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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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建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二、管理目标通过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实现以下目标:1、准确掌握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考勤情况、工资发放等信息,确保用工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防范劳务纠纷,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

3、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优化劳务资源配置,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管理职责1、企业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完善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

2、项目经理部是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应指定专人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3、劳务分包单位应配合项目经理部做好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如实提供劳务人员的相关信息,按照要求进行考勤管理和工资发放。

四、劳务人员信息登记1、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劳务分包单位提交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等,并收集相关证件复印件。

2、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劳务人员信息台账,对劳务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信息台账应包括劳务人员的个人信息、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

3、劳务人员信息发生变更时,劳务分包单位应及时通知项目经理部,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劳务人员入场培训1、劳务人员入场前,项目经理部应组织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劳动纪律等。

2、培训结束后,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考核结果应记录在劳务人员信息台账中。

六、考勤管理1、项目经理部应在施工现场安装考勤设备,如人脸识别考勤机、指纹考勤机等,对劳务人员进行考勤管理。

2、劳务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勤,考勤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我们制定了实名制管理制度,以更好地管理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工人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五清”目标。

该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总包项目经理部设有一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现场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在项目辖区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协调解决工资方面纠纷,以及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为实现实名制管理,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由总承包项目对其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发放实名制管理卡。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劳务企业考勤,总包项目考勤,进行实名管理,专人考勤+班组考勤。

3.实名制系统建立:采用电子考勤和登记监控,记录不一致时进行考勤核对。

4.临时出入登记: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时,刷卡出入并做好登记办理退场手续,回收管理卡。

5.补办IC卡:如IC卡丢失或损坏,需补办。

6.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劳务企业需填报实名制资料并备案。

7.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记录一致时,发放工资并回收管理卡。

三、注意事项在实行实名制管理过程中,我们需注意以下事项:1.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2.明确各分包单位和劳务单位的民工管理职责。

通过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我们将全面提高劳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信誉,促进企业、项目的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管理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

同时,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以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

对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进行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对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工人进行清退操作。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和建筑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工程劳务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建筑工程中存在的黑工、黑中介、黑企业等问题,引入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成为必然选择。

本文将探讨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的意义、实施方式和效果。

首先,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对于解决劳务市场的乱象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的建筑工程中,经常出现黑工、黑中介等问题,造成劳动者权益无法保障,工程质量难以保证。

引入劳务实名制系统可以实现对劳务人员的有效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减少不安全劳动和超负荷劳动的发生,提升劳动者的福利待遇,提高整体工程质量和效率。

其次,关于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的实施方式,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来确保系统的运行。

首先,政府可以建立统一的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数据库,将企业和劳务人员的信息进行登记,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的要求进行核查和认证。

其次,可以通过建立劳务用工信用评价体系,对企业和劳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推动建筑工程劳务市场的规范化、健康发展。

在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投入使用后,其效果是显著的。

首先,劳务人员的真实身份和从业情况能够得到充分验证,减少了黑工、黑中介的存在。

这样可以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合理的工资、福利待遇和保障。

其次,实名制系统可以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在实现施工过程中,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提高工程质量,减少事故风险。

此外,系统还可以对劳务人员的技能和从业经验进行评价,为企业和项目提供参考。

然而,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系统的建立和管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建立统一的监管机构。

其次,由于我国的建筑工程行业分散且规模庞大,劳务人员众多,建立和完善实名制系统需要时间和阶段性的推进。

同时,实名制系统的推行需要全行业的共同参与,需要与相关的政策法规相结合,才能形成完整的工程劳务管理体系。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系统在解决建筑工程中存在的劳务问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一、背景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劳务人员的管理和保障其合法权益,我国决定推行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

该政策针对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人员进行身份登记和信息采集,确保劳务人员的身份真实可靠,并提供必要的劳动保障和社会福利。

二、政策内容1.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招用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件、劳动合同等。

同时,要建立劳务人员档案,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 劳务人员在参与工程项目前,必须配合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身份验证和信息采集。

