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眼镜行业六个“行规行约”通过试行
【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
第一条,遵守门店规定。
1.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眼镜门店的规定和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工作时间、工作服装、行为规范等。
第二条,服务态度。
2.1 所有员工必须以礼貌、热情的态度对待顾客,提供优质的
服务。
2.2 禁止对顾客进行不文明的语言或行为。
第三条,产品知识。
3.1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门店的产品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准确、专业的咨询和建议。
3.2 禁止对顾客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性的销售行为。
第四条,保护隐私。
4.1 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顾客的隐私保护规定,不得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4.2 禁止未经顾客允许,擅自使用或泄露顾客的个人信息。
第五条,安全管理。
5.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保证门店内的安全和秩序。
5.2 禁止在工作时间内私自使用手机或其他娱乐设备,影响工作效率。
第六条,违规处理。
6.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将按照门店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解雇等。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门店将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和监督,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门店有权采取相应的纠正和处理措施。
眼镜公司规章制度
眼镜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运营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对公司内部管理、业务运营、员工行为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定。
第三条公司秉持诚信、专业、创新、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眼镜产品和服务,为员工创造发展平台,为社会创造价值。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注重环保,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五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经营管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若干部门,包括市场营销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生产部、售后服务部等,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设置和调整。
第七条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负责,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八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员工。
员工录用需经过面试、考核等程序,并根据公司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员工参加各类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依据绩效结果实施奖惩。
第十一条公司关心员工生活,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包括住宿、餐饮、交通等,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第四章业务运营第十二条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眼镜产品,包括近视眼镜、远视眼镜、老花眼镜等。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第十四条公司加强市场开拓,积极拓展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五条公司与供应商、客户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遵循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原则,签订合法合同,确保公司利益。
第五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近视眼镜店管理制度图片
近视眼镜店管理制度图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近视眼镜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近视眼镜店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增强竞争力。
第三条近视眼镜店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营近视眼镜业务的商户。
第四条近视眼镜店管理制度应当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相一致,并及时进行调整。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近视眼镜店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明确经营范围,合法合规开展业务。
第六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业务有序进行。
第七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第八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定期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产品符合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顾客投诉和意见。
第十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合理设置价格,争取客户支持和认可,提升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服务规范第十一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向客户提供准确的配镜服务,确保配镜准确、合适。
