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司法确认

合集下载

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辩护

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辩护

105当代思潮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辩护问题的提出司法确认机制运行多年以来,不乏有学者对其进行过探讨与论证,笔者借由其中的两个观点展开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第一个观点即司法确认机制容易造成司法权力过度干预的问题。

因司法确认机制使得司法权力进一步渗透到调解过程中,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的行政化和司法化,使得调解的自治性目标更加难以实现,从而削弱了社会自治在纠纷解决中的功能。

一些原本可以在社会自治中自行解决的问题,却要通过司法机关予以进一步确认,使得本可以自动履行、没有申请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减弱、违约率增加。

第二个观点即司法确认制度是社会诚信缺失的产物。

一个良好的社会应该是每个公民都信守承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不需要额外地浪费司法资源进行司法确认。

换言之,即使没有任何外在强力的因素,调解协议也应当普遍得到履行。

对于上述两个观点,在笔者看来都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首先,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依照法律、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对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促其彼此互谅互让,在自主自愿情况下,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负责调解的主体是人民调解委员会而不是法院,双方达成协议也是在充分磋商妥协后得出,不存在诉讼中类似败诉后的强迫。

既然调解属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一种,则必然是具有诉讼所不具备的独特优势。

但是目前法律却规定人民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司法确认,这必然意味着调解协议的内容需要经过法院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且由法院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这不禁让人感到疑惑,人民调解还能在多大程度保持自身独立性,还能多大程度地发挥调解的制度优势。

人民调解是不是已经内化成诉讼体系中的一种,与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等特殊程序并列的“新型书面审”诉讼程序呢?其次,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已经由双方签字确认。

此时,若调解协议无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情形,调解协议即已发生法律效力。

既然如此,法律却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这不就多此一举了吗?复次,人民调解的本意是双方秉持互利互让的原则,自主地达成协议,解决纷争。

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权益意识的增强,人民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和依赖。

在一些简单、一般性的民事纠纷中,人民调解可能被视为一种高效和经济的解决方案。

然而,一些问题可能会出现,其中之一是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的问题。

1. 人民调解的概念和作用人民调解是指由社区、村居或其他调解组织的人民调解员作为中立方案提供者,通过与纠纷各方进行协商和调解,促进争议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过程。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非正式的解决方式,具有以下特点:•灵活性:人民调解的程序和方式可以根据特定情况进行调整,从而满足当事人的需求;•高效性:相对于繁琐的法律程序,人民调解通常可以更快速地解决争议;•经济性:相比于诉讼过程,人民调解在费用和时间上都更加经济高效。

人民调解的目标是通过达成调解协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减轻司法负担,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 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性质和效力人民调解协议书是达成调解协议后的书面记录。

该协议书具有以下性质:•合意性: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无强制力;•约束力:尽管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但一旦达成并签署,它对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执行性:当调解协议书的内容涉及到可以履行的行为,它可以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强制执行。

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但它在形式上是一份有效的协议,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自愿来执行。

3. 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的问题尽管人民调解协议书没有经过司法确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其中一些主要问题如下:缺乏公正性审查未经过司法确认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可能缺乏公正性审查。

在司法程序中,法官会对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进行审查,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而在人民调解中,由于协议没有经过司法确认,无法获得适当的公正性审查。

强制执行困难虽然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一定的可执行性,但未经过司法确认的协议执行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

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期限

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期限

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期限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期限是指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调解协议书有效性的时间限期。

司法确认期限的确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程序、司法确认期限的意义以及合理确定司法确认期限的原则等方面进行论述。

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程序是指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确认协议书的有效性。

司法确认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一是当事人书面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二是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符合条件;三是法院进行庭审,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并进行适当的调查和调取证据;四是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书,确认协议书的有效性或无效性。

司法确认期限的设定是为了保证调解协议书的司法效力能够及时得到确认,确保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首先,合理的司法确认期限能够促使法院及时审理调解协议书的有效性,加快司法确认程序的进行,减少当事人的等待时间,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的统一。

其次,司法确认期限的设定还能避免调解协议书的长期不确定性,防止争议的继续扩大,减少社会矛盾的升级和冲突的发生。

合理确定司法确认期限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明确性原则,即明确规定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具体期限,避免模糊和不确定因素的存在,减少争议的产生。

