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债券投资交易流程
债券投资交易流程杨长汉1债券经上网发行后,可安排在深、沪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证券交易所内部,其交易程序都要经证券交易所立法规定,其具体步骤明确而严格。
债券的交易程序有五个步骤:开户、委托、成交、清算和交割、过户。
一、开户债券投资者要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首先必须选择一家可靠的证券公司,并在该公司办理开户手续。
(一)订立开户合同开户合同应包括如下事项:委托人的真实姓名、住址、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等;委托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时认可证券交易所营业细则和相关规定以及经纪商公会的规章作为开户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确立开户合同的有效期限,以及延长合同期限的条件和程序。
(二)开立账户在投资者与证券公司订立开户合同后,就可以开立账户,为自己从事债券交易做准备。
在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开立的账户有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现金账户只能用来买进债券并通过该账户支付买进债券的价款,证券账户只能用来交割债券。
因投资者既要进行债券的买进业务又要进行债券的卖出业务,故一般都要同时开立现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投资者开立的现金账户,其中的资金要首先交存证券商,或者证券商指定的银行,其利息收入将自动转入该账户;投资者开立的证券账户,则由证券商免费代为保管。
二、委托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账户以后,要想真正上市交易,还必须与证券公司办理证券交易委托关系,这是债券交易的必经程序。
(一)委托关系的确立投资者与证券公司之间委托关系的确立,其核心程序就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委托”。
证券公司接到委托后,就会按照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及时传输到交易所。
(二)委托方式的分类买进委托和卖出委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买进债券和卖出债券委托指令,形成的委托。
当日委托:投资者向证券公司发出在委托当天买进债券和卖出债券委托指令,形成的委托。
市价委托:委托人自己不确定价格,而委托经纪人按市面上最有利的价格买卖债券。
限价委托:投资者委托经纪人按他规定的价格,或比限价更有利的买卖债券。
债券交易流程
债券交易流程
在金融市场中,债券交易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金融交易方式之一。
债券是公司或政府发行的一种借款工具,是一种固定收益的投资产品。
债券交易流程是指投资者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平台,通过买入或卖出债券的方式进行投资或获利。
债券交易的流程如下:
1. 债券发行:公司或政府通过证券交易所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发
行债券。
2. 债券发售:发行人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将债券发售给投资者,
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经纪人或者证券交易所的托管机构购买债券。
3. 债券交易: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交易所或柜台交易平台进行
债券交易,包括买入和卖出。
4. 债券持有:投资者需要将购买的债券进行持有,可以选择到
期兑付或者转手卖出。
5. 利息支付:债券投资者可以获得债券发行人支付的利息,利
息会根据债券的利率和票面价值进行计算和支付。
6. 债券到期:到期时,债券发行人会根据债券面值和利率进行
到期兑付,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持有至到期或者在债券到期前将其出售。
需要注意的是,债券交易的价格和收益率是与市场利率水平和债券质量相关的。
在债券交易中,投资者需要关注债券的质量、发行人信用状况、债券利率和到期时间等因素,做好风险管理和投资决策。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债券投资交易管理,防范业务风险,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规则》及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债券投资业务系指本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及交易业务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债券投资业务的主要目的(一)按照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基本原则,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二)为全行提供合理的流动性资产储备。
(三)促进资产多元化,提升全行资产整体质量。
第四条本行开展债券投资业务的主要原则(一)稳健经营。
开展债券投资业务应将合规经营、稳健发展作为首要前提,在有效管控业务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利润最大化。
(二)统一管理。
总行通过建立规章制度管理体系,对全行债券投资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集中交易。
债券投资业务由总行统一负责对外投资交易和风险控制。
(四)职责分离。
开展债券投资业务的前台交易、中台风险控制和后台债券交割及资金清算须相互分离。
第二章债券品种及业务分类第五条本行投资的债券品种按发行人类型可分为:(一)政府及中央银行债券。
指我国政府、地方政府或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
1.国债。
系指我国财政部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2.地方政府债券。
系指我国地方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为前提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权债务凭证。
3.中央银行票据。
系指我国中央银行为实现金融宏观调控而发行的短期债权债务凭证。
(二)金融机构债券。
系指依法在我国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法人按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银行债、商业银行债、商业银行次级债等;保险公司债及证券公司债等其它非银行金融机构债等。
(三)企业(公司)债券。
系指除金融机构以外的工商企业(公司)法人发行的债券,以及其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属于企业(公司)债券的债券,主要包括: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债券投资类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债券投资类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概述二、业务流程及操作规程1.业务准入(1)借款人资格审查:金融机构在审查借款人的基本信息、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授信额度。
(2)债券发行评估:根据债券发行方的信用状况、债券种类、期限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确定可贷款的债券范围。
2.贷款申请及审批(1)借款人提交贷款申请:借款人向金融机构提交债券投资类贷款申请,包括借款金额、期限、贷款用途等。
(2)审批部门审批:金融机构设立专门的审批部门对债券投资类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核借款人的资质和风险情况。
