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企业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doc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一、发行新股条件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证监发[2002]55号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正文:---------------------------------------------------------------------------------------------------------------------------------------------------- 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有关条件的通知(证监发[2002]55号)各上市公司、各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为完善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行为的约束机制,现对上市公司增发新股的有关条件作出补充规定。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除应当符合《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10%,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二、增发新股募集资金量不超过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三、发行前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率不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工进度不低于70%。
五、增发新股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0%的,其增发提案还须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流通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股份总数以董事会增发提案的决议公告日的股份总数为计算依据。
六、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最近12个月内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占用的情况。
七、上市公司及其董事在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者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八、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不存在会计政策不稳健(如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过低等)、或有负债数额过大、潜在不良资产比例过高等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为其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整改已满12个月。
证券发行的程序
证券发行的程序证券的发行程序包括股票的发行程序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基本等同于股票的发行程序。
本节主要介绍股票发行的程序,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程序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程序两个方面。
其中首发程序又可以分为申请程序、辅导程序、审核程序等三个方面。
一、发行证券的申请程序(一)发行股票应提交的文件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条的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人必须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公司法规定的申请文件和证监会规定的有关文件。
1.公司法规定应提交的文件根据《公司法》第84条的规定,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②公司章程;③经营估算书;④发起人姓名或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⑤招股说明书;⑥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⑦承销机构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2.中国证监会规定提交的文件根据中国证监会2001年3月6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规定,发行公司还需提交下列文件:(1)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2)主承销商推荐文件(3)发行人律师的意见;(4)发行申请及授权文件;(5)募集资金运用的有关部门文件;(6)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文件及公司章程;(7)发行方案及发行定价分析报告(发审委审核前提供);(8)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资产变化、股权变化、历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治理结构情况、财务情况、中介机构的资质证明及其出具的各种报告等)(9)定向募集公司还应提交的文件。
(二)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应提交的文件根据国务院1995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的规定》和证券委1996年5月3日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规定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当首先向省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审查同意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下列材料:1、推荐文件;2、公司申请文件;3、公司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材料和有关文件;4、公司所募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5、经注册会计师审阅的前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6、公司当年税后利润预测;7、尚未设立公司的,发起人对拟投入公司的资产价值估算意见8承销商对发行前景的分析报告;9、证券委规定的其他文件。
主板新股上市规则
主板新股上市规则
主板新股上市规则是指在股票市场的主板上市要遵循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主板新股上市规则:
1.上市申请:发行公司需要向相应的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
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信息,包括注册文件、财务报表、商业计划书、公司章程等。
2.发行条件:交易所会设定一些上市条件,如市值要求、盈利
能力要求、股权结构限制等。
发行公司需要符合这些条件才能获批上市。
3.发行方法:发行公司可以通过IPO(首次公开发行)等方式
进行股票发行。
通常需要通过投资者路演、书面募集和定价等环节进行。
4.上市审核:证券交易所会对发行公司进行审核,包括对其财
务状况、业务模式、管理团队等进行评估。
审核通过后,交易所会向发行公司发出上市批文。
5.Prospectus(招股说明书):发行公司需要编制并发布一份招
股说明书,其中包括披露公司的重要信息、风险因素、财务状况等,供投资者参考。
6.发行与托管:发行公司的股票会由运营商(如证券交易所)
进行发行和托管。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经纪商购买发行公司的股票。
7.上市交易:一旦股票上市,投资者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通过
买卖股票进行交易。
这通常需要股票符合一定的交易量和流动性要求。
新股上市流程
新股上市流程
新股上市是一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市场上交易的过程。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新股上市的流程:
1.筹备阶段:
公司选择合适的证券交易所和上市板块。
拟定公司的上市计划,包括定价、发行量、发行对象等。
选择承销商(投资银行)进行股票发行。
2.招股阶段:
公司向投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发行股票。
