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国统字(2015)95号 107-1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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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活动统计107-1、107-2报表

企业研发活动统计107-1、107-2报表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单位详细名称:2017 年有效期至:2018年6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712且6≥201701(2)若5≤201612或6≥2018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单位详细名称:2017 年有效期至:2018年6月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填写说明:1.统计行业代码: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GB/T4754-2011)》,填写企业主营业务对应的统计“大类”(二位码)编号,如主营业务为“农副产品加工业”的企业,填写“13”。

2.报告年度:只标注指标统计年度,时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所用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报告年度。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1.企业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诺。

2.相关统计和财务报表。

相关统计报表包括: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国统字[2015]95号)、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国统字[2015]95号)。

未列入统计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表格格式填报后提交。

相关财务报表包括: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下属企业(包括分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的107-1表、107-2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专利信息、发明专利、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和检测机构、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附表1: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单位:万元)注:此表各项内容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一致。

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的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合并填报。

附表2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注:专家类型指国家级政府津贴、省部级政府津贴、国家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以上政府科技人才、博士、在站博士后,其它(请说明)。

附表3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信息注:地区指专家所在国家或地区,外国专家请注明国别,国内专家请注明所在地区。

附表4:企业全部研发项目信息表注: 此表各项内容应与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的“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1表)一致,项目来源、项目合作形式、项目技术经济目标等参照107-1表要求填写。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

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为规范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闽工信法规〔2020〕9号文),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认定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必须提供《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省工信厅原则上三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材料包括:《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

评价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省工信厅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材料和考核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仅供参考)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简化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登记、公示和评价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粤经信创新〔2011〕8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示。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登记、公示和评价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的登记申请、材料初审及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区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登记公示第五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企业自愿申请。

凡自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注册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后,每年分两批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的登记信息作符合性审查及涉税违规核查后,向社会公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

第六条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

(二)企业已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创新管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2019版 107-1、107-2表

2019版 107-1、107-2表

附件5:2019版 107-1、107-2表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9〕101号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9〕101号单位详细名称:2019年有效期至:2020年6月补充资料:上年研究开发费用在加计扣除中是否得到足额抵扣?(51)①是②否;如否,已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占比(52)____%。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 年月日(一)分类目录1.研究开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2.研究开发项目开展形式分类目录3.研究开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4.研究开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5.研究开发项目进展阶段分类目录(二)主要指标解释1.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R&D)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3
附件 2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下属企业数量
主营业务
统计行业代码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联系传真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指标名称
1 主营业务收入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3 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4 企业职工总数 5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6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12.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指 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证认可的、仍在 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数。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报告年度末企业用于研 发的固定资产中的仪器和设备原价。其中,设备包括用于研发活 动的各类机器和设备、试验测量仪器、运输工具、工装工具等。》提纲
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需在评价年度提交工作总结,以 全面总结报告年度和报告年度前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与技术中 心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简要分析企业所在行业创新趋势和特点,以及企业在该 行业中的地位和竞争优势。
2.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包括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 本情况、技术中心组织建设、技术中心创新机制建设、产学研合 作创新机制建设、国际化创新合作网络建设、企业技术创新基础 设施建设等。
12 省级研发平台数 通过国家(国际组织)认证的 实验室和检测机构数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当年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
15 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 际、国家和行业标准数 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 入的比重
25 新产品销售利润占利润总额的 比重
3.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开展情况,包括重点创新项目的组织 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开发等。

表指标解释

表指标解释

一、调查表式(一)基层表式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号:MLK101-1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5)95号联系电话:填表日期:20 16 年 8 月 7 日(法人单位在此盖章)审表人:审表日期:20年月日说明: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和非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填全年预计数。

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号:MLK101-2表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文号:国统字(2015)95号填表日期:20 16 年 8 月 7 日(产业活动单位在此盖章)说明:新增单位填报时,表中经营性单位收入和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填全年预计数。

二、基层报表的填报规定、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一)填报规定1.基本单位调查按单位的场所所在的行政区划进行统计。

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原则上在哪个地区就由哪个地区统计,并由所在地区上报资料。

但建筑业的产业活动单位不论其场所的行政区划是否与法人单位相同,均由法人单位所在地统计并上报资料。

2.法人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营业收入等)应填写包括所有产业活动单位的全部数据;产业活动单位表中的经济指标只填写本单位的数据。

3.基层表的各个项目以及编码都必须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需要用文字表述的,必须用汉字,工整、清晰地填写;需要填写数字的,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4.在填写基层表的属性标识时,首先在选中的属性代码上划圈,然后在□中填写代码,每□中只填一位数字。