(3)审批结果通知:金融机构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贷款条款通知借款人,并签署借款合同。
3.贷款发放(1)合同签署:借款人与金融机构签署借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还款方式、利率等条款。
(2)贷款发放:金融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并及时通知借款人。
4.贷后管理(1)定期还款: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金融机构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或收款凭证等方式核实还款情况。
(2)贷款余额监控:金融机构定期跟踪和监控贷款余额,确保借款人还款及时。
(3)风险预警及处理:金融机构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出现逾期违约等风险情况进行及时识别和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减少风险损失。
(4)信用评估更新:金融机构定期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债券投资类贷款业务的授信额度。
5.结束处理(1)债券到期处理:借款人根据债券到期情况进行还款或续贷。
如借款人选择还款,金融机构核实还款情况并进行相关记录。
(2)借款关系解除:借款人完成还款后,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解除贷款关系,并进行相关结算和了结。
三、合规要求在债券投资类贷款业务的操作过程中,金融机构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合规经营。
具体要求如下:1.资金流向可追溯:金融机构需确保贷款资金流向合规,能够追溯到债券的实际购买和资金使用情况。
2.风险控制与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风险控制和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贷款审批和风险防控流程,并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和监控。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提高操作质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债券交易业务,其买卖双方的债券持有情况由中国工商银行记账,客户之间不实质转移债券。
第三条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须携带有效证件并填写交易申请书,由柜员受理并确认。
第四条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二章交易流程及规定第五条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
第六条客户须填写交易申请书,并提交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柜员应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并进行交易所需的其他业务准备。
第七条客户在填写交易申请书时,须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债券品种、数量、价格等,客户应承担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柜员应认真核对客户填写的交易申请书和身份证明,并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系统。
第九条客户委托交易申请书应由客户亲笔签字,并确认交易的有效性。
第十条柜员应当根据客户的资金和债券情况,提供专业投资建议,引导客户合理配置资产。
第十一条在客户指令确认前,柜员应对交易申请书中填写的交易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反复核对,确保客户填写的信息正确。
第十二条柜员在操作系统时,应认真操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及时性。
并及时确认客户的交易指令。
第十三条客户在银行柜台进行债券记账式交易后,可要求银行出具交易明细单,但银行不主动出具交易明细单。
第十四条客户的资金和债券变动情况,银行应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
第十五条客户可以自行查询其债券交易的账户余额信息,也可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查询。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
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
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是指金融机构之间进行债券买卖的过程。
以下是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的基本描述及步骤:
1. 市场准备阶段:在进行债券交易之前,交易方需要在金融市场上开立债券交易账户,并授权交易机构作为交易代理人。
2. 市场寻找与报价阶段:买方通过交易机构向市场发出买入债券的意愿,并报出自己的购买价格。
卖方根据买方的报价,决定是否出售债券以及出售价格。
3. 买卖达成协议阶段:当买方与卖方就债券的购买价格达成一致时,交易机构作为买方与卖方之间的中介,促成双方达成债券交易协议。
4. 交割阶段:在交易达成后,双方开始进行债券交割的准备工作。
买方转账支付购买款项给卖方,并向交易机构提供相关的交割指令。
卖方确认收款后,交易机构将债券过户至买方的名下。
5. 结算与了结阶段:交易完成后,交易机构负责进行债券的结算,保证交易款项和债券的安全交付。
同时,交易机构也会对交易进行跟踪并确保最终与金融市场结算的一致性。
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的整个过程需要银行、证券公司、交易所等金融机构的协同合作。
通过这种交易模式,金融机构能够便捷地买卖债券,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对投资者来说,银行间债券交易流程能够提供一个相对安全、透明和有序的市场环境,为他们进行债券投资提供了更大的便利。
债权投资业务流程
债权投资业务流程债权投资业务流程本文旨在规范债权投资业务流程,确保其按照规定程序和适当授权进行,实现预期目标。
同时,也要保证债权投资成本与投资收益业务会计核算真实、规范,防止差错和舞弊。
为此,必须确保债权投资业务符合国家会计准则和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的管理要求。
然而,由于债权投资业务流程设计不合理或控制不当,可能导致投资决策失误或偏离目标要求,或上当受骗,出现舞弊和差错。
同时,也可能导致高估或低估债权投资价值,投资收益不入账,或会计核算不规范、不真实。
最严重的情况下,债权投资业务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法律制裁。
因此,债权投资业务流程应该包含以下步骤和控制点:3.1 提出、审定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财会部门应根据企业资金情况和年度预算,提出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
如果计划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财会部门还应该对投资发行债券企业的财务信用状况和投资债券的风险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具体评估意见。
这些计划和意见应该报总会计师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报企业办公会审批核准。
如果需要报集团公司核准,也应该按规定进行。
3.2 办理债权投资手续财会部门应该依据批准的债权投资计划和方案,列入企业年度资金预算,申请债权投资资金,经财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具体办理债权投资事宜。
如果企业债权投资需要签订合同,财会部门应该起草合同文本,经法律部门/岗位审核、总会计师批准后,交授权人员签订。
