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
嘉定区租房攻略
嘉定区租房攻略丰庄丰庄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真新新村街道,上海市中环与外环之间,在嘉定区的东部,毗邻普陀区,地处大虹桥枢纽板块。
交通:紧靠外环沪宁路立交桥,有沪蓉高速和京沪高速经过。
通过13号线丰庄站。
离虹桥机场和虹桥高铁站将近60分钟的公交路程,离凌空SOHO需41分钟的公交路程,打车仅需15分钟。
离淞虹路地铁站37分钟公交路程。
商业:丰庄中学,曹杨中学,此商圈的轻纺和家居市场繁荣。
单间合租价格:15-20平米:2200元-4000元;(精装次卧)20-30平米:3500元-5500元;(精装部分带阳台)丰庄算是新型的住宅区域,非常适合在凌空SOHO,在华东大学科技园上班的宝宝们,携程等互联网巨头都在淞虹路区域。
江桥镇江桥镇作为嘉定区与上海中心城区接壤的最前沿江桥镇,位于嘉定、普陀、闵行区三区交汇处,其西接上海国际汽车城,北沿旅游胜地南翔,东与普陀区交接,南连虹桥综合交通枢纽。
交通:经过13号线金运路站、金沙江西路站,沪宁高速公路、嘉金高速公路、312国道等从区内穿越而过。
离虹桥国际机场8分钟车程,离凌空SOHO办公区域50分钟的公交路程。
离南翔60分钟的公交路程。
商业:金运路站附近的万达广场,江桥万佛寺,黄家花园单间合租价:10-15平米:1390元-2190元;(精装次卧)15-20平米:2030元-2290元;(精装部分带阳台)江桥镇是嘉定区第一重镇,北虹桥电子商务工业区,房地产业中,上海地产集团、绿洲集团、东苑房产等都不约而同地将房地产开发阵地转移到江桥镇,张江高科技园也成立江桥分布,可以说江桥是政府重点扶持的重要基地。
南翔南翔是位于上海的西北,属嘉定区,是嘉定联接上海的门户,距外环线 3公里,市中心18公里。
交通:经过11号线南翔站,沪翔高速,沪宜公路,嘉闵高架路,沪嘉高速通过,离虹桥机场22分钟,从南翔站3站到达同济大学沪西校区。
商业:古猗园、五代砖塔、檀园、云翔寺10-15平米:1730元-2390元(精装次卧)15-20平米:1960元-2530元(精装部分带阳台)南翔镇最出名的就是南翔小笼包了,除了是江南古镇,还是政府扶持的重要工业基地,是个既适合工作又适合生活的地方。
嘉定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嘉定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
嘉定经济适用房是一项为有购房需求但经济能力相对有限的家庭提供的一种住房保障政策。
如何申请嘉定经济适用房呢?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申请流程。
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条件。
了解嘉定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包括家庭人口、年收入、购房资金等方面的要求,以便进行相关准备。
接下来,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一般而言,申请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等个人基本信息和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
此外,根据当地政策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的材料,如缴纳社保的证明、购房资金来源的证明等。
准备完相关材料后,申请人需要将材料提交给房地产管理部门。
可以通过邮寄、在线申请或亲自前往办理等方式,具体方式根据当地政策而定。
在提交材料时,申请人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资料齐全,以免造成申请被拒绝的情况。
提交材料后,申请人需要等待审核结果。
审核时间一般较长,需要耐心等待。
在此期间,申请人可以咨询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审核进展,以及是否需要补充材料或进行面试等环节。
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将获得嘉定经济适用房的购房资格。
根据当地政策,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购买适用房,并缴纳相
关费用。
总的来说,申请嘉定经济适用房需要先了解政策和条件,准备相关材料,然后提交申请,等待审核结果,最后按规定购房。
希望本文能对大家了解嘉定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流程有所帮助。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第11号令)、《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供应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在一定期限内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嘉定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及租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保障机构、运营机构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的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等实际工作的运营机构(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
一、个人申请:分为单身申请、单身合租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即为主申请人;2、单身合租申请:2名或3名同性单身合租,成为共同申请人。
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确定1名主申请人,1名第一共同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3、家庭申请: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与父母、未婚子女共同租住。
申请家庭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位申请: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上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退租申请表(单位版)注意事项:1.请在填写本表单前阅读第二页的《退租流程及说明》,提交本表单时请连同第二页一同提交。
2.本表单一式二份,申请人一份、嘉定区公租房公司一份。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退租流程及说明(单位所属个人版)1.合同到期退租:承租人请于退租日前一个月填写提交退租资料(《退租申请表》、《合租型住房退租确认书》、《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注销)》),申请人需谨慎填报《退租申请表》,请将对应的纸质资料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戬公路118号2楼21-2窗口)或交到嘉定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定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嘉定创新创业07窗口)。
本表单经审核签字后,即不得取消相关申请。
2.提前退租:承租人如需提前退租,请于退租日前一个月填写提交退租资料(《退租申请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注销)》、购房协议、退工证明、结婚证书、工作地址变动证明等),申请人需谨慎填报《退租申请表》,本表单经审核签字后,即不得取消相关申请。
3.退租违约金:承租人除自购住房、工作单位变更等因素在提前退租时无需支付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承租人提前退租皆须按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支付提前退租违约金。
4.申请提交、初次验房:请承租人将退租资料递交至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并约定初次验房日期,初次验房需在退租资料提交后7日内完成。
5.承租合租房退租:承租人另须填写附表《合租型住房退租确认书》。
6.公租房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咨询电话:59912652。
7.退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1)在租赁合同到期日或《退租申请单》注明退房日之前(含当天),将所承租住房腾退。
(2)交清所有应缴纳租金。
(3)退租时,归还所有办理入住时领取的钥匙、门禁卡、燃气卡等物件。
8.恢复所承租住房原有设施、装修:承租人对初次验房发现的人为损坏问题需在初次验房日至退租日期间自费进行整修,直至恢复办理入住验收时的状态;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如发现承租人在所承租公租房内进行装修或改建工程,必须在退租日前自费:(1)把室内装修和所有固定装置及设备恢复原状。
上海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
上海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上海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确认申请资格:首先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上海市的公共租赁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居民、无房家庭和单身职工等特殊群体。
