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DOC
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样本(2篇)
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及产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及产品的运输、装卸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2、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
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
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5、工作前应认真检查叉车等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
产品不合格或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6、叉车载物时,物品高度不得遮挡架驶员的视线。
叉车装卸作业时,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7、叉车在进行物品的装卸过程中,必须用制动器制动叉车。
8、货叉在接近或撤离物品时,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物品垫木,以免碾压货物伤人。
9、用货叉叉货时,货叉应尽可能深地叉入载荷下面,还要注意货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货物或物件。
应采用最小的门架后倾来稳定载荷,以免载荷后向后滑动。
放下载荷时可使门架少量前倾,以便于安放载荷和抽出货叉。
10、禁止高速叉取货物和用叉头向坚硬物体碰撞。
11、叉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叉车上。
12、叉车叉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13、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14、禁止使用单叉作业。
15、禁止超载作业。
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样本(2)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运输行业蓬勃兴起,运输、装卸工作成为物流环节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运输、装卸安全事故频发,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
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专用铁道是指固定资产属集团公司直企业所有,为本企业管理、使用和维护的专用铁道。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实现日常作业计划的顺利完成,行车组织工作执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二条直属企业对调车作业应制定以下安全1.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制度;2.望及呼史应答制度;3.人身安全制度;4.防止冒进信号制度;5.防止断钩制度;6.机车防火制度;7.机车、车辆防溜制度;8.雨天、雾天行车安全制度。
第三条乘务员、调车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2.身体健康,符合乘务员、调车员身体检查所要求的标准;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4.技术业务水平达到乘务员、调车员“应知应会”的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机车司机应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本车按计划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平稳操纵,圆满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机车运行和检修记录。
机车副司机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程序,做好机车检查、给油、保养和自修理,机车及工具清洁完整,经济使用燃料、油脂。
第五条在用机车和备用机车的管理、使用及维修保养应执行《铁路机车保养规则》;在用的线路、桥梁、通信及信号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自备槽车的使用、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并制定自备槽车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接发列车进路准备1.值班员在接发车前,应亲自确认接发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调车的工作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进站或出站的股道信号;2.值班员在给信号员下达准备接发车进路命令时,应简明清楚,正确及时,讲清车次和占用线路;信号员应复诵核对,方可执行。
第七条确认信号开闭状态1.调车信号的显示和确认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2.信号员在给调车长发出发车指令前,应检查确认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状态。
铁路专用线安全规定
6.专用铁路安全管理。
(1)认真开展企业自备机车进入国铁调车作业的安全整治,按 照《站细》和《企业自备机车进入国铁车站调车作业安全协议》 规定,配备齐全行车设备、备品,强化灯显设备的安装使用,严 格调车车机联控用语的执行,服从车站值班员的领导和统一指挥 。
(2)加强企业自备机车站内调车作业管理,严格在《站细》规 定范围内作业。因特殊情况,必须进入《站细》规定以外的线路 或区域进行调车作业时,由车站调车组担当调车作业,调车作业 中必须领车。
企业应做到文明装卸,装卸车 作业时不得拆卸车门、车窗, 坚决杜绝对货车车辆技术状态 的人为损坏。使用机械装卸车 时,要严格操作规范,防止对 货车车体的损害,发现违规问 题,货运人员应立即制止,停 止其作业,并报车站严肃处理 。
5.运输交接安全管理
(1)运输交接严格按《专用 线(专用铁路)运输安全协议 》的规定进行。进出岔线的货 车,岔线运输员必须随同车站 外勤货运员逐车进行检查,并 办理交接手续。车站和岔线凭 货车调送单按《铁路货物运输 规程》的规定办理交接。
(2)通讯、货区货位标志、检斤设备、线路、信号技术设备质量 良好,合格有效,定期维护保养。
(3)岔线必须建立装卸防护信号使用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防 护信号应固定设置位置,并在固定位置钢轨外侧涂打醒目的红色油 漆标记;防护信号必须按顺序编号进行登记,并建立防护信号台帐 ;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保管、撤除,其他人员严禁使用,无作 业时,防护信号应按规定存放固定地点,并锁闭,严禁随意放置, 有关人员交接班时按规定交接清楚并进行签认。
(6)岔线大门应装设安全防护信号(昼间红牌,夜间红灯) 并设有风钩。
(7)道口按规定安设栏杆和警铃,道口、平过道各种警示标志齐全 ,企业应派人监护和管理,进行不定期的清理,保持轮缘槽内无 杂物,工具备品和标志齐全。
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则
铁路运输装卸机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铁路运输装卸机械(以下简称装卸机械)它是铁路运输和生产的重要设备。
主要包括门(桥)式起重机、叉车、臂架式起重机、装载机、装(卸)车机、集装箱吊运机、行包牵引车等机械设备。
为加强装卸机械管理,进一步提高装卸机械化水平,保证装卸机械质量和安全,充分发挥装卸机械效能,提高运输质量、效率和效益,依据《铁路法》、《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适用于火车站货场内的货物、行包、集装箱装卸、搬运作业的各种装卸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条装卸机械化是装卸工作的发展方向,是加速车辆周转、提高运输效率和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是实现铁路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内容。
