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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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创新激励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营造参与管理、持续改进、积极创新的氛围,激发员工的创新潜能,促进企业管理创新成果的培育、总结、提升和推广,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应用于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

三、创新类别

创新主要指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为了解决问题、实现目标、提高效益,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经营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

创新分为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两类。

(一)经营创新,指公司在产供销过程中,进行的经营方法、程序、措施、渠道等方面的创新。

(二)技术创新,指为了提升各专项技术能力、技术水平、生产指标而做出的各项改进、改善与发明(论文、专利)等;

1、产品技术创新:创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2、工程技术创新: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3、其他创新: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以及长期未解决的技术关键和质量关键等。

(三)管理创新,指利用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为提升公司管理水平而提出的建议、方案,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度方面:制度改进、建设等方面的创新;

2、组织方面:组织结构的调整、工作流程改造等方面创新;

3、机制方面:各种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的应用、引进、改进等方面创新。

四、创新成果评审及奖励机构

(一)集团评审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二)集团评审委员会职责

1、根据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创新需求,指导集团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的创新工作;

2、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

3、对有关较大、重大创新项目进行奖励。

(三)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

主任: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副主任:各分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

成员:各分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四)分子公司评审委员会职责

1、围绕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有针对性动员、组织员工开展创新活动;

2、每月组织合理化建议评定会,向集团评审委员会提交奖励意见;

3、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并组织实施;

4、审定、组织上报有创新成果的项目;

5、根据集团创新评审委员会评定下发的创新项目,结合公司实际在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

(五)集团公司公办代表集团创新管理委员会履行创新管理日常管理职责。

(六)集团公司设立创新奖励基金,对集团公司较大、重大创新活动进行奖励。

五、创新要求及分类

(一)合理化建议要求:

1、首创性特征明显,必须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属于首创;

2、具有实践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二)创新成果主要要求:

1、必须是已实施的;

2、首创性特征明显,必须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属于首创;

3、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4、具有实践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和推广价值;

5、具有较好的效益性、工作效率、经济效益显著。

六、项目评审

(一)个人或部门根据创新分类填写《××集团创新申报表》、《××集团创新成果申报表》、《××集团创新成果项目总结报告》到负责人。

(二)集团各部门、分子公司每月自行组织内部创新评审,确定合理化建议、创新成果及拟定奖励意见于每月初5号前上报到集团总办。

(三)总办每月初7号前将送达的创新项目进行审核、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创新管理委员会。

(四)创新管理委员会每月15日前,对分子公司提报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奖励。每三个月组织对集团公司重大创新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五)创新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集团公司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分子公司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七、奖励标准

(一)合理化建议

金点子奖:有较大成效的,多为改良性的,奖励200-400元;

银点子奖:一般性的,有比较小的成效,奖励100元;

铜点子奖: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效果很一般的,奖励50元。

(二)创新成果

一等奖: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5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5000-50000元;

二等奖:较重要的,有卓著成效的,直接效益在2万元以上,且发挥长效作用,奖励3000-20000元;

三等奖:较重要的,有成效的,直接或间接效益在5千元以上,奖励1000-2000元。

(三)为了鼓励员工参与管理、激发创新潜力,凡提出提案为不采用的,发给鼓励奖10元/个,凡提出以上提案为暂保留的,发给鼓励奖20元/个。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按上诉标准给提交人追认奖励。

八、奖励发放办法

(一)集团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定出结果,总办下发奖励通知,由获奖人所在公司随月发放。

(二)联名提交的提案的奖励分配采取均分原则,奖金将按联名单上的人员给予平均分配。

九、本办法从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集团总办。

附件1:《××集团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附件2:《××集团创新成果申报表》

附件3:《××集团创新成果项目总结报告》

附件4:《××集团创新成果项目评价表》

附件5:《××集团创新激励管理流程》

二0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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