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1. 引言煤矿采区机电运输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机电运输设计规范的制定旨在确保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提高运输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2. 设计原则2.1 安全性原则:设计应遵循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确保机电运输设备和系统在运行过程中的安全性。
2.2 可靠性原则:设计应保证机电运输设备和系统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能够长时间稳定运行而不发生故障。
2.3 高效性原则:设计应考虑提高机电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和运输效率,降低能耗,并通过优化设计来提高整个运输系统的效率。
2.4 环境友好原则:设计应关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优化能源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3. 设计要求3.1 设计负载能力: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负载能力应根据运输物料的规格、密度等参数来确定。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负载的变化范围,并保证运输设备在满载和空载状态下的安全运行。
3.2 设计运输能力:根据煤矿生产量和物料运输量的需求,确定机电运输设备的运输能力。
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生产增长和设备扩容的可能性。
3.3 设计速度:根据运输距离和运输时间的要求,确定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速度。
同时,还需考虑运输过程中的平稳性和安全性。
3.4 设计安全装置:机电运输设备应配置必要的安全装置,包括但不限于急停装置、限位装置、防止逆转装置等,以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5 设计节能措施:设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机电运输设备的能耗,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设备的电机选择、传动方式的优化等。
3.6 设计维护便捷性: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考虑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需求,确保设备的维修便捷、安全和高效。
4. 设计标准与规范4.1 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如《煤矿安全规程》等。
4.2 机电运输设备的设计应符合煤矿企业制定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要求。
4.3 设备制造商提供的相关技术规范和说明书应作为设计的参考依据。
4.4 设计过程中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能力计算、运输环节及装置的设计和优化等。
采区机电设计主要内容要点
采区机电设计主要内容一.工作面设备选用:1.采煤机:根据煤层赋存条件2.运输机:一般选配套设备3.工作面支护设备:根据采高、煤层顶板、底板比压. 二.提升、运输系统1.轨道运输系统示意图:2.运输路线:3.运输量:矸石、材料、设备及最大件重量4.确定沿途每一条大巷、每一条轨道提升运输方式5.选择提升运输设备6.提升运输能力校验①大巷、平巷架线电机车、电瓶车运输能力②原有绞车提升能力(以斜井为例),校核步骤如下: (1)基本参数:绞车型号:滚筒直径:提升运行斜长Ls巷道倾角:α提升运行阻力系数f1=0.015钢丝绳运行阻力系数f2=0.2钢丝绳型号:(2)钢丝绳安全系数计算最大静载荷:Fmax=mg(Sinα+f1Cosα)+PLc(Sinα+f2Cosα)钢丝绳安全系数:m=Fs/Fmax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00条: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升降人员和物料规定,升降物料时钢丝绳安全系数最低值7.5(升降人员、混合提升时安全系数最低值9)。
符合提升要求可以提升。
(3)最大静张力的计算:Fjmax=mg(Sinα+f1Cosα)+PL1(Sinα+f2Cosα)<绞车额定最大静张力,符合要求。
最大静张力差的计算:如果是单绳缠绕式提升机,则最大静张力与最大静张力差相等;若双绳缠绕式提升机,则最大静张力差计算:Fjmax=Q(Sinα+f1Cosα)+PL(Sinα+f2Cosα)< 绞车额定最大静张力差, 符合要求。
③新绞车选型设计④回风巷对拉绞车校验(1)钢丝绳校验。
(2)电机功率校验⑤切眼回柱绞车提升能力校验(1)钢丝绳安全校验符合要求。
(2)回柱绞车额定最大牵引力大于Fmax:回柱机提升能力满足要求。
三.运煤系统(一)运输系统概况及运输系统示意图(二)运煤系统设备选型校核:1、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输能力计算1.1、货载断面积校验刮板输送机每米载重q=Q/(3.6v)根据公式q=1000FψγF= q/(1000ψγ)ψ--货载装满系数(取0.8)γ--货载的散集容重(取0.9吨/米3)货载实际断面积F0﹥F满足要求1.2、刮板运行阻力的计算:重段阻力计算Wzh/= qL(ωCOSβ-SInβ)-q0L(ω/ COSβ-SInβ)空段阻力计算W K/= q0L(ω/ Cosβ+Sinβ)ω—煤在溜槽中的阻力系数(0.4-0.6)ω/—刮板链在溜槽中的阻力系数(0.25-0.4)q0--刮板链单位长度重量β—刮板输送机运输倾角1.3、电机功率校核主动链轮的牵引力W0=1.1×1.1(Wzh/+ W K/)电机功率No=1.17 W0V/(102η)此处取电机功率备用系数为1.17电机传动效率为0.8所选电机功率>No,符合要求。
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文
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文原相煤矿机电运输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提升矿井机运管理水平~做到管理形式规范化~管理内容精细化~管理手段科学化~实现机运管理的稳步发展和提高~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部分:机电管理一、机电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一,、机电设备的领用与发放第一条、常规生产所需设备~必须在每旬维护班长会议上提出计划~并提前五天提出领用申请~经机电设备组分片设备管理员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后~经机电科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由设备组准备和发放。
具备设备发放条件后~应由各单位专职维护班长持本单位设备台帐、设备领用单领取设备~由设备发放人员分别进行电脑台帐的入帐过户、入井单签发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22第二条、地面所有16mm以上,含16mm,下井的电缆必须进行编号~所有电缆的入井必须经机电科签发电缆入井证~严禁私自下放高低压电缆。
,二,、机电设备验收第三条、新机电设备、电缆到货后~供应科及时通知机电、生产、企管共同验收~确认产品合格~证件齐全方可填写验收合格单入库登记。
检修好的机电设备验收工作~由机电、企管共同组织~按《设备验收管理规定》进行验收~每台设备验收前要由检修负责人认真填好检修单及试验单后送交机电科科组织验收。
