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80084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息,基本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五、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七、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农民工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农民工的人身安全,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各施工队在生产上要加强安全管理力度,确保施工生产无事故,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为此,对一分指所属施工队所有农民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1、所有进场农民工在入场必须到项目部办理登记,同时携带身份证,否则不予进场。
2、农民工必须在进场后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严禁入场,有传染病者严禁入场。
3、所有农民工不准为未成年人,年龄在18周岁以上人员方可入场施工。
4、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权依法处理,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5、在施工中,进入场内,农民工必须佩戴劳保用品(安全带、安全帽等),否则,对其本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地管理,保障建筑工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管理,包括建筑企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
三、基本要求1. 建筑工地应当建立健全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对工地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4. 工地应当保障工人的劳动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5.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地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四、实名登记管理1. 工地应当在进入工地的第一天,对所有工人进行实名登记,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工种等情况。
2.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档案,对登记的工人进行档案管理。
3. 工地应当对外来的临时工人,要求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如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等,并进行实名登记。
4. 工地应当建立实名登记台账,每日更新工人的进出情况,确保实名登记的及时、准确。
五、保障措施1. 工地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
2. 工地应当购买足额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确保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有保障。
3.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工人的住宿、生活、餐饮等保障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 工地应当建立工资保障制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工资。
六、管理措施1. 工地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工地的安全生产。
2. 工地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作业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存在违章违规行为。
3. 工地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定期对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 工地应当加强对外来临时工人的管理,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不得存在黑工、小工等现象。
七、监督检查1.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工地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不遵守规定的工地进行处罚。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1. 背景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性和工作
效率,制定本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2. 目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地技术人员的身份真实性和从业资质的
合法性,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预防潜在的事故发生。
3. 实施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技术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师、设计师、监理人员等。
4. 实名制管理流程
4.1 技术人员信息登记
所有技术人员必须在进入工地前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以下信息: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从业资质证书编号
- 联系方式等
4.2 身份验证
技术人员进入工地时,必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与登记信息
进行核对。
工地负责人或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核验身份。
4.3 信息更新
技术人员有任何个人信息变更(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从业资
质等),应及时向工地管理部门报备并进行信息更新。
4.4 违规处理
如发现技术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使用他人身份证明,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工地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并可能取消其进入工地的资格。
5. 执法与监督
建筑工地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执法和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6. 附则
本制度将在所有建筑工地范围内有效实施,并随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
7.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建筑工地技术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内容,请工地管理部门及时组织实施并加以监督。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人身份信息的管理和保护,确保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建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工人信息。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2. 登记要求2.1 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施工的工人,包括劳务派遣工人、合同工人和临时工人等。
2.2 实名登记的内容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应包括以下内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工种- 参加工作日期- 从业经历2.3 登记时限建筑工人应在参加施工工作前将相关个人信息提交给建筑施工单位进行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3. 登记流程3.1 建筑工人提交个人信息建筑工人应在参加建筑施工工作前,主动向建筑施工单位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3.2 建筑施工单位实名登记建筑施工单位应及时对建筑工人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登记完成后,建筑施工单位应向建筑工人提供相应的登记证明。
4. 信息保护4.1 个人信息保密建筑施工单位应妥善保管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严禁泄露、买卖或非法使用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
4.2 信息安全管理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防止建筑工人的个人信息被不正当获取和使用。
5. 惩罚条款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和取消参与建筑施工资格等。
6. 其他规定6.1 监督检查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6.2 宣传教育建筑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登记制度的宣传教育,提高建筑工人的认知和配合度。
7. 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施工单位所有,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建筑工人实名登记管理制度的内容,旨在规范建筑工人的实名登记工作,维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劳务实名制管理及制度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及要求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怀柔公租房项目,在施各分包劳务公司,根据《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及《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劳务实名制管理标准及要求》的规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及要求;1项目商务部必须对参与投标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分包单位企业资质必须达到承揽工程的要求,并提供分包单位执行总包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承诺函、劳务企业现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施工队长参加局信用等级评价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通过集采平台以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的形式选定,严禁项目将劳务作业直接发包。
