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正式版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确保船舶和人员的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内外所有船舶(以下简称船舶),包括但不限于商船、渔船、客船、货船等。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应以制定并执行详细的各项安全制度为基础,确保人员了解、掌握各种安全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船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成立专门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机构应制定并实施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七条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负责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船舶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培训,加强船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九条船舶船长是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保证船舶的安全运行。
第十条船舶船长应制定并实施船舶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船员的安全培训和指导,确保船舶防火防爆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船舶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火防爆设备,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第十二条船舶应设立防火防爆安全区域,确保易燃易爆物品储存、操作作业区域与生活区域分隔。
第十三条船舶应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火灾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演练。
第十四条船舶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及时整改,并完善相关安全措施。
第十五条船舶应加强船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确保船员熟悉安全操作程序和应急措施。
第十六条船舶应设立船舶安全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船舶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七条船舶应定期组织船舶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加强船员对安全事故的认识和遇险自救能力的培养。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模板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模板1.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概述本规定订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修造船厂的防火防爆管理,确保修造船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工作,防止事故发生,提高生产效率。
2.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责任2.1 企业总经理负责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工作,确保订立的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得到有效实施。
2.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和修订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监督执行情况。
2.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定期向企业总经理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3.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流程3.1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流程包含:修造船单位规划、设计、安装、操作、维护、检查和应急处理等阶段。
3.2 在每个阶段,相关人员应订立相应的防火防爆措施,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3 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培训情况和培训成绩。
4. 修造船防火防爆措施4.1 火灾防控措施 4.1.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修造船单位的火灾防控措施的执行情况。
4.1.2 在修造船作业区域内,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明火操作。
4.1.3 修造船作业区域内应设置充分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器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4 修造船作业区域应配备充分数量的防火门,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5 修造船作业区域内应进行定期的消防演习,演练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本领。
4.2 防爆措施 4.2.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修造船单位的防爆措施的执行情况。
4.2.2 修造船作业区域内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全部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2.3 修造船作业区域内应设置防爆灯具,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照明设备,确保工作场合的照明充分。
4.2.4 修造船作业区域内应进行定期的检测,确保工作场合的气体、粉尘等物质的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2篇)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一、概述船舶修理作为一项关键性的工程活动,对于保障船舶的安全和顺利运行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修理现场存在着众多的安全隐患,如火灾和爆炸等,因此必须建立一个完善的防火防爆安全管理体系,以确保修理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二、安全管理责任1. 修理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职责。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修理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3.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三、安全措施1. 火灾防控1.1 修理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1.2 明确修理现场的禁止吸烟区域,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和提醒。
1.3 火灾报警器材应安装在重要区域,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工作状态。
1.4 修理现场应保持清洁整齐,不让易燃和可燃物品堆放在一起。
1.5 修理现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相关的防爆标准,并经过定期检测和维修。
1.6 修理现场应设立明确的逃生通道,并保持畅通。
2. 爆炸防控2.1 进入修理现场的人员应进行爆炸物品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2.2 所有的爆炸物品都应妥善存放,并制定相应的存储和使用指导。
2.3 确保修理现场的通风设备安全可靠,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2.4 配备合适的防爆工具,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2.5 修理现场应定期进行防爆设备的维修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四、应急预案1. 制定完善的修理现场火灾和爆炸应急预案,并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熟悉和遵守。
2. 安排专人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检查,以保证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3. 规定明确的报警和疏散程序,并定期进行演练。
4. 建立与周边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紧急联络机制,以便及时调动救援力量。
