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时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公司计时管理制度
公司计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公司计时管理制度》。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制定并执行。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1. 公司实行弹性工作制,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具体的工作安排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拟定,并经员工确认后生效。
2. 员工上班时间为早上8:30开始,下班时间为下午5:30结束,午休时间为12:00-1:00。
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时下班。
3. 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个人意愿,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工作时间,但需提前告知员工并事先征得员工同意。
4. 出差或外出办事时,员工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汇报,并按照公司规定的出差管理程序办理。
第三章签到签退规定1. 每日上班前,员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
签到时间早于上班时间的,视为迟到,需扣除相应的工资。
2. 工作期间需要离开工作地点时,员工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退,签退后需说明离开原因和预计返回时间。
3. 每日下班前,员工需通过考勤系统进行签退,未签退的,按照旷工处理。
4.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申请,签到签退应按照请假单上的时间进行记录。
第四章加班管理1. 员工需要加班时,需提前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征得同意,否则视为违规加班。
2. 加班费以及加班补助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小时加班需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3. 部门主管应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量,避免频繁加班情况的发生。
4. 员工加班的原因和情况需在考勤系统中记录,以便公司做出相应的决策。
第五章调休管理1. 员工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提出调休申请,调休需提前向主管汇报并得到同意。
2. 调休时间应按照实际工作情况合理安排,确保公司正常运转。
3. 调休记录需由员工和主管签字确认,作为考勤记录的一部分。
第六章外出考勤管理1. 公司实行外出考勤制度,员工外出办公或出差时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进行考勤记录,并确保准确无误。
公司工时管理与加班制度
公司工时管理与加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员工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工作时间和加班管理,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临时员工。
第三条公司的工时管理和加班制度遵从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门相关规定,并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与调整。
第二章工作时间管理第四条公司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
第五条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公司依据部门特征和工作需要订立,并向全体员工进行公告通知。
第六条具体部门的工作时间调整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生效。
调整后的工作时间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门相关规定。
第七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迟到早退,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提前或推迟上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八条公司建立考勤制度,员工每天按规定签到和签退。
迟到早退及签到漏签的情况,将依照公司考勤规定进行扣除相应的工资和绩效嘉奖。
第九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公司依据实际工作布置需要,可布置部分员工上班。
上班期间员工享受加班待遇。
第三章加班管理第十条为保证公司运营,员工在工作需要时可以申请加班。
第十一条加班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加班。
仅在特殊情况下,如突发事件或紧急工作情况下,员工可事后向上级主管报备加班情况。
第十二条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日工作时间的三倍。
员工加班时间累计实现40小时以上的,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经公司批准。
第十三条加班费的计算方式为:平常加班依照加班工时的150%计算;法定节假日加班依照加班工时的200%计算。
第十四条公司鼓舞合理布置工作时间,减少加班。
员工可以提出工作效率提升的建议,并加以考虑和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统计,并进行分析评估。
对反复加班的员工,应进行合理布置和减轻工作负担。
第四章惩罚与嘉奖第十六条未经批准擅自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惩罚,包含扣除工资、停职、降职甚至解雇等处理。
工作时间及调休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及调休管理制度1. 背景和目的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内部的工作时间和调休事宜,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满足员工的工作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通过明确工作时间的布置、调休政策的使用以及在调休过程中的申请和审批流程,旨在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调配、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员工。
3. 工作时间布置3.1 标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标准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共40小时;•开始时间:上午8:30;•结束时间:下午5:30、3.2 弹性工作时间:•为了满足员工特殊需求和敏捷性,本企业供应弹性工作时间政策;•弹性工作时间段为每天早晨7:30至9:00和下午4:30至6:00;•员工可以在弹性时间框架内自行调整上/下班时间,但总工作时间不得少于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
3.3 加班布置:•加班是指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工作,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申请并得到批准;•标准加班工时为每天不超出2小时;•若因项目特殊需求或他人工作协作需要,需超出标准加班工时,应提前3天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写明具体原因和时间;•加班将依照法定法定规定支出相应加班工资或布置休假。
4. 节假日和调休4.1 节假日布置:•员工享有法定的国家节假日,具体布置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公司还会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相应的年度节假日布置,并提前向员工通知。
4.2 调休政策:•节假日前后假如需要连休的,员工需要提前申请调休,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调休超出2天;•调休可以累积使用,但累积调休的天数不得超出年度总休假天数的50%;•调休不得影响正常工作,需要提前向直接主管请假,申请调休。
5. 请假和外出5.1 事假:•员工需要请事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主管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具体日期和请假期限;•请事假不得影响正常工作,需要提前至少1天申请并得到批准。
5.2 病假:•员工需要请病假时,应供应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本公司依据刑假假期长短不同,发放相应的病假工资;•病假超出3天的,需要供应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
公司工时核对管理制度
公司工时核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工时核对管理制度。
二、工时核对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工时核对方式1.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任务,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公司设立工时核对系统,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相关信息。
