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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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十必看十必查范文(三篇)

安全监管十必看十必查范文(三篇)

安全监管十必看十必查范文一、必看: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2.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3.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4. 风险评估和控制:对企业内部各项工作进行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实施安全风险控制。

5. 生产设备设施:对企业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做到定期检修和维护,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

6. 安全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使其具备应急处理能力。

7. 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行动流程,保障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8. 安全生产宣传: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9. 监测检测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检测措施,定期对企业生产过程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 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调查处理,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必查:1. 安全生产环境:对企业生产环境进行检查,确保车间、办公场所、储存区等地方安全无隐患。

2. 用电安全:对企业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确保电路安全可靠,防止电火灾的发生。

3. 火灾安全:对企业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消防通道等设施完好有效,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4. 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使用、运输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5. 工作现场安全:对企业各个工作现场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符合安全规范,减少事故的发生。

6. 机械设备安全:对企业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项措施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十项措施1.建立和完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煤矿企业应建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2.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和预警。

煤矿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的变化,并通过预警机制及时采取措施。

3.加强煤矿工艺设备的技术改造和维护。

煤矿企业要合理规划和布局煤矿工艺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技术改造,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4.加强瓦斯抽放、防治和利用。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瓦斯抽放和利用系统,加强瓦斯抽放设备的检修和管理,并采用瓦斯利用技术,减少瓦斯的排放。

5.加强通风系统建设和管理。

煤矿企业要完善通风系统建设和管理,确保煤矿内部空气流通,并保持矿井内混合气体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并建立完善的用电制度和管理措施。

7.加强火灾防治工作。

煤矿企业要加强火灾的预防工作,定期组织火灾应急演练,并配备灭火器材和设备,提高防火意识和应急能力。

8.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加事故的识别和应对能力。

9.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煤矿企业要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各类隐患,确保矿山安全。

10.建立应急救援机制。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机制,明确各级救援组织和职责,配备应急救援装备和人员,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预防事故的发生。

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设备和环境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建立应急救援机制,都是确保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只有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才能真正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3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3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样本为全面落实____,认真____“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____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及任务,经矿委会研究,现制定____年安全工作计划如下: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和____为指导,认真____、____、____,在公司及矿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推动工作创新,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两个主体、落实安全责任,夯实监管基础,突出重点环节,深化专项整治,加强自身建设,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动我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全年安全目标1、全年无轻伤以上事故。

2、轻伤事故控制率在____人次/万吨以下。

3、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为____%。

4、隐患整改合格率为____%。

三、隐患排查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质量标准化严格把关,以查“三违”查“隐患”,杜绝各类事故为重点,坚持每周二、周五隐患排查,摸清、搞准我矿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井上、下各作业地点、井下停掘巷道、运输提升系统、机电设备管理、供电系统、通风系统、压风自救系统、火工品管理与使用、地面土建工程、矿区内交通、水沟清理、防洪、防雷电、所有职工住房、厂棚、库房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排除,并坚持周三雷打不动的安全例会,向职工认真____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及时总结上周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及下周的安全工作部署四、严格值班制度。

矿领导及科室长严格执行了入井带班制度,并实行现场交接班,认真填写了当天和当班的安全生产运行情况,存在问题,处理结果,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五、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____年应急救援预案、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职工的操作行为,同时强化制度的落实,利用周三安全例会、班前会进行____学习,真正使制度能扎根于每位职工,使执行制度成为一种习惯,从而起到促进管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作用。

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十条禁令”、“十项要求”

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十条禁令”、“十项要求”

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一、禁止煤矿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暂扣等非法生产建设行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发现违法生产建设矿井,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整顿达不到要求的矿井,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关闭取缔。

二、禁止核准建设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十二五”期间,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一律停止核准30万吨/年以下的高瓦斯矿井和45万吨/年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新建项目;已批在建的同类矿井项目,应当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瓦斯防治相关政策标准重新组织审查其初步设计,并完善瓦斯防治措施,否则一律依法停止建设。

三、禁止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未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63号),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并进行抽采效果评判,实现瓦斯抽采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

四、禁止在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的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突出矿井要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9号),建立防突机构和队伍,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实现防突效果达标,否则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并依法严厉处罚;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

