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决定书
封存扣押决定书
质量技术监督
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决定书
()质技监封字[ ]第号
:
你单位,涉嫌存在问题。
根据《》的规定,现决定予以登记保存(封存)(扣押)。
1、被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品现状;
2、登记保存(封存)(扣押)期限;
3、登记保存(封存)(扣押)地点;
4、被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品清单附后。
在登记保存(封存)(扣押)期间,未经本局同意,任何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损毁本决定所列物品。
违反本条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于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被登记保存(封存)(扣押)物品持有人(签名):
执法人员(签名):
物品保管人(签名):证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正本(副本)
本文书一式三份,正本送达被指定管辖的部门,副本送达要求提交安件材料的部门,副本由做出指定决定的部门存档。
查封(扣押)决定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
()文封(扣)字〔〕第号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住址):
你(单位)涉嫌行为,依据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有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查封(扣押)期限内,未经本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封(扣押)地点:
查封(扣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本决定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扣押(查封)决定书
扣押(查封)决定书
()运扣(查)决字〔〕第号
当事人:
经查,你(单位)涉嫌
,依据《》第条、第款之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的予以查封(扣押)。
在查封(扣押)期限内,你(单位)不得使用、销售、转移、损毁、隐匿。
查封(扣押)物品存放(在)地点:清江停车场(杭州市南落马营15号)。
如不服本决定,你(单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或杭州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下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扣押(查封)物品清单
交通行政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扣押决定书——(司法行政,公安侦查取证文书)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人___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填发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副本)
__公(__)扣字〔__〕__号
我局在侦查____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
名称
地址
特征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联交持有人
来源:/ws/detail12777.html
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____,住址____。
单位名称____法定代表人____,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
我局在侦查____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扣押决定书
____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存根)
__公(__)扣字〔__〕__号
案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男/女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被扣押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扣押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
名称
地址
特征
持有人:_见证人:_公安局(印)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精选7篇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移送的有关物品、文件及清单收悉。
此复。
年月日(公章)第五联退回后附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扣押的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文件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原持有人,第四联送达受理单位,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回执)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你院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________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移送的有关物品、文件及清单收悉。
此复。
年月日(公章)第五联退回后附卷处理扣押物品、文件决定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扣押的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文件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原持有人,第四联送达受理单位,第五联退回后附卷。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清单编号:第页共页编号物品、文件名称数量单位特征物品来源处理情况证明文件(人)批准人:承办人:年月日(院印)注:本清单一式五份,一份统一保存,一份附卷,一份送达有关当事人,一份交被扣押物品、文件保管人,一份交接收单位。
处理扣押物品、文件清单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制作。
为人民检察院对于扣押的违禁品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作出处理时使用。
二、本文书一式五份,一份统一保存备查,一份附卷,一份送达有关当事人,一份交被扣押物品、文件保管人,一份交接收单位。
扣押决定书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扣押决定书是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对涉案财物、文件等进行扣押的法律文书。
扣押决定书是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手段,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扣押决定书的概念、法律规定、制作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扣押决定书的概念扣押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案财物、文件等依法进行扣押的法律文书。
扣押决定书是公安机关行使扣押权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
三、扣押决定书法律规定1. 法律依据扣押决定书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2. 扣押决定书的适用范围扣押决定书适用于以下情况:(1)涉案财物、文件等与案件有关,可能影响案件侦查的顺利进行;(2)涉案财物、文件等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需要采取扣押措施;(3)其他依法需要扣押的情形。
3. 扣押决定书的制作要求(1)扣押决定书应当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制作,并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①案件名称、案号;②扣押的财物、文件等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等;③扣押的原因、依据;④扣押期限;⑤侦查人员、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名;⑥日期。
4. 扣押决定书的送达扣押决定书应当及时送达被扣押人或者其代理人。
被扣押人或者其代理人不在场的,可以留置送达。
5. 扣押决定书的执行扣押决定书生效后,侦查人员应当立即执行。