公司和承销商进行路演,向潜在投资者介绍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
投资者提交购买意向书,承销商根据情况确定发行价和发行量。
3.注册生效阶段:
公司提交上市申请文件给证监会或类似监管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证监会或相关监管机构颁发批准文件,注册生效。
4.定价和发行阶段:
公司和承销商确定最终发行价和发行量。
定价完成后,发行股票给投资者。
5.首次公开交易(IPO):
发行后,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交易发生后,股票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6.持续监管阶段:
上市后,公司需遵守证券法规的规定,并接受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公司需要按时披露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向投资者公布信息。
7.股票交易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需要管理股票的交易,确保流动性和市场活跃度。
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披露和沟通,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和资金。
总的来说,新股上市是一项复杂的过程,需要公司和相关机构充分准备,确保合规性和顺利进行。
新股上市规则
新股上市规则一、前言新股上市是股票市场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公司、投资者和整个市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了保证新股上市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新股上市规则。
本文将介绍中国A股市场中的新股上市规则。
二、申请条件1. 公司必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2. 公司必须在过去三年内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3. 公司必须在过去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4. 公司必须有稳定的经营基础和良好的信誉;5. 公司必须有足够的抗风险能力。
三、申请流程1.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财务报告等;2. 中国证监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等方面;3. 审核通过后,公司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缴纳保荐机构费用,并选择保荐机构;4. 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并撰写保荐意见书;5. 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申请文件,包括发行公告、申购书等;6. 中国证监会对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审核,包括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价格等方面;7. 审核通过后,公司进行网上路演和现场路演,向投资者介绍公司情况和发行计划;8. 发行结束后,公司正式上市。
四、定价规则1. 发行价格由公司和保荐机构共同确定;2. 发行价格不得高于公司股票的合理估值;3. 发行价格必须在公开市场上进行公开竞价确定。
五、上市条件1. 公司必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仅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以接受新股上市申请;2. 公司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财务指标要求,包括净资产、净利润等方面;3. 公司必须满足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公布重大事项和财务报告。
六、停牌规则1. 公司可以自愿申请停牌,最长不超过6个月;2. 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情况决定对公司股票进行临时停牌;3. 公司必须及时公布重大事项,如出现重大事项,证券交易所可以决定对公司股票进行停牌。
七、退市规则1. 公司如果连续三年亏损,或者净资产为负数,将被强制退市;2. 公司如果违反中国证监会规定,或者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也可能被强制退市;3. 公司如果自愿申请退市,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批准。
发行指导:新股发行的申请文件及发行、上市操作流程
新股发⾏的申请⽂件: 1、申请⽂件编制和申报的基本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管理办法》及第10号准则的规定进⾏编制和申报。
申请⽂件是上市公司为发⾏新股向证监会报送的必备⽂件。
与IPO申请⽂件同样,⼀经受理,未经证监会同意,不得随意增加、撤回或更换。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在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上签字,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遗漏,并声明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所引⽤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少两名有从业资格的⼈员签署。
所引⽤的法律意见书,应当由律师事务所出具,并由⾄少两名经办律师签署。
2、申请⽂件的形式要求:报送发⾏申请⽂件,初次应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
所有需要签名的,均应为签名⼈亲笔签名,不得以名章、签名章等代替。
3、上市公司公开发⾏证券申请⽂件⽬录:申请⽂件⽬录规定须报送的申报材料是对发⾏申请⽂件的最低要求。
新股发⾏、上市操作程序: (⼀)询价增发、⽐例配售操作流程 1、注意事项。
增发如有⽼股东配售,则应强调代码为“731xxx”,配售简称为“xxx配售”;新股东增发代码为“730xxx”,增发简称为“xxx增发”;⽼股东配售应明确股权登记⽇,未配售的股份对新股东发⾏;发⾏⼈刊登招股意向书当⽇停牌1⼩时,刊登询价区间公告当⽇停牌1⼩时,连续停牌⽇为T⽇-T+3⽇。
2、操作流程:T-3⽇,招股意向书、下发⾏公告和上发⾏公告见报并见于交易所站,上午上市公司股票停牌1⼩时。
T-1⽇,询价区间公告见报,股票停牌1⼩时。
T⽇,增发发⾏⽇、⽼股东配售缴款⽇。
T+1⽇,主承销商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如果采⽤摇号⽅式,还需联系公证处。
T+2⽇,11:00前主承销商根据验资结果,确定本次上下发⾏数量、配售⽐例和发⾏价格;15:00前,主承销商拟定价格、申购数量及回拨情况等发⾏结果公告准备见报。
公司上市流程及所需条件
公司上市流程及所需条件公司上市是指将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市场公开发行以及在相应的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从而使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变为公众股权,以实现公司股权的流动性和价值的变现。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上市公司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要求和准入条件。
下面将详细介绍公司上市的流程以及所需条件。
一、上市流程(一)筹备阶段1.确定上市计划:公司决定进行上市,确定上市时间和目标交易所。
2.检查资金需求:对公司的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包括融资规模和资金用途等。
3.进行资金准备:根据资金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和融资工具,如发行新股、配股、债券等。
4.完善信息披露:整理公司的财务报表、公司治理结构、管理层信息等,以便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充分的信息。
(二)申请阶段1.选择保荐机构:公司选择一家合适的投资银行作为保荐机构,由保荐机构进行审核和推荐。
2.准备招股书:公司向保荐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招股书、注册申请和相关文件。
3.组织尽职调查: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商业模式和竞争优势等。
4.编制招股说明书: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公司和保荐机构共同编制招股说明书。