2. 准备材料:准备好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般来说,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id、户口簿、婚姻证明(如适用)、收入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等。
3. 在线注册:前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注册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
根据要求,可能需要上传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4. 填写申请表格:在完成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公共租赁房申请表格。
表格中会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家庭状况、住房需求等内容。
5. 提交审核: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表格进行审核。
一般情况下,申请表格会在提交后经过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
6. 缴纳费用:通过初审后,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具体的费用标准会根据政策变化而变化,请随时关注官方通知。
7. 等待选房:如果申请通过了终审,就可以进入等待选房的环节。
根据个人情况和需求,有可能会被安排进行看房和选择房源。
8. 签订租赁合同:选择好合适的房源后,需要与房源所属的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租赁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押金和租金。
9. 入住公租房:签订完租赁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入住公租房。
入住后,需要按时交纳租金,并遵守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总之,上海市公共租赁房申请流程相对简洁明了。
申请人需要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资格、准备相关材料、在官方网站注册并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审核、缴纳费用、等待选房、签订租赁合同以及入住公租房。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 租金标准
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租金标准关于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租金标准的问题,下面将逐步进行回答。
一、上海市居住公房概述上海市居住公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在建设用地上建设、面向合法居住工作证明持有人或具有购房资格的家庭租赁的,以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需求为目的的政府性租赁住房。
该类住房分为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等不同类型。
二、上海市居住公房的租金标准1. 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根据上海市规定,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收入上限为家庭月人均工资的1/3,不得超过当地居民平均工资的50,其中货币工资占家庭月收入的70以上。
具体租金标准根据房屋所在区域和房屋建筑面积等因素而定。
目前,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的租金标准大概在12-20元/平方米/月之间,具体数字根据不同区域略有差异。
2.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住房而有所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典型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一房一厅的公共租赁住房月租金标准为1500元左右,二房一厅的月租金标准为1800元左右。
(2)商住两用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根据房屋的所在区域和面积等因素,租金标准在40-50元/平方米/月之间。
(3)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的租金标准:具体标准根据房屋所在区域、建筑类型和建筑年代等因素确定,一般在15-25元/平方米/月之间。
3. 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上海市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较为便宜,按照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计算,具体租金标准根据不同房屋所在的区域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廉租住房的租金标准在10-15元/平方米/月之间。
三、上海市居住公房的租金补贴政策1. 经济条件较差的租户可以申请享受租金补贴,资助和补贴方式主要包括社会托底补贴、租金津贴、租约贴息等。
2. 根据个人和家庭的经济情况,政府会根据一些评估指标来确定租金补贴的资格和额度。
3. 租户可以通过居住公房的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指定的渠道进行租金补贴的申请和办理。
总结:上海市居住公房的租金标准根据房屋类型、所在区域和建筑面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优质】准入申请书-word范文模板 (4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准入申请书篇一:准入申请表(个人)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表(个人版)收件编号:申请人(主申请人)姓名:户籍地址:市(省)区街道(镇)路弄(支弄)号室邮编:居住(通讯)地址:市(省)区街道(镇)路弄(支弄)号室邮编:移动电话:固定电话:单位全称:邮编:单位地址::户型意向(单选项):□ 一居室(单身、家庭)□ 二居室(单身、单身合租或家庭)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年月印制填表说明一、《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申请表》(个人版)为申请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专用申请表,有关内容由申请对象按要求如实填写。
二、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水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抹。
三、封面中的收件编号,由工作人员根据“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申请受理后,收件编号不变。
四、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如弄虚作假,隐瞒信息及伪造相关证明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公租房公司将不予受理申请,区住房保障机构将作如下处理:在适当场合公开通报申请人隐瞒虚报行为;记录申请人不良信用记录并纳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供依法查询使用。
五、《上海市居住证》持证年限包括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
16周岁以下不持居民身份证的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号码按《居民户口簿》内的身份证编号填写。
授权书我们同意授权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并配合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我们的住房情况、户口(身份证)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特此授权。
承诺书1、本人了解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所填表格中的内容均属实。
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2、本人未享受本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
如有虚假,愿意接受区住房保障机构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所作的处理决定。
