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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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方案
百所数字校园开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
试点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支撑与引领创新作用,推进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 根据教
育部的安排,结合“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的实施,中央电化教育馆决定组织在“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项目学校中开展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
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是国家教育资源中心为资源提供者和资源使用者搭建的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应用环境。平台为各级各类学校、广大师生提供智能导航和以学习空间为基础的多种教学应用服务,为社会各方资源提供者提供推广服务,为各级政府和学校采购资源和应用服务提供支持。
为更加有效、有序地推进在“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项目学校中开展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技函[2012]4号)、《关于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电馆[2012]65号)和《关于组织实施“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建设项目”的通知》(教电馆
[2012]35号),制定“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开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按照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战略目标和发展
任务,坚持育人为本、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和创新,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
2.工作目标。推进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常态化应用,
选择试点学校,开展区域内试点学校的公共服务平台连片应用。以教师空间建设和应用为基础,有针对性地提供教学资源和学习工具,实现“资源班班通”。以教师空间的教学应用,带动学生学习空间建设和应用,实现“空间人人通”。
研究数字教育资源汇聚机制、探索中央和地方政府购买优质资源、提供公益性服务的保障水平和采购方式,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
二、实施原则
1.统筹部署,分类指导。试点选择的学校应有代表性,
统筹考虑试点学校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水平、区分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兼顾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薄弱学校。根据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2.需求导向,注重应用。以实际需求为导向,立足于为各
级各类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通过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性应用,充分发挥教育信息化在解决各级各类教育实际问题,特别是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中的作用。
3.协同创新,特色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教育相关机构、
学校、企业和社会力量各自的优势和作用。鼓励试点学校从自身实际出发,主动开展多方合作,鼓励跨地区、跨学校对接与联合,鼓励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积极性、创造性,在政策、体制和机制以及应用模式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
4.辐射带动,全面推进。充分发挥试点学校的辐射带动作
用,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学校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进程。
三、工作内容
1.开通空间。试点学校要充分依托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
台提供的空间服务,开通学校空间、教师空间和学生空间,协助试点学校师生进行空间使用培训,保证所有试点学校
师生都能尽快能开始使用平台开展教与学。
2.选择试点的方向。试点学校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可以全部
或部分地选择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10种应用
模式,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网络条件下、多种形式的教与学的规模化应用。
3.探索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试点学校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选择应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教育资源和教育教学服务,积极探索“财政按生均经费投入、学校按使用支付、师生校园内免费使用”
的教育资源和教学服务投入和支付机制。并鼓励将本学校的优秀资源推荐给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平台供其他地区的教师和学生共享。
4. 注重交流、总结,不断提高试点应用效果
试点学校在规模化应用的推进中,要积极探索教育理念与模式创新,推动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要注意不断总结自身经验,积极发起和参与各种形式的交流活动,认真学习其他试点学校在试点过程中先进经验,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三、试点工作的实施
(一) 组织与管理
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央电教馆相关工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中央电教馆试点工作负责同志、各试点地区省级电化教育机构相关工作负责人、试点学校相关工作主要负责人,负责对试点工作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议。试
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家组,聘请教育和技术领域知名专家担任成员,负责试点过程教学和技术等问题的咨询。
试点工作每年定期召开应用现场会,邀请部分试点学校参加,会上将公布各试点学校试点工作相关的信息,介绍各试点学校平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推广先进应用经验,推动不同试点学校的交流。
中央电化教育馆统筹负责“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开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审批试点学校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制定“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开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建设规范和试点学校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进行实践指导,组织经验交流以及试点学校的评估、验收、授牌和表彰。
省级电化教育机构负责本地区“百所数字校园示范校”开展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省内试点学校的申报和审批,协助中央电化教育馆做好专家指导、经验交流、试点管理及支持服务工作。
试点学校要从实际出发,依托公共服务平台,基于平台提供的10种应用模式构建数字学习环境,积极探索教育理念与模式创新,积极参与公共服务平台推出的各种专题活动,推动教育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形成国家教育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的有效方法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