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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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保健食品,不适用于医疗器械和药品。

第二章:保健食品生产管理2.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生产。

2.2 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原料采购、生产工艺控制、产品检测等环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对产品进行标识,包括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在包装上标明禁忌人群和食用方法。

第三章:保健食品销售管理3.1 销售保健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

3.2 经营者应当确保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关标准,并对产品进行真实、准确的宣传,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3.3 销售经营场所应当具备适宜的储存和陈列条件,确保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保健食品使用管理4.1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产品标识和说明书,了解产品的适用人群、用法用量等信息。

4.2 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应当遵循产品的使用说明,不得超过推荐的用量和频次。

4.3 保健食品不是替代药物,不能替代正规医疗治疗,消费者在服用保健食品的应当保持合理的饮食和生活习惯。

第五章:监督管理5.1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5.2 消费者发现保健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3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加强与企业和消费者的沟通与合作,提高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保健食品管理有关规定废止。

6.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相关义务,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6.3 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所有。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在现代社会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作为一种具有特殊功能的食品,其卫生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健康。

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不足、改善健康状况等特定功效的食品。

根据功能和用途的不同,保健食品可以分为增强免疫力、促进肠道健康、调节血脂血糖等不同类型。

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要求1.生产环境卫生管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保证生产环境的卫生条件,定期对生产车间、设备、生产人员进行卫生检查和清洁消毒。

2.原料选择和检验:保健食品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建立严格的原料供应管理制度,对原料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原料的安全性和卫生质量。

3.生产加工控制: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和流程控制,对关键生产工艺环节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产品的卫生安全。

4.产品质量监控: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质量问题。

保健食品的流通和销售管理1.进货管理:保健食品经销商应与生产企业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严格按照要求进货,确保产品来源的合法合规。

2.存储管理:保健食品在存储过程中必须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防止产品受潮、变质等问题。

3.销售管理:保健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销售管理制度,对产品的包装、标识等进行检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保健食品的消费提示1.选购建议: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注意查看产品标识和说明书,避免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2.存储注意: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后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妥善存储,避免日晒、高温、潮湿等影响产品质量。

3.用量控制:消费者在食用保健食品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建议用量使用,不可过量食用,防止营养过剩或不良反应等问题。

结语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办法是确保产品卫生安全和消费者健康的重要保障,只有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才能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保健食品产品。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概述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保健食品的安全、有效、可靠,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

二、卫生管理制度1.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1.从事经营活动的每一位员工每年必须在区以上医院体检一次,体检除常规项目外,应加做肠道致病菌、胸透以及转氨酶、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精神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并暂时停止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四、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公司应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从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并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制度。

3.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了解最新的食品安全法规和标准。

五、保健食品销售制度1.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销售保健食品,不得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公司应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3.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健食品企业生产卫生管理制度及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卫生知识:根据国家《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通用卫生要求》等规定,为保证产品质量、对人民健康负责,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卫生制度。

个人卫生制度1、随时注意保持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勤剪指甲、勤理发剃须、勤换衣服、勤洗澡洗头。

2、上岗期间不准化妆(包括化妆、染指甲、洒香水等)、不准佩戴饰物(包括耳环、戒指、手镯、项链、脚链等)、不准戴手表。

3、不准携带个人物品进入生产区,禁止在生产区内吃东西、吸烟。

4、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鞋、帽,(从上往下穿-—帽子要包盖全部头发——口罩要遮住口鼻、胡须—-衣服要拉好或扣好,裤边要束在衣服外面——鞋要系好不准拖踏-—对着镜子查看),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车间。

5、离开生产场地(包括吃饭、上卫生间)必须脱掉工作服及换鞋,重新进入仍按规定程序.6、洁净室内随时注意保持手的清洁,手在消毒之后,不准再接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7、手接触脏物(包括拿脏东西、擤鼻涕、抠鼻孔、挠头发等)、上卫生间、吸烟、吃饭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干净才能进行工作.8、必须养成饭后涑口的习惯。

