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5篇)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____)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能管理科室实施监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称“五到位”是: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
第四条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安委会按照职责对各生产车间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或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报告形式见附件1)。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生产车间或其它职能管理科室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单位并记录备查。
冶金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冶金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 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冶金工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之一。
但是,冶金工艺复杂、设备庞大,安全风险高,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较大。
为确保冶金企业的生产安全,加强隐患排查,特制定该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冶金企业生产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预防事故的发生,建立和完善企业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涵盖流程、内容、责任等方面。
3.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冶金企业及其所辖部门,包括生产、协助生产、维护及保障等部门。
4. 职责分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并向全体员工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和隐患排查整改的重要性。
•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制定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员工要认真执行隐患排查整改计划,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5. 流程5.1 隐患排查•第一阶段:全面调查排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通过专家评估、检查、自查、抽查等多种方式对企业现场进行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后进行整理并上报。
•第二阶段:分析评估企业对整理出的隐患问题进行分类,并进行初步的风险评估,将隐患问题分为高、中、低级别,根据级别进行重点处理。
5.2 整改措施针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截止时间。
按计划整改,并进行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5.3 核查验收•第一阶段:部门验收整改措施落实后,由部门负责人负责验收,确认整改效果,并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汇报整改情况。
•第二阶段:企业验收整个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验收,确保整改措施到位,并定期进行跟踪。
6. 注意事项为实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目标,企业应当注意以下问题:•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整个过程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责任明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要确保自身职责到位,避免职责上的推诿。
•随时关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进展,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培训,提高员工意识和技能水平。
7.本制度从制定隐患排查整改的流程、内容、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通过对各个环节的详细规定,增强了隐患排查整改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确保冶金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炼钢厂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炼钢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所有区域、所有设备、所有岗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三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第五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范围、内容、方法和要求;(二)组织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评估和整改;(四)定期召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会议,分析总结排查情况,提出改进措施;(五)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六条设立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负责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办公室职责:(一)负责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二)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三)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跟踪、督促整改;(四)定期向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排查情况;(五)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到位。
第三章排查范围及内容第八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包括:(一)生产工艺环节;(二)设备设施;(三)作业环境;(四)人员操作;(五)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第九条炼钢厂安全隐患排查内容:(一)生产工艺环节:检查生产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安全规范,是否存在潜在危险因素;(二)设备设施:检查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老化、损坏、漏油、泄漏等安全隐患;(三)作业环境:检查作业场所是否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噪等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四)人员操作:检查员工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疲劳作业等安全隐患;(五)安全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024年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4年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前言炼钢厂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措施必不可少。
为了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我们制定了这个《2024年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二、目的和意义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排除炼钢厂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可以提高炼钢厂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工作原则1.全员参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该由全体员工来参与。
2.科学管理:排查治理工作应该遵循科学管理的原则,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准确。
3.及时性:对于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该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4.整体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应该与企业的整体管理工作相结合,形成整体推进的态势。
四、制度内容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1)定期排查:每月对炼钢厂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2)专项排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对重点部位和重点工序进行专项排查,确保没有盲区。
(3)随时排查:对于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需要随时进行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隐患。
2.隐患的治理(1)隐患整改方案:对于发现的隐患,应该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整改工作。
(2)整改期限:对于各类隐患,应该按照不同的情况给出不同的整改期限,确保整改工作能够按时完成。
(3)整改验收:对于整改工作,应该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3.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1)制定应急预案: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对措施。
(2)定期演练: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反应速度。