执行扣押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扣押财物、文件时,应当出示扣押决定书;(2)扣押财物、文件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损毁、遗失;(3)扣押期限届满,应当及时解除扣押,并退还财物、文件。
四、扣押决定书的期限扣押决定书的期限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1. 一般情况下,扣押期限为15日;2. 案情复杂,需要延长扣押期限的,经批准,可以延长至30日;3. 重大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
五、扣押决定书的变更与解除1. 变更扣押决定书扣押决定书生效后,如有以下情况,可以变更扣押决定书:(1)案件侦查需要;(2)扣押的财物、文件等与案件无关;(3)其他依法需要变更的情形。
扣押决定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批 准 人_______________
批准时间_______________
办 案 人_______________
办案单位_______________
填发时间_______________
填 发 人_______________
____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副本)
我局在侦查____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
名称
地址
特征
公安局(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此联交持有人
__公(__)扣字〔__〕__号
姓名____,性别____,住址____。
单位名称____法定代表人____,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
我局在侦查____案件中发现你(单位)持有的下列财物、文件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规定,现决定扣押:
编号
名称
地址
特征
持有人:_见证人:_公安局(印)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此联附卷
____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__公(__)扣字〔__〕__号
姓名____,性别____,出生日期____,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____,住址____。
单位名称____法定代表人____,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____。
扣押决定书(公安机关刑事法律文书式样(2012版))
扣押决定书
____公安局
扣押决定书
(存根)
__公(__)扣字〔__〕__号
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范文
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范文
范文:
查封扣押物品处理决定书
机关名称:
机关编号:
批准机关:(一般为批准查封扣押的法院名称)
被查封扣押人:(被扣押人姓名)
地址:(被扣押人地址)
联系方式:(被扣押人联系方式)
被查封扣押物品描述:(列举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及数量、规格等信息)
查封扣押日期:(查封扣押物品的日期)
决定书编号:(决定书编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在法院的指导下,依法查封扣押了上述被查封扣押物品,并于上述日期对其进行了记录和封存。
根据法律规定,被查封扣押的物品应当进行处理,现决定如下:
1. 对于属于被查封扣押人合法所有,并且无争议的物品,应当归还给被查封扣押人或其合法代表人。
2. 对于存在争议的物品,应当凭法院判决或相关证据解决争议,并根据最终判决进行处理。
3. 对于非法获取或使用的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没收并进行销毁。
4. 对于其他无争议的物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被查封扣押人,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此决定如有违法行为,本机关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被查封扣押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执法人员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行政执法局扣押决定书
X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扣押决定书
X城扣字〔〕第号
当事人:
地(住)址:
你(单位)于年月日在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下列财物(见清单)实施扣押,扣押至年月日止。
你(单位)应在扣押期限内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和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理。
如你(单位)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X乡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X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X乡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当事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年月日。
查封扣押决定书
查封(扣押)决定书
()文封(扣)字〔〕第号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住所(住址):
你(单位)涉嫌行为,依据的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有关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详见《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查封(扣押)期限内,未经本机关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如不服本强制措施,可以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
申请行政复议,或在三个月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封(扣押)地点:
查封(扣押)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执法人员签名(执法证号):
联系电话:
附:《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印章)
年月日本决定书已于年月日时分收到。
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联系电话:。
查封(扣押)决定书
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食药监查扣〔〕号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项、《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涉嫌
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查封(扣押)。
在查封(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
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地点: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
查封(扣押)物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决定书附()食药监查扣〔〕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XX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公章)
年月日
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案备查,第二联交当事人。
第联。
扣押决定书证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扣押决定书的定义扣押决定书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对涉案财物、文件等采取强制措施时,向当事人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扣押决定书是扣押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对于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扣押决定书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认为需要扣押的,应当扣押,并制作扣押决定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与案件有关的财物、文件,认为需要扣押的,应当扣押,并制作扣押决定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对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可以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并应当依法制作扣押决定书。