第十二条近视眼镜店应当为客户提供专业的验光服务,确保验光准确、准确。
第十三条近视眼镜店应当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确保客户对产品满意。
第十四条近视眼镜店应当建立完善的客户档案,妥善保管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
第十五条近视眼镜店应当积极开展促销活动,吸引客户,扩大市场份额。
第四章营销策略第十六条近视眼镜店应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七条近视眼镜店应加强网络宣传,提升线上销售额,拓展线下营销渠道。
第十八条近视眼镜店应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创新产品设计和销售模式。
第十九条近视眼镜店应加强与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发展,共享资源。
第二十条近视眼镜店应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和分析,及时调整营销策略,提高销售额。
第五章客户关系第二十一条近视眼镜店应建立健全客户关系管理机制,维护好客户关系。
第二十二条近视眼镜店应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客户信赖和支持。
第二十三条近视眼镜店应及时回应客户的咨询和投诉,解决客户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
【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眼镜门店规章制度。
为了规范眼镜门店的经营行为,保障顾客权益,维护门店形象,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服务准则。
1. 诚信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2. 对顾客要热情周到,提供专业的眼镜配镜和售后服务。
3. 严格遵守价格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商品价格。
4. 保持门店清洁整洁,提供舒适的购物环境。
二、商品管理。
1. 严格执行商品质量检验标准,确保销售商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 商品陈列要整齐清晰,标价清晰可见,不得使用虚假宣传手段。
3. 商品库存要做好管理,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
三、员工管理。
1. 员工要穿着整洁,佩戴工作牌,提供专业的服务。
2. 员工要接受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 不得擅自接受或索取顾客礼物或小费。
四、安全管理。
1. 严格执行眼镜验光和配镜流程,确保顾客视力和眼镜质量安全。
2. 对眼镜配镜设备和验光仪器要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五、投诉处理。
1. 对顾客投诉要及时、认真地处理,保障顾客权益。
2. 对员工之间的纠纷要及时调解解决,维护内部和谐氛围。
六、违规处理。
1. 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包括扣发工资、停职甚至解雇。
以上规章制度为眼镜门店的基本管理制度,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希望所有员工共同遵守,共同维护好眼镜门店的形象和声誉。
六部门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
13原则上不低于20%。
新任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发展对象或是入党积极分子。
2019年底在全市建成一批思想政治课名教师工作室,加强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的“传、帮、带”。
同时,制定思想政治课教师培养入党计划,并建立从思想政治课教师中选拔后备干部的管理制度,把工作实绩突出的思想政治课教师,作为学校党政干部的后备力量加以重点培养。
当地还将制定思想政治课教师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要与教师的职务聘任、晋级、奖惩等挂钩。
北京:推动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日前召开首次基地学校(幼儿园)建设专题会议,通报2019年工作要点。
会上,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团市委、北京市妇联、北京市学校德育研究会联合发布《北京市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研究项目指南》及《项目管理办法》,推动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
北京提出,建立每年联合发布、组织、实施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课题研究项目长效机制。
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课题项目研究,以宏观战略研究、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研究为主要内容,以探索建立相关体制机制和解决一体化德育目标、内容、衔接点、途径、方法等问题为研究重点,努力为构建具有首善标准、首都特色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重要支撑。
北京要求,首批57所基地学校和幼儿园要发挥一体化德育研究与实践的中坚力量,体现头雁作用。
要明确基地学校和幼儿园的权力和责任,实行必要退出机制,强化德育基地建设实效性。
湖北:招聘近万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记者近日从湖北省政府获悉,该省教育厅、编办、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945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8744名,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教师1201名。
与往年不同的是,湖北今年首次将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进教师纳入统招范围;同时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精神,要求考生必须取得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对2019年应届毕业生则要求至少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第1部分:验光配镜条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立项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2008年20080394-T-469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广东省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划于2009年底完成,由全国服务标准化委员会(SAC/TC264)归口。