第四条、对各类外委修理的设备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交矿验收时~需提交有效的检验、测试报告~验收合格后对设备进行质量跟踪~确保检修质量。
第五条、各单位在领用设备时~维护班长应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是否有检测试验单,减速机、绞车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水泵、电机、防爆开关、五小电器等要有准确的防爆性能及绝缘测试数据,。
第六条、回收上井的设备由设备组和机电科有关检修车间及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网员共同1验收~其零部件必须齐全~符合领用,或移交,时的数量~并办理相关手续。
设备零部件的丢失或非正常损坏~除按原值赔偿外~视设备原值量给予200-500元不等的罚款。
井下电缆严禁私自截取电缆~使用单位回收上交的电缆两端编号必须齐全、完整~损耗长度不得超过0.5米~回收要送交地面电缆库。
2016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中机电运输方面的变化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与旧版的变化一、大件部分:旧版《规程》中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井筒中悬挂水泵、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
新版《规程》第七十八条修订为:建井期间,井筒中悬挂吊盘、模板、抓岩机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1年。
2、旧版《规程》中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
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新版《规程》第一百五十八条条修订为: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叶片角度或者对旋式主要通风机运转级数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3、新版《规程》第一百六十条中加入了:实现主要通风机集中监控、图像监视的主要通风机房可不设专职司机,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
4、新版《规程》第一百六十一条中加入了: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
5、新版《规程》第三百一十二条中加入了:排水系统集中控制的主要泵房可不设专人值守,但必须实现图像监视和专人巡检。
6、新版《规程》第三百七十四条中加入了:下运皮带必须装设防超速保护装置。
在大于16°的倾斜井巷中使用带式输送机,应当设置防护网,并采取防止物料下滑、滚落等的安全措施。
7、新版《规程》第四百二十八条中加入了:自动化运行的专用于提升物料的箕斗提升机,可不配备司机值守,但应当设图像监视并定时巡检。
8、新版《规程》第四百一十一条中将提升机罐道绳的检修周期从原来的每天修订为每周。
9、新版《规程》第四百二十三条中针对提升机各项保护,增加了:1)错相保护;2)当减速段速度超过设定值的10%时,必须能自动断电,且使制动器实施安全制动。
并且对保护的叙述进行了修订,如旧版《规程》中“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修订为“提升容器位置指示保护”,修订后言辞更准确,使用现场更容易设定保护。
二、运输部分:1、新版《规程》第八十条,关于斜巷提升增加了一项内容为:斜巷采用多级提升或上山掘进提升时,在绞车上山方向必须设置挡车栏。
2、新版《规程》第九十条,关于运输巷道净断面要求增加了一项内容为:运输巷(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最小间距,应当符合表3的要求。
煤矿平巷和倾斜巷安全运输技术规范
煤矿平巷和倾斜巷安全运输技术规范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二)在高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如果使用架线电机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沿煤层或穿过煤层的巷道必须砌碹或锚喷支护;2.有瓦斯涌出的掘进巷道的回风流,不得进入有架线的巷道中;3.采用炭素滑板或其他能减小火花的集电器;4.架线电机车必须装设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三)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四)瓦斯矿井的主要回风巷和采区进、回风巷内,应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五)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如果在全风压通风的主要风巷内使用机车运输,必须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柴油机车。
第三百四十八条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三百四十九条必须定期检修机车和矿车,并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三百五十条采用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排气口的排气温度不得超过70℃,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150℃。
(二)排出的各种有害气体被巷道风流稀释后,其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
(三)各部件不得用铝合金制造,使用的非金属材料应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
油箱及管路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制造。
油箱的最大容量不得超过8h的用油量。
(四)燃油的闪点应高于70℃。
(五)必须配置适宜的灭火器。
第三百五十一条采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标准
XX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为进一步规矿井采掘地区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工作,理顺采掘机电技术管理程序,强化机电技术管理作用,特制定本规。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符合煤化、焦煤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井巷设计人员与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的需要。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应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并按设计管理程序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运输相关设计与整个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第五条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与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机电运输设计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设计更加合理和完善。
