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汉代男尊女卑与当今男女平等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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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汉文明正名,所谓的男尊女卑

为汉文明正名,所谓的男尊女卑

为汉文明正名,所谓的男尊女卑为汉文明正名,所谓的男尊女卑一提到“男尊女卑”这个词,现在的人就认为这是孔子主张男人天生高贵,女人天生卑贱,这是汉文化中的糟粕。

其实这是对孔子“男尊女卑”思想的误解。

“男尊女卑”来自易经,《易经·系辞》中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易经》是中国汉文化中探讨宇宙天体运行规律的经典,在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其中〔乾〕类像:天,男人,老父,君王等,〔坤〕类像:地,女人,老母,妃妾等。

女人要想合乎“道”,必须象大地一样谦卑、包容,厚德载物,无私无怨。

同理男人要想合乎“道”,必须象天一样,高远正直,自强不息。

天尊是说天空高远,公正无私。

不是说天自己尊贵。

地卑是说大地踏实亲切,不分净污贵贱,易经中有“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卑”是使人感到亲切的意思。

男尊女卑的含义是男人有男人的特质,女人有女人的特质,决定了男女在家庭中社会上分工的不同,男女恪守其位,家道自然兴隆。

“男尊”是男的要做到品格高尚,正直,做到让人尊敬,尊重。

女的要做到谦和,包容,使人容易亲近,“卑”在古语中有谦虚,接近,亲近的意思。

“男尊女卑”是倡导自然和谐,阴阳各安其位。

所以“男尊女卑”是讲男女在人生与婚姻中应该如何和谐生活的道理,而没有男女不平等的内涵。

一个男人品格高尚,女人自然就尊重他,尊敬他,亲近他。

男人正直高尚,女人谦和宽容的家庭没有不和谐的道理,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里,女人也自然拥有相应的地位而不会被歧视。

试问举案齐眉故事里的梁鸿会会歧视他的妻子孟光吗?孔子在学习《易经》后,写《易经- 系辞上下传》。

里面有这样的描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

卑高以陈,贵贱位矣。

““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说明孔子非常明白明白万事万物各安其位的重要性。

所以孔子提出来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反映的就是这个“位”的关系,意思是作为君就得像君,臣子要像臣子,父亲要像父亲,孩子要像孩子,各司其职,个安其位。

古人的婚姻观与现代婚姻观的异同

古人的婚姻观与现代婚姻观的异同

古人的婚姻观与现代婚姻观的异同引言婚姻是人类社会中重要的制度和文化现象,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对婚姻的看法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本文将探讨古人的婚姻观与现代婚姻观之间的异同。

古人的婚姻观在古代社会,由于历史、文化、宗教等因素影响,古人对于婚姻有着特定的观念和价值观。

1. 婚姻重视家族利益在古代社会,婚姻往往不仅仅是两个个体之间的事情,更多地是涉及到两个家族之间关系与利益。

父母通常会为子女选择适合家族地位和财富条件相当的对象。

2. 勾连门第和羁绊在古代社会,门第问题非常重要。

高门正派家庭往往希望自己后代能够找到同样身份地位相当的伴侣。

这种门第思想使得亲戚、朋友之间相互联络频繁,使得家族外的联系更加紧密。

3. 男尊女卑在古代社会,男性地位高于女性,男尊女卑的观念普遍存在。

婚姻中,丈夫通常拥有决策权和家庭主导地位,而妻子则要依从丈夫的决定。

4. 家族延续和血亲关系重要在古代社会,维护家族延续是重要的责任。

由于家族传承、血缘关系被强调,选择对象时要考虑对方的出身和家庭情况,并认为通过婚姻能够增进两个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

现代婚姻观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现代人对婚姻有了许多新的看法与理解。

1. 婚姻追求个体幸福现在人们更加注重自己感受和精神层面上的幸福感。

婚姻不再只是为了符合社会规范或满足家庭利益,而是追求个体的情感与生活质量。

2. 社交圈拓展现代人婚姻中更注重双方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价值观。

配偶不仅仅是伴侣,也是朋友和合作伙伴。

3. 平等和尊重现代婚姻中男女平等的观念被广泛提倡。

丈夫妻子在家庭决策和责任分工上应该保持平等,并相互尊重对方的意见和权益。

4. 个体自主与幸福感在现代社会中,个体的自主权得到了重视。

人们追求自己能够找到心灵契合、彼此支持的配偶,以实现个体的成长和发展。

异同比较在古人的婚姻观与现代婚姻观之间,我们可以看到以下的异同点:•目标:古人注重家族利益和门第考虑;现代人追求个体幸福。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迁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迁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迁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汉代女性地位的变迁及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汉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

在这个时期,汉代女性的地位经历了一定的变迁,并在社会中扮演了不同的角色。

本文将从多个维度探讨汉代女性地位的变迁以及妇女在社会中的角色。

一、婚姻制度的变迁汉代是封建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婚姻制度在这个时期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在早期汉代,男尊女卑的观念仍然存在,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相对较低。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儒家思想的影响,汉代后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

汉武帝时期,实行"连襟结"政策,鼓励通婚,提高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同时,男方的家庭也会给女方一些财产作为嫁妆,进一步提升了女性的地位。

二、女性的教育和知识水平汉代是儒家思想盛行的时期,传统的儿女教育有所改变。

虽然女子教育仍然受到限制,但相对于先前的时代,汉代女性的教育程度有了一定的提高。

一些贵族家庭会雇请私人教师来教授女子文化知识,这使得一些贵族女性具备了一定的文化素养。

同时,随着儒家思想的普及,一些有志于学术的女性也逐渐被社会接纳。

三、女性在家庭生活中的角色汉代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

她们主要负责照料儿女、管理家务和维护家庭的凝聚力。

汉代女性通常以守家为主要责任,婚后一般不参与外出工作。

然而,具备经商经验的女性或妇女也有机会参与一些与生意相关的事务。

四、女性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角色除了在家庭中的角色外,汉代女性在一些社会经济活动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些女性会参与到丝织、纺织、刺绣等手工业中,通过生产和销售产品来维持家庭经济。