(3)演练复盘:对于演练结果,进行复盘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4.员工培训和教育(1)安全教育: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技术培训:对于重点工序和设备的操作人员,应该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确保操作的准确和安全。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54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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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能管理科室实施监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炼钢厂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1、目的为了及时掌握生产动态过程以及职工思想行为、操作环境、生产工具、设备和设施状况的变化,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原则安全检查必须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目的、有要求、有具体计划的“五有”方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到“三定四不推”的原则。
“三定”:即定防范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
“四不推”:即个人能解决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至分厂,分厂能解决的不推向公司。
3、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查思想;查管理;查行为;查动态;查隐患。
4、安全检查形式包括: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
4.1综合性检查:分厂根据生产情况每月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厂主管领导及各车间有关人员参加;车间每周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班组每日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根据具体情况,每年组织四次检查和不定期的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器、压力容器、起重、厂房结构、各介质管道、防火防爆防煤气以及防尘防毒等项的专业性检查;由分厂安全生产科及机动科联合组织,有关车间相关负责人参加。
4.3季节性检查:指夏季“四防”,冬季“五防”的检查。
“四防”即:防暑降温,防触电,防雷击,防食物中毒。
“五防”即:防滑,防冻,防火灾,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
5、具体要求5.1各级、各项检查都要填写安全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表,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档案,对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记录,检查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存档备案。
5.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逐步登记,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暂时不能解决的应订出计划并责成专人限期解决,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解决,对限期内没有解决的单位,安全生产科有权处罚。
5.4凡因无故或借故拖延,不按时整改隐患而发生事故的,必须追究责任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5.5各车间每周一次自查自纠,除要求建档外,本单位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炼钢厂各个生产车间、办事处、仓库等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责任人为各车间主管。
第三条炼钢厂应严格落实国家、地方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法令、规范要求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制度内容包括隐患排查的目的和原则、隐患排查的组织、责任和要求、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方式、隐患排查的周期和程序、隐患排查的整改、验收和记录等。
第二章隐患排查的目的和原则第五条隐患排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炼钢厂安全生产。
第六条隐患排查的原则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及时整改、持续改进等。
第三章隐患排查的组织、责任和要求第七条隐患排查工作由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各生产车间、办事处、仓库等配合工作。
第八条各生产车间应设立隐患排查小组,由车间主管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本车间的各岗位负责人、安全员、技术员等。
第九条隐患排查小组负责本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将发现的隐患及时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十条生产车间的各岗位负责人应认真履行排查责任,对本岗位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整改。
第四章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方式第十一条隐患排查的方法包括观察法、调查法、检测法、分析法、交流法等。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的方式包括日常巡查、定期检查、专项排查等。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重点包括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消防设施、用电设备、作业规程等。
第五章隐患排查的周期和程序第十四条隐患排查的周期为每年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确定。
第十五条隐患排查的程序包括制订隐患排查计划、召开隐患排查会议、组织实施隐患排查、编制隐患排查报告等。
第六章隐患排查的整改、验收和记录第十六条发现隐患后,隐患排查小组应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报告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炼钢厂作为一种高风险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制度旨在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环境,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促进炼钢厂的可持续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厂炼钢生产过程和相关设备、工具、设施的使用,以及员工的安全行为。
所有在炼钢厂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责任和义务1. 炼钢厂管理层应制定安全生产政策和目标,并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 所有员工都有责任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障自己的安全并协助他人的安全。
3. 安全和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汇报发现的隐患问题,并跟踪整改情况。
4. 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达到安全操作的要求。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流程1. 隐患排查(1)由安全和保卫部门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年度和季度排查计划,并明确责任人。
(2)安全和保卫部门根据排查计划,组织人员对炼钢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排查,包括设备、工具、设施的完好性和功能,作业流程和管理制度的合理性等。
(3)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安全和保卫部门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人员汇报,并要求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2. 隐患整改(1)相关部门和人员要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并按时进行整改。
(2)安全和保卫部门要跟踪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隐患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3)整改完成后,由安全和保卫部门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 隐患治理(1)除了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外,炼钢厂还应对排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导致隐患的深层次原因,并制定相应的措施进行治理。
(2)炼钢厂应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五、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措施1. 落实安全设施和防护装备的使用,确保其完好有效。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word版本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能管理科室实施监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称“五到位”是: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
第四条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安委会按照职责对各生产车间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或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报告形式见附件1)。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生产车间或其它职能管理科室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单位并记录备查。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不定期抽查