五、禁止9万吨/年及以下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经防突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9万吨/年及以下突出矿井停产整顿的要求,未经评估的不得进行采掘活动;凡是经评估后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由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企业兼并或重组,否则一律依法关闭。

六、禁止矿井瓦斯超限作业煤矿企业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26号)关于“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的要求。

凡是瓦斯防治措施不到位,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凡是1个月内发生3次瓦斯超限未追查处理,或被责令停产整顿期间仍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关闭。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范文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范文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范文一、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煤矿安全是关系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部门要始终将煤矿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和组织,确保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

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保障煤矿安全。

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执法力度,从源头上制止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和队伍建设。

要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确保监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素质,能够胜任监管工作的各项任务。

四、落实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是煤矿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

五、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设施的监督检查。

要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确保设施设备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顺畅性。

六、加大对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

要加大对煤矿的开采、运输、使用等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煤矿安全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煤矿,要及时查处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杜绝非法行为的发生。

七、加强煤矿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要加强对煤矿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对于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要及时组织抢救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八、加大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

对于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要及时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事故原因和责任,绝不姑息和纵容有关责任人。

对于事故处理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九、加强煤矿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十项制度”制度内容

“十项制度”制度内容
第五条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煤矿安全责任落实情况。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覆盖各岗位、各工种,相关责任人员是否做到明责、知责、履职;煤矿是否严格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煤矿“五职矿长”“五类技术员”是否配齐配足;煤矿是否存在安全投入不足问题;矿长及总工程师是否拥有安全生产决策权;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配齐配足。
第六条启封密闭前必须对密闭内的水、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勘查和观测,组织专门队伍进行启封,必要时要召请矿山救护队进行。
第七条煤矿启封密闭,应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对存在水患或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实行密闭启封报告审批制度
(七)煤矿井下采掘工程违规外包(托管)情况。煤矿是否将煤矿整体托管或承包给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能力的企业及个人;煤矿实行整体托管或承包的是否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实行托管的煤矿和承托方是否按规定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承包的煤矿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对承包方实施有效管理;是否将井下采掘工程、巷道维修工程作为独立工程承包;是否层层转包分包等。
(十)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动态达标;是否按要求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是否按风险等级和隐患危险程度进行辩识、是否形成完整记录,重大风险是否进行公示。隐患排查治理是否按规定安排和落实,重大隐患是否上报有关部门,隐患整改是否做到“五到位”,隐患是否实行销号,闭合管理。
(一)煤矿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检维修等作业需启封密闭的,实行事前审查备案制,煤矿应当把启封密闭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与采掘工作平面图、通风系统图等图纸一并报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审批,发生变化时及时报备。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范文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是指在煤矿生产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规定,同时坚决禁止存在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下面是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的规定范本: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二、严格落实煤矿生产许可证,按照规定的产能和生产规模进行生产,严禁超产超能。

三、严格控制瓦斯和煤尘浓度,确保瓦斯和煤尘爆炸的危险系数在安全范围内。

四、严格执行防火、防爆措施,保障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五、严格执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迅速反应和高效处置。

六、严格执行通风制度,确保矿井空气流通畅通,防止瓦斯积聚和煤尘积累。

七、严格执行安全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和检测煤矿地质、瓦斯、煤尘等安全指标,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八、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对矿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九、严格执行检修维保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及时消除设备故障。

十、严格执行通知报告制度,对重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延误。

禁止事项:一、严禁超载超员,确保运输车辆的稳定性和行驶安全。

二、严禁违规操作,如违规穿越工作面、违反操作规程等,确保生产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三、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和占电行为,防止电气设备的乱接乱用导致的安全事故。

四、严禁乱堆乱放杂物,保持工作面的整洁和通畅,防止杂物引发安全隐患。

五、严禁违章进入危险区域,确保作业区域的安全封闭和安全通行。

六、严禁以身试险,不得擅自进入未经检修的设备、机械等,确保设备的安全性。

七、严禁违规装载危险品,对于危险品的运输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严禁违规抛洒矿石和煤渣,防止矿石和煤渣堆积造成的安全事故。