此外,女性还会参与农田的耕作和农产品的收获,对家庭的经济稳定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综上所述,汉代女性的地位在经历了起初的低下后,逐渐得到了一定的提升。

婚姻制度的变迁、教育水平的提高以及在家庭和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参与,都使得汉代女性的地位发生了积极的变化。

尽管仍然存在一定的限制,但汉代女性在社会中逐渐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为后来的女性地位提供了一定的借鉴。

“男尊女卑”辨析

“男尊女卑”辨析

“男尊女卑”辨析在受过现代教育的现代中国人,大多无意识地将直线型的历史进步论视为理所当然。

在他们眼里,“封建社会”中女性毫无地位,完全是男性的附属品,这是毋庸置疑的。

的确,在古代中国,女子不得参加科举考试,因而也就不能做官。

这实际上也意味着绝大多数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的权利。

象征着儒家社会伦理规范的“三纲五常”中有“夫为妻纲”的教条,儒家典籍中还有“三从四德”的行为规范,而民间俗语中也充斥着“女子无才便是德”、“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之类蔑视女性的陈腐论调。

到了明清以后,社会上更出现了女子缠足这样摧残女性身心健康的陋习。

然而,我想许多人应该都读过《红楼梦》这本中国古代最杰出的小说。

我们不妨稍加思索:在荣国府和大观园里,谁的地位最高?有几个人见了王夫人以及王熙凤(王夫人的代理人)不敬畏三分的,包括那些大男人?就算是在外当官的贾政,回到家里第一件事情也肯定是去贾母面前跪拜请安;他在家里面对王夫人时也得尊重地以“夫人”相称……上述两种景象同时真实地存在于古代中国,这实际上印证了一个道理:与其说古代中国是一个像基督教和伊斯兰教教义鼓吹的那种“男尊女卑”的男权社会,倒不如说,“男女有别”才是儒家伦理文化中对男女关系的更为准确和根本的定位。

用现代的话来说,儒家伦理认为,男女的社会分工是截然不同、不能混淆的——这就是俗语说的“男主外、女主内”。

如果恪守“阴阳相生相克”的儒家宇宙论观点,属于“阳”的男性应该在从治国平天下到赚钱养家的社会事务中发挥绝对的支配作用,而属于“阴”的女性则应当在家庭生活中扮演主导角色。

作为这个充满辩证色彩的理论的另一半,儒家伦理哲学进一步认为,男女还必须在各自尽好本分的同时相互帮助和支持:女性应当照顾好男性,扶持他,乃至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提醒规劝他,使他更称职地行使社会功能;男性则应当给予女性从物质经济到以身示范等各方面的支持,帮助她更好地完成持家教子的家庭功能。

唯有这样,社会才能平衡和谐,否则就会“阴阳失序”、“乾坤颠倒”,乃至天下大乱。

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吗?从《诗经》时代到今天女子地位的变化

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吗?从《诗经》时代到今天女子地位的变化

婚姻中的男女平等吗?从《诗经》时代到今天女子地位的变化古代是一个男尊女卑的社会,对于女子有很多的道德要求和束缚,如所谓的“三从四德”,不遵循会被丈夫遗弃,至于离婚更只是只有男子才有的权利,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可以始乱终弃,但是女子就不行,会违背社会纲常伦理。

《卫风·氓》是一首著名的叙事诗,女子与自己的丈夫一见钟情,但是在结婚后却表现出了真面目,变得朝三暮四,最终女子惨遭遗弃:桑之落矣,其黄而陨。

自我徂尔,三岁食贫。

淇水汤汤,渐车帷裳。

女也不爽,士贰其行。

士也罔极,二三其德。

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

言既遂矣,至于暴矣。

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静言思之,躬自悼矣。

这是一首弃妇诗,女主人公与这个男子由相恋后步入婚姻的殿堂,她在婚后勤劳持家却仍然遭到被抛弃的悲惨结局。

体现出女子永远是弱者是被抛弃者、受到伤害者。

在《谷风》中便显得更加明显丈夫因为用情不专而遗弃了自己的结发之妻:习习谷风,以阴以雨。

黾勉同心,不宜有怒。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德音莫违,及尔同死。

能不我慉,反以我为仇,既阻我德,贾用不售。

昔育恐育鞫,及尔颠覆。

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与《卫风·氓》一样,都是弃妇诗,以一种埋怨的口吻对自己悲惨的婚姻进行讲诉,控诉她与丈夫共同经历了苦难但是却不能共享安乐,可是她却没有像《氓》中的女主人一样迷途知返,而是在自己被逐出家时仍然希望丈夫能送自己一程:“行道迟迟,中心有违。

不远伊迩,薄送我畿”。

这都深层次地体现出女人在当时的社会婚姻中没有任何权利可言,感情上、经济上又要依靠男性而存在,甚至以一种卑微的姿态,男人喜欢了就要嫁给他,不喜欢了就可以随意抛弃,被抛弃后,会受到来自社会道德各方面的指责,只能在孤苦寂寞中度过自己的一生。

在现在的社会中,男人不再是女人的一片天,女人自己则可以撑起半边天,甚至是一片天,女性的主体意识不断显现,“女子无才便是德”已经成为了过去式,现在的女性崇尚独立拥有自己热爱的事业,甚至在某些工作领域超过了男性。

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

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

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作者:李蓓蓓来源:《文存阅刊》2017年第14期摘要: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的男尊女卑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绵延千年,对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问题仍有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女性地位;成因;现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儒、道、佛三种形态的意识不断合流,从而中国妇女在其中所从属的社会地位也被定位。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主流思潮,至今仍有很多代表中国文化的思想言论,但其中不乏有一些表现男性社会地位的言语出现,如传统儒家思想中的“男尊女卑”,时至今日在传统婚姻家庭方面对中国人的影响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

