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
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标准
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标准摘要:立足于中国劳动保护先进理念、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战略的基础上,本文就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的评价标准进行了研究,介绍了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的具体内容,如和谐劳动环境、法规实施、企业文化、劳动关系协调、劳动权益保护、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指标,并以此为基础确定了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的评价标准。
最后,通过对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标准进行探讨,从而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发展,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公正、和谐和有序的劳动关系环境。
关键词:和谐劳动关系;安徽省;示范企业;评价标准I. Introduction随着劳动用工格局的变化,以及劳动者权益保护和企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安徽省推行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战略,实施“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制度,以促进劳资双方携手共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劳动关系和谐和规范的现代企业新模式。
安徽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标准,作为实施和谐劳动关系发展战略的重要依据和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其中的内容反映了中国和谐劳动关系发展的新思想,因此,对其进行深入探究和分析,对于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构建安全、公正、和谐和有序的劳动关系环境具有战略意义。
II. Studies on Anhui Harmonious Labor Relations Demonstration Enterprise Evaluation Standards(一)和谐劳动环境和谐劳动环境是指企业通过完善各种制度和保障措施,积极引导劳动者拥有良好的团结、协作、信任和互助精神,创造良好的劳动氛围和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开放、和谐的劳动环境,从而改善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劳动关系和谐水平。
和谐劳动环境的具体指标有:1.劳动关系的民主性和协商性,即劳资双方就劳动权益问题准备洽谈、就洽谈之前确定民主公正的协商机制,相互尊重,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2.企业文化氛围,即建立体现企业核心价值观的统一文化;3.劳动用工协议,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双向承诺书,包括劳动者的义务和企业的责任;(二)法规实施法规实施是指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处理劳动权益保护、职工劳动合同等事宜,严格依法实施,营造规范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青岛市其他机关•【公布日期】2015.01.21•【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意见》的政策解读1.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答: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
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和抓手,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有效举措。
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充分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我市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2.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答:围绕建设“规范有序、公平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总目标,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为重点,以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为原则,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为载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企业和职工参与,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突破难点,坚持企业共建、区域联创、整体推进,进一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格局,推动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3.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答:自2015年1月1日起,在我市开展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和谐劳动关系“五级联创”活动。
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所有已建工会企业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所有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开展区域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力争通过活动开展,使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和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合力创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4.创建活动如何组织实施?答: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社区(村)、街道(镇)、区(市)创建活动,在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领导下,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评审出“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社区(村)”、“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街道(镇)”、“青岛市劳动关系和谐区(市)”,原则上每1-2年组织一次评审。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ICS 03.100.30 A 02备案号:33229-2012DB32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Code of conduct for 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 Enterprises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前言为了推进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增强衡量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客观性、公正性、合理性,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按GB/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江苏省总工会提出。
本标准由江苏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由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总工会、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江苏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江苏省工商业联合会与镇江市总工会、镇江质量技术监督局、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星云、陈苏、殷同喜、顾潮、张旭海、韩晶、黄晓号、郑鸿、蒋新民、王照龙、关文刚。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的评价。
2 总则2.1体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2.2 体现引导企业履行法律义务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2.3体现优于劳动法律法规,有利于实现劳动者体面劳动的要求。
2.4 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4 评价4.1 评价内容4.1.1 劳动用工4.1.1.1 依法规范招用职工。
4.1.1.2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
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意见一、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区委八届十次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以构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着力推动企业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加强企业科学管理,实现企业与员工良性互动、精诚合作、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城区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企业标准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标准分为A级、AA级和AAA级。
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劳动合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民主管理七个部分。
(1)甲级标准:1.依法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办理用工登记、劳动合同鉴证和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含农民工)。
企业和员工自觉履行劳动合同。
保护未成年工和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用童工。
2.建立了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并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
建立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3.依照法律和政策,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开展正常活动,依法拨付工会经费。