五、安全监督检查1. 安排专人定期对修理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2.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做好记录。
3.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对于优秀的安全管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于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船舶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必须满足一系列的安全要求。
其中,防火防爆是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方面之一。
为了规范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船员和货物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本规定依据《船舶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船舶防火防爆管理。
第三条船舶防火防爆管理的目标是预防和控制火灾和爆炸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四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长、船员和其他相关人员都有责任遵守本规定,并积极参与船舶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五条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应当按照科学、规范、系统的原则进行,充分考虑船舶的特殊性和风险特点。
第六条进行船舶防火防爆管理应当根据船舶的类型、用途和运营条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第七条船舶防火防爆管理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船员的防火防爆培训等。
第二章防火设施的配置和维护第八条船舶应当根据其类型和用途合理配置防火设施,保证其防火防爆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九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水源、消防设备、消防通道、防火墙等。
第十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船舶的防火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章火灾和爆炸的预防措施第十二条船舶应当根据其类型、用途和运营条件制定相应的火灾和爆炸预防措施。
第十三条船舶应当配备相应的监测和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火灾和爆炸危险。
第十四条船舶应当严格控制火源和爆炸源,禁止在船舶上存放易燃、易爆和剧毒品。
第十五条船舶应当定期进行火灾和爆炸危险源的检查和清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四章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第十六条船舶应当制定火灾和爆炸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七条船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火灾和爆炸的报警程序、人员疏散的路径和方法、火灾和爆炸的扑救程序等。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4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加强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厂船舶修理过程中各种工程部位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义1、危险因素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特种作业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热工作业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四、管理要求1、舶修理之前,厂方与船方需签定消防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按协议承担特定安全责任的一方,必须负责制定安全措施。
3、为确保修船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厂方、船方代表和负责该船的安全、防火人员,负责对该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船舶修理前,船厂须将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资料提供给船方,船方要向厂方提供如下资料:船上所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各种危险物的品种、数量、特性、存放部位;船上消防设备的可用性,消防控制站的位置,以及防火控制图、油舱油柜分布图;船上可能引起危险的环境或修理部位、修理项目以及可能导致事态的隐患处所。
5、按工程项目或修理性质的危险程度,须做到如下基本要求:1)对存有刨花、油漆废料、废棉纱等处所和在蒸气管道、其它散热表面附近或存放过油类等易燃物品的材料处所,要设置防火警告牌。
2)对电气设备要标明“无关人员不得触摸和私自接通电源”等字样。
3)所有焊接和切割人员,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未经作业许可,不得在船上任何部位进行焊接和切割。
4)进入油、水舱柜、管隧道、隔离舱或类似上述的密闭舱室时,要采取如下措施:通风换气、并按测氧、测爆要求检测合格;要有监护人员进行监护;在进舱的入口处挂好进舱卡;铺设好照明设施5)要标明船上警报设施的种类,一旦发现火情,船上所有人员应迅速投入下列活动:要尽早发出消防警报,并以最快的办法通知安监部值班室;使用合乎要求的灭火器灭火。
采取隔离、降温、抑制等防止火焰蔓延的措施。
2023年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2023年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确保修造船在建造、维修、运营等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领域内进行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等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应遵循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强化预防意识和应急能力,建立和健全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防火防爆管理责任第五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组织机构,明确相关责任人。
并制定防火防爆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和管理流程。
第六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加强对职工的培训,提高他们的防火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他们全面掌握防火防爆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设备设施和工艺流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无事故。
第八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三章防火防爆工程设计第九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根据船舶的特点和用途,采取合理的防火防爆工程设计,确保船舶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第十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在进行防火防爆工程设计时,应遵循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合理布局、合理选材、合理设备,提高船舶的防火防爆能力。
第十一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在进行防火防爆工程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船舶的结构、工艺流程、设备设施等因素,合理设置防火防爆设施和器材。