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资料需在项目商务部留存备查,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书、开标记录和中标通知书等。
3劳务分包合同专用条款中关于计价方式、单价、停(窝)工索赔及付款方式,现场零工计价等条款必须明确。
4签字盖章:劳务分包合同双方企业法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分包合同签订日期。
5 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必须及时。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 内完成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程序,合同签订完成后7日内到建委办理备案手续。
严禁未签合同就进场施工。
6采用班组承包模式的施工队伍,需提供班组承包协议在项目备案。
7签字盖章:协议双方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规范建筑行业工人管理制度,保障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对建筑工人的管理,提高工人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现制定建筑实名制工人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建筑工地从事建筑施工、装饰装修、土木工程等相关工作的工人。
三、实名制登记1. 所有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必须完成实名制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工种等信息。
2. 工地负责人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实名制登记手续,并及时更新工人信息。
3. 禁止未经实名登记的工人进入工地从事施工作业。
四、资质要求1. 所有工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必须保持有效期。
2. 对于没有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企业必须配合工人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施工作业规范1. 工人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作业,不得私自修改。
2. 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六、劳动保护1. 工地必须配备完善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反光衣、手套、防护鞋等。
2. 工人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护要求进行作业,严禁擅自不戴劳动保护用品。
七、工资支付1. 工地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2. 工资支付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进行,不得私自扣留或克扣工人工资。
八、纪律要求1. 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地纪律,不得酗酒、吸烟、赌博等不良习惯。
2. 涉及公共设施的损坏或者其他违纪行为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的工人,企业将进行奖励,并在工地内进行相关宣传。
2. 对于违反规定的工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等。
十、监督管理1. 工地负责人负责对工人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2. 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对工地的实名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一、教育培训1. 企业必须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
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
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
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设备进行劳动考勤。
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规范施工企业分包和用工行为,提高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促进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维护施工作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二、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应当按本办法实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本办法所称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手续、建立个人台账,实现工程现场施工作业人员有关信息的动态监管,以市民卡为载体,建立施工作为人员实名制监管系统.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建筑业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工作.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征管处负责日常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四、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应当明确专人负责施工作业人员实名登记、申报等管理工作.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分包企业应服从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五、工程施工现场项目部应当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名登记、申报工作,劳务经理应当配合.六、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企业做好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工作.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予以督促整改.七、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企业应当到市征管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登记手续,领取申报软件及加密锁,配备身份证阅读器等申报设备.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进场三日内将其实名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申请办理市民卡.在本市办理过市民卡的,不再重复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实名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电子照片、家庭住址、在本市的暂住地址、联系电话、用工主体、直属劳务经理及其联系电话、进场及撤场时间、工种、持证情况、文化程度、培训记录、政治面貌、婚姻状况、身高、工资、考勤、个人信用等.施工作业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施工企业应当在三日内通过监管系统进行更新.九、市征管处收到施工企业办理市民卡的申请后,为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市民卡,并将有关施工作业人员身份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十、市民卡由施工企业到市征管处领取并负责发放,由施工作业人员本人保管.施工作业人员首次申办市民卡的,免交制卡工本费;遗失或损坏的,由施工企业或个人申报补办,并按规定交纳制卡工本费.十一、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职业资格证书的施工作业人员可直接申领市民卡.其他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参加施工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施工质量、权益保障及市民素质等基本知识的培训后申领市民卡.十二、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市民卡,接受施工企业的管理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十三、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作业人员撤离工程项目的三日内将撤离信息通过网络上报至市征管处,市征管处应当及时将上述信息传至市实有人口基础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十四、施工企业申报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信息时,应当明确施工作业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并注明用工合同期限.十五、施工企业应当将工资发放到施工作业人员所持市民卡的银行账号.十六、按规定参加工程项目工伤、大病医疗等保险的施工作业人员,在工程项目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或生病就医的,可凭本人市民卡按有关规定享受工伤或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十七、施工作业人员可凭市民卡查询本人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参加保险等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部、分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当予以配合.十八、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配备市民卡读卡器,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考勤.十九、施工企业的实名制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实名制管理业务知识培训.二十、施工企业未按本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实名制管理的、监理单位未按本办法规定对施工企业实施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信用扣分,并取消施工企业、工地现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参加我市相关先进的评选资格.二十一、建设、发改、人社、公安及相关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建筑工程工人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质量和效率,防止建筑工程中出现不良事件,特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工人,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工种工人。