追其原因,男尊女卑这一历史现象根源于封建社会私有制和阶级压迫。

阶级社会一开始,男女分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渐渐不同,男性占据主导地位后使得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之发生改变。

男尊女卑意识形成后男性便逐渐开始了对女性的压迫和奴役。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社会关系中已然存在的男尊女卑这一现象且已经被大家逐渐认同之时,作为统治阶级必然呼之欲出用相应的制度来维持这一思想。

孔老夫子作为儒家思想开创者,其主张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并且提出了“三从”、“三纲五常”等条规,约束女性的行为以致女性处于被压迫和奴役的社会地位。

古代要维持国家稳定以及社会秩序,这些条律在当时社会被认为理所应当,且被历来的统治阶级所尊崇,对女性的社会地位起了极恶劣的影响。

在中国历史上,年代著书虽有所不同,但细究其中都体现出轻重不一的轻视女性的态度,如孔子在《论语·阳货》言:“唯女子于小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

”其中的“女子”与“小人”字眼的类比出现,女子地位可见一斑。

历史的变迁儒学也随着当时的社会环境不断变化融合,紫阳先生朱熹作为南宋时期著名的理学家、思想家,一些人根据朱熹的见解支持孔子的观念认为“女子与小人”中的女子指女奴隶或奴婢。

至汉代,“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作为儒家思想的推崇者,提出“三纲”理论之“妻受命于夫”,指出妻子要听从自己的丈夫,并且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强化了男尊女卑。

汉末时期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角色

汉末时期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角色

汉末时期的女性地位与社会角色汉末时期,女性的地位受到了种种限制,然而她们在社会中仍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各种重要职责和责任。

本文将探讨汉末时期女性的地位以及她们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

一、女性的地位受到限制1. 男尊女卑观念:汉末时期,男尊女卑观念盛行,在整个社会中深深根植。

社会传统观念将男性视为家族的主要继承者,女性则被视为从属于男性的存在。

2. 婚姻制度限制:婚姻制度对女性的地位也有重要影响。

女性的婚姻往往是由家族和父母安排,她们的自主选择权非常有限。

并且,家族的利益往往高于女性的个人意愿。

3. 社会地位低下:女性在社会地位上相对较低。

她们通常没有接受良好的教育,缺乏自主权,无法参与政治或其他公共事务。

她们被视为在家庭生活和繁衍后代方面的责任的履行者,而非社会参与者。

二、女性在家庭中的角色1. 家庭管理者:女性在汉末时期充当着家庭管理者的角色。

她们负责世俗事务,如照顾家人、烹饪、织布等。

通过这些活动,她们为家庭提供生活所需。

2. 子女教育者:女性在家庭中还负责教育子女。

她们传承着文化、价值观和传统,教导子女遵守礼节和家族道德准则,并培养他们成为有用的社会成员。

3. 家族荣誉维护者:女性在家族荣誉维护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她们的行为和品德直接影响着整个家族的声誉和地位。

三、女性在经济中的角色1. 经济活动:尽管女性在古代社会地位相对较低,但她们仍然积极参与经济活动。

她们可能从事农耕、渔业、手工艺品制作等职业,为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2. 商业活动:一些女性还从事商业活动,如经营小商店或手工艺品工作坊。

她们以独立的身份参与商业交易,为家庭增加收入。

四、女性在文化领域的影响力1. 文学作品:一些才华出众的女性在汉末时期以文学作品展示了她们的才智和情感。

她们创作的诗歌、歌谣和散文作品对当时文化的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

2. 教育影响力:一些女性为教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她们在家庭中传道、教诲子女,并且有时候开办私塾,教授文化知识。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与现代价值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与现代价值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与现代价值中华文化源远流长,承载着千年的文明积淀。

而其中关于性别观念的文化传统更是千姿百态、错综复杂。

在现代社会中,如何看待和继承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对于现代社会的性别关系和社会发展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在很大程度上被儒家思想所塑造。

儒家思想认为男尊女卑,男女应该分别履行不同的社会角色。

男子应该负责立家、治国,女子则应该侍奉家庭、传宗接代。

这种性别观念深刻地影响了古代中国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同时也对现代社会中的性别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尽管现代社会中性别平等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但是在现实中,男女之间的差异还是存在的。

这种差异表现在工作机会、薪资待遇、社会地位等方面。

这些问题虽然看似与古代的性别观念没有直接关系,但实际上,它们背后蕴含着深层次的性别观念。

因此,我们需要重视和探究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并在现代社会中加以反思和塑造。

对于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我们既需要肯定其积极方面,又需要警惕其消极影响。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妇女的地位。

在古代中国,妇女承担着家庭、家族传承的重要责任,也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独立人格和精神。

例如清代的女书,就是由妇女为主要传承者的知识体系。

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中,更加强调了女性独立自主、展示个人价值的重要性。

而另一方面,古代中国的性别观念也存在一些消极的方面。

最为典型的就是男尊女卑的观念。

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自我认知和社会地位,长期以来,导致女性在社会中处境尴尬。

同时,古代中国的文化中还存在着对男性纯洁性的严格要求,这对男性的自我认同也存在一定的困扰。

因此,对于中国古代文化中的性别观念,我们需要进行全面的审视和学习,既特别要重视妇女在其中的地位和价值,也要在现代社会中批判其弊端,进一步完善我们的性别观念和价值观。

此外,对中国古代文化中性别观念的理解,还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提炼出现代化的思想和精髓,以适应现代社会中的多元文化特性。