财会人员还应该依据审核的投资资金申请和投资合同,办理资金划付手续,并于债权投资购入当日以企业名义登记。
3.3 债权投资管理财会部门的出纳人员应该负责保管债权投资的各类债权凭证,或存放于银行、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并由两位非债权投资核算人员分别保管领取债权凭证的密码和钥匙。
存取债权凭证必须由两位保管人员经财会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共同完成,填写存取记录,并在经手人签字后存档。
3.4 债权投资的核算财会部门应该建立债权投资台账,并定期与被投资单位核对。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债券一级市场业务前台操作流程一、债券承销和分销(一)工作日,资金业务部债券交易员及时获取债券发行信息,在债券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向资金业务部负责人报告债券发行分析情况。
(二)在债券发行招标前,由资金业务部负责人召集债券投标分析会议,拟定本行投资策略。
(三)债券交易员广泛联系分销客户,将债券发行分析及委托投标书范本传真至分销客户,及时获取反馈信息。
(四)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形成会议记录,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报有权人审批。
(五)债券交易员凭经审批的《债券投标审批单》和分销客户的“委托投标书”,在债券发行招标时间内登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CSISS),并选择进入债券投标系统(以下简称:BIS)或公开市场操作(以下简称:OMO)S 录入标书,经第二人复核后发送。
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交易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第二人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六)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打印相关资料(发行办法、全场汇总表、招投标一览表、缴款通知书等),提交部门例会讨论后交归档。
(七)若中标,债券交易员于债券缴款日前将《债券投标审批单》、《缴款通知书》和《发行办法》各准备三份,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八)若有分销,还应与分销客户签订“债券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分销合同,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二、债券认购(一)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一份,报有权人审批。
(二)债券交易员联系承销商,将经复核的《投标委托函》或《认购函》及时传真至承销商。
(三)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若中标, 债券交易员与承销商签订“债券认购(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合同,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投标委托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债券结算员。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旨在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操作。
第三条业务定义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办理债券交易业务,并通过记账方式进行债券交割和结算的一种业务。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登记开户(一)客户凭有效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手续。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客户身份证件,并填写相应的开户申请表格。
(三)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审核结果,为客户开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
第五条交易委托(一)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填写《债券交易委托单》,将委托单提交给中国工商银行柜员。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委托单信息,办理债券交易委托手续。
第六条债券交易(一)中国工商银行会根据客户委托,通过系统进行债券交易撮合。
(二)交易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交易结果通知客户,并在其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进行对应债券头寸的登记。
第七条债券交割(一)结算日当天,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债券交易结果,将相应债券划入买方客户的账户。
(二)买方客户持有的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保管。
第八条交易查询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或柜台,查询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信息。
第三章业务要求第九条业务开展要求中国工商银行柜员需确保按照相关规程和制度,合规、规范地开展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
第十条客户资格审核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开户和委托过程中,应当核查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客户符合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要求。
第十一条业务信息保密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应确保客户业务信息的保密。
第四章违规和处罚第十二条违规行为(一)冒用他人身份或伪造证件开户的。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我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一、总则1. 为规范我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保障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柜台办理债券交易业务的数据处理操作。
二、数据录入1.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将客户提供的证券账号、尊称、证券代码、交易数量等信息准确录入系统。
2. 在录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提供的信息,并在录入完成后进行二次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数据修改1. 若客户提供的交易数据有误,操作人员应当向客户确认并及时修改相关数据,修改过程应当经过操作人员本人和主管的审核确认。
2. 在进行数据修改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修改原因和修改人员信息,确保数据修改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四、数据查询1. 在客户进行债券交易业务查询时,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客户提供的证券账号和尊称,按规定流程进行查询,并核对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 如客户要求提供交易数据查询证明,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流程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五、数据备份1. 每日交易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当将当日的交易数据进行备份,并保存在指定的存储设备中。