第六条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先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然后由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矿井机电部门、公司机电处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
第七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及“六大系统”中机电运输部分设计,应包括以下容:(一)主运输系统;(二)辅助运输系统;(三)人员运输系统;(四)供电系统;(五)排水系统;(六)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七)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八)通信联络系统(九)人员定位系统等。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
矿井运输管理制度一、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1.1 矿井运输设备的选择应根据不同矿井的地质条件、矿体性质、生产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合适的运输设备。
矿井运输设备主要包括皮带输送机、卡车、电动车等。
在选择设备时,要考虑设备的运输能力、速度、安全性以及维护维修便捷性等因素。
1.2 矿井运输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1.3 在设备选择时,要考虑设备的适用范围及其对矿井环境的适应性,保证设备在各种条件下稳定工作。
二、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及维护2.1 矿井运输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手册和使用说明进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2 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润滑、清洁、检查等工作,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2.3 对于有故障的设备应及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能够及时恢复正常使用。
2.4 对于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三、矿井运输人员管理3.1 矿井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如电工证、驾驶证等,确保其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安全意识。
3.2 矿井运输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量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避免因疲劳而导致的事故发生。
3.3 对于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应密切配合,确保其具备正确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四、矿井运输安全管理4.1 矿井运输安全管理要求严格,矿井运输过程中应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人身安全。
4.2 矿井运输过程中应设立安全责任人,对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确保运输作业的顺利进行。
4.3 对于矿井运输过程中的事故应进行及时处置,调查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以上是矿井运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针对矿井运输管理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只有建立完善的矿井运输管理制度,规范矿井运输工作,加强矿井运输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做好矿井运输人员的培训和安全管理,才能有效保障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确保矿工的生命安全。
煤矿运输相关规范
煤矿运输相关规范篇一:煤矿运输管理规定恒源煤矿运输管理规定为了加强矿井运输的安全管理,适应我矿生产发展的需要,达到消除各类运输事故的目的。
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就规范平巷运输、斜巷运输、副井管理、“四超”车辆、矿车管理、无极绳绞车使用、皮带机、刮板机使用等运输环节,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矿成立运输管理小组组长:生产矿长副组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成员: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工程师生产一、二线、职能科室行政负责人安监处机运科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运管办,负责日常具体工作,运管办设在安监处机运科。
二、管理规定:(一)运输区是运输管理的业务职能单位,是各生产单位的运输业务技术领导部门;安监处机运科负责斜巷运输的安全监督。
(二)绞车安装、验收1、生产单位需要安设或挪移绞车的,必须提前出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由安监处机运科和生产技术部技术科审核签字后方可到机电科设备组或机修厂领用绞车设备及配套安全设施、锁箱、游轮架、牌板等;绞车安装设计申请书一式四份,由安监处机运科、生产技术部技术科、机电科设备组或机修厂、申请单位分别留存。
2、申请书应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恒源煤电[2010]14号文、矿《斜巷运输管理实施细则》等进行编制。
申请书应列出以下内容:1)绞车安装原因、计划安装地点2)绞车使用性质:永久性还是临时性3)绞车型号、规格、钢丝绳规格等技术参数4)绞车固定方式,绞车窝支护形式,并附纵剖面图5)斜巷坡度、长度、车场布臵6)该斜巷保险设施设臵情况,保险设施名称规格、安装位臵,并附布臵图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3、职能部门应及时认真审核申请单,必要时组织人员实地核对申请单的各项数据,特别是绞车窝和安全设施处的顶板情况。
4、安装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后的申请单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变更,并建立绞车及配套设施安装台帐。
5、绞车安装结束后,安装单位分管科(区)长、主管技术员、机电队长要对照标准自行验收;单位验收结束后提请调度所组织安监处、运输区、机电科、生产技术部及时进行正式验收并计入档案;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并立即整改。
xxx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xxx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xxx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如何制定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xxx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希望大家喜欢。