二立项背景和目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舆论宣传与眼镜知识的普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对视力健康有了更高的认识,而定配眼镜作为视力矫正的重要眼科“药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近几年来,从事眼镜验光、配镜业务的各类企业单位(以下简称为“验配企业”)发展迅速,验配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但该行业的整体水平仍未达到光明工程的要求。
为了加强验配行业的管理、规范眼镜验光配镜市场秩序,提高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质量和验光配镜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最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市场经济给验配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由竞争发展的舞台,但市场本身由于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缺陷,不能自发遏制产品的粗制滥造和不正当手段的销售,不能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
一些在技术、设备上都不具备开业资质的群体,看到眼镜行业“有利可图”就盲目上马,其劣质产品给广大视力患者不断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冲击和干扰了正规验配企业的经营与生存。
随着人们对眼镜质量投诉量的不断上升,技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促使眼镜行业的配镜质量有了较大进步。
但要从根本上规范眼镜验光配镜行业,还必须从眼镜行业的实际出发,从源头抓起,通过制定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技术规范来全面规范行业经营者的资质,包括人员、设备、环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秩序,才能有依据地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才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规范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规范来源:优视教育时间:2013-02-18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各类门店(以下简称眼镜店)。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081O-1996眼镜镜片GB13511―1992配装眼镜GB/T14214―1993眼镜架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l 验光从事视力检查、屈光不正的诊断并出具验光处方的行为。
3.2 配镜根据验光处方定配和校配眼镜的行为。
3.3 成品镜不经过验光而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老花镜、太阳镜、劳动防护镜等。
4、基本要求4.l 验光条件4.1.l验光室眼镜店设置的验光室用地必须满足被检者与视力表之间sin的距离要求,可采用平面镜反射的方法减少占地面积。
验光室应空气流通较好,整洁安静。
检影验光应在暗室进行。
4.1.2灯光验光室内灯光要柔和,不刺激被检眼,光照度以不低于6LX为最佳。
被检者头旁,应有一带罩的照明灯,40W-60W为宜,以备看近时用。
4.1.3设施眼镜店必须配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视力表灯箱。
验光室内至少要有一张验光椅、一张验光师坐的椅及一张小桌。
椅最好可以高低调节,下有转轮。
桌子应放在验光师左边,以备放试片箱及验光师开处方时用。
配制角膜接触镜的场所应干净、卫生,必须有洗手。
干手等设施。
4.2 验光4.2.l验光仪器设备眼镜店必须配有验光镜片组、交叉圆柱镜、瞳距测量仪、检影镜、近视力表等。
有条件的眼镜店还可配备电脑验光仪、组合验光台。
4.2.2验光处方应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球锦、柱镜、光轴。
棱镜、基底、瞳距、裸眼视力、矫正视力、备注、验光人员签名、验光日期。
配制角膜接触镜的处方除上述内容外,还应包括角膜镜度数。
眼镜产品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眼镜产品管理制度内容范文眼镜产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眼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和销售眼镜产品的所有企事业单位。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工作程序。
第三条应当遵循依法生产和销售、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原则,加强对眼镜产品的创新和研发,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第四条眼镜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应当坚持科学实验和数据分析,确保产品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高风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应当进行相关审批和备案,严格控制生产和销售环节,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第二章眼镜产品生产管理第六条眼镜产品的设计和生产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设计部门应当与研发部门紧密配合,及时了解市场需求和竞争动态,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创新。
第八条生产部门应当按照产品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工艺流程和制造工艺,确保生产过程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九条生产车间应当严格按照生产计划进行生产,实施全程质量控制和过程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中的问题。