对中国古代文化男尊女卑的看法

对中国古代文化男尊女卑的看法

对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男尊女卑”现象的探讨和分析内容摘要:男尊女卑作为一种价值观,自古以来始终存在于中国文化传统中,至今依旧可以看到一些男尊女卑现象。

千百年来,女性是没有言说历史的,是失语的,她们对自己在历史中的境遇无权辩解,只是历史中的空白。

本文旨在从男尊女卑现象可能的成因、在文化中的具体表现和对中国文化的影响方面入手展开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男尊女卑古代文化称谓汉字婚俗一、男尊女卑现象的成因男尊女卑一词常常出现在一些学术著作中,而它也成为了封建思想意识的一个代表,在义务教育阶段的教科书中,也把男尊女卑视为是封建时期产生的一种男权主义思想,目的就是限制女性的权利,使之在政治经济各方面依附于男子。

而与之相配套的则是一整套男权主义的制度,甚至女子所读之书都是宣扬男尊女卑的思想。

至今尚有男尊女卑等歧视女性应聘人员的新闻不时爆出。

深究其成因,大多认为是在父系氏族出现之后,女性的地位就开始了下降,不复有母系氏族时的风光,逐渐沦为男子的附庸。

这一发展趋势并不是偶然,与当时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

早期的人类常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工具的落后使得男子捕猎等活动受到极大限制,反是女性的采集野果这条获得食物的路径较为稳定。

而远古风俗,众人尚不知财产私有一说,因而在婚俗上也就有些让现代人看不太懂,族内婚、甚至隔代婚都很普遍。

在这种情况下,常常只知其母不知其父。

因而以母系血缘来确定关系。

这一时期,女性是大权在握,地位崇高。

相关的史料记载大致如下:《管子·君臣篇》:“太古之民,兽居群处,未有夫妇匹配之合,知有母不知有父。

”《列子·汤问》:“男女杂游,不媒不聘。

”《吕氏春秋·恃君览》:“昔太古之初,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

”而母系氏族逐渐因为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提高而为父系氏族所取代,人们不再开始四处游离,而是搭房种地,畜养牲畜。

在这一阶段,男子作为田地生产的主要劳动力,重要性渐渐超越了女子,除了生产工作,由于当时已经出现了部落间的战争,男子还需担负起了保护部落不被他人侵犯的防卫工作。

性别平等的历史演进

性别平等的历史演进

性别平等的历史演进性别平等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产物,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男女性别之间的不平等现象曾经普遍存在,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观念的改变,性别平等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主流趋势。

本文将从古代社会、近现代社会以及当代社会三个阶段,探讨性别平等的历史演进过程。

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在古代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男性被视为家族的继承者和社会的主要劳动力,而女性则被束缚在家庭和生育的角色中。

在古代社会的家庭结构中,男性拥有绝对的权威地位,女性则被剥夺了自主权和平等权利。

在婚姻制度中,男性可以娶多个妻子,而女性则被要求终身忠贞于丈夫,这种明显的双重标准使得性别不平等问题更加突出。

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领域也普遍存在着性别歧视现象。

在政治领域,女性几乎没有参与决策和治理的机会,国家和社会的权力被男性垄断。

在经济领域,女性往往被限制在家庭经济活动中,缺乏独立的经济地位。

在文化领域,男性的文化成就被高度推崇,而女性的文化表达和创作常常被忽视或歧视。

近现代社会:性别平等理念的萌芽与发展随着近现代社会的变革和思想解放,性别平等的理念开始萌芽并逐渐发展。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女权运动为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女权主义者们开始呼吁废除妇女受教育的限制、争取选举权和工作权等基本权利,推动了性别平等观念在社会中的传播和接受。

近现代社会的性别平等进程也体现在法律和政策层面。

各国相继颁布了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禁止性别歧视和暴力行为,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等领域的平等权利。

同时,一些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性别平等的政策措施,如实施男女同工同酬、推动性别平等教育等,为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代社会:性别平等的全面推进与挑战进入21世纪,性别平等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成为全球社会发展的共识。

当代社会,性别平等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各国纷纷加大力度推动性别平等事业的发展。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化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化

汉代女性地位的变化自古以来,男尊女卑的思想深植于中国社会中,女性一直处于被动地位,在家庭和社会中没有独立的地位和权利。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中国封建社会的瓦解,女性地位开始有所改变,在汉代尤为突出。

汉初,女性地位依然较低,女子只有在家庭中才能被视为合法人。

妇女隶属于父亲,嫁为人妇后则为夫家的附属物。

古代社会重视男女婚嫁,男女之间的地位差异也非常明显。

而妇女的社会地位主要被束缚于家庭、婚姻、生育等方面,没有独立的社会角色。

然而,随着汉代社会的发展,女性地位逐步得到了改善。

首先,在汉代,世家贵族的女性开始有机会接受一定的受教育和文化训练。

女性可以在家里请教一些知识渊博的家庭教师学习经典和文化知识,这使得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具备了一些社会和政治参与的能力。

其次,汉朝女性地位的提高还表现在职业上的改变。

汉代女性的职业范围逐步扩大,除了从事家庭传统的纺织、制作、缝补等家务劳动之外,有的贵族女子还可以从事地租、职务、献艺、经商等活动。

更为重要的是,女性在汉代的地位和权利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

汉武帝时期,《家法》的颁布,保护女性在家庭中的利益。

为了避免后宫生事,汉武帝特别规定宫女必须年满十六岁才能为官家侍女。

在汉代,女性的婚姻家庭权利得到了一定的保障,妇女在婚姻中也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家庭中的权利地位得以提高。

此外,汉代女性在家族中也有一定的地位,女儿继承人身、产业、礼俗等方面的权利。

汉族的婚姻法也给予了女性更多的保护,如禁止男子随意离婚、离婚时女方可以获得一定的赡养费等。

不过,汉代女性在政治和社会中的地位依然不能和男性相提并论。

女性不能参政议事、升官晋爵、担任重要职位、统帅军队等。

女性在当时还不能参加科举考试,这也是制约女性地位的一个很大因素。

此外,传统的家庭和社会观念也一直将女性束缚在狭隘的家庭和私人生活中。

这些不利于女性的社会和政治基本偏见,成为制约女性地位进一步提高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汉代女性地位的变化是一个不断向上的过程。