5.向证监会提交申请:将招股说明书和其他必要材料提交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进行审核。
(三)审核阶段1.交纳上市费用:公司需缴纳一定的上市费用,包括保荐机构费用、交易所费用等。
2.等待审核结果:证监会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审核,要求补充材料或进行修改,直至审核通过。
3.召开发行人大会:公司召开发行人大会,说明上市方案和答疑解惑,获得发行人大会的批准。
(四)发行阶段1.发行股票: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发行计划,发行股票向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
2.申购和配售:公众投资者通过申购发行的股票,而机构投资者则通过配售方式获取股票。
3.承销商行使超额配售权:如果发行中出现超额需求,承销商有权行使超额配售权。
4.缴款和分配股票:投资者按照申购或配售价格缴付款项,并分配股票。
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配发新股的条件
在香港上市的公司配发新股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公司可以通过配售新股来筹集资金,以支持业务的发展和扩张。
然而,公司在配发新股时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
公司必须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公司的注册地必须在香港或者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其他地区。
公司必须具有合适的公司架构和治理结构,并且有足够的流动性和财务实力来满足上市的要求。
另外,公司的主要业务必须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且公司应当具备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公司在配发新股时需要经过香港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公司需要提交详细的申请文件,包括配售新股的计划、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计划等。
香港证券交易所会进行审核,并要求公司提供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只有在经过严格的审核后,公司才能获得香港证券交易所的批准。
公司在配发新股时还需要满足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公司需要遵守证券和期货条例,以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规定。
公司需要发布权益证券发售的公告,并遵守公司治理守则和披露要求。
在配发新股后,公司还需要及时履行相关的报告和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公开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在配发新股时需要考虑市场的需求和投资者的反应。
公司需要根据市场的行情和投资者的偏好来确定配售新股的数量和价格。
公司需要与承销商和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制定合理的配售方案,并考虑市场的接受程度。
公司需要密切关注市场的反馈和变化,及时调整配售计划,以确保成功发行新股。
香港上市公司配发新股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
公司需要符合香港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定,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以及考虑市场的需求和投资者的反应。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后,公司才能成功配发新股,筹集到所需的资金,支持业务的发展和扩张。
在香港上市公司配发新股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融资活动,需要公司全面考虑市场环境、监管要求和公司自身情况。
为配发新股,公司需要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配售方案和披露计划,以及与监管机构、承销商和投资者进行充分的交流和协商。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和程序
考点03: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条件和程序(★★★)(P237)1.在科创板上市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符合科创板定位,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
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社会形象良好,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符合以下发行条件:(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3)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①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②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③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过程
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过程
一、满足发行条件
股票上市的首要条件是公司需要满足相关的发行条件。
这些条件可能包括公司的财务状况、运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等方面。
具体的发行条件可能因国家或地区的证券市场而异,因此公司需要了解并满足所在市场的发行条件。
二、申请上市
在满足发行条件后,公司需要向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提交上市申请。
申请通常包括公司的财务报表、运营报告、公司治理结构等信息,以及公司对未来业务发展和战略规划的描述。
此外,还需要提交有关公司法律地位、所有权结构等方面的文件。
三、审核通过
证券交易所或证券监管机构将对公司的上市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可能包括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审查、对公司治理结构的评估、对未来业务发展计划的评估等。
如果公司的申请获得批准,那么它将获得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资格。
四、发行股票
在获得上市资格后,公司可以开始发行股票。
这通常包括确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时间等。
公司可以选择通过公开发行或私募方式发行股票,具体方式取决于公司的需求和市场情况。
五、上市交易
在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票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购买和出售公司的股票,从而对公司的价值进行评估和投资决策。
上市交易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它将为公司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和知名度。
总之,股票上市的条件和过程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需要公司满足相关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发行程序。
成功上市将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和融资渠道,同时也需要公司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doc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doc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繁荣,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通过发行新股的方式来融资,并通过上市交易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信誉度。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以及申请文件的相关要求,以帮助读者了解和掌握相关知识。
1. 发行新股的条件为了保证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上市公司发行新股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以下是常见的发行新股的条件:具备法人资格:公司需要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
