并由甲方或其他人按照协议所约定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营的。
该特定资产收益权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且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获取。
四、转让及回购甲方应出具特定资产收益权和资产转让记录,并保证提供的特定资产收益权无任何抵押、担保或者查封、冻结等问题,可以完整板报,自愿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融资。
在特定资产收益权到期或者提前乙方要求回购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格向乙方回购特定资产收益权。
甲方应在特定资产收益权到期日前5个工作日以上通知乙方有关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情况。
五、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格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确定本合同所述的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格。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
资产收益权转让协议一、甲方与乙方二、背景根据甲方与乙方的协商及双方的需求,甲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乙方,并乙方同意接受该转让。
三、转让事项1.转让人同意将其所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收益权,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股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等,转让给受让人。
2.转让人保证其所持有的特定资产的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担保、质押、保留、限制或处分。
若确有存在,转让人应当在转让前及时告知乙方并作出合理解决方案。
3.转让人应向受让人提供在合同成立之前一年内的特定资产收益情况、相关的权益与义务、法律法规等相关材料,以便受让人对转让事项进行全面了解。
四、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1.转让人同意将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约定为【转让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2.转让价款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约定时间】内支付给转让人。
支付方式为【支付方式】。
五、保密义务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后,应对所涉及的商业秘密、财务信息等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六、违约责任1.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为【约定金额】(大写)人民币。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的违约情况,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七、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八、其他事项1.本协议一经签署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解释均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份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份数】份,自双方签署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乙方(签名):日期:日期:。
特定资产转让合同范本
特定资产转让合同范本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将其拥有的特定资产转让给乙方,并且乙方愿意受让该等资产,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资产转让1.1 转让资产: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_______(地点)的_______(资产名称)转让给乙方,该资产的具体描述如下:(在此描述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名称、型号、数量、质量、技术规格等)1.2 资产转让价格:甲乙双方同意,上述资产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
第二条资产交付2.1 交付时间: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转让资产交付给乙方。
2.2 交付方式:甲方应将转让资产交付至乙方指定的地点,并由乙方签收确认。
第三条付款方式3.1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
3.2 付款方式: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信息如下:(在此填写甲方银行账户信息)第四条权利与义务4.1 甲方保证其对转让资产享有合法所有权,且转让资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4.2 甲方应保证转让资产的质量、性能、规格等与合同描述相符,且不存在任何瑕疵。
4.3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
4.4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办理资产转让所需的相关手续。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资产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5.3 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2024年特定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担保合同
2024年特定信托受益权转让与回购担保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转让与回购担保的概述1.1 转让的定义与范围1.2 回购担保的定义与范围1.3 转让与回购担保的基本原则第二条转让方的权利与义务2.1 转让方的权利2.2 转让方的义务第三条受让方的权利与义务3.1 受让方的权利3.2 受让方的义务第四条回购担保的条件与程序4.1 回购担保的条件4.2 回购担保的程序第五条转让价格与支付方式5.1 转让价格的确定5.2 支付方式与期限第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6.1 合同的生效条件6.2 合同的变更条件6.3 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7.1 协商解决7.2 调解解决7.3 仲裁解决7.4 法律途径解决第八条合同的履行地点、期限和方式8.1 履行地点8.2 履行期限8.3 履行方式第九条合同的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与范围9.2 保密义务与期限第十条不可抗力10.1 不可抗力的定义与范围10.2 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转让方的违约责任11.2 受让方的违约责任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12.1 解除合同的条件12.2 解除合同的程序第十三条税收条款13.1 税收的计算与支付13.2 税收的责任主体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附加条款14.2 补充协议14.3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4.4 合同的修改与替换14.5 合同的签署与备案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转让与回购担保的概述1.1 转让的定义与范围转让是指转让方将其在特定信托中的受益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受让方的行为。