第十条生产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生产记录和质量档案,记录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检验结果,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眼镜产品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当了解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调整销售策略和方案,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销售额。
第十二条销售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能够为客户提供准确和及时的咨询和服务。
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销售渠道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发展稳定的销售网络,提高产品的销售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当制定合理的销售目标和计划,评估销售绩效和市场情况,及时调整销售策略和措施。
第四章眼镜产品质量管理第十五条眼镜产品的质量管理应当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六条质量部门应当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流程,组织质量培训和检验监督,提高质量检验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眼镜店的规章制度
眼镜店的规章制度眼镜店是为解决人们视力问题而设立的商店,为了提供良好的服务和确保顾客体验,眼镜店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本文将对眼镜店常见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说明,以便员工和顾客能够共同遵守。
一、开店时间与营业时间1.1 开店时间眼镜店的开店时间为每天早上8:30。
每位员工需提前15分钟到达店铺,为顾客做好准备工作。
1.2 营业时间眼镜店的营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9:00。
每天营业10个小时,提供足够的时间给顾客选择和购买眼镜产品。
二、员工工作要求2.1 仪容仪表员工作为店铺的形象代表,需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穿戴整洁的工作服,保持发型整齐并妆容得体。
2.2 服务态度员工应以友好和专业的态度对待每一位顾客。
主动为顾客提供帮助和建议,并对顾客的需求给予耐心的解答。
2.3 产品知识和技能培训为了能够更好地为顾客提供专业的服务,员工需要进行定期的产品知识和技能培训。
掌握各类眼镜产品的特点、款式和适用人群,以及常见的验光方法和眼镜调整技巧。
三、顾客购买流程3.1 顾客咨询和选择当顾客进入店铺后,员工应主动上前迎接,并了解顾客的需求。
根据顾客的要求和眼部检查结果,提供合适的眼镜选择。
3.2 试戴和验光根据顾客的需求,帮助顾客试戴合适的眼镜。
如顾客需做配镜,提供专业的验光服务并根据验光结果推荐适合的镜片。
3.3 收银和售后服务确认顾客购买意愿后,员工应为顾客计算商品价格,并对镜片的保养和使用进行详细的说明。
收取现金或处理支付事宜后,为顾客提供免费的售后服务,如眼镜调整、保修等。
四、店内秩序与安全4.1 店内秩序为了保持店内的整洁和有序,员工需要每小时检查一次店铺环境,及时清理和整理陈列产品,确保货架上的眼镜摆放整齐。
4.2 安全措施员工需要定期检查店内的安全措施,如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
并及时上报和解决发现的问题。
五、投诉处理5.1 投诉接待对于顾客的投诉,员工需要耐心倾听,并尽力解决问题。
如果顾客的问题无法立即解决,员工需要将情况上报给上级主管,并记录相关细节以备查看。
中国眼镜行业六个“行规行约”
xx眼镜行业六个“行规行约”通过试行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在我国眼镜行业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对眼镜行业的再认识。
按照民政部、国资委等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协会秘书处起草了《中国眼镜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基本行为规范》、《中国眼镜行业诚信经营规范》、《中国眼镜行业质量检查制度》、《验配眼镜企业服务规范》、《中国眼镜协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等六个“行规行约”的征求意见稿,提交2013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经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将这六个“行规行约”提交全体会员通讯表决。
根据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协会秘书处于2013年10月22日将这六个“行规行约”提交全体会员单位通讯表决,截止到10月30日未收到反对意见,一致通过了这六个“行规行约”。
现予公布试行。
附:通讯表决通过的六个“行规行约”xx眼镜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眼镜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更好地履行保持眼镜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就业的历史使命,根据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眼镜协会章程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眼镜生产、验配、流通领域和眼镜相关领域的从业者。
第三条爱岗敬业。
从业者要充分认识到所从事职业的社会价值,认识到眼镜行业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性。
要热爱行业,立足岗位,敬重职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要以集体主义精神为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
第四条诚实守信。
要坚持公平交易原则,重合同、守信誉,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真诚对待用户,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绝不损害用户利益,从业人员要说实话、办实事、不欺诈、守信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18修改)【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96号【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8.03.06【实施日期】2018.03.06【时效性】已被修改【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3年10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4号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6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加强对眼镜制配的计量监督管理,规范眼镜制配的计量行为,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眼镜制配计量活动和相关的计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眼镜制配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眼镜镜片、角膜接触镜、成品眼镜的生产、销售以及配镜验光、定配眼镜、角膜接触镜配戴等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成品眼镜包括装成眼镜、太阳镜等。
