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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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背景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管理规范与员工素质直接影响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实力。

因此,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显得至关重要。

目的本制度旨在精细化管理国有企业员工,使其遵守法规,遵纪守法,具有高度的工作素质,提高企业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水平,实现公司的长效稳定运作。

职责国有企业管理方的职责1.制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管理和工作;2.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考核;3.加强人性化管理,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4.监督和管理员工的行为,处理违规行为并及时报告;5.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奖励先进,惩罚不良。

国有企业员工的职责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做到守信用、讲诚信;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护企业的合法利益;3.讲究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工作成果的前提下完成任务;4.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及重要信息;5.加强对自身职业素养和道德规范的修养,不断提升自身的能力和素质。

实施步骤制定制度公司应该将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制定为必要的政策,并确定制度的执行标准和评估体系。

培训和考核公司的管理层应该提供针对性的培训课程,以确保员工理解公司的规章制度和要求。

在员工接受培训后,公司应该监视员工的行为并对其进行定期考核。

奖惩制度公司应该建立奖惩制度,并加强执行力度,使员工根据其业绩获得相应的奖励或面临惩罚。

监督执行对于员工的违规行为,公司应该及时处理。

同时,应该建立监督机制,监督员工的行为和执行过程。

评估公司应该建立长期的评估体系,对员工的执行情况和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统计,并不断改进和提升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实现优化管理和提升绩效的目标。

结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其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的经济实力至关重要。

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管理制度,部门和员工共同落实责任,才能实现长效稳定的运作。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1. 引言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的责任。

在这一过程中,人才是国有企业的核心资源,人力资源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未来。

因此,建立健全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成为了当务之急。

2.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应立足于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同时还应坚持以下原则:(1)能上能下原则能上能下原则是指,对于能力有所欠缺,或是工作不出色的员工,应定期进行评估,强制考核,并严格按照结果进行优胜劣汰,有效提高各个环节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职工平等原则国有企业实行职工平等原则,不能因为职工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等因素区别对待员工,同时也应该尊重各个员工的思想和意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给予适当的奖励国有企业应该给予员工一定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劲,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效率,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人事管理流程(1)招聘国有企业在招聘新员工时要明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招聘应尽量从内部员工中选择,如果无法满足,可以通过外部招聘和内部推荐等方式进行招聘。

在招聘过程中,企业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的能力进行择优录用。

(招聘流程见下图)graph TDA(招聘计划)B(内部推荐)C(招聘流程)D(面试)E(试用期)A-->BB-->CC-->DD-->E(2)培训对新员工来说,企业应该进行培训,使其尽快熟悉环境和工作流程,并提高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对老员工来说,企业应该定期组织培训,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和能力。

(3)考核国有企业应该设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科学的考核手段,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以便优胜劣汰,激励员工创新和提高工作效率。

考核应注重量化和规范化,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和行为进行全面评估。

国有企业人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素质和绩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宗旨是,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升员工的素质和绩效,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产业特点、市场需求以及企业规模和发展阶段,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人才储备库,根据企业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公平竞争,选拔和使用人才。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培训和发展,不断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罚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明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和更新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拟订和实施员工招聘、选拔、培训等计划;(三)协助制定和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四)协助解决员工的纠纷和争议;(五)开展员工满意度调查,改进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由企业领导班子中的一位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高的综合素质,能够有效领导和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技术骨干,担当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责。

第三章招聘与选拔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员工招聘和选拔计划,确保员工数量和质量。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文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1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规章制度国有企业是指国家或政府控股或完全控制的企业,它们的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下面是一个700字的国有企业规章制度的范例:一、企业宗旨:本企业以实现国家利益为目标,依法经营,遵纪守法,积极贡献社会和谐稳定。

二、企业管理原则:1. 公平公正:本企业在人员招聘、评价、晋升等方面,不搞任何形式的特权,以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员工。

2. 公开透明:本企业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等都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3. 目标导向:本企业在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时应明确具体的目标,以目标为导向,不断追求卓越。