转让的范围包括信托财产的收益权、分配权、知情权等相关权利。
1.2 回购担保的定义与范围回购担保是指转让方在约定的条件下,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按原转让价格或约定的价格回购受让方所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回购担保的范围包括转让方对受让方的回购承诺及相关义务。
1.3 转让与回购担保的基本原则转让与回购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原则,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3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引言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交易工具,其性质一直备受关注。
在法律领域,对于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一直存在争议。
本文将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进行分析和评估,探讨其在法律上的具体归类。
1. 什么是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代表了一种交易结构,通过转让资产的收益权并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回购这些收益权。
在该协议中,转让方将资产的收益权转让给回购方,并在约定期限后以约定价格回购这些收益权。
2.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法律性质认定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法律性质认定一直备受争议。
不同的学者和法律实践者对其性质归类存在不同观点。
下面将介绍几种主要的观点:2.1 投资合同观点根据投资合同观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应被视为一种投资合同。
这种观点认为,该协议涉及到资产的转让和回购,是一种投资交易。
2.2 货币信托观点根据货币信托观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应被视为一种货币信托。
这种观点认为,该协议的本质是一种从转让方到回购方的资产信托。
2.3 借贷合同观点根据借贷合同观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应被视为一种借贷合同。
这种观点认为,回购方提供资金给转让方,转让方将资产收益权作为抵押物,类似于借贷关系。
2.4 综合观点综合观点认为,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不应被单一地归类为某一种合同类型,而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包括双方意图、交易结构和合同条款等因素。
3. 对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性质的影响对于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性质的认定,不仅影响着合同的法律效力,还可能产生几方面的影响:3.1 合同解释和争议解决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将直接影响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
不同的法律性质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条款和法律原则。
3.2 法律监管和监督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将决定其是否受到特定的法律监管和监督。
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
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合同编号:xx协同xx资产收益权转让方(甲方):xx市xx文化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xxx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庞迅传真:电话:资产收益权受让方(乙方):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邮政编码:负责人:传真:电话:鉴于甲方建设xx-民国文化旅游项目和xx-商埠文化旅游项目、xx-古渡文化旅游项目需要,甲方为获得资金,向乙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资产收益权,乙方同意以募集资金受让甲方持有的资产收益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定义资产:指甲方合法持有的,不存在任何未书面告知乙方的瑕疵或负担,并非公益设施、禁止流通与转让的以下资产(详细清单附后):金额为人民币1,250,000,000元的其他应收款。
资产收益权:指本合同项下资产的所有收益权(以下简称“资产收益权”)。
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资产在任何情形下的全部卖出收入、本合同项下资产形成的派生收入、本合同项下资产所派生股权取得的股息、红利及其在任何情形下的卖出收入等。
募集资金:xxxx文化旅游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募集的全部或部分资金。
交割日:指资产收益权按本合同约定转让给乙方的当日,即乙方将资产收益权首笔转让价款向甲方发放之日。
发放:指乙方将资产收益权转让价款支付至本合同约定账户的行为。
转让价款:甲方转让资产收益权取得的资金,亦即乙方受让资产收益权发放的募集资金。
回购价款:甲方为重新取得其先前转让给乙方的资产收益权,支付给乙方的资金。
投资期限:指自交割日起计算,至最后一笔回购价款支付完毕的期间。
乙方债权:乙方要求甲方履行本合同项下资产收益权所有回购义务、支付所有回购价款的权利。
第一条资产收益权转让、回购约定甲方承诺:1.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已经充分考虑和尊重与资产相关的有关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且并未损害任何其他利益方的权益。
2.甲方承诺向乙方转让的资产收益权为其合法所有的和可转让的权利。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2024精)
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1. 背景介绍2. 法律认定2.1 资产收益权转让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
转让方通过协议将其持有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相应的转让费用。
这种转让行为涉及到资产所有权的变动,符合资产转让的基本特征。
2.2 回购义务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中,受让方往往有权要求转让方在一定时限内以约定价格回购所转让的资产。
回购义务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存在使得受让方在将来能够获得更高的回报。
回购义务进一步确认了协议是一种资产转让和再买回的安排。
2.3 经济实质在判断协议性质时,需要对其经济实质进行综合考量。
如果协议的实质是一种借贷行为,即转让方以资产收益权为抵押,向受让方提供了资金,那么就应当按照借贷合同进行规范。
但是如果协议的实质是一种资产转让行为,那么就应当按照资产转让合同进行规范。
3. 实践及司法解释在实践中,法院对于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认定并不一致。
有的法院倾向于将其视为一种借款合同,而有的法院则认定其为一种资产转让合同。
在司法解释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百四十八条对于类似协议的性质认定进行了规范,要求综合考虑合同的全面情况,并从协议的实质出发进行判断。
