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报告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生产制度【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报告制
度】》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局安全生产例行工作信息的通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第二章安全生产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全局安全生产例行工作信息的通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安全生产例行工作
第三条: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在专(兼)职安全员监督下执行,具体为:(一)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安全措施和设施到位;
(二)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会,施工结束后安全技术总结会;
(三)施工现场安全例行检查;
(四)安全生产巡视检查;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
(六)安全生产例会;
(七)安全学习、培训及安全宣传;
(八)安全生产分析会;
(九)上级部门安全生产检查;
(十)对安全隐患和安全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措施到位;
(十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第四章。分公司或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对照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具体内容进行表格化记录。
第五章。安全生产例行工作由分公司或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进行工作记录汇总。安全工作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第三章例行工作报告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报告由分公司或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进行汇总后逐级报告。
第七条: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报告程序:现场施工作业组向分公司或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口头报告;专(兼)职安全员汇总成书面材料向分管的安全领导或行政领导报告;分公司或项目部向局安全生产部报告。
第八条: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报告时间限定:施工组向专(兼)职安全员口头报告每天进行;专(兼)职安全员向公司或项目部报告一周进行一次;分公司或项目部向局安全生产部报告一个月进行一次。
第九条。专(兼)职安全员在每天安全例行工作报告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自己不能处理的,可随即向分公司、项目部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局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