劳务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并与登记的个人基本信息相符。

3.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定期向劳务人员的个人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机制,确保缴费情况的真实可靠。

4. 违反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的单位或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并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三、政策的意义1.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能够保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用工、超时超负荷工作等不良现象的发生,提高劳务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质量。

2.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有利于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违规用工和不合理用工的问题,增强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3. 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有助于推动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合理有序发展,促进劳务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流动。

四、政策实施方式1.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的宣传和推广,提高各方的认识和合规意识。

2. 工程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监管,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

3. 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4. 对于违反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政策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进行查处和惩处。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

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用工管理。

第三条劳务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考勤记录、工资发放等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招聘、入职手续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现场管理、考勤记录、工作量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资金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信息化部门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工作。

第三章劳务人员信息采集第九条劳务人员入职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和登记。

第十条采集的劳务人员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工种、技能等级等。

第十一条对劳务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或指纹识别等生物特征信息采集,用于考勤管理。

第四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二条企业应与劳务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应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条款。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务人员各执一份。

第五章培训管理第十五条新入职的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劳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培训记录应及时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

第六章考勤管理第十八条采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等考勤方式,对劳务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

第十九条考勤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施工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一、劳务实名制管理目的、意义(一)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情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促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施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意义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步纳入规范有序的轨道,从根本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促进企业稳定。

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成任务的记录,按时支付工资,张榜公示工资支付情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情况。

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一)项目经理部职责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合同履约的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的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的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施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收集、保管各种备案的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守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统计台账,及劳动力统计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情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的施工进度情况进行考核。

(7)负责审核、监督检查施工分包单位的工人工资支付情况。

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意义与重要性
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实名制管理可以帮助建筑企业更好地掌握劳务人 员情况,包括身份信息、技能水平、健康状况等 ,从而更好地评估和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实名制管理可以帮助建筑企业更好地掌握工地情 况,包括人员进出、生产情况、安全隐患等,从 而更好地进行现场管理和监督。
规范用工管理
实名制管理可以规范用工行为,减少非法用工和 劳务纠纷,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和风险。
社会责任的体现
实名制管理体现了建筑企业对员工和社会的责任 担当,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和提高社会信誉 。
02
工地劳务实名制管理系统设 计
系统架构设计
基于云计算架构
利用云计算技术,实现数据的 高效处理和存储。
模块化设计
将系统划分为人员信息管理、出 勤管理、数据分析等模块,提高 系统的可维护性和扩展性。
集成化数据处理
通过数据集成工具,整合各个工地 劳务实名制信息,实现数据的统一 管理和利用。
人员信息管理
人员信息录入
对新进工人进行信息录入,包 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
式等。
信息查询与修改
对已录入的人员信息进行查询 、修改和删信息进行审核, 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03
实名制管理的实施与监管
政策宣传与培训
制定宣传方案
制定宣传方案,通过多种渠道,如工地广播、海报、微信群 等方式,宣传实名制管理的政策和要求。
培训管理人员
对工地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培训,提高他们对实名制管 理的认识和理解,确保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实名制管理相关政 策和要求,并将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监督与违规处理
建立监督制度
建立实名制管理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范围,对工地劳务实名制管 理进行全面、细致的监督,确保实名制管理的落实和执行。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目录一、内容综述 (2)1.1 编制目的 (3)1.2 编制依据 (3)二、术语定义 (4)2.1 劳务实名制 (5)2.2 建筑工程项目 (7)三、劳务实名制管理目标 (8)四、劳务实名制管理原则 (9)4.1 坚持依法合规 (10)4.2 坚持科学管理 (11)4.3 坚持信息共享 (12)五、劳务实名制管理流程 (13)5.1 个人信息采集 (14)5.2 个人信息审核 (15)5.3 个人信息应用 (16)六、劳务实名制管理措施 (17)6.1 建立劳务实名制管理档案 (19)6.2 加强劳务人员培训 (19)6.3 实施劳务人员动态监管 (20)6.4 建立劳务人员诚信体系 (21)七、劳务实名制管理效果评估 (22)7.1 评估方法 (24)7.2 评估标准 (25)八、劳务实名制管理保障措施 (26)8.1 组织保障 (27)8.2 制度保障 (28)8.3 技术保障 (29)一、内容综述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是为了保障建筑行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中的劳务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和谐共生而制定的。