9、直接接触产品的生产及内包装员工(配料、制粒、压片、套囊、泛丸、包衣、灌装、铝塑包装及泡罩包装、数片、内洗衣等)必须严格按照gmp要求进行两次更衣、洗手、手消毒等程序。

洁净工作服必须按规定周期和方法进行洗涤。

10、所有员工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明才可以上岗。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精神病及皮肤有伤口的员工一律不准直接接触产品。

11、凡是进入车间的人员(包括员工、领导、客人)都必须按规定更换相应的工作服.工艺卫生制度1、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进入车间前应在外包清洁室脱外包(除去第一层外包装,不能除去外包装的应对外包装抹擦、吸尘或采取其他办法使清洁。

2、各车间、工序、岗位、容器、工具、地漏、更衣室、缓冲室、设备等必须保持清洁并按照清洁操作规程进行清洁。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健食品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保健食品。

第三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全国保健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卫生标准与要求第四条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保健食品的原料、辅料、添加剂等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使用的原料。

第六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不得有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三章生产与加工第七条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

第八条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和执行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

第九条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销售与监管第十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销售保健食品的场所应当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第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保健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的,按照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执行。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草案,实际的管理办法应由相关法律专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并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一项法规,旨在规范保健食品的产品品质、生产和销售等方面,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本文将针对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1. 定义:保健食品指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等保健功效,适用于人群在正常饮食基础上补充营养素或改善特定生理功能。

2. 分类:根据保健功效可以分为补充营养保健食品和具有保健功能食品。

补充营养保健食品即适用于人群在正常饮食的基础上补充营养素的保健食品。

具有保健功能食品则是适用于人群改善特定生理机能和/或预防疾病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审批和监管1. 审批:保健食品需要办理产品备案或注册,根据保健功能和安全性的不同,备案和注册的条件也不同。

备案申请可以通过邮寄或在线方式提交,注册申请则需要在国家药监局在线系统上进行申请提交。

2. 监管: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者必须依法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生产、流通、广告宣传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同时,国家药监局也对保健食品进行严格的监管,如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虚假宣传行为进行处罚等等。

三、保健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要求1. 基本要求:保健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执行的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保健食品的功能和宣传要求,并保证不影响人群的健康。

2. 原料和配方:保健食品使用的原料应当符合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的要求,生产者必须能够提供原料来源、生产、检验等方面的证明资料。

保健食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配方应当可靠,确保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包含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应当遵循国家药品管理部门的规定。

3. 产品标签:保健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明确、准确,不得夸大、混淆、误导消费者,必须以中文标示名称、配料表、含量、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

4. 不得添加的物质:保健食品中不得添加不良物质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物质,包括西药成分。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为了促进人民健康,我国政府出台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这部法规的颁布旨在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确保其质量安全,防范虚假宣传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本文将就《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其对保健食品市场的影响进行讨论。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保健食品管理办法》首先对保健食品进行了明确的定义和分类。

保健食品指的是具有调节机体功能、延缓衰老、促进健康的功效,适合特定人群食用的食品。

根据功效和适用人群的不同,保健食品分为调节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类、美容减肥类、婴幼儿保健类等多个分类。

二、保健食品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生产环节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生产能力,并严格按照卫生标准进行生产。

此外,企业还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

销售环节要求保健食品在上市前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产品标签上必须详细标注产品名称、生产厂商、成分及含量等信息,禁止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三、保健食品监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的监管体系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设立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监管机构要依法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

同时,消费者也具有投诉权利,可以通过在线投诉、电话投诉等方式进行维权。

四、对保健食品市场的影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颁布对保健食品市场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首先,市场上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等不良行为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被制止,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其次,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进行细致的规定,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高质量的选择。

同时,法规的严格监管也提升了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总结起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为保健食品市场带来了秩序和规范。

通过对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和监管等方面的明确规定,该法规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安全、健康的保健食品选择,也保护了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健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七条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八条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者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不得制造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条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经营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对其经营的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二条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销售非法添加物、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食品保健食品使用者应当依法使用食品保健食品,遵循适量、合理、安全的原则。