发展装卸机械化要以运输安全生产为前提,充分考虑发展整车机械化装卸和集装箱运输,装卸能力必须满足运输生产的需要,各有关单位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地配置装卸机械。
大力发展装卸机械化的同时,要认真开展科技攻关,广泛应用新技术,不断完善设备性能,安全、快速、优质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
第三条要加强装卸机械的运用管理,合理运用装卸机械设备,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路内、外装卸搬运行业的协作,搞好路内运转、客运、货运、装卸及其他部门的联劳协作,形成有计划的、均衡的、协调的生产秩序,加速车辆、货物货位的周转,提高整体运输效率。
第二章配置第四条装卸机械配置应参照《铁路货场装卸机械的一般技术要求和配置》(TB/T 2928)标准,根据货物运量、品类和货场设备情况,以及现代物流基地的作业条件,选择适用的机械类型和数量。
同时要充分考虑经济效果、社会效益和长远发展。
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由站段(装卸部门)提出装卸机械配置建议计划,报铁路局(含专业运输公司,下同)装卸部门审核、编制装卸机械发展规划,纳入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装卸机械原则上以门式起重机为主型机械。
根据货物品类和集散状态,发展流动式装卸机械,应在专用集装箱堆场开发和使用特殊装卸设备。
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安全管理
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安全管理摘要:调车作业对于铁路运输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主要和运输效益、车辆周转实践具有直接联系,目前需要对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重视。
结合以上内容,本文主要是针对车站管理和调车组配合来进行分析,机车驾驶人员的业务素质可能存在缺陷,需要尽可能减少执行力度,从而解决大多数问题,因此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做好来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希望可以给予相关人士一些帮助和借鉴。
关键词:铁路车站;调车作业;安全管理引言因为铁路车辆的运量较大,列车数量较多,所以车站内总是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进行解决,有关部门需要对调车作业重视力度进行加强。
调车作业对于业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要求较高,主要是避免安全隐患问题的出现。
现如今我国铁路运输发展速度较快,调车作业效率也得到了提升,那么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之下来开展调车作业。
1调车作业的影响因素(1)调车作业内部协调。
现如今,由于我国科学技术不断发展,促进了列车运行速度不断提升。
并且可以得知,列车的行驶密度较为复杂,并且列车中间涉及股道较少。
调车作业在开展环节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完成调车工作。
调车工作线路具有复杂性,并且涉及地区较多,在开展工作过程当中容易造成紧张情绪,工作人员经常出现失误问题。
工作人员需要养成良好的心理素质,避免失误问题的出现,减少操作步骤、缩短操作时间,拒绝违章问题,避免危险现象出现。
(2)人员因素。
列车运行过程当中需要开展调车作业,因此在人员配置方面需要进行完善,主要是设置一名调车长,其他人员为助理及值班员。
通过建立有效组织,可以让工作人员从事相关调车作业。
目前缺少专业的技术人才。
中间调车站由于人流活动量较大,工作实施开展过程当中需要提高自身积极性,自我工作能力和水平可以得到提升。
(3)系统运行性能。
自动化调车操作系统在应用过程当中需要对中间站加强控制,对间隔时间和调速都能够进行完善,这是目前自动化调车作业的核心内容,需要得到重视,有助于自动化调车系统得到顺利运行。
专用线安全管理标准
专用线安全管理标准1:专用线运输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的方针,铁路和企业都要指定安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生产联防、联控。
2:专用线两侧建筑物、设备不得侵入忒路建筑接近限界。
并具备良好的通讯、照明设备和明显的货位标志及防溜设备,入口门栏上应装设安全防护信号,专人负责,定期检查。
3:专用线原则上不准手推调车作业,确需手推调车作业时,根据规定制定相应的保证安全措施。
装有爆炸物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车辆,禁止手推调车。
4:专用线内须建立组织和消防制度,配齐、配够消防器材和设施,定期检查、更换,保持良好状态。
5:专用线的货物转载、加固方法、加固材料须符合《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程》的规定。
专用线运超长、超限货物须按铁路规定办理。
6:专用线试用的装卸机械和用具,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制定操作规程和有管的安全设施。
7:年运量超过30万吨的专用线,企业应该根据货物品类需要设置轨道衡和安全检测设备。
专用线较多时,专用线产权单位应在适当场所几种设置轨道衡及安全检测设备。
对未设轨道衡及安全检测设备的专用线,铁路部门可以设立并按规定收取费用。
8:线路两侧及站台堆放的货物,要码垛牢固,便利作业。
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地少于2米,线路两侧堆放的货位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不得少于1.5米。
9:加强专用线及其设备的管理,严禁在专用线用地范围内的路基、桥梁、护坡、排水沟和绿化带上取土、放牧、建房、开荒、殡葬及其他有损路基和危及行车安全的行为。
10:加强专用线道口的安全管理。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平交道口,经批准设置的道口,由产权单位负责派人监护和管理。
11:专用线线路、机车、信号等技术设备的维修养护,可采取专用线企业养护和委托铁路部门养护两种形式。
维修周期按有关规定办理,维修标准要达到铁路部门的要求,使之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
12:专用线内遇有下列情况危及安全时,车站在征得分局同意后,可停止去送车。
1):线路技术状态、照明设备不良,达不到规定要求;2):设备安装、货物堆放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3):在专用线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侵入铁路限界时;4):其他危及安全的情况。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专⽤线专⽤铁路安全管理办法铁路专⽤线专⽤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为进⼀步强化铁路专⽤线、专⽤铁路(以下统称:专⽤线)的安全管理,规范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确保铁路专⽤线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依据《中华⼈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局⾏车组织规则》以及相关专⽤线、专⽤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
⼀、⾏车设备设施管理1.铁路专⽤线的机车(含机车信号、列车⽆线调度通信设备、运⾏监控器)、线路、站场、桥隧、通信、信号、道⼝、信息系统(车号识别设备,含避雷装置等)、给⽔、供电(含通信和信号供电及站场照明)、车辆5T安全检测设备、救援、消防,三品检查设备(或措施),备⽤电源,电器设备的安装(配备)、栅栏封闭等主要⾏车设备、安全设施,必须经验收符合国家标准或符合铁路⾏业(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其他运⽤、检修规程)标准,或采⽤国家定型设备,技术资料齐全。
投产运⽤的设备、设施,应按铁路⾏业标准主管部门规定的周期进⾏⽇常维修和⼤中⼩修。
2.铁路专⽤线⽣产经营单位与国铁车站接轨的设备和需过轨运⾏的机车、车辆,应符合铁道部、铁路局相关⽂电规定,其所属机车、车辆(包括租⽤或与国铁共同出资购买的机车、车辆)跨管界运⾏时,应配齐各项符合国铁安全运⾏条件的设备、设施。