九、严禁违反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的维护。

煤矿安全监管“一、二、三、四、五、六、十” 工作口诀

煤矿安全监管“一、二、三、四、五、六、十” 工作口诀

编号:SY-AQ-01666(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煤矿安全监管“一、二、三、四、五、六、十”工作口诀"One, two, three, four, five, six, ten" work formula of coal mine safety supervision煤矿安全监管“一、二、三、四、五、六、十”工作口诀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即:“一通”,指通风。

“二”,即:“两到位、两看死”。

“两到位”,指领导包矿、驻矿人员履职到位;“两看死”,指看死未被兼并重组的小煤矿,不允许其开采。

看死虽已被兼并重组但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煤矿,不准其复工复产。

“三”,即:“三防、三超、三违、三真、三个一批、三不放过”。

“三防”,指防火、防瓦斯、防煤尘;“三超”,指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三违”,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真”,指真控股、真投入、真管理;“三个一批”,指关掉一批、复工一批、调整一批;“三不放过”,指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对事故责任人和事故相关人员没有得到教育不放过;不采取相应的安全及改进措施不放过。

“四”,即:“四个一律、四类关闭取缔矿井”。

“四个一律”,一是“六证”不全的矿井在完成兼并重组前,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予以关闭,退出煤炭开采领域;二是“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到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冒险生产的,一经查处,一律暂扣证照,对煤矿企业给予重处,对煤矿企业负责人给予重罚,属于国有煤矿的,一律先免去矿长职务,再追究行政法律责任;三是要严格追究包矿、驻矿领导干部的责任,凡经发现所报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对包矿县级领导一律先给予免职处理,对驻矿人员予以撤职处理;四是辖区内“六证”不全的矿井,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按照有关程序对产煤县市区主要领导一律先给予免职处理,对包矿县级领导,给予撤职处理。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4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4篇)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为进一步落实____《____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增强核心竞争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检查、整改、复查的力度,建立日常安全检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安全检查参加人员组成: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各分管专业技术负责人(安监站长、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技术部长、经营部长、供应负责人、机电队长等)二、检查范围项目部生产和生活场区三、检查内容检查内容分为。

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一)现场检查内容主要有:1、井筒的安全情况(重大事故、轻伤事故及非伤亡事故);2、井筒施工的现场管理情况。

(依据中煤建设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执行)3、井筒施工的设备完好率情况,包括五小电器完好率、电缆悬挂合格率、保护装置及小绞车管理工作;4、项目部的质量标准化工作;5、项目部的量化考核工作。

(二)资料检查主要有1、对照中煤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核查表进行检查;2、学习传达国家、集团公司、五建公司、工程处等各类安全生产电视电话或视频会议精神的情况;3、被检查部门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4、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5、各工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6、各种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标准化等资料;7、各部门自查“三违”情况;8、干部入井及现场带班、值班情况。

四、安全检查时间在全项目部范围内(井上、下)每月逢____号检查;五、整改落实原则1、按各级现场安全生产隐患处理决定书的要求整改;2、按照“五定”(定整改内容、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情况、定整改时间)的要求整改;3、对检查的各类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认真、全面整改,重点是做好落实工作,严禁各类事故隐患重复发生;4、针对上次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次检查时进行复查;5、做好现场检查、整改、验收记录。

六、处罚对现场检查出现的一般和严重的安全问题,按工程处及五建公司有关文件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制度范本(2)一、背景介绍在煤矿行业,安全问题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

煤矿安全生产十条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十条安全生产

煤矿安全生产十条1、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是什么一、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和擅自更改“两票”的工作内容;严禁在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技术措施。

严禁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擅自改变安全防护措施、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工作“四措”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的工作要求。

严禁在无工作方案、作业指导书或标准程序作业卡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四、严格执行防高空坠落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有关规定。

严禁在高处作业过程中失去保护;严禁不按规定正确着装、穿戴安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工作规定。

严禁无工作方案或采用未经审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带电作业工作;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器具开展带电作业;严禁约时停用或恢复重合闸。