审计报告:公司需要提供经过独立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财务状况需要稳定并符合上市交易所的要求。
具备盈利能力:公司需要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以保证投资者的回报。
资本金充足: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满足上市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政府部门批准:公司需要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如证监会等。
2. 发行新股的程序在满足了发行新股的条件后,公司可以开始进行发行新股的程序。
以下是常见的发行新股的程序:(1)确定发行计划公司首先需要确定发行新股的计划,包括发行数量、发行价格等。
同时,还需要确定发行对象,如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
(2)招股和申购公司根据发行计划,通过公告等方式向投资者宣布发行新股的信息,并接受投资者的申购。
投资者需要填写申购书并缴纳相应的款项。
(3)审查和核准公司需要提交申请文件以及必要的材料给相关监管机构进行审查。
监管机构将对公司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包括财务报告、发行计划等。
如果申请文件符合要求,监管机构会核准发行新股。
(4)承销和发行公司根据核准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选择一家或多家承销商来进行新股的承销工作。
承销商将发行新股的情况向投资者进行推介,并帮助公司进行新股的发行。
(5)上市交易一旦发行工作完成,新股将被列入上市交易所进行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交易所买入或卖出新股,并参与市场的波动。
3. 申请文件的要求为了保证发行新股的合法性和透明度,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申请文件来提交给相关监管机构。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是指向原股东配售股票(以下简称“配股”)和向全体社会公众发售股票(以下简称“增发”)。
第三条上市公司发行前条所述新股,应当以现金认购方式进行,同股同价。
第四条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所募集的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第五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由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担任发行推荐人和主承销商。
第六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上市公司新股发行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上市公司申请以其它方式发行新股的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新股发行条件及关注事项第八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一)最近3年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二)擅自改变招股文件所列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三)公司在最近3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组中进入公司的有关资产的财务会计资料及重组后的财务会计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四)招股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五)存在为股东及股东的附属公司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怎么发行新股?
上市公司怎么发行新股?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发行新股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能够为企业的发展筹集所需的资金。
那么,上市公司究竟是怎么发行新股的呢?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其中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步骤和规定。
首先,上市公司要有明确的融资需求和发行新股的计划。
这通常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业务拓展、项目投资等方面的考虑。
公司的管理层会对资金的需求量进行评估,确定发行新股的规模和价格区间。
在决定发行新股之前,上市公司需要聘请专业的中介机构。
这些机构包括保荐机构(通常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保荐机构在整个发行过程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他们要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确保公司符合发行新股的条件,并协助公司准备相关的申请文件。
律师事务所则负责对公司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确保公司的运营和发行新股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为投资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接下来,上市公司要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新股的申请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
招股说明书是最重要的文件之一,它详细介绍了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用途等,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的重要依据。
证监会在收到申请文件后,会对其进行审核。
审核的过程非常严格,包括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如果证监会认为申请文件存在问题,会要求公司进行补充和修改。
如果公司的申请获得证监会的核准,就可以进入发行新股的阶段。
发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网上发行,另一种是网下发行。
网上发行是面向广大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网下发行则是针对特定的机构投资者进行配售。
在确定发行价格时,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的估值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通常会通过询价的方式,向机构投资者征求对发行价格的意见,最终确定一个合理的发行价格。
发行新股的过程中,信息披露至关重要。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清单精选3篇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清单第一部分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第一章本次配股/增发的招股文件1-1 招股说明书(配股或增发)1-1-1 招股说明书(配股或增发)(申报稿)1-1-2 附录一:盈利预测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审核报告全文(如有)1-1-3 附录二: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提供的模拟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重组进入发行人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1-1-4 附录三: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如有)1-1-5 附录四: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补充意见(如有)1-2 发行公告(适用于增发)第二部分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第二章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配股/增发的文件2-1 主承销商推荐函2-2 主承销商尽职调查报告2-3 本次配股/增发申请文件的核对表第三章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配股/增发的文件3-1 法律意见书3-2 