3.实⾏路企直通的铁路专⽤线⽣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关于重新发布列车运⾏监控装置(LKJ)运⽤维护规则的通知》(铁运〔2009〕98号)要求,每年2⽉1⽇前将LKJ基础数据,按照“LKJ基础数据填写表”的格式,对LKJ数据进⾏全⾯核对。
属委托铁路单位代维的,由相应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由产权单位⾃⾏维护的,每年由产权单位核对,并对LKJ 基础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代提报(设备管理单位只对格式负责)。
4.专⽤线与铁路车站接轨,其接轨处或接车线末端须设隔开设备(设有平⾏进路并有联锁时除外)。
(完整版)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完整
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 19831224【实施日期】 19840401【章名】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装卸工作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作业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正点畅通的条件之一。
为确保人员、货物、行车和机械设备安全,实现装卸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装卸作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及时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铁路装卸部门必须发展装卸机械化和运输集装化,开展技术革新和索具配套,改革装卸工艺,搞好劳动保护和联劳协作,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安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安全生产。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运输的货物和行李包裹的装卸、搬运作业。
凡在车站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职工及有关的其他人员均须通晓和遵守本规则。
装卸机械和有关装卸设施的设计建造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现有设备应通过大修改造分期分批达到本规则的要求。
第3条本规则自198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各铁路局根据本规则可制定有关细则并报部备查。
【章名】第二章通则第一节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第4条各级领导、生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部门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决定;都必须在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上应负的责任。
1.主管装卸工作的铁路局、分局长、站、段长和装卸处长、所长、科长、主任等人员应负责:(1)检查监督各项有关劳动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抽查装卸作业质量;(2)组织编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和装卸作业工艺;(3)组织编制执行劳动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劳保经费,及时领发保防护用品,按规定配齐劳保工作人员;(4)对有关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登记,并发放机械驾驶证等技术工种证件;(5)科学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装卸机具设备;编制和落实大修改造计划,对机具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评比,使之保持完好状态;(6)总结和组织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质量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7)调查了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参加和组织对事故及职业疾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8)站、段长应负责搞好运转、货运、装卸、搬运各部门的均衡协调生产,维护和保持装卸机具、站台、仓库、场地、线路、照明、消防等设备完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装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
装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卸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行为,确保装卸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子公司的所有装卸作业人员。
第三条装卸作业人员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公司应加强对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公司应做好对装卸作业场所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装卸安全生产规定第六条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以下安全生产规定:(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
(二)严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下班或停工。
(三)装卸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四)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操作的可靠性和稳定性,禁止疏忽大意和急躁行事。
第七条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货物的安全装卸:(一)应根据货物的特性,选择合适的装卸方式和工具。
(二)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货物的重心和稳定性,防止货物倾覆或坠落。
第八条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人身安全:(一)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被货物夹伤或被机械设备夹伤。
(二)装卸作业人员应注意防止灼伤、电击等事故的发生。
(三)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作业。
第九条装卸作业人员应加强对危险品的装卸作业安全管理:(一)装卸危险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二)装卸危险品的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件,接受专门的培训。
第十条装卸作业人员在发现危险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责任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装卸作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督岗位,负责对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及相关部门领导应加强对装卸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如有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解除合同。