本方案旨在通过实施实名制管理,明确劳务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权益,确保工程项目劳务用工的透明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实名制管理系统的建立与运行:确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构建劳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的动态管理和信息共享。

劳务人员的登记与身份识别:对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进行全面登记,核实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劳动合同签订与权益保障:规范劳动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建筑企业与劳务人员的权益和义务,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建立健全劳务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化解劳务矛盾,维护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关于切实做好建设施工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各施工项目部:鉴于近期来各项目产生的劳资纠纷较多,致使各项目劳资风险增高,且在劳动主管部门对公司在建项目劳资检查中,因未按要求落实实名制考勤与工资发放的处罚事件增多。

为规避及杜绝此类问题,保证项目实名制及工资发放,做好“根治欠薪六项基本制度”,现做以下规定,请各施工项目贯彻实行。

一、进场管理1、各项目人员进场施工前需完成大劳务合同的签订,并在进场后一个月内与班组签订劳务分包协议。

2、工人进场前须落实实名制通道的安装及启用联网工作。

3、项目开工后需确定劳资专管员(劳资员证书),并办理委托手续,授权管理项目劳资日常管理。

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务人员进场手续办理、实名制系统维护及录入及按“六项制度”要求建立“劳资基础台账”。

4、工人进入现场必须签订劳务合同(约定具体的计薪方式)及进行相关教育手续,用工要求参照“公司红线管控告知书”,进场手续不全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建筑工人录入实名制系统应做好按班组或分包单位分类分组管理。

二、过程管理1、项目需重点关注实名制考勤情况,实名制考勤记录作为劳资员每月考勤信息核对的依据,原则上无合同及无实名考勤记录的人员不得发放工资。

2、各施工项目应严格落实考勤与工资发放审核管理。

劳资员每月需与班组确认工人基本信息、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计薪依据),考勤表及工资表由工人本人签字按手印确认,原则不得代签,代签需要有授权委托书。

3、专户打款前需由劳务公司或分包单位需向公司提供“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协议”、民工工资委托支付承诺书”。

4、劳资专管员须每月负责按“六项制度”要求收集实名制发薪资料,更新完成当月“劳资动态台账”。

项目负责人须督促落实。

三、退场管理1、过程退场管理要求,班组或工人中途退场,项目须与劳务公司、班组、工人确认工程量、考勤天数、已发金额及其他依据,与班组或工人签订“班组结清承诺书”或“工人退场结账单”(劳动关系解除),根据“工人退场结账单(退场承诺书)”或约定时间发放余款。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承揽方单位和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人员资格1.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填写完整的入场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进场,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工地管理;2. 每位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入场登记表登记入场;3. 承揽方单位应当汇总所有劳务人员的入场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章工资保障1. 工程项目的承揽方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承揽方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3. 若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并严格追究承揽方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3. 如发生意外事故,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揽方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救援,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 对于恶意违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与承揽方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或危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巡查员随时可对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查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工程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一、目的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筑行业中劳务人员的身份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和劳动者的权益。

二、背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劳务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

然而,由于多数劳务人员没有合法身份和社会保障,存在安全隐患和劳动权益受损的问题。

因此,建立实名制管理办法成为迫切需要。

三、管理要求1. 建筑企业应当对其雇佣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包括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信息。

2. 劳务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实名制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劳动合同。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抽检和考核,确保实名制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 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实名制登记信息的审核和核实工作。

四、执法和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登记的建筑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五、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意识,相关部门应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向建筑行业普及实名制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

六、实施时间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名制登记工作。

七、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登记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八、附则该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拟定并公布。

以上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劳务人员和建筑企业应切实履行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实施。