炼钢厂还应不定期进行抽查, 对重点区域、重要设备和关键 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及时发现
并消除事故隐患。
员工参与
鼓励员工参与事故隐患的排查 工作,建立员工报告制度,对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员工给予
奖励。
考核办法与奖惩措施
明确责任
01
炼钢厂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制定
相应的考核标准。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制度》
2023-10-28
目录
• 引言 •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 • 安全事故隐患治理 • 安全事故隐患监督与考核 • 制度实施与改进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本制度旨在明确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 的、原则、内容和方法,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防范 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确保企业稳定发展。
当前,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面临着诸多挑 战,如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事故 隐患排查不彻底等。因此,制定本制度,对于规范炼钢厂安 全生产管理,提高企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内部各车间、班组及有关职能部门, 涵盖从原料准备、冶炼、浇注、成型到成品入库等生产全 过程。
对于涉及到的其他相关方,如外来施工单位、运输单位等 ,也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全面性和有效性。
定义与术语
01
“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 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 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02
“排查”是指对生产过程及安 全管理进行系统的检查,发现 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过程。
员工满意度调查
对员工进行满意度调查,了解他 们对治理措施和方案的满意度, 以及是否认为炼钢厂的安全生产 水平有所提高。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一、引言近年来,炼钢厂行业事故频发,严重威胁了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为了加强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排查和治理潜在的安全隐患,制定和执行一套科学、严格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供一份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供炼钢厂参考和执行。
二、目的和任务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目的是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任务是全面排查炼钢厂内各种设备设施、职工作业及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负责人。
三、组织和管理1. 炼钢厂应成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和管理。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熟悉安全生产和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组成,包括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
四、排查范围和周期1. 排查范围包括厂区、车间、设备、作业岗位等各个环节和部位。
2. 排查周期为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排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应定期组织专项检查。
五、排查内容和方法1. 排查内容包括设备状态、作业规范、职工操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2. 排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访谈职工、查阅相关资料、测量检测等。
六、安全隐患治理措施1.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分级,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2. 对于重大安全隐患,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方可恢复作业。
3. 对于一般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并指定专人负责,按期完成整改。
七、安全隐患整改追踪督办1. 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整改追踪督办制度,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指导,确保整改到位。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要定期督促各部门按计划完成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八、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和报告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进行排查时应做好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隐患及治理措施等。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精选)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确保企业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资产的保护,建立完善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过全员参与、科学管理、不断改进,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隐患,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可控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办公区域、仓储设施等。
三、隐患排查管理流程1.隐患排查计划1.1制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隐患排查计划。
1.2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计划的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1.3确保计划覆盖所有生产经营区域,特别是重点监管区域。
2.隐患排查实施2.1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计划中的区域进行定期隐患排查。
2.2排查人员需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
2.3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全、电气安全、火灾隐患、化学品存储等方面。
3.隐患登记与分级3.1对发现的隐患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隐患的位置、性质、等级等信息。
3.2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分级,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
3.3对于存在重大危险的隐患,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4.整改措施实施4.1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包括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时限等。
4.2对于紧急隐患,要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4.3整改过程中,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确保整改的彻底性。
5.隐患治理效果评估5.1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问题没有再次出现。
5.2评估整个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制度。
四、责任及权限1.安全管理部门1.1制定和审批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1.2组织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1.3负责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2.相关部门负责人2.1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完成隐患排查工作。
2.2负责本部门隐患的整改工作。
2.3提交隐患排查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3.员工3.1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3.2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
3.3积极配合公司进行隐患整改工作。
五、培训与宣传1.培训1.1新员工入职时进行安全培训,强调隐患排查的重要性。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炼钢厂所有从业人员。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三条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炼钢厂安全管理要与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第五条炼钢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体系,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做到层层传导、分级负责。
