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检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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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哪类特种设备呢是定期检验还是安装类监督检验呢以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为例给您说一下: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检验受理(协议)单(1)》,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检验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检验机构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缴费
1. 持银联卡直接到收费窗口缴费。
2. 在收费窗口领取《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广东省内的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地区限深圳发展银行)交现金(发票由银行开具),缴款后凭银行已盖章的《广东省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我院窗口确认收费。
(三)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检验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2.全面检验报告和耐压检验报告各一式三份,二份交使用单位,(
四)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检验受理(协议)单(1)》第三联(盖公章);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三、提示
1.压力容器在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前,都需要到东莞市质监局锅炉科办理告知手续;2. 每台在用压力容器、都要到当地质监局锅炉科办理使用登记;
3.若使用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使用单位应先到登记部门办理更名手续,方可办理压力容器定期检验;
4.设备停用或报废的,使用单位应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停用或注销;
5.使用单位应当将检验结果报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证的年审或换证;
6.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超出或接近有效期的,应在提出定期检验以前送达相关部门检定或校验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