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
中国专利发展成就、问题及建议
53New Economy Leader |2021年第01期 |摘 要:中国近年来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了巨大进步,迅速崛起成为年申请量和授权量居世界第一的专利大国,但在这亮丽增长的背后还存在哪些短板和不足?本文在梳理文献既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对中外专利数据的比较和解读,归纳和总结中国专利量迅猛增长下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及其成因。
根据对这些成因的分析,我们推导出若干政策建议,希望有助于优化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使知识产权制度更有效地促进科技创新,提高我国专利产出的整体质量水平。
关键词:专利;中国;创新;知识产权中国专利发展:成就、问题及建议*□ 郦光伟 陆 丁一、中国专利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上取得巨大进步,显著体现在专利数量的迅速增长。
从1985年开始实施专利法后,中国的专利制度从无到有,专利数量由少到多。
自2011年起,中国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上超过了美国;自2015年起,又在发明专利授权量上超越美国,成为全球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的第一大国。
中国仅用30年时间就从零开始崛起为世界第一专利大国,堪称专利事业发展的奇迹。
近年来,中国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的专利在申请数量和授权率上都显著增长。
十年左右的时间里,中国从世界五大知识产权局中PCT 申请量最少的位置起步,由申请量只有美国的1/9,迅速迎头赶上,到2018年已经与多年来保持第一位申请量的美国持平。
PCT 申请的专利代表了申请人赋予其国际化的期待,与仅在国内申请的专利相比,其质量往往更高、创新性更强。
所以,中国PCT 专利量的增长,体现了中国专利总体质量的提升。
中国崛起为知识产权大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近40年来中国经济实力的快速增长为科技研发投入提供了日益雄厚的物质基础。
中国研发强度(即研发经费在GDP 中所占比重)自2014年起一直在2%以上,与OECD 国家的平均水平逐年接近,研发年投入总额已经接近世界第一的美国。
高考政治真题专项汇编卷(2017-2019) 知识点22:综合主观题
高考政治真题专项汇编卷(2017-2019)知识点22:综合主观题1、壮丽70年,奋斗新时代。
材料一制定规划,谋定而动。
70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将民主和集中相结合,合理规划,统筹安排,从建国初期的“一五计划”到正在贯彻实施的“十三五规划”,从“三步走”战略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商以求同,协以成事。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70年来,我国不断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民主恳谈会”“参与式预算”等形式不断涌现,常态化、多层次、各方面有序参与的格局正进一步形成。
集中力量,办成大事。
70年来,我们党带领人民办成了一系列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从“两弹一星”、神舟飞船等重大项目,到三峡工程、青藏铁路、港珠澳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从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等重大国际活动,到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材料二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发展逐渐赶上了工业化进程(如图1和图2所示),这是中国经济发生的一项历史性变化。
材料三“歌以咏志”,歌声承载着历史,歌声礼赞着时代,歌声放飞着梦想……70年长歌未央。
《我为祖国献石油》唱出了石油工人投身祖国建设的豪迈,《在希望的田野上》反映了改革初期农民心底的喜悦,《幸福在哪里》激发了人们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春天的故事》唱响了神州大地荡起的滚滚春潮,《不忘初心》情深意长、催人奋进……在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我和我的祖国,一刻也不能分割”更是响彻了大江南北。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生活》相关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发挥政治优势凝聚中国力量的。
(2)从图3和图4中任选一幅,借助所选的图,运用经济知识,说明上述历史性变化是如何发生的。
(3)结合材料三,综合运用哲学与文化相关知识,谈谈你对“歌以咏志”的理解。
2、结合上述材料,探究回答下列问题。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关键字:知识产权、WTO、WIPO、国际贸易、知识产权地域性、智力成果的跨国流动、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一、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了历史性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程度越高,国际贸易的发展水平越高。
知识产权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知识产权保护也成为国际贸易中的焦点和难点。
因此,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是发展国际贸易的必要前提。
目前,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无不与国际贸易密切相关。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世纪末通过的《版权条约》和《邻接权条约》的实施均与国际贸易有着密切的关心。
最为典型的是1994年通过的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它是WTO规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的形成旨在通过规则确实立与实施,充分有效地保护国际贸易的知识产权,防止因对知识产权的无视或侵害而带来的贸易障碍及贸易扭曲。
因知识产权是法定权利,也是一国公共政策的产物,其权利范围和内容完全取决于本国法律规定。
而各国有关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保护的规定又各不相同,所以起初知识产权具有很强的地域性,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否则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是近年来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新的特征。
随着经济,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的跨国流动趋势加强,各国知识产权权利人越来越希望在本国获得保护的知识产权在国外也得到承认和保护,以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利益。
因此,从知识产权权利人角度看,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趋势是保护权利人利益的需要。
1二、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一〕知识资产的流动性和国际市场的竞争性决定了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当今发达国家的新经济增长点。
它保证了个人在专利技术上的受益,刺激了个人的创造能力,使现今科技不断向前发展。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变革
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变革作者:夏辰旭来源:《人民论坛》2013年第14期【摘要】知识产权制度是近代商品经济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产物。