员工应该按照系统生成的工时记录进行核对,确保工时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员工也可以通过公司指定的工时核对方式,如签到表、考勤机等进行工时核对。
四、工时计算规则1.标准工作时间以每周40小时为基准,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根据情况调整工作时间安排。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
2.加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加班费标准进行计算,加班时间应当得到领导的书面批准,并在系统中记录。
3.请假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请假制度进行计算,员工应当提前报备请假事宜,并在系统中记录请假信息。
五、工时核对管理1.公司设立专门负责工时核对管理的部门,负责监督员工工时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工时记录的义务,遵守公司的工时管理制度。
3.公司会定期对员工的工时记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工时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将依据公司规定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员工违反工时管理制度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调整工作安排、扣减绩效工资、停止发放奖金等。
2.严重违反工时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处理。
七、附则1.本工时核对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需修订,应当报领导同意并重新发布。
2.员工应当认真学习和遵守本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和利益。
以上为公司工时核对管理制度,望广大员工遵守执行,做到真实、准确地记录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
人事部门员工工时管理规章制度
人事部门员工工时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1. 为了规范人事部门员工的工时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人事部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工。
3. 人事部门负责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对员工的工时进行管理和记录。
第二条:工时计算1. 工时计算以周为单位,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
2. 员工应按照工作时间表严格执行,不得私自延长或缩短工作时间。
3. 加班工时应提交加班申请,并经主管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工作安排1. 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2. 员工应按照工作安排准时上班,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 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员工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报备并获得批准。
第四条:休息时间1. 每日工作时间中包括正常的休息时间,具体安排由人事部门决定。
2. 员工应在规定的休息时间内进行休息,不得擅自延长或中断休息时间。
3. 加班情况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加班休息安排。
第五条:请假制度1. 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人事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
2. 请假事由应符合公司规定的请假条例,人事部门有权根据情况批准或拒绝员工的请假申请。
第六条:迟到与早退1.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上班时间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或早退。
2. 若因特殊情况必须迟到或早退,员工应提前向人事部门请假并获得批准。
3. 迟到或早退的次数超过三次,将视为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处理。
第七条:考勤记录1. 人事部门将对员工的工时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上下班时间、加班时间等。
2. 员工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签到和签退,并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3. 如有考勤异常情况,员工应及时向人事部门说明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奖惩措施1. 员工如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奖惩措施将根据具体情况和员工的违规程度进行决定。
第九条:监督与咨询1. 人事部门将对工时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时间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文
时间管理规章制度模板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员工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在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二章工作时间1. 规定上班时间为每天上午九点,下班时间为每天下午五点。
中午休息时间为午饭时间,为中午十二点至下午一点。
2. 延长工作时间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3. 出差期间工作时间以项目需求为准,但是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安排。
第三章工作任务1.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目标和工作计划,合理安排部门内员工的工作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2. 员工应按照工作任务清单,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完成任务,需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说明情况。
3. 员工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上级主管请教,并寻求解决方案,不能擅自处理。
第四章工作效率1. 员工应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的优先级合理安排工作顺序,提高工作效率。
2. 员工应持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 员工在工作中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避免拖延或敷衍工作。
第五章工作环境1.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保持工作环境的良好状态。
2.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规定,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喧哗或干扰他人工作。
3. 员工应尊重同事,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六章时间管理1. 员工应合理安排工作和生活,保持工作和生活的平衡。
2. 员工应养成良好的时间管理习惯,合理分配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 员工应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复盘和调整,提高工作执行力。
第七章处罚规定1. 如员工违反本规定,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或影响工作秩序,将受到公司的批评处分,直至开除。
2.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耽误工作时间严重者,公司有权对其进行扣薪或其他处罚。
3. 如员工因私人原因影响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警告、调离岗位等处罚。
第八章其他规定1. 本规定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工时与班次管理制度
工时与班次管理制度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员工的工时和班次布置,保障员工健康、合理布置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
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在职员工。
2. 定义•工时:指员工在工作中所花费的时间,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和额外加班时间。
•班次:指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段和休息时间段的布置。
3. 工时管理3.1 正常工作时间3.1.1 员工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每天工作8小时,包含午休时间。
