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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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商务法律环境的分析
一、引言
电子商务正在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主题,围绕电子商务的法律框架也在逐步建立起来,所有准备或者正在开展电子商务的工商企业都应当了解其交易的法律环境,采取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交易方式,以便有效的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是经济和信息技术发展并相互作用的必然产物,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电子商务是指基于数据(文本、声音、图象)的处理和传输,通过开放的网络(主要是Internet)进行的商业交易,包括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消费者、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活动;广义电子商务涉及到内部网(Intranet)和Internet等领域,它是一种全新的商务模式,利用前所未有的网络方式将顾客、销售商、供应商和企业员工联系在一起,将有价值的信息传递给需要的人们. 电子商务在全球的发展只是从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最初只表现为相对少数的大公司通过EDI开展电子商务活动,并没有形成规模经济的局面。从1997年开始,电子商务却发生了质的飞跃,随着Internet的飞速发展和计算机技术的日益成熟,电子商务应用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它能够超越大公司的应用范围而成为一个全球性新的经济现象
二、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我国电子商务实践和研究起步较晚,其立法相对较为滞后,虽然新合同法已正式承认电子合同的有效性,但我国现行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尚无相关的内容和规定。然而,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现已进入电子商务的推广和运作阶段,研究相应的法律对策,加强电子商务立法,以建立复合电子商务特点的法律制度,将有助于电子商务正常发挥其效益,有助于保障电子商务用户的合法权益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子商务的成功应用大多是在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和欧洲。对于我国来说,发展电子商务充满了困难和阻力,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步入攻坚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手段正在消减,市场机制尚未健全。各类企业在进入市场的同时,也必须进入电子商务市场,这对中国所有的企业来说都是严峻的考验。再有,开展电子商务所需的网络设施、安全保障手段比起其他国家有相当大的差距。
三、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
电子商务具有跨度大、安全性低、速度快、技术含量高、发展模式多等特点,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企业所涉及的法律问题集中体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一)交易安全问题。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反映最集中、最强烈
的问题。在调查中了解到,交易安全问题只要体现在窃取
信息、篡改信息、假冒、恶意破坏、信息保密性、交易者
身份的确定性以及网络故障等,单纯依靠技术不能真正保
障网络交易的安全。如何能确保交易安全,相应的法律制
度是不可或缺的条件。
(二)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由于电子商务网站的内容是数字化
信息,且属于开放网络,文字、声像等信息容易被窃取和
复制,商标容易被误用,这些对知识产权形成了新的挑战。
(三)电子合同问题。这是电子商务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与客户
间发生法律纠纷的一大原因,行业B2B电子商务企业对
此问题反映的标记集中。
(四)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当电子商务过程中出现法律纠
结,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电子证据的获取和认定。由于虚
拟网络中信息具有易变性,锁定或获取侵权证据难度极大,
给解决纠纷,惩治不法行为带来了巨大困难。保证网络环
境下信息的稳定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是科技和法律的双
重课题。
(五)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信息呈开放或无序状态,传播范
围广,各种木马、恶意程序等网络病毒能够直接涉及并威
胁每个消费者的信息,着涉及到技术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在网购C2C电子商务企业中,个人隐私泄露是消费者投
诉较为集中的领域之一。
(六)网络高科技犯罪问题。我们常常听到某某网站被黑,游
戏账号、网银账号被盗等是网络高科技犯罪的具体体现。
由于网络信息流动常呈现处于无序状态,难以管理和控制,
容易对信息安全造成损害,加之软件技术的发展,带动计
算机自动化能力的提高,使高技术犯罪日趋严重。计算机
病毒、利用计算机网络进行金融犯罪、盗用商业机密、对
加密的内容进行解密等新型犯罪活动时有发生。
为规范电子商务发展,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主要
包括:1996.2.1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
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7.5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1997年由公安部颁布并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1998.2由国务院颁布并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1999.3 颁布并实施的《合同法》
2004.8.28 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2005.1.8 颁布并实施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5.3.31 颁布并实施的《电子认证服务密码管理办法》2005.11.7颁布并实施的《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2007.6.26 颁布并实施的《电子商务发展“十一五”规划》贯彻落实了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2010.6.1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
2010.6.9 文化部发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2010.6.21 央行正式公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调查结论:通过上网搜索和看书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情况进行分析,我得出以下结论:一、我国电子商务正处于一种亚健康的快速发展状态,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发展快,“十一五”期间,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达到30%以上,二是由电子商务引发的法律问题日益突出,各种负面新闻充斥各种媒体,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不仅抹黑了电子商务的整体形象,阻碍了行业健康发展,而且也严重影响消费者参与电子商务的热情和信心,这种法律困境引发的亚健康状态成为侵蚀电子商务机体的一大毒瘤。二、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严重滞后,一方面没有指定专门的电子商务法,以及调整和规范电子商务活动,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出台的涉及电子商务的规范性文件覆盖面狭窄,只能解决某一或某一领域的电子商务法律问题,而且法律层次低尚未真正形成切实有效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电子商务法律环境不容客观。三、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是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坚强保障。当前,我国电子商务业仍处于快速发展期,201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4.8亿元,预计2014年将突破20亿元,如此庞大的经济模式以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发展保驾护航,势必将严重扰乱正常的政治、经济、生活秩序。因此,加强电子商务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迫在眉睫。
电子商务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并要借鉴国外立法经验,要注意和国际接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立足本国,并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