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注册上海分公司是否需要独立核算
注册上海分公司是否需要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什么?注册分公司是不是都需要独立核算?今天店铺整理了注册上海分公司是否需要独立核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注册上海分公司是否需要独立核算答:现在公司注册实行认缴资本制,普通类公司不需要注册时资金到位,也不需验资报告。
具体的请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分公司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是指具有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体系,全面地记录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定期编制财务报表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独立核算单位,它拥有一定数额的资金,有独立经济的自主权,独立开设银行账户,办理各项收支结算业务;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进行全面的会计核算;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分支机构与独立核算独立核算或非独立核算属于税务上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当地负有流转税纳税义务,即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分公司。
也即是说,在当地从事经营活动的,就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
分支机构在当地不从事经营活动,只是负责联络、售后服务等业务,在当地不涉及流转税的缴纳,可以登记为非独立核算性质。
因此,判断的关键在于分公司是否从事经营活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是否在当地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
分公司为非法人资格,不可能取得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独立核算或是非独立核算与这个没有关系。
营业执照里面的经营范围可以作为判断在当地是否从事经营活动的依据。
分公司与子公司应如何纳税?一、分公司与子公司的权衡《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样可以实现总公司调节盈亏,合理减轻企业所得税的负担。
当然,在设置分支机构时有三个因素应当综合考虑:首先是分支机构的盈亏情况,当总公司盈利,新设置的分支机构可能出现亏损时,应当选择总分公司模式。
根据税法规定,分公司是非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可以由总公司的利润弥补;如果设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独立纳税人,其亏损只能由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且总公司不能弥补子公司的亏损,也不得冲减对子公司投资的投资成本。
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背景分公司是指独立的法人实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其财务独立核算并向总公司进行报告。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分公司在财务制度方面并未独立核算,而是与总公司一起进行核算和管理。
这种情况导致分公司在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方面的受制于总公司,无法真正发挥其独立性和灵活性,对于企业的整体运营和效益产生了不利影响。
原因分析1.总公司控制欲望强烈总公司可能认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能力不够,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和控制,以保障整个企业的利益。
但是,这样的做法会丧失分公司的独立性和活力,进而影响分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效益提升。
2.缺乏相应的人员和技术支持有些分公司可能因为规模较小,财务人员和技术支持相对不足,难以独立完成财务账务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与此同时,总公司缺乏足够的资源来支持分公司的财务独立核算,从而导致分公司在此方面的缺失。
3.缺少对分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总公司可能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效益提升缺乏足够的信任和支持,从而不愿意让分公司进行独立核算。
对于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合理的财务管理和审计机制,以及完善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流程来加以改进。
解决方案1.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培训为了实现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应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实务技术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提升,以提高其独立核算的能力和财务管理水平。
同样,对于总公司也应提供更多的资源和支持,确保分公司能够顺利完成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2.建立合理的财务制度和流程建立分公司的独立财务制度和流程,明确分公司的财务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审计机制,以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独立核算和真实可靠。
对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的财务交流应建立起规范的沟通平台并进行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3.完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建立起相应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并严格执行,确保分公司的财务独立核算和真实可靠。
结论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的情况不仅影响到分公司的效益提升和经营决策,同时也不能真正发挥出企业的整体优势和运作效率。
什么是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什么是分公司的独⽴核算和⾮独⽴核算独⽴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全⾯、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核算⼜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常业务资料,逐⽇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核算。
下⾯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什么是分公司的独⽴核算和⾮独⽴核算独⽴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的组织形式,具有⼀定数量的资⾦,在当地银⾏开户;独⽴进⾏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经济合同;独⽴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员,并有完整的会计⼯作组织体系。
⾮独⽴核算单位的特点是:⼀般由上级拔给⼀定数额的周转⾦,从事业务活动,⼀切收⼊全⾯上缴,所有⽀出向上级报销,本⾝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个主要指标,进⾏简易核算。
分公司⼀般都是⾮独⽴核算的。