装卸过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装卸过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装卸过程管理,保障装卸作业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装卸作业人员,包括装卸工、仓库管理员等。
第三条装卸过程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加强自律管理,严格执行。
第四条公司装卸过程管理应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相一致。
第二章装卸过程管理制度第五条公司设立装卸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装卸过程管理规章制度。
第六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装卸过程培训,提高装卸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七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装卸作业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责任分工。
第八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对装卸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操作正常。
第九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应及时了解装卸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应建立装卸作业记录档案,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第三章装卸过程管理规范第十一条装卸作业前,应对货物进行仔细检查,确保货物完整无损。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前,应根据货物种类和重量合理选择装卸工具,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立警示标识,加强作业区域管理,防止他人闯入。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合理安排人员、设备、时间,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装卸作业中,应注意货物堆放稳固,避免发生坠落事故。
第十六条装卸作业中,应注意人员协同作业,遵守指挥命令,避免发生碰撞事故。
第十七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保持整洁。
第十八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对装卸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或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九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做好相关记录,说明作业情况,以备查阅。
第四章装卸过程管理责任第二十条所有装卸作业人员应按照装卸过程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工作,不得擅自违反。
第二十一条装卸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对装卸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汽车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汽车装卸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1 检查作业环境在进行汽车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包括检查地面的平整程度、是否有明显的障碍物等。
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1.2 安全教育培训所有从事汽车装卸作业的员工,必须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作业操作规范、防火防爆知识、紧急情况处理等。
只有经过培训,并且通过相应的考试合格后,才能参与实际作业。
1.3 确保装卸设备完好在进行汽车装卸作业之前,必须对装卸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完好。
如发现设备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必须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进行。
2. 作业时的安全管理2.1 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参与汽车装卸作业的员工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
防护用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并且使用完好。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始终佩戴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2.2 严禁吸烟和明火操作在汽车装卸作业现场,严禁吸烟和进行明火操作。
因为这些行为可能会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此项规定,切实保障作业现场的安全。
2.3 加强协调配合汽车装卸作业需要涉及多个作业人员,必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守指挥员的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4 严格控制作业速度汽车装卸作业需要保证作业速度,但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作业,避免因追求速度而导致事故。
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保持冷静,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3. 作业后的安全管理3.1 清理作业现场汽车装卸作业完成后,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
清理包括清除地面上的障碍物、清理残留的油污等。
通过清理作业现场,可以减少后续工作的安全风险。
3.2 设备归位及维护装卸设备在完成作业后,必须归位并进行维护保养。
归位时,必须确保设备放置稳固,杜绝因移动不当而发生意外。
装卸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
装卸规章制度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装卸作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装卸作业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责任主体1. 装卸负责人: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装卸作业,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2. 装卸作业人员:负责具体的装卸作业,遵守规章制度,进行安全作业。
3. 监督检查人员:负责对装卸作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工作流程1. 操作前准备1.1 装卸作业人员应准备好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1.2 装卸作业人员应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1.3 检查装卸设备的功能和稳定性,确保作业安全。
1.4 检查货物的包装和标识,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1.5 确认装卸地点的环境和条件,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2. 操作过程2.1 根据作业要求和货物信息,合理安排装卸作业流程。
2.2 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注意作业技巧和安全操作。
2.3 配合装卸负责人和监督检查人员,共同完成作业任务。