本办法所称配镜验光是指使用验光设备等计量检测仪器对消费者眼睛的屈光状态进行测量、分析并出具验光单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全国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眼镜制配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眼镜制配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眼镜制配的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依法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监督。
(二)遵守职业人员市场准入制度规定,配备经计量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专(兼)职计量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眼镜制配的计量工作。
(三)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照规定登记造册,报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向其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当地不能检定的,向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
眼镜零售之6S管理制度汇编(DOCX 41页)
眼镜零售之6S管理制度汇编(DOCX 41页)整理的推进重点①:整理的含义特别说明:如果您的工作岗位堆满了非必需物品,就会导致您的必需物品反而无处摆放;您可能希望增加一张工作台来堆放必需品,这样一来必然造成不必要的浪费,二来更形成了后果严重的恶性循环。
②:整理的推行要领一是:马上要用的,暂时不用的,先把它区别开。
一时用不着的,甚至长期不用的要区分对待。
即便是必需品也要适量;二是:将必需品的适量降到最低的程度;三是:对可有可无的物品,不管是谁买的,无论有多昂贵,都应坚决地处理掉,绝不能手软!类别基准分类要1、用的验光、加工设备;2、办公桌、收银台、文件架、座椅;3、办公用品、文具等;4、使用中的看板、海报等;5、各种清洁工具、用品等;6、文件资料、表单、档案等;···不要A、地板上1、杂物、灰尘、纸屑等;2、不再使用的办公用品;3、破烂的垃圾筒、纸箱等;····B、办公桌上1、过时的报表、资料;2、损坏的工具、产品等;3、多余的材料等;4、私人用品;····C、墙面上1、蜘蛛网;2、老旧无用的海报、看板;3、墙上不用的挂件等;·····D、空中1、不再使用的各种挂件;2、无用的各种管线;3、无效的标牌、指示牌等;····制定“要”和“不要”的基准表,开会讨论和决议基准表,同时反省不要品产生的根源。
③:推行整理的步骤在推行整理的过程中,要增加场地的空间,把东西整理好,把必需品和非必需品区分开,将工作的场所整理干净了。
如果还把不必要的物品也整齐地与必需品摆在一起,那就会很容易弄不清所需要的物品应是哪一个,而且还会因放置了不必要的物品而放不下必需的物品。
推行整理的步骤:第一步:现场检查第二步:区分必需和非必需物品第三步:管理必需品第四步:非必需品的处理第五步:养成每天循环整理的习惯现场检查对工作场所要进行全面性的检查,包括眼睛看到的和看不到的地方。
中国眼镜协会发布《中国眼镜行业自律公约》公告
中国眼镜协会发布《中国眼镜行业自律公约》公告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眼镜科技杂志》
【年(卷),期】2013(000)008
【摘要】为了规范企业和行业行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各全国性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的指示精神,中国眼镜协会秘书处起草了《中国眼镜行业自律公约》(简称《自律公约》)建议稿,经全体理事通讯审议,一致同意将《自律公约》建议稿转为表决稿提交全体会员单位通讯表决,截至通讯表决截止日(5月31日)没有会员单位提出反对意见,一致通过《自律公约》表决稿。
【总页数】2页(P10-10,11)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加强沟通增进友谊——中国眼镜协会理事长崔毅宴请世界各地眼镜行业协会负责人
2.中国眼镜协会举办“当前国际形势及对眼镜行业的影响”专题讲座
3.中国眼镜协会举办“当前经济形势对眼镜行业的影响”专题讲座
4.中国眼镜协会举办《当前国际形势及对眼镜行业的影响》专题讲座
5.中国眼镜协会举办“当前国际形势及对眼镜行业的影响”专题讲座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眼镜店规章制度
第1条店员行为规范1、店员上班进入店内必须立即更换制服,穿戴整齐。
时刻保持自己的制服平整、干净,仪容整洁。
2、店员在店内禁止聚众谈笑、相互聊天、禁止在店堂内打逗、污言秽语。
3、店员在店内禁止互相议论其他同事或顾客的是非。
4、店员不能随意称呼同事,须直呼姓名,与分店主交谈必须称呼职位。
5、店员间必须营造和谐的气氛,精诚团结,相互合作,积极进取。
6、店员禁止在店内营业区吃食物、喝水,用餐必须至指定地点。
7、接听电话要使用规范用语:“校友眼镜,你好!”或“你好!校友眼镜。
”8、店员禁止用总店电话办私事、聊天,接听电话无事即挂(注:如果店员正在接待顾客,必须得到客人同意后,才可接听电话)。
9、禁止店员在内趴、靠柜台。
迎接顾客必须起立,顾客没有坐下,店员不能坐。
10、禁止店员在门口吸烟、聊天。
11、店员必须时刻保持自己卫生责任区的清洁及店堂内的清洁整齐。
12、店员必须严格按照本店的各项作业流程进行操作。
用完工具必须放回原位,各项器材必须放回初始位置。
13、店员必须熟知店内货物价格和各项活动方案,遇到特殊情况必须向分店长请示(注:如果分店长不在,必须向上一级主管请求),不能擅自做主。
14、店员必须听从分店长指示,分店长分配工作必须及时完成。
如果店员有意见不能与分店长发生争执,但可以向上一级提出意见。
15、收款找零钱动作要麻利,准确无误。
对顾客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使用礼貌用语:“收您**元”,“找您**元”,“请您拿好钱”等。
接、找顾客钱时要使用双手。
16、必须清楚整洁地记录当日的台帐,并保存好。
17、交接班时必须及时转交好当天的门市单据,每日下班必须核对当天收入,保证无误后,应向分店长汇报当日收支情况,同时将当日现金收入保险柜内或上交财务。
协助分店长做好店内的一切财务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向总店财务负责人汇报。