4. 风险及约束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在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一方面,由于协议的性质不明确,可能导致协议无效或者权益受损。
另一方面,由于协议涉及较高的资金规模和较长的期限,协议一方的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也会影响协议的履约能力。
5. 结论对于独家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的性质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合同的实质内容、回购义务和协议的经济实质。
在实践中,司法解释对于协议的认定提供了一定的指导。
然而,协议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依然存在,协议双方需要谨慎评估和妥善约束,确保自身权益的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合同编号:转让方: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月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转让方(回购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受让方: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幼林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1号中航广场24/25层邮政编码:330038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鉴于:1.转让方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受让方系经有权机构批准并有效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拟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信托计划”)。
2.转让方拟向受让方转让其合法持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受让方同意受让转让方转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3.转让方同意,本合同(即《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与回购合同》(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或条件成就后,以约定的价格回购该特定资产收益权。
基于此,现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就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上下文另有说明,本合同中的词语和定义与本信托/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中使用的词语和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第1条转让标的1.1转让标的为:本合同签署之日转让方合法享有的位于市路号、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
1.2本条第1.1款所述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收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本身所产生的收入;(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任何情形下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特定资产未来新增建筑物所产生的收入;(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司法机关的裁决、政府机关的规定,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而获得任何赔偿、补偿等;(4)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转让方基于特定资产及特定资产的派生权益而产生的其他任何现金收入、财产性收益。
第2条转让价款本合同特定资产收益权的转让价款为元(RMB ),具体的转让价款总额以本信托/信托计划实际募集的信托资金数额扣除前端费用后(如有)的数额为准。
第3条转让价款的支付3.1受让方支付转让价款的前提条件当且仅当下列各前提条件全部持续满足时,受让方才有义务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1)转让方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同意转让方将其所享有的特定资产未来【】年的收益权转让给受让方,并出具同意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一系列交易文件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2)转让方已向受让方提交受让方要求其提交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合法持有特定资产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凭证正本复印件;转让方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最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等);(3)本信托/信托计划已成立生效;(4)转让方的财务状况未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从而给本合同项下的交易带来严重不利影响;(5)本合同及《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已签署且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及强制执行公证手续已办理完毕;(6)转让方没有发生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的任一违约事项,且不存在任何可能对受让方在本合同或《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项下的权利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形;(7)本信托计划/信托项下的所有其它担保合同已生效,担保合同约定的各项登记手续均已办妥;(8);(9);(10)转让方、受让方双方约定的其他支付转让价款的前提条件。
3.2转让价款的支付本合同第3.1款规定的前提条件全部满足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本合同第2条约定的转让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的如下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第4条特定资产收益权的管理4.1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按本合同第3.2款的规定全额划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即视为转让标的交割完成,基于特定资产产生的相关的现金及其它收益归属于受让方设立的“中航信托·天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单一资金信托”的信托财产,转让方应将该等收入自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划入信托财产专用账户。
4.2本合同项下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后,基于特定资产所产生的收益即归属于受让方,转让方应以保护双方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谨慎管理特定资产。
在转让方(回购方)支付完毕特定资产收益权全部回购价款后,上述收益一并归转让方(回购方)所有。
4.3转让方应当按季度向受让方提供有关的财务报表,并按季度向受让方报告特定资产工程进度、租售进度、价值波动状况。