早在18世纪初,西方国家就有了内容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此后世界各国相继建立了各自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2008年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迈入了战略主动的新阶段。
它是我国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客观内在需要。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历史发展变革回顾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110年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到,与欧洲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不同,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经历了由“逼我所用”到“为我所用”,由被动移植转变为主动利用的巨大转变。
结合具体的历史背景,笔者将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初体验:帝国主义殖民施压,法令条文形同虚设清朝末年,清政府实施新政,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萌芽初现。
在1898年“戊戌变法”中,诞生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利法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然而其后不久便成了政治运动的殉葬品。
此后,清政府又制定了《商标注册试办章程》(1904年)和《大清著作权律》(1910年)等法令。
然而,作为帝国主义强力施压的结果,这些法令所保障的利益主体也就不言自明了,因此至民国初年这些法令也就被终止了。
①此后的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先后制定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由于是直接照搬外国的法律,因此都没有产生什么积极影响。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方面起步时间较晚,且大多受到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外力强加的影响,其法律建设与实施的物质基础及社会环境等客观条件并不相符,因此,基于这样的前提建立的法律很难符合其自身发展的需要,其法律效用也很难体现。
萌芽:贸易合作陷僵局,知识产权显关键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制定了一系列的知识产权行政规章,比如,1950年政务院批准施行《商标注册暂行条例》和《保障发明权和专利权暂行条例》,1963年颁布了《商标管理条例》和《发明奖励条例》等,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并没有一部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制度来保护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进程
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进程知识产权保护指的是一种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内容。
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源于人类发展的初期,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变和积淀,成为现代社会法律体系中重要的一环。
本文将从历史进程的角度来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演变。
第一阶段:古代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可以追溯到古代时期。
在古埃及,有关于专利的法律规定,如匠人制作的陶器、建筑、基础设施等,都可以申请专利,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
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柏拉图等哲学家都将自己的思想创作看作是一种产权,他们把自己的知识传给徒弟,对后人的影响深远。
在中国,相传东汉时期,魏征少年时就爱好丝绸,他通过观察来自四方的丝绸,掌握了丝绸制作的技巧,后来在受到唐太宗称赞后,才成为一位出名的官员。
他的丝绸技艺,也成为了中国的国宝之一。
古代中国的官制和制度,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了不少启示。
秦朝的律法,有“永明法”规定,“有人窃竹木,以为己者,术士窃人口诀,以为己者,兵器匠窃造战具之法,以为己者,皆予死刑。
”明朝的律法,亦有“窃盗人口、人尝、人艺,论以重罪”之规定。
第二阶段:近代工业时期现代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比较短暂,它始于20世纪初的欧美。
在这个时期,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许多国家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不少国家也开始订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以加强社会对创新的认可。
在美国,知识产权保护可以追溯到1789年美国宪法生效之后的一段时期。
宪法第1条第8款规定了国会有制定知识产权法的权力。
1790年,美国通过了首部专利法,被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
该法规定了专利的颁发程序、专利的保护期限和范围等,为美国在工业创新方面作出较大的贡献。
在欧洲,自19世纪起,法国、英国等国家纷纷颁布了知识产权保护法。
此后,法德等国跟进,陆续颁布了专利法、商标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为欧洲在文化和科技创新方面崭露头角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三阶段:国际化时期20世纪末,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在国际范围内也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1
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和趋势杨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网络工程1班)摘要: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十分重要的经济资源。
在当代,知识产权也已成为一个战略问题,在国家和企业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基于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性,探讨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和发展趋势也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知识经济;知识创新;战略措施文献标识码:AChina's intellectual property development present situation andtrendYang Fang(Compute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stitute Network project class 1) Abstract: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as a kind of intangible property right, it is a kind of very important economic resources.In the contemporar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has become a strategic problem, in country and enterprises in the stature.Based on the importan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strategy,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 and development trend also has the very vital significance.Key words:Knowledge economy;Knowledge innovation;Strategic measuresLiterature identification code:A一、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现状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