2. 每周将备份的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对,确保备份数据和实际交易数据的一致性,若发现差异应当及时进行排查并报告主管。
六、数据安全1.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交易数据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2. 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将电脑锁定或者退出系统,并确保交易数据不被他人查看或操作。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操作人员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溯和纠正,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八、附则1. 本规程由我国工商银行总行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变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银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流程
银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流程在银行中,债券业务交易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其操作流程也是十分复杂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银行债券业务交易的操作流程。
1. 债券业务的基本概念在进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债券业务的基本概念。
(1)债券的定义债券是指借款人签发的、具有一定利率和期限,并在特定时间内偿还本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的发行可以通过公开发行和私人募集两种方式进行。
(2)债券业务的分类根据债券的类型不同,债券业务可以分为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
此外,还有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期偿还债券等多种形式。
(3)债券交易的方式债券交易可以通过场外交易和交易所交易两种方式进行。
场外交易包括柜台交易和电子交易,在银行中频繁使用的是场外柜台交易。
2. 债券业务交易的流程银行的债券业务交易是一个由多个环节组成的复杂流程,一般可以分为操作员确认、联网核查、操作员判断、投资主体确认、再次确认、交易过程录入和资产管理等几个环节。
(1)操作员确认操作员首先需要确认债券交易的具体信息,包括债券品种、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数量等。
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2)联网核查银行在债券业务交易中需要进行联网核查,包括证券交易所、清算所、股份转让中心等多个机构的信息核查,以确保债券交易的合规性。
(3)操作员判断基于联网核查的结果,操作员需要判断债券交易是否符合银行的政策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法规要求,以及个人的交易目标是否可以得到满足,进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此次债券交易。
(4)投资主体确认在操作员判断过程中,需要确保投资主体已经确认了此次交易,确认后方可继续下一步。
(5)再次确认在投资主体确认交易后,操作员需要再次进行确认,以确保债券交易信息的完整和正确性,进而再次获取投资主体的确认。
(6)交易过程录入在确认了交易的合规性和投资主体的确认后,操作员需要将交易过程录入系统中,并生成相应的交易流水号。
(7)资产管理录入交易后,银行的资产管理团队需要对该笔资产进行维护管理,包括合法性审查、清算汇款等操作,同时监督交易所为交易双方进行结算。
银行委托证券公司债券交易业务流程
银行委托证券公司债券交易业务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银行委托证券公司债券交易业务流程详解在金融市场上,银行和证券公司之间的合作是常见的业务模式,其中银行委托证券公司进行债券交易是一项重要的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的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
第三条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的债券购买、赎回、兑付等操作。
该业务是以银行记账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客户不需要持有实体债券。
第四条客户参与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五条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内部规定,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风险。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六条客户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前,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
第七条客户可以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操作。
客户可选择自行交易或者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交易。
第八条客户在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前,应当向银行提供足够的资金或者债券以便完成交易。
客户应当清楚了解所购买的债券种类、购买金额、交易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客户进行债券购买时,需要提供购买债券的种类及数量,支付购买金额,并填写交易申请书。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十条客户进行债券赎回时,需填写赎回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债券信息。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客户进行债券兑付时,需提供兑付申请书,核对兑付信息,并进行交易操作。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三章: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二条中国工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记账式债券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靠,防止非法操作和欺诈行为。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指令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交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防范交易风险。
债券投资交易流程
债券投资交易流程债券是指债务人发行的、承认债务人对持有人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有价证券。
作为金融市场的一种重要投资工具,债券具备相对稳定的收益和较低的风险特点,因此在很多投资者中较受欢迎。
下面将详细介绍债券投资交易的流程。