2.4 遇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听从指挥调配,确保作业安全。
3. 操作结束3.1 完成所需的装卸作业任务,清点货物并确认无误。
3.2 清理现场,归还工具和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3.3 向装卸负责人报告作业情况,接受监督检查人员的检查。
3.4 参与作业人员进行自我总结和反思,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提高作业水平。
五、安全保障1. 严格遵守作业规章制度,不得违章操作。
2. 熟悉装卸设备使用说明,正确操作设备。
3. 注意作业现场秩序,避免碰撞和摩擦。
4. 注意作业流程中的危险点,注意控制风险。
5. 配合装卸负责人和监督检查人员,共同维护作业安全。
六、后勤支持1. 提供必要的工作用品和劳动防护用品。
2. 定期检查维护装卸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3. 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装卸作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4. 协助装卸负责人和监督检查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七、责任追究1.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装卸作业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调车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调车人员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调车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调车作业的顺利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铁路、港口、仓库等相关调车作业的人员,包括调车员、交路员、车调员等。
第三条调车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文明作业,安全第一,遵守规章制度。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调车作业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及时纠正。
第二章调车作业安全管理第五条调车作业人员在进行调车作业前必须穿着符合规定的工作服装,佩戴好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调车作业人员在进行调车作业前应仔细检查车辆和线路的运转情况,确保安全。
第七条调车员应熟悉各种调车手段和方法,严格执行车间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调车作业人员应遵守调车信号,听从调车指挥员的指挥,禁止擅自操作。
第九条调车作业人员在进行调车作业时,禁止饮酒、吸烟、聊天等影响作业的行为。
第十条调车作业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汇报作业情况,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调车作业人员在进行调车作业时,应保持高度警惕,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
第十二条调车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三章调车作业事故处理第十三条调车作业人员在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四条调车作业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遵守现场指挥,做好事故清理和善后工作。
第十五条调车作业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调车作业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严禁私自隐瞒事故真相,造成后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调车作业人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四章调车作业安全监督第十八条调车作业人员应遵守调车作业规章制度,服从调度指挥。
第十九条调车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条调车作业人员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装卸管理制度
装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装卸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货物安全,提高装卸作业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装卸作业场所的装卸作业管理。
第三条装卸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与顺利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设立装卸作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装卸作业人员管理第五条装卸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身体素质和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装卸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要求,不得违章作业。
第七条装卸作业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八条装卸作业人员应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手套、护目镜等。
第三章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装卸作业前,应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第十条装卸作业中,应遵守下列规定:(一)装卸作业人员应按照作业计划和调度指令进行作业;(二)装卸作业人员应与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充分沟通,确保作业安全;(三)装卸作业人员应按照货物特点和装卸设备性能,合理选择装卸方式和设备;(四)装卸作业人员应遵守装卸作业操作规程,确保作业过程中货物稳定、安全;(五)装卸作业人员应在现场监护人的指导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装卸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报告现场监护人或者装卸作业管理部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结束后,应进行现场清理,确保作业现场干净整洁。
第四章装卸作业设备管理第十三条装卸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安全。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设备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十五条装卸作业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专业知识,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装卸作业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铁道部关于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82]铁货字400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正文:---------------------------------------------------------------------------------------------------------------------------------------------------- 铁路装卸机械管理规则((82)铁货字400号1982年7月1日)第一章装卸机械的管理第1条各级装卸管理机构要充实专职技术管理人员,并指定一名领导干部负责机械管理,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搞好装卸机械“管、用、修”各项工作。