第十四条食品保健食品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食品保健食品的用途,不得超出说明书规定的使用范围。

第十五条食品保健食品使用者发现食品保健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肃处理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第十七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严肃处理食品保健食品安全事故。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整机体功能、推迟衰老、增强抗病能力、维持健康和延年益寿等保健功效的食品。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国家制定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本文将介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并探讨其对保健食品行业的影响。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即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

根据功能和食品原料的不同,保健食品可分为补充营养类、功能性食品类和特殊膳食类三大类别。

补充营养类保健食品主要以添加维生素、矿物质等为主;功能性食品类以具有特殊功效的植物提取物、动物提取物为主;特殊膳食类则是专门针对某些特定人群设计的保健食品。

二、保健食品的注册与备案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需要进行注册或备案才能上市销售。

注册是指需要进行临床试验,以证明其具有保健功效,并符合一定的安全性要求,成批生产的保健食品的上市审批程序;备案是指不需要临床试验,但需提供相关的技术资料和研究报告,成批生产的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程序。

通过注册或备案,保健食品可以获得相应的批准文号,并在包装上标注。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与广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了保健食品标签的内容和要求。

保健食品标签必须真实准确地标明产品名称、配料表、保健功能、食用方法与食用量、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等重要信息。

同时,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符合真实、准确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功效、违反伦理道德等不良内容。

四、保健食品的生产与销售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生产要求进行生产。

销售企业需要取得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确保所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相应的注册或备案要求。

同时,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过程应当符合卫生、质量管理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五、保健食品的监督与处罚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了相应的监督措施和处罚流程。

监管部门可以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进行抽检,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ISO世界上最大的国际标准化 组织

大、中型企业首先选择GB/T19009— ISO9001《质量体系——设计、开发、生 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来建 立质量体系,用于证实本企业的设计和 生产合格产品的过程控制能力;中、小 型企业多选择GB/T19002—ISO 9002 《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 量保证模式》来建立质量体系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及规定Fra bibliotek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 标志:
保健食品定义:
《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第3.1条 将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 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 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 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即:在产品的宣传上,也不能出现有效 率、成功率、等相关的词语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十条 经营企业索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 (二)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流通许可证明文件, 或其他证明材料。 (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含技术要求、产品说 明书等)和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四)保健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口保健食 品还应当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 当逐页加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或供货者的公章并存档 备查。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 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


第五条 应当按供货者、供货品种或供货时间 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和购销台账 档案,有关文件应当保存至产品保质期结束后 1年,且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保健食品生产 经营企业应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建立电子档 案。 第六条 涉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市场开办者 应当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保 健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企业的 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通过补充人体所需营养物质,调节机体功能,用于维持人体健康的食品。

为了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制定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以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和分类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经国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注册,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生理功能或者补充营养的食品。

保健食品根据其功效和用途的不同,分为补充营养保健食品、保健功能食品和增强免疫力食品三类。

二、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1. 生产管理:保健食品的生产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专业技术人员。

在生产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注册审批: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规定进行注册审批。

申请注册的企业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产品的成分、配方、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等。

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式生产销售。

3. 标签和包装:保健食品的标签和包装必须真实、准确地标明产品名称、成分、质量标准、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标签上不得出现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或者医疗用语。

4. 销售管理:保健食品的销售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进行,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

销售商需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过期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进入市场。

三、保健食品的使用和监管1. 适用人群:不同种类的保健食品适用于特定的人群。

消费者在购买和食用保健食品时,应仔细查看产品标签上的适用人群范围,并按照说明选择合适的产品。

2. 食用方法:保健食品的食用方法和剂量必须按照产品标签上的要求进行,不得超量使用或者与其他药品一同食用。

3. 安全监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和权益。

消费者可以通过举报电话或者网络平台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

四、保健食品的注意事项1. 理性消费:保健食品并非万能药物,不能替代正常的膳食和药物治疗。

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保健食品时,应理性消费,避免盲目跟风。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方法保健食品是指能够健康促进人体健康、防备疾病、调整生理机能,并不具有治疗特定疾病功能的食品。