5.基层表中,凡限某一行业或某类单位填报的项目,其他行业或单位免填,代码不需填“0”。

6.各表内所有价值量指标均以人民币“千元”为计量单位。

凡以外币形式计算的价值量指标,均以报告期末汇率折合成人民币填写;所有数字一律取整数,凡未满一个计量单位的,应四舍五入,不留小数。

(二)指标解释及审核要求组织机构代码(01)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7.1.1执行)

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7.1.1执行)

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 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包括重大产品创 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 化研发活动等。
4.企业技术中心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形成的核心技术及 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重点介绍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 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 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应于每年 7 月 30 日前, 将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变更情况报送市经信 局,市经信局将对企业报送的变更情况进行确认。属于国家级、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将由市经信局分别转报国家发改委、省经 信委。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撤销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 格:
第十四条 因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二)项所列原因 被撤销市企业技术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企业两年内不得 再次申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因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三)-(七)项所列原因被撤销企业 技术中心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企业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市级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第十六条 市经信局每年公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调整、撤 销和更名结果。
18 新产品销售收入
19 新产品销售利润
20 利润总额
21 纳税总额 22
获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中国驰名商标数
获省政府质量奖数、省著名商标、福建名牌以及 23 市质量奖、市优质品牌、市著名商标数数
单位 万元 万元 人 人 人 人 人 人月 项 项 个 个 个 万元 项 项 项
项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三、企业技术创新战略和规划 1.企业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情况,及该战 略对企业总体发展目标的支撑情况。 2.企业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 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等。

研发活动统计报表107-1,107-2表

研发活动统计报表107-1,107-2表

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5—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5)95号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 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 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 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512且6≥201501(2)若5≤201412或6≥2016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制定机关:安徽省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补充资料:56.当年在本省实施专利数:件;57.当年引进科技成果数:个;58.产学研合作兴办经济实体数:个;59.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数:个;60. 当年引进的高端人才数:人。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国统字(2015)95号-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国统字(2015)95号-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5)95号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512且6≥201501(2)若5≤201412或6≥2016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报表主要指标解释(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2)、享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情况(见附件4)。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研发实践活动统计107-1、107-2报表.doc

企业研发实践活动统计107-1、107-2报表.doc

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的全部研发项目。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市级统计机构次年3月2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712且6≥201701(2)若5≤201612或6≥2018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7)157号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法人单位;特、一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法人单位;大中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国统字(2015)95号 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国统字(2015)95号 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512且6≥201501(2)若5≤201412或6≥2016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报表主要指标解释(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福州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企业增强技术创新能力,规范福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依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2016年第34号令)和《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闽经信技术〔2017〕16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企业技术中心是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

对创新能力强、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第四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共同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

市经信委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与管理,并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组织和考核评价工作。

县(市)区经信、财政部门负责市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认定第五条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受理申报时间由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另行通知。

第六条申请认定市企业技术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报告期年度企业盈利;(二)企业在行业中具有较好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较高创新水平;(三)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动力机制和运行机制,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四)技术中心必须有专属空间,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400万元(软件企业不低于300万元)。

原则上计入技术中心账户上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50%以上应集中在技术中心场地内使用;(五)企业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报告期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简称研发经费)支出额占主管业务收入比重按照企业规模划分为3档: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为2。

四川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四川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两年一次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34 号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国家发展改革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分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2)、享受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政策情况(见附件4)。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5)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 1《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国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两年一次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国统字(2015)95号 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国统字(2015)95号 107-1表

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0年月日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表内审核:(1)若6≠000000,则5≤6且5≤201512且6≥201501(2)若5≤201412或6≥2016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3)9>0 (4)10>0 (5)10≥11表间审核:(1)107-1表∑(8)≤107-2表(3)(2)107-1表∑(10)≤107-2表(9+20-12-13)(3)107-1表∑(11)≤107-2表(21)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报表主要指标解释(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四川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引

四川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引

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为规范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技创〔2017〕13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

申请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已认定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两年一次的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3)、评价表及必要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4)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1《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一、企业的地位和作用1.企业基本情况。

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2.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

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与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优势。

3.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

包括企业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促进区域产业发展以及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1.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2.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

包括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3.企业技术中心研究开发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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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表号:107-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文号:国统字(2015)95号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填报全部研发项目情况。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3月10日24时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省级统计机构次年4月15日24
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上报。