律师工作报告第四章发行人关于本次配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4-1 发行人关于本次配股/增发申请报告4-2 发行人董事会决议4-3 董事会决议及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复印件)4-4 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4-5 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复印件)第五章关于本次配股/增发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5-1 本次配股/增发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5-2 政府有关部门同意投资项目立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等)的批文(参考文件)5-3 发行人拟收购资产(包括权益)的财务报告(如有)、资产评估报告和/或审计报告(涉及发行人收购资产)第六章其他文件6-1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6-2 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人购入资产的原始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6-3 注册会计师关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报告6-4 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发行人的整改报告6-5 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6 发行人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6-7 主承销商关于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分析报告(适用于增发)6-8 主承销商承诺函(适用于增发)6-9 发行人承诺函(适用于增发)6-10发行人最近一次股份变动公告(复印件)6-11 发行人营业执照(复印件)6-12 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签字人员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证书(由机构盖章确认并说明用途的复印件,其中签字律师及其所在机构还需提供通过年检的执业证书复印件,该复印件需由所属司法局盖章确认并说明用途。
企业上市的条件与流程
企业上市的条件与流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条件: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满足上述条件可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申请上市。
企业上市流程[企业上市流程及企业整体改制上市方案等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企业深圳创业板上市证券执业资格服务机构免费咨询(010)8629-0776](一)改制阶段实用文档企业改制、发行上市牵涉的问题较为广泛复杂,一般在企业聘请的专业机构的协助下完成。
企业首先要确定券商,在券商的协助下尽早选定其他中介机构。
股票改制所涉及的主要中介机构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土地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企业主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 。
(1)各有关机构的工作内容拟改制公司拟改制企业一般要成立改制小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面统筹,小组由公司抽调办公室、财务及熟悉公司历史、生产经营情况的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包括:全面协调企业与省、市各有关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各中介机构[企业主板上市、企业中小板上市、深圳创业板上市(010)8629-0776]的关系,并全面督察工作进程;配合会计师及评估师进行会计报表审计、盈利预测编制及资产评估工作;与律师合作,处理上市有关法律事务,包括编写公司章程、承销协议、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发起人协议等;负责投资项目的立项报批工作和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各类董事会决议、公司文件、申请主管机关批文,并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及公关活动。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新股发行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全体会议通过,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申请发行新股的上市公司,必须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要求。
经审核,发审委委员认为上市公司不符合上述规定、不符合上市公司发行新股条件和要求、信息披露严重不合规或作出公司不适宜发行新股的判断,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投反对票,并应在发言中充分发表意见;发审委委员认为公司信息披露不合规、不充分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导致发审委委员无法做出判断,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投弃权票或提议暂缓表决,原则上应提出具体意见;发审委委员认为上市公司符合上述规定、符合发行条件和要求、信息披露基本合规,可以对其发行申请投同意票;有必要时也可以附加条件,附加条件的应作出说明。
二、发审委委员审核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应当特别关注下列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存在与否及是否影响公司发行新股独立作出判断:(一)关于上市公司与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控制人”)是否做到人员和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管理办法》第9条第1款“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指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第一大股东,或者按照股权比例、公司章程或协议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多数投票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是指(1)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控制人,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控制人分开,不存在“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2)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控制人处兼任任何职务;(3)控制人(包括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应当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一、项目信息二、设定依据《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证券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定条件负责核准股票发行申请。
核准程序应当公开,依法接受监督。