六、严格执行感应电压防护规定。

严禁在无可靠接地的带感应电设备上工作。

七、严格执行带电跨(穿)越施工架线的工作规定。

严禁无跨越架和无安全、可靠措施的带电跨(穿)越工作。

八、严格执行在SF6电气设备上工作的规定。

严禁事先未进行通风就进入SF6配电室和在无防毒措施的情况下开展SF6设备的事故抢修及日常检修工作。

九、严格执行防火防爆的安全工作规定。

严禁开展违反消防、爆破、高压气瓶管理要求的工作。

十、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严禁酒后进入生产、作业区域;严禁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

(1)煤矿安全生产十条扩展资料第一道防线:高速、准确地切除故障元件的继电保护和反应被保护设备运行异常的保护不损失负荷,快速隔离故障;第二道防线: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安全自动装置允许损失少量负荷,避免元件过载、电网失稳;第三道防线:失步解列与频率、电压控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避免电网崩溃。

简单点说,三道防线分别是:继电保护、过载切机切负荷稳控装置、低频低压失步解列装置。

城市配电网的供电安全采用N-1准则,即:(1)高压变电所中失去任何一回进线或一组降压变压器时,必须保证向下一级配电网供电;(2)高压配电网中一条架空线、或一条电缆,或变电所中一组降压变电器发生故障停运时;a.在正常情况下,除故障段外不停电,并不得发生电压过低和设备不允许的过负荷;b。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工作,关系到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国家的能源安全。

为了确保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有效开展,以下是十项要求:一、加强领导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由领导重视并加强指导。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定期开展会议进行问题汇报和工作部署。

二、健全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体制机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力。

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矿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和警示信息。

四、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时监测煤矿安全生产情况。

相关部门要加强技术装备和人员培训,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五、加强执法力度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效果和公信力。

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煤矿安全事故的责任事实要进行彻查,对责任人要严格追究责任。

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责任倒查和问责工作,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七、促进技术创新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动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科技进步。

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安全技术研发的投入,推广先进安全技术和装备,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八、完善管理制度完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管理制度,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管和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和标准。

九、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相关部门要加强与煤矿企业、工会组织、社会力量等的沟通和合作,形成共同推动煤矿安全工作的局面。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2024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一、切实落实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执法,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停产整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及水害、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监督检查,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措施,强化水害、自然发火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凡发现煤矿未按规定实施防突、防治水、防灭火、防冲击地压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有关证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规范执法。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法制观念,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行政执法。

要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程序化的执法工作制度,明确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流程,规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运行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强化地方监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应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下达停产整顿指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将执法文书抄送有关部门,告知相关部门依法暂扣相关证照,并及时将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的决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2篇)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手册范本一、概述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是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环节,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的关键一环。

本手册旨在对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提高执法效果,减少执法风险,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1. 法定性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和严肃性。

2. 公正公平原则:公正、公平、透明地开展执法工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3. 高效原则: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工作方式,落实监察职责,防止事故的发生。

4.威慑和教育原则: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教育宣传力度,提高煤矿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意识和能力。

三、行政执法程序1. 查明事实:行政执法人员应该充分了解案件相关事实,必要时可以实地勘查,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执法程序。

2. 听证程序:对涉及重大决策或行为的案件,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展听证程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解释。

3. 处罚决定程序:根据事实和依据的查明,进行科学、公正、合理的决定,并及时向相关当事人告知处罚结果。

4. 处罚执行程序:对被处罚单位的处罚决定应当及时送达,限期履行,确保处罚的及时执行。

四、执法规范1. 依法执法:执法行为必须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不得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2. 证据定性:执法行为必须有充分的证据作为依据,依据客观事实定性,确保执法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监察协作: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需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协作,确保执法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4. 执法稳定性:执法行为必须稳定,不能随意变动,确保执法的连贯性和稳定性。

5. 处罚限度:执法行为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限度,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6. 行政复议和行政讼诉:当事人对行政监察执法行为不服时,应当按照法律程序提出复议或者诉讼,执法部门需要积极配合和协调。

五、执法技能和能力1. 执法能力:具备煤矿安全监察专业知识和实操经验,了解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

严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

严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

严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严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严抓煤矿安全生产的“十条禁令”毕节地区为切实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出台“十条禁令”严抓煤矿安全生产。