浅析汉代女性礼教的发展及其影响

浅析汉代女性礼教的发展及其影响

浅析汉代女性礼教的发展及其影响浅析汉代女性礼教的发展及其影响摘要:西周初年周公制礼,“礼”渐渐发展成为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与规范,随着礼教不断发展,专门的女性礼教开始产生,汉朝更对女性礼教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女性礼教经历了西汉前期的兴起、西汉后期的积极倡导、东汉前期的法规化和东汉后期的自觉化四个发展阶段,渐渐广为社会接受与认可,甚至被女性视为行为规范。

汉代女性礼教的发展对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因其局限性,并未成为社会的主流思想,更多地是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一种趋势、一种时代潮流。

关键词:汉代;女性礼教一、先秦女性礼教的发展概况西周初年周公制礼,将早期“礼”制定成一整套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和规范。

制礼之后,周公便以礼来规范人们的思想行为,于是便产生了礼教。

春秋战国时期,礼教进入衰微期,但并没有消亡,维护和倡导之声仍然存在。

直至汉代,随着儒学的复兴,女性礼教逐渐走向兴盛。

(一)从男女之别到男尊女卑原始社会,人们过着群居的生活,并无父子之亲、男女之别。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男女偶婚(一男一女按照婚姻形式结成配偶,但是不排斥与外人同居。

双方都可以随意离婚或分居。

偶婚反映了一种两相情愿、不受约束而稍有固定的成对同居形式,是人类社会早期母系氏族公社阶段盛行的婚姻产物)为核心的个体家庭逐渐兴盛起来,于是规范人们人伦关系的礼义便随之而产生,人类渐渐步入文明时代。

《礼记·曲礼上》中有云:“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

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与禽兽。

”荀子等人也认为,人类之所以区别与禽兽,在于能够分辨人伦,禽兽是出于性本能进行交配的,而人类则遵循一定的礼仪制度进行偶婚。

最初的男女有别是对男女性关系而言的,人们反对原始社会毫无礼义可言的群婚,而主张以符合礼仪的男女婚配来规范男女关系,使得夫妇有义,子知其父,父子有亲。

人们非常重视男女之别,学者甚至还将此提升到治世兴废的高度——“礼义不修,内外无别,男女淫乱,则父子相疑,上下乖离,寇难并至,夫是之为人袄。

传统作文之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

传统作文之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

从传统儒家的男尊女卑思想中看现代中国的男女平等问题摘要:儒家思想对中国文化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中的男尊女卑思想在中国古代社会绵延千年,对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问题仍有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女性地位;成因;现状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儒、道、佛三种形态的意识不断合流,从而中国妇女在其中所从属的社会地位也被定位。

儒家思想作为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主流思潮,至今仍有很多代表中国文化的思想言论,但其中不乏有一些表现男性社会地位的言语出现,如传统儒家思想中的“男尊女卑”,时至今日在传统婚姻家庭方面对中国人的影响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

追其原因,男尊女卑这一历史现象根源于封建社会私有制和阶级压迫。

阶级社会一开始,男女分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渐渐不同,男性占据主导地位后使得男女之间的关系随之发生改变。

男尊女卑意识形成后男性便逐渐开始了对女性的压迫和奴役。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在社会关系中已然存在的男尊女卑这一现象且已经被大家逐渐认同之时,作为统治阶级必然呼之欲出用相应的制度来维持这一思想。

孔老夫子作为儒家思想开创者,其主张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并且提出了“三从”、“三纲五常”等条规,约束女性的行为以致女性处于被压迫和奴役的社会地位。

古代要维持国家稳定以及社会秩序,这些条律在当时社会被认为理所应当,且被历来的统治阶级所尊崇,对女性的社会地位起了极恶劣的影响。

且从古至今,男婚女嫁作为一种正常的事情,然则中国传统习俗女方必须到男方家过日子,俗语言:“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在古代社会,如有男方“嫁”到女方家,便叫“倒插门”,会被轻视,甚至讥讽和唾骂。

而女方一到男方家,就算男方家的人了。

要想回娘家看望一下父母,便身不由己,会受到不应有的限制。

除了要受公婆、丈夫的管束外,还要受到各式各类陋俗的限定。

南北朝时期的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中焦母对于儿媳刘兰芝的种种责难,一直发展发最后夫妻被迫分离,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儒家的伦理纲常占据统治地位。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

中国历史上的女性地位与性别平等中国历史悠久,其间涌现了许多杰出的女性,她们为了争取平等权益,为性别平等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本文将探讨中国历史上女性地位的变迁以及性别平等的进程。

通过回顾历史,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当今中国社会的性别平等状况,并展望未来的发展。

一、古代女性地位的制约与发展在古代中国社会,女性面临着诸多的制约和歧视。

传统儒家思想认为男尊女卑,女性地位低下。

然而,即使在这个背景下,一些女性依然展现了出色的才华和勇气。

例如,古代著名的女将花木兰通过女扮男装加入军队,保卫家国,展现了女性的勇敢和坚毅。

这些女性的行动为后来的女性争取平等权益奠定了基础。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女性地位逐渐得到了改善。

尤其是在唐朝和宋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了一定的提升。

文化和艺术方面,著名的文学家李清照和蔡文姬等女性在诗词创作方面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这些成就为女性争取平等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二、近代女性解放运动的崛起19世纪以来,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女性解放运动开始蓬勃发展。