⼦公司、分公司、独⽴核算、⾮独⽴核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资格,不具有独⽴的法律地位,不独⽴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的独⽴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部分,列⼊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不须依照公司设⽴程序,只要在履⾏简单地登记和营业⼿续后即可成⽴。
④分公司没有⾃⼰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公司⼀定⽐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式能够对另⼀公司实⾏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是指⼀定⽐例以上的股份被另⼀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式受到另⼀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公司具有法⼈资格,可以独⽴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独⽴核算和⾮独⽴核算是对于分公司⽽⾔的,总公司如何选择独⽴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全⾯、系统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怎么报税
分公司怎么报税随着⼀个企业的壮⼤、公司的发展会选择在各地开分公司以拓展业务,分公司分为两种,⼀种是独⽴核算、另外⼀种是与总公司在⼀起核算。
很多⼈对于分公司的财务⽅⾯并不是很了解,针对这个问题,以下由店铺⼩编为您解答关于分公司怎么报税的相关问题,⼀起来看看吧。
⼀、分公司单独报税流程1、税务登记等.税务登记证要跟营业执照⼀起,分公司的也要办税务登记证,还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内办理.是否国地税都要办,视乎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征收还是地税征收:如果是国税收,则国地税都要办;如果地税征收,则还要看经营项⽬,如果是营业税为主税种,则只办地税,如果增值税为主税种,则国地税都要办。
2、申报纳税.视乎税种.营业税在劳务发⽣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所得税由⽀付⼯薪的机构代扣缴.补充:1、是否独⽴核算是总机构说了算.判断是否独⽴核算主要有3点:⼀是是否独⽴开设银⾏账户;⼆是是否独⽴记账;三是是否⾃负盈亏.2、现在税务上也不⼤管你是否独⽴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分公司独⽴核算流程1、独⽴核算分公司(即法⼈机构)和⾮独⽴核算的分公司(即⾮法⼈机构)在增值税征管上是⼀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2、独⽴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独⽴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分公司独⽴核算如何报税3、⾸先去银⾏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以后就只需要在⽹上申报他会⾃动在银⾏扣款,所以你要保证那个扣税账号有⾜够的钱来扣款.4、增值税是按⽉申报的(国税局),不管是否有⽆收⼊,都必须申报,申报期⼀般是每个⽉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会顺延.5、企业所得税的话是实⾏季度预缴的在⽇常的⽣活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与法律息息相关的事情,对于关乎⾃⼰合法权益的,我们要对基本的法律知识有所了解,学会运⽤法律⼿段来保护⾃⼰,相信您对此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如果您对此问题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店铺的律师,希望⼩编整理的以上内容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
分公司财务制度非独立核算背景在企业层级结构中,分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但是其财务制度却往往不是独立核算的。
这种情况在企业集团中尤为常见。
非独立核算的原因1. 管理成本独立核算需要给分公司额外配置人员和财务系统,增加企业管理成本。
如果所有分公司都进行独立核算,会导致企业财务人员数量大大增加、财务成本上升。
2. 资源共享非独立核算可以实现集团内资源的共享。
例如,分公司和总公司在同一个银行开户可以互相转账,而独立核算则需要分别开户,增加银行手续费用。
此外,在总体规划下,集团公司可以更合理地配置资源和资金。
3. 统一经营策略非独立核算可以实现统一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模式。
要求各分公司在财务上要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和规定,从而实现集团财务的统一管理,统一作业,避免监管风险。
非独立核算的风险1. 分公司风险由于所在分公司无法独立核算,可能会出现分公司资金流失的风险。
如果发生分公司资金挪用或其他状况,可能会对公司的整体经营和信誉带来较大风险。
2. 合规风险企业如果存在非独立核算的情况,容易出现会计凭证不支账、科目不能平衡等会计失误的情况,增加企业的合规风险。
此外,如果缺乏相应的管理机制,也容易出现其他的风险如审计风险、税务风险等。
3. 责任分配在非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责任分配的问题。
如果出现财务纠纷或安全事故等问题,就需要确定责任的归属问题。
如果责任界定不清,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解决方法为了降低非独立核算所带来的风险,企业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1.制定财务管理规定企业可以制定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要求分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必须遵守总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同时,还可以明确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的资金调拨和计提关系。
2.增加内部审计企业可以增加内部审计力度,对分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跟踪、检查和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防范财务风险。
3.建立集团共性会计制度企业可以建立集团共性会计制度,来规范和统一各个分公司的会计规则和会计操作流程,促进财务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1、分公司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进行管理。
2、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公司总部一起核算,不用再设立新的账套进行核算管理。
一般来说,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相互对应的。
两种算法有着本质的区别,各有各运行的流程和程序。
而分公司的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都在为公司服务,解决了公司的部分问题,但是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小编将带来相关的介绍。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呢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本身进行账务处理、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非独立核算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账务处理,纳税申报时应将账务数据并入集团公司,由集团公司汇总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是指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只记录部分经济业务的单位所进行的会计核算。
实行非独立核算的单位称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又称报账单位,它本身没有资本,其财产物资由上级单位拨付,也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其一切收入均存入上级单位账户,一切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支付。