4.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不存在欠缴社会保险的问题。
切实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制度,无重大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5.注重提高职工队伍素质,保障职工教育发展权,满足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6.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解的组织和制度。
企业年度劳动争议案件败诉率为零。
(2) AA级标准:在甲级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四项标准:1、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内容全面,个性化特征突出,履约率达到100%。
2.经工资集体协商并签订工资协议,规定高于本市X低工资标准的企业X低工资标准,且职工工资不低于上一年度我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或职工工资增长率高于本市现行工资指导线基准线,并保证兑现。
和谐劳动关系行业评价细则
3、行业内企业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注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强化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高职工素质和企业竞争力取得明显成效。(2分)
7、根据行业经济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工技能培训、职业教育。(2分)行业内企业均组织开展岗位培训,提升职工素质。(2分)
8、行业内企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国家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种持证率达到100%。(2分)
五、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10分)
1、行业组织内部建立维权服务机制,建立行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分)建立电话、网络信箱及手机短信申诉等多渠道信息沟通机制、职工诉求机制与协调联动机制,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和职工合法合理的诉求,及时处理劳资矛盾。(3分)
1、行业内企业全面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及加班工资支付依法及时规范。(3分)行业内所有企业依法制定工资支付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工资。(3分)
2、行业内企业遵守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履行各项休假制度。(3分)
3、行业内企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按法律法规定期对女职工、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无违法使用童工、损害女职工特殊权益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行为。(3分)
5、行业内企业当年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TOO分)
备注:行业自评分在80分及以上的,可向相应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申报和谐劳动关系行业。
2、行业内规模企业普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和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5分)
1、行业内企业当年发生恶性劳动保障违法犯罪案件。(Too分)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
附件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分级评定的术语和定义、评价要求、评价内容、评分标准和评价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开展重庆市内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评审和复核工作。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劳动关系labour relation用人单位依法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2和谐劳动关系harmonious labour relation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能够体现合法、公平、民主的和谐状态。
劳动用工employee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
2.3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注:此定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条的规定。
3 总则3.1 体现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
3.2 体现引导单位履行法律义务与承担社会责任,引导职工遵守职业道德的要求。
3.3 体现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4 评价4.1 评价内容4.1.1 劳动规章4.1.1.1 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4.1.1.2 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1.1.3 劳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应当公示告知职工。
4.1.2 劳动用工4.1.2.1 依法规范招用职工。
4.1.2.2 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4.1.2.3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4.1.2.4 劳动用工主动备案,建立职工名册制度。
4.1.3 工资收入分配4.1.3.1 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制。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2分
①参加慈善捐助和社会公益事业;②无损害企业形象的事件发生。
①②各1分
13职工综合满意度
(10分)
13.1民主测评
10分
90%及以上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10分
80%-8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8分
70%-79%的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5分
70%以下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满意。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评价项目
评价要素
分值
评价内容
评分细则
得分
1劳动用工
(11分)
1.1职工招用
2分
①企业无就业歧视行为;②企业无就业欺诈行为。
①②各1分
1.2合同签订
2分
①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100%;②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文本。
①②各1分
1.3合同履行
3分
劳动合同的①履行、②变更、③解除、④终止,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分
①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②组织有毒有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③尘毒浓度指标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④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女职工妇女病普查。
各0.5分
6.4安全培训
1分
①开展职工安全教育;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上岗。
7.2技能培训
2分
①组织开展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②支持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
①②各1分
7.3经费使用
1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劳动关系的和谐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和谐的劳动关系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和归属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为了达到劳动关系和谐的目标,企业需要制定相应的评价细则,以便能够全面把握劳动关系的和谐程度,及时调整和改进管理策略。
1.职工满意度调查:通过定期组织调查,了解员工对企业的满意程度,包括对工作环境、薪酬福利、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的满意度,并进行评分统计,以评估职工对企业的整体满意程度。
2.劳动争议处理情况:对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劳动纠纷的数量、解决率以及解决的时效性等,以判断企业对劳动争议的处理是否公正合理,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争议,维护员工权益。
3.员工流失率:对企业员工的流失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员工离职数、流失率以及离职原因等,以判断企业对员工的留存能力和吸引力,流失率过高可能暗示着劳动关系存在问题。
4.员工投诉情况:对员工投诉企业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投诉数量、投诉种类以及处理结果等,以判断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沟通和支持程度。
5.高效沟通机制:评估企业内部的沟通机制和沟通效果,包括企业组织机构、信息传递渠道以及员工参与度等方面,以判断企业是否能够建立良好的沟通氛围和有效的沟通机制。
6.员工培训与发展:评估企业的员工培训机制和员工发展机会,包括培训资源的投入、培训计划的完善以及员工晋升机会等方面,以判断企业是否能够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发展环境。
7.劳动条件与待遇:评估企业的劳动条件和待遇水平,包括工作环境的舒适度、工资福利待遇的公平合理性以及工作时间的合理性等方面,以判断企业对员工的关爱程度和关心程度。
8.文化建设和团队合作:评估企业的文化建设和团队合作情况,包括企业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的传递情况、团队合作的效果和团队氛围等方面,以判断企业是否能够建立良好的文化氛围和高效的团队合作机制。
9.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评估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企业对员工权益、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的关注程度,以判断企业是否能够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首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的制定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指标。
