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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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煤场

1设备规范

2逻辑保护

2.1 程控操作时,对每个区域,二侧相对的1个喷枪为1组,采用2个喷枪对喷,1组喷枪喷完后,自动开启下1组,顺序进行,直至整个煤场喷洒一遍。

2.2 喷水次数和洒水时间可任意设定,根据春夏季和秋冬季气候特点的不同,还可设定冬夏季喷洒程序,满足冬夏的不同喷洒需求。

2.3 手动操作时,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任意开启单个喷枪进行喷洒。

3煤场管理

3.1 煤场储存

3.1.1 煤场堆取料原则是“先进先出,分堆存放”,并做好记录以便取煤时能及时取到所需发热量的煤。

3.1.2 原则上干煤棚内存放不少于 3 万吨且每千克发热量大于 5200kCa 左右的原煤,存放3.3万吨3700kCa左右的原煤,共计6.3万吨。

3.1.3 每月底对两个煤场进行一次清底盘煤,核实煤场实际库存量。

3.1.4 煤场储煤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煤场堆取煤计划进行煤场堆取煤作业。斗轮机堆煤时,采用定点堆煤的方式。

3.1.5 斗轮机堆料角度范围:回转角度为40~60度之间,俯仰角度为0~9度。在进行堆煤操作时,角度应在以上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选择,角度一旦选择后,就采用已选择的角度进行定点堆煤,并与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1.6 堆煤操作原则:必须保证煤堆底部距离挡煤墙底部和斗轮机轨道栏杆 1.5~2 米的范围。

3.1.7 斗轮机作业时,严禁将极限限位作为正常停机使用。

3.1.8 任何人不得私自解除斗轮机上所有限位开关。

3.2 煤场盘点

3.2.1 为核实存煤场存煤和公司财务成本核算需要,每月或需要时进行一次煤场盘点。煤场盘点工作商务部组织,公司发电部、财务部和燃料部参与,必要时外请专业人员给予配合。煤场盘点前,煤场工程师安排人员将煤场各组堆整形。

3.2.2 煤场应分堆进行体积测量和密度测定,从而得出各个煤场的重量。

3.2.3 体积测量应采用全站仪或者GPS全球定位仪,然后通过计算机应用程序,采用数字内插拟和技术,建立数字地面模型(DTM),计算出整个煤场煤堆体积。

3.2.4 密度测量采用钢筒贯穿法或者钻探法,通过测定不同点的密度来模拟整个煤场的堆积密度,从而得出一个平均值作为代表各个煤场的密度。

3.3 防止煤场自燃的措施

3.3.1 进行煤场测温,发现煤堆温度有明显温升时,必须优先取用。

3.3.2 在测量点上,将测温枪上温度表固定好,打开电源,将测量精度调整至1℃位置上。将测温枪与地面成45度角,从煤堆离地面约3m高处斜插入煤堆,插入深度为2m。每测量点测量时间为1.5h,并将温度读数填写至《煤场测温记录》中。

3.3.3 运行值每班要测温一次,其它当班值要重点巡视,以进一步观察煤堆温度变化情况。煤场测温,在每个后夜班测量,发现煤场煤堆温度高于55℃,要及时汇报燃料专工,在该煤堆没有清场之前,该煤堆列为重点监视对象。

3.3.4 测温取点按照煤堆(指同一煤种的煤堆)长度取点测量:煤堆长度在150m 之内,在煤堆一侧中间处取点测量;煤堆长度在150~300m 之间,在煤堆一侧平均长度上取两点测量;煤堆长度超过300m以上,在煤堆一侧平均长度上取三点测量。

3.3.5 每月5日之前按照燃料采购部门提供的燃料采购计划及“先进先出、分堆堆放”优先取用先进场的煤总体堆取原则,燃料专工负责制定本月煤场堆取煤计划。根据煤场煤堆温度情况及燃料采购计划变更进行必要调整。

3.4 煤场自燃的处理

3.4.1 进行煤场测温,发现煤堆温度有明显温升时,必须优先取用。

3.4.2 如自燃点发生在煤堆两侧,推煤机可以进行作业,由当班主值负责通知推煤机司机,并进行现场指挥,将发生自燃的煤堆推开,用水彻底浇灭。

3.4.3 煤场自燃煤处理期间,燃料专业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指导自燃煤处理。

3.4.4 场地允许时,可将发生自燃的煤堆推开,浇水降温,自燃现象消失(8 小时后),确认煤温正常再安排取用。

3.4.5 场地不允许,如自燃煤浇灭后煤温仍处于较高水平,准备取用前必须在斗轮机取煤皮带架设冲洗水管,进行同步浇水,保证皮带上无自燃煤。

3.4.6 在取用自燃煤过程中,当班主值必须指定专人在斗轮机第一层平台使用红外线测温仪取煤皮带上的煤进行测温,发现温度超过规定值,立即使用拉绳将皮带停止运行(对于已推开降温后的自燃煤,温度不超过50℃;对于未降温处理的自燃煤,温度不超过80℃)。