非独立核算单位通常不设置会计机构,仅配备会计人员进行原始凭证的填制、审核、整理和汇总,以及实物明细账的登记工作,不单独编制预算和计算盈亏。
.在具体的税务申报上,对于地税、国税的申报,只是在所得税方面有差异,后者可以在总部交,其他的应该没有多大差异了!.1、独立核算,需要有财务人员来处理相关账务。
2、地税税种是就地缴纳。
所得税。
按照新所得税法。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分别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汇总纳税。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
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新成立的分公司适应采用“独立核算”还是采用“非独立核算”的方式呢,这个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来看,这两种核算方法都不后会影响公司的纳税情况。
核算方式的选择其实“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均属于会计层面的概念,无论选择哪种核算方式,都不会影响分公司的纳税情况。
两种核算方式特点如下:独立核算:1、单独对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2、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1、录部分经济业务2、没有完整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体系,全面核算任务由总机构完成.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根据内部管理需求,如:管理的便捷程度、考核需要等,选择合适的会计核算方式。
企业所得税缴纳方式实际上,税法有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分公司无论怎么核算,都是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分公司独自汇算清缴的误区财务老李追问道:为什么实际工作中有许多分公司能够自行完成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而没有进行汇总纳税呢?其实,分支机构在无法向主管税局提供下列资料的情况下,是应该视同独立纳税人计算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的:1)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2)总公司出具的有效证明,如: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能够证明该分公司属分支机构身份的资料。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十三、二十四条)而实务操作中,许多采用独立核算方式的分公司,就是由于进入了“核算方式影响纳税申报方式”的误区,以为独立核算则无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进而没有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及所得税分配表,也就被税局视为独立纳税人,独立缴纳了企业所得税。
以上就是关于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是什么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与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
分公司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吗
分公司独立核算吗
1.分公司是不是独立核算由公司自由决定。
2.营业税或者增值税等流转税种在当地缴纳,但如果公司跨地区设立了总分机构,所得税应当由总公司汇总计算,分公司按比例当地预交。
3.基于所得税汇总缴纳,肯定要汇总整个公司的报表,但是同时也要分开核算,能够区分分公司的收入,工资,资产。
4.总公司收不收取管理费用仅是公司内部的利润分配计算方式,因所得税要汇总计算,不会对整个公司所得税产生影响。
5.总公司收取管理费用的分录建议做管理费用的内部冲销,或者挂其他应收应付等往来科目,总公司最好不要确定收入,否则又要多交一道流转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
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
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XX税务局:我公司为XX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现我公司在贵局辖区内成立XX分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财务核算由我总公司统一核算,此地分公司仅仅XX。
特此证明。
XX公司(公章)日期。
一些企业的总公司会在各地开设分公司,而如果该分公司的核算方式为独立核算。
在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出具独立核算的证明,那么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应该怎么写?小编为大家提供相关范文的参考,希望能帮到大家。
▲一、范文▲分公司独立核算证明XX税务局:我公司为XX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现我公司在贵局辖区内成立XX分公司,位于某地,纳税识别号XXX,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主要经营业务XXX,财务核算由我总公司统一核算,此地分公司仅仅XX。
特此证明。
XX公司(公章)日期▲二、分公司非独立核算与独立核算的区别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分公司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的。
子公司、分公司、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分公司流程图
注册分公司流程图如何注册自己的分公司?需要经过什么步骤?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注册分公司流程图,希望对您有帮助。
注册分公司流程图如下分公司分为独立核算分公司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财务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在当地开发票并在当地报税。
2、非独立核算分公司:分公司财务不独立核算,分公司不可以开发票,开票和报税在总公司。
以前内资公司办事处或代表处现在统称为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注册外资分公司与注册外资公司相比,在费用上要少很多。
外资分公司注册费主要由政府行政费用、代理公司服务费用构成。
设立分公司,你需要准备好一下资料:一、分公司的登记事项: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
二、分公司设立登记1.分公司设立登记,如分公司的名称中不单独使用字号,可不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单独使用字号,应履行名称预先登记程序。
2.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自公司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并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表式)(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营业场所证明;(表式)(4)指定(委托)证明;(表式)(5)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分公司注册费用1、政府费用:1500元人民币左右。
2、代理费用:普票2000元人民币,一般纳税人3000元人民币(独立核算分公司可以注册在开发区,享受开发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很多人会问分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需要多少。
依据中国公司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主体资格,是没有注册资金的。