建筑项目实名制人员管理规则

建筑项目实名制人员管理规则

建筑项目实名制人员管理规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建筑项目实名制人员管理规则,以确保建筑项目的安全和管理效果。

实名制人员管理是指对进入建筑项目工地的所有人员进行身份认证和登记管理的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建筑项目工地,包括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人员、劳务公司工作人员、外来施工人员等。

3. 实名制人员管理要求3.1 身份认证所有进入建筑项目工地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份认证,包括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工作证明和签订相关承诺书。

施工单位应负责对人员身份进行核实,并妥善保存相关证件和资料。

3.2 人员登记施工单位应建立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

人员登记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工种、工作单位、进入和离开时间等信息,以便后续管理和追溯。

3.3 安全教育施工单位应对所有进入工地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工地安全规定、操作规程、紧急情况处理等内容。

安全教育应定期进行,并记录教育内容和参与人员。

3.4 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实名制人员的工作监督,确保其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定期进行工作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实名制人员管理的意义实名制人员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建筑项目的安全性和管理效果,具有以下意义:- 有效控制工地人员数量,提升管理效率;- 提高工地安全意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便于对工地人员进行工资结算和管理;- 方便工地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进行监督和评估。

5. 实名制人员管理的责任实名制人员管理的责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承担。

建设单位应合理规划人员数量,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要求,劳务公司应配合施工单位进行人员登记和管理。

6. 监督与处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劳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自查,确保实名制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建筑项目工地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实名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7. 结论建立建筑项目实名制人员管理规则对于确保工地安全和管理效果具有重要意义。

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建筑领域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推动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装饰装修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适用本办法。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零星工程以及离实际竣工日期不足2个月的建设工程项目,可不按本办法开展实名制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工程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包括:(一)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质量主任、安全主任等;(二)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审图、检测单位的项目服务人员,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他项目服务人员;(三)施工单位从业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特种作业操作人员等;(四)劳务工人。

第四条实名制管理是指利用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采集从业人员信息,核验人员身份,记录人员的劳动考勤、安全生产教育及技能培训、工资发放、信用评价等信息,实现工程项目的组织化管理、人员素养提升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参建主体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对本单位投资建设项目的实名制情况进行统筹管理,并给于经费保障。

建设单位应在开工前完成勘察设计监理和咨询等服务单位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并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发包合同中列明实施实名制管理的条款。

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应承诺对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工作进行统筹,并协调、检查、督促在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

第六条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各用工主体为实名制管理的责任人。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劳务人员管理,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劳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技术工人、管理人员等。

三、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要求1. 劳务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且身份证件信息真实、准确。

2. 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 劳务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籍贯、文化程度、工种、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 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佩戴实名制胸牌,确保在施工现场的身份识别。

5. 劳务人员必须遵守我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6. 劳务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四、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职责1. 人事部门负责劳务人员招聘、劳动合同签订、实名登记、信息更新等工作。

2. 项目部负责劳务人员现场管理,包括岗前培训、安全教育、考勤、工资发放等。

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4. 财务部门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和结算工作。

五、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措施1. 建立劳务人员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劳务人员信息实时更新和查询。

2. 对劳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提高劳务人员素质。

3. 加强劳务人员考勤管理,确保劳务人员出勤率。

4. 完善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制度,确保劳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定期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六、监督检查1. 各部门应加强对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及管理人员信息查询的方法

新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及管理人员信息查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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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实名制管理系统项目信息及管理人员信息查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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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回车】确认,跳转到东莞在建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登录页面,关掉通知公告界面后在登录界面左面有个【信息查询】按钮,或者通知小窗口的【实名制信息查询】按钮如图1-1,点击进入实名制信息查询界面如图1-2,鼠标移动到小移动页面上之后这个页面就静止了,点击【隐藏】按钮如图1—3,该小页面就会关闭.
图1-1
图1-2
图1-3
在实名制信息查询界面,首先在关键字位置输入企业的名称,选着企业类型,然后点击查询按钮(注:没有查询条件是无法查询的),然后在查询到的列表中找到自己的企业,然后点击后面的选择按钮如图1—4。