1.选择合适的债券:投资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投资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债券。
不同的债券有着不同的信用等级、利率、期限等特点,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具备稳定收益和风险可控的债券。
2.委托交易:投资者可以选择通过金融机构或证券经纪商进行债券交易。
投资者需要向中介机构填写一份委托交易单,上面包括交易的信息,如债券代码、交易方向(买入或卖出)、数量、委托价格等。
投资者可根据市场行情来确定合理的委托价格。
3.交易匹配:中介机构收到投资者的委托单后,会根据市场提供的债券报价进行撮合交易。
如果委托价格与市场报价匹配,交易就会成功,否则需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适当调整。
在交易匹配后,中介机构会向投资者发送交易确认单,确认交易的细节。
4.交割与结算:交易确认后,双方需要进行交割与结算。
在交割过程中,投资者需要支付购买债券的款项,而卖方需要转移债券的所有权。
结算是指金融机构根据交易结果,将款项和债券进行清算和划转。
债券通常采用券商协作登记制度,即由中央结算机构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合作,将债券的持有人登记和交割工作委托给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
5.持有债券:交割与结算完成后,投资者成为债券的合法持有人,享有债券所带来的利息收入和本金回收权益。
投资者可以选择将债券持有至到期,直接获得债券到期时的本金回收,或者在债券市场上进行转让。
此外,在债券投资交易中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投资者需要关注市场行情,及时了解债券的价格和收益情况。
其次,投资者还需要注意债券的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等,选择信用评级较高和风险可控的债券。
最后,投资者在交易前要进行充分的风险和收益评估,确保自身能够承受相应的投资风险。
总结起来,债券投资交易流程包括选择债券、委托交易、交易匹配、交割与结算和持有债券。
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操作规程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的操作流程,保障客户利益,减少操作风险,特制订此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
第三条本行银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业务应当遵循稳健、谨慎、科学、规范的原则,保证操作安全、效率等标准。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银行企业债券”(以下简称“债券”)是指发行人(包括企业、金融机构等)通过以本行为承销商,向公众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
本规程所称“承销”是指本行根据发行人的需求,对已签署承销协议的债券进行销售宣传和营销。
第五条银行企业债券业务的操作,应当客观真实,保证操作全面、准确、可靠,做到无误操作。
第二章债券的承销第六条接到债券承销请求后,本行应当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代理或协助该企业发行债券。
本行应当认真审核债券发行的资质,确保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和合规要求,同时应当认真审核发行文件的合合规性和合法性,确保各类发行信息无误,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本行应当根据市场承销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及时处理发行人的融资申请,对于风险评级较高的申请人应当及时上报相关负责人并予以回复。
第八条本行应当在接受承销请求后,向上级银行工作人员报告承销信息,以便上级银行及时了解本行业务状况。
第三章债券加入、交易及清算第九条本行应当在将债券纳入债券交易市场前,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债券等级并挂牌上市。
第十条本行应当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交易服务,并确保交易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
第十一条在债券交易前,需核对债券有效性、券面价值、权利和义务等信息,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第十二条本行不得向客户推荐不符合其风险承受能力、资产状况和投资目的的债券产品。
第十三条债券成交时,应当准确记录债券的交易信息,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第十四条在债券到期或者提前清算时,本行应当及时召开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并按照约定对债券实施清算或兑付。
债券交易流程
债券交易流程债券交易流程是指投资者购买或出售债券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
债券交易通常涉及多个参与方,包括发行方、托管银行、交易所和投资者。
下面是一般的债券交易流程:第一步:报价债券交易通常从投资者提交买卖报价开始。
投资者可以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或直接向经纪商提交买卖报价。
报价应包括债券的类型、数量、价格和交付日期,以及任何其他特殊要求。
第二步:匹配一旦买卖报价提交后,交易所或经纪商会尝试将买卖双方的报价进行匹配。
匹配包括比较买卖双方的要求和价格,以确定是否存在匹配的交易。
若有匹配的交易,交易所或经纪商会通知双方。
第三步:协商在匹配后,买卖双方通常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协商。
协商内容可能包括交易价格、数量和付款方式等。
双方必须就这些细节达成一致,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第四步:交割在协商后,双方需要履行交割的义务。
交割通常涉及支付款项、移交债券以及更新相关文件。
根据国际市场的实践,付款一般通过银行间支付系统进行,债券的转让是通过账户的调整进行的。
第五步:结算交割完成后,交易所或经纪商会进行结算。
结算是指确认交割的有效性,根据买卖双方的要求进行账户调整。
在债券交易中,结算通常由托管银行负责,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六步:清算清算是指债券交易的最后一步,即将债券的所有权和交易信息记录在交易所的系统中。
这一步确认了交易的完成,并生成相关的交易确认和结算凭证。
总结而言,债券交易的流程包括报价、匹配、协商、交割、结算和清算。
债券交易的流程严格规范,确保了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债券交易的顺利进行对于投资者和市场来说都非常重要,因为债券市场在全球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影响着利率、资金流动和经济发展。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作为国内一家龙头性大型商业银行,具备在债券市场上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资格和实力。
为规范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工行各分支机构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交易业务的相关规范、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
三、业务规范1.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2.工行柜台工作人员在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时,应当持有效证件,规范操作。
四、操作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到工行柜台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交易资金,填写《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申请表》。