三、员工行为规范:1. 遵守法律法规: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从事危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2. 诚实守信:员工必须诚实守信,不得串通舞弊、侵占企业财产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 保守企业机密:员工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企业机密必须保守,不得泄露给任何有关人员。

4. 纪律要求: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纪律要求,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旷工。

5. 良好职业道德:员工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职业操守,尊重他人,不得搞违法乱纪的行为。

四、经营管理规范:1. 企业决策:企业决策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 绩效评价:企业员工的绩效应当以实际工作成果为依据,不得凭借其他非工作相关因素评价员工绩效。

3. 平等竞争:企业内部的竞争应当基于公平和平等的原则,不得搞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4. 资产保护:企业所有的物质资产和知识产权必须得到有效的保护,员工必须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五、企业责任制度:1. 合规经营:企业必须合法合规经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履行社会责任。

2. 安全生产:企业必须确保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 环境保护:企业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提高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

三、管理标准1. 招聘与录用1.1 国有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招聘计划,并及时发布招聘信息。

1.2 招聘应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腐败行为。

1.3 招聘环节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招聘人员的资质和能力与招聘职位的要求相匹配。

1.4 招聘录用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和企业规定进行薪酬和福利的确认,并及时进行劳动合同签订。

2. 岗位管理2.1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

2.2 岗位职责应与员工能力匹配,确保员工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作。

2.3 国有企业应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岗位人员,确保岗位的正常运转。

3. 培训与发展3.1 国有企业应制定岗位培训计划,并建立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3.2 员工应按照岗位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

3.3 国有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进修学习,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激励措施。

4. 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4.1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制度,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教育培养。

4.2 员工应遵守企业的行为准则,不得从事与岗位职责相违背的行为。

4.3 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奖惩制度,对违反职业道德和素质要求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

5. 员工关系管理5.1 国有企业应加强员工关系管理,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5.2 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表彰制度,及时表彰优秀员工,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工作潜力。

5.3 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确保员工权益得到维护。

四、考核标准1. 绩效考核1.1 国有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指标和考核方案。

1.2 考核指标应合理反映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客观衡量员工的工作绩效。

国企 人员 管理制度

国企 人员 管理制度

国企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的人员管理,提高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建设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的企业人才队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职权职责、薪酬福利、考核奖惩等方面,均应依法依规办事。

第三条国有企业人员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激发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选拔、考核、激励、培训、使用、监督、考核各项制度,建设现代化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五条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应当依法依规,操作规范、公平公正,确保人才能力素质。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通过招聘网站、招聘会、校园招聘等途径广泛的宣传招聘信息,吸引各类人才。

第七条国有企业在招聘人员时,应当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来选拔人才,严禁以任何形式设置招聘障碍。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人才储备制度,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定期组织常年招聘工作。

第九条国有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不得以身份、籍贯、信仰、性别、年龄等为招聘条件,严禁歧视。

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引进激励机制,对于招聘的优秀人才给予相应的激励政策。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需要,合理设置各类岗位,确保各项业务运转顺畅。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岗位描述和职责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保证工作职责清晰。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设立岗位评价机制,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政策,确定各个岗位的薪酬水平。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轮岗和岗位晋升制度,鼓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实现自身职业发展。

第四章职权职责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权职责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保证员工工作有章可循。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决策程序,确保决策权的合理行使和规范化管理。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部门间协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协作关系和工作流程,保障企业各项业务顺利开展。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价,及时调整工作职责和激励政策。

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

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

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是指国有企业依法、公正、合理、规范地组织、管理和使用劳动力资源的体系和制度。

国有企业作为国家所有和控制的企业,其用工合规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用工合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性原则:用工行为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合同自愿原则,明确用工的法律依据。