”三、扣押决定书的内容1.标题:应写明“扣押决定书”字样。
2.编号:应写明扣押决定书的编号。
3.当事人信息: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
4.案件信息:包括案件名称、案号、案件基本情况等。
5.扣押物信息:包括扣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价值等。
6.扣押原因:简要说明扣押的原因和依据。
7.扣押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扣押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8.权利告知: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扣押期限届满前申请解除扣押。
9.制作单位:写明制作扣押决定书的单位名称。
10.签发人:写明签发扣押决定书的负责人姓名。
11.日期:写明制作扣押决定书的日期。
四、扣押决定书的制作要求1.内容完整:扣押决定书应当包括上述内容,不得遗漏。
2.文字规范:使用规范的法律术语,语言简练、准确。
3.格式统一: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制作,字体、字号、行距等应符合规定。
4.签字盖章:签发人应当亲笔签名或者盖章。
XXX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
XXX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查封扣押决定书决定书编号:XXX-EP-2022-001日期:2022年1月1日被查封扣押单位:XXX有限公司地址:XXX市XXX街XXX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障环境质量,维护公众利益,XXX环境保护局经过调查并依法进行了审查,决定对上述被查封扣押单位进行查封扣押。
一、决定理由根据我局接获的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并经初步调查核实,发现上述被查封扣押单位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 未经许可擅自排放危险废物:上述被查封扣押单位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擅自排放危险废物,违反了《危险废物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
2. 污染源未按环评要求改造:上述被查封扣押单位的污染源未按照环境评价要求进行改造,存在环境污染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综上所述,被查封扣押单位存在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严重威胁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安全,为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权益,我局依法做出查封扣押决定。
二、查封扣押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上述被查封扣押单位采取以下措施:1. 查封:对该单位主要生产设备、储存设施及相关用地进行查封,禁止该单位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2. 扣押:对该单位涉及环境违法行为的物品、现场记录等证据进行扣押,并做好密封、标识等工作,以确保证据的完整性。
三、责令改正和处罚建议同时,我局要求被查封扣押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距离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通过自行整改或委托合格机构进行整改验收。
整改完毕后,应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及验收报告。
鉴于上述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我局建议对被查封扣押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决定:1. 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人民币XX万元罚款。
2. 责令停产整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产整顿,进行环境设施的改造和环保手续的补办。
书作文之扣押决定书
扣押决定书【篇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食药监解查扣〔〕号:我局于年月日,以()食药监查扣〔〕号《查封(扣押)决定书》对()食药监查扣〔〕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所列物品予以查封(扣押),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予以全部(或部分)解除查封(扣押)。
附件:()食药监解查扣〔〕号《解除查封(扣押)物品清单》(公章)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卷案备查,第二联交当事人。
【篇二:查封、扣押决定书】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查封、扣押决定书文号当事人:地址:经查,你(单位)行为涉嫌违反,根据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涉案物品予以扣押,详见物品清单;□对你(单位)下列场所、设施予以查封:本机关将于三十日内(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期限)对上述被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财物作出处理决定。
此前,你单位不得销毁、转移或使用上述物品或场所,并负有安全保障责任。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或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本决定于年月日收到,在作出决定前卫生监督员已向我(单位)告知了权利,并听取了我的陈述和申辩。
卫生监督员签名:当事人签收:卫生行政部门名称并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当事人。
淮安市卫生局制【篇三:查封、扣押决定书】《通知书》不等于《决定书》2004-11-11已被阅读 46 次彭亚坤阳中文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违章行为时,包括查处无经营行为,查封,扣押相对人的财物,使用的是统一的《扣留?封存?财务通知书》。
样式如:重庆市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经查,你?单位?涉嫌行为,本局根据的规定,决定对有关财物予以扣留?封存??详见《财物清单》第号?。
如对扣留?封存?措施不服,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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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查封(扣押)决定书
(鄂阳)食药监食查扣〔2014〕号当事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联系方式: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第四款、《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人)
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肉制品的问题,现决定对你单位(人)的有关物品/场所予以扣押。
在扣押期间,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和财物,应当妥善保存,不得使用、销毁或者擅自转移。
当事人不得擅自启封。
扣押物品保存地点/场所地点:阳新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
查封(扣押)物品期限:自2014 年 9月 11日至2014 年 10月 10 日。
查封扣押物品保存条件:常温保存
本决定书附(鄂阳)食药监食查扣〔2014〕号《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你单位可以对本决定进行陈述和申辩。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依法向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者阳新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3个月内依法向阳新县人人民法院起诉。
(公章)
2014年9月11日第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