2.资格审核工行柜台工作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和交易资金进行审核,确认客户资格和交易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3.交易受理工行柜台工作人员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受理,包括代客交易和自营交易两种形式。
4.交易确认工行柜台在受理交易后,应及时向客户确认交易成交情况,包括交易品种、数量、价格、费用等信息。
5.资金划转交易确认后,工行柜台应按照客户要求将交易资金划转至相关账户,确保交易款项安全到账。
6.交易结算一般情况下,工行柜台会在交易确认后的T+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结算款项划转至客户账户。
五、风险控制1.合规经营工行柜台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规操作。
2.内部控制工行柜台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交易风险控制、业务规范管理等,确保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安全稳健进行。
3.客户风险评估工行柜台应对客户资信状况、交易背景等进行评估,做好客户准入和交易风险评估工作,杜绝不良交易。
六、业务宣传工行柜台应定期举办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客户对该业务的了解和认识,促进正规交易。
七、监督检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权对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工行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违规违法问题。
银行债券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债券业务操作规程银行债券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银行业务的风险管理是银行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银行在发行和承销债券、包销债券等业务中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监会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
本次制定的《银行债券业务操作规程》的目的是规范银行债券业务的操作流程,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风险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二、业务范围银行的债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券的发行、承销和包销等业务。
三、业务操作流程3.1债券的申报发行人在设立拟发行债券以及发行计划之前须通过发行申请书向银行申报。
银行在接到申报书之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定进行评估和审核,对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等进行调查核实,对发行人的能否接受借款、借款的风险等进行评估,确保发行人有能力并有意愿按照合同履行借款还本付息的义务。
3.2 债券的承销银行在对发行人的综合评估之后,决定是否承销债券。
若决定承销,则应当向发行人签署《承销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和金额,发行渠道等细节问题。
3.3 包销债券银行在对发行人进行综合评估之后,依据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包销债券。
3.4债券交易过程中的风险管理银行在进行债券交易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风险管理制度,认真分析和评估相关风险,采取适当的预防和管理措施,避免因市场变化产生的风险。
3.5 债券违约事件处理银行在发行和承销债券时,应当对发行方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保证债券的安全性。
如果发行人出现债务违约事件,银行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风险处置措施,关注债务违约事件的进展情况,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保障银行的利益。
四、制度建设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包括内部控制机制、风险管理机制、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等,并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不同阶段业务的需求变化。
五、财务管理银行在进行债券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
严格控制风险,全面落实资金的安全有序运营,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银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流程
银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流程银行债券业务交易操作流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债券业务交易管理,规范我行债券交易行为,防范操作风险,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我行人民币债券交易业务具体包括:信用拆借、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债券承分销、公开市场、债券买卖及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开办的其他业务品种。
第三条债券交易业务的开展应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兼顾的原则。
第四条为控制操作风险,操作中必须坚持经办、复核双人经手;业务流程中坚持前台、后台严格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
第二章资金交易业务第五条资金交易业务包括同业拆借业务和质押式回购业务。
第六条我行拆入、拆出资金的总额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对我行同业拆借业务规定的交易限额。
第七条资金业务单日还款资金限额为40亿元;同日单一客户正回购限额为20亿元;同日单一客户逆回购限额为15亿元。
第八条金融市场部应每年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对交易人员的操作权限进行设置,并编制《交易人员操作限额表》(附件1),报风险管理部备案。
第九条资金业务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后台结算人员确定当日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的回购到期业务交割后,打印当日的《债券托管明细表》;(二)各交易员将当日的资金使用计划汇总给资金交易员和后台结算岗,资金交易员和后台结算岗分别将资金使用明细统计在《资金使用统计表》(附件2)中。
资金交易员根据资金需求状况及市场资金供给状况确定当日融资额度及融资期限,与后台结算岗核对一致后,在市场进行询价和报价。
在资金交易确定成交后将资金利率反馈给各交易员;(三)融入资金方式可选择拆借或正回购。
采用正回购交易方式时,交易员从《债券托管明细表》中可使用的债券里确定拟质押债券,并与交易对手方确定质押债券折算比例及回购(拆借)利率。
原则上每只债券的折算比例参照当日该债券中债估值,但不低于中债估值/100*100%;(四)融出资金为质押式回购的方式时,交易员应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回购利率、交易对手方质押债券的种类、折算比例及结算方式。
银行信用类债券投资操作规程