图1-4
点击选择按钮之后进入该企业所承接的项目列表界面如图1—5,该界面能查看项目的名称、项目类型和项目的状态(正常实名制考勤=在建、暂停实名制考勤=停工、结束实名制考勤=竣工,未开始实名制考勤=未开工),每行信息的后面有个查看人员按钮,点击能看到该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图1—6。

图1-5
图1-6。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深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劳动者实名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用工单位及工地现场工作人员。

三、制度要求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

各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劳务派遣工作资料档案,明确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工种、技能等基本信息。

2、施工企业应在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前,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其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备案。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应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招收。

用工单位应对经劳务派遣企业介绍的劳务派遣人员视同本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认真核对工人身份信息,确保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文件,并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

6、建筑工程劳动者应主动配合实名制管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证明文件提供。

7、如发现有企业、施工单位和用工单位等在实名制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8、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劳务类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行为处罚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约谈,追究法律责任。

2、施工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勒令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试行)为维护企业信誉,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企业劳务管理,切实把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本企业的所有在建项目(包含自营、联营、甲方直包项目)二时限自项目劳务人员进场开始至项目劳务人员离场后截止。

三资料保存项目劳务人员全部离场后(不含零星维修人员),劳务资料(存档明细、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数据库、委托书、工资发放证明、工资结算单、工资发放完毕证明、项目部承诺书、分包承诺书等)交至工程管理部存档保存,保存时限为2年,特殊项目(存在严重隐患)保存时限为3年。

其中项目承诺书、分包承诺书在分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汇总交至工程管理部。

未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扣罚项目兑现30%-50%。

四监督类别1、公司级监督:存在严重隐患列为重点监控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监控。

2、项目级监督:一般监控项目由项目部进行监控监督。

3、分包自行管理:劳务分包信用评分为A级队伍中,对于合作时间较长,项目部认为无风险的分包队伍,可由项目部书面提出分包自行管控;此类分包,项目部仅需每月25日报送分包情况核查表即可。

五黑名单由项目部提交恶意上访讨薪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每年根据项目部提交名单、建管局及兄弟单位发布黑名单汇总一次,汇总名单经公司研究后在OA进行公示,各项目部根据OA公示名单对项目进场劳务人员进行排查,严禁名单内人员在我集团公司施工。

六细则1、集团所属项目部都需办理,并纳入分公司项目部年度、月度考核。

2、项目经理是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指定项目部成员为该项目(专、兼)职劳务员,具体负责劳务具体事宜,开工7日内报公司备案。

项目劳务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如若因特殊原因更换劳务员,项目部须在更换劳务员次日书面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分包进场7日内项目部须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项目承诺书(附件十一)、分包承诺书(附件十一)。

广东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广东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广东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用工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的在建建筑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与其签定劳动合同的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

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本办法所称施工企业,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

本办法所称施工现场人员即实名制管理对象,是指建筑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

建筑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现场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和资料员、劳资专管员.作业工人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

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监管职责】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管理,受其委托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本行政区内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实施具体推进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指导做好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信息应用】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名制管理所采集记录的各项信息应用于本省施工现场人员权益保障和建筑市场监管,作为以下事项的依据:(一)处理施工企业与施工现场人员的劳资纠纷;(二)核验项目负责人、现场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项目是否存在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三)审核施工企业差异化缴存工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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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工程劳务人员实名制
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在保障建筑工人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建市〔2014〕92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建筑劳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建市〔2014〕112号)构建和谐劳资关系,完善建筑行业市场监管体系的管理工作,规范建筑市场用工行为,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及时发现及解决潜在问题。

二、实名制管理主要内容
(一)建立《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该系统集成用工管理、事项管理、预警管理、诚信记录等功能。