二是公正性原则,即确保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能够获得司法确认,不因时间过长而影响权益的实现。

三是适度性原则,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确认期限,防止过长或过短的情况发生。

四是灵活性原则,即考虑到案件的复杂程度、调查取证的需要等因素,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调整确认期限。

在确定司法确认期限时,还应考虑调解协议书的具体内容、当事人的诉求以及当事人的合理期待等因素。

例如,如果调解协议书涉及到重大利益的变动,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审查和调查取证;如果当事人的申请是为了给予行政机关施加压力,可以适当缩短确认期限,以尽快解决争议。

总之,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期限的确定对于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发文字号】法释〔2011〕5号【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1.03.23【实施日期】2011.03.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已于2011年3月2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30日施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法释〔2011〕5号)为了规范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民事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规定,结合审判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由主持调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管辖。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委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委派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调解协议和身份证明、资格证明,以及与调解协议相关的财产权利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供双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第四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三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编立“调确字”案号,并及时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

双方当事人同时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人民法院可以当即受理并作出是否确认的决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或者不属于接受申请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二)确认身份关系的;(三)确认收养关系的;(四)确认婚姻关系的。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论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摘要: 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方式之一,尤其是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冲突日益明显,社会矛盾也不断增多,更需要充分运用调解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因此强化非诉调解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和深远意义。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贴进社会大众的又一司法能动之举。

本文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问题进行了初步讨论。

关键字调解调解协议社会司法确认调解是指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在人民法院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有关组织主持下,自愿进行协商,通过教育疏导,促成各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

在中国,调解的种类很多。

因调解的主体不同,调解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

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主要是指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行政机关等非诉调解组织,包括人民法院设立的非诉调解中心,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调解达成协议后,在当事人的申请下,人民法院对协议进行审查,对其合法性进行确认后,出具相应的法律确认文书,从而赋予当事人一种强制执行的效力的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司法确认是指“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经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签字盖章后,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一、民间调解自西周奴隶社会至今已有几千年的文明史人民调解制度渊源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

中华民族的祖先,把原始氏族首领解决内部纷争的调解与合解方式带进了文明时代,在西周奴隶时代开始建制。

调解协议是不是一定要经法院确认才有效

调解协议是不是一定要经法院确认才有效

调解协议是不是⼀定要经法院确认才有效
调解协议是不是必须经过法院确认才有效?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调解协议是不是必须经过法院确认才有效
⼈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是必须经过法院确认才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调解协议书⾃各⽅当事⼈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起⽣效;⼝头调解协议⾃各⽅当事⼈达成协议之⽇起⽣效。

如果当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不是必须申请司法确认。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民共和国⼈民调解法》第⼆⼗九条第⼆款调解协议书⾃各⽅当事⼈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民调解员签名并加盖⼈民调解委员会印章之⽇起⽣效。

调解协议书由当事⼈各执⼀份,⼈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份。

第三⼗条 ⼝头调解协议⾃各⽅当事⼈达成协议之⽇起⽣效。

第三⼗三条 经⼈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当事⼈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调解协议⽣效之⽇起三⼗⽇内共同向⼈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

⼈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当事⼈拒绝履⾏或者未全部履⾏的,对⽅当事⼈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

⼈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效的,当事⼈可以通过⼈民调解⽅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您还要了解其他的相关内容,请登录店铺官⽅⽹站进⾏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随着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司法确认已成为人民调解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其意义在于通过司法的介入,加强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和实施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本文将从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法律规定、实践运作、问题与建议等方面进行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自和解协议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

”该条规定带有强制性,即当事人请求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否则不予确认。

1.申请确认的主体我国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一般来说是当事人,包括调解协议达成的各方当事人以及调解员。

例如,在争议解决过程中,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经过协商决定提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

同时,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与调解员签署协议,也可以由调解员代为签署。

2.确认的法律效果司法确认对于人民调解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它能够使人民调解协议产生司法效力,即使协议中的约定与法律不符,司法确认也能够让其具有执行力。

同时,司法确认也可以起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从而提高人民调解的可信度和可行性。

3.司法确认的程序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经过双方签字确认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如调解协议、调解记录、证人证言等。