第一、严禁煤矿非法违法组织作业。

必须证照、手续齐全, 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按开采方案设计和安全专篇施工, 按规定的能力、强度、定员组织生产, 执行小型煤矿“一采两掘”的规定。

第二、严禁煤矿违章组织作业。

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人员要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杜绝违章指挥, 做到按章指挥, 做到按章作业, 杜绝违章作业, 提高安全避灾意识,所有从业人员要熟知各类灾害预兆及避灾线路。

第三、严禁煤矿不彻底排查治理隐患组织作业。

必须执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规定, 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落实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应急预案, 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严禁煤矿不执行人员管理基本制度组织作业。

建立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档案、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严格执行班前会制度, 做到班前会点名、矿灯(自救器)发放和入井检身记录三统一, 有矿级领导入井带班作业, 有瓦检员、安全员跟班作业。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是我国对煤矿安全生产提出的严格要求和禁止行为的规定。

这是为了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煤矿行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重要规则。

下面将对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详细阐述。

一、十严格1. 严格培训教育。

煤矿企业必须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同时,要建立健全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知识培训。

2. 严格设备设施管理。

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检修和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3. 严格行为规范。

煤矿工作人员要遵守岗位职责,严禁违章指挥、乱发指令和无序施工等行为。

同时,要加强对煤矿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行为符合安全规范。

4. 严格安全防护。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制度,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包括煤矿井下作业场所、矿山开采场地等。

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5. 严格事故隐患排查。

煤矿企业要定期对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同时要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安全隐患的整改和督促。

6. 严格岗位责任落实。

煤矿企业要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职责,加强对各岗位人员的管理和考核,确保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7. 严格生产控制。

煤矿企业要建立严格的生产控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标准、工艺流程、作业规程等。

要开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监测和各项指标的控制,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8. 严格应急救援。

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包括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系统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

要对应急救援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事故。

9. 严格安全监督检查。

煤矿企业应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包括对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等。

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长期停产、封闭、废弃矿井的安全监管。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模版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模版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模版一、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规定模版1.严格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要求。

(2)严格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矿长(厂长)责任制,确保煤矿安全责任到人。

(3)严格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管理科学有效。

2.严格安全设施管理(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标准,确保设施合规,满足煤矿安全生产需要。

(2)严格进行设施检测和维护,确保安全设施完好、可靠、有效。

(3)严格实施设施改造和更新,逐步提高煤矿安全设施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条件良好。

3.严格安全监测管理(1)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测方案,确保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可靠。

(2)严格开展安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煤矿安全生产隐患,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3)严格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和应用,提高预警能力和事故预防水平。

4.严格安全生产指导管理(1)严格制订和落实安全生产指导文件,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按照规范要求进行。

(2)严格开展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辅导,确保煤矿安全生产科学合理。

(3)严格跟踪和评估安全生产指导工作效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严格安全检查管理(1)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各类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隐患及时发现、整改。

(2)严格执行安全隐患整改要求,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消除,防止事故发生。

(3)严格加强对煤矿存在安全隐患的整改跟踪,防止隐患反弹和事故再次发生。

二、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规定模版1.严禁不落实主体责任严禁煤矿负责人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推卸和逃避安全管理责任。

2.严禁违法违规操作严禁违法违规操作,包括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规定等。

3.严禁无证上岗从业严禁无证上岗从业,包括无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

4.严禁无证作业设备严禁使用无证作业设备,包括无有效检验合格证书的设备、无有效操作资格证书的设备等。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煤炭工业的发展也迅速起飞,但同时也伴随着煤矿安全事故的反复发生。

这些事故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极大的损失,而民众的生命和财产也受到了严重威胁。

为了遏制这种局面,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项工作,下面将给大家介绍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

一、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把煤炭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采取措施、加强领导,确保煤矿安全。

二、要求各级煤炭管理机构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强化标准化检查,打击非法采煤、非法加工、非法贸易。

三、要求加强煤炭安全技术装备、技术人才建设,推动煤矿生产经营方式转型升级,降低事故风险。

四、要求在煤矿开采前实行严格的安全评估,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确保矿井的安全性。