xxx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的基础工作,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把安全关口前移、安全重心下移的重要所在。
为了促进XXXX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煤炭产业科学发展,提升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工作管理水平,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结合集团公司体制和各煤矿生产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制度、规定的相关条文。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公司、基层煤矿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包括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中的基础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现场管理、事故管理、能耗及环境保护管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集团公司及辖下承担煤炭产业管理、生产职能的区域(产业)公司、煤炭(煤电)企业、基层煤矿必须建立健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七条集团公司本部煤矿机电运输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宏观、指导、引导、服务”的原则对集团公司辖下各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主要职责如下: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标准,并监督执行。
2、协同集团公司其它职能部门对公司煤炭产业进行中长期规划工作;3、负责集团公司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文件、制度、方法和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
2016年月 机电运输科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第四百三十五条 煤矿地面、井下各种电 气设备和电力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 验收、运行、检修、试验等必须按本规程 执行.
第四百三十六条 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两个 不同变电站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 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用电 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 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 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 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min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 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10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 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 行,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 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 10min内启动和运行. 10kV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矿井电源线 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
• 第四百三十七条 矿井供电电能质量应当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电力电子设备或者变流 设备的电磁兼容性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规 范要求.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第四百三十八条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 电所和采 (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 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 应当承担全部用电负荷.向局部通风机供电的井下变(配)电所 应当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 控中心等主要设备房,应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 的供电线路;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设备房的 配电装置.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应 当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本条上述供电线路应当来自各自的变压器或者母线段,线路 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本条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要设备同 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 超过3个.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运输)标准
第6部分机电一、基本条件生产矿井不应存在以下情况:(1)年产6万t及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2)年产6万t及以下煤帮采用单回路供电时,没有备用电源;(3)主要通风机高低压电源不是引自同一母线,主要通风机装置没有可靠的双电源供电;(4)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
二、基本要求1、设备与指标设备与指标应符合以下要求:(1)产品合格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标齐全、合格;(2)设备综合完好率、防爆率、电缆吊挂合格率、小型电器合格率、矿灯完好率、设备待修率和事故率等达到规定要求。
2、煤矿机械煤矿机械应符合以下要求:(1)机械设备完好,各类保护、保险装置齐全可靠;(2)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装置。
3、煤矿电气煤矿电气应符合以下要求:(1)矿井有可靠的双回路电源线路;(2)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电气无失爆;(3)矿井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绞车、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房,以及井下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的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和安全规程》要求;(4)电气设备完好、继电保护设置齐全可靠;(5)电气工作票、操作票填写、使用规范。