用工管理:包括入职、考勤、领薪、离职、考勤表上传、工人工资表上传等。

事项管理:在项目工用管理上都会产生对应事项。

需总承包企业进行审核和监理企业进行复核,领薪事项则由劳务分包企业进行确认;工程各阶段分部验收申请。

预警管理:系统自动对考勤、工资发放等异常情况进行预警,提醒相关责任单位要进行及时处理。

诚信记录:记录企业(个人)的诚信纪录,监管部门可以将企业(个人)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在本系统,系统将对劳务分包企业及人员进行评价,优先推荐诚信评级高的劳务分包企业给总承包企业,同时在办理工人入职时,会将工人的不良信息提示给用工企业和监管部门。

(二)实名制管理主要采用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通过电子
标签阅读器等设备读取进出工人用工信息,确保工人信息的正确性。

并通互联网将信息传送到服务器,由市住建局在终端电脑进行考勤、工资发放、企业(个人)诚信查询统计。

(三)工程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与系统软件技术服务公司提出申请,并签订《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技术服务合同》后,由系统软件技术服务公司统一对系统进行安装调试,并作为开工必备条件。

建筑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每个项目必须配备与系统兼容的居民二代证阅读器,并根据现场用工情况为每个劳务工人配备兼容“实名制管理系统软件”的电子身份识别标签。

建筑总承包企业必须书面向市住建局或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提出申请,申请中包含劳务工人进出项目作业现场出入口数量和项目施工高峰期劳务工人数量,并将审核通过批复作为技术服务合同的附件提交给系统软件技术服务公司。

(四)考勤的方式主要是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工人应按要求配带电子标签在施工工作日进行考勤,市住建局每月份均对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工人日常考勤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当月达到核定出勤率(天数)要求的,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进行信用加分。

(五)工人工资发放主要是通过读取第二代身份证信息进行确认。

市住建局每月份均对项目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工人每月的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核查汇总,当月核查达不到要求的,对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和监理单位进行信用扣分。

(六)为加强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贯彻与顺利实施,各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应按要求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镇街在建工程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日常事务,主要包括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监督、录入企业及个人不良行为等。

三、实名制管理范围
在我市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与市政工程的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企业的建筑工人。

建筑总承包企业、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每个项目必须各配一名以上劳动用工专职管理人员,人员由企业任命的,须提供任命书原件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实名制管理工作程序
(一)建筑工人信息的采集
建筑工人信息的采集录入采用二代身份证阅读机采集,其它用工信息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录入,并提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及监理企业核对。

(二)日常考勤、工资发放
工程开工后,由管理系统收集电子标签考勤信息、考勤时间信息、工人工资发放信息等,形成验证记录,并通过3G网络上传至服务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

市住建局将在每月初对上个月全市在建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考勤及扣分、处罚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

(三)信用加减分奖惩
1.建筑工人月考勤率达70%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5分奖励,监理企业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5分奖励。

2.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足额企业每月按时发放工人工资的,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5分奖励,监理企业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3分奖励。

3.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每月在《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上无记录发放工人工资情况的,每月扣减信用分值10分,监理企业每月扣减信用分值5分。

4.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每月将《建
筑工人进退场变更周报表》上传的,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5分奖励,监理企业每月可得到信用分值3分奖励。

5.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在《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上未上传《建筑工人进退场变更周报表》,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每月扣减信用分值3分。

6.受理或处理劳资纠纷时,发现工人无在《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中登记信息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按照每一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信用分值。

市住建局每月上旬对上个月全市在建工程的实名制考勤、工资发放及扣分、处罚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并在东莞建设网上进行公示。

被扣分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监理企业对扣分事项有异议的,应在网上公示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

(四)实名制属地管理原则
1.一级和二级监督工程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由市住建局和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共同负责。

2.已放权由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的实名制管理,由所属镇街(园区)规划建设办(局)依据本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

五、实施时间
1.本实名制管理制度从2016年X月X日起实施。

2.项目具体考勤时间以市质监站交底即日起,至市安监站发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评价书》之日止。

注:本文所有需上传的资料统一经互联网上传到《东莞市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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