3、经核查,住房面积超出一定范围的,本人愿意接受区住房保障机构将本人信息录入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10.31•【字号】嘉府规〔2019〕8号•【施行日期】2019.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规〔2019〕8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拟定的《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2019年10月31日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本区租赁型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管理规范、生活便利”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有条件配租、有期限承租和有偿居住。
第四条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牵头协调规划、计划、建设、管理和政策研究工作,对本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与检查,并引导各类投资主体积极参与;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第11号令)、《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供应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在一定期限内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嘉定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及租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保障机构、运营机构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的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等实际工作的运营机构(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
一、个人申请:分为单身申请、单身合租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即为主申请人;2、单身合租申请:2名或3名同性单身合租,成为共同申请人。
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确定1名主申请人,1名第一共同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3、家庭申请: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与父母、未婚子女共同租住。
申请家庭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位申请: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上海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申请日期:年月日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姓名性别□男□女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异□丧偶身份证号码电子邮箱学历职称《上海市人才居住证》号码户籍情况□本市常住户口□本市集体户口□非本市户籍联系电话政治面貌□群众□团员□党员□民主党派户籍地址承租公租房地址租赁合同起止日期承租户型□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合租房人才公寓资格认证材料□人才居住证及验证证明□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鉴定证书□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个人确认信息申请人签字:日期:单位确认信息单位确认意见:已与我单位(组织机构代码:)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其填写的《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经我单位审核内容属实,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单位(盖章):单位联系人签字:日期:嘉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意见:经审核,符合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
经办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流程说明一、下载《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在嘉定区公租房网站()的“文档下载”中下载“《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
二、填写《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及需携带的书面资料准备1、填写完整的《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并在“单位确认意见”单位联系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2、申请人需携带(1)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证明,或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或持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2)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积分满分或本市户籍复印件。
三、提交《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资格申请表》请将对应的纸质资料提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戬公路118号2楼B29窗口)或嘉定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定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嘉定创新创业07窗口,提交时间:每周一或周三工作日(节假日顺延)8:30~11:30、13:00~16:30。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07.09.19•【字号】嘉府办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委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嘉府办发〔2007〕51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区管企业:区监察委、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管局制定的《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七年九月十九日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嘉定区公有物业租赁管理,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物业租赁平台,完善公有资产的监管体系,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二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嘉定区公有物业的租赁行为。
第三条本实施意见所称的公有物业,是指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所拥有的用于对外租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属的设施和相关场地等资产。
第四条上海嘉定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为上海嘉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属的独立法人企业,其物业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是区公有物业招租信息公开发布的平台,是物业租赁交易的组织单位。
租赁中心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物业租赁的相关管理规定,保证物业租赁交易正常、规范进行;二、提供物业租赁管理必须的场所和设施,组织物业租赁管理和信息发布;三、建立物业租赁信息网络平台、数据统计查询及后台管理系统;四、审查物业租赁主体资格、租赁条件和程序,对出租方、承租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五、出具租赁行为凭证;六、定期将完成的租赁项目信息分类、汇总报区国资委;七、对物业租赁市场异常情况、重大物业租赁事项进行分析,及时书面报区国资委;八、提供出租人、承租人需要的其他服务。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公布日期】2017.12.15•【字号】沪房规范〔2017〕1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和各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现将修改后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章申请受理第四章审核确认第五章虚假申报的处理第六章附则上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工作,根据《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及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申请审核工作。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主体)单身人士或者家庭可以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
