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勘误.........................................................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浙江03定额综合解释及补充定额
关于印发“2003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浙建站定(2006)11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本省建设工程2003版计价依据自2004年10月1日施行以来,我们陆续收到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的一些问题。
为推进“计价规范”及03版计价依据的贯彻,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经研究,现将综合解释(一)、(二)印发给你们,与03版新计价依据配套使用。
附: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综合解释(二)(建筑工程)综合解释(一)(安装工程)1.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能否采用简便的方法计取?答:可以。
超高增加费除按各册有关规定计算外,为方便计算,亦可按以下方法计取:首先估算出超高工程量约占总工程量的百分比,然后取定超高工程所需人工费占该工程总人工费的适当比例(例:%~2%),并以其为基数,按主册相应费率计算超高增加费。
不发生超高的工程不得计取超高增加费。
例:某电气安装工程总人工费是80000元,其中超高工程的人工费约占总人工费的1%,则该电气安装工程超高增加费应是80000×1%×33%=264(元),其中人工工资264元。
2.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是否要把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技术措施费单列?答:安装工程按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造价时,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册说明的要求计算,一般计入工程直接费中,不另列为技术措施费,只有当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列为技术措施费时才单列。
3.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4.电气安装工程中“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系统数量如何统计,有否统一的规定?答:有。
执行新定额后在一般情况下(系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只有由建筑物内变电所低压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才能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的回路数,当建筑物无变电所时,则以该建筑物主配电室照明配电屏输出的照明供电回路数计算“照明供电回路系统调试”,因为用三相自动空气开关控制,定额应乘系数。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施工费用定额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五、《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1、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应如何确定工程类别和套用相应费率?上部建筑的工程类别确定时是否考虑地下室因素?答:设计有地下室的建筑工程,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地下室的工程类别应根据“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中单独地下室的类别划分标准确定,并执行单独构筑物及其他工程的相应费率;与地下室相连的打桩、基坑支护、土方开挖等工程,除单独发包外,其费率标准均按地下室部分执行。
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其上部建筑工程类别确定不考虑地下室因素。
2、有若干幢房屋建筑(其中有高层、小高层、多层等),下面拥有共同的地下室,承建这些工程时,工程类别如何确定?答:这些工程由同一施工单位承建时,按整体工程确定工程类别;由不同的施工单位承建时,按各自承建的对象确定工程类别。
遇地下室单独发包时,按本综合解释第1条相应规定计算。
3、群体建筑工程编制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其工程类别的划分有何规定?答:编制群体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时,应按招标文件中划分的标段分别确定工程类别,各标段的工程类别按标段内最高的单位工程的类别确定。
4、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计算基数为“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请问:“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具体包括哪些?答: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中,“优质工程增加费前造价”是指不包括“优质工程增加费”的工程造价。
“优质工程增加费”在优质工程评定后单独计取,其费用本身已含税,计取优质工程增加费时,不再计取税金等其他费用。
5、安装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表附注:“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和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乘以系数0.7。
”其中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具体指哪些?答:这里的“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泛指与民用建筑或构筑物合并为单位工程的安装工程,包括水、电、暖、通风及自动控制安装等工程。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功设工程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权益,实现建设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根据《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73号)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并按照“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社会全面监督”的精神,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计价活动。
其他专业工程可参照执行。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环卫、污水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等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本规则所称建设工程计价活动,是指设计概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或施工图预算)、合同价格、工程结算的确定与控制。
第四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平、合法、守信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六条《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以及本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市场价格信息、工程造价指数等,是本省计价活动的基础性依据(以下简称“计价依据”)。
“计价依据”是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建筑产品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的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
“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设计概算、招标标底的指导性依据,是承包人投票投标报价(或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参考性依据,也是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造价控制性标准。
浙江省2010年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一、《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一)综合解释(三)1.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中,水泥搅拌桩等施工产生的涌土、浮浆的清除,按成桩工程量乘以系数计算,结算时能否按实调整?答: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按定额执行,结算可按实调整。
2.PC工法组合钢管桩是否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答: PC工法组合钢管桩与钢管桩施工工艺不同,不适合套用打钢管桩定额。
3.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钢筋工程量计算时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还是外边线长度?答:按中心线长度计算。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1)》中保护层厚度为受力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而图集16G101-1发布后,原图集已废止,新图集中明确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指最外层钢筋外边缘至混凝土表面的距离。
18定额中桩螺旋箍筋长度计算公式已明确C为“主筋保护层厚度”,不受图集变化影响。