第十二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在进行防火防爆工程设计时,应注重通风、防水、防尘等相关要求,确保船舶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防火防爆材料与设备第十三条修造船建造、维修、改装单位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防火防爆材料、设备和器材,确保船舶的防火防爆性能。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7519-73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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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 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 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 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 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 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 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 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修造船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涉及修造船的部门和人员,包含修造船作业区域、船舶料子、作业设备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公司为修造船工作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员工应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第二章环境标准第四条防火标准1.修造船作业区域应设置合适的消防设施,并配备充分数量的消防器材。
2.修造船作业区域应确保通风良好,防止积聚易燃气体。
3.作业区域内严禁乱堆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4.修造船作业区域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检查,并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整改。
5.灭火器材应放置在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五条防爆标准1.修造船作业区域内应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需时应使用符合安全规范的特殊工具和设备。
2.作业区域内的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标准,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
3.修造船作业区域内严禁吸烟、明火等容易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第六条安全培训1.公司应定期组织修造船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含消防知识、防爆知识、应急处理等。
2.新入职员工应在入职前接受修造船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各级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巡查工作。
第七条应急预案1.公司应建立完善的修造船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员工的紧急情况处理职责和流程。
2.应急预案应编制、印发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本领。
第三章作业规程第八条安全操作规程1.修造船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认真阅读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要求穿着防护装备。
2.作业区域内应设立特地的作业引导员,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引导。
3.作业过程中,应注意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泄漏情况。
第九条安全检查和记录1.修造船作业区域应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情况。
2.作业人员应按要求进行个人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4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船舶乘员和货物的安全,预防和控制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防火防爆设备和装置:船舶应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防火设备和防爆装置,包括消防设备、防爆仓库、防火门窗等,以便在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时能及时进行控制和扑灭。
2. 防火防爆材料和涂料:船舶的建造和维修过程中,应使用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材料和涂料,提高船舶的火灾和爆炸阻燃性能。
3. 防火防爆教育和培训:船舶管理方应对船员和相关人员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其具备相关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能够在紧急情况下正确使用防火防爆装置和设备。
4. 防火防爆检查和维护:船舶管理方应定期对船舶的防火防爆设备和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5. 防火防爆应急预案:船舶应制定详细的防火防爆应急预案,明确各种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以便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应对并做出正确的反应。
通过严格执行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船舶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确保船舶乘员和货物的安全。
同时,也有利于提高船舶的安全性能和防灾能力。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船舶及其人员、货物和环境安全,合理规范船舶防火防爆工作,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制定的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将对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包括制度内容、制度实施、常见问题以及防火防爆措施等方面。
一、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国际、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1. 防火防爆制度的总则:指明制度的适用范围、目的和原则,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高温区域管理:规定高温区域的划分和管理要求,包括高温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巡检。
3. 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明确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的规定,包括储存条件、防火防爆设施和操作程序等。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修造船业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修造船企业、相关船舶设计、加工、采购、安装、验收、使用及修造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
第三条修造船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规定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防火防爆管理体系,制定相关防火防爆管理制度、规程,落实责任,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必要的防火防爆操作培训,掌握相应的操作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五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章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第六条修造船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适用的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七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定期对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检修,确保其性能和功能完好。
第八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定期进行检测和试验,保证其安全可靠。
第九条修造船企业应当鼓励从业人员发现防火防爆设施与设备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防火防爆管理措施第十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详细的防火防爆管理制度和规程,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一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防火防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防火防爆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做好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工作,严禁乱堆乱放。