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
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办理申请、申报等事项的行为,视同申请家庭全体成员的行为。
第四条(申请条件)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条件一览整理
让知识带有温度。
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条件一览整理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条件及材料详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条件一览,仅供参考,喜爱可以(保藏)与共享哟!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条件个人申请条件申请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个人应在本市有稳定工作,具有租金支付力量,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二) 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三)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四) 申请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上海2023嘉定区公租房个人申请材料申请人应照实填写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本市住房状况申报表,并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授权区住房保障机构和区运营机构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在“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网上业务平台”提出申请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窗口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第1页/共3页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二)身份证;(三)本市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四)婚姻状况证明;(五)劳动或工作合同;(六)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七)住房状况证明;(八)其他需要供应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书)敬重的__区领导:本人__,男,现年_岁,靠打工维持全家生计,无其他收入来源,现一家五口人租住在现租住__,住房条件非常困难。
家中两个孩子都在上高校,女儿__,现就读于__,儿子__,现就读于__,每年昂贵的学费都是靠国家助学贷款来缴纳,家中还有年逾--岁的老母亲,常年体弱多病,因此妻子只能在家照看老人,妻子无职业工作,家里每月的生活费用都靠我一人打工挣的钱开支,儿女虽在校作兼职挣些生活费,但是还是不够他们生活所需。
嘉定区申请租赁保障房条件及流程
嘉定区申请租赁保障房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嘉定区申请租赁保障房的条件和流程大致如下:**申请条件**:1.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达到2 年以上;2. 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3. 符合本区规定的收入和财产准入标准等。
上海公租房入住流程
上海公租房入住流程
一、申请资格确认阶段
1.查看申请资格
(1)查询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
(2)确认个人或家庭符合上海公租房政策要求
2.准备申请材料
(1)准备身份证明和相关收入证明
(2)收集申请表格和其他必要文件
二、申请递交阶段
1.递交申请材料
(1)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至当地房屋管理部门(2)确认递交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缴纳申请费用
(1)缴纳公租房申请费用
(2)确认缴费凭证和金额
三、审核与面试阶段
1.材料审核
(1)房屋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
(2)如有需要,补充提供相关资料
2.进行面试
(1)安排申请人参加公租房面试
(2)面试确认个人或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
四、分配与签约阶段
1.公示和摇号
(1)根据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和摇号
(2)确认申请人是否被选中分配公租房
2.签订租赁合同
(1)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2)缴纳押金和租金并办理入住手续。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租赁业-机械设备经营租赁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
【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 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说明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说明一、受理时间:每月集中受理一次,为每月20日开始的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9:00~11:30、13:30~16:30。
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二、办理时限:每月最后三个工作日领取《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三、办理流程惠民家园单位所属承租人(三方合同):(一)单位联系人将《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原件)、《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住户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交至区公租房公司。
地址:嘉定区南大街272号电话:59912657(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1.合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
如不能确定一套房屋中其余人员不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则建议同住也办理租赁合同备案。
合租房仅供本人居住,家属不得入住,亦不能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
2.整租房类型所需材料: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相关人员信息、《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明》。
整租房承租人配偶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同承租人一同办理,并在《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中列入承租人配偶信息,提供《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正反面打印,“承租人”签章栏承租人配偶签字、单位加盖公章)、承租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居住证明》。
承租人配偶不能单独进行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承租人本人至公租房公司办理,无需填写《承租人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确认单》)。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和规范本区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2012】第11号令)、《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2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或投资,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供应给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引进人才和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在一定期限内租住的保障性住房。