18、店员在下班后须收拾妥当店内一切物品。
各种仪器设备复原,套好防尘罩,检查店内的水、电设施,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店。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第 1 部分:验光配镜条件》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立项来源根据国家标准委2008 年20080394-T-469 标准制修订计划,由广东省技术监督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眼镜验光配镜行业服务技术规范》。
本标准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计划于2009 年底完成,由全国服务标准化委员会 ( SAC/TC264 )归口。
二立项背景和目的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舆论宣传与眼镜知识的普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老百姓对视力健康有了更高的认识,而定配眼镜作为视力矫正的重要眼科“药品”,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近几年来,从事眼镜验光、配镜业务的各类企业单位( 以下简称为“验配企业” )发展迅速,验配企业的数量大量增加,但该行业的整体水平仍未达到光明工程的要求。
为了加强验配行业的管理、规范眼镜验光配镜市场秩序,提高眼镜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质量和验光配镜质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最终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保障人民群众视力健康市场经济给验配企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为企业提供了一个自由竞争发展的舞台,但市场本身由于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和投机性缺陷,不能自发遏制产品的粗制滥造和不正当手段的销售,不能自发地形成合理的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
一些在技术、设备上都不具备开业资质的群体,看到眼镜行业“有利可图” 就盲目上马,其劣质产品给广大视力患者不断造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同时也冲击和干扰了正规验配企业的经营与生存。
随着人们对眼镜质量投诉量的不断上升,技监局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促使眼镜行业的配镜质量有了较大进步。
但要从根本上规范眼镜验光配镜行业,还必须从眼镜行业的实际出发,从源头抓起,通过制定验光配镜行业的服务技术规范来全面规范行业经营者的资质,包括人员、设备、环境及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规范验光配镜行业的经营秩序,才能有依据地对不合格企业进行清理和整顿,才能有效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视力健康。
镜片促销政策解读文章
镜片促销政策解读文章
现在大街小巷都能看见眼镜店的促销,镜片促销政策应该这样理解:
1、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教育的普及,人们在注重生活质量的
同时,对眼睛的保健也越来越重视。
眼镜,因其既能弥补视力不足,又能起到修饰心灵之窗、表达时尚个性和审美取向,已经成为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装备”,并越来越受到重视。
2、目前佩戴眼镜的大学生已高达65%以上,因大学生对眼镜的
需求的增加,眼镜市场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然而我们更需要了解的是大学生们对眼镜有何要求,为了更好地了解目前眼镜的消费情况,为积极引导健康消费提供参考指导并尽可能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
3、目前大学生对眼镜需求量大,有一定的健康意识,懂得主动
去保护好自己的眼睛;品牌意识较强,但消费能力一般;年轻时尚,赶潮流。
面对眼镜市场的空白,我们团队决定抓住这个商机,开设一家眼镜店。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行动之前,我们通过较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查阅大量的资料,并经过团队成员的深入讨论,制订熊猫眼镜店入市策划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在我国眼镜行业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提高全社会对眼镜行业的再认识。
按照民政部、国资委等有关上级部门的要求,协会秘书处起草了《中国眼镜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基本行为规范》、《中国眼镜行业诚信经营规范》、《中国眼镜行业质量检查制度》、《验配眼镜企业服务规范》、《中国眼镜协会行业内争议处理规则》等六个“行规行约”的征求意见稿,提交2013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经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审议,同意将这六个“行规行约”提交全体会员通讯表决。
根据协会七届六次常务理事会的决议,协会秘书处于2013年10月22日将这六个“行规行约”提交全体会员单位通讯表决,截止到10月30日未收到反对意见,一致通过了这六个“行规行约”。
现予公布试行。
附:通讯表决通过的六个“行规行约”中国眼镜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第一条为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行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高眼镜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更好地履行保持眼镜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繁荣国内市场、扩大就业的历史使命,根据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国眼镜协会章程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我国眼镜生产、验配、流通领域和眼镜相关领域的从业者。
第三条爱岗敬业。
从业者要充分认识到所从事职业的社会价值,认识到眼镜行业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性。
要热爱行业,立足岗位,敬重职业,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要以集体主义精神为原则,树立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维护本行业声誉。