4.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 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是否能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答:由于两者的安装工艺及施工方法不同,ALC蒸压轻质混凝土隔墙不适合套用轻质条板隔墙子目。
5.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单跑楼梯上下平台按楼板还是休息平台套用定额不明确。
答:单跑楼梯上下平台与楼梯段等宽部分的平台面积并入楼梯面积内计算。
6.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装配式结构构件安装,“构件安装工程量按成品构件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以“m³”计算。
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配管、套管、线盒及单个0.3㎡以内的孔洞、线箱等所占体积。
”装配式楼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洞口是否也属于0.3㎡以内的孔洞?答:装配式楼板外边线与柱、烟道交接处预留的缺口也适用于此计算规则,对应外边线的缺口面积在0.3㎡以内的不扣除。
7.第十二章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答:柱(梁)面一般抹灰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墙面一般抹灰每增减1mm定额调整。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一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浙建站计[2012]19号)发布时间:2012-3-28 点击率:2017次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答:不能引用。
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以下的内容,10Kv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答:公称直径80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4-1200子目;公称直径100~150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4-557子目。
5、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答:不是。
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1.03系数。
8、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答:有误。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调整为0.06。
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作木垫,定额中的人工乘以0.8系数,未计价主材“硬木”调整为“木哈夫”,其含量为0.06,其余不作调整。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一、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及其他费用定额(一)、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在我市何时开始执行?答: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颁发<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0版)的通知》(建建发 [2011]239号)文件的规定,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浙江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及《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施行,我市同期开始执行,与其相抵触的2003版概算定额、其他费用定额和相关文件、规定同时停止使用。
(二)、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采用什么依据进行编制?答:市政(轨道交通<地铁>工程除外)、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用仍以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依据进行编制。
(三)、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我市建设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作何调整?答:2010版浙江省概算定额执行后,建筑(装饰)工程、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调整如下:1、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1)建筑(装饰)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表1~(1)(2)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综合价格指数调整法计算程序表表1~(2)注:1、本计算程序表仅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单位工程。
2、本计算程序表中所指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即为2010版基期价格的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之和。
2、安装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表2市政、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概算建安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仍按《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2011年第3期“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0定额综合解释一、二、三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
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
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
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
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
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doc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浙建站计[2012]19号)发布时间:2012-3-28 点击率:2017 次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答:不能引用。
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 、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 以下的内容,10Kv 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 、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 、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答:公称直径80 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 ~4-1200 子目;公称直径100~150 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 ~4-557 子目。
5 、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答:不是。
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 、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 、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 1.03 系数。
8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 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答:有误。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 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 调整为0.06 。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问题解答................................................................................................................................................ - 1 -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2 - 勘误.............................................................................................................................................. - 6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 7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 9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 14 -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2011.3.15 ......................................................... - 18 -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和补充定额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4版计价依据”综合说明和补充定额的通知浙建站定(2024)27号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为推动本省建设工程2024版计价依据的正确贯彻实施,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方法》(省政府第173号令)的规定,现将综合说明(三)和外墙外保温(2)等补充定额印发给你们,与本省03版计价依据配套运用。