4、机电基础管理机电基础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机电设备选型论证、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更新改造、报废等综合管理程序规范,设备台账、技术图纸等资料齐全;(3)按规定进行设备技术性能测试,在用设备性能可靠;(4)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文明生产文明生产应符合以下要求:(1)现场设备摆放规范、标识齐全、机房、硐室卫生清洁;(2)作业规范、无违章指挥、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三、评分方法按表6-1评分,总分为100分。
各小项分数扣完为止。
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下列计算公式进行折算:A=BB-C×D式中A——本项折合分数;B——本项标准分数;C——缺项标准分数;D——本项检查实得分数。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七条规定
1. 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输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安全标准进行,使用合格的运输工具和专业人员进行装载和安装。
2. 运输过程中应确保机电设备的稳定和安全,避免碰撞、颠簸和滑落等情况的发生。
运输工具应具备良好的悬挂系统和防震装置,严密固定装载物,防止翻倒或移位。
3.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避开道路上可能存在的危险区域,如陡坡、急弯和易塌方的道路等,确保运输安全。
4. 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配套设备和附件的完好和固定,如电缆、管道和连接件等,防止松动或脱落。
5. 运输过程中应定期检查机电设备的状况,如运行部件、传动系统和液压系统等,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
6. 运输过程中应加强沟通和协作,保持机电设备的稳定和平衡,避免突然刹车和急转向等情况发生。
7. 运输结束后,应进行设备的验收和记录,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修复和改进,确保下一次运输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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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是指在煤矿内部进行机电设备运输时需遵守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煤矿机电设备的运输安全和顺利进行。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1. 机电设备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包括煤矿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
2. 机电设备的运输应由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合格人员进行。
3. 机电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稳定,避免晃动和松动。
4. 运输车辆应检查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包括刹车系统、轮胎、灯光等。
5. 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和标志,尽量避免急转弯、高速行驶等危险行为。
6. 机电设备的运输应有专门的路线和通道,避免与行人和其他车辆交叉。
7. 进入地下矿井的机电设备运输应事先进行通风检查,并按规定进行防爆措施。
8. 机电设备在运输时应避免碰撞或受到其他物体的损坏。
9. 进入井下的机电设备运输应由专门的巡检人员陪同,确保安全。
10. 机电设备运输过程中,应及时报告和解决发生的问题和隐患。
这些规定可以提高煤矿机电设备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应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和执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惩戒,确保煤矿机电设备运输的安全可靠。
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运输部分
煤矿安全规程 机电运输部分目录第八章 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2 第二节 立井提升 ................................................................................................................................... 6 第三节 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 8 第四节 提升装置 ..................................................................................................................................11 第五节 空气压缩机 .............................................................................................................................. 15 第九章 电 气. (15)第一节一般规定 ................................................................................................................................... 15 第二节 电气设备和保护 ....................................................................................................................... 17 第三节 井下机电设备碉室 . (17)第四节 井下电缆 ................................................................................................................................. 18 第五节 照明、通信和信号 ................................................................................................................... 19 第六节 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 20 第七节 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20)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第三百四十七条瓦斯矿井中使用机车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一)低瓦斯矿井进风(全风压通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可使用架线电机车,但巷道必须使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一、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第一章总为使矿山工程电力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 1.0.2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远景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做到近、远期建设,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