第十三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合理划定易燃、易爆场所,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隔离和防护。
第十四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防火防爆要求,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
第十五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制定完善的火灾预防措施和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
第四章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第十六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防火防爆操作的技术培训,并定期进行复训。
第十七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和防火防爆管理要求。
第十八条修造船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严格按照操作要求进行工作。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船舶修理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保护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维护船舶修理施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管理范本。
第二条本管理范本适用于所有进行船舶修理的单位。
第三条船舶修理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防火防爆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第九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关的岗位责任和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和检查安全操作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隐患整改制度,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二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技术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管理信息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三章设备和设施第十四条船舶修理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配置合适的防火防爆设备和设施。
第十五条防火设施包括消防器材、防火隔离设施、防火涂料等,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六条防爆设施包括防爆灯具、防爆电器、防爆通风设施等,需要经常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设备维修和检修计划,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执行防火安全管理的重要设施,应设置专人监督和操作。
第四章安全培训和演练第十九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十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火防爆知识、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船舶修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四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四篇)目录: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
加气站防火管理规定二
夏季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三
汽车修理厂防火、防爆、用电管理规定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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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
一、目的
为加强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船舶修理过程中各种工程部位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义
1、危险因素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热工作业
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四、管理要求
1、舶修理之前,厂方与船方需签定消防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按协议承担特定安全责任的一方,必须负责制定安全措施。
3、为确保修船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厂方、船方代表和负责该船的安全、防火人员,负责对该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船舶修理前,船厂须将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资料提供给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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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三十一号)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在船厂、航修站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内船厂、航修站及在厂、站修理的一切中外民用船舶。
第三条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厂、站方负责,厂、站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
船方要加强自身防火管理,并积极协助厂、站做好修船施工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四条修船作业前,厂、站与船方需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条修船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
由施工项目负责人申报,厂、站主管消防和安全的职能部门审批。
在消防重点部位和危险处(一、二级动火区域)所进行明火作业,还应当报经厂、站防火负责人核准。
审批人员应当在审批前到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批准。
第六条从事修船作业的电工、电气焊工等持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第七条船舶进厂、站修理前,应符合下列要求:1、油船(包括液化石油气、天然气体船,散装危险化学品液货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制定的《船舶清除可燃气体检验规则》的要求,清除舱内油、气,由船舶检验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检验,确认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出具检验合格证书。
2、非油船的燃油、滑油、污油舱(柜)以及其相连通且无法拆卸的管系,如需动火作业,其要求与油船相同,如不需要动火作业,且所装载油料闪点在60℃及其以上的,可不清除存油,船方应设置明显禁火标志。
3、船舶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必须清除干净。
第八条修船明火作业,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作业前,船方应当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包括上下左右管系相邻舱室)的易燃可燃物;厂、站方应将与下层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
2、机舱内(包括油舱柜、油管线附近)明火作业时,可燃气体浓度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1%以下,否则应当停止作业。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3篇)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规定了油船防火防爆的要求,旨在规范公司船舶防火防爆的管理工作,确保船舶安全生产。
2船舶适航2.1 油船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足以证明油船的布置、结构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的检验合格证书,或入级证书和相应的安全证书,才能投入营运。
2.2 油船的布置、结构、管系及电气、消防和防污染设备等,未经船舶检验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3 信号3.1 油船所载的油品或化学品卸完后,但舱内仍有可燃气体时,应按规定悬挂危险品信号。