2. 公正性原则:用工过程应公开、公平、公正,遵守招聘、录用程序,不得歧视或任意限制劳动者的权益。

3. 优先原则:国有企业在用工时应优先考虑国家和地方政策要求,优先选择具备相关技能和能力的劳动力资源。

4. 安全性原则:国有企业应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 公平竞争原则:国有企业应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评价、晋升和奖惩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进行不正当竞争。

为确保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健全用工制度:制定和完善岗位设置、用工申请、招聘、录用、合同签订、薪酬激励等用工制度,明确各项用工程序和要求。

2. 加强用工监管:建立用工监管机构,加强对用工过程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用工中存在的问题。

3. 完善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用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用工信息的公开、透明和可查询,提高用工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4. 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发展机会,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5. 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和执行机制,确保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及时处理劳动纠纷和矛盾。

总之,国有企业用工合规管理是国有企业用工的基本要求,通过建立健全用工制度,加强用工监管和员工培训,可以实现用工合规管理的目标,促进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国企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国企人员队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激发员工活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企业人员队伍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选拔任用员工,确保员工选拔、任用、晋升的公平公正。

2. 优胜劣汰原则: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员工进行淘汰,保持人员队伍的活力。

3. 激励约束原则: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发展导向原则:关注员工个人成长,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选拔第四条企业人员招聘应遵循以下程序:1. 制定招聘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年度招聘计划。

2. 发布招聘信息:通过企业内部公告、外部招聘网站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3. 筛选简历: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选。

4. 面试与考核: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素质、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5. 确定录用名单: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企业人员选拔应遵循以下原则:1. 德才兼备:注重考察候选人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

2. 公开透明:选拔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员工监督。

3. 逐级推荐:实行逐级推荐制度,选拔过程中注重发挥基层单位的推荐作用。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全方位的培训服务。

1. 新员工入职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企业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环境。

2. 业务技能培训:针对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

3. 管理能力培训:针对管理人员,开展管理能力培训,提升其管理水平。

4. 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职业生涯规划服务,帮助员工实现个人发展目标。

第七条企业应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高员工职业资格证书持有率。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前言国有企业是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和关键。

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人事管理组织机构1. 人事部门:负责企业人员招聘、录用、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

2. 经理办公室:负责企业高层领导的任免和考核工作。

3. 工会组织:负责代表职工群众利益,参与企业决策和监督。

三、招聘录用1. 招聘需求: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招聘需求,并报经理办公室审批。

2. 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信息;(2)收集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3)面试并评估候选人;(4)确定录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

四、培训考核1. 岗位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岗位培训。

同时,应定期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

2. 职称评定:对于需要具备特定资格或职称的员工,应进行职称评定。

3. 职业生涯规划: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发展需求,为其制定职业生涯规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五、薪酬福利1. 薪酬制度: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岗位、能力和贡献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

2. 福利待遇:企业应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3. 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是确定员工奖惩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措施1. 奖励措施:企业应根据员工贡献和表现,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

2.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失职渎职等行为,应采取相应惩罚措施。

七、离职管理1.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时,应遵守公司规定的程序和期限。

2. 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前,应完成相应的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算工资等。

3. 离职调查:对于员工离职原因不明或存在争议的情况,企业应进行调查处理。

八、保密管理1. 保密意识教育:企业应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和培训。

2. 保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人和保密措施。

3. 保密检查:企业应定期开展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三篇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三篇

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三篇第一篇: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第二条公司上班时间为8:30—12:00,13:00—17:30(可分为夏季、冬季作息时间)。

第三章:工作制第三条公司一般实行每天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

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条由于公司工作性质为连续作业和受季节影响的岗位。

按标准工作日换算为以周、月、季、年等周期计算工作时间。

第五条遵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制度。

第四章:考勤范围第六条公司除高级职员(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条特殊员工不考勤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办法第八条公司实行视频考勤制度,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视频登记。