3.1.2 上班时间为早上9:00到下午6:00,包含一小时的午休时间,具体工作时间依据部门需要和工作性质敏捷布置。
3.1.3 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40小时,且工作时间禁止连续超出6天。
3.2 加班管理3.2.1 加班是指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工作时间。
3.2.2 加班需要提前向所属部门经理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3.2.3 加班时长原则上不得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1/3,且不得超出每天2小时。
3.2.4 对于常常需要加班的员工,企业会依据实际情况,适时予以调整工作布置的机会,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3.3 弹性工作制度3.3.1 为适应员工个体差别和提高工作敏捷性,企业供应弹性工作制度。
3.3.2 员工可以依据个人需要,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与所属部门协商调整工作时间。
3.3.3 弹性工作时间范围为早上8:00到下午8:00,工作时间不得少于每天6小时。
3.3.4 弹性工作时间的布置需提前一周向所属部门经理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生效。
4. 班次管理4.1 标准班次4.1.1 标准班次为早班、中班和晚班。
•早班:早上8:00至下午4:00、•中班:下午4:00至晚上12:00、•晚班:晚上12:00至早上8:00、4.1.2 各部门依据工作性质和需求,敏捷布置员工的班次,但需保证员工的工作时间总和符合工时管理的要求。
4.2 排班制度4.2.1 排班由各部门负责,应依据员工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合理的布置。
生产工时管理制度
生产工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工时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生产工时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全面贯彻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生产岗位的管理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适用于全体员工。
三、工时制度1. 标准工时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标准工时为每周工作40小时,每日工作8小时。
加班工作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周均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2. 休息制度(1)休息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休息日须有计划、有序地安排。
(2)法定节假日: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3)加班和调休:在必要情况下,可以安排员工加班,但需提前与员工沟通协商,加班时长一般不得超过3小时,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同时,加班后应及时安排调休。
3. 弹性工作制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可以采取弹性工作制,具体执行办法由企业与员工充分协商确定。
四、考勤管理1. 考勤要求员工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班次出勤,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勤。
2. 考勤方式采用电子考勤、人脸识别考勤等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须按时打卡并保持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3. 请假制度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请假擅自离岗者将按旷工处理。
五、加班管理1. 加班情况加班需由主管安排,并填写加班申请表,由员工及时填写加班表,并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员工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加班。
2. 加班工资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平时加班工资为工资的1.5倍,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为工资的3倍。
六、岗位轮岗根据生产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可进行岗位轮岗调整,工作不得超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范围。
七、异常情况1. 突发事件如遇到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员工需听从管理人员的命令,有序撤离或紧急处理,并积极配合。
2. 加班预警如遇到生产计划的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大量加班工作时,应提前向员工发出加班预警,充分尊重员工的休息权利,合理安排加班时间和调休。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考勤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保证公司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考勤管理旨在规范员工上班时间,确保员工按时到岗,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公司发展。
第四条公司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第五条公司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负责人协助执行。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六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员工上下班时间根据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七条员工原则上每周工作五天,周六、周日休息。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八条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上级请假。
第九条员工下班后,不得擅自离岗,如需加班,应提前向上级申请,并按公司的加班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等特殊工作制度。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十一条员工考勤采用电子打卡方式,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备维护和数据管理。
第十二条员工上下班必须按时打卡,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员工考勤记录进行汇总,并定期向员工公布。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四条员工按公司规定时间到岗,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可享受全勤奖。
第十五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现象,按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第十六条员工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0%。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加班等特殊情况,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员工考勤出现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考勤管理制度 simultaneously repealed。
第二十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二十一条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公司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
公司工时与休假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工时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含正式员工、合同员工以及临时工等。
第二条工时管理2.1 工作时间布置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长为40小时。
2.具体工作时间布置由各部门主管依据工作需要订立,须与员工协商全都,并经过上级主管审批。
3.公司采用弹性工作制,员工可依据实际情况敏捷调整工作时间,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
4.每日工作时间布置如下:–上午工作时间:08:30 — 12:00–下午工作时间:13:30 — 18:002.2 加班管理1.公司鼓舞员工严格依照工作时间布置完成工作任务,减少加班情况的发生。
2.如确实需要加班,员工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得到批准。
3.加班时间依照实际加班情况计算,公司将视情况支出加班工资或供应相应的补休机会。
2.3 出勤管理1.员工需定时按点出勤,不得旷工、迟到、早退。
2.迟到、早退情况将依照以下规定处理:–迟到15分钟以内:口头警告。