(2)审查材料当人民法院接受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3)公告告知当人民法院发现调解协议存在赞成一方过多或者不公平的情况时,应当向当事人发出公告,告知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异议,否则将视为同意。

(4)审查异议当事人对确认申请的内容有异议时,应当在公告告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上相关材料。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是指当事人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是指当事人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的效力。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程序和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下文将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经验出发,对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进行探讨。

首先,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调解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也可以将调解协议直接提交人民法院执行。

而《民事调解法》则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作出了具体规定,调解协议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

因此,当事人在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的效力。

其次,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程序主要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确认。

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的效力。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将对调解协议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协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如果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有效,法院将作出确认决定,使调解协议具有司法效力。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协助法院进行审查,以便顺利获得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再次,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效力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调解协议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与法律文书相同的效力,可以作为强制执行的依据。

此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还具有一定的追溯效力,即自调解协议达成时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因此,在民事纠纷解决过程中,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纠纷的及时解决。

最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当事人可能会在调解协议达成后违约,导致协议无法得到有效执行。

此外,一些法院在审查调解协议时可能存在主观判断,导致对协议内容的确认存在争议。

因此,对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法官和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教育,提高司法确认的效率和公正性。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案由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案由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由前言: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又称为诉前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是指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后,依法作出确认或者驳回申请,对调解协议的效力予以确认。

它具有快速便捷等特点,是人民法院处理民商事案件中较常见的一种方式。

但是不同类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处理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需要通过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通常会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果通过司法确认的方式解决纠纷后又将案件提交给法院请求解除协议、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来处理纠纷的话通常会导致调解协议被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之诉。

那么如果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对民事纠纷的解决有什么作用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协议选择适用调解协议”。

《民事诉讼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

所以如果想要在诉讼中快速解决纠纷的话,当事人可以在调解协议生效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此外,调解协议可以司法确认也是我国民事诉讼实践中最为常见、最常用于民事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一、案由民事纠纷具有“公法性质”以及“私法性质”,因此通常将民事纠纷“私法性质”与司法程序“公法性质”混淆开来分析。

通过将民事纠纷“私法性质”与司法程序“公法性质”相混淆来分析民事纠纷“公法性质”的内涵和外延,则会导致对某一民事纠纷“私法性质”与“公法性质”发生混淆而产生误解。

因此,在认定法律规定或法律概念发生误读时需查明该民事纠纷是否属于“私法性质”或“公法性质”发生误读后才能准确判断该类纠纷是否属于“私法性质”或“公法性质”发生误读等情形。

“私法性质”就是指民事纠纷中一方以“私法性质”为由主张其法律地位不能成立;或者法律没有规定而其他当事人主张其法律地位不能成立。

“公法性质”是指民事纠纷中法律关系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义务或者法定权利义务性质。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指南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指南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指南一、什么是人民调解协议书?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下,由纠纷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互谅互让,对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所制作的协议。

二、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如何?人民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如果当事人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什么是司法确认?司法确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协议后,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四、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流程是怎样的?1.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司法确认申请。

2.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调解协议书、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应当提交的证据材料。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4.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完毕。

审查合格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并通知申请人;审查不合格的,裁定驳回申请,并通知申请人。

5.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

五、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意义是什么?1.有利于增强调解协议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通过司法确认,使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减少纠纷的再次发生。

2.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

通过司法确认,简化诉讼程序,减轻人民法院的负担,使司法资源得到更加合理的配置。

3.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通过司法确认,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结合。

六、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当事人应当在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超过期限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比较研究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比较研究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比较研究作者:李国臣来源:《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24期摘要依照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

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必得以诉讼方式始可解决,这些都影响了人民调解制度功能的发挥。

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通过后,则可通过司法确认程序予以解决。

本文用比较分析法,对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进行研究,以便更好地认识这项制度。

关键词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作者简介:李国臣,浙江省临安市人民法院。

中国社会经济的在迅速发展的同时,矛盾纠纷也在迅猛增长,然而社会应对机制的滞后及矛盾解决体制的不健全使许多纠纷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导致法院受理案件量大幅增加,疲于应对。

在这方面,一些地方的法院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群众智慧,进行了有益探索,上海法院“委托调解”制度的构建和司法实践就较为成功,“2007年,上海全市法院委托调解案件50479件,占全市基层法院民事一审案件的25%,调解成功38783件,成功率为76%。