三、受理机构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四、审核机构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五、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六、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七、办理时限3个月(证监会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八、申请条件1.公司法规定的条件(1)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2)第一百二十八条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发行新股,股东大会应当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一)新股种类及数额;(二)新股发行价格;(三)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四)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2.证券法规定的条件第十条第二款: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3.主板(含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1)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2)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二)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3)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二)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三)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四)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条件及流程
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条件及流程经信局办公室供稿随着我市***股份挂牌交易,人们对上市融资的条件和流程越来越关心。
为了解答一些企业家的疑惑,更好地服务我市企业发展,特将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及流程整理出来,供读者参阅。
很多企业家认为上市是件很复杂的事情,其实不然,在涉及资本运营的操作中,企业上市是最简单的事情。
因为,只要找到好的财务顾问,他们会根据你企业的具体情况做出适宜的选择;只要找到好的证券公司或投资银行,所有的操作就都交给他们照章包办;只要找到专业的会计师和律师,他们就会去完成那繁杂的书面文件,并用自己的信誉为你的诚实担保。
当然,这些中介机构为你工作是有前提的,你公司自身必须基本符合上市条件,再通过他们的包装,把你成功推上市。
公司上市需要满足的条件又因证券交易市场的不同有所区别。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资本市场的需求和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部署,我国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作为证券市场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又在深圳交易所设置中小企业板块和创业板市场,从而形成不同层次市场。
一、公司首次上市发行股票的条件(一)主板市场和中小企业板块市场融资条件主板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
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以及稳定的盈利能力。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我国证券市场的主板市场。
中小企业板市场是2004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批复同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市场内设立的证券交易市场。
设立中小企业板的宗旨是为主业突出、具有成长性和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平台,是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一个重要步骤。
中小企业板块是主板市场的组成部分,所遵循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与主板市场相同;中小企业板块的上市公司符合主板市场的发行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同时实行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新股发行的流程自费出书流程和费用
新股发行的流程自费出书流程和费用一:新股发行的流程1. 申请和审批流程1.1 准备招股说明书1.2 提交申请到证监会1.3 证监会审核1.4 审批结果公示2. 发行条件确定2.1 确定发行方式2.2 确定发行数量2.3 确定发行价格2.4 发行对象确定3. 发行准备工作3.1 邀请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财务报表3.2 确定承销商和引荐代表人3.3 筹备IPO路演3.4 筹备发行前的尽职调查4. 发行公告与报告4.1 发布招股公告4.2 招股公告后的网上路演4.3 发行前的问询回应4.4 发行前准备工作的公告5. 发行结果与上市申请5.1 发行结果的报告和公告5.2 公司章程的修订5.3 提交上市申请5.4 交易所审核6. 上市交易6.1 上市准备工作6.2 上市仪式6.3 首次交易附件:招股说明书、财务报表、发行公告、IPO路演材料、上市申请文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证监会:全称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中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机构,负责证券市场的监管、注册和准入等事务。
IPO:全称为首次公开辟行,指企业首次向公众公开辟售股票。
交易所:指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如中国证券交易所。
二:自费出书的流程和费用1. 文稿和编写1.1 确定书籍的主题和内容1.2 编写书稿,规划章节结构1.3 定稿前的审校与编辑2. 封面设计与排版2.1 设计封面和书脊2.2 确定书籍的版式和字体2.3 进行内文的排版和样式设计3. 印刷豫备工作3.1 确定印刷数量和规格3.2 准备印刷文件,包括印刷文字和插图3.3 选择印刷厂家4. 印刷与装订4.1 提供印刷文件给印刷厂家 4.2 进行印刷和装订4.3 质检印刷品质量5. 快递物流5.1 包装印刷品5.2 选择快递公司5.3 发货和物流跟踪6. 宣传与销售准备6.1 设计宣传资料和推广方案 6.2 准备市场推广和销售渠道 6.3 设计并制作相关促销品费用项:1. 文稿和编写费用2. 封面设计与排版费用3. 印刷费用4. 快递物流费用5. 宣传与销售准备费用附件:书稿文稿、封面设计稿、印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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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程序及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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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新股条件
上市公司申请增发新股,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我国《证券法》、《公司法》等的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此外,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还应当符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企业在人员、资产、财务上分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财务独立以及资产完整;
(二)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
(三)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符合《公司法》及有关规定;
(四)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
目前,除金融类上市公司外,所募资金不得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本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公司股东
大会批准的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数额;
(六)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七)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
同时,我国目前对申请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最近3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还作出了明确要求:
(一)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且预测本次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设立不满3个会计年度的,按设立后的会计年度计算;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低于6%,则应当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1、公司及主承销商应当充分说明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新股发行时,主承销商应向投资者提供分析报告;