我国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doc
我国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与对策-世纪之交,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加入WTO 亦是大势所趋,中国的市场必然要与国际市场融为一体。
这就意味着,在以高科技为主要内容,以为保障的激烈市场竞争中,我国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生物医药行业不可避免地要同积累了丰富保护经验,并拥有大量的发达国家各行业进行面对面的竟争。
就目前我国生物医药行业而言,面临的国际竟争形势十分严峻。
1 我国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1.1 知识产权保护的品种少,质量差我国医药行业多年的快速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仿制国外药品,由于科研水平较低,研究与开发投入严重不足,致使新药开发能力弱,我国生产的化学药品中大多数是仿制自国外药品,“八五”期间开发的1500多种新药,70种为一类新药,但仅有2种具有独立的分子结构,为世界公认的创新药品凤毛麟角。
同时,在我国临床医疗所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中,主要有47大类,3000多个品种,11000多种规格的产品,但产品主要集中在常规设备等中低档医疗器械,而高档产品的生产较少,并且在技术方面较为落后,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
1 2 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知识产权制度对作为知识产品“生产基地”的医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临床医院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一功能还没有为生物医药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所认识,不少人对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含义知之甚少。
据对某高校抽样调查显示,知道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的人员占45%,进一步了解其内容的仅占15%;知道知识产权保护包括立法、司法、执法过程的不足20%,知道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和合法权益的不足10%.这种现象在我国生物医药行业同样存在。
这种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淡漠反映在:对无偿使用别人的成果习以为常,对自己的成果被别人仿冒、抄袭不以为然。
这一现象应引起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管理者的高度重视。
1.3 人员流失导致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医学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转化的科技成果主要是职务性成果。
【高考政治】2023-2024学年广东省深圳市仿真模拟试题(二模)含解析
【高考政治】2023-2024学年广东省深圳市仿真模拟试题(二模)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23·24上·宁波)“这些信徒无视无产阶级的历史进展,还是死守着老师们的旧观点。
他们一贯企图削弱阶级斗争,调和对立,还总是梦想用试验的办法来实现自己的社会空想……而为了建造这一切空中楼阁,他们就不得不呼吁资产阶级发善心和慷慨解囊”。
这段论述摘自《共产党宣言》,对此认识正确的是()①这段论述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反对阶级斗争的谬误②这段论述肯定了空想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弊端的揭露③这段论述肯定了唯物史观正确认识到阶级斗争的价值④这段论述批判了空想社会主义主张阶级调和的幻想A.①④B.②④C.①③D.②③2.(23·24上·山东2023年4月13日,、、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广东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中地位重要、作用突出,要锚定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目标,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由此可知()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正确道路②改革开放是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③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是改革开放④坚持和发展是改革开放的必由之路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3.(23·24上·省直辖县级单位)2023年7月,商务部等13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提出,到2025年,在全国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城市全面推开,推动多种类型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形成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优质,智慧高效、快捷便利,规范有序、商居和谐的便民生活圈。
由此可见,我国政府()①通过实施产业政策,促进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②通过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使全体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④坚持共享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化水平,不断增强发展的开放性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4.(23·24·肇庆·一模)近年来,深圳市不断扩容民营市场主体,从培育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加强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优化统一大市场准入环境等方面,提出20条“实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10.21•【分类】工作报告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21年10月21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请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国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明显提升,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
习近平总书记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亲自部署推动一系列重大改革,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引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进。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在民法典中对知识产权作出专门规定,制定修改知识产权法律,对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等重大改革作出决定,加强对知识产权司法的监督,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专题调研,有力促进了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发展。