本办法适用于嘉定区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资格申请与审核、轮候与配租及租后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保障机构、运营机构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行政管理工作的住房保障机构(以下简称区住房保障机构);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是负责本区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筹措、供应和租赁管理等实际工作的运营机构(以下简称区运营机构)。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四条申请主体申请主体分为:个人和单位。
一、个人申请:分为单身申请、单身合租申请和家庭申请。
1、单身申请:本人即为主申请人;2、单身合租申请:2名或3名同性单身合租,成为共同申请人。
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确定1名主申请人,1名第一共同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3、家庭申请:具有法定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或一方与父母、未婚子女共同租住。
申请家庭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主申请人,其他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位申请: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团体集中申请的,单位为申请人。
第五条申请条件一、个人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2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1年以上;2、与本市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3、在本区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因结婚分室居住有困难的人均面积可放宽到20平方米,住房面积的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局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局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及其他机构•【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嘉府办发[2010]34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监察局等五部门关于嘉定区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府办发〔2010〕34号)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区监察局、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机管局等五部门制定的《嘉定区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嘉定区公有物业出租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有物业出租行为,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嘉定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区属国有集体企业从事公有物业出租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公有物业,是指各行政、事业单位,区属国有集体企业所拥有的用于对外租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及其所属的设施和相关场地等资产。
用于物业租赁的公有物业,应有明确的公有权属;权属不清的,分别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各委办局和各区属企业清理后通过法律途径予以确权。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的物业出租实行统一管理。
区级行政机关的物业出租行为由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事业单位的物业出租行为由其所属主管委、办、局统一管理,报嘉定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备案。
区属国有集体企业的物业出租实行规范化管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须加强监管。
第五条公有物业出租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市场化规范运作的原则,招租行为必须实行信息公开、价格公开。
相关事项由资产权属人委托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下属上海嘉茂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退租申请表(单位版)
注意事项:
1.请在填写本表单前阅读第二页的《退租流程及说明》,提交本表单时请连同第二页一同提交。
退租流程及说明(单位所属个人版)
1.合同到期退租:承租人请于退租日前一个月填写提交退租资料(《退租申请表》、《合租型住房退租确认书》、《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注销)》),申请人需谨慎填报《退租申请表》,请将对应的纸质资料交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戬公路118号2楼21-2窗口)或交到嘉定区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公租房受理窗口(具体地址:嘉定菊园新区平城路1055号嘉定创新创业07窗口)。
本表单经审核签字后,即不得取消相关申请。
2.提前退租:承租人如需提前退租,请于退租日前一个月填写提交退租资料(《退租申请表》、《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注销)》、购房协议、退工证明、结婚证书、工作地址变动证明等),申请人需谨慎填报《退租申请表》,本表单经审核签字后,即不得取消相关申请。
3.退租违约金:承租人除自购住房、工作单位变更等因素在提前退租时无需支付违约金外,其他情况下,承租人提前退租皆须按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支付提前退租违约金。
4.申请提交、初次验房:请承租人将退租资料递交至现场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并约定初次验房日期,初次验房需在退租资料提交后7日内完成。
5.承租合租房退租:承租人另须填写附表《合租型住房退租确认书》。
6.公租房公司将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咨询电话:59912652。
7.退租退房时,承租人必须:
(1)在租赁合同到期日或《退租申请单》注明退房日之前(含当天),将所承租住房腾退。
(2)交清所有应缴纳租金。
(3)退租时,归还所有办理入住时领取的钥匙、门禁卡、燃气卡等物件。
8.恢复所承租住房原有设施、装修:承租人对初次验房发现的人为损坏问题需在初次验房日至退租日期间自费进行整修,直至恢复办理入住验收时的状态;附属设施和设备应当符合租赁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如发现承租人在所承租公租房内进行装修或改建工程,必须在退租日前自费:
(1)把室内装修和所有固定装置及设备恢复原状。
(2)拆除加建的固定装置及设备。
(3)清走所有杂物及垃圾。
如承租人在退租日,承租住房与租赁合同签订时状态不符,公租房公司将根据收费标准在退租费用结算时直接从其租赁保证金中扣除有关的清洁、维修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维修收费标准详见《住户手册》,清洁收费标准为合租房每间100元,整租房每套200元。
9.结清相关公共事业及其他服务费用:
(1)承租人须结清在租赁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公共事业及其他服务费用,并注销自行申请开通的业务,如固话、宽带、IPTV、数字电视等。
(2)承租人在退租办理前5天向住户服务中心提供结清相关费用或注销相关业务的纸质单据或凭证。
10.延期迁出
由于承租人自身原因造成未按时办理退租手续(不包括在退租申请时提出逾期退房申请),逾期期间房屋租金按租赁合同注明的市场租金计收(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且每逾期一日由住户按该年租金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附表:
上海市嘉定区公共租赁住房
合租型住房退租确认书
备注:为减少纠纷,合租住房退租人退租前应征得所有其他合租人的签名意见。
如合租人签名与其《租赁合同》签名有明显异常的,公司将电话联系以做确认。
为减少周折,请其他合租人以惯常的方式签署本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