三、实名制管理1.建立建筑工程工人档案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工人都应建立个人档案,包括身份证明、工作经历、技能等级、健康状况等信息。
档案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必须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2.实行实名制进场施工现场对工人进出必须实行刷卡登记制度,工人所有信息将与个人档案进行核对,确保工人的身份真实性。
3.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单位要加强对进场工人的管理,制定科学的施工进场证规章制度,确保只有经核对后的工人才能进入施工现场。
4.工人换班登记对于需要更换工作岗位或者换班的工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过核对后才能重新进行进场授权。
5.严禁冒名顶替任何企图冒名顶替他人进入施工现场的行为都将严厉制止,对涉事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违规处理1.对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工人,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予以解雇,并将其列入行业黑名单。
2.损害建筑工程的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由企业进行赔偿。
3.对于企图干扰实名制管理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且将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处理。
五、管理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建立和管理工人档案,确保施工现场的工人实名制进场。
2.施工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对工人的进场证进行有效管理,确保没有违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的实名制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通报。
4.建设部门要对施工现场的实名制管理进行抽查,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理,并通报相关单位。
六、结语通过实行建筑工程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和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同时,也可以防止各种不良事件的发生,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希望各方单位都能严格遵守该管理制度,确保实名制管理得到有效的执行。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劳务管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工程建设秩序,根据《劳动合同法》、《工程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人员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所有承揽方单位和劳务人员。
第三章劳务人员资格1. 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条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格证书;2. 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3. 填写完整的入场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
第四章实名制管理1.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确保劳务人员实名制进场,并严格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进行工地管理;2. 每位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时,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入场登记表登记入场;3. 承揽方单位应当汇总所有劳务人员的入场登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工程建设单位备案。
第五章工资保障1. 工程项目的承揽方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的工资;2. 工程建设单位负责监督承揽方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确保劳务人员的工资权益得到保障;3. 若发现工资未按时支付或支付不足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协调解决,并严格追究承揽方单位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管理1. 所有劳务人员进入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2. 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监督;3. 如发生意外事故,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揽方单位应当及时报警并协助救援,保障劳务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七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做出相应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2. 对于恶意违规情况,工程建设单位有权解除与承揽方单位的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3. 对于损害他人利益或危害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的行为,工程建设单位有权报警处理,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八章监督检查1.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定期对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2. 巡查员随时可对工地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查验,发现问题应当及时报告给工程建设单位并采取相应措施;3.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一、目的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筑行业中劳务人员的身份管理,确保建筑工地的安全和劳动者的权益。
二、背景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壮大,劳务人员的数量迅速增加。
然而,由于多数劳务人员没有合法身份和社会保障,存在安全隐患和劳动权益受损的问题。
因此,建立实名制管理办法成为迫切需要。
三、管理要求1. 建筑企业应当对其雇佣的劳务人员进行实名制登记,包括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等信息。
2. 劳务人员应当主动配合实名制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和劳动合同。
3.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企业的抽检和考核,确保实名制登记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4. 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对实名制登记信息的审核和核实工作。
四、执法和处罚1. 对于未按规定落实实名制登记的建筑企业,相关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2. 对于故意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五、宣传和培训为了提高建筑企业和劳务人员的实名制管理意识,相关部门应开展宣传和培训工作,向建筑行业普及实名制管理政策和操作流程。
六、实施时间该《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筑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名制登记工作。
七、监督和评估相关监管部门将定期对建筑企业的实名制登记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整改。
八、附则该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相关部门拟定并公布。
以上为《建筑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劳务人员和建筑企业应切实履行管理要求,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确保实名制管理的有效实施。
建筑工程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
劳务实名制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1.1 目旳劳务实名制管理是劳务管理旳一项基础工作。
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对劳务分包人数清、状况明、人员对号、调配有序,从而增进劳务企业合法用工、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实行劳务精细化管理,增强企业关键竞争力。