3.2 要系泊和装卸作业时,除执行上款规定外,还应按港口规定显示慢车信号。
4登船须知船员和登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4.1禁止与本船工作无关的闲杂人员上船参观或游玩。
4.2禁止喝醉酒者登船。
4.3禁止穿鞋底有铁钉、铁码的人员登船,附着在鞋底的碎石、硬物等需除净。
4.4禁止在甲板上、走廊里吸烟。
只准在船上指定的地点吸烟,并应将熄灭的烟头放在有水的烟火缸内,不得随手乱丢。
4.5禁止闲杂人员接近液货舱舱口、量油孔和货泵舱。
4.6禁止投掷铁器或能产生火星的重物,禁止在甲板上禁止在甲板上使用通汛工具和采用闪光摄影。
4.7 禁止随身携带易燃物品或火种(火柴、打火机等),不得在甲板上放置、使用聚焦的玻璃制品(蒸溜水瓶、放大镜、老花眼镜);4.8 禁止现场工作人员或值班人员穿着或更换尼龙、化纤服装。
5 作业规定5.1在未经洗舱、除气、测爆和确认没有可燃气体时,不得在甲板及液货舱附近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
5.2 装卸一、二级石油、压载、洗舱、除气时,禁止下列作业:5.2.1一切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5.2.2使用明火炉灶;5.2.3 敲铲铁锈;5.2.4 无线电发报;5.2.5 电瓶充电;5.2.6 用电扇通风5.2.7开启空调。
6明火作业6.1在装卸、压载、洗舱、除气作业时,一般不准进行明火作业,如因生产急需,非明火作业不可时,必须执行下列规定:6.2 预先申报,取得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必要时应取得作业许可证;6.2.1 测爆确认没有可燃气体;6.2.2 凡能拆卸的管系、机件等焊补作业,必须在电焊间或工作间内进行。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三篇)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
目录: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
加气站防火管理规定二
夏季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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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
一、目的
为加强船舶修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船舶修理过程中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厂船舶修理过程中各种工程部位作业的防火、防爆安全要求。
三、定义
1、危险因素
能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
2、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
3、热工作业
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四、管理要求
1、舶修理之前,厂方与船方需签定消防安全环保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2、按协议承担特定安全责任的一方,必须负责制定安全措施。
3、为确保修船中各项安全措施的贯彻落实,厂方、船方代表和负责该船的安全、防火人员,负责对该船安全、防火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4、船舶修理前,船厂须将安全要求和必要的资料提供给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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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文(二篇)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范文船舶修理是船舶维修保养中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船舶维护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为保障船舶修理期间的安全,有效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本文将从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原则、措施和培训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原则1.安全第一:在船舶修理过程中,始终将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所有的工作人员都应该具备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2.科学施工:船舶修理过程中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施工,遵守相关的修理工艺和技术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3.全员参与:所有参与船舶修理的人员都应该参与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包括修理工人、管理人员和安全专家等。
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措施1.明确责任:在船舶修理项目中,应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
修理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严格履行责任,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2.合理布局:在船舶修理现场进行合理的布局,明确各个工作区域的功能及相关设备的摆放位置。
保持通道畅通,防止堆放可燃物品和危险品成为火灾和爆炸的隐患。
3.完善设施:修理现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防爆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系统、烟雾报警器等。
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4.施工防火:在船舶修理期间,要特别注意施工过程中的火源控制。
严禁吸烟、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材料。
施工人员要随时保持清洁,定期清理易燃垃圾和废弃物。
5.消防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应对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进行火灾和爆炸事故的预防教育和培训,让每个人都了解相关知识和技能。
6.安全监控:在船舶修理现场设置安全监控系统,实时监测施工区域的消防和防爆情况。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和扩大。
三、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的培训1.安全培训:组织全体参与船舶修理工作的人员开展安全培训。
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在使用消防器材时,应按照使 用说明进行操作,避免误操作
或损坏消防器材。
使用后应及时对消防器材进行 检查和维护,更换损坏或失效
的器材。
船舶消防演练和培训
船舶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船员对火灾的应对能力。
船员应接受消防培训,了解火灾的预防、火灾应急处置方法以及如何正确使用消 防器材。
对于特殊类型的船舶,如油轮、液化气船等,还应进行针对性的消防培训和演练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船舶,包括内河、海上、渔业等船舶。
适用于船舶的建造、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方面。
定义与术语
船舶
指在水上航行、停泊、作业的交通工具,包括船只、趸船、 浮船坞等。
防火防爆
指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以及在火灾和爆炸 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和防爆,确保人员安全 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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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责任制
船长和船员的安全职责
确保船舶防火防爆设备的完好性和 有效性,及时进行维护和检查,确 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发现火源或可燃物时,应立即采取 措施予以消除或控制火势,防止火 灾发生。
在船舶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防火 防爆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规操作 和违章指挥。
定期组织船员进行防火防爆培训和 演练,提高船员的防火防爆意识和 技能。
现场处置
在救援过程中,现场人员应遵守安全规定,避免造成二 次伤害,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后续调查处理。
防爆事故后的调查和处理
事故调查
当爆炸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 全面调查,查明原因、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