这一时期的女性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争取平等权益。

鸦片战争后,中国政府开始接触西方先进思想,启蒙思想的影响也逐渐传入中国。

这些思潮激发了一部分当时的女性,她们开始呼吁性别平等、婚姻自由等。

康有为和梁启超等思想家在《女子权解放大纲》中提出了明确的女性解放理念,倡导妇女平等权益。

这一思想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为后来的女性解放运动奠定了基础。

随后,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成功,开启了新的历史时期。

三、新中国女性地位的提升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为中国女性争取平等权益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50年颁布。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专门保障女性权益的法律。

在新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女性地位不断得到提升和巩固。

女性在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1954年,中国成立了全国妇联,为中国妇女发声、提供服务、维护权益。

汉代性别制度中的经权之辩

汉代性别制度中的经权之辩
秦 博
( 复旦 大 学

社会 学 系, 上海
2 0 0 4 3 3 )
要: 汉代初 步奠定 了中国传统女性观的 内容 , 为 中国传 统 两性 关 系的确立提 供 了一套 完整 的、 行 之有 效的规 范体
系, 同时也 为中国古代女 性的生活状 态提供 了典 范。 贞节礼教 在 汉代趋 于定型 , 具体表 现在理 论 阐释 的 系统化 、 政 府干预 的常 规化 以及 女性恪 守贞节行 为的增 多。然而, 家国同构 的社会状 态、 阴阳和合的传统观念 , 以及 由此 而形成 的人 际关 系格局 、 家庭 伦理 与政 治伦理的结合和 家庭领域 与政 治领域 的交叠 , 赋 予妇女 日常行 为以社会 价值 和意 义, 不仅 为女性进入公 共生活提供 了 弹性 空间 , 也使得 中国传统女性观和性别制度的 经权之辩 具备 了现 实基础 。 因此 , 解剖 这一 阶段 的女 性观和女 性 生存 状 态, 揭 示其 发展 规律及特征 , 对于考察 中国古代女性观 的整体规律和特征 有着明显而重要的标本意义 。
尊女卑 , 但他也认识到 了女性在社 会 、 国家 和家庭 中的重要作 无 意义 的 , 而是会对他人 产生影 响 。因此 , 个 人 的道 德 品质和
用 。另外 , 刘向虽然倡 导但 不 囿于贞节 , 认 为女性 改嫁 并不可 社会责任感往往会被极高地要求 。安德鲁 ・ 纳 旦指 出, 在中 国
最后是家 训 。班 昭的 《 女诫 》 是 中 国第 一 部 以儒 家 正统 方面 , 男女有别 的性别规 范被不 断地强 调 , 集 中体 现在男 尊女 思想 阐述 女性教育 的专著 , 影响 了其后苟 爽《 女诫》、 蔡 邕《 女 卑的价值定 位之 上 ; 另一方面 , 女性 与丈夫是 一体 的, 因此应 当

“男尊女卑”实质上是男女平等,我们都理解错了

“男尊女卑”实质上是男女平等,我们都理解错了

“男尊女卑”实质上是男女平等,我们都理解错了"男尊女卑"实质上是男女平等,我们都理解错了中国几千年来,男尊女卑的思想一直是封建社会统治的基础之一,"妻为夫纲"就是三纲五常之一。

女人在封建社会就是男人的附属品,没有社会地位,甚至连独立的名字都没有。

男尊女卑表面意思是男人尊贵,女人卑下,然而最初男尊女卑的意思并不是如此,我们居然错解了上千年!在封建社会,因为男的体力强壮,是最主要的劳动力,而女性因为身体素质比男的弱,只能在家纺织,所以男性社会地位要高于女性。

男尊女卑是一种不正常的封建的思想,是一种大男子主义,在这种思想下,男性可以三妻四妾,而女性只能三从四德。

但实际上,"男尊女卑"不是我们所理解的那个样子,男尊女卑的本意是平等,是男女互相配合,各司其职,才能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只是后人把"卑"的意思理解的过于片面,尤其是一些别有用心的统治者,故意曲解"男尊女卑"的意思,所以才有了后来女性社会低下的社会现象。

男尊女卑最早的出处是来自我国古老的经书《易经》,书中写道:"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既然天尊地卑,而乾道是男,坤道是女,所以自然也就是"男尊女卑"了。

但是在这里,天尊地卑并不是说天高贵而地卑下。

实际上,《易经》当中就经常提及大地的优秀品质,"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就是对土地优秀品格的赞扬。

所以这里指的是女性要学习大地宽广的胸怀,温柔的性格,要无私奉献,要与丈夫配合好。

这里同样也对男性提出了要求,"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说的就是男人要坚强,要阳刚,要正直无私,要自强不息,奋斗不止。

所以说,男尊女卑其实是先祖对于男女相处之道的谆谆告诫,是让男女各司其职,各自做好自己。

男的要勤奋努力,要积极进取,女的要温柔体贴,要平易近人。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男尊女卑观念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男尊女卑观念

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男尊女卑观念古代婚姻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然而,其中存在着男尊女卑的观念,这对女性权益造成了限制,甚至造成了一系列不公平与不平等待遇。

本文将探讨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男尊女卑观念,并从历史、文化和社会角度探寻这一现象的成因。

从历史角度看,古代中国一直以家族制度为基本单位,强调男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威。

婚姻则被视为一种社会关系的延续,目的是维护家族的血脉纯正和继承权的传承。

男尊女卑观念在这种家族制度的背景下得以深深扎根。

在早期的婚姻制度中,女性的地位被严重局限。

女儿被视为嫁出去的“陌生人”,而儿子则被看作是家族的“血脉传承者”。

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声音被削弱,往往只能顺从男性的命令和安排。

女性在婚姻制度中的地位较低,受限于传统观念,她们很少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力,通常是由父母或者其他家族成员代为决定。

