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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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第1期

第11卷(总29期)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JOU RNAL O F SJTU (Ph ilo 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N o.1,2003 

V o l .11

SUM ,N o.29 

收稿日期:2002207215

作者简介:李 虹(1969-),女,浙江大学人文学院硕士研究生。

论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的建设

李 虹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27)

摘 要:当前社会在倡导建立信用时所涉及的领域大多是个人、企业和政府,唯独忽视了新兴的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信用建设。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些非营利组织信用失真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在该类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必须高度重视自身的社会公信力建设,并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保证不失信。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社会问责;评估

中图分类号:G 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7095(2003)0120032205

O n C ons truc tion of NPO ’S S oc ia l C re d it

L I H ong

(Schoo l of H um an ities ,Zhejiang U n iversity ,Zhejiang H angzhou 310027)

Abs tra c t :W hen it com es to estab lish ing social credit ,individuals ,en terp rises and governm en ts are u sually the focu s of atten ti on ,w h ile the con structi on of social credit of new ly 2developed non 2p rofit o rgan izati on s (NON 2PRO F IT OR GAN IZ A T I ON ,N PO )has been igno red .T h is paper p ropo ses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credit p rob lem s ex isting in som e N PO s ,that at the jun i o r stage of their developm en t ,such N PO s shou ld ex ten t effo rts in the con structi on of social credit and shou ld estab lish p ractical sys 2tem to en su re their h igh social credit .

Ke y w o rds :non 2p rofit o rgan izati on ;social credit ;social respon sib ility ;app raisal

非营利组织(NON 2PRO F IT OR GAN IZ A 2T I ON ,N PO ),是指在政府部门和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之外的一切志愿团体、社会组织或民间协会。非营利组织以开展人道服务、促进基层社会经济发展、防止环境退化、保障公民权利、帮助政府解决一些边缘问题为宗旨,活跃在社会各个领域,是20世纪社会组织的一种重大创新。美国资深社会学者赛拉蒙认为非营利组织为公民在追求公共目标的过程中得以发挥个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供了中介,代表了20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创新①

。根据我国的国情,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

那些有服务公众的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组织所

得不为任何个人牟取私利,组织自身具有合法的免税资格和提供捐赠人减免税的合法地位的组织。在公众的眼里,非营利组织的管理者和工作人员具有崇高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非营利组织从事的是一项充满着爱心、善行和诚信的事业,它的口袋是透明的,它是让人可以放心的。但是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些非营利组织存在的信用失真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在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初始阶段,在全社会都倡导信用的时代,如何防止非营利组织的失信,如何用制度来保证这类组织高度的社会公信力,使之

真正成为“社会财富的托管者”,给“想得到帮助的人最大的帮助”。

一、信用缺失:最该守信的非营利组织

同样面临失信的危机

2001年末,《南方周末》有两篇报道引起了公众的关注。一篇是曾经被全国各大媒体争相报道的“中国妈妈”胡曼莉利用“丽江妈妈联谊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盗用慈善组织的名义不断地为自己谋取私利,被告上法庭。另一篇是关于希望工程捐款被人私吞,致使捐款人不远千里寻访名义上的“被资助者”,揭开希望工程管理中的漏洞。2002年6月,有关媒体又报道了山东菏泽市一民办孤儿院院长董玉阁因涉嫌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1年,从一个被树为“慈善典型”的女性沦为罪人。一些学者认为正是因为缺乏监督,导致董玉阁自以为做善事谁都不怕,说什么和要什么都觉得有理,最后失信于社会。21世纪初,社会各界大声疾呼要建立信用中国,但是所涉及的领域大多是个人信用、企业信用、政府信用,唯独忽视了对非营利组织的信用建设,而这一领域的信用缺失,同样将导致不可预计的损失。在清扫大面积信用“雷区”的时候,我们更要重视戴着“社会公信度极高”的帽子的非营利组织的社会信用问题,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组织特性的不同,在信用建设上,对其他类型的组织具有榜样的作用,它的失信,更容易招致公众的不满。

非营利组织的失信在国外也同样存在。虽然在美国的各项民意调查中,非营利机构在公众信任度的排列一直名列前茅,有一半美国人相信“在使用公众捐款方面,慈善机构是诚实可靠、有责任心的”,但是,失信也是一个时常困扰的问题。1992年,联合之路(U n ited W ay)(美国最大的慈善基金会之一)主席W illiam A ramony私自动用了60万美元捐款用于个人豪华旅游,最终被判刑7年。1995年,美国另一家非营利组织(T he Am erican Con tract B ridge L eague)的总裁被判处贪污罪,而她的贪污手段十分原始:由于享有签署任何金额支票的权力,她将100多万美金装进了自己的腰包②。而这样的事不太可能在营利机构和政府机关发生,因为两者都有严格的约束机制。

在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中,非营利组织在生成发育、资源获取、结构特性和管理体系等方面都有着不同于西方社会同类组织的

特点,但是一些共性的东西还是存在的。一般而言,非营利组织对社会的巨大推动作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有助于填补政府用于社会发展方面的资金不足。非营利组织能够通过社会捐助,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参与社会发展,帮助政府解决一些容易被忽略的边缘问题;其次,能够开拓大量就业机会,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据统计,有71%的美国人认为,非营利组织的存在使他们的社区变得越来越舒适了③;第三,增加了公共资源运用的透明度和合理性;第四,能推动社会广泛关注与帮助在经济与社会发展过程中资金与人力薄弱的某些部门,以及遭遇困难的弱势群体;第五,对发展滞后的地区与弱势企业的转变有重要作用;第六,有利于扩大社会公平,缩小经济发展中产生的贫富悬殊,促进社会改革的进程。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非营利组织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发挥着自己独特的社会功能和作用。以社会团体为例,在数量上迅速增加,全国性社会团体从50年代的不足100个,增加到近15万个④;活动领域呈现多元化,活动方式和资金来源呈多样化;产生的社会效益更是迅猛递增。但是,我国的非营利组织在重新启动的20年时间里,许多领导人忽视了这类组织的信用建设,很少考虑非营利组织的长期发展问题,几乎不为社团的公信度操心。应该说,希望工程是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简称青基会)最成功的品牌,具有极高的社会信任度,而且青基会的负责人非常重视组织内部的建设和外部形象的创造,是我国非营利组织成功的典范,但是,从“希望工程款失落”的事件中,可以看出,一向以自律、道德和使命感驱动的希望工程在外部责任和监督机制缺失的情况下,同样表现出一种无奈。如果不尽早关注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的制度建设,非营利组织将面临着组织发展与生存的危机。因为没有哪一项事业仅仅依靠爱心、激情和崇高感就能长久地支撑下去,也没有哪一个组织单凭理想与冲动或领导精英的个人魅力与和谐的人际关系就能持续地运转和发展。进入21世纪后,中国提出打造信用大厦,借此机会,重视和加强非营利组织的公信力建设,对非营利组织自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全球化发展的需要,走健康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整个社会信用的正确引导都具有非凡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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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第1期李 虹 论非营利组织社会公信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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