第九条员工忘记视频打卡时,须说明情况,并留存说明记录。

第十条:考勤设置种类:1、迟到,比预定上班时间晚到。

2、早退,比预定下班时间早走。

3、旷工,无故缺勤。

4、请假(销假)①请假A、集团公司机关及所属企业规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请假程序:请假员工要填写请假条(到公司行政部领取统一假条),注明原因、请假天数,各部门经理签字后方可休息,假条存放在考勤员处,作为日后发放工资的依据。

C、批准权限:一般管理人员请假3天以内由直接上级批准,3天以上报本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县、市级医院证明,员工可请病假;员工因受伤或遵医嘱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须请事假的,须本人先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可享受事假。

②销假程序:A、在假期内返回工作岗位的,需及时到考勤员处销假,如不能及时销假的,在假期内的按缺勤处理;假期已满的按旷工处理;B、如在假期结束后不能及时返岗的应及时和考勤员及主管领导联系申请续假,带返岗后及时补办续假证明并报于考勤员。

5、出差,因公司派遣出差的要出差前报备。

6、外勤,全天在外办事。

7、调休,调休要提交调休申请。

第六章:考勤统计与绩效第十一条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

国有企业用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经验做法

国有企业用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经验做法

国有企业用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经验做法一、前言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支柱产业,其用工方面的管理制度和经验做法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的制度和经验做法进行深入探讨,以期能够全面了解这一重要议题。

二、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制度1. 用工政策和法规国有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首先要遵循国家的用工政策和法规,在雇佣、解雇、培训等方面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员工权益和用工公平。

2. 岗位设置和管理国有企业常常需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发展需求设置不同的岗位,用工管理制度需要健全,确保岗位设置合理,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利。

3. 薪酬管理国有企业的薪酬管理制度需要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同时也需要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计薪酬体系,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4. 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国有企业的用工管理制度也需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员工持续提高工作绩效,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5. 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国有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与职业发展制度,为员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激励他们不断学习和提升能力。

6. 用工合同管理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的用工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员工与企业的权利义务,防范用工纠纷的发生,保障企业用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经验做法1. 坚持以人为本国有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重视员工的需求和权益,倡导和谐的劳动关系,以提高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 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国有企业需要鼓励员工参与企业的决策过程,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民主、平等的企业管理氛围,激励员工发挥更大的创造力。

3. 建立健全的人才选拔机制国有企业的经验做法还包括建立健全的人才选拔机制,确保用工的合理性和灵活性,为企业引进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人才。

4. 加强员工关怀和服务国有企业要注重加强员工关怀和服务工作,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建立健全的员工关系网,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满意度。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经典版)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经典版)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经典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经典版)1. 背景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人员的角色尤为重要。

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制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是必要的。

2. 目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他们的行为准则,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和基层管理人员。

4. 权责分明4.1 高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制定和执行国有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和规划,确保企业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2 中级管理人员应负责协助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战略并监督下属管理人员的工作。

4.3 基层管理人员应负责具体的部门或岗位管理工作,确保部门或岗位的正常运转。

5. 行为规范5.1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诚信守法,秉公执法,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5.2 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不得违规收受礼品、回扣等。

5.3 管理人员应带头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与竞争对手的交易信息。

6. 能力要求6.1 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的综合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熟悉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及相关政策法规。

6.2 中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间的工作。

6.3 基层管理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基层管理技能,能够有效指导本岗位员工的工作。

7. 考核与奖惩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影响其晋升和薪酬待遇。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管理人员,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对于工作不力或违反行为规范的管理人员,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8.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国有企业所有,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修订。

以上是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制度的经典版内容,旨在为国有企业提供规范化和科学化的管理指导,同时提升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保障国有企业正常运营和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全体员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规范、严肃地进行人事管理。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搭建一个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人才梯队,推动国有企业的发展。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不断改进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六条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政策要求,与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规划相结合,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事支撑。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保护员工个人信息安全。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人才需求和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合理的人事编制计划,合理布局员工。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工作绩效。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十条国有企业应当依法开展招聘活动,公开、公平地面向社会招聘各类人才。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制定科学的岗位需求计划,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和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计划。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招聘考核工作进行科学安排,采取面试、笔试等方式,选拔具有专业能力和道德素质的人才。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员工信息管理,建立合理的员工档案,并保护员工个人信息的安全。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强劳动关系管理。