五、要求加强煤炭安全培训,向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避免煤矿事故的发生。

六、要求加快推进煤矿科学技术创新,开展结构优化、配套设备更新、智能化升级,提高采矿效益和安全生产水平。

七、要求创新煤炭安全监管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坚决查处违章违法行为,取缔违规生产和非法开采。

八、要求健全煤炭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到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九、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加强煤炭生产过程安全管理,在安全督办、安全小组、安全检查等方面落实责任。

十、要求加强煤炭安全信息化建设,建立“总体管控,细分领域”的煤炭安全信息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煤矿安全监管的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

总之,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是当务之急,只有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才能够有效地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保护民众的生命权益和财产安全。

我们需要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加强各级领导和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努力,推进煤炭安全大业的全面发展。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

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规定煤矿安全生产“十严格、十严禁”是指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十项严格和十项严禁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煤矿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严格规定如下:
1. 严格遵守矿山生产许可证的使用范围和有效期限。

2. 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矿山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3. 严格按规定投入和使用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

4.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矿井内的通风、支护、排水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 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矿井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

6. 严格执行矿山作业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7. 严格控制矿山生产能力,防止过度开采。

8. 严格限制从业人员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

9. 严格组织和参与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10. 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十严禁规定如下:
1. 禁止煤矿无证无照生产。

2. 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和装备。

3. 禁止违规操作、违章施工和违法生产。

4. 禁止不按规定巡视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

5. 禁止逾期未检验、维修和报废设备。

6. 禁止矿井被非采矿企业非法占用。

7. 禁止超过安全生产能力的开采。

8. 禁止矿井通风、支护、排水等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行。

9. 禁止虚报事故和隐瞒真实事故情况。

10. 禁止对事故处理和统计报告的隐瞒、篡改和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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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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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t Be Followed By Relevant Personnel When Operating Equipment Or Handling Business, Are Usually Systematic Documents, Which Are The Operation Specifications Of Ope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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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十项要求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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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一、切实落实责任。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站在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防范措施,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敢于执法、善于执法、严格执法,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责任,严格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停产整顿煤矿安全生产
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

要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对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及水害、火灾和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矿井的监督检查,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措施,强化水害、自然发火及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凡发现煤矿未按规定实施防突、防治水、防灭火、防冲击地压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暂扣有关证照,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规范执法。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增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
法制观念,严格依照《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法规,认真开展行政执法。

要按照“严标准、依程序、重细节、求闭合”的原则,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化、程序化的执法工作制度,明确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流程,规定案件办理各环节的运行时限、办理要求和责任人,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水平和效能。

四、强化地方监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对检查中发现应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下达停产整顿指
令,明确整改内容和期限,依法实施经济处罚;将执法文书抄送有关部门,告知相关部门依法暂扣相关证照,并及时将责令煤矿停产整顿的决定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煤矿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防止非法违法生产。

煤矿整改完成后,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及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联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五、强化国家监察。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扎实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

现场监察中发
现煤矿应当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的,要立即下达执法指令,依法作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应行政处罚;告知相关部门依法暂扣相关证照或控制火工品供应、限制供电,并且书面报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在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整改完成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停产整顿期满后,要进行复核;发现未经复核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的,要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经停产整顿后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矿,要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对监察中发现的相关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人民政府报告。

六、强化联合执法。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
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管理、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供电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定期召开联合会议,向有关部门通报执法情况,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执法合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七、强化责任追究。

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未按规定报告、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对发现煤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依法查处的安全监管监察人员,要依法追究责任。

煤矿停产整顿期间,因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监督检查不力,致使煤矿整改不认真而继续生产
的,要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煤矿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煤矿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及时向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九、落实安全监管监察指令。

煤矿企业接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有关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指令后,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煤矿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按停产指令的要求确
定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制定并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

整改方案要报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整改完成后,煤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重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按规定向有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书面验收申请。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恢复生产。

十、落实有序退出机制。

对于存在瓦斯突出、自然发火、冲击地压、水害威胁等重大安全隐患,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提请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论证结论,作出是否关闭煤矿的决定。

对决
定关闭的煤矿,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要抓紧组织实施。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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