”(1)“委托调解大致有三种模式:(1)‘法院附设人民调解模式’,由法院聘请退休法官等进行调解;(2)委托有群众工作经验的组织进行调解,如工会、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3)委托有专业经验的机构进行调解,如委托交警部门调解交通肇事引起的纠纷。

”(2)司法实践中,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最为常见。

“2008年,我国人民调解组织共有人民调解员487万多人,截至2008年五年来共调解各类纠纷2400多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4%以上。

”(3)人民调解委员会雄厚的调解资源、社会矛盾纠纷的强大调处能力,然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也有权威性不足、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力不强等弱点,为解决人民调解协议执行力不足的问题,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调解法》及随后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确定程序的若干规定》),对当事人申请申请确认调解协议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使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进入了可操作层面。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是指当事人在调解达成协议后,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协议的程序。

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以及司法确认程序的意义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调解协议经调解组织出具的书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这意味着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经过调解组织出具书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为了进一步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选择将调解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其次,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法律依据和程序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申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

”当事人申请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应当提交书面申请、调解协议、调解书等相关材料,并缴纳一定的司法确认费用。

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确认或者不予确认的决定。

如果法院确认调解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不予确认,当事人可以继续进行诉讼。

最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意义。

首先,司法确认可以进一步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使协议具有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地位。

其次,司法确认可以加强对调解协议内容的审查,确保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再次,司法确认可以促进当事人自愿履行调解协议,减少诉讼成本,缓解法院工作压力,提高司法效率。

最后,司法确认可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调解制度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综上所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是否进行司法确认,以进一步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同时,法院在进行司法确认时,应当依法审查,确保调解协议合法合规,促进调解制度的健康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申请书 (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一、引言人民调解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它以和谐、公正、便捷的特点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人民调解协议是调解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为了确保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稳定性,司法确认申请书应运而生。

二、司法确认申请书的定义和作用司法确认申请书,简称确认书,是指当事人根据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协议进行确认的书面申请。

司法确认申请书的主要作用是将人民调解协议转化为司法裁判文书,使其具备法律效力。

通过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具备了强制执行的能力。

三、司法确认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便法院核实申请人的身份。

2.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同样需要提供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基本信息,以便法院核实被申请人的身份。

3.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需要将人民调解协议的具体内容详细列出,包括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调解结果等。

同时,应当注明该协议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的。

4.证据材料:应当提供与人民调解协议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法院核实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5.申请理由和诉讼请求:需要明确陈述为何需要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并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司法确认申请书的撰写要点1.准确表达:在撰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时,应当注意用简明扼要的语言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思,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措辞。

2.逻辑严密:文章的结构应当清晰,逻辑严密,避免出现过多的修辞手法和冗长的句子,以免影响申请书的可读性。

3.事实为主:在撰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时,应当以事实为主,避免夸大或歪曲事实,以免影响申请书的信服力。

4.法律依据:在撰写司法确认申请书时,应当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申请的合法性和依据。

五、司法确认申请书的审查和裁定1.受理和审查:法院在收到司法确认申请书后,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查。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是指当一方申请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时,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进行确认的程序。

在中国,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法律规定的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当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而人民调解就是其中一种方式。

人民调解协议书是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达成的协议内容记录。

协议书内容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双方的意愿,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当一方认为人民调解协议书对自身权益有损害或不合法,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在申请司法确认时,需要提交申请书、人民调解协议书、相关证据等材料。

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调查、调解程序,以确定协议书是否有效。

如果经法院审查后认为协议书有效,法院将发出确认决定书,认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一方违反人民调解协议条款,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执行过程中仍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

同时,如果双方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是指当事人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后,将协议提交给法院进行确认,确认后具备强制执行力的协议。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是我国法律实施调解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纠纷,提高司法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当事人达成的具体协议内容,这是协议的核心部分,关乎双方的权益。

其次是协议的法律效力,即协议是否具备强制执行力,可以执行到底。

再次是协议的执行期限和方式,双方在协议中会明确规定协议的执行期限和执行方式,以确保协议的落实。

最后是协议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在协议中会约定违约责任,以便在协议执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进行惩罚。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具体程序如下:首先,当事人要自愿选择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方式,并达成调解协议。