4.4转让方在发生重大事项,包括对外负债、担保、转股、改组、合并、分立、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特定资产发生争议、被宣告破产、停业、解散等任何影响受让方特定资产收益权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受让方。
、4.5。
4.6。
4.7。
4.8。
第5条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5.1约定回购日(1)转让方应于信托计划成立/信托生效之日起满个月之日的前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回购任务,从受让方处回购在本合同项下转让的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
但如果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第5.3款第(3)项的约定按期支付当期回购价款或有重大违约行为,受让方可自主决定约定回购日,即受让方可宣布任一日期为约定回购日:(2)转让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受让方有权要求转让方提前回购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受让方发出的书面通知送达转让方之日为回购日:1)转让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和保证虚假或不真实;2)受让方有证据认为发生足以影响转让方履行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义务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发生重大未履行的债务等情形;3)转让方违反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义务。
5.2实际回购日(1)本合同所指实际回购日,是指转让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额划入受让方指定帐户之日。
(2)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在约定回购日之前履行溢价回购义务。
5.3回购价款及支付(1)转让方应按照本合同第5.4款约定的溢价率,溢价回购受让方受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2)转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的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总额的计算公式:特定资产收益权回购价款总额=转让价款×[1+本合同第 5.4款约定的溢价率【】%/年×本信托/信托计划的实际存续天数÷365天]-R。
其中R为截至回购日信托财产专户收到的特定资产收益现金收入(如有)。
(3)转让方应在每(□自然季度/□半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信托年度)未月的第20日(以下简称“结算日”)向受让方支付回购价款,每(□自然季度/□半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信托年度)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转让价款×本合同第5.4款约定的溢价率×本信托/信托计划在该(□自然季度/□半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信托年度)的实际存续天数÷365天”。
并在实际回购日向受让方支付剩余回购价款,剩余回购价款=回购价款总额-已支付的回购价款。
(4)如遇回购价款结算日为法定节假日,则相应的回购溢价款仍计算至结算日的当日,但回购价款的支付日顺延至结算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4溢价率(1)如果转让方按照本合同第5.3款第(3)项的约定如期全额支付了该(□自然季度/□半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信托年度)回购价款,并且在约定回购日全额支付了剩余回购价款,则溢价率为【】%/年。
(2)如果转让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5.3款第(3)项的约定如期足额支付该(□自然季度/□半个会计年度/□会计年度/□信托年度)回购价款或者没有在约定回购日全额支付剩余回购价款,则转让方仍负有向受让方溢价回购应收账款的义务,且溢价率变更为【】%/年,该变更具有溯及效力,转让方应补交溢价率调高之前各期的回购价款与调高后回购价款之间的差额,该差额全部补交完毕之前不视为转让方支付当期应支付的回购价款,转让方总共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转让价款×【】%×本信托/信托计划实际存续期间的天数/360;信托实际存续期间的天数少于信托预计存续天数(以信托合同约定的为准)的,按信托预计存续天数计算。
”5.5转让方应将回购价款划付至受让方为本信托/信托计划开立的如下信托财产专户(以下简称“保管行”):开户行:户名:账号:5.6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回购价款之日,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至转让方,受让方不再拥有本合同项下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第6条担保6.1保证。
【】作为保证人,为转让方在本合同项下支付回购价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具体保证担保事项以受让方与保证人签署的编号为【】《保证合同》为准。
6.2抵押。
【】作为抵押人,为转让方在本合同项下支付回购价款义务提供抵押担保,【】应将本合同附件1《抵押物清单》所列的抵押物抵押给受让方。
具体抵押担保事项以抵押人与受让方签署的编号为【】《抵押合同》为准。
6.3质押。
【】作为出质人,对转让方在本合同项下支付回购价款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出质人应将本合同附件2《质物清单》所列的质物质押给受让方。
具体质押担保事项以出质人与受让方签署的编号为【】《质押合同》为准。
6.4其他。
6.5如发生任何使受让方认为前述任何担保措施将受到不利影响的情形,受让方有权利要求转让方消除该等不利情形或补充提供令受让方满意的其他担保措施。
第7条各方的承诺和保证7.1转让方的承诺与保证转让方做出如下陈述与保证:(1)转让方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
(2)转让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外部批准和内部授权程序都已完成,本合同签署后,即构成对其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3)如果本合同的签署或本合同所载交易的履行需要由转让方获得相关政府机构授权、批准或同意的,转让方保证已获得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且此等授权,批准或同意具有完全的效力。
(4)转让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或本合同所载交易的履行不会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和其他相关规定,也不会与其已签署的其它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已订立的其它交易相冲突。
(5)转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仔细阅读了本合同,对本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的理解,并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无异议。
(6)转让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转让方没有发生任何影响本合同项下转让方义务履行的重大事件。
(7)转让方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不侵犯或损害转让方债权人的利益。
(8)转让方保证自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出售、转移、转让、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特定资产,均应事先征得受让方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