铁道部制定发展装卸机械化的方针、政策、规则和管理规则等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综合平衡统筹安排机械的制造和分配,了解铁路局对装卸机械的管理情况、使用效率和经济效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铁路局装卸管理所贯彻执行部定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指示,编制全局装卸机械化发展规划,制定本局安全作业细则、大修工艺规程和标准等规章制度,审批年度大修计划,调整机械配备布局,检查分析使用效率和经济效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参加分析处理重大事故。
铁路分局装卸管理分所执行部、局各项规定和指示,完成发展机械化任务,掌握装卸任务与设备能力动态,根据运输需要调度机械设备,分析核算使用效率和经济效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提报大修计划并参加竣工验收,参加大事故的分析处理。
车站、车务段装卸作业所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和指示,搞好机械运用管理,保证及时完成装卸车任务。
定期对工人进行技术考核和培训,并准确填报机械技术设备统计表报,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改进装卸作业技术。
第2条装卸机械增添配置,根据运量和货场设备情况,既考虑到运量波动,又考虑到机械经济效果,本着先挖潜、调剂,后增添购置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铁路局审核编制计划报部批准。
对铁道部批准的计划,铁路局要组织力量认真完成,不得擅自变更。
货场和客运行包房新建、大修改造时,要根据运量配备适量装卸机械及修理设施。
关于印发《2012年铁路运输装卸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化运 输 ,进 一步 优 化 混 装货 物 、废 钢铁 、木 材 ( 、 板
保 证 其技 术 状 态 良好 。加 快 淘汰 技 术落 后 、作 业 效率 方 材 ) 、木 片 、 敞车 装运 的袋 装 货物 等 装 载 加 固 ,合 低下 、达 到报 废 条件 、不符 合 国家 环 保和 节能 减 排等 理 选 择 适 装 货车 ,选 用 作 业 效 率 高 、可 循 环 使 用 的
安 全装 置 不 灵敏 、性 能 不 可靠 、作 用未 能 有效 发 挥 。
原 铁 路 高校 和 职业 学 校 的培 训功 能 ,逐步 培 育 和建 立 铁 路 装 卸 专 业 培 训 基 地 ,组 织 编 写 高 质 量 的 培 训 教 材 ,不 断提 高 培训 师资 水平 和 培训 质量 。认 真 落实 装 卸 从 业 人 员 “ 培训 ,后上 岗”制 度 ,严 格 按 照要 求 先 持 证 上 岗 。广泛 开 展 学技 练 功 活动 ,举办 铁 路局 管 内
风 地 锚 、钩头 电子秤 、抓斗 电子秤 、装载 机 电子 秤等 调 ” 联合 办 公 ,优化 装 卸机 力劳 力组 织 ,大 力 压缩 装 安 全 设备 设施 和 属索 具 ;整治 技 术状 态 不 良的 装卸 机 卸派 班 、作 业前 准 备及 附 属作 业时 间 ,提 高 装 卸车 作 械 、安 全 设备 设 施和 属 索具 ;按 照保 证 人身 安 全 、货 业 效 率 。 物 ( 车 或 集 装 箱 )安 全 和提 高 作业 效 率 的原 则 ,改 货 进 属 索具 ;强 化对 硬 件设 备 的 E常 保养 、维修 工 作 , t
相关 政 策 的机 械 设备 。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管理办法
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强化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统称:专用线)的安全管理,规范和落实有关管理制度,确保铁路专用线运输安全有序可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以及相关专用线、专用铁路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行车设备设施管理1.铁路专用线的机车(含机车信号、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运行监控器)、线路、站场、桥隧、通信、信号、道口、信息系统(车号识别设备,含避雷装置等)、给水、供电(含通信和信号供电及站场照明)、车辆5T安全检测设备、救援、消防,三品检查设备(或措施),备用电源,电器设备的安装(配备)、栅栏封闭等主要行车设备、安全设施,必须经验收符合国家标准或符合铁路行业(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及其他运用、检修规程)标准,或采用国家定型设备,技术资料齐全。
投产运用的设备、设施,应按铁路行业标准主管部门规定的周期进行日常维修和大中小修。
2.铁路专用线生产经营单位与国铁车站接轨的设备和需过轨运行的机车、车辆,应符合铁道部、铁路局相关文电规定,其所属机车、车辆(包括租用或与国铁共同出资购买的机车、车辆)跨管界运行时,应配齐各项符合国铁安全运行条件的设备、设施。
3.实行路企直通的铁路专用线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关于重新发布列车运行监控装置(LKJ)运用维护规则的通知》(铁运〔2009〕98号)要求,每年2月1日前将LKJ基础数据,按照“LKJ基础数据填写表”的格式,对LKJ数据进行全面核对。
属委托铁路单位代维的,由相应设备管理单位负责;由产权单位自行维护的,每年由产权单位核对,并对LKJ 基础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代提报(设备管理单位只对格式负责)。
4.专用线与铁路车站接轨,其接轨处或接车线末端须设隔开设备(设有平行进路并有联锁时除外)。
铁路货物装卸安全技术规则
㈡货物距钢轨头部外侧要保持1.5米以上,并不 得侵入轨行式机械走行安全警示线。站台上堆 码货物,货垛与站台边沿距离不得小于1米。货 垛之间应留出机械或人行通道,机械通道宽度 不小于机身宽度1.3倍,人行通道宽度不少于1 米。货垛距电源开关、消防设施等不得少于2米 。 ㈢易滚动的货物应垂直于线路堆放,平顺整齐 ,打掩挤牢,防止磕碰挤压,不应斜插交错, 不得在货物上登爬、坐卧、站立和走动。(原
第九条 通过线路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㈠横越线路要一停、二看、三通过,遇有 行驶的机车、车辆必须待车尾过去并确认 邻线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严禁在运行的 机车、车辆前抢越。横越正线前要与车站 行车室联系,确认无列车通过方可横越。 通过调车作业频繁的线路时,要指定专人 瞭望。
㈡横越停有机车、车辆(组)的线路时,先 确认机车、车辆(组)无移动可能,然后在 距离该机车、车辆(组)端部5米以外绕行通 过。 ㈢装卸机械通过道口时,要有专人引导, 低速行驶,禁止换档,防止熄火。履带式 装卸机械横越道口时,要在钢轨上或履带 上采取绝缘措施,防止产生红光带。
第十四条 卸车。 卸车,必须由货运员启封或检查后才 能开始作业。卸下的货物要件数清楚,码 放稳妥,便于清点,发现破损件应交由货 运员处理。
第十五条 货物堆码。 ㈠货物堆码应按照《铁路运输货物堆码标准》 和包装指示标志进行,做到轻拿轻放、大不压 小、重不压轻、稳固整齐、标签向外、按批分 清。纸箱包装要箱口向上,液体货物封口向上 。怕湿货物露天堆码地面要进行防湿铺垫,随 卸随铺,随装随撤,上部要起脊并苫盖严密。 货垛码放形状要便于清点保管和下一道工序的 装卸、搬运。
㈣敞车装载货物,采用钢丝绳等拉牵绳穿过下 侧门进行加固时,不得强力锁闭搭扣,必要时 应采用铁线等对搭扣、下侧门进行捆绑固定。 ㈤开关底开门车辆的车门时,车内禁止留人, 关门时必须按搭扣定位逐个扣好。开关有联动 装置的底车门,松放或拧紧摇柄时,注意防止 摇柄返回伤人。遇有些车型不了解车门开关方 法时,应报告货运员联系车辆部门处理。 ㈥作业完毕应把车门、车窗、端侧门关好,插 牢全部销子和搭扣。
(完整版)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完整
铁路装卸作业安全技术管理规则颁布单位】铁道部颁布日期】19831224实施日期】19840401章名】第一章总则第1条铁路装卸工作是铁路运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装卸作业安全是铁路运输安全正点畅通的条件之一。
为确保人员、货物、行车和机械设备安全,实现装卸文明生产,特制定本规则。