第四条诚实守信。
要坚持公平交易原则,重合同、守信誉,牢固树立用户至上的理念,真诚对待用户,竭诚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杜绝各种虚假欺诈行为,绝不损害用户利益,从业人员要说实话、办实事、不欺诈、守信用、表里如一、言行一致、遵纪守法。
第五条服务至上。
在职业活动中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为人民服务是职业的灵魂,要将广大消费者的满意放在首位。
在服务过程中做到热心、耐心、虚心、真心,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条注重环保。
要树立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理念。
积极贯彻相关技术标准,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推进资源节约和清洁生产,努力营造可持续发展的行业氛围。
第七条团结协作。
企业之间和从业人员之间,要在尊重知识产权的前提下加强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扩大合作,共同维护和发挥行业整体优势,形成团结协作、共同进步的行业风气。
第八条以人为本。
要充分发挥和保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积极性,鼓励其技术创新和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
重视各类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职工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实现其人生价值提供广阔的舞台。
第九条奉献社会。
大力提倡奉献精神,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以永不停息的事业追求和至真至善的人文关怀,服务于和谐社会。
第十条本规范由中国眼镜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基本行为规范(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为促进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倡企业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会员企业的运营机制,优化行业信用环境,根据《中国眼镜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一、爱国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二、严于律己,遵守协会章程和制度;三、诚信经营,无欺诈无假冒伪劣;四、互惠互利,不搞不正当竞争;五、共谋发展,不恶意挖同行企业的人才;六、公平贸易,不破坏本行业形象;七、讲究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和配镜加工;八、科技创新,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九、顾全大局,不损害本行业整体利益;十、团结互助,共同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中国眼镜行业诚信经营规范(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一、为了促进我国眼镜行业的良性发展,提倡企业诚信经营,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进一步规范眼镜企业的运营机制,根据《中国眼镜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二、眼镜行业的生产企业、经销商、眼镜零售和验配企业之间的贸易行为,应符合本规范。
三、眼镜企业应增强诚信经营意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觉抵制不正当竞争。
四、眼镜企业应共同努力,促使公平贸易环境的不断完善与提高。
五、眼镜企业不得以诋毁他人或采用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六、眼镜企业不得在交易中,与第三人串通,侵害对方合法权益。
七、眼镜企业不得超过六个月以上没有及时结清货款或拖欠货款。
八、眼镜企业不得以次充好,隐瞒或混淆事实真相,直接或间接造成他人损失。
中国眼镜行业质量检查制度(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眼镜行业监管工作,强化行业自律,提高眼镜产品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眼镜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国眼镜协会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眼镜生产、贸易、验配和零售企业的质量检查工作。
中国眼镜协会下设中国眼镜协会质量检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质检专委会),具体负责行业质量检查制度的落实和实施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使用于中国眼镜协会会员单位。
凡加入中国眼镜协会的各地方眼镜协会(商会),其会员单位也可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检查对象的选取第四条各眼镜生产、贸易、验配和零售企业应接受并积极配合中国眼镜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质量检查工作。
第五条质检专委会应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确定年度被检查眼镜企业名单,同时对存在以下情形的物流企业予以重点检查:一、在行业中低价恶性竞争,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眼镜企业;二、诋毁同行、损害同行利益的眼镜企业;三、新申请入会的眼镜企业:四、在国家监督抽查和地方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眼镜企业;五、质检专委会认为有必要检查的眼镜企业。
第六条年度行业检查计划由中国眼镜协会秘书处提出、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定,由质检专委会组织实施。
第三章检查人员第七条检查人员应当由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专业素质、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行业人员担任。
第八条担任检查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眼镜行业企业从事经营管理8年以上;二、熟悉眼镜行业的生产和经营,具备良好的质量管理经验;三、身体健康。
第九条质检专委会应对检查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第十条在行业质量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有权查阅、记录和复印眼镜企业的质量文件和相关资料、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各类质量记录,有权向眼镜企业有关人员进行询问。