第六条炼钢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强化隐患排查和事故治理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第三章组织领导第七条炼钢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厂长担任组长,安全生产、生产经营、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九条炼钢厂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报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炼钢厂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
第四章责任制第十一条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实行分级责任制,各级负责人应当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炼钢厂负责人应对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制定相关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第十三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并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四条炼钢厂各岗位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第十五条炼钢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定期对全厂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炼钢厂是一个涉及到高温、高压、高速等危险因素的特种行业,安全生产是其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
为了确保炼钢厂的安全生产,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科学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制定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必要性炼钢厂的生产过程中存在着许多危险因素,一旦出现事故隐患,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可以全面、系统地排查和治理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提高事故发生的预防和控制能力,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1.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倒查追责制度。
2.制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根据各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一级、二级、三级等等不同的风险等级,并分别制定相应的排查治理要求和具体措施。
3.制定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炼钢厂的生产现场进行分区划定,并规定各个区域的安全管理要求,明确设置安全标识、设施设备、人员员工配备等。
4.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各类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考核。
5.制定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明确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标准和要求,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应急职责和预案实施流程。
7.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和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包括隐患排查的方法、排查周期、排查内容等。
8.制定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进行立即整改和限时整改,并建立整改跟踪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9.制定安全事故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隐患整改。
10.制定违规违章处理制度:对炼钢厂内的违规违章行为,制定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形成震慑效果。
三、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明确工作责任人:确定专人负责制度的起草、实施和监督。
2023年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23年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制度目的:炼钢厂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环节。
为了预防和控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的所有部门和岗位。
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隐患排查责任:(1)厂长是炼钢厂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和管理炼钢厂的安全生产工作;(2)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组织和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3)员工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应时刻关注隐患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 隐患排查程序:(1)定期排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并记录隐患情况;(2)不间断排查: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并由相关部门立即处理;(3)复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跟踪处理情况和效果,并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复查。
3. 隐患治理要求:(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分级,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和时限;(2)紧急隐患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并及时报告上级;(3)治理隐患的过程中,要确保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的安全。
4. 储存和管理:(1)危险化学品储存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标识和分区;(2)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并记录相关信息;(3)定期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及其安全设施的完好性。
5. 应急预案和演练:(1)制定炼钢厂的应急预案;(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并记录演练情况和改进措施;(3)定期检查应急设备和器材的状态。
6. 安全教育和培训:(1)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理论知识、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养;(2)对新员工要进行安全培训和试岗。
7.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1)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台账,记录每次排查发现的隐患、整改措施和结果;(2)每年年底对台账进行归档,并在新年度起编制新的排查治理台账。
8. 督查检查与奖惩:(1)建立相应的督查检查机制,对各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2)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钢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钢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一、前言钢铁企业是国家重点骨干行业,也是重要的国民经济支柱之一、随着钢铁产量的不断增加,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状态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风险。
如何排查和治理企业内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当前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课题。
本文旨在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入手,探讨如何加强钢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二、事故隐患排查1、排查内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是加强安全保障的重要措施。
排查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钢铁企业的生产环节:包括生产车间、仓储库房、机组设备以及工艺流程等方面。
(2)企业人员安全:包括职工个人安全、培训教育、防护设备、应急措施等方面。
(3)企业环境安全:包括用电、排水、废气等方面。
(4)企业消防安全:包括钢铁企业园区的消防设备、消防人员等方面。
2、排查方法(1)现场排查:由专业人员,对钢铁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安全检查表:制定并使用安全检查表,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3)安全自查:钢铁企业应当建立企业自查机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4)安全委员会:建立钢铁企业安全委员会,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事故隐患治理1、治理内容事故隐患治理包括事故隐患的整改、问题处理和绩效评价。
(1)整改措施:根据排查结果,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严格要求企业将隐患状态改善到安全状态。
(2)问题处理:对于现有的隐患问题,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妥善解决问题,保障工人的安全。
(3)绩效评价:对于事故隐患的治理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制定科学的治理方案,进一步提高企业投入保障生产安全。
2、治理方法(1)整改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例如改善设计、优化工艺、加强管理、增加安全设施、修改产品设计等,确保问题在根源上得到解决。