–迟到15分钟以上:扣除相应工资。
–连续迟到超出3次:进行书面批判,扣除相应工资。
–早退情况同样适用以上处理措施。
第三条休假管理3.1 年假1.全部员工享有年假制度,具体年假天数依据员工的工作年限进行计算,认真计算如下:–连续工作满一年但不满三年:5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三年但不满五年:10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五年但不满十年:15天年假。
–连续工作满十年及以上:20天年假。
2.年假的使用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
3.2 病假1.员工因疾病需要请假时,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备并提交相关证明料子。
2.病假天数的计算参照公司相关政策执行,待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执行。
3.3 事假1.员工因特殊事务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提出申请,并说明请假原因。
2.事假的天数依据请假原因和实际情况确定,并经过上级主管批准。
工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工时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工时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对公司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等方面进行规定。
第三条公司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确保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四条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周一至周五,每天工作8小时,共计40小时。
第五条员工上下班时间分别为:上午8:00-8:30,下午17:00-17:30。
员工应按时打卡,迟到或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时间,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六条公司设立午休时间,员工可在12:00-13:30之间自由安排休息。
第七条公司在特殊情况下,如生产需要,可以调整员工的工作时间,但应保证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第三章休息时间第八条员工每周享有两天休息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可以实行轮休制度。
第九条国家法定节假日,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带薪休假。
第十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加班,按国家规定享受加班费。
第四章加班管理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时间按照实际加班时间计算,加班费按照公司规定支付。
第十三条公司合理安排员工加班,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第五章变更与调整第十四条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可以调整员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但应提前通知员工,并确保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五条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调整工作时间,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六章监督与惩罚第十六条公司设立工时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员工工时管理,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第十七条对违反工时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通过以上规定,公司可以更好地管理员工的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公司作息时间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作息时间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作息时间,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作息时间1. 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2)上午工作时间:9:00-12:00,下午工作时间:13:30-18:00。
(3)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实行弹性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特殊工作制度。
2. 休息时间:(1)中午休息时间:12:00-13:30,员工可在公司食堂用餐,也可自行安排午餐。
(2)下午休息时间:15:00-15:15,员工可在此期间进行适当休息和活动。
三、考勤管理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
2. 员工因故迟到、早退,应提前向上级请假,并在考勤机上进行打卡。
3. 员工请假、出差、加班等特殊情况,需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办理手续。
4. 公司每月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统计,作为员工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的依据。
四、加班管理1.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加班时间按照公司规定计发加班费,或调休。
3. 员工加班应保证充足的休息时间,避免过度劳累。
五、违反作息时间制度的处理1. 员工违反作息时间制度,公司将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2. 员工连续多次违反作息时间制度,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秩序和形象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1.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执行。
2.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告知员工。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以上作息时间规章制度范本,公司可以更好地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员工也应当遵守公司制度,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综合工时管理制度
综合工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的工作时间安排,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员工生活与工作的平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工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工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三、工时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2. 人性化管理原则:尊重员工个人生活与工作的平衡需求,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3. 灵活适用原则:根据工作性质和员工个人意愿,适度调整工作时间。
4. 公平公正原则:工时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偏袒任何员工或部门。
四、工时管理要求1. 工作时间安排(1)全职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工作时间安排由部门经理负责,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工作日不超过5天。
(2)兼职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工作时间根据职位需求和员工个人情况进行灵活安排。
2. 超时加班管理严格控制超时加班,对超时加班进行必要的补偿和合理安排。
3. 弹性工时管理鼓励部门在员工个人意愿和工作需求的基础上,采取弹性工时制度,提高员工工作灵活性。
4. 休息时间管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天中午休息1小时,适当安排短暂的下午茶时间。
5. 假期管理按照国家法定假期、公司规定的年假和个人特殊情况,合理安排员工的假期时间。
6.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报备,对于临时加班需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加班饭卡统一发放。
五、工时管理流程1. 上班签到:员工每天上班前需刷卡签到,迟到早退需按规定扣除工资。
2. 工时统计:部门经理每周对员工工时进行统计与审核,确保工时合理合法。
3. 补休管理:对于因特殊工作需要,需要休息的员工,需提前向部门经理申请补休。
六、工时管理监督1. 人力资源部门对各部门的工时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部门经理对下属员工的工时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 员工对工时管理存在问题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投诉和申诉。