知识产权审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刑事三大审判领域,主要审理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权利保护以及不正当竞争、垄断行为规制相关案件,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
随着我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更加注重全面保护、更加注重严格保护、更加注重司法保护。
当前,知识产权案件呈现以下特征:一是案件数量迅速攀升。
全国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从2013年的10.1万件增长到2020年的46.7万件,年均增长24.5%,比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总量年均增幅高出12.8个百分点,反映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明显增长。
我国知识产权现状与发展
个 五年 规划 的建议 》 出 , 提 要加 大知 识产 权保 护力
度 。保护 知识 产权 , 对鼓 励 自主 创新 、 优化 创新 环境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也有利于树立我国国际信用、
扩大 国际 合作 与 交 流 。保 护 知识 产 权 , 是尊 重 劳 就
知 识产 权法 律 法规体 系进 一步 完善 。为 了
知识产 权 宏观管 理力 度进 一 步加强 。全 国
各级知识 产权相关职能部 门积极履行 宏观管理职 能, 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 知识产权政 策研究工作有了长足发展 。国务院职能部门对地方 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不断加大 , 地方知识 产权工作机构建设总体上得到加强 。行业知识产权 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知识产权社会服务体系 不断健全 。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蓬勃开展。 2 0 年成立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 , 04 建立了跨 部 门的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 , 加强了各部门工作
数 量大 幅 增长 , 明我 国市场 经济 繁荣 , 表 投资 环境改 善, 自主 创新潜 力 巨大 。
— —
提高 。各行 业积 极 开展各 类知 识产 权研 讨和 高 峰论 坛活 动 。从 20 开始 , 04年 将每 年 4月 2 O日至 2 6日 确 定 为 ” 护知 识 产 权 宣 传周 , 用报 刊 、 保 利 电视 、 广
权 制度 具有 重 要意 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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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 尊重知识 、 尊重人才、 尊重创造 , 就是鼓励科技创 新。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我国政府“ 十一五” 期 间社会经济发展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一
、
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与挑战
进入二十一世纪 以来, 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 进程加快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 , 作为鼓励和保护 创新、 促进人类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基本法律制 度, 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地位得到
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历史沿革
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历史沿革作者:朱泽龙来源:《祖国》2018年第19期摘要:知识产权是衡量一个国家经济、科技实力的重要标尺,西方国家早早就建立了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而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起步较晚,仍有待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基于此,本文回顾了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演变历程,并就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未来发展进行展望,以期对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起到一定的借鉴和参考作用。
关键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历史沿革作为西方制度文明的典范之一,知识产权制度受到了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
对我国而言,尽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既是促进自身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举措,也是我国建设世界经济贸易强国的需要。
一、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的演变(一)专利权制度1898年,光绪皇帝听取康有为等人的意见,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针对专利制度的官方文件——《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要求按照发明创造的意义、价值来批准专利,但因戊戌变法未获成功,该专利法规的实施并不顺利,最终不了了之,并且,该专利权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官商督办企业的独占制度,与西方专利制度有着本质的区别。
1912年,我国进入民国时期,民国政府颁布了《奖励工艺品暂行规程》,对食品、医药品以外的发明创造给予5年以内的专利保护,但该专利法只适用于发明的工艺品,并不适用于制造方法。
1923年,当时的农商部颁布了《暂行工艺品奖励章程》,将发明或改进制造方法也涵盖在内。
1932年,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首个比较完善的专利权制度——《奖励工业技术暂行条例》,到1944年,又颁布了我国历史上首个具有现代法律意义的专利权法规——《中华民国专利法》,但由于历史环境的制约,这部诞生于抗日战争末期的专利法所发挥的实际作用微乎其微。
新中国成立以后,国内百废待兴,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但经该条例审批的专利屈指可数。
1954年,该条例被《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进及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所取代,1963年,新条例也被废止。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发展趋势1、知识产权制度的起源知识产权制度起源于欧洲的18世纪,它的出现主要是为了解决当时知识财产的归属和保护问题。
在当时,随着印刷、造纸等技术的迅速发展,人们开始意识到需要对这些技术进行保护,以避免无限制的复制和传播。
因此,知识产权制度应运而生。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方面的规定,旨在鼓励人们进行创新和创造,促进社会进步。
2、知识产权在中世纪的发展在中世纪时期,欧洲各国开始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逐步建立起自己的知识产权制度。
这些制度通常是由皇家或教会授予某些人或团体的特权,以换取他们向社会提供所需的知识或技术。
这一时期的知识产权制度与现代制度存在较大差异,它们更多地表现为一种特权而非财产权。
