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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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时,工程量清单把要求投标人完成的工程项目及其相应工 程实体数量全部列出,为投标人提供拟建工程的基本内容、实体数量 和质量要求等信息。这使得所有投标人报价的范围、报价的对象是相 同的,投标人按照工程量清单,自主确定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 单价与合价。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一个平等、共同、可比较的 基础。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可实行固 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 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 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变化、通货膨胀等,采 用可调总价合同。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能使业主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 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通过把不可预见因素和可能的工程变更 风险分配给承包商,使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工作范围较之合同规定发生变 化、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等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工程范围和任务明 确,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施工期较 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使用教材:赵振宇编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9
学习目标
本章要求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单价、总价和成本加酬金等不同合同类型、适 用条件及特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熟悉订立合同需明确的内容,掌握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竣工收尾阶段的主要义务、职责和风险,掌握施工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支付管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索赔管理、 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管理、最终结清等条款的主要内容和运作要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目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竣工收尾阶段合同管理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所谓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 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 则根据每项工作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项工作的单位价格计算该项工 作的应付工程款。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多适应于施工发包的 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也称为总价包干合同,是指合 同就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要求,规定一个确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支付 给承包商的款额。总价合同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为基础,工程
工作范围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在此基础上约定一个 固定的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般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作范围内工程量 的增减而变化。在该模式下,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 变动的风险,如项目漏报、工作量计算错误、人员设备材料费价格上 涨等,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 充分的估计。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 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 程任务和内容的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等 原因而使工程所使用的人员设备材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 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市场价格变动等 风险由业主承担,较之固定总价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风 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和可变单价两种情况: (1)固定单价合同
即单价固定不变,即便发生实际影响价格的情况也不对合同中约 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固定单 价更适合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2)可变单价合同
即单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调整,如可以约定当实 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市场价格变动或遇到影响价格的新政时, 可以据此对单价进行调整,并约定调整的规则和方法。相对于固定单 价合同,可变单价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较小。
由于单价合同是根据工程量实际发生的多少而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发生的多则多支付,发生的少则少支付,这使得在施工工程“价”和 “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而言均显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 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 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单价,从而缩短招标准备时间和投标时 间,及早开工。但采用单价合同,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 确认变更、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此外,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 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工程量清单合同
所谓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 程量清单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 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实质上也属于单 价合同。这类合同对工程“量”和“价”风险分摊较为公平合理,并 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控制成本,适用范围广。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形式上有时较为相似,如有的总价合同的 招标文件中也有工程量清单,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报价, 但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根据 合同总价签订合同并进行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及其应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即工程 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 算,管理费和利润等均包含在酬金中。在合同签订时,由于工程实际 成本难以确定,一般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可实行固 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 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 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施工期间市场价格的变化、通货膨胀等,采 用可调总价合同。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能使业主在合同签订时就可以基本确定项目的 总投资额,有利于投资控制;通过把不可预见因素和可能的工程变更 风险分配给承包商,使业主承担的风险较小。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还可以约定,在工作范围较之合同规定发生变 化、工程变更超过一定幅度等特殊条件下可以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固定总价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设计图纸完整详细,工程范围和任务明 确,承包商了解现场条件、能准确确定工程量及施工计划,施工期较 短、价格波动不大的项目。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使用教材:赵振宇编著《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9
学习目标
本章要求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单价、总价和成本加酬金等不同合同类型、适 用条件及特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内容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熟悉订立合同需明确的内容,掌握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准备 阶段、施工阶段、竣工收尾阶段的主要义务、职责和风险,掌握施工进度管理、 质量管理、支付管理、安全管理、变更管理、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索赔管理、 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缺陷责任期管理、最终结清等条款的主要内容和运作要点。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目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计价类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概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 施工准备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竣工收尾阶段合同管理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所谓单价合同(Unit Price Contract),即根据计划工程内容 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作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 则根据每项工作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该项工作的单位价格计算该项工 作的应付工程款。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多适应于施工发包的 工程内容和工程量尚不能明确确定的情况。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也称为总价包干合同,是指合 同就约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要求,规定一个确定的总价作为业主支付 给承包商的款额。总价合同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
(一)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为基础,工程
工作范围和内容明确,业主的要求和条件清楚,在此基础上约定一个 固定的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一般不因环境的变化和工作范围内工程量 的增减而变化。在该模式下,承包商几乎承担了全部的工作量和价格 变动的风险,如项目漏报、工作量计算错误、人员设备材料费价格上 涨等,因此,承包商在报价时应对价格变动因素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做 充分的估计。
二、总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变动总价合同
变动总价合同又称为可调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 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urrent Price)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 程任务和内容的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价格波动等 原因而使工程所使用的人员设备材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 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 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市场价格变动等 风险由业主承担,较之固定总价合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承包商的风 险,但对业主而言,突破合同既定价格的风险有所增大。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一)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和可变单价两种情况: (1)固定单价合同
即单价固定不变,即便发生实际影响价格的情况也不对合同中约 定的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较大的报价风险。固定单 价更适合于工期较短、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2)可变单价合同
即单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定范围的调整,如可以约定当实 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市场价格变动或遇到影响价格的新政时, 可以据此对单价进行调整,并约定调整的规则和方法。相对于固定单 价合同,可变单价合同条件下承包商承担价格的风险较小。
由于单价合同是根据工程量实际发生的多少而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发生的多则多支付,发生的少则少支付,这使得在施工工程“价”和 “量”方面的风险分配对合同双方而言均显公平。
采用单价合同,发包单位可以在设计工作尚未完成、工程量清单 尚未确定、工作内容无需完整详尽约定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招标,投 标人只需对所列工程内容报出单价,从而缩短招标准备时间和投标时 间,及早开工。但采用单价合同,需要在施工过程中协调工作内容、 确认变更、核实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此外,实际应付工程款可能超过 估算,控制投资难度较大。
一、单价合同及其应用
(二)工程量清单合同
所谓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 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工 程量清单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按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所列 出的工程量表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实质上也属于单 价合同。这类合同对工程“量”和“价”风险分摊较为公平合理,并 鼓励承包商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控制成本,适用范围广。
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在形式上有时较为相似,如有的总价合同的 招标文件中也有工程量清单,也要求承包商提出各分项工程的报价, 但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总价合同是总价优先,承包商报总价,根据 合同总价签订合同并进行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及其应用
成本加酬金合同,也称为成本补偿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即工程 施工的最终合同价格将按照工程的实际成本再加上一定的酬金进行计 算,管理费和利润等均包含在酬金中。在合同签订时,由于工程实际 成本难以确定,一般只能确定酬金的取值比例或者计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