七、工时管理奖惩措施1. 严重违反工时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
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
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公司对员工的工时管理及工资支付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
第五条员工在经理或上级主管的指导下,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合理分配工作时间,确保工作质量。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保持工作状态良好,不得在工作中进行私人活动,不得干扰其他员工的工作。
第七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资支付方式领取工资,不得进行私下交易,不得要求公司进行超出规定范围的工资支付。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确定工资水平,确保员工的收入得到公平对待。
第九条公司将对员工在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进行奖励,激励员工创造更高的绩效。
第十条员工如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况进行处理,包括扣除工资、停职调查、辞退等。
第二章工时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量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全职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超出部分按照加班工资进行支付,超时工作需提前申请。
第十三条临时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或工作量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期间需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上班,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旷工等,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第十五条员工上班期间需专心工作,严禁私下进行非工作相关活动,避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六条加班工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加班工资以小时计算,不得低于法定标准。
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调整工作时间,确保员工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时管理规定签到、签退,如有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
第三章工资支付第十九条公司将按照月底或每月15号进行工资支付,具体支付日期由公司决定。
员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最新修订条例7篇
员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最新修订条例7篇员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条例篇1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0工作时间:2.1日常工作时间:每日08:30-18:00(夏令时),08:30-17:30(冬令时)。
2.2作息时间:职位每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总经理、副总经理、客户主任工程部长、护卫部长、财务部长综合部长、环境部长、人事主办、文员、仓管员、司机、会计、出纳员夏令时:08:30-12:0014:30-18:00冬令时:08:30-12:0014:00-17:30每月6天客户助理a:08:30-12:0014:30-18:00b:12:00-14:3018:00-22:00每月6天维修技工24小时待命每月6天运行技工a:07:30-11:3013:30-17:30b:11:30-13:3017:30-23:30c:23:30-07:30每月6天护卫员、中控值班员a:03:00-11:45b:11:45-17:45c:17:45-03:00每月4天2.2.1各部门根据以上作息时间及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各职位作息时间,经公司综合事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2运行技工、中控值班员、护卫员实行每周轮班制。
2.2.3护卫部长休息时必须与公司保持联系,并能随时到达现场。
2.2.4中层管理职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值班,值班时间:08:30-22:00。
2.3.5部分职位因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可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安排职员调休。
2.2.6休息期间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管理职员值班,不能补休的将发放津贴。
员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条例篇2一、目的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三、工作时间1.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2.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工时管理规章制度
工时管理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工时管理,确保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生产效率和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工时安排、调整及管理。
三、工时制度
1. 标准工时制: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
员工按照规定时间正常上下班,超过规定时间按照加班处理。
2. 综合工时制:针对部分特殊岗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实行综合工时制。
综合工时制以年、季、月、周为单位,按照公司实际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
3. 不定时工时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等无法按标准工时制或综合工时制衡量的岗位,经劳动部门批准后可实行不定时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工作时间。
四、加班及调休
1. 加班: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任务需要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
加班需提前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方可加班。
2. 调休:员工加班后,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休。
具体调休时间由部门主管安排,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请假及假期管理
1. 请假: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请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经上级领导审批。
请假期间工资按公司规定执行。
2. 假期管理:员工请假及休假期间,应保证工作交接无误,不影响正常工作进度。
如因请假造成公司损失,员工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其他事项
1. 员工应遵守公司工时管理规定,确保工作时间高效利用,不得消极怠工。
2. 公司鼓励员工合理安排个人时间,注重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并修订。
公司员工工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工时管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工时管理遵循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确保员工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五条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为公休日,公休日不得安排加班。
第六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七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需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一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八条加班费计算标准:加班工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150%支付;休息日加班且安排补休的,不支付加班费;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
第三章工作时间安排与调整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时间。