(2)问题处理:对于已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钢铁企业要进行及时处理,追究责任,并进行善后处理,确保相关职工得到妥善安置和补偿。
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目的为了将发生的各类事故彻底分析清楚,达到降低事故率,吸取教训,防止重复性事故发生,实现稳定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厂属各单位。
3、职责3.1 生产科负责制度的制定、管理以及事故分析会的组织。
3.2 技术科、机动科负责事故判定细则的制定及事故纠纷的裁定。
4、管理内容及要求4.1 事故分析会的程序4.1.1 对所出现的事故,由当班调度长确定事故分析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范围(根据事故性质或者影响生产情况可通知主管厂领导参加)。
4.1.2 分析会的时间要在班后,严禁班中分析事故,地点原则上在分厂会议室,与事故有关的班组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全体参加。
4.1.3 参加分析会的时间、地点、人员由调度室负责班中通知,各有关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组织相关人员以及本单位技术人员或领导参加。
4.1.4 分析会由当班调度长主持,并负责会前点名,将到会人数详细落实清楚,并做好签到记录。
4.1.5 当事故的原因牵扯到有关技术和设备方面时,由调度室及时通知相应的科室派人员参加分析会,确因技术和设备专业问题难度大而分析不清时,必须在次日再通知有关科室、责任单位领导和主管厂领导参加重新分析,直到分析清楚为止。
4.1.6 正常的生产事故由生产科判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特殊事故的分析由相应科室或厂领导判定责任单位(或责任者)。
4.1.7 生产科及时向有关领导和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并次日在调度会上通报前一天事故情况及分析会情况。
4.2 事故分析会的要求4.2.1 事故分析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定要将事故原因调查分析清楚,要真实、准确。
4.2.2 分析事故一定要找出真正的责任者,判定事故责任时要在论据充分的基础上分析透彻,责任到位,使责任者心服、口服、无异议。
4.2.3 事故分析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制定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促使责任单位(或责任者)及有关单位真正吸取事故教训,不再发生类似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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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66
炼钢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职能管理科室实施监管,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
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制度所称“三定四不推”中“三定”是: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是:查出的问题岗位能整改的不推到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
本制度所称“五到位”是: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
第四条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安委会按照职责对各生产车间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职能管理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厂属各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应立即向安委会办公室或上级管理单位报告(报告形式见附件1)。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生产车间或其它职能管理科室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单位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生产车间的职责
第七条生产车间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从事生产组织活动。
严禁非法从事生产组织活动。
第八条生产车间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生产车间应当依据本制度建立健全本车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同时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建档、监控等建立台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炼钢厂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第十条厂安委会、职能管理科室和生产车间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附件2、附件3)。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附件4),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附件5)治理(附件6)。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按照《炼钢厂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第十二条炼钢厂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事故隐患监督检查职责时,炼钢厂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
绝和阻挠。
第十四条生产车间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厂安全科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统计分析表应当由车间主要负责人签字。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生产车间依照前款规定报送厂安委会,炼钢厂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车间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厂安委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生产车间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制度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班组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
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八条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炼钢厂安全科应当留存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第十九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坚持“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实“五到位”原则。
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隐患整改指令单》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厂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
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建档。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指导、监督各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
第二十一条职能管理科室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
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二十二条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应当加强对生产车间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下达隐患整改指令单(附件7),并建立信息管理台账。
必要时,报告厂安委会并对限时整改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应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的监督检查,积极配合依法查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违法行为及其责任者。
安全监督管理科室发现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故隐患的,应该及时将有关资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各级负责人按照厂《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管理主体,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千元
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制度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
二、隐患排查未排查到位的;
三、隐患治理不执行“三定四不推”和整改落实“五到位”的;
四、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
第二十五条各级负责人按照厂《岗位职责》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责任管理主体,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一千元以上至三千元的罚款:
一、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对限时整改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包括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
三、限时整改的事故隐患,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治理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各车间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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