3、近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工业革命的推进,近代知识产权制度得以建立。
这一时期,知识财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知识产权制度也得到了更广泛的关注。
美国、法国等国家在这一时期颁布了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法律,以保护发明家和作者的权利。
同时,这些法律也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转让等问题,为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奠定了基础。
4、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化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也呈现出全球化趋势。
这主要表现为两个层面:一是国际层面,二是区域层面。
在国际层面,世界贸易组织(WTO)通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保护进行了规定。
在区域层面,欧洲、北美、南美等地区也纷纷建立起了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
现代知识产权制度的全球化不仅有利于保护跨国企业的利益,还有助于推动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
然而,全球化也带来了一些挑战,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知识产权差距问题等。
5、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目前,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逐渐扩大。
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 ⼀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的原因,知识产权的概念在公众中仍是⼀个相当陌⽣的名词,⼀些⼈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更不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作⽤。
许多⼈,甚⾄是⼀些知识分⼦,既不懂得维护⾃⾝的知识产权,⼜不会尊重别⼈的知识产权,个别的甚⾄肆意践踏知识产权。
我们的许多知识成果诞⽣了,但却不知道运⽤法律武器予以保护,结果后悔莫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据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科技成果达3万多项,⽽每年受理的具有较⾼技术⽔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
这些技术⼀旦公开,就等于⽩⽩流失。
还有的发明⼈只是申请中国专利,⽽不申请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也导致专利⼤量流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1985年专利法实施⾄20世纪末的⼗四五年时间⾥,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不⾜3000件,反⽽将11.3万多项发明⽆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各国。
对于⽬前市场上⼤量存在的盗版盗印等知识侵权⾏为,⼈们的反应也相当漠然。
不少⼈,甚⾄⼀些地⽅和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也有许多偏颇。
认为“黄”是有害的,应该“扫”掉,⽽“⾮”则⽆关紧要,盗版盗印产品价格低廉,只要内容健康,就没有必要予以查处和打击,从⽽给“扫黄打⾮”⽃争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 就企业⽽⾔,我国企业⾯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益严峻。
知识产权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谋求更⼤利润的主要⼯具。
21世纪,世界巨头竞争最锋利的武器——知识产权,是中国加⼊WTO以来国内企业⽬前遇到的最棘⼿的事情。
⽬前,跨国公司⾮常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作,⽇益密集的专利“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对的棘⼿问题。
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
知识产权的历史发展知识产权的定义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最近几年才变得常见。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再如何分类,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涉及现在各国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67年)第2条第8项规定:“知识产权”包括下列有关的产权:文学、艺术和科学著作或作品;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唱片或录音片或广播;人类经过努力在各个领域的发明;科学发现;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和商号名称及标识;以及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中的智能活动产生的产权。
根据这种规定,可以将知识产权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是以保护人在文化、产业各方面的智力创作活动为内容的,包括著作权和发明权;第二类是以保护产业活动中的识别标志为内容的,包括商标权、商号权等。
前一类又可分为以保护和促进精神文化为主的著作权与以保护和促进物质文化为主的专利权。
但是在实际上,在上述公约之前,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已经有了关于“工业产权”的规定,说:工业产权保护的对象有专利、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产地标志或原产地名称和制止不正当竞争。
所以一般又把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与工业产权两大类,在工业产权之下又分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等。
这种分法也有道理。
工业产权是涉及“产业”的,著作权则否。
现在,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人类智能产物应受法律保护的日益增多,知识产权的范围也逐渐扩大。
例如受保护对象又增加了版面设计、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集成电路等等,而且还在增加。
所以知识产权现在是一个尚在扩大中的、一类权利的总称。
知识产权在中国的历史演变
著作权在中国的历史演变李诗凡17100116【摘要】著作权的观念,有学者曾认为是西方舶来,也有学者论证是根植本土。
其实,在中国数千年的法律文化史中,文学产权-版权-著作权的思想辗转相承,循环往复,到二十世纪,更与西方法学理论相衔接与融合,从而形成具有现代意义的著作权法律观。
【关键词】知识产权,著作权,中国传统文化,历史演变一、数千年前朦胧的法意识:“立言”的创作动机与精神权益的追求“无传播也就无权利”,目前已成为著作权学界的通说。
东西方的知识产权法学者,大抵认为著作权是随着印刷术的采用而出现的。
而据人种史学者的考证,智力作品的所有权这一概念在印刷术发明以前几百年就得到不同方式的承认,在最早的历史时期已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某种“文学产权”的思想。
在著书(创作)—抄书(复制)—卖书(传播)的活动中,古代士人在其作品的财产权利得到承认以前。
已率先察觉到其所拥有的人身权利。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作品署名权利观念的朦胧。
先秦诸子著书,不及言利,意在宣传自己的思想和主张,正如《史记。
孟子荀卿列传》中所说,在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时代,诸子“各著书,言治乱之事,以干事主”。
为了表明自己的作者身份或学术派别。
古代士人已注意到作品上的署名问题。
他们或是在作品上署上自己的姓名或学派始祖的姓名,如《论语》就是孔子的受业弟子和再传弟子所记叙的孔子言行录;或是直接以作者姓名或学派始祖的姓名作为作品的名称,如《老子》、《韩非子》、《孟子》等著述。