第十条公司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员工工作时间的,应提前告知员工,并取得员工同意。
第十一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应合理安排员工休息,并确保员工每月加班时间不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章假期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员工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病假等。
第十三条员工请年假,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病假,应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病假待遇。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公司设立工时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第十六条工时管理监督小组定期对员工工时进行检查,确保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符合国家规定。
第十七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工时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
工时管理与绩效考核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为规范企业员工的工时管理和绩效考核,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绩效水平,促进企业的发展,特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工时管理1. 工作时间1.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依照每天8小时计算。
1.2. 上班时间为早上8:30至下午5:30,包含午间休息时间。
1.3. 具体部门可依据工作需要订立工时表,并报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批准。
2. 加班管理2.1. 加班是指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
2.2. 加班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进行。
2.3. 单次加班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2小时,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出每月40小时。
2.4. 加班工资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3. 请假管理3.1. 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方可进行。
3.2. 请假分为带薪假期和非带薪假期。
3.3. 具体请假事由和所需假期天数依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 考勤管理4.1. 公司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
4.2. 每位员工需定时签到、签退,以确保考勤准确性。
4.3. 迟到、早退等情况将影响绩效考核。
4.4. 请假时须按规定在考勤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
4.5. 存在违规操作签到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绩效考核1. 绩效考核原则1.1. 绩效考核旨在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水平,并为员工供应进一步的发展机会。
1.2. 绩效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资调整和嘉奖等紧要依据。
2. 绩效考核指标2.1. 绩效考核指标依据员工所在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订立。
2.2. 绩效考核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工作完成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创新本领等方面。
2.3. 每个员工将依据岗位要求订立个人绩效目标,并与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确认。
3. 绩效考核周期3.1. 绩效考核周期为一年,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3.2. 公司将每季度对员工进行中期绩效评估,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
4. 绩效考核程序4.1. 员工将依据设定的绩效指标进行工作,并定期自评。
生产车间工时管理规章制度
生产车间工时管理规章制度在现代工业生产中,工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系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员工的工作安排和薪酬福利等诸多方面。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工时管理规章制度对于提高生产效益、保障员工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 工时管理的背景和意义工时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制定和执行工时管理规章制度,对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安排、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工人的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工时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一方面,合理的工时管理可以提高工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另一方面,工时管理也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过度劳动和健康问题。
2. 工时管理的基本原则(1)尊重法定工时:工时管理制度应遵循国家关于工时的法定规定,不得逾越法律允许的劳动时间。
(2)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根据企业的生产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员工的上班时间和加班时间,尽量避免过度加班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影响。
(3)公平公正原则:工时管理制度要体现公平和公正,不得将加班时间和工资支付与员工的身份、背景、关系等进行歧视或偏袒。
3. 工时管理的具体措施(1)设立管理机构: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工时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工时管理规章制度,监督员工的工作时间。
(2)工时记录与统计:企业应建立工时统计制度,记录员工的上班时间、加班时间和休假时间等,确保工时的准确统计和计算。
(3)加班管理:企业要根据生产需要制定加班管理制度,规定加班的种类、时限和工资支付等事项,并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轮班制度:对于需要24小时连续生产的企业,可以设立轮班制度,合理安排员工的上班时间和休息时间,保证生产的连续性。
(5)休假制度: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休假制度,规定员工的年休假、病假、产假、婚假等各类休假事项,并确保员工享受到法定的假期权益。
4. 工时管理的效益和挑战合理的工时管理可以提高生产效益和员工满意度,使企业更具竞争力。
职工工时管理规章制度
职工工时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职工的工时管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职工。
二、工作时间1. 标准工作时间(1)正常工作日: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
(2)工作周:工作周由每周7个连续的自然日组成,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和周日为休息日。
2. 弹性工作制(1)为满足工作需求,职工可以选择弹性工作制。
(2)弹性工作制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3)弹性工作制下,职工需保证工作时长不少于每周40小时。
3. 加班工时(1)当工作任务紧急或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职工可以申请加班。
(2)加班工时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要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经批准。
(3)加班工时超过每日工作时间的1倍,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或休假补偿。
三、休息时间1. 午休(1)正常工作日,职工享有每天1小时的午休时间。
(2)职工应在午休时间内离开工作岗位,进行休息或进食。
2. 休息日(1)周六和周日为公司的休息日,职工可享受双休。
(2)如需要调整休息日工作,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四、考勤管理1. 打卡制度(1)职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在指定的打卡设备上刷卡记录上下班时间。