例如,企业可以设定员工福利待遇的评价指标,包括薪酬水平、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待遇。
此外,企业还可以制定员工参与决策的评价指标,例如企业是否设立员工代表大会,员工是否参与了企业发展规划等。
其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应考虑员工参与程度。
员工参与是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体现,因此企业评价规范可以包括员工参与度的评价指标。
例如,企业可以评估员工参与公司活动的程度,员工参与讨论决策的次数等。
评价指标可以包括员工参与度的比例、员工参与活动的积极程度等。
再次,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应考虑员工满意度。
员工满意度是反映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程度的重要指标。
企业可以通过问卷调查、面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对工作环境、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的满意度。
通过收集这些数据,企业可以对员工满意度进行评价,并据此改进企业的管理和制度。
最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应考虑员工士气的评价。
员工士气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热情和效率,因此评价劳动关系和谐必须包括员工士气的评价。
企业可以通过员工调查、个别面谈等方式了解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企业还可以通过观察员工之间的合作和沟通情况来评估员工士气。
综上所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是企业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重要手段。
评价规范需要包括明确的评价指标,考虑员工参与度、满意度和士气等因素。
通过评价规范,企业可以了解劳动关系和谐的程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善,从而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郑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评选的通知
郑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评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06.12•【字号】•【施行日期】2023.06.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评选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各类企业:根据河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豫协调三方办〔202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推荐企业和工业园区参加2023年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全市各类企业,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以及其他产业集聚区)二、名额分配各开发区、区县(市)各推荐1-2家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1个(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报)三、命名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命名“河南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命名“河南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工业园区”,同时颁发铭牌。
四、创建示范原则创建示范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自下而上逐级择优推荐,坚持三方共同审核和“两审三公示”程序。
五、申报条件创建示范企业和工业园区应该符合《河南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豫协调三方〔2023〕1号)规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标准,且2021年以来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2011年以来曾经被国家、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授予“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或“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以及国家命名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单位,原则上不再申报。
(一)申报创建示范企业。
企业需对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细则》进行评估,得分90分以上。
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
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江苏省作为中国经济发展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经济发展的迅速繁荣也带动了江苏省的劳动关系的不断完善,为了促进江苏省更好的劳动关系和谐,更高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出台。
《江苏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要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标准以及评价结果的公布和信息共享。
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基本要求1.法律法规遵守:企业应当遵守《劳动合同法》、《合同法》、《劳动保护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职工社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和谐管理体系;2.良好的劳资关系:企业应当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建立劳资双方沟通机制,形成合作共赢的局面;3.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要求职工纳入社会保险,按照法律规定择期缴纳社会保险费;4.依法办理缴纳个税:企业要求依法办理缴纳个税,综合理财进行信用报告,营造良好的履职环境;5.完善的培训制度:企业应当定期开展管理、技能、行为等培训活动,保证员工及时充分获取有效的培训机会;6.安全有序的工作场所: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全检查、维护和管理职工工作,保证工作场所安全有序。
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评价标准1.严格执行劳动法律法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机制,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采取严格措施,确保劳动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执行;2.营造良好的劳资关系:企业应当准确认识劳动关系和谐的实质,及时解决劳动关系矛盾,营造良好的劳资关系;3.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企业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如公积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确保职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4.严格执行税务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税务管理,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按期上缴税收;5.促进职工培训:企业应当定期开展技能、业务、行为等培训活动,确保职工及时充分得到培训;6.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职工工作,确保工作环境安全有序。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一、引言在当今社会,企业的发展不仅仅是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的问题,更应该关注员工的劳动关系和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便是对这种理念的一种认可和鼓励。
在本文中,我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介绍和分析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的意义、条件和影响,并从个人角度发表观点。
二、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的意义1. 传达企业价值观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的评定条件,注重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传达了企业重视劳动者的价值思想。
这不仅是对员工的一种肯定,也是对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的传达。
企业通过获得该荣誉证书,向外界传递了一种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2. 激励企业改善劳动关系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是对企业不断改善劳动关系的肯定。
企业为了获得这一荣誉,往往会加大对员工的关爱和对内部劳动关系的管理,从而促进企业内部的和谐发展。
这有利于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从而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
3. 促进企业形象的提升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对于企业形象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作用。
这标志着企业在劳动关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有利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三、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的评定条件1.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评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时,首先要符合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制度。
这是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保障,也是员工权益的保护。