另一方面,古代中国社会对男性的期望也非常高。

男人需要承担起传宗接代的责任,同时还要在经济和社会地位方面取得成就。

这种期望使得男性在家庭中扮演主导角色,女性则往往成为附庸和从属的角色。

男尊女卑观念通过家族制度和社会预期被加强,继续压制着女性权益的实现。

除了历史因素外,古代婚姻制度中的男尊女卑观念也与文化价值观有关。

传统儒家思想对于家庭与社会关系的规范产生了深远影响。

儒家强调家庭和谐与秩序,主张男尊女卑的家族道德伦理。

这种观念认为,男人应该充当家庭和社会的权威和领导者,而女人则应该服从、贞节和持家。

这种观念在古代中国文化中被广泛传承和弘扬,增加了历史上男尊女卑观念的根深蒂固。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价值观的变迁和女性权益的重视,男尊女卑观念正在逐渐被打破。

现代婚姻制度中,女性权益有了重大进展。

女性拥有选择伴侣的自由,婚姻中的个人意愿得到尊重。

同时,法律也对保护女性权益做出了规定,实现了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平等地位。

在总结上述分析的同时,有必要指出,男尊女卑观念的根除仍然需要时间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汉代女权思想与女性地位的演变

汉代女权思想与女性地位的演变

汉代女权思想与女性地位的演变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革,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和思想观念也在不断地变化着。

在中国古代历史长河中,汉代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尤其是在女性地位和女权思想方面,汉代的影响不可忽略。

本文将探讨汉代女权思想与女性地位的演变。

一、汉代女性地位的变化在汉代之前,女性地位低下,其社会地位往往低于男性。

在儒家思想的统治下,男尊女卑得以广泛传播,女性需要服从于父亲、丈夫和儿子,没有独立的社会地位。

然而,在汉代,随着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的进一步发展,女性地位得到一定的提高。

首先,女性在社会经济中扮演了更为重要的角色。

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重要的农业时期之一,农业对中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都有着非常深远的影响。

在农业社会中,女性作为农村劳动力中的一员,参与农业生产的比例逐渐增加。

同时,在汉代的城镇中,女性也逐渐成为一些商业和手工业的从业者,起到了重要的劳动力作用。

其次,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有所提高。

汉代以前,一般认为男女婚姻是父母之事,女性没有选择自己伴侣的权利。

但是,在汉代,女性逐渐得到了更大的选择自由,其婚姻自主权和离婚自主权开始增强。

此外,在家庭中,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高。

女性不再只是丈夫和婆家的侍从,而是成为家庭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多的加入家族管理和决策中。

二、汉代女权思想的兴起与发展在汉代,儒家思想仍然处于主流地位,但仍出现了一些女权思想的兴起和发展。

首先,汉代儒家学派中出现了一些支持女权思想的学者,如马融、刘向、王符等,他们主张男女平等,认为女性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

他们的学说反对儒家传统的男尊女卑观念,注重强调女性教育和才情的发扬。

其次,汉代社会中还出现了一些女性领袖和女性知识分子,如蔡文姬、李绅的妻子王昭君、王莽之母王妃等。

这些女性都表现出极高的思想和文化水平,并成为当时的女权主张者。

同时,汉代还出现了一些女性诗人,如魏晋时期的葛洪和南北朝时期的诗人文思、萧鼎等,她们的诗文表现出对性别歧视和女性地位的不满,主张男女平等和女性自由。

中国历史性别偏见有哪些

中国历史性别偏见有哪些

中国历史性别偏见有哪些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中国社会的性别观念也在不断变迁。

然而,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中,却留下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性别偏见。

这些偏见的根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的传承和现实环境的限制。

本文将就中国历史中的性别偏见作一些探讨。

一、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中国传统文化中,男性被赋予了更高的社会地位和更多的权利。

古代礼仪制度、婚姻制度、家族观念等方面都存在男尊女卑的态度。

比如,古代的“三从四德”中明确规定女性要顺从自己的父亲、丈夫和儿子,而丈夫负责养家、抚养妻儿,妻子则要服从、侍奉丈夫。

女性只被视为“家庭”的附属物,而男性则被认为是“社会”中的主体。

在古代文学中,女性形象也缺乏独立性和尊严感。

很多文学作品中的女性形象都是被动被动的,或者是被利用、被伤害的。

而男性则通常被赋予英雄、杰出的形象。

二、女性教育的落后和限制历史上,女性的教育水平不如男性。

古代女性难以接受正规教育,因此大多数女性文化水平都比较低。

而男性则通常接受严格的教育,被赋予更多的思想、知识和文化资源。

女性被限制在家庭和婚姻之中,很难获得独立的思考和开拓视野的机会。

直到现在,很多地区的女性受教育程度仍然很低。

在偏远山区和落后地区,很多女孩连基本的文化常识都不会,难以提高自己的地位和机会。

三、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中国传统文化中,女性在家庭中只是“贤妻良母”的角色,没有权利和自主性。

因此,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对女性的影响更加深远。

在古代,妇女若要离婚,通常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甚至需要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

而现在,虽然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很多家庭中仍然存在暴力和歧视情况,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和自由。

四、劳动和薪酬的不平等在古代,女性通常被限制在家庭中,负责家务和育儿。

而男性则通常担任家庭和社会的主要劳动力。

即使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薪酬和劳动机会仍然受到限制,而男性则可以更自由地选择自己的职业和工作环境。

这种不平等的现象经常出现在某些行业(如IT、金融、工程等),女性的占比通常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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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尊女卑与当代男女关系学科论文论汉代男尊女卑与当今男女平等的比较院系 ****学院专业年级 *****学生姓名****学号 ******指导教师蔡文姬摘要当今社会自由,平等成为社会发展的潮流。

但在两千多年前,人们依旧固守着男尊女卑与三纲五常的陈旧思想,思想的落后,导致了极端的不平等,给人们尤其是妇女,带来了深刻的苦难。

而今,人们秉持着自由平等的理念,悍守着男女平等的观念,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保障与动力。