其次,当事人将调解协议书、相关证据材料等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然后,法院将会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及公共利益等。

最后,法院根据自己的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确认后,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也有义务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

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作用有很多。

首先,它可以促进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关系,通过调解,双方可以达成更加满意的协议,从而减少了纠纷的上升,降低了对社会资源的浪费。

其次,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提高司法效率,减轻法院的负担,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并达成协议后,法院可以直接进行确认,这就大大减少了审判的时间和成本。

最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可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才具备强制执行力,可以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手段来执行。

总之,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是一项富有创新意义的制度,它不仅促进了纠纷解决的和谐与高效,也提升了司法公正的实践效果。

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加强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宣传,扩大其适用范围,以更好地发挥调解的优势,提高司法公正的实施效果。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3篇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3篇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3篇篇1甲方(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甲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效力:一、纠纷概述本协议涉及的纠纷事项为:(具体纠纷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通过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二、协议内容(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赔偿金人民币______元整,用于解决本次纠纷产生的损失和费用。

乙方收到赔偿金后,不再就本次纠纷向甲方提出其他要求。

(二)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措施解决纠纷:(解决纠纷的具体措施)。

双方应遵守协议内容,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三)甲乙双方确认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已得到充分了解与认识,并自愿遵守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本协议内容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司法确认程序(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本协议提交至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司法确认。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对协议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公正。

(二)司法确认程序完成后,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内容。

如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法律责任与义务(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纠纷无法解决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事项约定(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民调解委员会留存一份备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篇2甲方(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当事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并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就本次纠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背景及事实描述双方在此确认,本协议是基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公正调解,对以下事实达成共识:(此处详细叙述纠纷的事实、起因、过程和结果)。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

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研究一、我国人民调解协议的基本特点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当事人在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协调方式下达成的书面和解协议。

它与传统的诉讼方式相比,有以下基本特点:1.自愿性。

人民调解是采取协商、调解等非强制、非强制性措施来解决纠纷的手段。

当事人有选择是否参与人民调解的自由,协议内容也是在双方协商达成的基础上,经过自愿选择并签署的。

2.义务性。

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协议中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其双方均应遵守。

人民调解协议是实现协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非诉讼方式,具有合法的解决纠纷的权威性。

3.快速方便。

人民调解程序短、程序简便,协议达成快速,可以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

人民调解协议是法律规定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其法律效力也在相应的法律、法规中进行了规定。

例如,在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明确规定:人民调解协议是解决纠纷有效的方式之一,当事人签署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该法律的规定,人民调解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表明签署人的姓名、单位或者住址。

另外,在201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当事人在诉讼前或者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制作和解书。

和解书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人民调解协议需被法院确认,其司法确认制度是指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予以认可,并向当事人制作并提供人民调解协议书。

其作用在于确保人民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保障人民调解成果的最终实现。

1.司法确认的主要程序在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后,有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确认。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申请后,就协议涉及的是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等法律问题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的,便予以确认,并制作协议书。

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不予确认。

2.司法确认的效力法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及其司法效力

人民调解协议及其司法效力
第二 ,从审查范 围来看 ,司法 确认程 序不仅要对 人 民调解协议 进行形 式审查 ,还要进行实质 审查 。形
解协议司法确认 制度的特征 、功能 、正 当性 以及值得 进一步商榷的问题进行探讨 。

式审查主要针对调解 程序是否合法 以及 当事人是 否具
有相应 的民事行为能力 ;实质审查的重点是 当事人的 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以及协议 的内容是否违反法律 、行 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社会公序 良俗I l l 。审查的结果有 二种 :一种是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 ,司法确认书具 有强制 执行力 ;另一种是确认调解协议无效 ,当事人 可以重新调解 ,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பைடு நூலகம் 第 三 ,从确认结果 的形式来看 ,采用 了确认决定
三 、 人 民调 解 协 议 司 法确 认 的正 当性
《 民调解法》第 3 条规定 :“ 民法院依法确认 人 3 人
调解协议有效 ,一方当事人 拒绝履行 或者未全部履行
成 ,人 民调解 失去实质性作用 。这样 ,不但 降低 了当 事人诉诸调解的意愿 ,也严重 挫伤了人 民调解员 的工 作积 极性 ,从 而也严 重损 害 了人 民调解 的社会 公信
T E RTC L O IO 民 主 政 治 H O EI R N: A H Z
人 民 调 解 协 议 及 其 司 法 效 力
■洪振华 曾殷志
【 提 要】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 中国特 色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人 民调解协议 司法确认制度有
其 自身的特征 、功能、正当性 ,但 仍有几个问题 尚需商榷。
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 干意见》和 《 关于人 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采用的
是决定形式 。经审查调解协议有效 的 ,法 院作出确认 决定书 ;协议无效的 ,法院作 出不予确认 决定书。法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8篇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8篇