从法律意义上,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分公司的一切债权债务是由总公司承担的。
维护分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是由总公司直接划拨到分公司的银行帐户上。
答疑-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区别-【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
本文极具参考价值,如若有用可以打赏购买全文!本 WORD版下载后可直接修改
业及其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因此,新设立的总机构,均应选择独立核算 模式。 7、你单位在异地成立的分公司,属于税法中的分支机构,选择何种核算模 式完全取决于你单位的管理需要,现行财税政策并无强制性规定。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除税收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 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 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所得税应由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缴纳,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 公司,应当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与分公司是否独立核算无关。 9、因此,你单位可以根据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异地分公司的核算模式, 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均应当在法人层面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10、企业所得税的具体操作,应当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 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年第 57号)的规定执行。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 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 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 要求。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 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要深入 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 叶,浅尝辄止。
4、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下面可以有多个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比如企业驻外
地的办事处、商业企业下设的门店,建筑业企业下设的项目部,工业企业下设 的销售部等,都有可能是非独立核算的单位。 5、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会计工作组织的概念,完全取决于企业的会计 管理模式,对某一内设会计主体,既可以独立核算也可以非独立核算,还可以 根据管理实际,在两种模式中转换。 6、从税法的角度看,总分机构中的总机构,大体对应会计法中的公司、企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理上具有一定的自主权,可以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风险。
非独立核算则是指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不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而是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
总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让分公司独立核算。
如果分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并单独办理税务登记,则可以进行独立核算,各自交各自的税。
如果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则所有业务都要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分公司也不会有自己的利润和所得税。
在税务上,总公司和分公司应该分别缴纳各自应交的税款,并在集团合并报表上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和所得税。
对于分支机构,如果在同一城市,则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如果不在同一城市,则需要先确定分配比例并在当地税局备案,按照分配表交缴税金。
3、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应该如何进行?对于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应该将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纳入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
当期产生的利润应该增加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当期产生的亏损则应该抵减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
总之,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进行独立核算,各自缴纳应交的税款,并在集团合并报表上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和所得税。
对于分公司的财务核算,则应将分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纳入总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中,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
35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拥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并在当地银行开立账户。
它能够独立进行经营活动,与其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
此外,它还能够独立计算盈亏,设立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具备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也称为报账制,是指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拨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非独立核算是什么意思
非独立核算是什么意思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将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定期上报上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分公司可以选择独立核算,也可以选择非独立核算,但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独立核算。
一、非独立核算是什么意思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将本单位经营活动的相关信息,定期上报上级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这些单位,一般由上级提取一定数额的营运资金,从事经营活动,所有收入全部交纳,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费用,本身并不单独计算损益,只计算记录一些主要指标,进行简单会计处理。
分公司可以选择独立核算,也可以选择非独立核算,但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资格,必须独立核算。