由于保健食品通常都是针对保健目的进行研发和生产,因此对其管理特别严格。

以下是保健食品管理方法:一、保健食品分类依据保健食品的成分和功能分为以下两大类:1.植物类食品,例如酵素、花草茶和植物营养素等。

2.非植物类食品,例如蛋白质、钙片和多种维生素等。

两类食品依照其功能特性严格区分,有利于保证保健食品质量的安全,同时也更好地充足不同消费者的需要。

二、保健食品的加工和生产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保健食品生产应当在标准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下进行,同时依据当地的环保政策进行排放处理。

3.生产过程要规范化、卫生、安全,生产线的操作员要受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4.生产企业应当对选用的每个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和生产规范标准。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1.标签应当精准明确食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批号、所配成分等项目。

2.食品安全要遵从食品安全标准,标签须印刷厂名、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储存条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项目。

3.标签应当明确食品成分添加与含量、功能、适合人群、使用方法、不良反应、禁忌症、药物成分等信息,使消费者选购、使用时有所参照。

四、保健食品销售1.销售场所应当规范、卫生、乾净,能保证食品质量不受污染。

2.销售环节要保证冷链和质量掌控,确保每件保健食品的质量和营养成分含量符合标准。

3.销售人员应当受到培训,了解食品学问和市场营销,能够精准回答消费者咨询,帮忙消费者选择适合的保健食品。

五、保健食品监管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进口等管理,并对检测不合格保健食品进一步处理。

2.对生产、销售违法、虚假宣扬的保健食品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涉及法律的问题须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3.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和引导,让他们依据本身的需求和体质选择适合本身的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管理,保证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保健食品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维持健康的目的,经适当处理而成的食品。

第四条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健康要求。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应符合卫生标准,不得使用禁止使用的原料和添加剂。

第七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真实准确,不得涉及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第八条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保健食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销售许可证。

第十条保健食品的销售企业应保证产品来源合法,不得销售过期、劣质或不合格的产品。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的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十二条保健食品的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产品追溯、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消费者的需求和意见。

第四章进口管理第十三条进口保健食品应符合国家相应的卫生健康要求,并经检验检疫部门检疫合格。

第十四条进口保健食品的销售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进口许可证。

第十五条进口保健食品应有中文标签和说明书,并包含真实准确的信息。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消费者在使用保健食品时应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不得滥用或误用。

第十七条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时应选择合法、信誉良好的销售渠道。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七章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保健食品销售许可证申请表》、《进口保健食品检验检疫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附件:[附件]第八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保健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维持健康的食品。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是指中国政府为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管而颁布的法规文件。

保健食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食品类别,其功能主要是通过提供特定的营养和生理作用,改善人体的生理功能和防治疾病。

然而,由于市场上保健食品品种繁多,且常常伴随着虚假宣传和不科学的标注,使得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着一些乱象。

因此,制定和实施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成为维护公众权益和健康的重要举措。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明确了保健食品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保健食品与药品、普通食品的区别和边界。

在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不得宣称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不得使用疾病预防、治疗等与药品相混淆的术语。

其次,强化了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和监管,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水平,并且需要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对违法生产、虚假宣传等行为,给予了相应的处罚和制裁。

第三,规范了保健食品的标签和包装,要求保健食品必须标注明确的功能性和适用人群,并且不得包含不合理和夸大宣传的内容。

另外,还要求保健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注相关的食品安全警示语句,以提醒消费者注意食用风险。

第四,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设立了急性食品中毒应急监测机构和监测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保健食品引发的突发食品安全事件。

同时,加强了对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管,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保健食品功效的行为。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保健食品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有助于净化市场,切实防止虚假宣传和不科学标注的问题。

制定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有助于消费者正确选择和使用保健食品,避免因为误导性宣传而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和经济损失。

其次,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可以促进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严格的管理和监管,可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激发企业进行创新研发,提高保健食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推动行业向高品质、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完整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完整版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完整版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我国特制定了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相关办法。