这种署名方式亦为后世士人所沿袭,它不仅具有区别不同流派著作的功能,而且昭示了作者与作品之间的主客体关系。
其二,作者身份权利意识的萌动。
在古代士人那里,抄袭他人陈言被视为偷盗他人财产,因而受到舆论的谴责。
南朝文学批评家钟嵘编撰的《诗品》中收录了诗人宝月的诗作《行路难》,曾记载:“《行路难》是东阳柴廓所造。
宝月尝憩其家,会廓亡,因窃而有之。
廓子赍手本出都,欲讼此事,乃厚赂止之。
”可以看出这种种窃取他人精神产品的行为,受到了古代士人的鄙夷。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大家通过观察和了解,发现知识产权已经走进我们的生活,我们已经进入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来保护智力成果权的时代。
在人类历史上,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进步而逐步产生和不断发展的。
现在,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来进一步了解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
知识产权是由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而产生的权利,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保护人类创造性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
从知识产权的产生和发展来看,知识产权制度在世界上有着悠久的历史,经历了四百多年的发展和演变。
其中专利、商标和版权的立法时间较早。
知识产权的萌芽阶段追根溯源,知识产权是起源于封建社会的一种“特权”。
大约在13世纪至14世纪,封建社会的官吏、君主、国家曾经以榜文、敕令、法令等形式授予发明创造者、图书出版者在一定期限内的专营权、专有权。
封建王室赐予工匠或商人的类似于专利的这种垄断特权带有一定的恩赐性质,与现代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制度有很大的不同。
但它毕竟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是知识产权发展进程中的一次飞跃。
就比如:1474年,在商业盛极一时的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了一部带有“恩赐”性质的有关专利的法令,使智力成果首次被确认为一种独占权,这为后来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打下了基础。
知识产权的产生与发展阶段1.一些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的相继建立。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科学技术和产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获得了空前的发展。
对知识产品的占有、使用会带来极大的经济收益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生产者迫切需要获得最新的技术成果。
然而,在技术的转移、公开中,如何保障原先的发明创造者的竞争优势呢?这就需要建立一种机制,既能够维持新技术发明人的技术优势,又能够满足社会对该技术的需要,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如:1623年,英国议会通过了《垄断法》,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意义的专利法;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第一次确认“作者”是法律保容的主体;1804年,法国颁布的《拿破仑法典》第一次肯定了商标权将与其他财产同样受到保护;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法》成为世界上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
浅谈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背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之一, 中国的知识产权体系, 无论在实体权利方面, 还是在有效 重 要作用 。同时 , 由于 手工 技能和 河运 的进步 , 手工业 和商 业也
执行 方 面 , 都取 得 了长足进 步和 改善 。对 中国来 说 , 知识 产权 是 日益繁 荣起来 。 科学、 技 术和相 关文献 极大 地促 进 了古代 中 国的
◆学 术 前 沿
j l I 制占 缸金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
2 0 1 3 ・9 ( 上)
浅谈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 的历 史背景 中存
在 的主要 问题
郑修 怡
摘 要 应 中国国际贸易发展 的需要, 知识产权保护体 系在我 国的不断健全, 但是在实施 中还存在很多问题。由于我 国历 史、 文化 、 经 济和政 治等特 殊 背景的 影响 , 我 国的知识 产权保 护体 系中存在 着缺 少知识产 权观念 、 地 方保 护 主义 盛兴 、 缺 少
中图分类号 : D 9 2 6 文献 标识 码 : A ・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0 5 9 2 ( 2 0 1 3 ) 0 9 . 2 6 0 . 0 2 以为知识 产权 保护提 供物质 基础 。 我 国 自古就是 农业 大国 , 历朝
在过 去的二十 年 中, 中国越来 越多地 参与到 国际 贸易体系 中
在法 家和 儒家两 种思 想下 , 国家和 社会 都是最 为重 要 的, 私
人发 明通 常被 视为 归全 民所有 。 事 实上 , 很多 发明在 很 大程度 上
( 一) 中 国古 代的 经济
一
开始 , 知识产 权保 护就 是强 加于 中 国的。如 果没有 侵略 者 , 它 关 的儒 家 仪式可 分为 礼 、 孝、 忠、 仁 四种 。 其 中‘ 礼’ 与 西方 的 自 然
浅析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历史成因及发展
曹 文
摘 要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 步加 快,商品和服务在全球 范围内频繁流动 ,知识产权保 护逐步 国际化。本 文通过 对知 识产权 国际保护 的历史成 因的分析 ,为 中国更好的融入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体 系, 取得更大的话语权 ,维护 自身的利益提供建议 。 关键 词: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发达国家;制约
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的概念以及现状 对于何 为知识产权 的 国际保护 有很 多种观 点 。我 比较赞 同的定 义 是 :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 ,是指 以多边国际公 约为基本形式 ,以政府 问国 际组织为协调机构 ,通过对各 国国内知识产权法律进行协调并形 成的相 对统一的国际法律保护 。 …也就是 说以履行 国际条约或 国际公约 的形式 而实现的一种 国内保护 。因为一般来说,国际公约很少有可 以直 接适用 的 ,一般来说都会转化成 国内法之后才能发生法律效 力。同时 ,虽然转 化成国内法 , 但是 由于是一个 国家间的协同行为 ,所 以,不会破 坏其国 际保护的一致性 。 那么为何会产生知识产权 国际保护这个概念 呢?众所周 知 ,知识产 权的国际保护产 生于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 , 而与全球化并肩产 生的是 知识经济 , 谁拥有知识谁就拥有财富。土地 、机器 、厂房等有形 财产的