在另一种情况下,一个公司可能把它的一些职能部门,例如,一个建筑公司可能把它的建筑材料销售部门放在另一个地区,但它可能只是一个办公室,甚至不是一个个体经营者。
二、商业企业成本核算方法
1. 售价核算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复杂的产品零售业务,但前提是售价统一,销售成本根据每笔交易的价格,月末时计算出进销差价率,获得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然后以此调整成本,这种核算方法在当今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已经不是很适用了。
2. 进价核算法
进价核算法也叫“进价记账、盘存计销”,用进货总价格控制负责人(或柜组)企业进货、销售情况的一种核算方法。
它的会计特点是:进货后,登记的是由进货负责人设定的存货分类账,只列进货价款的金额,而不列数量;销货后,按实际销售收入,记入“商品销售收入”账户,通常不结转商品销售成本,定期进行实地盘点,查明实际数量,采用上次购货价格法计算并结转销货成本。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及风险防范
总公司与分公司账务处理如果分公司有自己的营业执照,且单独办理税务登记.那分公司就有独立的帐.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帐就是各自独立核算的。
各交各的税.等于是两个独立的公司。
如果分公司不是独立核算,那所有业务都要反映在总公司的账上。
分公司也不会有自己的利润和所得税。
分公司的账只是用于内部管理之用,并非正式的会计记录。
税务局查账也只去总公司.总公司自己财务账不用体现分公司的业务,否则就重复计算。
但是整个集团合并报表要反映集团内所有公司的业务,包括所得税。
但合并报表只是用于内部管理和上市公司公布只用。
举例:总公司缴纳100万所得税,分公司缴纳20万。
各自在自己的账上体现。
就好象是两个独立公司一样。
只是在集团合并报表上体现集团所得税120万.分支机构是和总机构在同一城市吗?如果是的话,分支机构不用做什么账务处理呀,只是总机构合并利润表后计算所得税就行了.如果不是同一城市,那么分支机构则需要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需要总机构先在其当地税局定出分配比例,然后交由分支机构在当地备案,按其分配表交缴税金。
会计分录如常:借:所得税费用贷: 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缴纳时: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银行存款不用理会所得税金额与利润不匹配。
怎么进行分公司财务核算1、对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怎么理解?由于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没有注册资本,从总分公司会计业务实质上来理解,相当于是总公司投出一块营运资金由分公司来经营管理,分公司的任何一项经营业务就等于是总公司的会计业务,总公司拨付的营运资金,通过分公司的购销业务分别形成不同形式的资产、收入、成本及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润相当于增加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而当期产生的亏损相当于抵减了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应收款.2、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如何选择?税务上如何处理?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总分公司的纳税申报会计实操
总分公司的纳税申报会计实操问题1:我们在外地新办分公司的时候,在填写《税务登记表》时,有一项填写内容为“核算方式”。
内容共有两个选项,分别是“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我们应该选哪一项?答复:若是你们分公司单独会计核算、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单独向客户开具发票、而且也配置了财务人员等,应选择"独立核算"。
若是你们分公司仅仅是一个办事处性质、不单独做账开票、单据全部拿到总公司来会计核算,则选择"非独立核算"。
问题2:“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需要独立纳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不需要独立纳税,这样简单的理解是否对?答复:不对。
分支机构采用“独立核算"或者"非独立核算",是企业内部管理的要求,不是税务机关的要求。
正确的理解是:分支机构无论是否独立核算,在税收管理层面上完全一致,没有任何区别。
问题3:我们分公司的增值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
问题4:我们分公司的职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还是由总公司缴纳?答复:需要看工资由谁发放。
若是分公司的员工工资奖金由分支机构支付发放,则个税是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
如果员工工资是由总公司直接支付的,应由总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参考:《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问题5:跨省的总分公司必须要办理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吗?答复: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
独立核算分公司与非独立分公司账务处理
分公司的账务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账务可以不单独核算,而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作为内部核算单位,只做往来账。
可设置“内部往来”的会计科目,处理内部往来款。
例如,收入分公司会计处理: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收入上交总部收入款时借:内部往来—收入贷:库存现金等总部会计处理:借:内部往来—收入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到分公司上交款时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收入如果分公司不独立核算,其装修费等直接由总部进项会计处理,分公司不作处理,把相关单据交总部。
分公司的支出借:内部往来—支出贷:库存现金等收到总部拨款借:库存现金等贷:内部往来—支出固定资产也一样,分公司不作处理,只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或登记内部台账。
可以在“内部往来—收入”或“内部往来—支出”下面再设置三级明细科目。
非独立分公司,且在开办期间,工资由总公司代发,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总公司代扣,以后分公司有了收入再归还。
账务处理:一、工资发放账务处理总公司: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应交税金——个税现金分公司1,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2,发放工资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和总公司数字一致)缴纳保险时: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银行存款二、分公司可以根据和总公司的往来建立往来账户分公司收到总公司资金时:借:现金or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总公司总公司拨入分公司资金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贷:现金or银行存款三、分公司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相关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1.分公司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那么相当于两家企业,各自财务处理,2.分公司如果是非独立核算的,那么并入总公司一起帐务处理,分公司建立往来账。
3.税务上如果独立核算的,那么两家企业属关联企业,在所得税清交时要结算清相互间的那本费用帐,如果帐务处理不准确,国税有权按公允价格对企业的帐务进行调整,从而调整应纳税所得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一、是否工商、税务登记?