下文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最新全文,欢迎阅读!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保健食品的审批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一)保健食品申请表;(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八)国内外有关资料;(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物注册治理方法(试行)》经国度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局务会审议经由过程,现予颁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保健食物注册治理方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物的注册行动,包管保健食物的质量,保证人体食用安稳,依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保健食物,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偿维生素、矿物质为目标的食物。

即合适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标,同时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损害的食物。

第三条在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境内申请国产和进口保健食物注册,有用本方法。

第四条保健食物注册,是指国度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依照申请人的申请,按照法定法度榜样、前提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物的安稳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体系评判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含对产品注册申请、变革申请和技巧让渡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第五条国度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主管全国保健食物注册治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物的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物)药品监督治理部分受国度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托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物注册申请材料的受理和情势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物实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考查。

国度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确信的考查机构负责申请注册的保健食物的安稳性毒理学实验、功能学实验(包含动物实验和/或人体试食实验)、功能成分或标记性成分检测、卫生学实验、稳固性实验等;承担样品考查和复核考查等具体工作。

第六条保健食物的注册治理,应当遵守科学、公布、公平、公平、高效和便平易近的原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一节一样规定第七条保健食物注册申请人,是指提出保健食物注册申请,承担响应司法义务,并在该申请获得赞成后持有保健食物赞成证书者。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挂号的公平易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引言随着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提高,保健食品逐渐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随着保健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也出现了一些不合规范的现象。

为了规范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最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最新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

1. 保健食品的定义根据最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被定义为具有调节机体功能、补充营养素、健全机体组织等功效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在于保健食品不具有治疗疾病的功能。

2. 保健食品的分类根据最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营养素类保健食品营养素类保健食品是指富含某种或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素的保健食品,可以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素。

(2) 功能性保健食品功能性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的功效,如调节血糖、降血脂、改善睡眠等功能的保健食品。

(3) 婴幼儿保健食品婴幼儿保健食品是指专门为婴幼儿设计的保健食品,符合婴幼儿特殊的营养需求。

(4) 特殊人群保健食品特殊人群保健食品是指专门为孕妇、老年人、运动员等特殊人群设计的保健食品,满足其特殊的营养需求。

3. 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要求根据最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生产企业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和条件,包括具备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符合相关食品安全标准等。

(2) 标签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上需要标明产品名称、成分、用法用量等信息,同时禁止在标签上宣传治疗疾病的效果。

(3) 广告宣传要求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时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夸大功效、误导消费者。

(4) 售后服务要求保健食品销售商需要提供消费者售后服务,包括产品退换、投诉受理等。

4. 保健食品的监管措施为了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管,最新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了以下监管措施:(1) 抽检监测国家相关部门将对保健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保健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第三条国家对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监管,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宣传等活动均应遵循科学、诚信、负责任的原则。

二、审批制度第四条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取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第五条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产品的安全性、功能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评价资料,以及产品标签、说明书等材料。

第六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申请资料进行审评,并在法定期限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三、生产经营要求第七条保健食品生产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八条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经营的保健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禁止生产、经营未经批准、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保健食品。

四、标签说明书规定第十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清晰,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产品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第十一条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准文号、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信息。

五、监督管理措施第十二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验等工作。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

六、罚则第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未经批准的保健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失效的保健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引言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益于健康的食品。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管理和监督,我国制定了《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本文档将介绍《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保健食品的定义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指具有调节机体功能,适用于特定人群,具有益于健康的食品。

保健食品可以改善人体机能、调节生理功能、预防疾病、满足特定人群的特殊营养需要。

保健食品不同于药品,不具备治疗疾病的功能。

二、保健食品的分类保健食品根据功能分为功能性保健食品和营养补充保健食品两类。

2.1 功能性保健食品功能性保健食品是指根据人体的特定生理需要,具有特定功能作用的保健食品。

常见的功能性保健食品有调节血糖、调节血脂、保护肝脏等。

2.2 营养补充保健食品营养补充保健食品是指能够辅助补充身体所需营养素的保健食品。

例如,维生素、矿物质、蛋白质等。

三、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名称2.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3.产品标准号4.规格型号、净含量5.成分表6.产品功能、适用人群及其适宜摄入量7.食用方法和食用注意事项8.生产日期、保质期9.营养标示和相关健康标示四、保健食品的审批和备案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审批或备案。

