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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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DOC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实现日常作业计划的顺利完成,行车组织工作执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第二条直属企业对调车作业应制定以下安全制度或措施:
1、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制度
2、瞭望及呼唤应答制度
3、人身安全制度
4、防止冒进信号措施
5、防止断钩措施
6、机车防火措施
7、机车、车辆防溜措施
8、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第三条乘务员、调车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
2、身体健康,符合乘务员、调车员身体检查所要求的标准;
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4、技术业务水平达到乘务员、调车员“应知应会”的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第四条机车司机应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本车按计划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平稳操纵,良好地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机车运行和检修记录。机车副司机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程序,做好机车检查、给油、保养和自修理、机车及工具清洁完整,经济使用燃料、油脂。
第五条在用机车和备用机车的管理、使用及维修保养应执行《铁路机车保
养规则》;在用的线路、桥梁、通信及信号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自备槽车的使用、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并制定自备车的管理办法。第六条接发列车进路准备
1、值班员在接发车前,应亲自确认接发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调车的工作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进站或出站的股道信号。
2、值班员在给信号员下达准备接发车进路命令时,应简明清楚,正确及时,讲清车次和占用线路;信号员应复诵核对,方可执行。第七条确认信号开闭状态
1、调车信号的显示和确认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
2、信号员在给调车长发出发车指令前,应检查确认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状态。第八条安排进路信号员应遵守原则:
1、在办理列车预告、闭塞时,应认真核对计划(编组),确认车次,准确布置进路;
2、在接发列车工作中应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排列进路时应手指、眼看、确认汇报
;
3、在办理列车进路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准抢勾作业;
4、变更或取消发车进路时,应得到发车人员的回话,方准变更或取消;
5、信号员之间应加强联系,各咽喉区不准同时操纵按钮,排列非统一进路,严禁交叉作业;
6、应执行作业前双方核对计划,执行计划“勾勾抹消制”。第二章调车作业第九条调车作业应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制定本单位的《站细》。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调车作业时,机车或车辆应进入股道信号机内方。特殊情况下,调车员应与值班员联系,经值班员同意后,方可压标作业;
2、司机收到动车指令并确认前方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
3、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岗位当班人员应逐级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状态扩大;一批作业计划未执行完,各相关岗位均不应交班离岗;
4、调车作业由调车员单一指挥。调车员在调车作业前,应督促组内人员充分做好准备,认真进行检查;
5、司机在作业中应组织机车乘务人员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任务,正确操纵机车,时刻注意确认开通的股道信号,应不间断地进行了望,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及时地执行调车人员的指令和股道信号显示的要求。没有指令不准动车,股道信号不清立即停车。第条调车作业进路确认应按下述规定进行:
1、单机或牵引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员指派的连接员负责;对位作业由前端一名连接员负责进路,一名连接员负责对位;
2、调车员在作业中应站在距机车三车以内司机一侧的位置。调车员必须离开规定的位置时,应先停车再处理。处理结束并回到规定位置后,方可重新开始作业;
3、牵出作业时,车列尾部车辆应有一名连接员站立,负责动态车辆的安全;
4、调车组连接作业应试风、试拉;
5、台位作业时,调车员、连接员应同时对台位设备进行目测,随时注意设备情况,以防突发事件。台位操作人员按规定站在(机车方向)对车位或其他适当位置,立岗迎送车辆牵出或推进台位作业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与调车组人员联系;
6、牵出调车作业中遇弯道或建筑物遮挡,在距信号机50m处仍看不清股道信号显示,应立即停车并派副司机步行确认前方信号;
7、推进调车作业前方连接员接近股道显示信号时仍看不到信号,应立即停车。调车员应指派一名连接员步行确认前方股道信号;
8、无论牵出或推进作业,在没有得到信号员明确答复时,乘务员和调车人员禁止动车或发出动车指令。
第一条企业应制定手动搬道调车作业的规定,做到:
1、单机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司机鸣笛要道,确认扳道人员显示的股道信号正确后,鸣笛回示;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员或其指定的一名连接员(用口笛)负责要道,在确认扳道人员显示的股道信号正确后,可发出动
车指令。出要出路,进要进路;
2、在调车作业区作业时,没有扳道人员在场,严禁其它人员私自扳动道岔;
3、机车车辆进入远方道岔作业时,扳道人员乘机车前往;接近道岔前一度停车,扳道人员步行到道岔处操纵,位置正确后,发出启动车指令,机车司机在得到明确指令后方可启动车。第二条两台以上机车在同一作业区域作业原则: 1、一个作业区域内两台及其以上机车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只能在彼此隔开的线路(平行进路)上进行,已划出安全隔离带的情况除外;
2、在调车作业区作业中,出现交叉作业时,值班员应安排一台或多台机车停止作业,只安排一台机车的作业进路。原则上优先安排接发列车及对位作业;
3、在调车作业区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禁止办理两车列同时进入同一股道或行经同一道岔的进路;
4、停留车距警冲标不足30m,连挂该车或车组有越出警冲标可能时,应采取防溜措施或通知信号员开通前方道岔后方准作业,此时,禁止前方与该进路有交叉作业。第三条调车作业行驶速度的规定;
1、机车空线上牵引≯30km/h;空线推进运行≯20km/h;
2、装油台外方调车运行速度≯20km/h,弯道处运行速度≯15km/h;
3、机车、车辆进入台位及进入尽头线连挂作业时运行速度≯10km/h;
4、接近车辆或线路末端时,速度严格控制在3km/h以内;
5、调动装载液化气、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速度≯15km/h;调动液体重金属时,重车≯10km/h、空车≯15km/h;
6、显示“、
五、三车”距离信号时,机车运行速度控制在车:13km/h、五车:8km/h、三车:6km/h。第四条特殊调车作业的规定:
1、禁止在调车作业中溜放车辆,包括提活钩;
2、严禁机车在作业中进入装油台位,对位机车前端不准越过台位最顶端。在对位、连挂作业中应有足够的隔离车,以保证对位车辆能够按要求对位及挂出;特殊情况进入台位,应听从调度指令;
3、调动液化气、丙烯、石脑油、汽油及其他需要带隔离车的车辆时应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