第十一条检查人员如与被检查企业存有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第十二条检查人员对被检查企业及其客户的有关情况应当保密,不得用于与检查无关的任何用途,也不得泄露给与检查无关的任何人员。
第十三条质量检查工作应由检查人员组成的检查小组实施,检查小组应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组成,实行组长负责制。
第十四条检查人员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馈赠,中国眼镜协会可向检查人员支付适当报酬,并对有突出贡献的检查人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四章检查的内容、方法与程序第十五条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眼镜企业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情况;二、眼镜生产企业是否存在违反生产许可证等方面的问题;三、眼镜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行业职业道德的情况;四、眼镜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情况;五、质量检查小组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中国眼镜协会每年均应组织开展质量检查工作,并制定年度质量检查工作计划。
第十七条中国眼镜协会开展质量检查工作的时间一般应避开行业企业的业务高峰期,如验配眼镜企业的暑假和寒假、行业举行眼镜博览会等。
第十八条质量检查一般到眼镜生产企业或验配眼镜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调阅企业的有关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
第十九条检查小组具体实施检查工作,应当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被检查物流企业。
第二十条检查小组在实施检查工作前,被检查企业应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检查小组。
第二十一条检查小组可通过听取汇报、向有关人员询问、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工作。
质量检查仅限于该企业有关人员和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一般不延伸到被抽查企业的客户或其他相关单位。
第二十二条检查小组应了解被检查企业的人员规模、组织管理机构、业务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三条检查小组可通过抽查被检查企业的质量文件、质量记录、向有关人员询问、检测样品等方式,检查眼镜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第二十四条检查小组应当关注眼镜企业是否存在违反职业道德情况,同时检查企业是否有违规生产情况。
第二十五条检查小组一般应对企业当年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现场抽样,并送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第二十六条检查小组应当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被检查企业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和讨论,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七条检查小组应当在完成检查工作后编写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征求被检查企业的意见。
质量检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质量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改进建议等。
第二十八条被检查企业对质量检查报告如有异议,应于收到质量检查报告后15日内向中国眼镜协会提交书面申述意见。
第五章检查结果的处理第二十九条质检专委会负责审查质量检查报告,必要时,可要求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到会(或书面)说明。
第三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检查企业应根据检查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书面整改报告经检查组组长确认后报送质检专委会。
第三十一条质检专委会应于每年质量检查工作结束后,编写质量检查总结报告,报送中国眼镜协会。
质量检查总结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质量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情况、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检查结果的处理情况、意见和建议等。
第三十二条中国眼镜协会应针对质量检查中发现的产品质量、企业内部质量控制以及职业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以适当方式向眼镜行业通报。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中国眼镜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验配眼镜企业服务规范(经2013年10月30日会员通讯表决通过)为规范我国验配眼镜市场秩序,提高验配服务质量,倡导验配眼镜企业诚信经营,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特制定本服务规范。
一、基本设施设备1、在适当位置设置有明显标志的服务台,公示服务项目和内容,提供咨询服务。
2、按验配流程需要配备必要的验光和配镜的仪器、设备、工具。
3、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符合国家计量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检定。
4、为顾客提供休息椅、有条件的可提供饮水机等服务设施。
5、严格执行国家和我国有关消防、用电、电梯安全等法律法规。
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器材,并按规定存放和更换。
使用说明简单、易懂。
6、安全通道不得堆放货物、杂物,保持畅通。
7、扶梯、台阶、易滑路面、玻璃门窗等易出事故的部位,有明显警示标志。
8、广告牌、店招牌、空调外机等装置悬挂位置要符合有关要求,安装牢固。
用电符合安全要求。
9、营业场所制定建筑物空调设备的安全、使用、应急、管理措施,职责到人,监管到位,并做好空调系统各部件的日常检查、清洗、消毒、维护,防止流行病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