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装卸作业安全生产的领导,贯彻“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劳动纪律,加强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和技术教育,及时对事故进行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铁路装卸部门必须发展装卸机械化和运输集装化,开展技术革新和索具配套,改革装卸工艺,搞好劳动保护和联劳协作,加强机械设备的检查维修、正确使用和科学管理,安设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提高生产效率,促进安全生产。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铁路运输的货物和行李包裹的装卸、搬运作业。
凡在车站从事装卸、搬运作业的职工及有关的其他人员均须通晓和遵守本规则。
装卸机械和有关装卸设施的设计建造应符合本规则的要求。
现有设备应通过大修改造分期分批达到本规则的要求。
第3条本规则自1 9 8 4年4月1日起施行。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各铁路局根据本规则可制定有关细则并报部备查。
【章名】第二章通则第一节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第4条各级领导、生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都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本部门有关安全技术及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上级的指示、决定;都必须在职责范围和岗位责任制中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上应负的责任。
1.主管装卸工作的铁路局、分局长、站、段长和装卸处长、所长、科长、主任等人员应负责:(1)检查监督各项有关劳动安全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抽查装卸作业质量;(2)组织编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细则和装卸作业工艺;(3)组织编制执行劳动安全措施计划,合理安排使用劳保经费,及时领发保防护用品,按规定配齐劳保工作人员;(4)对有关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登记,并发放机械驾驶证等技术工种证件;(5)科学管理、合理运用各种装卸机具设备;编制和落实大修改造计划,对机具设备质量进行检查评比,使之保持完好状态;(6)总结和组织交流安全生产的经验,表彰安全质量好的先进集体和个人;(7)调查了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参加和组织对事故及职业疾病的调查、分析、处理,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8)站、段长应负责搞好运转、货运、装卸、搬运各部门的均衡协调生产,维护和保持装卸机具、站台、仓库、场地、线路、照明、消防等设备完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 运输车辆管理1.1 车辆保养维护1.1.1 运输车辆必须按照规定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1.1.2 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应由专职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的底盘、发动机、传动系统等关键部件。
1.2 车辆技术状况检查1.2.1 运输车辆在出发前,必须经过技术状况检查,包括制动系统、照明系统、轮胎状况等。
1.2.2 车辆技术状况检查应由专职人员进行,记录检查结果并妥善保管。
2. 装载和固定管理2.1 装载物品的选择和确认2.1.1 运输公司在运输前,必须对所装载的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符合运输标准。
2.1.2 物品的装载必须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方法进行,确保装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2 装载物品的固定和保护2.2.1 在装载物品时,必须使用合适的固定装置,确保物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脱落或移动。
2.2.2 物品的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物品受到损坏或污染。
3. 路线选择和行车安全3.1 路线选择3.1.1 运输公司必须在运输前确定合适的路线,考虑交通状况、道路条件等因素,确保运输安全和效率。
3.1.2 长途运输时,必须选择高速公路或主干道进行,避免选择危险或狭窄的道路。
3.2 行车安全要求3.2.1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车辆的安全行驶速度。
3.2.2 驾驶员必须保持清醒和良好的身体状态,不得饮酒或服用药物。
二、装卸安全管理制度1. 装卸现场管理1.1 危险品装卸场所设置1.1.1 危险品装卸场所必须设立在无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并标志明显。
1.1.2 危险品装卸场所必须设置专门的防护设施,包括防爆设备、灭火器材等。
1.2 人员管理1.2.1 进入装卸现场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1.2.2 禁止在装卸现场吸烟、吃东西等不良行为,避免引发火灾或意外事故。
2. 装卸操作管理2.1 装卸操作前的准备工作2.1.1 在开始装卸工作前,必须检查装卸设备的状态和安全性,确保其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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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铁道调车装卸安全管理规定.DOC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实现日常作业计划的顺利完成,行车组织工作执行“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协同合作”的原则。
第二条直属企业对调车作业应制定以下安全制度或措施:1、机车乘务员待乘休息制度2、瞭望及呼唤应答制度3、人身安全制度4、防止冒进信号措施5、防止断钩措施6、机车防火措施7、机车、车辆防溜措施8、雨天、雾天行车安全措施第三条乘务员、调车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2、身体健康,符合乘务员、调车员身体检查所要求的标准;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4、技术业务水平达到乘务员、调车员“应知应会”的标准,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四条机车司机应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组织本车按计划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平稳操纵,良好地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机车运行和检修记录。
机车副司机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程序,做好机车检查、给油、保养和自修理、机车及工具清洁完整,经济使用燃料、油脂。
第五条在用机车和备用机车的管理、使用及维修保养应执行《铁路机车保养规则》;在用的线路、桥梁、通信及信号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及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自备槽车的使用、维修应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并制定自备车的管理办法。
第六条接发列车进路准备1、值班员在接发车前,应亲自确认接发车线路空闲、进路道岔位置正确、影响进路调车的工作已经停止后,方可开放进站或出站的股道信号。
2、值班员在给信号员下达准备接发车进路命令时,应简明清楚,正确及时,讲清车次和占用线路;信号员应复诵核对,方可执行。
第七条确认信号开闭状态1、调车信号的显示和确认应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执行;2、信号员在给调车长发出发车指令前,应检查确认发车进路信号机开放状态。