xx银行信用类债券投资操作规程xx总发〔xx〕247号,xx年8月4日印发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和防范信用债券的投资风险,保障本行债券资产的安全,根据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监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和《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本行有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信用债券,是指没有抵押品,完全靠公司良好的信誉而发行,且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流通的债券。
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票”)、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ABS”)。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的企业债券,是指由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内还本付息,并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的债务融资工具。
第四条本规程所指的中期票据,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照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中等期限的,并在银行间市场流通的一种创新性债务融资工具。
第五条本规程所指的短期融资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依据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第六条本规程所指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是指由2个以上、10个以下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在银行间债债券市场以“统一产品设计、统一券种冠名、统一信用增进、统一发行”注册方式共同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第七条本规程所指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
在银行间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第八条本规程所指的资产支持证券是指以资产的组合作为抵押担保而发行的债券,是以特定“资产池”所产生的可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为支撑,在资本市场上发行的债券工具。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银行债券投资交易业务操作流程第一章债券一级市场业务前台操作流程一、债券承销和分销(一)工作日,资金业务部债券交易员及时获取债券发行信息,在债券发行日前两个工作日,向资金业务部负责人报告债券发行分析情况。
(二)在债券发行招标前,由资金业务部负责人召集债券投标分析会议,拟定本行投资策略。
(三)债券交易员广泛联系分销客户,将债券发行分析及委托投标书范本传真至分销客户,及时获取反馈信息。
(四)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形成会议记录,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报有权人审批。
(五)债券交易员凭经审批的《债券投标审批单》和分销客户的“委托投标书”,在债券发行招标时间内登陆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综合业务系统(以下简称:CSISS),并选择进入债券投标系统(以下简称:BIS)或公开市场操作(以下简称:OMOS)录入标书,经第二人复核后发送。
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交易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第二人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六)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打印相关资料(发行办法、全场汇总表、招投标一览表、缴款通知书等),提交部门例会讨论后交归档。
(七)若中标,债券交易员于债券缴款日前将《债券投标审批单》、《缴款通知书》和《发行办法》各准备三份,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八)若有分销,还应与分销客户签订“债券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分销合同,一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交运营管理部债券结算员。
二、债券认购(一)债券交易员根据债券投标分析会议的讨论结果,打印《债券投标审批单》一份,报有权人审批。
(二)债券交易员联系承销商,将经复核的《投标委托函》或《认购函》及时传真至承销商。
(三)发行结束后,债券交易员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若中标,债券交易员与承销商签订“债券认购(分销)合同”,并于债券分销日前准备三份已经签署的合同,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投标委托函》交本部门归档,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计划财务部记账,一份合同会同《债券投标审批单》交债券结算员。
第二章债券一级市场业务后台操作流程一、债券承销和分销(一)在债券缴款日,债券结算员对《债券投标审批单》、《缴款通知书》和《发行办法》等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后台操作。
(二)若有分销,债券结算员应根据“债券分销合同”上注明的条款执行收款、付券操作:(1)本行先收款再付券时:债券结算员在确认本行收妥分销客户按合同约定划付的款项后,登陆CSISS并选择进入簿记系统(以下简称:BES),在“债券分销”项下,录入“债券分销合同”上的数据,另一结算员在“本方指令复核”项下对录入的数据核对无误后执行复核发送。
(2)本行先付券再收款时: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并选择进入BES,在“债券分销”项下,录入“债券分销合同”上的数据,另一结算员在“本方指令复核”项下对录入的数据核对无误后执行复核发送。
(三)债券结算员及时查询债券交割情况、资金清算情况,确认在缴款日已收券、付款或付券、收款;并在当日下午4时前,向债券交易员反馈当日的券款清算情况。
(四)有债券发行手续费的,债券结算员及时查询手续费到账情况,并将相关凭证交至计划财务部记账。
如手续费需向分销客户返还,在本行收到手续费后,计划财务部依据“债券分销合同”记账,并由运营管理部办理手续费资金划付手续。
二、债券认购(一)在债券缴款日,债券结算员对《债券投标审批单》和“债券认购(分销)合同”等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进行后台操作。
(二)债券结算员应根据“债券认购(分销)合同”上注明的条款执行付款、收券操作。
⒈本行先收券再付款时: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并选择BES,在查询本行认购的债券数量、券种收妥无误后,对债券承销商划付“债券认购(分销)合同”注明的款项。
⒉本行先付款再收券时:债券结算员即对债券承销商划付“债券认购(分销)合同”注明的款项。
(三)债券结算员及时查询债券交割情况、资金清算情况,确认缴款日本行已收券、付款;并在当日下午4时前,向债券交易员反馈当日的券款清算情况。
(四)“债券认购(分销)合同”中约定有债券发行手续费返还情况的,结算员应根据合同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并将相关凭证交至计划财务部记账。
第三章现券交易前台操作流程一、债券交易员根据业务需要及本行资金状况,拟定现券交易的基本要素,填制“现券交易审批单”,报有权人审批。