1.2 意义1.2.1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督促劳务企业、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规范双方履约行为,使劳务用工管理逐渐纳入规范有序旳轨道,从主线上规避用工风险、咸少劳动纠纷、增进企业稳定。
1.2.2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掌握劳务人员旳技能水平,工作经历,有助于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旳培训,切实提高他们旳知识和技能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1.2.3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逐人做好出勤、完毕任务旳记录,准时支付工资,张榜公告工资支付状况,使项目可以有效监督劳务人员旳工资发放状况。
1.2.4实行劳务实名制管理,使项目理解劳务企业用工人数、工资总额,便于项目有效监督劳务企业准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二章劳务实名制管理职责2.1项目经理部职责1.1.1分包队伍管理贯穿项目施工分包协议履约旳全过程,覆盖项目管理旳每个环节,项目经理部必须根据机构设路,本着职能不重叠、不漏项旳原则,将下述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
项目经理部各管理部门应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协调管理、搞好衔接,实行全面管理。
(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工程施工中进度计划表、设计变更提出劳动力使用计划。
(2)组织施工分包单位人员进场验证工作,搜集、保管多种立案旳材料。
(3)组织施工分包单位劳务人员入场培训教育工作,含三级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质量意识教育、遵纪遵法教育、企业规章制度教育等。
(4)建立工人出勤记录台账,及劳动力记录报表制度,定期对现场劳动力进行检查,及时掌握劳动力进场状况。
(5)监督指导劳务作业班组班前活动。
(6)按照节点工期,对施工分包单位旳施工进度状况进行考核。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为深入推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工作,规范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和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劳动者实名制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施工企业、用工单位及工地现场工作人员。
三、制度要求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实名制管理。
各企业应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建立劳务派遣工作资料档案,明确工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工种、技能等基本信息。
2、施工企业应在招用劳务派遣人员前,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其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如身份证、户口簿等,同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施工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登记备案。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应要求劳务派遣企业提供劳务派遣人员的真实身份信息,确认其身份后方可招收。
用工单位应对经劳务派遣企业介绍的劳务派遣人员视同本单位职工,享有同等待遇。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实名制要求,认真核对工人身份信息,确保工人的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收集工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文件,并建立完善的电子档案系统。
6、建筑工程劳动者应主动配合实名制管理,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积极配合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证明文件提供。
7、如发现有企业、施工单位和用工单位等在实名制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投诉。
8、所有参与建筑工程劳务类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实名制管理相关要求,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违规行为处罚1、建筑工程劳务类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约谈,追究法律责任。
2、施工企业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勒令整改并处以行政罚款。
3、建筑工程用工单位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4、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在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将被追究相应行政责任。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一、背景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合同工的管理,提升工地安全和工作效率,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目的
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地合同工的身份真实可靠,提
高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合同工,包括施工人员、搬运工、装修工等。
四、实名制流程
1. 施工单位在招聘合同工时,要求合同工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等。
2. 施工单位对合同工的身份证明进行核实,确保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3. 施工单位将合同工的个人信息录入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并与身份证明进行关联。
4. 工地管理人员在进入工地时,要求所有合同工出示有效的身份证明。
5. 工地管理人员通过工地实名制管理系统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工地。
五、责任和处罚
1. 施工单位负责对合同工的身份核实工作,确保录入的信息真实准确。
2. 工地管理人员负责对合同工进行身份核验,发现虚假身份或
其他违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上级,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3. 合同工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解雇和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督和检查
1. 有关部门将定期对建筑工地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实名制管
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2. 施工单位和工地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
时整改问题。
七、其他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向所有建筑工地施行。
以上为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敬请遵守。
---。
建筑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1. 背景根据国家建设行业的发展需要,为加强对建筑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劳动环境,制定并实施建筑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2.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建筑工作人员的身份真实可信,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员,包括建筑工程企业的员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等。
4. 实施方式4.1 注册身份信息所有建筑工作人员必须向相关部门注册其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注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虚假或伪造。
4.2 劳动合同管理建筑工作人员与雇主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中必须包含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雇主的详细信息。
4.3 身份核验在建筑工作人员进入工地前,工地管理人员需对其身份进行核验。
核验方式可以采用人工核验或者技术手段核验,例如刷卡、指纹识别等。
4.4 工作记录建筑工作人员在工地上班期间,应有明确的工作记录。
工作记录应包括工作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工作时间等。
4.5 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一个实名制管理平台,用于记录和管理建筑工作人员的信息。
该平台应具备安全可靠的技术保障,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建筑工作人员和雇主,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限制从事相关工作以及吊销资质等。
6. 监督与评估相关部门应定期对建筑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7. 附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政策的变化,本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以上为建筑工作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相关部门在本制度基础上制定并予以公布和执行。
建筑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请在实际应用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80084