作为法律人,我们应从这一历史转变中汲取怎样的营养,用以建设日渐繁荣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

保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和平发展,促进中国法制化的进程。

【关键词】尊卑纲常平等比较启示目录一、汉代男尊女卑的内涵与发展.................................................................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汉代男尊女卑的内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汉代男尊女卑的发展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男尊女卑的起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男尊女卑发展的顶峰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男尊女卑的后世继承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当今男女平等的内涵及相关政策的保护.............................................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男女平等的内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一般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法学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相关政策的保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相关立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相关政策.................................................................................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社会观念表现.........................................................................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男女地位发展的古今对比.....................................................................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相同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不同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法律地位..................................................................................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权利能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男女地位发展变化对当今的启示.........................................................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结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汉代男尊女卑的内涵与发展(一)汉代男尊女卑的内涵“男女之别,男尊女卑,故以男为贵。

”1这是男尊女卑思想的首次出现。

汉代时,有文献记载到“夫有再娶之义,妇夫二适之父,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违也......故事夫如妻天,与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

”2尊:地位高;卑:低下。

在夫妻关系上,丈夫可以妻妾成群,妻子只能服从于一个丈夫,丈夫就是妻子的天,其地位固不可变,妻子只能无条件的服从丈夫的支配,忍受丈夫的虐待。

所以丈夫就像妻子的天,如同子女孝顺服从于父亲、臣子服从于君主一般。

汉代“夫为妻纲”的教条使夫妻之间地位极不平等,夫为妻纲的道理及三从之道、四德之仪,从此男尊女卑观念深入全社会,广泛表现在观念形态及实际生活的各个方面,给妇女带来深重的压迫、歧视及无穷的痛苦。

(二)汉代男尊女卑的发展1. 男尊女卑的起源上古社会母系氏族公社时期,妇女在生产生活中起主导作用,以女子为中心的母系大家族处于核心地位。

整个氏族公社在几个老祖母的领导下,过着没有剥削、没有压迫的自由平等的生活。

到了女系氏族公社晚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与畜牧业的作用日益重要,并成为人们生活的重要来源,强而重的体力劳动逐渐转移到男子身上,于是体力较强的男子便在经济生活中逐步居于主导地位,以男子为核心的大家族家长制便应运而生,男性家长与丈夫居于统治地位的父系氏族公社也逐步形成。

男女地位的转变,导致了婚姻形式的变化,原来以女子为主导的不固定的对偶婚转变成以男子为主体的、比较固定的一夫一妻制。

先秦性别角色形态是从“男女无别”到“男女有别”,从“夫妇不别”到“夫妇有别”而渐次呈现的;以“男女有别”和“夫妇有别”为出发点,进一步发展和深化其内涵,终于形成了男尊女卑的角色定位模式。

到了汉代时,一夫一妻制的实行,则更是巩固了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地位。

1《列子•天瑞篇》2东汉班昭《女诫.夫妇》2.男尊女卑发展的顶峰儒家思想在汉代开始成为封建统治集团治国理民的指导原则,儒家所倡导的伦理规范也开始与法律紧密结合,这势必会对汉代妇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产生影响。

汉代大思想家董仲舒把孔子的男尊女卑思想推向极端,加以绝对化。

他说:“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之阴阳之道。

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3。

认为男的为阳,女的为阴,是“尽取之天”,由上天所决定,而且阳的永远是主体,阴的永远是附庸,“阳之出也,常悬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悬于后而空守处”4,男尊女卑完全是天经地义的、永恒的。

董仲舒在男尊女卑问题上,贯以阴阳五行之说,作为永恒的自然规律来看待是荒谬的。

在我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

董仲舒的儒教思想可以说是将汉代的男尊女卑世俗观念推向了顶峰,使重男轻女思想的广泛流传,把广大妇女压在社会最底层,对后世男女社会地位的发展变化奠定了一定意义上的基础。

3.男尊女卑的后世继承秦汉时期,要求女子遵从贞节观念已经被明确提出,其标志就是皇帝或刻石宣扬,或颁帛赏赐。

进入宋代,女子贞节观在社会各阶层已经普遍化,出现了女子“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论调。

到了明清时期,统治者大力提倡褒扬节妇烈女,并将这种奖励经常化、制度化。

社会上流行的各种宣传教育妇女遵守“妇德”的读物也是层见叠出,如明代有《内训》、《女范编》、《闺戒》、《女范捷录》、《妇德四箴》等,清代则有《女学》、《女学言行录》、《新妇谱》、《新妇谱补》、《教女遗规》、《女儿经》等。

正是在这种政府大肆褒奖、舆论竭力提倡的背景之下,历朝历代的节妇烈女不断涌现。

有学者曾对《古今图书集成》“闺节”、“闺烈”两部中所记载的节妇烈女加以统计,其结果是:先秦13人,汉代42人,唐代53人,宋代282人,元代700余人,明代36000余人,清代前期12000余人。

5这持续不断的增长数字,形象地勾勒出贞节观念日益强化的趋势,表明了贞节观念逐步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对女性3董仲舒《春秋繁露.基义》4董仲舒《春秋繁露.天辩人在》5高世瑜《中国古代妇女生活》,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3页德行评价的主要依据之一。

而女性本身,也在这种强大无比的性别角色期待之下,由不自觉到自觉,由不自愿到自愿地进入到这种角色模式之中而不能自拔。

二、当今男女平等的内涵及相关政策的保护(一)男女平等的内涵1.一般定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2.法学定义我国《宪法》第48条第1款就男女平等问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二)相关政策的保护江泽民同志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向全世界庄严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把它同人口、资源、环境等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地位的尊重和对妇女工作的重视1.相关立法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确保男女两性平等的重要前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成立以来,相继在国家法律法规体系中确立了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

我国《宪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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