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管理科工作流程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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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科工作工作职责:
1、公务员考核工作
2、公务员奖励工作
3、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工作
4、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
5、公务员辞职审批工作
6、公务员辞退审批工作
7、综合工作
公务员管理科综合工作流程图
公务员考核工作
一、岗位职责
负责完善公务员考核审核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公务员考核的审核、审批工作。
二、平时考核工作流程及要求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日常表现、奖惩、违规违纪以及出勤情况,采取按季度由主管领导或组织人事(政工)部门定期对被考核人作出阶段性评价,填写《公务员平时考核表》,重点记录公务员每季度有关日常表现、奖惩、违规违纪、出勤等方面的异常情况,报地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三、定期考核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的11月份进行。
(二)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认真总结一年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填写《考核登记表》。
(三)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四)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七)报送审核。各单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工作总结》,《考核审核备案登记表》和《年度考核中优秀、基本称职、不称职及未定等次中受处分人员名单》及《考核结果花名册》报送地区公务员局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管理科)审核备案。
(八)资料归档。年度考核结果复函文件、考核登记表归档保存。
公务员(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流程图
公务员奖励工作
一、岗位职责
负责完善公务员奖励制度;负责上报国家、自治区奖励人选和以行署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行署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地区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以及表彰事宜。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收集信息,掌握基本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准确、全面收集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在工作中的实际表现,为进行奖励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严格程序,明确审批主体。政府部门推荐国家及自治区级奖励人选,由所在县市或地区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评选工作,提出评选意见,在上报期限15天前报地区公务员局,地区公务员局按照自治区《关于规范西藏自治区行政性表彰奖励工作的暂行规定》对有关材料(请示、先进事迹材料、推荐审批表)进行审核,并报送行署审批同意后予以上报推荐。以行署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和以行署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依照上述规定,报行署审批。
(三)坚持原则,审查奖励对象。按照《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奖励的质量。
(四)提交审批。按照管理权限,提交局党组研究,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办理手续。经上级研究同意后,在3天之内办理完相关手续。
公务员奖励工作流程图
公务员培训工作
一、岗位职责
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政府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政府系统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制订公务员培训计划。按照公务员培训规划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地区实际,与地委组织部、干部培训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全年公务员培训计划。
(二)做好公务员培训的相关准备工作。制定具体办班方案,包括班次、学制、培训对象、学习内容、名额分配、培训地点、开学时间等有关事项。
(三)通知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培训。按照具体方案要求,向各县市、地直行政机关各部门下发培训通知,并督促各单位按通知要求选派学员参加培训。
(四)做好培训的各项管理工作。按照培训相关要求,对培训班开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做好培训的总结工作。每期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相关情况进行总结。
公务员培训工作流程图
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
一、岗位职责
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全地区政府系统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公务员统计工作以公务员登记为基础,要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工作,对公务员数据变化情况,随时进行更新。
(一)安排部署。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对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的要求,认真部署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方案,明确登记(统计)的范围、内容,制定操作性较强的工作计划。
(二)组织实施。通知各部门按照登记(统计)的范围、内容认真进行登记(统计),做到准确无误。
(三)审核汇总。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公务员登记(统计)结果,认真审核后,进行全地区公务员登记(统计)汇总工作,确保准确无误。
(五)集中上报。将统计数据上报上级部门。
公务员登记(统计)工作流程图
公务员辞职工作
一、岗位职责
负责完善公务员惩戒制度,按照《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辞职审批工作。
二、工作流程及要求
(一)由公务员个人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辞职申请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辞职申请应当说明辞职原因等情况,同时还应说明辞职后去向。
(二)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工部门)对公务员辞职原因、辞职条件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解审核,并提出同意辞职或不同意辞职初步意见并报地区公务员局审批。审核应当听取公务员所在单位的意见,并与公务员本人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