第三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委托培训等方式,开展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重视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升迁的机会。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技能认证制度,鼓励员工参加各类技能鉴定。

国有企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组织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国有企业的管理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国有企业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人事管理工作。

3.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人事管理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4.国有企业应当充分尊重员工的人格尊严和劳动权益,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人事管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的发展。

5.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业绩提升,实现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

二、人事管理组织架构1.国有企业应当设立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企业的人事管理工作,制定人事管理政策和方针。

2.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当设置人事招聘、人事培训、人事考核、人事薪酬等职能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权限。

3.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当配备专业的人事管理人员,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人才培养背景,确保人事管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4.人事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人事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人事招聘1.国有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规划和人才需求,制定人事招聘计划,实行终身招聘制度,吸纳优秀员工进入企业。

2.人事招聘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的人才,确保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3.人事招聘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如面试、笔试、实践考核等,综合评价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

4.国有企业应当注重引进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不断完善企业的人才队伍,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四、人事培训1.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制定员工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定期的技能培训和管理培训。

2.员工培训应当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个人发展需求,设计针对性的培训方案,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3.国有企业应当注重职业技能的培训和提升,鼓励员工参加专业技能认证考试,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员工的职业竞争力。

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相关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升企业整体绩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国有企业及其职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管理,维护国家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为员工提供良好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塑造优秀企业文化,实现企业稳定发展。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与国家政府、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维护国有资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依法运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实行科学、民主、规范的管理。

第九条董事会是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企业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及重大决策,确保企业方向正确、决策科学。

第十条监事会是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企业管理,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层级,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管理岗位,确保企业管理顺畅。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学配置人力资源,培养和激励人才,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当坚持市场导向,加强市场营销工作,提升产品竞争力。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财务管理体系,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生产管理,保障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注重技术创新,加强科研开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各类风险,确保企业持续发展。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外合作,拓展国际市场,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

国有企业人员设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员设置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人员设置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国有企业的人员设置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

2. 人员设置管理原则国有企业人员设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2.1 公正性原则人员设置应公正、公平、透明,不得任人唯亲、任人唯资,保障各级员工获得公平的晋升机会。

2.2 合理性原则人员设置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规划,确保各个岗位能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避免冗余和不合理的设置。

2.3 灵活性原则人员设置应具备一定的灵活性,能够适应企业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变化,及时调整人员的配置和组织架构。

2.4 激励性原则人员设置应设计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进取,提高工作业绩,实现个人与企业利益的共享。

3. 人员设置管理程序3.1 人员需求分析根据企业的经营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人员需求计划,并进行岗位分析,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

3.2 编制人员设置方案根据人员需求分析的结果,编制人员设置方案,明确各个岗位的人数、职级和薪酬水平。

3.3 审批人员设置方案人员设置方案需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包括各级管理层的审核和批准,并依法进行公示。

3.4 实施人员设置方案根据批准的人员设置方案,组织招聘、调配和离职等工作,确保人员配置按照方案要求进行。

4. 人员设置管理措施4.1 招聘管理制定招聘管理规范,确保招聘程序公正、透明,并根据岗位需求择优录用合适的人才。

4.2 岗位职责明确制定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指标,确保员工清晰了解自己的职责,并能够衡量和评估工作表现。

4.3 绩效管理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根据绩效结果进行激励和奖惩。

4.4 培训发展加强员工培训和发展机制,提供各类培训资源和晋升机会,促进员工能力提升。

4.5 员工福利合理设计员工福利制度,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

5. 人员设置管理的风险和对策5.1 人员流动风险加强人才引进和留住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发展机会和收入待遇,减少人员的流失。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管理,激励员工创新,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普通职工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合理、激励奖励的原则,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企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注重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不得超标准招聘。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采取统一的考核标准和程序,选拔合格员工。