不论分支机构是否独立核算,均应在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
如果分支机构是按“三证合一”制度进行登记的,不需办理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需向主管税务机关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就可。
由于三证合一后,税务具体流程程序尚未出台明确文件规定,需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进行处理。
相关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十条: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四)核算方式;
二、如何报税?
(一)独立核算分公司与一般企业相同。
(二)非独立核算分公司按事务范围,分为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和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
其报税情况不同。
1、如果属于不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那么日常不涉及增值税、附加税费、所得税等,你只需零申报报税。
涉及个人所得税,按要求申报。
相关政策依据:
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如果属于具有生产经营职能的非独立核算分公司。
(1)所得税如何申报:分公司预缴,总公司汇总清算。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
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五)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包括附加税费)如何申报:分公司缴纳,或经税务机关批准总机构缴纳。
分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分公司按征收率预征,总公司结算(各地税务机关处理可能不同)。
政策依据:
云南国税局出的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支持和鼓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开展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便于纳税人经营管理和会计核算,同时解决因汇总缴纳增值税带来的地区税收利益转移、税收征管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强我省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一般纳税人跨地区设置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经一般纳税人总机构申请和国税机关批准,总机构向分支机构移送货物可以不视同销售处理,分支机构销售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应纳的增值税可以实行在分支机构所在地由分支机构申报缴纳(由主管国税机关预征)和在总机构所在地由总机构汇总结算申报(由主管国税机关汇总结算征收)的办法(以下简称“预征—结算”办法)征收管理。
第三条“预征”分为按国税机关审批确定的预征率计算预征和按月依销售比例分摊法计算分配各分支机构应纳增值税预征两种。
第四条申请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纳税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总、分支机均为一般纳税人。
(二)分支机构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属总机构的派出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
2、直接从事货物的生产、经营业务,经营活动全部由总机构控制,分支机构不自行购进货物(水、电除外),所销货物只由总机构统一配送;
3、不独立计算盈亏和会计决算。
第五条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审批。
(一)申请实行“预征—结算”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持总机构税务登记证、近两年相关财务报表(经营期不足两年的报近期财务会计资料)、增值税税负率、财务核算制度、所属分支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和所在地(县)等资料向总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审核同意后,逐级报经上级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后执行。
(3)其他税费如何缴纳?
A、印花税
分支机构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属于权利、许可证件,应按5元/件进行贴花。
分支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属于应税凭证,应进行贴花。
分支机构的营业账簿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贴花: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十八、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其营业账簿应如何贴花?
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只就其他账簿按定额贴花。
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税贴花,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税贴花。
B、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5〕205号)规定:
第二条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以下简称扣缴申报),是指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时,不论其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支付的应税所得是否达到纳税标准,扣缴义务人应当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支付应税所得个人(以下简称个人)的基本信息、支付所得项目和数额、扣缴税款数额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
本办法所称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应税所得的单位和个人。
因此,分支机构通常有工作人员,如财务、负责人等。
分支机构向其工作人员支付工资时,属于扣缴义务人,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分支机构需在当地地税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