事故处理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理, 对事故进行总结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 生。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模版(四篇)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模版船舶是一种特殊的运输工具,其具有固定的船舱布局和独特的船舶结构,因此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要求与普通建筑物或设备有所不同。
为了确保船舶的安全运行,保障船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船舶必须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个船舶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的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保障船舶的安全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火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注册在本国籍的船舶,包括商船、渔船、客船等,并适用于所有在我国境内行驶的外国籍船舶。
第三条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和其他与船舶防火防爆管理相关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防火防爆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第四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设立防火防爆管理机构,并委派专人负责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第五条防火防爆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制定、修订和实施船舶的防火防爆管理规定;2. 组织开展防火防爆培训,提高船员的防火防爆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3. 定期检查船舶的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并组织维修和更新;4. 跟踪、研究和推广船舶防火防爆新技术、新装备;5. 处理船舶的防火防爆事故,及时报告和组织调查。
第六条防火防爆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的防火防爆专业知识,并经过培训认证。
第三章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的要求第七条船舶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1. 防火防爆门;2. 防火防爆窗;3. 防火防爆墙;4. 自动灭火系统;5. 防爆电气设备;6. 防火防爆信号设备等。
第八条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经过相应的检测和验收。
第九条船舶的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应当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条船舶的防火防爆设施和装备应当设立醒目的标识,方便船员和乘客使用。
第四章船员防火防爆培训和考核第十一条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应当定期组织开展船员的防火防爆培训,确保船员具备必要的防火防爆知识和技能。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一、引言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是保障船舶在修造过程中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修造船舶过程中的安全、整洁和有效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总则为了规范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工作,保障船舶修造期间的人员安全和修造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三、管理机构1.船厂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工作。
2.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由专职防火防爆工作人员组成。
四、修造船舶分类根据修造船舶的特性和要求,将修造船舶分为以下几类:1.木质船舶2.钢质船舶3.铝质船舶4.复合材料船舶5.其他特殊材料船舶五、防火防爆设施1.船厂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防火墙、防火门、灭火器材等。
2.船舶修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防火防爆设施使用规定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拆除或损坏防火防爆设施。
六、作业环境1.修造船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无杂物,避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船舶修造现场应通风良好,避免积聚有害气体。
3.修造船舶过程中,应定期清理船舶内部,防止积尘或杂物引发火灾。
七、作业规范1.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或乱动设备。
2.作业过程中,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确保其安全性。
3.禁止在易燃、易爆环境下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八、用电安全1.用电设备应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经定期维护和检修。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确保电线连接牢固、绝缘良好。
3.修造船舶过程中,应定期检查用电设备和线路,及时消除电气隐患。
九、培训和教育1.船厂应定期组织防火防爆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新员工应接受基础的防火防爆培训,并进行实操演练。
十、监督检查1.船厂应设立监督检查机构,对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发现违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处罚措施对违反修造船防火防爆管理规定的行为,船厂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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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
理正式版
船舶修理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正式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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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船舶在厂修船,众多的修理工程需要明火作业,由于明火作业安全管理的疏忽,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船
舶火灾很大的比例,船舶在厂修理或航修时,要特别加强明火作业安全管理.
2.船舶进厂时,船方应与厂方签定消防安全协议,明确提出:船舶在厂修理,消防安全工作由厂方负责,厂方为防火安全责任人.
要求厂方提供消防水源.
要求厂方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要求厂方明火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检查、确认符合安全条件方可审批.
要求厂方对明火作业地点指派看火人员,并在明火作业地点配备合适的消防器材.作业完毕施工和看火人员应认真检查,清理现场,通知船方作业结束.
要求厂方使用氧气、乙炔软管、焊机、焊线、电线安全可靠,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
要求厂方将明火作业地点位置通知船方,以利船方做好防火巡回检查防范工作.
1. 机舱内(包括油舱、油柜)等任何含有可燃气体的危险场所,明火作业前必须测爆,可燃气体浓度必须保持在爆炸下限值的
1%以下.
2. 明火作业前,船方应向厂讲明作业场所结构现状,清除作业现场及其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包括上下左右
3. 管系、相邻舱室).要求厂方在作业前应将与其它舱室连通的孔洞封堵.
4. 修船中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在作业场所周围划定安全警戒区,设置禁火标志. 警戒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和非防爆电气.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妥善保管.
5. 要求厂方不得随意动用船方消防设备,在发生火灾或爆炸等紧急情况时,厂、船方要在核准失火舱室无人后,方可使用船上的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设备.
6. 船方要严格实行护船值班制度,留
足值班人员.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