2、公司发行完成当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应不低于发行前一年的水平,并应在招股文件中进行分析论证;
3、公司在招股文件中应当认真做好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二、关于增发过程中的国有股减持问题
若上市公司存在国有股(包括国家股、国有法人股)的,在增发新股时还将涉及到国有股减持的问题。
根据有关规定,国
有股减持主要采取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方式。
凡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均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若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3年,则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
国有股存量出售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三、增发新股的程序
上市公司增发新股,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作出相应决议,聘请主承销商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参与,并制作全套申请文件并提交中国证监会,在发行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方可进行新股发行工作。
在此过程中,上市公司还需根据工作进程进行相应的信息披露。
增发新股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会作出决定,聘请主承销商。
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将对上市公司有无重大关联交易、重要财务指标是否正常、资金使用是否恰当、利润是否达标以及公司经营的风险程度、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等重要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并制作《尽职报告》,在《尽职报告》中将对上述事项作出说明。
主承销商在与董事会就新股发行方案取得一致意见后,向中国证监会推荐上市公司发行新股。
(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就有关事项作出决议。
1、召开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方案作出决议,包括发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发行方案,募集资金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等事项。
董事会表决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发行议案报告证券交易所,并公告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2、此后,召开股东大会,就上述发行议案及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等事项进行表决、批准。
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议案后,上市公司须在2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布股东大会决议。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提供相应服务并出具有关法律文件。
上市公司申请发行新股,需聘请律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及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等。
这些文件都将作为申请文件的必备内容向中国证监会提交。
(四)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文件申请发行新股,并就申请是否获准发出公告。
上市公司报送的申请文件包括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及不要求在指定报刊或网站披露的文件两部分,内容涉及招股文件、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增发的文件、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上市公司关于本次增发的申请与授权文件、本次筹集资金运用的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
不论发行新股的申请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市公司均应在收到中国证监会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公告。
(五)上市公司公告招股意向书,制作招股说明书。
上市公司在接到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新股的通知后,可以公告招股意向书。
需要注意的是,招股意向书应当载明: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说明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主承销商和上市公司根据投资者的认购意向确定发行价格
后,编制招股说明书,公告发行结果,其中注明招股说明书的放置地点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址,供投资者查阅。
招股说明书需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新股发行上市的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在增发新股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上市公司即可与证券交易所商定上市时间及登记等具体事项。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分析
发行公司债券是公司融资的一种形式,对该公司股票一般没有直接影响。
但若融资用途投向公司业务,并能够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或者扩大规模,公司债自然对该公司发展有利,因此公司债一般对公司是正面影响。
申购公司债券,网上资金申购按照现行新股资金申购上网发行业务模式办理,实行T+3日申购资金解冻。
发行债券,也是一种融资手段。
企业债相对股票来说,需要支付的是一定的利息。
债券相对股票也享有优先赔付权利。
债券的好处就是公司的股权不受影响(钱聚网注,即不会增大股本)。
而如果通过增发股票融资的话,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
持股的人跟买不买债券没有任何关系的。
没人要你必须去买。
公司发行债券与股票的联系不是很紧密,至于影响其实也不是很大你持有该股票也可以不买债券,对你不会有任何影响。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总体分析
1、要看该公司发行债券的目的,是为了扩大经营,还是弥补在经营上财务的漏洞。
2、如发的债息低于银行贷款就是利好,反之就构成压力。
一般来说,能取得发债的公司还是相对优质的公司,在牛市环境下,任何事情都被看成利好。
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采取的一种有效措施。
对广大投资者也是一种选择,可持有债券,获得较高利息;也可转成股票,分享公司发展成果。
应该是利好!当然对股市有一定分流资金的作用。
1、对大股东肯定是好事,有钱才好办事;
2、对中小股东是否好事则要区别对待,如能产生良好效益就是好事,否则就是坏事。
发行债券融资优缺点
发行债券的优缺点介于上市和银行借款之间,也是一种实用的融资手段,但关键是选好发债时机。
选择发债时机要充分考虑对未来利率的走势预期。
债券种类很多,国内常见的有企业债券和公司债券以及可转换债券。
企业债券要求较低,公司债券要求则相对严格,只有国有独资公司、上市公司、两个国有投资主体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有发行资格,并且对企业资产负债率以及资本金等都有严格限制。
可转换债券只有重点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才能够发行。
采用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其好处在于还款期限较长,
附加限制少,资金成本也不太高,但手续复杂,对企业要求严格,而且我国债券市场相对清淡,交投不活跃,发行风险大,特别是长期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较大,而又欠缺风险管理的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