二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历史成 因——以 T R I P S协议为例 T R I P S 协议 的签订主要 体现 了部分发达 国家 的利 益 ,尤其 是美 国。 在二战之后 ,美 国经济经过 战争后 的短暂繁荣逐渐走 下低迷 ,国 内的知 识产权 出口到其他国家之后频频遭遇侵权困扰 ,这导致美 国的技术优势 没有最大 限度转化成为经济利益 。因此 ,无论是美 国政府 还是美 国的知 识产权大集 团都试图通过说服其他西方发达国家 , 共 同制定有关知识产 权保护 的国际公约 ,以此来 限制发展 中国家对于其 知识产权的侵袭 ,而 T R I P S 协议 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诞生的。因此 ,知识产权 国际保 护的标准 实质上发达 国家强加给发展 中国家 的。尽管 ,通过该 协议 ,发展 中国家 也 利用 自 身 的努力 ,通过知识产权取得 了某些利益 , 但是 市场永远属于 制定标准 的人 。发达国家利用 高标准 的知识产权保 护,在 发展 中国家 的 市 场中建立 了稳 固的地位 ,占据 了技术制高点 ,几乎所有 的高新技术标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分析一、知识产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是指提供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特定领域知识产权等各类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相关服务及衍生服务,促进智力成果权利化、商用化、产业化的新型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是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的战略转型期。
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利于提升自主创新的效能与水平,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有利于形成结构优化、附加值高、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产业体系。
加快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是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是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知识产权服务业技术与知识密集,附加值高,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对外贸易和文化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显现,市场前景广阔,但存在政策体系不完善,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高端人才匮乏,综合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亟待着力培育发展。
1、知识产权服务业主要分以下几类:(1)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专利、商标、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注册、登记、复审、无效、异议等代理服务。
(2)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相关维权诉讼法律服务,企业上市、并购、重组、清算、投融资等商业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法律服务,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服务,中小微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援助服务,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
(3)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数据加工、文献翻译、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信息服务。
(4)知识产权商用化服务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交易、转化、质押、投融资、运营、托管等商用化服务。
(5)知识产权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政策咨询、管理咨询、实务咨询等高端服务。
还有重大项目决策、行业发展规划、产业联盟构建中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服务贸易、市场拓展、海外布局、核心技术转让、标准化等事务中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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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摘要]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知识产权正是对创新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逐步加强,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历史性转折点,文章试图揭示这一历史性变化。
[关键词]创新;知识产权;转折点;历史性变化;世界模仿者;世界创新者;观察点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而对创新没有保护,创新者本身就没有动力,通过剽窃就可致富,谁还会去创新呢?知识产权正是对创新的保护,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它包括著作权和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又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众所周知,房子、土地这些不动产是财富,粮食、果实是财富,石油、煤炭、矿产是财富,知识产权也是财富,或者是更重要的财富,它可开拓物质财富的新领域,例如石油是财富,但若没有科技的发展创造的石油化学工业,石油的财富价值要大打折扣。
又例如稀土资源目前在国际市场很紧俏,就是当代一些尖端科技对其的需求,赋予了其价值,在这里,科技创新是点石成金的魔杖,而我们现在的大数据、云计算和3G\4G手机应用更是科技创新创造财富的生动例证。
知识产权是财产权,又有人身权的因素,一个社会对知识的尊重、对知识的保护是一个社会走向进步的标志,1624年,英国颁布专利制度,成为推动工业革命的重要引擎。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逐步加强,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历史性转折点,本文试图揭示这一历史性变化。
一、改革开放30多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1978年启动改革开放,中国向世界逐渐打开国门,引进国际先进技术,出于外部世界的要求,也有自身鼓励发明创造的因素,我国开始加强知识产权立法。
1980年,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4年、1989年,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申请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简称马德里协定),这两个条约对我国生效。
1992年7月10日和7月30日,中国政府申请加入《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申请分别递交给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中国成为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成员国。
1993年,中国又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条约》,中国专利局成为专利合作条约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
2001年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我国经济全面“入世”,其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中国现行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在国内知识产权立法方面,1986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整体在中国的民事基本法中首次被明确,首次确认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
1982年、1984年、1990年,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以上事实表明我国是重视保护知识产权的,积极参加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合作,履行国际义务,同时加强国内立法。
在知识产权执法方面,也逐步加大力度,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增多,对一些涉外案件的判决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逐步认可。
