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协议书(浆砌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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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体合同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快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经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合同段甲方指定区间浆砌边沟、预制块铺砌边沟及护坡、浆砌拱型骨架等附属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责任,特签订以下协议,作为双方履约的依据。
第1条合同的组成文件
1.1 本合同协议书
1.2 施工图纸、技术规范
1.3 变更设计文件
1.4 双方签认的其它业务往来文件、批复、通知以及有关的单据、凭证等。
第2条工作范围
2.1 工作范围:甲方指定区间。
2.2 工程项目名称: #浆砌片石边沟、现浇台帽、#浆砌片石拱型骨架护坡、拱型骨架预制块安装、边沟预制块安装。
2.3 工作内容
2.3.1 边沟浆砌工程:包括基础沟槽修整、基底夯实、材料运输、浆砌、砂浆拌合勾缝、安装PVC管、沉降缝材料嵌缝等全部有关作业。
2.3.2 现浇台帽:立拆模板、材料倒运、砼拌和、浇注、养渗
2.3.3 浆砌片石拱型骨架;修整边坡、沟槽开挖和回填、拱型骨架内填土平整、护脚基础垫层、砂浆拌合、浆砌勾缝及沉降缝等。
2.3.4 拱型骨架预制块安装:包括预制块装卸、运输、砂浆拌和浆砌勾缝、安设伸缩缝等。
2.3.5 边沟预制块铺砌:边沟整修、基底夯实、砂砾垫层、预制块装卸、运输、砂浆拌合浆砌勾缝、安设沉降缝等。
2.3.6 未列入的其它项目及工序均包含在工程单价中。
2.4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第3条承包单价
7.5#浆砌片石执行综合单价,每立方米150元。7.5#浆砌片石拱型骨架综合单价每立方米160元,现浇C25#砼边沟台帽每立方米280元,浆砌边沟、护坡、拱型骨架等各种预制块每立方米80元(包括从预制厂至施工部位的综合运距)。工程单价均包括为实施和完成工程项目所需的劳务费、材料费、机械费、临时工程费、管理费、保险费(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除外)、税费(营业税除外)、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未列入的项目均包含在相关的工程单价之中。
第4条工程价款
本工程项目实行单价包干,一次性包死。工程结算时,以甲方签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本合同协议工程单价,即为结算总价。
第5条工期
5.1 总工期为天,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5.2 阶段性工期以甲方下达的施工计划和通知为准。
5.3 总工期和阶段性工期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作出的调整。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第6条工程质量
6.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施工区段、施工顺序、工期安排以及施工要求、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地基及基础处理应符合图纸要求;砌体砂浆配合比符合试验规定;石料规格和质量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边沟内侧及沟底应平顺、无裂缝、空鼓现象。砌体坚实牢固、坐浆挤紧,嵌缝饱满密实,无空洞。表面平整、成型平顺、棱角及施工缝整齐。沉降缝和泄水孔的位置和数量符合图纸规定。浆砌勾缝严密,不得出现漏缝、开裂、脱落等现象,位于弯道、曲线处应做到线型圆顺、美观。
6.2 施工采用挤浆法,不得干砌或堆放片石后灌浆。浆砌或铺设时,必须符合尺寸要求,不足尺寸的,一经发现,全部返工。
6.3砼及砌体施工后必须进行必要的养生,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6.4 严格控制砌体外观质量,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砌体棱、面坑凹、勾缝不平、宽度不一、砌体颜色不一致、坡面不顺等外观问题,必须达到甲方规定的砌体标准。砌筑时,石料要进行必要的加工,以满足结构尺寸的布局合理。
6.5 浆砌砼预制块边沟、护坡、拱型骨架等应做到平顺无错台现象,沉降缝顺直,坡度、结构尺寸符合规范要求
6.6乙方必须建立工程质量控制自检体系,做好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的施工,须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现场主管工程师检验复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虽经甲方检验合格,但仍不改变和免除乙方对整个合同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7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期间从甲方对本工程签发的交工证书注明的竣工日期计算。
第7条材料
完成本工程所需水泥、片石、砂、碎石、PVC管、沥清等材料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材料要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并按照试验规定频率及时送甲方试验室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果水泥由甲方供应,甲方所供材料,均按照实际采购价,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预制块由甲方按设计量供应,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预制场装运,同时办理双方签认手续(乙方承担装卸运输费),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预制块费用,每立方按300元在乙方计量款中扣除。40×50cm反滤土工布由甲方按需用量供应。并在乙方计量中扣除费用。
第8条变更设计
8.1 甲方有权对乙方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变更,乙方必须执行。
8.2 乙方提出变更时,由乙方提出变更理由、内容及工程量,报甲方审核并上报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8.3 由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增减,按照本合同单价执行,缺项者根据本合同原则,由双方协商一个合适的单价。
第9条计量与支付
9.1 计量
9.1.1 每月计量一次。当月计量的工程项目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合格工程为依据,并获得甲方有关人员签认的中间检验认可书。有缺陷的工程暂不计量,待整修合格后计量。
9.1.2 当月计量的工程量经主管工程师确认,并由工程部长复核、签认,计合部复核、总工程师审批后给予计量。上报的工程数量必须附有工程量计算式。若有疑问,应会同现场主管、工程部、计合部等有关部门核实情况,必要时暂缓计量。
9.1.3 施工操作损耗及其它任何损耗均不计量,凡超过了图纸所示或甲方签认的工程量均不予计量。
9.1.4 为实施和完成本工程项目的计量,应以图纸所示和工程师的指示为依据。根据实际完成并经验收的数量,以立方米计量。土方开挖回填、砼的立拆模板、安装PVC管、基础处理、边沟及护脚基础垫层、嵌缝、砂浆勾缝、沉降缝、护坡道填土及场地平整、拱圈内填土平整、砼材料运输及倒运以及临时工程等有关作业均作为乙方应做的附属工程,不另行计量。
9.2 支付
9.2.1 本工程无预付款。
9.2.2 中期计量支付:每月按甲方批准的计量款,扣除10%的质量保证金以及甲供材料和其它相关款项后给予支付。
第10条竣工决算
在甲方签发本工程交工证书后,乙方资料提供齐全、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后10日内,乙方申报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并分别汇总中期计量支付核对、核对无误后,办理结算帐单,并扣除结算总价3%的质保金及其它应扣款项后给予支付。其3%的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扣除甲方组织修复的合同工程费用后予以支付。
第11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1.1 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相应的图纸,并进行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