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目录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1、进场手续办理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3、实名制系统建立4、电子考勤5、临时出入登记6、补办IC卡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8、分包单位或工人退场三、注意事项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加强对建筑工地合同工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和秩序,制定本实名制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实名制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地的合同工。
三、实名制管理要求1. 所有合同工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并在进入工地前进行实名登记。
2. 工地管理方应建立健全实名登记管理系统,确保合同工的身份信息保存完整、准确,并加密存储以确保信息安全。
3. 合同工进入工地时,必须随身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进行工地出入登记。
4. 工地管理方应定期核对合同工的身份信息与实名登记信息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情况应及时核实和修改。
5. 针对特殊工种或工程场所,可以要求合同工提供额外的身份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标注在实名登记信息中。
四、实名制管理措施1. 工地管理方应制定并公示本实名制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工的实名制管理要求,以及违反要求的处罚措施。
2. 工地入口处应设置实名登记区域,并配备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和核验。
3. 工地管理方应定期对实名登记信息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更新。
4. 所有工地工作人员应接受实名制管理的培训,了解实名制管理要求,并积极配合实名登记工作。
5. 工地管理方应定期对实名制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五、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实名制管理制度的行为,工地管理方将依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记过处分、罚款等。
六、附则本实名制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工地管理方应全面贯彻,并及时解答工人的相关问题。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工地管理方所有,且不得违反相关法规和政策。
以上是关于建筑工地合同工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内容,请遵守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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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进场手续办理 (5)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3、实名制系统建立 (5)
4、电子考勤 (6)
5、临时出入登记 (6)
6、补办IC卡 (6)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8、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7)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1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在项目辖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2)负责监督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3)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4)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本工程项目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上报项目部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场。
(4)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
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工人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5)负责监管本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6)依法招用农民工,并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底之前,本工程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或班组应根据出勤及完成的实物量,计算出每名农民工实际应得工资额,编制工资支付表。
(7)为农民工工资建立个人账户。
(8)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用工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好各班/组工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
要求所属各班/组人员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10)要求本单位劳资员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配合项目部实名制制度落实到位。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1、进场手续办理
(1)本工程项目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在进场时,项目部首先安排各班/组施工作业人员进场见面会。
(2)各班/组长管理员上报进场人员数量,提前准备生活区住宿床位、实名制IC卡、床头卡等工作。
2、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本工程项目施工各班/组作业人员进场后,应首先向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籍贯、民族、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文化程度、工种、户籍地家庭住址、现居住地等情况。
经项目部对新进场人员身份核实后建立身份档案。
无身份证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实名制系统建立
(1)施工人员进场后,第一时间登记花名册信息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并及时报项目部备案。
(2)施工人员进场后,由项目部组织各班/组进场人员携带身份证分别进行实名制管理系统采集录入,并进行登记缴纳押金发放IC卡(每张IC卡需交押金20元)、分配住宿床位、宿舍钥匙、填写床头卡信息。
各班/组长管理员监督并要求工人在日常住宿中做好生活设施的保护工作。
4、电子考勤
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工地考勤机通道口安装监控设备,实时监控出入信息。
所有施工人员必须通过考勤机通道刷卡后进出工地。
项目所有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IC卡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使用他人IC卡,做到人证统一。
刷卡考勤记录作为项目部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5、临时出入登记
临时出入人员(来访人员、运送工地材料车辆、临时进出人员)必须在门岗厅做好临时出入登记信息。
6、补办IC卡
当施工人员遗失IC卡时,由所在班/组长管理人员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带领遗失IC卡当事人来项目部补办IC卡手续,并做好相关数据衔接。
7、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各班/组施工人员进出场应及时更新花名册,新进场人员及时向项目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每月月底26日到28日向项目部提供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月人员动态表。
提供的资料做到真实有效,项目部核实信息后填报金秀瑶族自治县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
8、工人退场
(1)工人在本工程工作结束、退场前,实名制IC卡、宿舍钥匙必须上交到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由所在班/组长管理员统一收集后及时上交到项目部。
工人退场由项目部民管员、后勤管理员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并退还实名制IC卡押金。
(2)工人退场前由项目部相关部门统一进行检查退场人员所住宿舍、床铺及卫生清理情况,造成设施损坏或未及时清理宿舍卫生的,按照损坏程度和卫生情况对所在班/组长管理员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罚。
(3)施工人员退场后,所属班/组长管理员及时更新人员花名册信息,并上
报项目部。
项目管理员在施工人员考勤信息系统中及时输入离场时间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各班/组工人在进场或退场时,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登记备案。
2、各班/组工人进场后,做好工人进场教育,学习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施工人员必须使用IC卡刷卡进出工地,严格执行项目部管理制度及门卫人员管理。
不使用IC卡擅自闯入工地或不服从管理人员,一律清除出工地。
并给予所在施工分包单位1000元罚款。
3、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日常工人住宿管理工作,保持住宿卫生干净整洁,爱惜使用生活设施。
4、各班/组长管理员做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避免与工人产生工资纠纷问题。
5、各班/组长管理员应严格把控进场工人素质,不符合要求的杜绝使用。
6、各班/组长管理员加强工人培训学习,落实好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生活区住宿安定和谐。
施工单位:广西桂兴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章):。