二、债券交易员根据“现券交易审批单”注明的交易要素,通过全国银行间本币交易系统前台(以下简称:DWS)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打印“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如无法通过DWS达成交易的,应视情况进行以下操作:(一)客户端系统故障:债券交易员根据“现券交易审批单”,填制“债券买卖应急成交申请单”,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后,传真至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再将同业中心传真回的“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复印三份,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
(二)同业中心系统故障:债券交易员根据“现券交易审批单”,与交易对手签订书面“债券买卖合同”(代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并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传真至交易对手。
三、债券交易员将“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及“现券交易审批单”交后台债券结算员,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的需在“债券买卖成交单”上予以注明提示。
四、当日所有现券交易完成后,债券交易员填制“现券交易明细汇总表”并连同“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及“现券交易审批单”一同归档。
第四章现券交易业务后台操作流程一、本行买入(一)在交割日,债券结算员对“现券交易审批单”和“债券买卖成交单”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进行债券交割操作。
⒈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并选择进入BES:有DWS数据导入的,在“第三方指令确认”项下,核对“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所有要素无误后,对“第三方指令确认”执行确认:无DWS数据导入的,在“现券”项下,债券结算员录入“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的数据,另一结算员在“本方指令复核”项下对已录入数据核对无误后执行复核发送。
⒉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债券结算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另一结算员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二)债券结算员根据“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记载的结算方式,确认是否需要执行辅助指令操作:⒈结算方式为“见券付款”的: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对BES生成的“付款确认”指令执行确认,另一结算员对已确认的“付款确认”指令复核发送;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债券结算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另一结算员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在确认本行已收妥所购债券之后,债券结算员即划付资金。
⒉结算方式为“见款付券”的:债券结算员无需进行辅助指令操作,直接进入划付资金操作。
⒊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的:债券结算员无需进行辅助指令操作,“券款对付”的资金划付由中央结算公司系统自动匹配指令进行。
(三)债券结算员及时查询债券交割情况,资金清算情况,确认交割日已收券、付款:并在当日下午4时前,向债券交易员反馈当日的收券、付款情况。
(四)债券结算员在交割日下午4:30前登陆CSISS确认合同无误后,打印当日“交割单”归档。
二、本行卖出(一)在交割日,债券结算员对“现券交易审批单”和“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进行债券交割操作。
⒈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并选择进入BES:有DWS数据导入的,在“第三方指令确认”项下,核对“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所有要素无误后,对“第三方指令确认”执行确认;无DWS数据导入的,在“现券”项下,录入“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的数据,另一结算员在“本方指令复核”项下对已录入的数据核对无误后执行复核发送。
⒉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债券结算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另一结算员复核后传真至中央结算公司。
(二)债券结算员根据“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记载的结算方式,确定是否需要执行辅助指令操作。
⒈结算方式为“见款付券”的:债券结算员根据“债券买卖成交通知单”上所列全价金额,确认本行收妥交易对手划付本行的款项后,登陆CSISS对BES生成的“收款确认”指令执行确认,另一结算员对已确认的“收款确认”指令执行复核发送;如无法登陆CSISS时,则进行应急操作,结算员填制《应急业务申请书》,计算密押、加盖在中央结算公司预留印章,经另一结算员复核后传真到中央结算公司。
⒉结算方式为“见券付款”、“券款对付”的:债券结算员无需进行辅助指令操作,即行进入等待收款环节。
(三)债券结算员及时查询债券交割情况,资金清算情况,确认交割日已付券、收款:并在当日下午4时前,向债券交易员反馈当日的付券、收款情况。
(四)债券结算员在交割日下午4:30前登陆CSISS确认合同无误后,打印当日“交割单”归档。
第五章债券回购业务前台操作流程一、资金业务部资金调度员测算本行当日资金状况并向债券交易员提出资金需求,债券交易员拟定回购交易基本要素,填制《回购交易审批单》,报有权人审批。
二、债券交易员根据“回购审批单”注明的交易要素,通过DWS与交易对手达成交易,打印《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如无法通过DWS达成交易的,应视情况进行以下操作:(一)客户端系统故障:债券交易员根据《回购交易审批单》,填制“债券回购应急成交申请单”,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后,传真至同业中心。
再将同业中心传真回的《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
(二)同业中心系统故障:债券交易员根据《回购交易审批单》,与交易对手签订书面“债券回购合同”(代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并加盖资金业务部公章,传真至交易对手。
三、债券交易员将《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交资金调度员和后台债券结算员,结算方式为券款对付的需在《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上予以注明提示。
四、当日所有回购交易完成后,债券交易员将《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及《回购交易审批单》归档。
五、公开市场正逆回购招标,按照以上流程操作。
第六章债券回购业务后台操作流程一、本行正回购(一)在首次交割日,债券结算员对《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和《回购交易审批单》记载要素进行核对,确认无误的,进行债券交割操作。
⒈债券结算员登陆CSISS并选择进入BES:有DWS数据导入的,在“第三方指令确认“项下,核对《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上所有要素无误后,对“第三方指令确认”执行确认;无DWS数据导入的,在“质押式回购”项下,录入《债券回购成交通知单》上的数据,另一结算员在“本方指令复核”项下对已录入的数据核对无误后执行复核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