3.本表“项目来源”按《研发项目来源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合作形式”按《研发项目合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成果形式”按《研发项目成果形式分类目录》填报;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按《研发项目技术经济目标分类目录》填报;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按《跨年研发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分类目录》填报,非跨年项目免填。

4.审核关系:
表内审核:
(1)若6≠000000,则5≤6且5≤201512且6≥201501
(2)若5≤201412或6≥201601,则第7项的有效代码为1、2、3或4
(3)9>0 (4)10>0 (5)10≥11
表间审核:
(1)107-1表∑(8)≤107-2表(3)
(2)107-1表∑(10)≤107-2表(9+20-12-13)
(3)107-1表∑(11)≤107-2表(21)
规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报表主要指标解释
(一)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研究与试验发展简称研发,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类活动。

基础研究指为了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的新知识(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现、新学说)而进行的实验性或理论性研究,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其成果以科学论文和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主要针对某一特定的目的或目标。

应用研究是为了确定基础研究成果可能的用途,或是为达到预定的目标探索应采取的新方法(原理性)或新途径。

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

试验发展指利用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现有知识,为产生新的产品、材料和装置,建立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产生和建立的上述各项作实质性的改进而进行的系统性工作。

其成果形式主要是专利、专有技术、具有新产品基本特征的产品原型或具有新装置基本特征的原始样机等。

在社会科学领域,试验发展是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

人文科学领域没有对应的试验发展活动。

项目名称按企业研发项目的立项计划书、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等有关立项资料中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

项目来源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国家科技项目;2.地方科技项目;3.其他企业委托研发项目;4.本企业自选研发项目;5.来自境外的研发项目;6.其他研发项目。

项目合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合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与境外机构合作;2.与境内高校合作;3.与境内独立研究机构合作;4.与境内注册的外商独资企业合作;5.与境内注册的其他企业合作;6.独立研究;7.其他。

项目成果形式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项目成果形式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论文或专著;2.自主研制的新产品原型或样机、样件、样品、配方、新装置;
3.自主开发的新技术或新工艺、新工法;
4.发明专利;
5.实用新型专利;
6.外观设计专利;
7.带有技术、工艺参数的图纸、技术标准、操作规范;8.基础软件;9.应用软件;10.其他。

项目技术经济目标指项目立项时确定的技术经济目标。

若一个项目有两个及以上的技术经济目标,应按重要程度选择最主要的技术经济目标填写。

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科学原理的探索、发现;2.技术原理的研究;3.开发全新产品;4.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5.提高劳动生产率;
6.减少能源消耗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7.节约原材料;
8.减少环境污染;
9.其他。

项目起始日期填写项目列入企业计划或签订协议后、有组织进行开发的年月,即开始动用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开发项目的年月。

项目起始日期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项目完成日期填写项目技术鉴定的年月,为6位编码,其中前4位为年份,后2位为月份(1月至9月必须前补0)。

如项目至当年底仍在继续进行,填写预期完成时间;如项目年内以失败告终,填写000000;如项目未鉴定就投产,填写投产使用时间。

跨年项目所处主要进展阶段选择当年所处最主要的进展阶段并按相应的代码填写,具体的分类与代码是:1.研究阶段;2.小试阶段;3.中试阶段;4.试生产阶段。

非跨年项目该指标免填。

参加项目人员指报告期内企业编入某研发项目组并实际从事(参与)研发活动的人员。

研发项目组一般指企业认定的从事研发活动的最小单元,其人员指实际从事(参与)研发项目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及以上的人员。

若专职负责项目管理并且是某些项目组的成员、或某人同时担负几个研发项目的研究任务,则按其最主要的项目填报,其他项目免填。

若项目在报告期内确认研发活动工作失败,也应按其实际情况填写参加项目组活动的人员。

项目组人员不包括外单位参加本企业研发项目的人员和临时协作人员。

企业研发活动管理人员,一般不填报在项目组内。

项目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指报告期内项目组人员实际工作的时间,按月计算。

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项目的人员,应按项目分别计算工作时间,但一人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项目经费内部支出指报告期内企业内部用于某研发项目的实际经费支出。

包括劳务费、原材料费、设备购置费、其他日常支出、外协加工费等。

不包括相关折旧费用、长期费用摊销和无形资产摊销,委托或与外单位合作进行项目研究而拨付给对方使用的经费,企业研发活动管理部门的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目的的基建支出,以及为研发活动提供间接服务人员的费用等。

政府资金全称为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研发资金,指报告期内企业某研发项目中使用的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的研发活动资金,包括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试验费、政府科技贷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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