人民调解协议书司法确认8篇第1篇示例:人民调解是一种解决纠纷和争议的常见方式,它可以帮助双方在不走法律程序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达成协议。

通过人民调解,当事人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过程和高昂的法律费用,更重要的是能够在一个更加和谐的氛围中解决问题。

人民调解的协议书是记录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文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在一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希望将人民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即让法院对协议书进行审核和确认,使其具有更强的法律约束力。

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程序相对较为简单,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交申请,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和协议书,法院在确认协议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后,最终发出确认决定。

通过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效力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双方达成的协议将更加稳定和可靠。

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重要性在于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协议书经过法院的确认,双方就必须履行其中的约定内容,否则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种方式能够有效地促使当事人遵守协议,避免纠纷再次发生,实现了法律的目的和价值。

在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过程中,法院会对协议书的内容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

一般来说,协议书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争议的事实和解决方式、协议达成的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只有当协议书的内容合法合理,且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时,法院才会确认协议书的有效性。

通过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以更加安心地履行协议,免除后顾之忧。

司法确认也为人民调解提供了更为清晰的法律依据,使其在解决纠纷和争议的过程中更加规范和有序。

当事人在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时,可以考虑是否需要进行司法确认,以增加协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不仅有利于当事人间的关系和信任,也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希望各界人士都能够认识到司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书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解决纠纷和争议的一种有效手段。

【中文2000字内容结束】第2篇示例:当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过程中达成协议后,调解员应当为他们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并帮助他们进行签字确认。

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

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

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书是指在法院介入的情况下,通过调解达成的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它是一种特殊的协议,不同于一般的合同协议。

本文将从调解的重要性、司法确认的意义以及调解协议书的效力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传统的诉讼方式中,当事人通过法院的判决来解决纠纷,但这种方式存在着时间长、成本高、结果不确定等问题。

而调解作为一种替代性的纠纷解决方式,可以帮助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初就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达到快速、便捷的效果。

调解不仅能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还能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调解在法律领域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司法确认对调解协议书的意义重大。

司法确认是指法院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审查和确认,将其纳入法律规范的范围。

司法确认的意义在于保护调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效力,确保调解协议能够得到遵守,并免受一方擅自撤销或变更的风险。

调解协议书经过司法确认后,具有法院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的内容进行履行,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司法确认还能增强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信心,提高调解的可靠性和可行性。

至于调解协议书的效力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来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可以作为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合同履行等一系列民事纠纷的解决办法。

而在执行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调解书经过法院确认,如果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调解书的义务,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这意味着调解协议书具有同等于判决书的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履行,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实际操作中,调解协议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首先,协议应当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具体描述争议的事实依据,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

其次,协议应当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司法确认【摘要】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被许多西方学者誉为司法制度中的“东方之花”。

近年来,我国正处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复杂多样,人民调解制度作为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很大程度上节约了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

但是,法律对于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规定一直都是模棱两可,导致许多人民调解的案件又进入司法程序,通过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纠纷的效果大打折扣。

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现代社会,明确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与司法确认,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通过人民调解制度化解矛盾纠纷显得任重而道远。

【关键词】人民调解协议;效力;司法确认目前,我国法院正积极探索诉讼与非诉相衔接机制的改革试点,对人民调解制度有了新的理解和要求,人民调解制度作为非诉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合同效力,对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是我国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有益尝试,也是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伟大探索。

据此,笔者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与司法确认进行探析:一、人民调解协议的概念厘定人民调解协议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规劝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而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