政府工商部门每隔一段时间开展打击侵权盗版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因此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在逐步加大,进步是显著的,这应予充分肯定。
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正视存在的问题,侵权盗版现象仍很严重,立法不完善,操作性不强,执法也存在问题,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意识淡薄。
以前这在计算机软件侵权盗版、飞机、高铁、医药侵权等高端领域,涉外侵权受到国际上质疑、诟病,而现在发展为国内企业之间专利、商标侵权严重。
我国知识产权市场的乱象,一个根本原因是我国长期以来经济技术落后,和世界经济技术有巨大差距,而内部经济法律环境没有形成创新的机制,民众对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变化。
二、由世界的模仿者变为世界的创新者从高科技到日常生活的各种用品,我国正从世界的模仿者到世界的创新者变化中。
例如高铁是从国外引进、吸收,再创新,我国在高速铁路又有许多创新点,现在我国的京沪高铁、京津高铁、京广高铁、郑西高铁、哈大搞铁等已建成运行,高速列车以30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神州大地飞驰,缩短了城市间的距离,改变了生活方式。
在IT领域,华为、联想、北大方正等公司已和世界一流公司可比肩,拥有许多自己的知识产权。
就是日常生活用品,我们走进超市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大多是我们自己的品牌,精致美观,一改以前中国产品的产品粗慥形象,走进家居超市,品牌林立,目不暇接,都是我们国内品牌,产品精细、高档,美观时尚。
在餐饮服务行业,我们会惊喜的看到中华饮食已和世界对接,越来越精致,环境高雅,走品牌、连锁化的路线。
在知识界,硕士、博士论文、职称评审论文,审查更加严格,抄袭处罚严厉。
“建立创新型国家”,多年来社会精英的呼唤,历届中央高层的推动,到现在已进入实质推进阶段,成为公司法人、个人本身的冲动。
据路透社2012年12月11日报道中国成世界最大专利申请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高锐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转折点,使北京的经济和产业影响力具备了创新优势。
德国《时代》周报网站2013年11月20日报道,中国正逐渐由世界一流的模仿者变为世界一流的创新者。
防范创意剽窃意识在中国得以加强,这是德国经济界特别感兴趣的,因为长期以来,华德国企业最担忧的是缺乏知识产权保护。
报道指出,当前我国出现了两种趋势:一方面,我国相关部门认真对待此事,仿造的数量在减少;另一方面,本地供应商重视保护它们自己的创意,提高了创新能力。
这带来了深刻的意识转变。
首都北京的秀水街市场,外国人常来光顾,以前假冒国际品牌的产品很多,现在越来越难买到仿冒的阿迪达斯运动鞋,因为政府的定期检查越来越严格。
如今,年轻的中国品牌店拥有自己的设计,取代仿冒品供应商。
我国企业申报的专利数量甚至排名世界第二——仅次于日本,我国工业界现在也拥有了创新能力。
报道称,虽然人们一再说这两个亚洲国家它们只是对现有产品进行微小改动,没有真正的创新,但方向至少是对的——大约三分之一的专利保护申请涉及自己的真正创新。
此外,当时,我国法院对外国公司专利侵权之诉能越来越公正对待。
报道说我国公司不再用廉价商品而是用智能时尚的产品打动顾客,最近推出了Yoga平板电脑的联想集团和推出了适用于不同传输标准的移动天线的华为公司已经属于世界上最专业的技术公司之列。
美国《福布斯》双周刊网站2013年11月19日刊文称创新推动中国崛起为科技经济体。
我国基于创新而不是山寨,向科技经济体的转变持续取得进展,人们很容易就可以感受到这种转变。
文章指出,中国在电子商务和移动通信方面的创新正在显现,工程和管理人才倍增。
经过2011年和2012年的低谷后,我国的创业投资市场再次开始升温,许多第一代技术型企业家的也加入其中,这更推升了这一趋势。
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正在发生历史性变化马克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如上文所述,目前各种市场主体正涌动着创新的欲望、创新的冲动,“风雨欲来风满楼”,市场的充分竞争必然荡涤民众的思想观念,重塑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我们都知道比尔·盖茨创建的微软公司是世界计算机软件领域的领先者,正是因为它的成功,它在业界占有绝对地位,2001年它收到了美国联邦法院的反垄断调查,面临拆分的危险。
微软之所以由大学辍学的比尔·盖茨等几个人创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世界软件业的巨无霸,正是由于美国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律环境,现在美国反垄断法要求拆分它,也是美国法律促进竞争、促进发展的考虑。
但最近几年情况发生了变化,2013年恐怕是一个重要观察点。
我们仔细观察研究就会看到,适应于我国经济环境的改变,我国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保护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
首先是社会民众思想观念的变化。
经济在微观层面上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各个市场主体从自身利益出发深切感受到创新才能占有先机,赚钱、发展,“不创新等死”,是这种市场状态的生动反映。
这样,创新的技术专利、多年在公众中形成的良好商标、各种著作品就是财产的观念会深入人心,当我们团购品牌商品时,当大众购买畅销书、观看热播大片、欣赏美术摄影作品时,当我们上传、下载电子书籍、影视作品时,我们都在享受着他人的智力成果,如果这些智力成果不被尊重和保护的话,侵害了创新者的利益,也会侵害我们每个人的利益,势必影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
这样在社会微观层面必然荡涤民众的思想观念,改变对侵权盗版行为的漠视,树立用正版光荣,盗版剽窃可耻社会氛围、知识财产权的观念。
第二,经济环境的改变、民众观念的改变必然重塑我国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我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的近几年的巨大变化不仅体现在对盗版侵权的行政执法越来越强、频次越来越高,而且体现在司法领域。
近几年我国各级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大幅度增加,从2008年至2012年6月,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26753件,审结208653件;[1]涉及的领域很广,案件受理的范围除商标、版权、专利三类主要知识产权案件外,现在像网络著作权、网络域名、特许经营合同、反垄断纠纷等也进入审判领域。
2012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情况的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专题报告,由最高立法机关听取、审查,这是前所未有的,表明立法、司法机关对保护知识产权、建立创新驱动国家的高度重视和迫切心情。
不仅如此,现实的需要推动知识产权司法机构重塑。
按照法律规定,专利权、商标、著作权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但伴随着此类案件的高发,基层法院从2007年起可以受理部分此类案件,从这之后,北京各区县开始或成立知识产权庭、或成立专门的审判小组,并且试点由知识产权法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三审合一”。
地处中关村高科技产业区的北京海淀法院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庭,近年来海淀法院审理了大批知识产权类案件。
2012年,该院在通过诉前调解消化超过500件案件的前提下,全年任务突破2600件,知识产权新收案件再创历史新高,一线法官一年审结两三百起案件。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重要文件,该文件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处理的问题千头万绪,而且都是重大问题,而就在这次会议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建立专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知识产权法院”,这是前所未有的事,表明高层领导已对保护知识产权重要性的深切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