申请审批的保健食品需经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并授予批准文号;申请备案的保健食品需按照规定程序备案。

五、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保健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生产企业应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保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标准,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销售企业应按照标签和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销售,不得发布虚假宣传信息。

六、保健食品的监督和检验保健食品的监督和检验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监督部门有权对生产企业进行抽查检验,并对销售的保健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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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004-6-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保健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下称《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

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卫生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第二章 保健食品的审批
第四条 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和/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

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第五条 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

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 )第 号”。

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第六条 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三)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 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他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第 1 页
第八条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

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

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

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第九条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

申请时,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第十条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

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

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

《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第十一条 已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经营的药品,不得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第十二条 进口保健食品时,进口商或代理人必须向卫生部提出申请。

申请时,除提供第六条所需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出产国(地区)或国际组织的有关标准,以及生产、销售国(地区)有关卫生机构出具的允许生产或销售的证明。

第十三条 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进口保健食品发放《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取得《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产品必须在包装上标注批准文号和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

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凭《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进行检验,合格后放行。

第三章 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第十四条 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在申请者的卫生许可证上加注“XX保健食品”的许可项目后方可进行生产。

第十五条 申请生产保健食品时,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有直接管辖权的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
(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生产企业制订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及制订说明;
(四)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时,应提交与《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持有者签定的技术转让或合作生产的有效合同书;
(五)生产条件、生产技术人员、质量保证体系的情况介绍;
(六)三批产品的质量与卫生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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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未经卫生部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未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企业,不得生产保健食品。

第十七条 保健食品生产者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组织生产,不得改变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企业产品质量标准以及产品名称、标签、说明书等。

第十八条 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生产条件必须符合相应的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

选用的工艺应能保持产品的功效成分的稳定性。

加工过程中功效成分不损失,不破坏,不转化和不产生有害的中间体。

第十九条 应采用定型包装。

直接与保健食品接触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必须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卫生要求。

包装材料或容器及其包装方式应有利于保持保健食品功效成分的稳定。

第二十条 保健食品经营者采购保健食品时,必须索取卫生部发放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

采购进口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复印件及口岸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

第四章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第二十一条 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并标明下列内容: (-)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
(二)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
(三)贮藏方法;
(四)功效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标明与保健功能有关的原料名称;
(五)保健食品批准文号;
(六)保健食品标志;
(七)有关标准或要求所规定的其它标签内容。

第二十二条 保健食品的名称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成分的名称。

第二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和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其产品质量要求。

不得有暗示可使疾病痊愈的宣传。

第二十四条 严禁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的宣传。

第二十五条 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的食品,不得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宣传。

第五章 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

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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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卫生部可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进行重新审查:
(一)科学发展后,对原来审批的保健食品的功能有认识上的改变;
(二)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以及保健功能受到可能有改变的质疑;
(三)保健食品监督监测工作需要。

经审查不合格者或不接受重新审查者,由卫生部撤销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合格者,原证书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一般卫生监督管理,按照《食品卫生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罚则
第二十九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食品卫生法》第四十五条进行处罚。

(一)未经卫生部按本办法审查批准,而以保健食品名义生产、经营的;
(二)未按保健食品批准进口,而以保健食品名义进行经营的;
(三)保健食品的名称、标签、说明书未按照核准内容使用的。

第三十条 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疗效或利用封建迷信进行保健食品宣传的,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卫生部《食品广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一条 违反《食品卫生法》或其它有关卫生要求的,依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保健食品标准和功能评价方法由卫生部制订并批准颁布。

第三十三条 保健食品的功能评价和检测、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由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1996年6月1日起实施,其它卫生管理办法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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