第十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培训,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要求。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权、收入权、休息权、培训权等。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员工权益保障机构,解决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权益问题。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提供体检、住房、医疗等福利。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激励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公平、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奖惩对等机制,奖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晋升制度,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业务水平。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适用于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国有参股企业。

第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负有最终决策责任。

第四条国有企业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负责企业的全面管理。

国有企业董事长由国务院任命。

第五条国有企业董监高应当具备高度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党性原则,关注国家、企业和员工的发展利益。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开展经营活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员工素质,确保企业的长期发展。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商业道德,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国有资产。

第二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十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根据国家政策和企业发展战略,定期审议和决定企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计划。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对企业进行监督,对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纠正偏差,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第十二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定期评估企业领导班子和管理层的工作绩效,对绩效不合格的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年度财务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真实合法。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企业的重大投资和融资项目,确保企业的资金使用合理有效。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审议和决定企业的资产重组、重大合同和重要决策事项。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制定企业的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建立健全董事会工作制度,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高效有序。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当接受企业监事会的监督,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董事会成员第十九条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批准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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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整理国有企业员工规范化管理制度目录一、员工入职二、考勤管理三、假期四、培训与考核五、员工福利六、人事异动七、用餐制度一、员工入职员工入职后,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结束后,按以下程序进行:1.员工向综合部提交转正申请;2.由综合部及部门负责人对试用期员工进行考核;3.将考核结果提交经理办公会进行审定;4.如若审定通过,由综合部对入职员工办理相关转正手续,并签订人事劳动合同。

二、考勤管理(一)工作时间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的时间标准,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上午 8:30-12:00 下午 14: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综合部另行通知。

(二)考勤1.超过上班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虽未超过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迟到一次);提前10分钟以上,视为早退(虽未提前10分钟,但一周内累计出现该种情况三次及以上的,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小时,则视为旷工。

2.处理规定:(1)员工一周内迟到或早退二次及两次以上,扣20元/次。

(2)员工在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6次(含6次),扣发当月基本工资10%(220元)。

(3)员工每旷工一次,扣当天的工资及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员工请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4)事假按天数扣发工资及补贴。

一个月内事假天数超过5天(含5天)扣发请假天数工资的50%及请假天数的补贴(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低于5天的只扣发补贴,按15元/天计算。

(5)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过批准假期的,按旷工处理,一个月内旷工达到14天(含累计),旷工期间停发一切工资待遇并解除劳动关系。

对造成恶劣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当事人经济责任的权利。

(6)一年内因违反本规定被扣发三次以上(含三次)工资的员工,不得享有公司各项奖金。

3.确因工作需要而迟到,应在当天内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解释,应征得部门负责人或者分管领导的认可。

4.工作时间,凡外出的员工,需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

5.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办公室大声喧哗、睡觉、打电话聊天、看电影。

如有违反第一次提示、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旷工处理。

备注: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据此,日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假期(一)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二)年假在公司服务满1年以上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年假;在公司服务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0天年假;在公司服务满20年以上的员工,每年可享受15天年假。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三)产假1.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产假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2.难产或剖腹产者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者,每多生育一胎,产假增加15天。

3.配偶符合晚育条件的男员工于配偶生育之日起,享受10天看护假。

4.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15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

5.产检假(1)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2)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期;(3)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期;(4)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产检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6.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每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女员工每天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工作时间。

(四)婚假1.员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2.员工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男员工满25周岁,女员工满23周岁),可享受晚婚假15天;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

备注:婚假在领取结婚证内一年有效。

(五)丧假1.员工直系亲属(双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假期3天;2.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根据路程的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六)病假员工需申请病假时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2天以上(含2天)病假应在休假结束后提交病假证明。

若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则按事假处理。

(七)事假1天以内的假期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2天内(含2天)须向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由负责人上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请假;超过3天(含3天)须向公司经理书面申请。