(2)刷卡记录将作为职工考勤的依据,职工须保证打卡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2. 请假制度(1)职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提出申请。
(2)请假事由必须真实有效,须提供相应的请假证明材料。
3. 考勤记录(1)公司将每月按照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考勤记录,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重复迟到、旷工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惩罚。
五、违规处理1. 迟到(1)职工如有迟到情况,每次迟到超过10分钟需扣除相应的工资或休假时间。
(2)连续迟到达到3次以上,将进行警告或纪律处分。
2. 旷工(1)职工如有旷工情况,每次旷工将扣除相应的工资。
(2)连续旷工达到3次以上,将进行纪律处分。
3. 加班违规(1)职工如有未经批准私自加班的情况,将不支付加班费,并可能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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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时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时制度管理,合理安排员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保障员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有关子公司、各分公司、部门及公司直管项目部内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且签订全日制用工合同的在岗职工。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生产要求与各类岗位特点,对公司各类人员分别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不定时工时制度以及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第三条标准工时工作制度的管理
标准工时工作制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员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人员范围
公司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外的其他与公司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
2、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各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加班及延长工时工作。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的,应履行加班审批手续,做好加班记录。
3、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加班后,原则上应由各单位安排员工调休。
如无法安排调休,双休日加班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工资。
第四条不定时工作制度的管理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需要安排员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
由于工作突发性、不确定性、不可预见性强,不适宜规定固定工作时间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主要适用以下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专职秘书、专职司机;
2)市场营销人员、物质采购供应人员、清欠人员。
3)从事长途运输的司机、装卸、押运人员,小车司机。
4)其他因工作特殊,不适宜规定固定工作时间,需机动作业的人员。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不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日延长工作时间标准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
的限制。
在法定节假日由单位安排员工工作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工资。
第五条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的管理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范围由于受市场、生产工艺、设计、设备、能源和原材料供应、季节和天气、工期及交货期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在一定时期内相对集中地连续性工作的人员,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主要适用以下人员:
1)从事建筑安装现场施工、设备检修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以及直接为其提供支持、服务的管理、辅助及后勤服务等人员;
2)仓库保管员、门卫、保安部门外勤等值班人员;
3)设备材料接运及装卸人员;
4)其它受自然条件或客观条件限制,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人员。
2、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障职工休息权利,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工程项目具体情况,以及各类岗位的性质和特点,公司对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周期为一年。
各单位也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以为季、半年、年或者项目工期,确定综合计算工时周期。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人员,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3、在综合工时计算周期内,各单位应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的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4、确因生产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调休的,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而且延长工作时间的小时数平均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超出部分必须由各单位在施工生产淡季安排员工调休。
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150%支付工资。
由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按员工本人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300%支付工资。
第六条为兼顾员工与企业双方的利益,既保证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又保证企业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各单位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合理安排内部劳动组织和员工工作时间。
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第七条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确定原则
1、对于实行岗位效益工资制度人员,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员工本人岗位工资标准确定(不包括效益奖、工龄工资、职称工资、技能工资以及各类津贴补贴等,下同)。
2、对于实行协商工资制度的管理人员,其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比照公司机关同岗级人员的岗位工资标准确定。
对于实行协商工资制度的后勤辅助岗位人员,其加班工资基数按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3、对于实行定额计件以及其他各种形式承包工资制度的作业人员,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员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且无法安排调休的,对其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部分,各单位可采用调整定额单价及承包价格的方式支付加班工资,或按本人岗位工资确定加班基数支付加班工资,也可以由各单位同员工集体协商确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支付加班工资。
4、对于加班工资基数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5、上述各类加班工资基数确定,均不应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条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特点严格按岗位加以确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范围。
在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基层工会的同意,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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