条件允许时,应使基建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第1.0.4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矿井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负荷:1.因事故停电有淹井危险的主排水泵;2.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3.对人体健康及生命有危害气体矿井的主通风机;4.具有本条1—选矿厂、选煤厂工程二级负荷和三级负荷的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二级负荷:1.大、中型选矿(煤)厂的破碎、矿石及原煤系统主要设备及照明设备;2.大、中型选矿(煤)厂的重选、磨矿、浓缩、浮选、干燥等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3.大、中型选矿(煤)厂的装车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二、三级负荷:不属于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矿山工程供电电源,应符合下列规定;一、矿山工程的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且两个电源间允许无联系和有联系,当两个电源有联系时,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时,两个电源的任何部分应不致同时受到损坏;2.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保护装置动作正常时,应有一回电源不中断供电;当发生任何一种故障且主保护装置失灵,以致两电源均中断供电后,应能在有人值班的处所完成各种必要的操作,迅速恢复一个电源的供电。
二、矿山工程的二级负荷宜由两回电源供电:无一级负荷的小型矿山工程,可由专用的一回电源供电。
三、采用两回及两回以上供电线路时,当任一回线路停止运行时,其余回路的供电能力应能担负煤矿矿井的全部用电负荷;露天矿和其它矿山工程的供电能力应能承担一级和二级用电负荷。
矿区自营电厂或矿井热电车间的设置,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均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煤电联营方针政策,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二、矿山工程所在地区远离电力系统,难以取得电源;三、当地电网只有一个电源,难以从电网取得第二电源;矿山工程的供电电压应采用35矿山工程地面主变电所的主变压器为2台及以上时,其中1台停止运行时,其余变压器容量应能保证一级和二级负荷。
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一、GB50070-2009_矿山电力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矿山工程电力设计认真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矿山工程电力设计,不适用于石油矿电力设计。
第1.0.3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应根据矿山工程规模、服务年限和远景规划,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的关系。
做到近、远期建设,以近期为主,合理地兼顾远期建设。
条件允许时,应使基建与生产用电设施相结合。
第1.0.4 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必须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颐,按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工艺设备和地区供电条件,正确处理供、用电的关系,合理确定设计方案。
第1.0.5条矿山工程电力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矿山工程供配电第2.0.1条矿井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负荷:1.因事故停电有淹井危险的主排水泵;2.有爆炸,火灾危险的矿井主通风机;3.对人体健康及生命有危害气体矿井的主通风机;4.具有本条1—3项之一所列危险矿井经常使用的立井载人提升装置;5.无平硐或无斜井作安全出口的立井,其深度超过150m,且经常使用的载人提升装置;6.矿井瓦斯抽放设备。
二、二级负荷:1.不属于一级负荷的大、中型矿井井下的主要生产设备;2.大、中型矿井地面主要生产流程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3.大、中型矿井的安全监控及环境监测设备;4.没有携带式照明灯具的井下照明设备。
三、三级负荷: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生产设备和照明设备。
第2.0.2条露天矿工程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一级负荷:1.用井巷疏干的排水没备;2.有淹没采掘场危险的主排水设备和疏干设备;3.大型铁路车站的信号电源。
二、二级负荷:1.大、中型露天矿的疏干设备和采掘场排水设备;2.大、中型露天矿采煤(采矿)、掘进、运输、排土设备;3.大、中型露天矿地面生产系统中主要生产设备及照明设备。
《煤矿安全规程》井下机电部分
ZF 3800/16/26
SGZ 630/220
SZZ 730/110
PLM1000
DTL80/40/2*40
BRW315/31.5
MG170/411-WD
ZZ8000/17/32
SGZ630/150
SZB730/90
PCM110
DSJ80/40
XRB2B80/31.5
MG200/491-WD
ZY4400/10/23
BRW200/31.5
ZF10000/22/43
PLM4000
S375
二、采掘机械
晋煤集团综采工作面设备配套名细表
回采方式 3#煤分层综采工作面(上) 采煤机 MG250/600-WD1 液压支架 ZZP-4400/17/35 刮板运输机 SGZ764/400 转载机 SZB764/200 破碎机 PCM110 带式输送机 DSP1080/1000/160 乳化液泵 BRW400/31.5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条 建井期间应当尽早形成永久的供 电、提升运输、供排水、通风等系统。未形 成上述永久系统前,必须建设临时系统。 矿井进入主要大巷施工前(二期建设),必 须安装安全监控、人员位臵监测、通信联络 系统。
一、矿井建设
第七十一条 建井期间应当形成两回路供电。当任一回路停 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能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暂不能 形成两回路供电的,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应当 满足通风、排水和撤出人员的需要。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 进入巷道和硐室施工前(二期建设),其他矿井进入采区巷 道施工前(三期建设),必须形成两回路供电。