附件1:综合说明(三)附件2:外墙外保温(2)补充定额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抄送: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附件1综合说明(三)(建筑)1、套用打锚杆桩定额时,是否可按桩基说明中的打斜桩规定将其打桩人工及机械乘系数?答:打锚杆桩定额已考虑斜打因素,套用定额时不乘系数。
2、高压旋喷桩的喷浆浆体材料(含水泥、粉煤灰、外加剂)定额消耗量与设计不同时,可否调整?答:可按设计用量调整。
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三、第9条规定现浇混凝土板坡度大于10°-60°以内时,模板定额中的钢支撑、人工含量分别乘相应系数,其对应的混凝土和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是否也乘系数?答:混凝土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乘系数,钢筋定额中的人工含量不乘系数。
4、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如何组价?答:按现拌泵送混凝土单价加搅拌费及泵送费组成。
例如:C20(20)的现场自拌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协作比单价为176.49元/m3(见下册P298页151#)+搅拌费9.6元/m3+泵送费5.4元/m3 合计为191.49元/m3。
如泵送高度超过60m 时,每增高10m内,另增5%泵送费。
5、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量是如何计算的?答:钢筋的制作安装损耗已包含在相应的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中,不另行计算。
6、上册P328道路面层的工作内容中有抹平及养护内容。
抹平是指何面层抹平?答:抹平是指混凝土表面抹平,如设计需加浆抹平者,另套第十章10-5水泥砂浆随捣随抹定额。
7、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在工作内容中有挖、填土内容,为何在定额分析中无此内容?答:化粪池、隔油池定额均包括池坑土方的开挖、回填及基坑排水,其人工、机械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
浙江省2010年定额解释汇总(安装、市政、土建、园林)
浙江省定额解释2010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五)问:综合脚手架计价的计算基础是建筑面积,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后,我省2010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哪些调整?答:《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下册P250页:一、综合脚手架第2点“以下内容并入综合脚手架计算”所包含的(1)、(2)、(3)三点修改为以下两点:(1)骑楼、过街楼下的人行通道和建筑物通道,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2)主体结构外有墙体、门窗等封闭的阳台,应另增加计算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以上两点涉及的面积计算,仅适用于计取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和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费用。
关于同意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台州市补充定额子目)的批复搅拌式钢管土钉1、水泥注浆按25kg/ m考虑,设计不同按比例调整。
2、搅拌直径按Φ25cm内考虑。
高压旋喷桩工作内容:测量放线,桩机移位,定位、钻孔、调制水泥浆,提升,旋喷水泥浆。
注:1、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水泥掺入量按26%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水用量按比例调整。
2、空钻部分套用定额时扣除材料及灰浆搅拌机、高压注浆泵用量。
3、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补充定额子目适用于市政工程专业。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为规范本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和造价政策咨询工作,经研究,现将《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计价依据解释管理和造价政策咨询工作,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服务水平,更好地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计价活动中有关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及纠纷调解工作。
第三条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以及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依法、科学、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和正确把握国家、本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工程量清单规范、计价依据以及有关规定。
第四条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以下简称省站)负责全省计价依据解释、造价政策咨询和计价纠纷调解工作,指导设区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及义乌市造价管理站做好所属行政区域内的计价依据解释、政策咨询和计价纠纷调解工作。
第五条当事人对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的解释、答复、调解意见有异议的,可向省站提出复议申请。
申请复议时,应附上向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咨询时同样的资料以及当地造价管理机构答复意见。
第六条属于计价依据、造价政策上已经明确的内容,工作人员应在当事人电话咨询中及时回复。
对于电话中难以判断的,应要求当事人携带必要的资料到现场陈述,涉及多个当事人的应同时到场,工作人员根据陈述作出判断予以解释或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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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工程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版)
、管沟土方回填工程量,是否需要扣除管道所占体积?
答:管沟土方回填,不分管径,均按实计算。
、锚杆(土钉)钻孔孔径,定额是按多少考虑的?如设计孔径与定额不同时,如何调整?
答:定额仅适用于基坑围护的土钉墙,孔径按以内综合考虑。
孔径超过,在以内时,定额中的纯水泥浆、木质素磺酸钙和灰浆搅拌机、液压注浆泵的用量,按比例换算。
、地下室混凝土外墙及其有防水等特殊要求的内墙,设计要求采用止水对拉螺栓时,如何套用定额?
答:施工组织设计未明确时,每平方米模板定额中的六角带帽螺栓增加、人工增加工日,相应定额的钢支撑用量乘以系数。
、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定额如何套用?
答:普通钢筋制作安装定额按圆钢、螺纹钢分别编制,当设计采用螺纹钢筋作为箍筋时,其箍筋的制作安装套用圆钢相应定额进行换算。
、何谓实腹和空腹钢构件,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答:实腹钢构件是指腹部构件能够在模型中参与承受轴力及弯矩(如型钢柱等),如:型钢柱、角钢、槽钢、工字钢、方管、矩管、箱形构件、型钢、型钢、型钢、圆管等;
空腹钢构件的腹杆或腹板不考虑承受轴力及弯矩,只对翼缘构件相对形状及稳定性起支撑作用,减少翼缘构件的计算长度(如格构式构件、蜂窝梁等)。
如:格构式构件、桁架、蜂窝梁、腹板连续开孔并且无补强的梁柱等。
它们之间的区别是腹板在轴线方向有否断开或减弱,有则是空腹构件,反之则是实腹构件。
如下图示:
、需勘误的内容
()上册页,定额、中的轻便钻孔机台班单价为,定额机械费分别为、,定额基价分别为、,分别更正为:台班单价为,定额机械费为、,定额基价为、。
()上册页,定额和表头中的“混凝土实心砖基础”增加一栏规格,分别为和。
()上册附注,“阳台、雨篷支模高度超高时按板定额计算”,更改为“阳台、雨篷支模高度超高时,按板的超高定额计算;有梁时,展开计算并入板内工程量。
”
()下册,定额中项目名称“水泥砂浆”更改为“石灰砂浆”,材料表中的水泥砂浆(单价:元³)改为石灰砂浆(单价:元³),定额基价及定额材料费相应调整为定额基价元;定额材料费元。
()下册,定额中的材料“铝合金型龙骨”的计量单位为“”、单价为元,分别应更正为“”、元;同时,定额的基价、材料费分别应由元、元,更正为元、元。
()下册,工程量计算规则第四条附表(二)其他金属面工程量系数表内第三行的项目“操作台、走台、制动梁、钢梁车档”,更正为“操作台、走台”。
二、《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版)
需勘误的内容
()市政工程第二册道路工程定额~中的沥青碎石(黑色)含量分别调整为、、、、、、、、、,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按下表作相应调整:
()市政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定额~、~中的轴流风机改为轴流风机,台班单价为元,定额机械费及定额基价按下表作相应调整。
三、《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版)
、电气安装工程中,管内仅穿钢丝不穿导线时,该如何套用定额?
答:管内仅穿钢丝不穿导线时,套用以下补充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