从参与的主体上看:一是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任何人都没有特权;二是处于中立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20XX年8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规定:“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法律赋予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具有调解民事纠纷的权力,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的产生方式和任期法律都有具体规定。

从形成的内容上看:即是发生纠纷的当时双方意在解决的实体权利义务,应具有履行的可能。

从当事人双方意志上看: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在人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自愿达成的协议,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合意的结果。

二、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人民调解协议是人民调解化处矛盾纠纷的结果表现形式,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关系到当事人双方对纠纷解决认可,决定当事人双方是否去履行协议内容规定的权利义务。

(一)历史与现状在改革开放以后,1989年5月5日国务院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条例的第九条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此条内容规定了当事人双方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应当履行,但是又规定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后又反悔都有权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政府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任意表示。

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的第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这是一次颇具时代意义的规定,将人民调解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赋予其民事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规定亦赋予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即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但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反驳的,有责任对反驳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该解释明确了反驳一方的举证责任,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人民调解协议确定力。

20XX年10月18修正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对调解达成的协议应当履行;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如有违背法律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纠正。

”该规定较为原则,当事人可以选择性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20XX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三十一条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该规定规定中赋予人民调解协议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约束力”并未具体的明确和细化,是否履行调解协议取决于当事人的自觉性。

我们认为,仅凭当事人自觉地去履行调解协议,不承担责任的义务保障不了权利的实现。

(二)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效力20XX年以前,学者一直对人民调解协议的是否具有合同性质存在争议,第一种观点持反对意见,认为人民调解协议的履行决定于当事人是否自愿,取决当事人的道德以及信用等,人民调解协议不具合同性质。

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事人双方地位平等,通过协商的方式规定了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义务人应当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现代社会,人民调解制需要适应新的社会发展需要,人民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体现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只要不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和社会基本的公序良俗,理应具有合同性质。

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首次明确认定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这是对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积极肯定,也是人民调解未来发展的方向,表现为如下方面: 一是人民调解协议中有关当事人双方的民事权利义务的约定,司法解释将其承认, 事实上已成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义务人也必须履行人民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

当事人双方非因法定条件不得变更或撤销。

二是人民调解协议的内容如果一方当事人确定了权利或者处分了某种利益,只要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人民调解协议对其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能因原法律关系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是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人民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结果,除因法定条件和程序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

四是当事人不依照调解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人民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重要体现,也是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的天然属性。

人民调解协议的合同性质首次得到司法机关的明确肯定,为督促当事人积极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奠定了基础,但没有司法强制力给予救济,实践中发生纠纷双方为规避义务常常又诉至法院,既使纠纷久拖得不到解决,又加重当事人双方诉累及成本。

所以,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是推进人民调解工作适应现代社会处理纠纷的重大举措。

三、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近年来,我国法院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构和社会管理机制创新,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规定了法院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并赋予了经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和诉讼的对接上取得重大突破。

(一)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矛盾呈现高发态势,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方式,通过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赋予人民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鼓励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选择非诉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对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成效,减少当事人双方的诉累,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意义。

(二)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立法现状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初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20XX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三条“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的规定,在立法层面原则性地确立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从申请、管辖、审查、法律后果等方面规范了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具体操作提供指导。

以及20XX年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章节第一百九十四条“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首次将确认人民调解协议写入程序法,为各地司法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

概括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对司法确认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司法确认的主体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二是司法确认的客体是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人民调解协议。

三是司法确认需经当事人申请作出。

四是人民法院依法从程序和实体方面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

五是司法确认后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的建议一是应适当扩大申请主体的范围。

根据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将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作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前置要求,致使申请司法确认的门槛过高,实践中,承担义务一方当事人将不愿意或消极参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因此,我们认为,只要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均可申请司法确认,才能保障当事人通过司法确认实现自己的权利。

二是应进一步明确申请确认的内容部分合法情况的处理意见。

由于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素质的千差万别,导致在组织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内容规范程度不一,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只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未对申请确认的内容部分合法情况的处理,将来应在立法层面上进一步完善。

三是应提高当事人对司法确认制度的知晓率。

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制度根本不了解,甚至部分司法工作者对此也不熟悉,导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极少。

所以,应提高对司法确认制度的宣传度和告知率,积极鼓励当事人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应建立司法确认纠错救济机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