备注:1.事假、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婚假、病假、丧假、产假等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日;2.员工休假前必须按照有关审批流程办理休假手续,休假结束后应到综合部办理销假手续。

四、培训与考核(一)培训为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员工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推进全公司业务蓬勃发展,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培训,如员工在职或短期脱产免费培训、员工进修等。

(详情请见《关于华泰公司支持员工学习的实施方案》)(二)考核为规范公司员工年度考核工作,建立与公司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员工考核、奖惩机制,正确评价员工的德、能、勤、绩,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

1.员工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年度考核2.考核程序(1)员工自评。

员工撰写个人年度工作总结,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考核年度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2)民主测评。

根据个人上交的总结及《年度员工考核测评表》,领导和员工对每一位员工进行无计名民主测评。

(3)考核小组确定员工考核项目的分值比例。

确定分值必须科学合理,结合工作重点,不得避重就轻。

(4)负责人给各自部门的员工打分。

(5)考核小组打分。

(6)综合部对部门考核情况进行汇总,确定各员工的考核分值,并根据考核分值确定考核等级。

3.等级划分考核等级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当年度考核等次为不合格:(1)受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的;(2)有严重违纪行为的;(3)违反公司廉政纪律规定的;(4)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5)忽视安全,违章操作,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6)连续旷工7天及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15天及以上的。

具体方案请见《华泰公司2015年度员工绩效考核办法》五、员工福利(一)社会保险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及标准,每月为公司在职员工交纳五险一金。

(二)员工休假公司在职员工享受休假福利,相关休假信息参照休假政策。

(三)补贴福利1.节日补贴:元旦节、端午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节日补贴。

2.高温补贴:参照湖南省高温补贴标准,公司在7、8、9按标准发放。

3.防寒补贴:参照湖南省防寒补贴标准,公司在12、1、2月按标准发放。

(四)工会福利1.员工住院、生育,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500元;2.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500元;3.员工结婚,公司工会组织慰问,费用标准为1000元。

再婚的则视情况而定。

(五)员工培训公司根据考核结果,由综合部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以使员工的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与不断变动的专业技术、外部环境相适应。

(六)员工活动福利公司为促进员工的身心健康,丰富员工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而提供的福利,培养员工积极向上的道德情操而设立的项目,包括开展文体活动等,具体实施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定。

(七)体检福利公司每两年组织员工集体体检进行体检。

六、人事异动1.辞职管理(1)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2)员工离职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的全部资料交回公司;(3)员工离职时,公司需要以书面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和竞争限制义务。

七、用餐制度公司在工作日实行统一就餐制(午餐),为加强就餐管理,规范就餐行为,同时为全体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就餐时间: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 12:00(二)用餐地点:董事长办公室(三)每日取饭安排,请见下表:备注:1.取饭分为五组,轮流取饭,每组负责一天。

2.取饭时间星期朱文华 陈 威 星期张 辉 张思玮 星期施杨高鹏 阳 东 星期孙小俊 杨 华 星期张 法 龙 睿为11:30,请组员自行和司机联系。

3.如遇外出不便取饭,可和其他组员协调调换,也可致电综合(四)每周用餐环境卫生打扫安排,请见下表:备注: 1.卫生分为四组,轮流打扫,每组负责一周。

2.清洁区域为桌面、地面、沙发、壁柜、垃圾桶。

3.要求每周五对董事长办公室进行一次大扫除。

(五)员工用餐时应保持良好的用餐秩序,并自备餐具;(六)饭食由员工自行取食,要按量盛取,注意节约,不得随意浪费粮食;(七)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用餐环境干净整洁,不乱吐骨屑,不乱扔废纸、废物。

(八)外出员工若不能及时返回公司,但仍需就餐者,应及时通知相关员工或综合部,以便预留饭食。

吉首华泰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0月1日1 张香艳 张丽君 鲁玲玲2 刘美芳 田维怡 简 瑞3 陈杨雪熊 莹 满英子4 吴丽蓉 杨 静 田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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