2. 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企业要获得该荣誉证书,必须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制度,包括拥有完善的员工管理制度、薪酬福利制度和劳动纠纷处理机制等,保障员工的权益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3. 积极推动员工参与管理评定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荣誉证书的企业,通常会注重员工的参与管理。
企业要鼓励员工参与决策,尊重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起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
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
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第三条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指导全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本辖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进行评定和管理。
第二章评定第四条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应按照《重庆市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价规范》的标准,每年评定一次。
第五条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分为A级、AA级、AAA级三档,实行分级管理、逐级递升。
A级、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以下简称A级企业、AA级企业)由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负责评定和管理;AAA级和谐劳动关系企业(以下简称AAA级企业)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评定和管理,原则上AAA级企业从AA级企业中推荐产生,对于规模较大、职工人数较多、和谐程度较高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可直接申报AAA级企业。
第六条按照国家和我市表彰奖励安排和有关规定,由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从AAA级企业中推荐、评选和谐劳动关系模范企业。
第七条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定工作分为自评、申报、初审、复审、公示、公告6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申报企业应按照《重庆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价规范》地方标准的评价内容和细则先行自查自评,自评综合得分80分以上的,有资格申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第九条企业应向区县(自治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1.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表;2.申报说明;3.证明材料:①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情况报告;②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复印件一份;③其他佐证材料。
区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应向公安、信访、人力社保、应急管理等部门征求意见,查询申报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和有无安全事故、拖欠工资、欠缴税费、重大集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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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考评细则
为扎实推进保税区创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三年活动开展,现依据《大连保税区创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三年实施方案》,制定本考评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区内参加创建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活动的企业。
二、考评标准:
(一)达到90分以上为区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合格标准;
(二)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推荐为市级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
三、评分内容:(基础分100分,附加分20分)
基础分
(一)企业与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内容全面、合法,程序规范。
企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无违约现象发生。
(8分)
1、劳动合同签订率100%,4分;签订率96%及以上,3分;
2、劳动合同内容及签订程序合法,2分;合同内容虽不规范,但无违法违规条款,1 分;
3、企业劳动合同履行期间没有发生违约行为,2分。
(二)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集体合同的内容合法、签订程序规范、续签及时。
(8分)
1、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依法实施集体合同制度,8分;
2、依法签订行业合同或女职工特殊保护合同,4分。
(三)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
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分)
1、按时足额发放工资,3分;
2、按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3 分;未按合同约定,以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2分。
(四)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工时制度和作息休假制度。
(8分)
1、企业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工时制度,4分;
2、加班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但执行程序不完善,2分;
3、依法执行作息休假制度及带薪休假制度,2分。
(五)职工工资随企业效益的提高合理增长。
依法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工资合理增长机制。
(5分)
1、建立并实施工资集体协商制度,5分;
2、工资合理增长,但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2分。
(六)依法为职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大保险。
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10分)
1、企业依法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0分;
2、职工实际工资发放额超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企业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6分;
3、职工实际工资发放额超于社会平均工资标准60%,企业按社会平均工资标准60%缴纳社会保险,2分。
(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持证上岗。
(10分)
1、依法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分;
2、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2分;持证上岗率超过95%,1分;
3、职工岗前、转岗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且有考评,2分;
4、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分。
(八)建立劳动关系预警机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工作制度,依法调处劳动争议,及时化解劳资矛盾。
(10分)
1、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调解委员会,2分;
2、依法建立健全企业规章制度,2分;
3、企业全年未发生投诉举报及劳动争议案件,6分;发生投诉举报及劳动争议案件三件以下的,2分。
(九)工会组织健全,能发挥有效作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厂务公开制度。
(8分)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4分;
2、健全职代会制度并依法行使职能,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机制,2分;
3、依法拨缴、使用工会经费,职工满意率在90%以上,2分。
(十)将企业精神有效地融合在文化体育活动中,经常性地开展文体活动,通过各种形式丰富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8分)
1、企业文化精神深得广大职工一致认同,4分;
2、经常性地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无偿为职工提供各种文体设施,2分;
3、开辟学习园地,建立图书角,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学习竞赛、评比活动,2分。
(十一)建立健全企业后勤生活保障制度,后勤服务比较完善。
(7分)
1、定期为职工做免费身体检查、女职工特殊检查,3分;
2、职工食堂、宿舍、洗漱间健全,并配有专人管理,2分;
3、厂区绿化、美化好,卫生整洁,2分。
(十二)足额提取、合理使用职工培训费,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逐年提高。
(8分)
1、企业建立建全职工培训制度,制定完善培训计划,2分;
2、职工培训费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2分;
3、组织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安全培训,2分;
4、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活动,2分。
(十三)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承担社会责任。
(4分)
1、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支持社会公益活动,2分;
2、积极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2分。
附加分
(十四)获得区以上奖励(10分)。
企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成就,被区及以上机关授予各种荣誉称号,视情况给予1-10分加分。
(十五)劳动关系工作取得创新成果(10分)。
企业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取得创新经验和创新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宣传、推广,视情况给予1-10分加分。
企业出现以下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非法使用童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