二、采掘机械
第一百一十四条 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 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二)运送、安装和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 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和控制顶板的措施。 (三)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支架都必须保持直线。支架间的 煤、矸必须清理干净。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 防滑措施;倾角大于25°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 伤人的措施。 (四)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在处理液压 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五)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 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者 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 (六)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 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范本
矿井机电运输安全范本随着矿井机电设备的不断发展和运用,矿井机电运输安全已成为矿井生产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保障矿井机电运输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制定并贯彻相关的安全规范是必要和重要的。
本文将从矿井机电设备的选购、安装调试、操作维护以及事故处理四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的范本。
一、矿井机电设备的选购1. 在购买矿井机电设备前,应先了解并掌握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所购设备符合国家的安全要求。
2. 购买矿井机电设备时,应优先选择具有强大生产背景和良好信誉的生产厂家,提高设备的质量可靠性。
3. 在选购设备时,要充分考虑设备的适用性和可行性,并根据实际需求确定设备的规格和型号。
二、矿井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1. 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严禁擅自改变设备的结构和参数。
2. 在安装设备时,应严格遵守设备制造商提供的安装指导书和技术要求,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
3. 安装设备前,应仔细检查设备及其周围的环境是否符合安装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设备的安全安装。
4.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全面的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各项功能完好。
三、矿井机电设备的操作维护1. 操作矿井机电设备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确保设备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完好。
2. 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操作技术和操作规程,严禁超负荷操作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3. 在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设备故障和隐患。
4. 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润滑,保证设备的良好工作状态,并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四、矿井机电设备事故处理1. 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2. 对于发生事故的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全面的检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3. 对于设备事故的责任归属,应及时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 在处理设备事故后,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煤矿行业运输标准
煤矿行业运输标准第一章 斜巷运输第一章巷道一般规定一、巷道一般规定第1条:每个采区必须设有人行道 (不包括装备机械运人设备的采区) ,人行道坡度达15度时要设有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0.7m, 步距合适,通风良好,与每个工作面上下平巷畅通。
运输机上山兼做人行道的, 人行道宽度不小于0.8m,坡度达15度时要砌台阶, 台阶宽度不小于0.7m,同时溜子要设隔板,防止煤炭溢出,有利于行人。
第2条:巷道的净高、净宽、断面和安全距离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1、22、23条的规定。
斜井和主要上下山设永久水沟,水沟畅通。
第3条:斜井和斜长300m以上的采区轨道上下山(包括车场)都要实行封闭管理,禁止行人,各通道口挂禁止行人牌板。
确实无法实行封闭管理的巷道,要制定行人安全措施。
第4条: 在斜井和轨道上下山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
在运送综采支架等大型设备时,斜巷的联动挡车门、挡车栏等临时拆除不用时,要保证上车场变坡点下略大于一次运送设备的长度处有常闭挡车栏,下车场有常闭挡车栏,并正常使用。
第5条: 每天要保证足够时间安排专人对斜巷的轨道、地滚子、信号线路、上下车场安全设施等进行检查维修。
第6条: 斜巷施工和生产时,必须做到:原则上禁止在同一斜巷内多家同时施工,确需在同一斜巷内多家单位同时施工时,需制定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
巷道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防跑物料、矸石等措施。
片口新开门时要停止过路提升, 装载点进入5m以上时恢复正常提升。
在轨道上下山各车场的信号附近安设局扇时,局扇距信号不得小于10m,且必须有消音器。
打点信号器、电话等,严禁设在片口的“牛鼻子”处,要设在信号室内,人员要在信号室内操作,信号室的位置和规格要在设计和规程中明确规定。
斜巷轨道上(下)山变坡点起坡点处都要使用由矿统一加工制作的拱弯道、底弯道。
保险绳与滑头的连接方式,必须采用插接方式固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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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煤矿采区机电运输设计规范