3.4.7 煤仓层粉尘要全力控制、降低,当发现4A/4B 皮带有自燃煤通过时,要立即拉停4A/4B 皮带,防止自燃煤入仓。

3.4.8 两个杜绝:加仓过程中,各转运站、栈桥、煤仓层粉尘浓度要全力控制,杜绝出现因为自燃煤、较高的粉尘浓度而发生煤粉爆炸事件,杜绝出现皮带烧损事件。

4煤场工程车辆管理

4.1 工程车辆的用途

4.1.1 装载机用途:煤场道路清理、煤场自燃的处理,清理或封堵煤场内的积水;清运转运站落煤;厂区内原煤仓、灰斗内积煤、积灰的清运。

4.1.2 推煤机用途:压实来煤,整理煤堆,处理煤场内自燃;推煤以扩充存煤空间或协助斗轮机取煤;清理煤场车道。

4.2 工程车辆日常检查

4.2.1 每日保养(在记录本上记录检查和操作情况)。

4.2.2 清理发动机机体、烟带部分、驾驶室内外积灰和积煤,每班下班后必须用水清洗车体,严禁用水直接冲刷发动机、发电机、电气设备。

4.2.3 停熄发动机15分钟后,检查燃油箱、变矩器液压箱、最终传动箱等的油位和水位是否符合要求,如需加油加水,应即时加至规定刻度。

4.2.4 检查各管路连接处有无漏油、漏水现象。

4.2.5 检查外部各螺丝、螺母有无松动。

4.2.6 检查行走过道上无漏水、漏油等现象。

4.2.7 检查各放油塞和加注口有无松动。

4.2.8 所有轴销转铰加油点应加足润滑脂。

4.2.9 检查电器线路、仪表、灯光、蓄电池。

4.3 推煤机安全操作

4.3.1 推煤机只能在煤场进行工作,禁止推煤机开上厂区主干道。

4.3.2 燃油、油脂、电池组等是危险物品,在使用时不得接触火种。

4.3.3 要调查作业现场的地形、地质及危险地段,确定好作业方法,对于危险地段做好安全标记,或采取相关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4.3.4 仔细检查推土机的柴油、润滑油及液压系统的密封部件是否有漏油或破损现象,各部件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应立即排除;方可起动机器。

4.3.5 每天作业后和启动前必须检查、清除发动机周围的煤、枯叶、废纸等易燃物品,以免引发火灾损坏机器。

4.3.6 拖拉车辆或物体时,应选择强度足够的钢丝绳,接头锁扣牢固,拖动时,人员应远离钢丝绳,以防止绳索崩断弹伤。

4.3.7 场地泥泞时,推煤机应慎行、慢行,避免陷车,如已发生陷车,应用合适的钢丝绳进行牵引带出陷车。

4.3.8 在行驶和作业时,要注意避开电线、电缆,当心触电;避开挡煤墙、轨道边、消防栓、路缘石、高杆灯、喷淋头、水管等。在水泥、柏油路面上行驶时应采用 1 档慢行,并在履带下面垫上木板,防止履带损坏路面。

4.3.9 推煤机在煤垛压实作业时,机车与煤堆边缘要至少保留 2 米左右的平行距离;在煤堆顶部推煤时,不得驶近边缘,作业原理应采用煤挤煤的方法将煤挤下陡坡,严防陡坡塌陷造成翻车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

4.3.10 推煤机在在推压煤时尽可能保持≤30 度的爬坡角度,并避免超负荷作业,以免损坏机车,延长机车的使用寿命。推煤机在推煤作业时,应走直线推送法,必须要转变时,可作两次直线推送。

4.3.11 推煤机处理较高煤堆时,应先用推扒法将煤堆高度降低,然后再上坡推煤。横向处理时,注意预防车身倾斜下陷,避免翻车事故。

4.3.12 推煤机推煤作业时,不得进人斗轮机悬臂回转范围,注意与运行中的斗轮机(或同区域作业的推煤机、装载机)保持安全距离(3~5 米),并主动避让。推煤作业中应低速行驶,控制好油门,严防负荷减小时,推煤机突然加速,发生推煤机坠落事故。

4.3.13 斗轮机取过煤后,推煤机将煤回推时与取煤边缘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车身向前下陷。当已形成的取煤台阶较高时,先将煤推到取煤边缘附近,再用第二次推的煤将前面的煤挤压到取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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