第八条安排进路信号员应遵守原则:1、在办理列车预告、闭塞时,应认真核对计划(编组),确认车次,准确布置进路;2、在接发列车工作中应执行呼唤应答制度,排列进路时应手指、眼看、确认汇报;3、在办理列车进路时,应遵守有关规定,不准抢勾作业;4、变更或取消发车进路时,应得到发车人员的回话,方准变更或取消;5、信号员之间应加强联系,各咽喉区不准同时操纵按钮,排列非统一进路,严禁交叉作业;6、应执行作业前双方核对计划,执行计划“勾勾抹消制”。
第二章调车作业第九条调车作业应认真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行车组织规则》、《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制定本单位的《站细》。
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调车作业时,机车或车辆应进入股道信号机内方。
特殊情况下,调车员应与值班员联系,经值班员同意后,方可压标作业;2、司机收到动车指令并确认前方道岔位置正确后方可进行调车作业;3、生产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岗位当班人员应逐级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状态扩大;一批作业计划未执行完,各相关岗位均不应交班离岗;4、调车作业由调车员单一指挥。
调车员在调车作业前,应督促组内人员充分做好准备,认真进行检查;5、司机在作业中应组织机车乘务人员正确及时地完成调车任务,正确操纵机车,时刻注意确认开通的股道信号,应不间断地进行了望,认真执行呼唤应答制,及时地执行调车人员的指令和股道信号显示的要求。
没有指令不准动车,股道信号不清立即停车。
第条调车作业进路确认应按下述规定进行:1、单机或牵引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司机负责;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员指派的连接员负责;对位作业由前端一名连接员负责进路,一名连接员负责对位;2、调车员在作业中应站在距机车三车以内司机一侧的位置。
调车员必须离开规定的位置时,应先停车再处理。
处理结束并回到规定位置后,方可重新开始作业;3、牵出作业时,车列尾部车辆应有一名连接员站立,负责动态车辆的安全;4、调车组连接作业应试风、试拉;5、台位作业时,调车员、连接员应同时对台位设备进行目测,随时注意设备情况,以防突发事件。
台位操作人员按规定站在(机车方向)对车位或其他适当位置,立岗迎送车辆牵出或推进台位作业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与调车组人员联系;6、牵出调车作业中遇弯道或建筑物遮挡,在距信号机50m处仍看不清股道信号显示,应立即停车并派副司机步行确认前方信号;7、推进调车作业前方连接员接近股道显示信号时仍看不到信号,应立即停车。
调车员应指派一名连接员步行确认前方股道信号;8、无论牵出或推进作业,在没有得到信号员明确答复时,乘务员和调车人员禁止动车或发出动车指令。
第一条企业应制定手动搬道调车作业的规定,做到:1、单机或牵引车辆运行时,司机鸣笛要道,确认扳道人员显示的股道信号正确后,鸣笛回示;推进车辆运行时,前方进路的确认由调车员或其指定的一名连接员(用口笛)负责要道,在确认扳道人员显示的股道信号正确后,可发出动车指令。
出要出路,进要进路;2、在调车作业区作业时,没有扳道人员在场,严禁其它人员私自扳动道岔;3、机车车辆进入远方道岔作业时,扳道人员乘机车前往;接近道岔前一度停车,扳道人员步行到道岔处操纵,位置正确后,发出启动车指令,机车司机在得到明确指令后方可启动车。
第二条两台以上机车在同一作业区域作业原则: 1、一个作业区域内两台及其以上机车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只能在彼此隔开的线路(平行进路)上进行,已划出安全隔离带的情况除外;2、在调车作业区作业中,出现交叉作业时,值班员应安排一台或多台机车停止作业,只安排一台机车的作业进路。
原则上优先安排接发列车及对位作业;3、在调车作业区同时进行调车作业时,禁止办理两车列同时进入同一股道或行经同一道岔的进路;4、停留车距警冲标不足30m,连挂该车或车组有越出警冲标可能时,应采取防溜措施或通知信号员开通前方道岔后方准作业,此时,禁止前方与该进路有交叉作业。
第三条调车作业行驶速度的规定;1、机车空线上牵引≯30km/h;空线推进运行≯20km/h;2、装油台外方调车运行速度≯20km/h,弯道处运行速度≯15km/h;3、机车、车辆进入台位及进入尽头线连挂作业时运行速度≯10km/h;4、接近车辆或线路末端时,速度严格控制在3km/h以内;5、调动装载液化气、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速度≯15km/h;调动液体重金属时,重车≯10km/h、空车≯15km/h;6、显示“、五、三车”距离信号时,机车运行速度控制在车:13km/h、五车:8km/h、三车:6km/h。
第四条特殊调车作业的规定:1、禁止在调车作业中溜放车辆,包括提活钩;2、严禁机车在作业中进入装油台位,对位机车前端不准越过台位最顶端。
在对位、连挂作业中应有足够的隔离车,以保证对位车辆能够按要求对位及挂出;特殊情况进入台位,应听从调度指令;3、调动液化气、丙烯、石脑油、汽油及其他需要带隔离车的车辆时应最少带一个隔离车以保证安全;4、除槽车、检修用平板车、轨道车外,其它车辆禁止进入台位;5、顶送对位车辆最多不能超过48辆;6、调车作业应人员齐全,人员不齐不准进行调车作业;乘务人员不齐不准动车;7、编好待发车列应停放距警冲标50m以内;8、消防通道及道口停放车辆时,需留出10m安全通道。
第五条尽头线调车作业的规定:1、在尽头线上调车时,距线路终端应有10m的安全距离;遇特殊情况,必须近于10m时,应严格控制速度;2、机车所带车辆全部接通风管;第六条作业中上下车行车速度的规定:1、上车时不应超过15km/h;下车时不应超过20km/h;2、在台位上下车时不应超过10km/h,禁止靠近台位一侧上下车;3、进入货物站台线作业及在路肩窄、路基高的线路上作业时,应停车上下;4、上车应注意脚蹬、车梯、扶手,平车、沙石车的侧板和机车脚蹬板的牢固状态;5、不准迎面上下车;6、上下车时应选好地点,注意地面障碍物。
第七条调车作业不准显示的动车指令:所有参加调车作业的人员,都应在看清一切情况正常并准确联系后,才准发出动车指令,否则不准显示动车指令。
(一切情况指:线路占用、停留车位置、道岔开通、股道信号的开放、台位设备、车下障碍物、装卸作业、调车组人员分布位置、车辆走行、其它机车及车列的活动或道口行人活动等。
)第八条调车作业连结风管的规定:1、调动5辆车及以下可不接风管,6辆~15辆车接30%的风管,15辆车以上接50%风管,车列超过30辆车(含30辆)全部接通风管;编好待发转线的车列,所有车辆应全部接通风管;调动液化气体、压缩气体及其它特殊要求的车辆全部接通风管;2、连结风管作业,应进行间略试验,保证作用良好。
第九条调车组在调装载超限货物车辆的调车过程中,应不断目测线路,发现危及行车安全的情况,应立即停车。
第二条手推调车应按下述原则进行:1、手推调车应经调度同意且手闸作用良好,由胜任人员负责制动,调车速度不准超过3km/h。
在装车台位上维修设备由台位班长指挥,其它手推调车由调车组专人指挥。
油台作业区内越过警冲标时,指挥人应得到调度的同意。
调车作业区内作业应与信号员联系;2、手推调车每次一组,每组不超过空车二辆或重车一辆,只限于在本线警冲标内进行;3、手推调车完毕后,指挥人员应及时将停留车位置及采取的防溜措施等,向调度和值班员汇报;4、在超过2、5‰坡度的线路上禁止手推调车。
第二一条线路两旁堆放货物,距钢轨轨面外沿不应少于1、5m;站台上堆放的货物距站台边缘不应少于1m。
货物应堆放稳固,防止倒塌。
不足上述规定距离,不应进行调车作业。
第二二条手动道岔的管理:1、远方手动道岔均需加锁,作业时由扳道人员开锁操纵;2、道岔的日常维护、钥匙的保管由所分管设备的扳道员负责;3、道岔维护及检修由信号维修人员、工务人员负责。
第二三条铁路运输人身安全“九不准”:1、不准当班饮酒;2、不准当班中穿戴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衣、鞋、帽;3、不准车辆运行中站在平板车边或棚车顶部、坐骑车帮、跨越车辆及在棚车顶部行走、在易窜动货物车辆的间隙站立;4、不准在机车运行中松手站在机车脚踏板上;5、经过高站台时不准站在梯底层蹬上;6、不准抢上、抢下、迎面上车或扒车代步;7、不准在车辆运行中进入车组间作业;8、不准在作业中吸烟;9、不准抢越线路和钻车以及在钢轨、枕木和车下坐卧。
第二四条调车作业“九严禁”:1、严禁停留车位置不清盲目作业;2、严禁作业人员不齐进行作业;3、严禁不按规定地点站立,遥控指挥调车;4、严禁未得到检查准备人员的信号回示,盲目发出动车指令;5、严禁推进前不试拉;6、严禁在调车作业中进行溜放和提活钩;7、严禁在台位作业结束不采取防溜措施;8、严禁在作业中不听从调度领导;9、严禁在调车作业中调车组人员进入司机室(单机除外)。
第三章装卸作业第二五条台位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机车进台位前,连接员在距台位50m处,调车人员应加强了望并及时与油台岗位人员联系;2、车辆进入台位前,司机应将行车速度控制在3km/h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