为进一步规范矿井采掘地区机电运输技术治理工作,理顺采掘机电技术治理程序,强化机电技术治理作用,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符合河南煤化、焦煤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相关制度、标准。
第二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的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由矿井提出申请并按设计治理程序托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三条采区和工作面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设计人员进行设计,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井巷设计人员与机电运输设计人员之间必须加强沟通、衔接,保证井巷工程满足机电运输的需要。
公司机电处应参加采区机电运输相关设计的评审工作。
第二章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机电运输设计第四条矿井开拓延深和一般技术改造应提早6个月提出申请,
并按设计治理程序托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机电运输相关设计与整个工程设计一同进行。
第五条在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技术改造工程设计的过程中,矿井机电运输部门要安排人员积极主动与矿井生产技术科及设计单位加强沟通和联系,及时了解机电运输设计的进度和设计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使设计更加合理和完善。
第六条设计必须在工程开工前3个月完成,先由矿井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然后由公司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矿井机电部门、公司机电处应参加设计评审工作。
第七条矿井开拓延深工程或矿井技术改造工程机电运输系统设计及“六大系统”中机电运输部分设计,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运输系统;
(二)辅助运输系统;
(三)人员运输系统;
(四)供电系统;
(五)排水系统;
(六)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七)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
(八)通信联络系统
(九)人员定位系统等。
上述各系统设计应包括有设计方案、设备配置明细、施工设计及工程预算。
第三章采区机电运输设计
第八条采区设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井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由矿井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组织矿井机电运输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
采区设计各专业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井巷工程设计必须考虑机电设备、设施、管线、缆线等安装、使用、检修的需要,井巷工程设计必须有机电科机电工程师及机电副总工参与审批签字。
第九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审批程序
(一)采区机电运输设计,必须与采区工程设计一同进行,在开工前3个月完成。
采区设计方案必须是多方案进行比较和评定,经矿井会审后,报焦煤公司审查批准,于开工前2个月交于施工单位。
机电处必须参与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的审查。
(二)采区机电运输系统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安装、运行。
变更设计,
必须报矿机电副矿长(或机电副总工)书面批准后实施。
变更设计审批书必须存档。
第十条采区机电运输设计的要紧内容
(一)应提交的设计文件:设计讲明书、概算书、设备目录及相关图纸。
(二)设计讲明书内容:
1、采区概况:包含与机电运输有关的采区地质特征、水文地质、矿井瓦斯含量、瓦斯涌出量、煤层、煤质及采区巷道布置等。
2、采区机电运输系统介绍、方案及对比(工程量、工期与投资等)、设备选型计算等。
机电运输系统要紧包括:
(1)主运输系统
(2)辅助运输系统
(3)人员运输系统
(4)供电系统
(5)排水系统、供水系统(消防管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供水施救系统)
(6)压风系统及压风自救系统
(7)通信联络系统
(8)人员定位系统等。
3、结论。
第十一条采区主运输系统设计
(一)描述主运输线路上各段倾角及长度、采区设计生产能力、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等。
(二)采区主运输设备选型设计
1、主运输系统应优先考虑带式输送机运输。
因运输距离、倾角、安全等缘故不宜使用带式输送机运输的,方可考虑选用刮板输送机等其它运输方式。
2、主运输系统设计能力应大于采区设计生产能力20~50%。
3、主运输设备在满足运输能力和使用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本矿井或焦煤公司已有的同型号运输设备,或者是要紧部件相同,以方便设备的使用、维护和调剂。
4、主运输设备必须通过选型计算。
(三)采区带式输送机结构形式应考虑以下方面的要求:
1、胶带:运输能力在800t/h以上的带式输送机应优先考虑采纳钢丝绳芯强力带式输送机。
2、带速:在满足运输能力的情况下,尽量幸免采纳较高的带速,
一般应在2~3.15m/s,最大不要超过4m/s。
3、专门结构:运输倾角应小于18度,当大于18度时,应有防滑措施。
4、爱护装置:带式输送机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齐爱护装置。
5、操作台及位置:带式输送机应配置操作台,操作台安装位置必须保证司机能方便观看到卸载点及上胶带煤流情况。
6、张紧储带装置长度:应能满足张紧的需要,同时能储存足够长的胶带,满足胶带做接头的需要。
7、采区带式输送机应配置自动调偏装置。
8、带式输送机卸载高度及卸载臂长度满足卸载的要求。
9、在巷道凹处,应防止出现漂带,在巷道凸处,应考虑加强上下托辊强度。
(四)带式输送机巷及设备布置要求
1、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力求简单,巷道必须沿中线掘进,不得改变方向。
确需改变方向的,应在巷道设计时进行经济技术方案论证。
确定改变方向后,带式输送机的台数或结构必须满足改变方向后的要求。
2、采区带式输送机巷应尽量减少大的起伏,必要时应通过落底或挑顶,保证输送机安装角度平缓过渡。
3、带式输送机巷道断面要满足管线敷设、设备安装、使用、维修、行人等的需要。
4、采区带式输送机机头应考虑施工检修专用通道,驱动装置、机头大架与巷帮的间距必须满足驱动装置、滚筒等大型部件的进出。
检修时大型部件进出不通过的区段,大架与巷帮之间间距不得小于500mm。
5、带式输送机上托辊边与顶板的间距不得小于600mm。
6、带式输送机中间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非行人侧不得小于500mm,行人侧不得小于700mm。
7、带式输送机机尾处与巷帮的距离应满足机尾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700mm。
8、带式输送机巷道高度不得小于2m。
另外还要考虑巷道内各种设施布置,比如隔爆水棚等,对巷道高度的阻碍。
9、机头硐室底板必须与主体巷道的底板在同一个平面内,前后坡度一致。
10、带式输送机机头硐室的设计必须同时考虑带式输送机配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