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薪酬标准及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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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薪酬标准及分配方案
《试运行版》
一、目的
为伟航集团薪酬管理提供实施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各岗位人员。
三、薪酬构成
伟航集团薪酬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工龄工资、全勤奖、杂项扣款、实发合计。
四、各岗位薪酬标准及说明
1.基本工资: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各岗位基本工资为1100元/月。小时工资10元/小时。
2.岗位类别说明
2.1管理岗:集团各级管理人员。
2.2基层岗:前台接待、行政文员、秘书、司机、网管、厨师、员工餐厅PA、会计、出纳、仓库管理员、审核、采购、策划师、万能工。
3.岗位工资:根据岗位要求给与相应岗位的岗位工资(除PA岗外),岗位工资与基本工资、所有津贴及全勤奖之和,占比为工资标准的约80%减基本工资(取10元整数倍)。
4.绩效考核工资:为相对灵活部分,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绩效考核工资所占比例为工资标准的约20%。薪酬结构的绩效工资根据各月实际业绩与工作质量考核所得。
5.工龄工资:
5.1员工在伟航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工龄工资。工龄工资生效日期为满一年后的第二个月生效。
5.2年限及标准:员工在伟航集团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工龄工资为40元/月,逐年递增,上不封顶。
6.加班费:是指员工按公司加班申请制度——经部门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的所支付的工资费用。
6.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员工加班,员工应出满勤干满点,如有必要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总经办主任审批后由部门安排补休。
6.2遇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支付300%加班费。
6.3加班费基数:为基本工资标准。
6.4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计算标准: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天数*300%*节假实际出勤天数。
五、社会保险福利
1.员工在正常出勤情况下,扣除所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后所得工资应不低于武汉市
最低工资标准。
2.病事假情况除外。
六、试用期及离职薪酬约定
1.试用期标准: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则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1 试用期前7天为试岗期,技术岗位试岗期为1-10天;财务部员工试岗期为1-15天;
1.2 经直属上级批准同意通过试岗期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由于无法胜任工作造成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直属上级将被扣除当月绩效工资150元;
1.3 高管和部门经理试用期为二个月,基层员工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
2.试用期薪酬标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基层员工试用期薪资为基本工资*100%+岗位工资*80%+绩效工资80%;高管和薪资4000元/月以上的管理人员试用期薪资按月度工资总额的60%发放生活费,转正后将剩余部分分5个月补足。
3.离职薪酬标准: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则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3.1 试岗期7天内任何一方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期间工资不计发;
3.2 试用期内离职:薪资标准为基本工资*100%+岗位工资*50%+绩效工资*50%。
七、岗位调动薪酬
根据公司工作需要与员工本人协商一致后调动岗位的,岗位薪酬按其调动后岗位薪酬标准执行。执行日期为调岗后的第二个月(以自然月计算为准)。
八、考勤及各项假期薪酬标准
1.事假:不计发当日日薪,当月事假累计3日以上(不含)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2.病假:病假薪酬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1当月病假累计3日以内(含3日)按其日薪的70%发放;
2.2超过3日按其日薪的60%发放,取消当月绩效考核工资;
2.3当月连续病假满30日安排发放病休期间的生活费,标准按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2.4病假必须出示市级(及以上)医院病历、缴费单据(原件)、病休证明单(原件)。
3.婚假、年假、丧假为带薪假,不扣发工资。
4.产假:产假期间员工薪酬标准为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5.迟到/早退:按《考勤管理规程》中扣除薪酬。
九、薪酬计发
1.工资发放采用当月考勤,下月发放制,工资计发期为当月1日—当月30日,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如遇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则应顺延发放。
2.每月考勤由各部门与员工核实后汇总到人事部,使之正确核算工资,确保员工拿到一月正确的薪资。杜绝对所发工资产生疑义,却有疑义可申请到部门核对考勤后再与人事部联系查询。
4.薪酬计发
4.1月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考核工资+各项津贴+加班费
4.2日薪=月工资总额/当月实际天数
十、薪酬调整
公司根据企业自身经营状况、行业工资变化、物价水平进行薪酬调整。
十一、附则
1.以上内容未规定事项,由公司依照其他相关制度执行,本方案执行中有关问题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2.本方案自2012年5月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